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首先就表达自己的论点,然后通过举例证明你自己的论点,这时,你就可以引用一些文献里的有利于你论点的句子或段落加以论证,并付上自己的一些见解,不用注释也可。
不是的。
注释就好像我们上语文课学古诗词时,那一页的下方有一些难理解词汇或者短剧的解释一样。注释是对书籍或文章的语汇、内容、背景、引文作介绍、评议的文字。为古书注释开始于先秦时期。中国古代分得较细,分别称之为注、释、传、笺、疏、章句等。
参考文献是引用人家已发表的观点或者文章或者实验结果等,需要在引用的那段话后面加[1][2]这样的上标,然后文章末尾列“参考文献”时与文中的上标相对应。
参考文献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作用:
①著录参考文献可以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和论文具有真实、广泛的科学依据,也反映出该论文的起点和深度。
②著录参考文献能方便地把论文作者的成果与前人的成果区别开来。
③著录参考文献能起索引作用。
④著录参考文献有利于节省论文篇幅。
⑤著录参考文献有助于科技情报人员进行情报研究和文摘计量学研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一定要在文中标注。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中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
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
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
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
需要标注。
引用政府文件和某组织文件的参考文献格式应该是“技术标准”或者“报告”。
技术标准格式:[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报告格式:[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注意事项:
参考文献可使用下列指定符号:“:”表示标题、标题说明、出版者、生产者、连载页数;“,”用于后续负责人、出版年份、生产年份、专利文献类型、专利国家、卷号、部件号、连续出版的文献的原始文献标题;
对于系列号、系列号以及后续“在原始文献中的位置”项;“()”用于限定符、报纸发行号、零件号、版号、生产者、出版年份;“[]”用于识别文件类型和作者编写的说明内容;“?”除了上面的项外,其余的描述项后面都跟着“?”号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如果论文中某句话是直接引用别人论文的内容,就加注释。如果在写论文过程中看了别人的文章并有所启发,但没有直接引用别人的观点,那就加参考文献。一般注释需在正文中有序号与之一一对应,但参考文献只需在文章最后列出所有你在写文章时参考过的文章即可。
需要的。
当文章引用或借用的资料所在的著作第一次出现于注释中时,须将该书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代及引用资料所在的页码一并注出。
当再次引用同一著作中的资料时,注释中只需注出作者姓名、著作名(副标题可省略)和资料所在的页码;如引文出自报刊文章,报刊名称及出版日期则可以“上引报刊”四字代替。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
2、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
3、专著M ; 报纸N ;期刊J ;专利文献P;汇编G ;古籍O;技术标准S ;学位论文D ;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 ;检索工具W;档案B ;录音带A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释
需要。
文后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作为标识,参考文献表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码依次排列,顶格编排,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著录,加方括号,不用标点,后空一字,按著录要求规定依次著录,回行时与首行著录项齐平。每条文献单独排,最后均以.结束。
题名、摘要、标题中不得标注参考文献,文末按引用顺序著录。作者一律采用姓前名后的方式著录(外文作者名应缩写)。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引用参考文献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文章学术水平的高低,从总体上体现了该文章的科掌性、实用性和先进性。这就要求作者平时注意阅读、积累权威医学期刊文献和权威专家的文献。
2、引用参考文献一定要全面,尽可能全面地引用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这就要求在引用参考文献时要兼顾中文文献与外文参考文献,并以外文参考文献为主。然而在引用大量外文文献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国内某些相关研究的重要文献。
3、自引文献分两种,其一为作者自引,其二为期刊自引。作者自引是指作者引用了以前发表的文章作参考文献,期刊自引是指该期刊引用了该刊以前发表的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文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论文的一部分,注释是正文的一部分,功能不一样正文里面是注释,讲的是你对正文的补充,包括印证的补充论文后面是要写参考文献,表明你论文参考了哪些书
看一下你参考的文献就可以了,内容不能抄,格式是可以借鉴的。
如果论文中某句话是直接引用别人论文的内容,就加注释。如果在写论文过程中看了别人的文章并有所启发,但没有直接引用别人的观点,那就加参考文献。一般注释需在正文中有序号与之一一对应,但参考文献只需在文章最后列出所有你在写文章时参考过的文章即可。
你可以首先就表达自己的论点,然后通过举例证明你自己的论点,这时,你就可以引用一些文献里的有利于你论点的句子或段落加以论证,并付上自己的一些见解,不用注释也可。
需要。
文后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作为标识,参考文献表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码依次排列,顶格编排,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著录,加方括号,不用标点,后空一字,按著录要求规定依次著录,回行时与首行著录项齐平。每条文献单独排,最后均以.结束。
题名、摘要、标题中不得标注参考文献,文末按引用顺序著录。作者一律采用姓前名后的方式著录(外文作者名应缩写)。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引用参考文献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文章学术水平的高低,从总体上体现了该文章的科掌性、实用性和先进性。这就要求作者平时注意阅读、积累权威医学期刊文献和权威专家的文献。
2、引用参考文献一定要全面,尽可能全面地引用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这就要求在引用参考文献时要兼顾中文文献与外文参考文献,并以外文参考文献为主。然而在引用大量外文文献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国内某些相关研究的重要文献。
3、自引文献分两种,其一为作者自引,其二为期刊自引。作者自引是指作者引用了以前发表的文章作参考文献,期刊自引是指该期刊引用了该刊以前发表的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引文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需要标注。
引用政府文件和某组织文件的参考文献格式应该是“技术标准”或者“报告”。
技术标准格式:[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报告格式:[序号]作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注意事项:
参考文献可使用下列指定符号:“:”表示标题、标题说明、出版者、生产者、连载页数;“,”用于后续负责人、出版年份、生产年份、专利文献类型、专利国家、卷号、部件号、连续出版的文献的原始文献标题;
对于系列号、系列号以及后续“在原始文献中的位置”项;“()”用于限定符、报纸发行号、零件号、版号、生产者、出版年份;“[]”用于识别文件类型和作者编写的说明内容;“?”除了上面的项外,其余的描述项后面都跟着“?”号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一定要有,但注释不是一定要有,需要注释就注释,不需要就不用了。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例: 注释: 1 如云南杜培武案件,河北陈国清案件,辽宁沈阳李俊岩案件,等等。 2这种推定的建立从美国来看,对口供自愿性的证明,由控方承担。从证据法的原理来看,口供是控方用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有义务证明自己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以真实性转向自愿性为核心来规定口供的规则,是证据法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口供问题上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利大于弊。关于口供的真实性与自愿性的协调,参见汪建成、孙远:《刑事诉讼中口供规则体系论纲》,《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3 对口供的强调,部分原因也来源于大陆法系成文法传统的立法模式,缺乏实用性,导致了对犯罪的证明十分困难。因此除了获取口供以外没有其他的有效途径加以证明如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证明。 参考文献:[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251.[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194.[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29.[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219.
不一定。
参考文献不一定要在文中标注。如果你的论文所有内容都没有引用别人,那么就不需要在文中标注参考文献。但是,如果有写论文有其他人的观点或材料,就有必要在论文中添加参考文献。
一般学校会规定论文要包含多少参考文献。如果学校规定论文中要有参考文献,学生在写论文时必须加上参考文献。否则论文格式不合格,查重时会修改。
引用文献格式按照引用的文献类型不同,格式分为:
1.学术期刊文献:[序列号]作者。文学标题[J]。期刊名称、出版年份、卷数:自始至终的页码。
2.有ISBN号的论文集:【序列号】作者。标题[A]。主编。作品集名称[C]。出版地点:出版社,出版年份:自始至终的页码。
3.学术期刊文献:[序列号]作者。文学标题[J]。期刊名称、出版年份、卷数:自始至终的页码。
文献类型:参考文献类型:专著[M]、论文[C]、报刊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A]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
引用参考文献注意事项:
1.引用文献时,应亲自阅读原报告或原著,避免引用二、三手文献。
2.公众熟知的教科书和参考书等文献一般不需要引用。
3.由于交流范围有限,不应引用内部材料和会议汇编等非正式出版物。
4.一般引用的文章不要太多太杂。
5.参考文献的顺序一般是先有中国文学,后有英国文学。
需要的。
当文章引用或借用的资料所在的著作第一次出现于注释中时,须将该书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代及引用资料所在的页码一并注出。
当再次引用同一著作中的资料时,注释中只需注出作者姓名、著作名(副标题可省略)和资料所在的页码;如引文出自报刊文章,报刊名称及出版日期则可以“上引报刊”四字代替。
扩展资料:
参考文献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
2、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
3、专著M ; 报纸N ;期刊J ;专利文献P;汇编G ;古籍O;技术标准S ;学位论文D ;科技报告R;参考工具K ;检索工具W;档案B ;录音带A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