《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问题。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达到预期的目标。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1.澄清几种模糊认识。有的村委会的同志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这种认识把基层民主极端化,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有的同志对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且与党支部争权。这种对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实质上否定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也必须纠正和克服。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决不仅仅局限在抓党建、管党务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这条原则,在我们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中,要毫不动摇。还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党代政,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论大小、巨细都要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这种观点和认识走向了问题的另一个极端,也是错误的,同样是需要克服和纠正的。2.理清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统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开展。因此,党支部与村委会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村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等重要职能,并具有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责。但党支部核心领导职能的履行和领导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以严格民主决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这一重要的基础。其次,村委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了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内容,除了处理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村务以外,对有关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履行职能,一定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也就是,通过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党支部的部署,贯彻到村民自治活动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3.规范村级工作的决策程序。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凡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乡统筹的收缴,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村办学校和村建道路等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群众的关注程度高,涉及农民群众各家各户的切身利益,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一般情况下,决策程序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步,提出决策意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由党支部提出决策意见,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提出决策意见,经党支部同意后,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再一种是在党支部书记的主持下,由村委和支委联席会议直接提出决策意见。第二步,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修订后的决策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第三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意见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在上述决策程序中,党支部始终处在领导地位,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主持提出决策意见,支持帮助村委会依法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监督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政策、上级组织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二、认真履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在村级各种组织中,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党支部书记是这一核心中的一把手,在领导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其责任和作用最突出,是村里全局的驾驭者,是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策划者和带头人。中央提出的农村党支部“五个好”目标要求中,头一位的就是有一个好的支部班子、特别是有一名好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村委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相当程度上,都具体体现在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关系协调和处理上。首先,党支部书记作为全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带头人,要始终把握全局,观察判断形势,正确处理问题,只有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时代发展的主流,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才能始终有效地驾驭本村的工作局面。因此,要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重要性,积极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要带头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注意听取村委会主任的意见和建议,放手让村委会主任大胆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主任充分发挥作用。要带头学习政策,努力掌握有关法规知识、经济工作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经常研究本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牢牢把握领导工作的主动权,对村委会主任工作给予行之有效的指导和帮助。要带头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既要通过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村内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处理好,又要按照职责和工作分工,防止包办代替村委会主任的工作,使村委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得到有效发挥。其次,村委会主任在组织开展村委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全村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不断强化整体观念和大局观念,自觉坚持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开创全村工作的新局面。因此,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带头尊重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带头维护和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搞好与党支部书记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与其他村委会成员一道,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坚持向村党支部请示报告工作,对一些重要问题的处理,村委会主任要主动听取党支部书记的意见。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交流思想,融通感情,尤其是在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处理之前,要首先达成一致,然后再提出决策意见。在现实工作中,一些村班子及其成员之间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基本上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只有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精诚团结,通力协作,党支部与村委会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成为坚强的战斗集体。三、建立相关制度,保障党支部与村委会充分发挥作用要使党支部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使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能够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协调运作,成为一个坚强的领导集体,就必须有相关的制度作保障。就我县农村目前的情况看,应重点健全完善以下几项制度:第一,加强“两委会”工作协调和搞好“两委”班子建设的制度。在这方面,一要建立《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一般情况下,村委会应在两个月内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党支部请示报告。二要建立《“两委”班子学习制度》、《“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以此来保证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都能经常了解掌握农村政策和法规、上级组织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达到加强情况沟通和思想交流,在原则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增进整体团结和增强整体战斗力的目的。三要建立《民主评议“两委”干部制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两委”干部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借助群众力量,加强“两委”班子建设。第二,规范村级有关决策会议的职能和议事规则。一要建立《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提出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决策意见,确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研究处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重点问题。“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和决策,实行党支部书记主持下的“两委”成员集体领导。二要建立《村民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讨论决定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以外,村民会议一般应由村委会召集。作为村民自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会议必须严格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违反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村民会议,不仅决策无效,而且要追究组织者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还要依法追究组织者和重点当事人的责任。三要建立《村民代表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审议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定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重要事项之外,在讨论决定村内重大问题上,可以代行村民会议的权利。并且也要认真坚持党的领导、合法例会、民主议事和代表民意的原则。第三,健全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职能和议事规则。村民理财小组、党员代表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都是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这些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设立,主要是适应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畅通民主渠道,便于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它们的共同职能主要是:在决策前代表党内外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后协助“两委”班子搞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与“两委”班子一道抓好决策意见的落实,并对“两委”班子工作进行监督,是村级班子开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也就是说,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职能范围就是议事和监督,没有决策权,更不能凌驾于党支部和村委会之上,与“两委”班子争权。四、加强工作研究和具体指导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又是各级组织、特别是乡村两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运行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过去一些村之所以发生突出的矛盾,存在突出问题,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职能不清、关系不顺、工作缺乏民主、办事透明度不高、群众监督不力。因此,一定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从讲政治的角度,正确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要打好基础、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要使乡村两级干部牢牢记住和严格遵循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能规范和工作规范以及相关的组织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掌握相应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在此基础上,要严格遵守相关的保障制度,并用制度来规范村级工作,把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体现到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三要注意加强工作研究和具体指导。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研究和实践探讨,紧密结合村级班子建设的实际,加强引导和具体指导,切实处理和解决好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严格履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好政策,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好政策必须要有好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来执行。因此,全面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作用。这个作用,在政治上表现为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经济上表现为带领和带头作用。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农村党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体现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就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解放的促进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市场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科技观念等在头脑中日益强化,并在具体的生产和生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1、迷失性。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电脑甚至广告等现代传播媒介迅猛发展,使我们对全世界的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透过这些媒介,我们可以引进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科技成果和管理思想,这是积极的一方面。但同时也为一些消极东西的进入提供了条件和渠道。加上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各种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出现,个别党员干部对这些缺乏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思想上产生了迷茫和各种认识上的误区。有的农村党员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讲经济效益,用不着再强调什么政治,只要把经济搞上去,就什么事情都做好了,极个别党员甚至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上的迷失性,导致了行为上的无原则性。有的党员精神空虚,无所寄托,迷恋于“××××××”的歪理邪说之中;还有极个别的成为金钱、美色、权欲的俘虏。 2、不适应性。部分党员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茫然不知所措,缺乏驾驭市场的能力和带领农民致富的本领。如一些农村党员干部对市场经济的特点、运行规律了解不清楚,特别是在生产的手段和经营的方式上表现出了很强的不适应性,还习惯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和落后的营销方式。对如何搞市场农业、现代农业,尤其是利用网络、信息等现代技术,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更是一窍不通,根本谈不上在农民致富中发挥带头作用。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二是狠抓农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育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充分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三是实行村民自治,规范建章立制。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让群众自我教育,干部自我约束。以村务大事民主决策制度为突破口,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四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要加大对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要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搞好农村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五是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开展各项积极向上的群众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8、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提高农民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农民进行多方面的培训,一是面对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新技术,了解新信息,增强致富发展的本领;二是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好政策,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好政策必须要有好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来执行。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作用。这个作用,在政治上表现为先锋模范作用,在发展经济上表现为带领和带头作用。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农村党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体现农村党员的先进性就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解放的促进作用是十分巨大的,市场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科技观念等在头脑中日益强化,并在具体的生产和生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题目:工会女职工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面临的问题和应对措施摘要:关键词:女性 发展 知识 权利正文:百年来,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女性,在现代化进程中,妇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妇女的发展如何, 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能否协调发展、进步, 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崛起和腾飞[1]。从五四运动开始,中国知识女性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化。新文化运动打倒了孔家庙,提供女性发展的空间;五四运动后,崭新而先进革命思想的发展和广泛传播,改变了妇女以前判断才能、是非的标准,形成了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促使自身发展和妇女的觉醒,同时一场知识女性运动也酝酿而生。这个新的革命团体受到多方面的置疑和不公,在为妇女争取权利的道路上,选择和中国共产党联合的正确道路,也使得妇女解放运动和工农运动结合在一起,为中国近代革命作出重要的贡献,是中国近代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妇女地位已经成为一个国家进步与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志,妇女权利的实现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4]。面临的问题(一)政治权利。一是妇女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障碍,与男性有较大的差距。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领导岗位女干部、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数量偏低,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明显存在着男强女弱的现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公民参与选举活动的情况,可以直接反映出公民如何行使其基本政治权利以及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关注程度。而近几年来参与选举活动的妇女占有选举权的妇女总数的比例较男性低,女性代表在投票时抱着“应付差事”等一些消极想法。还有许多女性是因为“不知道这件事”而没有参加选举活动,这说明妇女作为选民的权利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挥。二是女性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低于男性。如向本单位或有关单位提意见或建议,男性的积极性明显高于女性。女性热衷于家庭事务,“贤妻良母”型的占多数;爱议论一些小事情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而在参加社会事务上,表现出被动型。(二)劳动权益。妇女就业问题得不到保障。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在所有问题中最为严重,就业方面受到的不平等对待较多,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的问题突出。一是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二是妇女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三是在个体、私营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障及职工福利上。由于女性更多地集中在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单位,其所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自然与男性差别较大。四是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加以特殊保护是《劳动法》的明文规定,在企业中落实到位的十分少见。五是男女两性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在保障男女两性就业机会均等的同时,还应保障妇女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与男性的平等。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受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妇女享有承包土地的比例低于男性。女性享受村里土地分红等利益的比例也比男性低。出嫁是农村妇女丧失土地的重要原因。女性是由于结婚失去土地的现象较多。(三)婚姻家庭权益。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家庭领域的主要问题。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受到的侵害较为严重。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内时有发生,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虽然新的《婚姻法》对家庭暴力做了更明确的界定,但是执法主体不明确、法律的可操作性差,家庭暴力使妇女成为主要受害者。(四)其他权益。一是文化教育权利。目前我国还有一亿多人口是文盲,其中绝大部分是女性,这与女性接受教育“底子薄’’有直接的关系。现阶段,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女性儿童因多种因素而失学、辍学。特别是在贫困山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在我国农村,许多地方计划生育政策都是允许生一胎男孩,不但造成性别比例失调,而且造成接受教育上的不平等。二是财产权利。家庭中住房、存款、土地证书上的署名多为丈夫,其次是父亲,这表明男性在占有家庭财产方面的传统优势依然存在,这种情况也为妇女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的受侵害留下了极大的隐患;女性因出嫁、再婚等原因而失去土地承包权的做法甚至成为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女性的继承权在“男女平等”上可以说是完全得不到体现。三是人身权利。妇女所享受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亲属权。人身权利包括即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部分。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不可分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溺、弃、残害女婴、歧视生育女婴和不育的妇女、强迫、引诱妇女卖淫等严重地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行为在观念和行为上都没有得到有效的禁止。另外,弱势妇女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对因病因灾而致贫致残的妇女缺乏有力的社会救助;老年妇女无人赡养、受虐待等情况屡有出现;外来打工妇女的劳动权益受损,非法用工、拖欠报酬、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发生较多[3]。相应的对策“发展妇女事业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与支持,构建起一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儿工委牵头,多方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权益领域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一定人群和某些领域中仍时有发生,而且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我们应充分认识它们给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有利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这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基础。公众和司法、执法机关本身的法律素质和对法律内容的认知程度是影响《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效贯彻执行的首要原因,也是立法、司法、执法和依法维权的前提,是法律能否在社会上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因此,应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列入重点法范围和普法规划的内容,加大向全社会宣传的力度。同时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对公务人员的培训。继续加强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培训,将宣传培训面扩大到各相关机构的司法、执法人员当中,提高他们的性别平等观念、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深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解,并切实落实到司法、执法工作当中。二是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非公企业的不断发展,大量妇女流向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企业主凭借劳动用工关系中的主动地位,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国有企业中的此类现象也不容忽视。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这类现象,应当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的重点之一。三是进一步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应将有限的资源向最有效的宣传方式倾斜,注意提高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男女平等意识,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特别是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二)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一是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最根本的也是首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要加强基础教育,普遍提高女妇女的受教育水平,奠定她们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文化基础。此外,还要着力培养广大基层妇女的参政意识,鼓励她们从关心社区、单位、乡村的公共事务开始,逐步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二是优化妇女就业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采取更为积极的政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除了发展适合女性就业的第三产业外,还应当鼓励妇女在更广阔的领域寻求就业机会。同时努力避免和减少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另一方面要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的受益人群,缩小因企业性质不同而造成的两性在享受社会保障水平上的差距。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保护妇女在工作场所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大劳动监察力度,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三是进一步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预防作为重点,通过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群众的法制观念,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三)完善立法,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现实中暴露的新问题需要立法的回应,十年多来,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又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内容、定位和立法技术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的健全和完善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作用要重点体现在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可操作性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权益的相关规定上。修改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客观形势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保护妇女权益的需要,对某些突出的问题,如防制家庭暴力、妇女就业等,先制定专项的法律、法规以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法律的可操作性应该进一步加强的同时,严格执法是又一关键,要抓住执法这个环节,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只有在违法必究的前提下,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才能无可遁形。尤其是在劳动权益、人身权利等重点领域内,应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察和打击力度,明确违法责任。严格执法还要在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强化性别意识,对妇女也要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她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四)提高女性自身的总体素质。这也是最根本的措施。首先,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对女干部的培养不仅要在政策上制定规划目标,列出培训计划,更主要的是要引导和启发女性自我提高的需求意识,并将此贯穿于各类教育和宣传中,从培养和提高女性自身的总体素质入手,增强女性的社会竞争力,而不是依靠政策倾斜来提高女干部比例。从培养的角度看,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清除男尊女卑的思想,政府对干部的选拔标准应男女一致,应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选拔杰出人才,提供同等的培养条件,创建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完善干部选拔机制,使女性不再处于干部选拔的劣势。其次,拓宽就业渠道,加大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力度。当前失业、下岗女工多数是年龄大,文化技术水平低,加之自身竞争上的劣势,择业范围相应受到限制。因此,下岗女工再就业就应该得到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多吸纳下岗女工就业;另一方面要加强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女工自身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增强竞争能力;此外还要使下岗女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发掘自身潜质,涉足能够发挥个人特长的领域。最后,强化女职工的劳动保护[5]。当前在一些企业中,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尚未很好落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有劳动合同,但无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企业任意延长劳动时间,节假日加班不依法计酬;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及卫生保健不到位;个别企业学法、守法意识差,严重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今后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使企业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使职工自我保护的观念加强。总的来说 中国女性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最终走向了独立和解放,未来这样一种思想必然在不断的传承中发展
1、民宿的定位一股民宿热正在中国大地兴起,这是新现象,但是严格的说是个老题目。何谓民宿?这是一个日本词汇,后来被台湾引用,大陆转用,因通俗而流行,因发展而通行。我们历史上没有这个词,历史的传统,宾馆、驿站、客栈、客舍,我们大家都知道有一首唐诗,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我觉得中国传统的词汇更有文化,但是因为民宿流行起来了,所以今天日本的民宿协会、台湾民宿业代表也都来了,他们觉得是一种荣耀。从近代开始,我们用饭店这个词,又有港澳至广东到全国的酒店一词,成为一种高大上的代表,实际上无论饭店还是酒店,我觉得都很不高大上,都很没有文化,但是没办法,流行。民宿是非标准住宿,所以第一要研究和酒店的区别,第二和农家乐的区别,把这两个区别找准了,我们定位就清楚了。民宿是自成一体的,酒店可以说是一种城市型的代表,农家乐完全是小微,是原子化、碎片化的,但是民宿不同,民宿是一种整合,一种提升。第一,民宿姓民,借助民间闲置设施,利用民间资金建设,为民众的新兴需求服务。第二,民宿在乡,利用乡村环境,追求乡村意境,超越传统乡村,提供新型生活方式。所以说到底,民宿提供的是一种新型生活方式,超越了城市的生活,超越了紧张的工作,也超越了农村的传统生活,创造了一种新型的生活方式。第三,民宿非宿,住宿是主体功能,但不是唯一功能,多元化感受,深层次体验,根本在于差异化。第四,民宿与城,民宿是城市的延伸,现在多数民宿都是城里人建设,城市人享受,日常休闲,乡村度假。下一步,也会形成城市的民宿。但是浙江的民宿不同,70%都是当地人,这就不得了,但是说到底是一种日常休闲、乡村度假。这次会议的主题叫做民居、民宿、民享,我觉得这里还应该加一个词叫民俗,民俗比民宿还要有味道,因为到这体会乡村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体会民俗所集中展现的乡村文化,什么叫记得住乡愁?乡愁就是乡村文化,只不过是一个比喻的语言而已,很多孩子都是城里长大的,根本不可能有乡愁的概念,但是在乡居的过程中,感受到民俗了,所以这是民宿根本性的定位。2、民宿的特点民宿第一个特点是民间和文化,是乡村的家,所以民宿一定要有家庭感,如果说一栋民宿,一百间客房,二百间客房,这叫乡村酒店,不叫民宿。第二规模小,服务细,设施舒服,环境适宜。虽然单体规模很小,但是可以小聚大,照样可以聚集成为大的项目,造成客观的感受就是舒适、适宜。第三环境引人,生活留人,情感动人,口碑来人,所以民宿一定要有好环境,如果现在用一些所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来做民宿,谈何民宿?用建设部副部长裘部长的话说兵营式的乡村。严格的说,当年搞所谓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央提了五句话二十个字,但是迅速演变成运动,这种运动几乎把农村文化的根拔掉了,后来这个事没人再说了,现在大家谈的是恢复乡村传统风貌,这个很好。一是民宿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恢复乡村的传统风貌,这就构造了好的自然环境,好的社会环境,好的人文环境,这就把人引过来了。二是生活非常舒服,这个非常舒服的生活就留住了人。三是情感动人,乡村的情感尤其是人和人近距离的接触打动人。最后形成了口碑,就来人。这里面涉及到主与客的关系,首先我们要当好主人,第二选择客人,严格的说,不是谁想来就接待,比如那种土豪想到这来挥霍,你有多少钱,对不起我不稀罕,可是我们在选择客人的同时,实际上是帮助客人在提高自身的素质。第三就是营造场景,一定要营造好的乡村场景,当然这个乡村严格的说不是传统乡村,至少有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传统乡村都没有但。是我们现在做民宿,乡村里如果没有这些东西,还是以前那种乡村,泥泞的道路,到处都是猪圈味、鸡屎味、鸭屎味,怎么做?可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努力营造乡愁的场景,培育乡村的民俗,形成乡村的氛围。最后是感受乡村,也是感受我们的生活,实际上这种生活是衔接的,所以就构造了新的生活方式。现在80后90后乃至00后,如果没有洗手间,没有上下水,晚上不能洗澡,说破天也不来,因为无法想象没有洗手间的生活,我们传统里有吗?没有,所以就必须得打破一些教条主义的甚至原教主义的观念。家庭式消费,亲友型消费,形成了近程市场,包括一部分中程市场,这是民宿最直接的市场目标。进一步发展,涉及到三个层次,第一是高端乡村度假,可以对应远程市场,比如说欧洲很多乡村度假场所,实际上对应的就是远程市场,很多美国人到欧洲度假,不去滨海,也不去大都市,就找一个乡村,就到那住十天半个月,中国现在还没有这样的产品,我希望这样的产品不断产生。第二类就是中端的乡村休闲,对应中程市场。但是多数还是大众产品,对应近程市场。二、为什么为什么现在民宿形成了一种发展的热潮,主要这么几个原因:第一,中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化发展的中后期,达到中等收入国家,这是民宿的基础因素,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现在都进入了工业化后期,甚至进入了后工业化时期,在这个时期必然追求这样的生活方式。第二,从单一观光到复合发展,这就民宿热的推动因素,国家旅游局谈到从景点旅游到全域旅游,实际上就是一个推力。第三,城市生活的短缺,空气污染是民宿热的刺激因素,现在的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可以说越大城市病越明显,太忙了,太急了,太挤了,太脏了,这个脏不是城市的市容,而是指空气的污染和这种生活感受,所以只要有一点机会,一定要逃出去,逃到哪去?就应该逃到乡村来体验民宿。第四,中小资本的大批进入,叫积小为大,是民宿供给的主导因素,不要认为民宿的门槛低,实际上民宿的资本门槛低,可是运营门槛不低,运营成本严格说下来是高于城市酒店的。所以在这里就需要积小为大。第五,三农格局的改变,现在资源很多,闲置房屋空心化,这是民宿发展的可能因素,由此决定中国的民宿无论从需求侧精准角度来看,还是从供给侧改革角度来看,都将长期持续发展。但是现在有几个主要障碍:第一,模式障碍。小的局限,说起来进入成本低,但是运行成本高。物料、能源、人工、市场、品牌,客源周转,都难以顺畅,这是现在摆在民宿面前一个比较大的问题。第二,制度障碍。领导往往重视在口头上,落实到口号上。因为项目小,处乡村,基层为主。所以现在既定法律法规不可能及时调整,致使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管理依然刚性,少一个环节都不行。所以民宿建起来,但是想合规合法经营困难,所以绝大部分的民宿应该说处在灰色的运营状态之中。比如说税务过去了,征税怎么征?把发票拿来,没有发票,采取包税制也不行,现在规定越来越严格。在制度障碍方面,既缺乏理论支持,也缺乏政策支持,当然我们可以理解,先发展后规范,但是有一些东西是前置性的,前置性的因素就阻碍了发展。类似这样的东西,在世界各地都有所不同,我觉得台湾民宿制度比较好,基本上处于民不举、官不究、不出事、不问责的状态。你做你的,靠协会来组织大家,协调大家,制约大家,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说,你做你的,顶多涉及到税收,就采取包税制,这样的话,政府也简单,民间也放开。可是我们现在一说是法制国家,越来越严格,实际上一道一道绳索,制度性的障碍,就绑住了民宿的发展。第三,社区障碍。一是乡村变化,我们原来说农民很淳朴,那是因为没有进入市场,进入市场之后就发现农民的良心大大的坏了,实际上不是良心大大的坏了,是市场意识刚刚萌芽,但是还没有完全成熟,在这个时候红眼病就起来了,制造各种各样的障碍,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二是社区环境不足,缺乏生活氛围,缺乏商业便利。所以说民宿不是简单的住,必须得有民享,怎么享?晚上想出去散散步,街道里深一脚浅一脚,想出去喝个小酒,喝个咖啡,找不到一个地方,晚上只能憋在屋子里,这样能行吗?这就是社区环境不完善。第四,技术性障碍。缺乏专业人才,缺乏物料保障,缺乏基础设施。很多不是体制性的障碍,就是基础性的障碍,这些缺乏就需要一点一点补足,尤其需要基层政府一步一步突破。第五,观念性障碍。做大做强与做精做细,民宿尤其需要工匠精神,现在缺乏旅游工匠精神产生的土壤。民宿应该是手艺人的民宿,要培育民宿的手艺人。可是我们现在非常缺乏,我们的进步是文化优势启蒙了,大家知道老东西值钱了,所以民宿里有很多老家具,有很多老砖瓦,有很多老的建筑构件,但是我们仔细研究一下精细二字,如果一方面把古人的精细的老东西摆在这,一方面凸显了现代人的这种粗陋,这方面差异性越大,吸引力越小,所以我们一定要跟上去。这样的话,把这五个障碍突破了,我们做事情就好办了。三、怎么办第一,群模式。一是实体群,构造民宿体系。比如说今天开论坛的桐庐,已经有这么多民宿了,但是这些民宿之间的关系如何?这些民宿如果在一个群平台上全面整合,这就构造了一个体系。二是网络群,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化,移动终端。在每一个点上形不成,但在一个面上、在一个域上,可以聚集,最主要的就是靠现代技术,也契合城市人的习惯。三是民宿联盟或协会,形成组织化。这样来突破现有的模式障碍。第二,制度化,设立上下线,管理有弹性,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我们对上有一个如何应对的问题,对下也有一个如何应对的问题,管理要有弹性,现在主要障碍不在条规上,是在调整上。每一个部门都有每一个部门管理方式,比如说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等等,一系列的条条,这些条条刚性极强,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是很难出来的,就需要我们的条条管理略微具备弹性,实际上民间的活力极大,只要有一点弹性,给一点空间就发展起来了,这里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第三,法制化。第一,法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第二,提倡契约精神,这是基础保障。但是还有一个方面,叫乡规民约,乡规民约原来是乡村自治的基础,现在变成乡村管理的一种高端的形态,实际上到今天为止,乡规民约还在发生非常大的作用,所以要通过法制化的基础和乡规民约的提升,来促进整个发展。有一次我在贵州一个乡村看见一张告示特别好,就是某某违背了什么乡规,所以要罚他割二十斤肉、打十斤酒,今天晚上在祠堂请大家喝酒吃肉。所以乡规民约的制约更大,让他丢脸,让他没面子,有这一次就够了,谁都不敢违规。第四,文化提升。传统文化,现代解读,传统资源,现代产品,传统产品,现代市场。如果传统和现代的关系处理不好,一个方面可能把客人吓跑了,一方面可能把客人憋倒了。传统乡村到晚上是没有什么活动的,农忙时期绝对没有,农闲有点小戏看一看,有点小评书听一听,可是现在丰富多彩,光靠这点传统撑不下来的,所以一方面,要把传统文化挖掘最大化,另外一方面要引入一部分现代元素,使客人能够待下来。这里我很赞赏文化人下乡,文化人租个农民院子,然后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充分展示出来,很有味道,狐朋狗友就来了,来了之后要吃要喝要住,周边老百姓就跟上来了,按照这样的模式,自然成长起来。但是我反对文化下乡,我们现在这套文化下乡是一种粗俗的城市现代文化冲击深厚传统的淳朴的乡村文化,结果造成乡村文化不伦不类,所以要倡导文化人下乡,适度组织所谓的文化下乡。第五,绿色建设,原生态着眼,次生态手,泛生态着力,深生态着心。这里不能片面强调原生态,原生态只是个说法,月光下的凤尾竹,凤尾竹掩映下的傣家竹楼,何其诗情画意,可是一楼养牲畜,二楼住人,苍蝇蚊子都有,这是原生态,这显然不行。所以我们要把握好关系,说到根本是绿色建设,用绿色理念建设绿色产品,实现绿色消费。第六,市场延伸,民宿休闲对应周边,民宿文化对应中程,民宿度假对应远程。不同的市场距离有不同的诉求,也有不同的产品提供,裸心谷模式,高端度假,高端不等于奢华,特色,精致,舒适,自然。契合人性,自有文化性,才有商业性。第七,业态丰富,小而精,多功能,社区借助,小镇模式。所以不能满足村子里有几栋民宿,因为这只是一种初级的满足,真正的满足应该是多功能的,大体上我的愿望在这都可以满足。比如说欧洲的很多乡村度假的民宿,村子旁边有一个骑马场,孩子过来训练一个礼拜,终身骑马,大体上就建立起来了,所以效益非常之好,乡村可以做到,城里很难做到,而且一边度假一边骑马,一边游山玩水,就形成综合性的体验。更重要的是晚上干什么,把晚上的事情解决好,这才能够有最终的吸引力。否则的话,晚上憋在屋里看电视,和在家里生活有什么区别?类似这样的东西都需要开动脑筋,做的越丰富越好。这里还要进一步研究主与客的关系。有些城市人到乡村休闲民宿,完全按照自己的这套审美趣味来操作,形成喧宾夺主。另一方面,也同样有两个层面,一个层面叫店大压客,一个层面叫客大压店,这些问题都是存在的,这就需要突破,一系列怎么办,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1( 《分时度假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分析》 2( 《论工业旅游的发展模式及其趋势》 3( 《论杭州节庆旅游现状及其发展》 4( 《中外连锁饭店经营比较》5( 《浅议我国导游薪酬制度改革》
一、民宿的概念:狭义的民宿强调主人文化,强调类似“回到家”这样一种温馨感觉,认为民宿并不是一种主业,而是主人利用自有空闲房屋,提供给游客当地文化与自然生态等乡野体验的场所,是不需要专业运营的。在“民宿标准”这一文件中有明确的表述,“旅游民宿——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这里,我们重点关注三个关键词,民宿前的“旅游”二字、“民宿主人”、“住宿设施”。二、为什么会出现民宿:
(1)五位一体顶层设计下的宏观政策引导
国内民宿于2014至2015年间迅速兴起,尤其在十八大以后,国家提出五位一体顶层战略设计,把生态建设、乡土文明的重要性提升到新的历史高度。出自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会议文件的一句“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几乎精准的概况了民宿产品的全部精神内核。
(2)消费升级之后反向催生新的产品需求
目前,旅游度假为代表的服务性产业经过数十年的蓬勃发展,广大中、上层社会群体的旅游消费习惯发生变化,逐渐抛弃星级酒店和低端农家乐这样两级产品,寻找不同的旅游体验感受。三、怎么办民宿?
(1)群模式。一是实体群,构造民宿体系。二是网络群,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化,移动终端。在每一个点上形不成,但在一个面上、在一个域上,可以聚集,最主要的就是靠现代技术,也契合城市人的习惯。
第二,制度化,设立上下线,管理有弹性,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第三,法制化。第一,法制是基础,但不是全部。第二,提倡契约精神,这是基础保障。要通过法制化的基础和乡规民约的提升,来促进整个发展。
源自日本的「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或者闲置的房屋,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此定义完全诠释了...
乡村旅游的开发与规划、乡村旅游品牌建设、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范围定的小一点就好了,希望能帮到你
1、共建美丽乡村,共享美好生活。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3、整治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4、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把这盘大棋走好,目光要放到全局上。5、乡村振兴要实现产业强、环境美、文化活、收入高、幸福长。6、一点一滴汇集你我之力,一言一行成就美丽乡村。7、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秀美乡村。
1、建画里乡村留梦里乡愁。
赏析:这个标题采用对偶手法,看起来整齐醒目,听起来铿锵悦耳,读起来琅琅上口,便于记忆、传诵。尤其是“画里乡村”和“梦里乡愁”含蓄隽永,给人以诗情画意之感。
2、牵紧产业扶贫“牛鼻子”鼓起贫困群众“钱袋子”。
赏析:这个标题同时采用对偶和比喻手法,既有形式上的美感,有很生动有趣。尤其是使用“牛鼻子”“钱袋子”这样富有生活气息的口语,使人感觉很亲切。
3、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圈”打造人才发展“新高地”。
赏析:这个标题也同样采用对偶和比喻手法,使用了“生态圈”“新高地”新词,很有时代气息。
4、农民吃上“文化饭”绘画成了“拿手活”。
赏析:这个标题也采用对偶手法,使用“文化饭”“拿手活”这样的口语,很接地气,给人以生动活泼之感。
5、能人乡贤“搭把手”脱贫攻坚“一起走”。
赏析:这个标题跟上边的一样,也采用对偶手法,使用“搭把手”“一起走”的口语,富有乡土气息,与文章的内容相呼应、相吻合。
航空礼仪 航空服务礼仪是一种行为规范,是指空姐在飞机上的服务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它具体是指空姐在客舱服务中的各服务环节,从在客舱迎接旅客登飞机、与旅客的沟通,到飞机飞行中的供餐、送饮料,为特殊旅客提供特殊服务等都有一整套空姐的行为规范。学习航空礼仪的意义在于: 1.有助于提高空姐的个人素质; 2.有助于对旅客的尊重; 3.有助于提高航空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有助于塑造航空公司的整体形象; 5.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为一名空姐,首先要掌握航空服务的礼仪,才能做好服务工作。空姐是直接与旅客接触并为旅客服务的人,俗话说:“你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来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这第一印象对空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位旅客也许一生就乘坐一次飞机,你的第一印象将永远留在他的心里,所以掌握航空礼仪对一名合格的空姐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语言谈吐礼仪:俗话说“良言一句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可见语言使用是否得当,是否合乎礼仪,会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日常生活中,人们运用语言进行交谈、表达思想、沟通信息、交流感情,从而达到建立、调整、发展人际关系的目的。一个人的言谈是考察一个人人品的重要标志。 (1)言谈的仪态。不论是作为言者还是听者,交谈时必须保持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大方、和颜悦色,应目光温和,正视对方。 (2)话题的选择。首先要选择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比如与航空有关的话题,飞机飞多高,我们航班飞过的航线地标,在飞行中需注意的问题等。 (3)言者的表现。空姐在与旅客谈话时,语言表达应准确、语意完整、语声轻柔、语调亲切、语速适中。同时要照顾旅客的情绪和心情,不可自己滔滔不绝说个没完,也要给旅客留下说话的机会,做到互相的沟通。 (4)做一名耐心的听众。在与旅客谈话中,要注意耐心听取旅客的讲话,对谈话的内容要做出积极的反应,以此来表现你的诚意,如点头、微笑或简单重复旅客的谈话内容。同时恰如其份的赞美是必不可少的,它能使交谈气氛更加轻松、友好。 二、航空形象 1.空姐的仪表,是指包括人的容貌、姿态、服饰和个人卫生等方面,它是空姐精神面貌的外观表现。 由于人的性格、气质不同,内在修养不同,行为习惯的不同,每个人以个人良好的文化素养、渊博的学识、精深的思维能力为核心,形成一种非凡的气质。良好的风度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培养和锻炼,尤其作为一名合格的空姐,更需要在长期的飞行中加强自己文化素质的提高、本身性格的培养和自身的修养,将外在的美和内在的美相结合形成空姐的气质。 男士的面容的最基本要求是应养成每天剃须的良好习惯。 女士面容的要求: 1.空姐在执行航班任务时化妆应以淡雅、清新、自然为宜。一些简单的化妆方法有: 先用清洁霜清洁皮肤; 用粉底霜打底,改善脸的肤色; 眼的化妆,先从眼睑开始,在眼皮折线以下,从内眼角到外眼角施上眼影粉,要使用柔和的色彩,如淡紫色或棕色,最后用海绵球将眼影粉的边缘涂开一些,以显得柔和。 用眼线笔在眉毛下勾出与眼影相协调的眼线,然后在上眉毛的根部用深棕色、灰色或黑色眼线笔淡淡地点出一条虚线,再用潮湿的小刷子将这些虚点刷成一条柔和的线。用棕色或黑色睫毛油施到睫毛端部,先从内向外刷,然后再从下向上刷。 抹胭脂的时候,在涂抹胭脂前,先对镜子笑一笑,将胭脂涂抹在双颊高起的部位,然后以手指轻轻向眼角拍上去,这样会产生类似天然红润的效果。 工作妆决不可浓妆艳抹,口红也不可涂得过于鲜红。在飞行中应注意随时补妆,这样可以给旅客一种饱满的精神状态。 2.空姐在面部修饰时要注意卫生问题,认真保持面部的健康状况,防止由于个人不讲究卫生而使面部经常疙疙瘩瘩的或长满痤疮。 3.注意面部局部的修饰,保持眉毛、眼角、耳部、鼻部的清洁,不要当众擤鼻滋、挖耳朵。 4.注意口腔卫生,坚持刷牙、洗牙,在上飞机的前一天不吃带味的食物。 5.注意手部的美化,手和手指甲应随时保持清洁,要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尤其在飞机上进卫生间后一定要洗后,手上要经常擦润肤霜,以保持手部的柔软,要养成经常剪指甲的好习惯,不要将指甲留得过长,给旅客一种不卫生的感觉。 3)服饰 服饰是人体的外在包装,它包括衣、裤、裙、帽、袜、手套及各种服饰。服饰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它体现了一个人的个性、身份、涵养及其心理状态,直接代表了一个人的品格。空姐必须对个人的服饰予以重视,它关系到个人的形象和航空公司的形象。所以空姐在飞机上必须遵守航空公司有关服饰的规定,做到飞行时按规定着装。空姐在着工作服时,应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每次上飞机前,应将工作服熨烫平整,工作装不允许出现布满皱纹、残破、污渍、脏物、异味、干净整洁的服装会给旅客带来清新舒服的感觉。
选题在法学 毕业 论文写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就法学专业而言,常用的论文选题方向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硕士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1、人治与法治辨析
2、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3、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法治与德治
4、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5、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6、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7、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探析
8、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探析
9、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0、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1、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2、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1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路
16、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7、对某一社会 热点 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18、试析宋代的继承制度
19、唐代化外人的法律规制
20、试析德主刑辅思想指导下的西周立法活动
21、论清朝的文字狱对法制的影响
22、王安石变法在法律之中的实践
23、包拯的法治思想
24、试析汉朝的春秋决狱
25、评述元代体现民族习惯于民族压迫的刑事法律
26、论 公司法 股东代表诉讼的缺陷
27、 弱势股东及其法律保护制度--新《公司法》的进步与不足
28、 从《公司法》的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29、 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30、 公司法进化的动力--对公司控制与公司本质理论的思考
31、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商法毕业论文题目整理
1、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 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 反思 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 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 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最新法律论文题目
1、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研究
2、都市型现代农业产权法律制度之构建--评《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研究》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 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13、论公海水下 文化 遗产的法律保护
14、武警部队使用无人机实施反恐维稳的法律规制研究
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 措施 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36、中国民航法律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37、论网络综合治理下自媒体的法律规制
38、从法律视域分析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
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41、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42、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43、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4、完善我国技术移民的法律制度研究--基于德国的经验
45、保护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46、股权众筹兴起背景下的证券法律制度变革
47、俄罗斯网络安全领域最新法律分析
48、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路径及法律保障
49、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之理解与完善
50、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无纸贸易便利化"国际法律规制动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51、房地产企业税收策划法律问题研究--以营改增制度变迁为观察重点
52、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建构的困境与路径设计
53、关于航空 安全 责任书 法律关系的思考
5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探析
55、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法律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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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并农村土地现实状况研究2、农村城镇化进程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初探3、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的发展方向 4、转基因玉米、大豆推广与粮食安全问题5、农业推广项目的使用价值取向 6、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初探7、农民专业协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关系研究 8、规模经营与农业产业化关系 仅供 抛砖引玉
据学术堂了解,农业经济学是研究农业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运动规律的科学.农业经济学是研究农业生产,及与其相联系的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学科.当今社会农业也是必须发展的产业,农业如果一旦停滞必定会影响阻碍经济的发展.那么为了研究农业与经济的关系.下面来看看农业经济学论文题目.1、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方法研究2、甘肃省耕地资源保护问题研究3、面源污染防治视角下农村土地经营方式选择的博弈分析4、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自主管理问题分析5、凌源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系研究6、云南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实施情况及成效7、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8、农户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对河南省方城县农户的调查9、城镇化率与农机化程度的关系研究10、贵州山区公路沿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11、我国环境污染源中废气的监测方法分析12、中小农业企业的发展战略研究13、土地征用的农户收入效应14、大数据环境下云南农产品精准营销模式研究15、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逻辑及动力16、大力提升粮食产业经营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17、社会治理视角下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制度创新18、对我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评述与建议19、我国肉鸡养殖户建立免疫档案行为及影响因素20、中国东西部地区蔬菜流通效率差异的比较研究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农业发展方面的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几个重要问题2、现代农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对"三农"工作新形势的综合判断3、德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特点及其启示4、农村劳动力流动、农业发展和中国土地流转5、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探讨6、国外公共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要途径及启示7、生态农村--中国生态农业发展的新思维8、"十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9、苏南地区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模式探索10、中国有机农业发展对农村劳动力利用和农户收入的影响11、试论农业女性化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影响12、生物质能与农村能源及农业发展的关系13、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述评14、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定义与内涵15、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 : SARD的理论与实践
有一篇论文的题目是《推进农业产业化 建设和谐新农村——关于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化的调研》,是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老师,师震的文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基本目标,就是要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三改一化”的历史任务,其第一位的任务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而重中之重又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深入了解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该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的倡议和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调研小组,深入到自治县靠山种畜场、克尔台、白音诺勒、江湾、巴彦查干、他拉哈、一心等乡镇以及县直主管单位畜牧水产局等典型示范和主管单位,进行慎密的调查研究,探索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措施和途径。一、农业产业化的相关问题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思考(一)建立健全以党政一把手直接负责的农业产业化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注意企业的规模经营问题,加强政策扶持,狠抓骨干企业(三)骨干企业与农民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四)农民组织化问题(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主导产业(六)大力发展规范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七)搞好基地建设,强化“规模效益”观(八)对外加大宣传力度(九)外部环境问题三、综述文章大体就是这样的内容。希望能对有你的思路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