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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关雎之大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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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关雎之大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关雎的赏析:

这首诗还采用了一些双声叠韵的连绵字,以增强诗歌音调的和谐美和描写人物的生动性。如“窈窕”是叠韵;“参差”是双声;“辗转”既是双声又是叠韵。用这类词修饰动作,如“辗转反侧”;摹拟形象,如“窈窕淑女”;描写景物,如“参差荇菜”,无不活泼逼真,声情并茂。

《国风·周南·关雎》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第一首诗。

原文节选: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译文:

关关和鸣的雎鸠,相伴在河中的小洲。那美丽贤淑的女子,是君子的好配偶。参差不齐的荇菜,从左到右去捞它。

那美丽贤淑的女子,醒来睡去都想追求她。追求却没法得到,白天黑夜便总思念她。长长的思念哟,叫人翻来覆去难睡下。

此诗在艺术上巧妙地采用了“兴”的表现手法。首章以雎鸟相向合鸣,相依相恋,兴起淑女陪君子的联想。以下各章,又以采荇菜这一行为兴起主人公对女子疯狂地相思与追求。全诗语言优美,善于运用双声、叠韵和重叠词,增强了诗歌的音韵美和写人状物、拟声传情的生动性。

《国风·周南·关雎》这首短小的诗篇,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它是《诗经》的第一篇,而《诗经》是中国文学最古老的典籍。

虽然从性质上判断,一些神话故事产生的年代应该还要早些,但作为书面记载,却是较迟的事情。所以差不多可以说,一翻开中国文学的历史,首先遇到的就是《关雎》。

创作背景:周代由文、武奠基,成、康繁盛,昭、穆以后,国势渐衰。后来,厉王被逐,幽王被杀,平王东迁,进入春秋时期。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侯兼并,夷狄交侵,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

反映周初至春秋中叶社会生活面貌的《诗经》,就整体而言,正是这五百年间中国社会生活面貌的形象反映,其中有先祖创业的颂歌,祭祀神鬼的乐章;也有贵族之间的宴饮交往,劳逸不均的怨愤;更有反映劳动、打猎、以及大量恋爱、婚姻、社会习俗方面的动人篇章。

周南指周以南之地,是周公旦的封地,即今河南西南部及湖北西北部一带。《周南》大多数诗是西周末年、东周初年的作品。其中第一篇《关雎》是有关爱情的诗篇。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诗歌,共311篇,其中6篇为笙诗,即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称为笙诗六篇(《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

《诗经》的作者佚名,绝大部分已经无法考证,传为尹吉甫采集、孔子编订。《诗经》在先秦时期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

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诗经在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

孔子曾概括《诗经》宗旨为“无邪”,并教育弟子读《诗经》以作为立言、立行的标准。先秦诸子中,引用《诗经》者颇多,如孟子、荀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人在说理论证时,多引述《诗经》中的句子以增强说服力。至汉武帝时,《诗经》被儒家奉为经典,成为《六经》及《五经》之一。

《关雎》赏析 《关雎》是《风》之始也,也是《诗经》第一篇。古人把它冠于三百篇之首,说明对它评价很高。《史记·外戚世家》曾经记述说:“《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厘降……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又《汉书·匡衡传》记载匡衡疏云:“匹配之际,生民之始,万福之原。婚姻之礼正,然后品物遂而天命全。孔子论《诗》,一般都是以《关雎》为始。……此纲纪之首,王教之端也。”他们的着眼点是迂腐的,但对诗的本义的概括却基本正确。问题在于它所表现的是什么样的婚姻。这关系到我们对《风》的理解。朱熹《诗集传》“序”说:“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又郑樵《通志·乐略·正声序论》说:“《诗》在于声,不在于义,犹今都邑有新声,巷陌竞歌之,岂为其辞义之美哉?直为其声新耳。”朱熹是从诗义方面论述的,郑樵则从声调方面进行解释。我们把二者结合起来,可以认为《风》是一种用地方声调歌唱的表达男女爱情的歌谣。尽管朱熹对《关雎》主题的解释并不如此,但从《关雎》的具体表现看,它确是男女言情之作,是写一个男子对女子爱情的追求。其声、情、文、义俱佳,足以为《风》之始,三百篇之冠。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此后,人们评《关雎》,皆“折中于夫子”(《史记·孔子世家》)。但《关雎》究竟如何呢? 这首诗原是三章:一章四句,二章八句,三章八句。郑玄从文义上将后二章又各分为两章,共五章,每章四句。现在用郑玄的分法。第一章雎鸠和鸣于河之洲上,其兴淑女配偶不乱,是君子的好匹配。这一章的佳处,在于舒缓平正之音,并以音调领起全篇,形成全诗的基调。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统摄全诗。第二章的“参差荇菜”承“关关雎鸠”而来,也是以洲上生长之物即景生情。“流”,《毛传》训为“求”,不确。因为下文“寤寐求之”已有“求”字,此处不当再有“求”义,应作流动讲。这是以荇菜流动从而比喻淑女的难求。“求”字是全篇的中心,通首诗都在表现男子对女子的追求过程,即从深切的思慕到实现结婚的愿望。第三章抒发求之而不得的忧思。这是一篇的关键,最能体现全诗精神。姚际恒《诗经通论》评云:“前后四章,章四句,辞义悉协。今夹此四句于‘寤寐求之’之下,‘友之’、‘乐之’二章之上,承上递下,通篇精神全在此处。盖必著此四句,方使下‘友’、‘乐’二义快足满意。若无此,则上之云‘求’,下之云‘友’、‘乐’,气势弱而不振矣。此古人文章争扼要法,其调亦迫促,与前后平缓之音别。”姚氏对本章在全诗中的重要性分析最为精当。应当补充者,此章不但以繁弦促管振文气,而且写出了生动逼真的形象,即王士祯《渔洋诗话》所谓“《诗》三百篇真如画工之肖物”。林义光《诗经通解》说:“寐始觉而辗转反侧,则身犹在床。”这种对思念情人的心思的描写,可谓“哀而不伤”者也。第四、五章写求而得之的喜悦。“琴瑟友之”、“钟鼓乐之”,都是既得之后的情景。曰“友”,曰“乐”,用字自有轻重、深浅不同。极写快兴满意而又不涉于侈靡,所谓“乐而不淫”。通篇诗是写一个男子对女子的思念和追求过程,写求之而不得的焦虑和求而得之的喜悦。 这诗的主要表现手法是兴寄,《毛传》云:“兴也。”什么是“兴”?孔颖达的解释最得要领,他在《毛诗正义》中说:“‘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所谓“兴”,即先从别的景物引起所咏之物,以为寄托。这是一种委婉含蓄的表现手法。如此诗以雎鸠之“挚而有别”,兴淑女应配君子;以荇菜流动无方,兴淑女之难求;又以荇菜既得而“采之”、“芼之”,兴淑女既得而“友之”、“乐之”等。这种手法的优点在于寄托深远,能产生文已尽而意有余的效果。 这首诗还采用了一些双声叠韵的连绵字,以增强诗歌音调的和谐美和描写人物的生动性。如“窈窕”是叠韵;“参差”是双声;“辗转”既是双声又是叠韵。用这类词儿修饰动作,如“辗转反侧”;摹拟形象,如“窈窕淑女”;描写景物,如“参差荇菜”,无不活泼逼真,声情并茂。刘师培《论文杂记》云:“上古之时,……谣谚之音,多循天籁之自然,其所以能谐音律者,一由句各叶韵,二由语句之间多用叠韵双声之字。”此诗虽非句各叶韵,但对双声叠韵连绵字的运用,却保持了古代诗歌淳朴自然的风格。 用韵方面,这诗采取偶句入韵的方式。这种偶韵式支配着两千多年来我国古典诗歌谐韵的形式。而且全篇三次换韵,又有虚字脚“之”字不入韵,而以虚字的前一字为韵。这种在用韵方面的参差变化,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和音乐美。 对《关雎》,我们应当从诗义和音乐两方面去理解。就诗义而言,它是“民俗歌谣”,所写的男女爱情是作为民俗反映出来的。相传古人在仲春之月有会合男女的习俗。《周礼·地官·媒氏》云:“媒氏(即媒官)掌万民之判(配合)。……中春(二月)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不禁止奔);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关雎》所咏未必就是这段史事的记实,但这段史实却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男女相会、互相爱慕并希望成婚的心理状态和风俗习尚。文学作品描写的对象是社会生活,对社会风俗习尚的描写能更真实地再现社会生活,使社会生活融汇于社会风习的画面中,从而就更有真实感。《关雎》就是把古代男女恋情作为社会风俗习尚描写出来的。就乐调而言,全诗重章叠句都是为了合乐而形成的。郑樵《通志·乐略·正声序论》云:“凡律其辞,则谓之诗,声其诗,则谓之歌,作诗未有不歌者也。”郑樵特别强调声律的重要性。凡古代活的有生气的诗歌,往往都可以歌唱,并且重视声调的和谐。《关雎》重章叠句的运用,说明它是可歌的,是活在人们口中的诗歌。当然,《关雎》是把表达诗义和疾徐声调结合起来,以声调传达诗义。郑玄《诗谱序》云:“《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

赏析:

《关雎》的内容很单纯,写一个“君子”对“淑女”的追求,写他得不到“淑女”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

作品中人物身份:“君子”在《诗经》的时代是对贵族的泛称,且这位“君子”家备琴瑟钟鼓之乐,那是要有相当地位的。以前常把这诗解释为“民间情歌”,恐怕不对,它所描绘的应该是贵族阶层生活。

另外,说它是情爱诗固然不错,但恐怕并不是一般的爱情诗。这原来是一首婚礼上的歌曲,是男方家庭赞美新娘、祝颂婚姻美好。《诗经·国风》中很多歌谣,都是既具有一般的抒情意味、娱乐功能,又兼有礼仪上实用性,只是有些诗原来派什么用处后人不清楚,就仅当作普通的歌曲来看待。

《关雎》当作婚礼上的歌来看,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唱到“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也是喜气洋洋的,很合适的,当然这首诗本身,还是以男子追求女子的情歌的形态出现的。之所以如此,与在一般婚姻关系中男方是主动的一方有关。

就是在现代,一个姑娘看上个小伙,也总要等他先开口,古人更是如此。娶个新娘回来,夸她是个美丽又贤淑的好姑娘,是君子的好配偶,说自己曾经想她想得害了相思病,必定很讨新娘欢喜。然后在一片琴瑟钟鼓之乐中,彼此的感情相互靠近,美满婚姻就从这里开了头。

即使单从诗的情绪结构来说,从见关雎而思淑女,到结成琴瑟之好,中间一番周折也是必要的:得来不易的东西,才特别可贵,特别让人高兴。

原诗:

《关雎》先秦:佚名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释义:

关关和鸣的雎鸠,相伴在河中的小洲。那美丽贤淑的女子,是君子的好配偶。

参差不齐的荇菜,从左到右去捞它。那美丽贤淑的女子,醒来睡去都想追求她。

追求却没法得到,白天黑夜便总思念她。长长的思念哟,叫人翻来覆去难睡下。

参差不齐的荇菜,从左到右去采它。那美丽贤淑的女子,奏起琴瑟来亲近她。

参差不齐的荇菜,从左到右去拔它。那美丽贤淑的女子,敲起钟鼓来取悦她。

扩展资料:

这首诗可以被当作表现夫妇之德的典范,主要是由于有这些特点:

首先,它所写的爱情,一开始就有明确的婚姻目的,最终又归结于婚姻的美满,不是青年男女之问短暂的邂逅、一时的激情。这种明确指向婚姻、表示负责任的爱情,更为社会所赞同。

其次,它所写的男女双方,乃是“君子”和“淑女”,表明这是一种与美德相联系的结合。“君子”是兼有地位和德行双重意义的,而“窈窕淑女”,也是兼说体貌之美和德行之善。这里“君子”与“淑女”的结合,代表了一种婚姻理想。

再次,是诗歌所写恋爱行为的节制性。细读可以注意到,这诗虽是写男方对女方的追求,但丝毫没有涉及双方的直接接触。“淑女”固然没有什么动作表现出来,“君子”的相思,也只是独自在那里“辗转反侧”,什么攀墙折柳之类的事情,好像完全不曾想到,爱得很守规矩。

这样一种恋爱,既有真实的颇为深厚的感情(这对情诗而言是很重要的),又表露得平和而有分寸,对于读者所产生的感动,也不致过于激烈。以上种种特点,恐怕确实同此诗原来是贵族婚礼上的歌曲有关,那种场合,要求有一种与主人的身份地位相称的有节制的欢乐气氛。

而孔子从中看到了一种具有广泛意义的中和之美,借以提倡他所尊奉的自我克制、重视道德修养的人生态度,《毛诗序》则把它推许为可以“风天下而正夫妇”的道德教材。这两者视角有些不同,但在根本上仍有一致之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风·周南·关雎

《关雎》评论《关雎》这首诗还采用了一些双声叠韵的连绵 字,以增强诗歌音调的和谐美和描写人 物的生动性。如“窈窕”是叠韵;“参 差”是双声;“辗转”既是双声又是叠韵。 用这类词儿修饰动作,如“辗转反侧”; 摹拟形象,如“窈窕淑女”;描写景物, 如“参差荇菜”,无不活泼逼真,声情并 茂。刘师培《论文杂记》云:“上古之 时,……谣谚之音,多循天籁之自然, 其所以能谐音律者,一由句各叶韵,二 由语句之间多用叠韵双声之字。”此诗虽 非句各叶韵,但对双声叠韵连绵字的运 用,却保持了古代诗歌淳朴自然的风 格。 用韵方面,这诗采取偶句入韵的方式。 这种偶韵式支配着两千多年来我国古典 诗歌谐韵的形式。而且全篇三次换韵, 又有虚字脚“之”字不入韵,而以虚字的 前一字为韵。这种在用韵方面的参差变 化,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和音乐 美。 对《关雎》,我们应当从诗义和音乐两 方面去理解。就诗义而言,它是“民俗歌 谣”,所写的男女爱情是作为民俗反映出 来的。相传古人在仲春之月有会合男女 的习俗。《周礼·地官·媒氏》云:“媒氏 (即媒官)掌万民之判(配合)。……中春(二 月)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 禁(不禁止奔);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 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关 雎》所咏未必就是这段史事的记实,但 这段史实却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男女相 会、互相爱慕并希望成婚的心理状态和 风俗习尚。文学作品描写的对象是社会 生活,对社会风俗习尚的描写能更真实 地再现社会生活,使社会生活融汇于社 会风习的画面中,从而就更有真实感。 《关雎》就是把古代男女恋情作为社会 风俗习尚描写出来的。就乐调而言,全 诗重章叠句都是为了合乐而形成的。郑 樵《通志·乐略·正声序论》云:“凡律其 辞,则谓之诗,声其诗,则谓之歌,作 诗未有不歌者也。”郑樵特别强调声律的 重要性。凡古代活的有生气的诗歌,往 往都可以歌唱,并且重视声调的和谐。 《关雎》重章叠句的运用,说明它是可 歌的,是活在人们口中的诗歌。当然, 《关雎》是把表达诗义和疾徐声调结合 起来,以声调传达诗义。郑玄《诗谱 序》云:“《虞书》曰:‘诗言志,歌永 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放 于此乎?”

关雎论文的参考文献

<关雎>是《诗经》开宗明义的第一篇。是一首产生於二千多年前古老的民间恋歌,诗中娓娓细述的是一个男子的单相思,他的倾慕、爱恋与渴望,而这正是亘古以来每一个人心中对爱情最深的企盼。 有人说:「这首诗描写了抒情主人公对一位少女邂逅、追求、相思并同她完婚的全过程。」细读全诗,若最后只是像童话故事中大团圆的结局-从此王子和公主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那麼诗意就荡然无存了!爱到深处无怨尤,爱的渴求能导致爱的升华。这位陷入情网不能自拔的男子,并没有伤心到吐血病倒,也没有绝望的自残杀人,而是给自己的感情找到一条出路,架构起一座美丽的空中楼阁,幻想著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一刹那间他满足了,他和他的爱人美满和谐的结合了!於是一场虚构的热闹的结婚场面快快乐乐的展开,让我们不禁陶醉在其中为其祝福。 孔子在《论语.八佾》有中肯的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综观全诗充满著男子的浪漫情怀,它写思慕,写追求,写向往,深刻细微而不失理性平和,感情热烈又不陷於难以自拔的痛苦呻吟。这真是我们现代人每谈感情便置之死地,玉石俱焚的毁灭作为,要好好省思的。

关雎国风·周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注释欣赏】这是诗人对河边采摘荇菜的美丽姑娘的恋歌。关关:水鸟叫声。雎(音居)鸠:水鸟,一名王雎,状类凫鹥,生有定偶,常并游。洲:河中沙洲。窈窕:美心为窈,美状为窕。淑:善,好。逑(通仇):配偶。参差:长短不齐。荇(音杏)菜:多年生水草,夏天开黄色花,嫩叶可食。流:顺水之流而取之也。 寤(音务):睡醒。寐(音妹):睡眠。思:语助。服:思念。悠:忧思貌。辗:半转。反侧:反身,侧身。琴:五弦或七弦乐器。瑟:二十五弦乐器。友:交好。芼(音帽):有选择之意。钟:金属打击乐器。鼓:皮革打击乐器。【译文】关关鸣叫的水鸟,栖居在河中沙洲。善良美丽的姑娘,好男儿的好配偶。长短不齐的荇菜,姑娘左右去摘采。善良美丽的姑娘,醒来做梦都想她。思念追求不可得,醒来做梦长相思。悠悠思念情意切,翻来覆去难入眠。长短不齐的荇菜,姑娘左右去摘采。善良美丽的姑娘,弹琴鼓瑟亲近她。长短不齐的荇菜,姑娘左右去挑选。善良美丽的姑娘,敲钟击鼓取悦她。【简介】《关雎》出自《诗经•国风•周南》,是《诗经》的首篇,它是反映一个青年对一位容貌美丽姑娘的爱慕和追求,写他求而不得的痛苦和想象求而得之的喜悦。它是我国爱情诗之祖。不仅反映的是令人喜闻乐见的爱情题材,还具有独到的艺术特色。关雎:篇名它是从诗篇中第一句中摘取来的。《诗经》的篇名都是这样产生的。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注释】雎(jū)鸠(jīu):水鸟名,即鱼鹰。传说它们情意专一逑:(雔)之借字,(雔),双鸟之意荇菜:水草名寤(wù):睡醒,寐:睡眠寤寐:日日夜夜[1]:音帽,有选择之意兴也。关关,雌雄相应之和声也。关雎,水鸟,一名王雎,状类凫鹭,今江淮间有之,生有定偶尔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故毛传以为挚而有别,列女传以为人未尝见其乘居而匹处者,盖其性然也。河,北方流水之通名。洲,水中可居之地也。窈窕,幽闲之意。淑,善也。女者,未嫁之称,盖指文王之妃大姒未处子时而言也。君子,则指文王也。好,亦善也。逑,匹也。毛传云:挚字与至通,言其情意深至也。――朱熹注关关,毛传:“和声也:”雎鸠,鱼鹰:牛运震曰:“只‘关关’二字,分明写出两鸠来。先声后地,有情。若作‘河洲雎鸠,其鸣关关’,意味便短。”用字:通假:君子好逑(仇) 寤寐思服(伏)异体:左右芼(覒)之毛传:“窈窕,幽闲也。淑,善。”《九歌·山鬼》“子慕予兮善窈窕”,王逸注:“窈窕,好貌。”君子,朱东润曰:“据毛诗序,君子之作凡六篇,君子或以为大夫之美称,或以为卿、大夫、士之总称,或以为有盛德之称,或以为妇人称其丈夫之词。”“就《诗》论《诗》,则君子二字,可以上赅天子、诸侯,下赅卿、大夫、士。”“盛德之说,则为引申之义,大夫之称,自为妻举其夫社会地位而言。”逑,毛传:“匹也。”按好逑,犹言嘉耦。荇,毛传曰“接余”,其他异名尚有不少,李时珍云“俗呼荇丝菜,池人谓之莕公须,淮人谓之靥子菜,江东谓之金莲子”,等等。龙胆科,多年生草本,并根连水底,叶浮水上。自古供食用。陆玑曰:“其白茎以苦酒(按即醋)浸之,肥美可案酒。”近人陆文郁说:“河北安新近白洋淀一带旧有鬻者,称黄花儿菜,以茎及叶柄为小束,食时以水淘取其皮,醋油拌之,颇爽口。”流,毛传:“求也。”用《尔雅·释言》文。朱熹曰:“顺水之流而取之也。”思,语助词。服,毛传:“思之也。”《庄子·田子方》“吾服女也甚忘”,郭象注:“‘服’者,思存之谓也。”朱熹曰:“悠,长也。”按悠哉悠哉,思念之深长也。芼(mào),毛传:“择也。”钟鼓,金奏也,是盛礼用乐。王国维曰:“金奏之乐,天子诸侯用钟鼓;大夫士,鼓而已。”按此诗言“钟鼓乐之”,乃作身份语。由两周墓葬中乐器和礼器的组合情况来看,金石之乐的使用,的确等级分明,即便所谓“礼崩乐坏”的东周时期也不例外。中原地区虢、郑、三晋和周的墓葬,已发掘两千余座,出土编钟、编磬者,止限于个别葬制规格很高的墓,约占总数百分之一。从青铜乐钟的制作要求来看,这也是必然—— 非“有力者”,实不能为。而这一切,与诗中所反映的社会风貌,恰相一致。【结构】从古以来,《关雎》就有两种分章的方式。一种是每四句为一章,全诗共五章。另一种是分为三章,第一章四句,第二、第三章各八句。从文义看,我倾向于第二种分法。第一章是总述,态度比较客观;第二、三章则从男主人公方面落笔,先说他在未得淑女时思念之苦,连觉也睡不着;然后再说他求得淑女与之成婚以后,他将千方百计同她鱼水和谐,使她心情欢乐舒畅。如果说第二章近于现实主义的描写,那么第三章便带有浪漫主义情调,抒情主人公乃为爱情获得成功的美好前景而陶醉了。【艺术特点】此诗言切而意婉,尤其是第三章,男主人公对所思女子真是设想得体贴入微,关怀备至。第一章“窈窕淑女”二句,直往直来,连个小弯儿也不拐。但从第二章起,细节描写增多了,小伙子由于“寤寐思服”,彻夜翻来覆去,睡不踏实,这确是真情流露。越睡不安稳,越是心潮起伏;而人在恋爱时总是好往乐观处想,于是他想到将来结婚时场面多么热闹,婚后感情多么融洽和谐,生活多么美满幸福。这一切遐想,都是从“悠哉悠哉,展转反侧”的失眠中幻化出来的。虽说是主观的一厢情愿,却并非可望而不可即。后来的剧作家代剧中人立言,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反嫌说得太露;而《关雎》的作者却以丰富而圆满的想象来填充眼前无可排遣的相思,这真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了。难得的是这乃属于典型的东方式的、我国传统的正常恋爱观,即他所盼望的是同淑女成为夫妇(用“好逑”字样可证),而不仅仅是做为情侣(这同《郑风》里的作品就不同了!),这固然有封建统治阶级的烙印,却也体现了汉民族的传统特色。“兴”是现实主义的技巧,是不错的。这首诗即河洲之物而起兴,显见为民间产物;采荇尤见出古代劳动人民的生活(可能是女性)。我们对于采荇不免陌生,但采莲蓬、采藕、采菱的生活我们能体会。先是顺流而取,再则采到手,再则煮熟了端上来。表示虽然一件小小事情也不容易做(正是劳动的真精神),这就象征了君子求淑女的心情与周折。等到生米煮成熟饭,正是“钟鼓乐之”的时候了,意味该多么深长!同时这种工作是眼前事实,并非虚拟幻想,一面写实一面又象征,此所以为比兴之正格,这才是中国诗的长处。后妃固然主德,但后妃哪里梦见“采荇”的乐趣,也未必看得见“雎鸠”的比翼双飞。不过采诗入乐,“太师”的眼光总算够好的。可惜古人不懂得“向人民学习”罢了。(小如按:此段文字乃转摘自我的一份劫后残存的讲稿中,当时是把先生的意思做为自己的话写下来的,因此可能与原文略有出入,读者鉴之。)这诗的主要表现手法是兴寄,《毛传》云:“兴也。”什么是“兴”?孔颖达的解释最得要领,他在《毛诗正义》中说:“‘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 ‘兴’辞也。”所谓“兴”,即先从别的景物引起所咏之物,以为寄托。这是一种委婉含蓄的表现手法。如此诗以雎鸠之“挚而有别”,兴淑女应配君子;以荇菜流动无方,兴淑女之难求;又以荇菜既得而“采之”、“芼之”,兴淑女既得而“友之”、“乐之”等。这种手法的优点在于寄托深远,能产生文已尽而意有余的效果。这首诗还采用了一些双声叠韵的连绵字,以增强诗歌音调的和谐美和描写人物的生动性。如“窈窕”是叠韵;“参差”是双声;“辗转”既是双声又是叠韵。用这类词儿修饰动作,如“辗转反侧”;摹拟形象,如“窈窕淑女”;描写景物,如“参差荇菜”,无不活泼逼真,声情并茂。刘师培《论文杂记》云:“上古之时,……谣谚之音,多循天籁之自然,其所以能谐音律者,一由句各叶韵,二由语句之间多用叠韵双声之字。”此诗虽非句各叶韵,但对双声叠韵连绵字的运用,却保持了古代诗歌淳朴自然的风格。用韵方面,这诗采取偶句入韵的方式。这种偶韵式支配着两千多年来我国古典诗歌谐韵的形式。而且全篇三次换韵,又有虚字脚“之”字不入韵,而以虚字的前一字为韵。这种在用韵方面的参差变化,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和音乐美。本诗中每一章的韵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句句押韵的句尾韵:鸠、洲、逑)注意:后两句实际是一句判断句。但后人多断章取义,使后句独立成句。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隔句押韵的句中韵:流、求)流:顺流而取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句句押韵的句尾韵:得、服、侧)服:亦想也。 辗转——既是双声又是叠韵的联绵词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隔句押韵的句中韵:采、友)参差——双声联绵词 友:亲爱。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隔句押韵的句中韵:芼、乐)窈窕——叠韵联绵词 乐:使之乐。对《关雎》,我们应当从诗义和音乐两方面去理解。就诗义而言,它是“民俗歌谣”,所写的男女爱情是作为民俗反映出来的。相传古人在仲春之月有会合男女的习俗。《周礼·地官·媒氏》云:“媒氏(即媒官)掌万民之判(配合)。……中春(二月)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不禁止奔);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关雎》所咏未必就是这段史事的记实,但这段史实却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代男女相会、互相爱慕并希望成婚的心理状态和风俗习尚。文学作品描写的对象是社会生活,对社会风俗习尚的描写能更真实地再现社会生活,使社会生活融汇于社会风习的画面中,从而就更有真实感。《关雎》就是把古代男女恋情作为社会风俗习尚描写出来的。就乐调而言,全诗重章叠句都是为了合乐而形成的。郑樵《通志·乐略·正声序论》云:“凡律其辞,则谓之诗,声其诗,则谓之歌,作诗未有不歌者也。”郑樵特别强调声律的重要性。凡古代活的有生气的诗歌,往往都可以歌唱,并且重视声调的和谐。《关雎》重章叠句的运用,说明它是可歌的,是活在人们口中的诗歌。当然,《关雎》是把表达诗义和疾徐声调结合起来,以声调传达诗义。郑玄《诗谱序》云:“《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写作背景】《诗》国诗歌总集,它收集西周初年至春秋代约五百年间305篇诗歌。《诗》国古代诗歌巨丰富源头,国文学史重。《诗》包括风、雅、颂,反映劳民被压迫、削剥,表达劳民奴隶反抗,少写爱情。取之于民众,浅显易懂而又不失人生的真谛。《关雎》首爱情抒情诗,久流传民间;很好的显现了当时年轻人表达爱意的方式。

诗中“白露为霜”给我们传达出节序已是深秋了,而天才破晓,因为芦苇叶片上还存留着夜间露水凝成的霜花。就在这样一个深秋的凌晨,诗人来到河边,为的是追寻那思慕的人儿,而出现在眼前的是弥望的茫茫芦苇丛,呈出冷寂与落寞,诗人所苦苦期盼的人儿在哪里呢?只知道在河水的另外一边。但这是一个确定性的存在吗?从下文看,并非如此。是诗人根本就不明伊人的居处,还是伊人像“东游江北岸,夕宿潇湘沚”的“南国佳人”(曹植《杂诗七首》之四)一样迁徙无定,我们也无从知晓。这种也许是毫无希望但却充满诱惑的追寻在诗人脚下和笔下展开。把“溯洄”、“溯游”理解成逆流而上和顺流而下或者沿着弯曲的水道和沿着直流的水道,都不会影响到对诗意的理解。在白居易《长恨歌)中,杨贵妃消殒马嵬坡后,玄宗孤灯独守,寒衾难眠,通过道士鸿都客“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寻找,仍是“两处茫茫皆不见”,但终究在“虚无缥缈”的海外仙山上找到了已成仙的杨贵妃,相约重逢于七夕。而《蒹葭》中,诗人一番艰劳的上下追寻后,伊人仿佛在河水中央,周围流淌着波光,依旧无法接近。《周南·汉广》中诗人也因为汉水太宽无法横渡而不能求得“游女”,陈启源说:“夫说(悦)之必求之,然惟可见而不可求,则慕说益至。”(《毛诗稽古编·附录》)“可见而不可求”,可望而不可即,加深着渴慕的程度。诗中“宛”字表明伊人的身影是隐约缥缈的,或许根本上就是诗人痴迷心境下生出的幻觉。

苍苍蒹葭摇曳出的美丽 ──《蒹葭》美点赏析 中国语文网编辑整理 《蒹葭》是《诗经》中抒情的名篇,王国维《人间词话》曾说:“《诗·蒹葭》一篇,最得风人深致。”并称赞它“风格洒落”。全诗意境朦胧凄清,感情执着真切,成就了其独特的艺术美感。一、绘画美诗的起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苍苍:灰白色,这里指芦苇因为秋天的到来而变黄,加之秋霜的侵袭覆盖而呈现出的色调。其色苍苍,其景荒凉。需要注意的是,那是水边一大片摇曳的蒹葭,和着秋水中的倒影,在同为青苍色的天际底下,水天一色,蒹葭苍苍,随风摇曳,是一幅凄迷的景象。主人公这时候登场,站在水边向那边凝望,飘飞的芦苇丛中,一个妙龄女子的身影若隐若现,“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水气氤氲里,女子更加显得影影绰绰,美妙无比。蒹葭、白露、伊人、秋水,越发显得难以捉摸,构成了一幅朦胧淡雅的水彩画。二、音乐美视觉上的美感同时带给读者的是听觉上的愉悦,透过这幅凄清的画面,我们的耳旁,仿佛有以下的声音拂过:小河流水的淙淙声,水气氤氲向上的蒸腾声,芦苇在晨风中摇曳的疏落声,还有主人公上下寻觅急切的喘息声和脚步声,我们甚至还可以听到主人公对伊人寻而不得的叹息声,而这种种声音,使得原本凄清朦胧的画面带上了生命的气息和动态的张力。听觉上的美感还来自于这首诗歌的韵律,重章叠句回环往复是《诗经》的特色,《蒹葭》亦如此,第一章采取偶句入韵的方式。苍、霜、方、长、央,读来朗朗上口,极具韵律美。后两章是第一章的重章反复,只是在第一章的基础上更换了个别的字,这样全诗一意三叠,用韵先响后暗,先扬后抑。全诗以四字句为主,只有每章最后一句变化成五字句。另外,“蒹葭”属于双声词,“苍苍”“萋萋”“采采”等是叠词,用韵和句式的参差变化以及双声叠词的运用,极大的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和音乐美。三、人性美爱情是古今中外永恒的主题,《蒹葭》中人物的爱情体现出一种怅惘、凄迷、朦胧莫辨,而又至真至纯、执着无悔的人性美。《毛诗序》言“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蒹葭》没有明显的爱情故事情节,但是,透过简约的文字,我们依然可以清晰的领悟其中所言之志。水天一色里,在苍苍蒹葭中忽隐忽现的“伊人”无疑是高洁美丽而又可亲可爱的,她就像一块磁石般吸引着主人公。站在水边凝望,伊人仿佛就在水的那一边,可是苍茫摇曳的芦苇挡住了主人公痴望的双眼,伊人的身影朦胧飘渺,不甚真切,因此,痴情的主人公焦急的“溯洄从之”“溯游从之”,从,寻求、追寻之意,主人公上上下下追寻的路途,并不是顺畅的,“道阻且长”“道阻且跻”“道阻且右”,充满着艰险和阻碍,寻求的结果呢?伊人“宛在”而已,也就是说,主人公所倾慕的人儿依然是飘渺朦胧,可望而不可及!那么,追求者将会如何呢?诗没有明确交代,这就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也许他会继续“从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也许他会愁肠百结,相思成灾,“剪不断,理还乱”“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也许终于得见伊人面,抱得美人归……无论结果怎样,我们看重的是,主人公追寻的过程,在那个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对美好爱情的执着无悔,这就是一种至真至纯至美的人性!四、意境美品读诗中文字,让人身临其境:深秋的清晨,灰白的芦苇沾着晶莹的霜花,秋风萧瑟里,茫茫苍苍的苇丛起伏摇曳,澄净碧蓝的河水蒸腾着雾气,雾霭迷蒙中,主人公徘徊于蜿蜒的水畔,急切的寻求着心上的恋人。伊人在水的那方忽隐忽现,可望而不可及,主人公上下追寻,欲罢不能,历经艰辛,可是伊人只是“宛在”,觅之无踪。我们能够感受和呼吸到的是主人公内心的执着、焦急、怅惘和迷茫。全诗给我们营造的是一种凄婉的情调,幽邃的境界。【温立三短评】赏析《蒹葭》这首诗的文章不少,本文从“四美”角度来展开欣赏,自有它的特色。

与大漠之道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关于公布安徽省第五届中学地理优秀教学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各市中学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根据省教科所《关于举办安徽省第五届中学地理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教科研函〔2007〕3号)文件要求,省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地理教学论文进行了认真评审,共评出获奖论文一等奖 16篇,二等奖 36篇,三等奖71篇。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论文作者。附件:安徽省第五届中学地理优秀教学论文获奖名单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安徽省教育厅教科所 2007年10月19日印发打印:吴儒敏 校对:吴儒敏 共印30份附件:安徽省第五届中学地理优秀教学论文获奖名单一等奖篇 目 单 位 作者《浅谈地理新课程背景下学生能力的培养》 淮北市教研室 王忠东《做理论与实践的桥梁》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室 钱宏瑾《铜陵市高中地理新课程改革调研报告》 铜陵市教研室 章小明铜陵市第一中学 杨国兵《地理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与实践》 安庆市教研室 何陆祎《论地理研究性学习的评价》 阜阳市教研室 陈鹏飞《地方环境教育课程构建的案例分析》 蚌埠市教科所 吴岱峰《透过一次地理评优课谈新课程课堂教学》 滁州市教研室 郭仕荣《高中地理新课程教学应加强对学生的关注》 颖上县教研室 何长剑《关于高中地理选修课程校本化的几点探讨》 马鞍山市第六中学 林章和《使用新教材的几点体会》 淮南市第三中学 朱元坤《地理空间能力培养的教学策略》 合肥工业大学附中 洪成旗《浅谈新课程下我对地理教学的认识与实践》 黄山市枧忠中学 汪德利《探索课程标下的高中地理课堂教学设计》 贵池二中杨淑萍《浅谈地理课堂教学中的探究》 宿州市第二中学 苗红青《地理探究学习要重视学生的思维品质》 怀远一中 孙尚楼《谈地理教学中学上情商的培养》 六安皋城中学 余 蕊二等奖《梳理经历 整合资源 回归生活——地理教学中课程资源的开发》马鞍山市第二中学 周跃红《谈新课标下的“太阳高度”教学设计》 阜阳市第三中学 马 静《巧用身体语言,提高地理课堂教学艺术》 合肥市第五中学 沈龙海《谈新课程背景下地理学思想和方法的贯彻》 亳州第一中学彭长玉《新课堂教学下教学策略的初探》 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周慧本《谈新课程理念下如何实施地理课堂教学》 淮南实验中学廖惠荣《浅谈新课程背景下学生地理探究能力的培养》 亳州第五中学 王玉龙《地理主体性课堂教学的探究》 淮南市第二十中学 陈 中《用新课程理念引领学生快乐地学习地理知识》 固镇一中李方平《构建科学与人文和谐统一的地理教育》 巢湖市第八中 柳宗柱《如何调动学困生参与地理课堂教学活动》 蚌埠二十六中 宋长军 《新课程背景下的地理自主学习》 郎溪中学 胡燕平《浅谈高中地理新课程教学的一些误区》 来安中学 董桂山刘 俊《获取和解读地理信息的基本途径和培养策略》 和县二中 夏立军《高考地理复习的“虚”与“实” 》 合肥市第十七中学 黄永红《新课标理念下高中地理课堂教学探微》 歙县中学钟彩琴《浅谈“问题研究”的作用与教学》 五河一中 刘继英《班级授课制条件下地理分层教学策略初探》 枞阳县浮山中学陈相林《如何从地理图像中分析和提取有效信息》 黄山市黄山区一中崔仲文《加强地理基本概念教学的探讨》 亳州市谯城区大寺完全中学 汪明洁《浅谈Google Earth 在中学地理教学中的运用》 滁州市实验中学 曹 明《“任务分解、自主交流”地理课堂模式的构建与实验》阜阳第十中学 马兴海《改变课堂教学方式 适应高中地理新课程》 安徽省石台中学 姚 萍《新课标下浅谈地理与各学科的经纬结网》 东至县大渡口中学 江美丽《“读图法”在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宿州市埇桥区梅庵中学刘玉才《多元智能评价与地理教学》 马鞍山市第一中学 程 刚《农村高中地理新课程课堂教学常见问题及对策》 六安市双河中学 刘全稳《新课程地理课堂主体教学模式的设计与落实》 铜陵市第九中学钱义国《以烈山区为例谈农村高中地理活动课的开展》 淮北七中 吴才华《开展地理实践活动 积极开发地理课程资源》 安徽广德中学 江春芳《选修7课标、教材研读及开课条件分析》 铜陵市第五中学 陈俊群《高中地理课题研究开设的一些设想》 宿松县程集中学 石雅斌《如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探究能力》 淮北市石台镇中学蔡金燕《新课程地理教学中的“敢问”与“会问”》 芜湖县第一中学 王邦忠《浅谈新理念指导下的中学地理教学》 宿州市第八中学张建国《浅谈在地理新课程教学中的“课堂提问”》 淮北市西园中学荣海侠三等奖《高中地理新教材案例教学初探》 来安中学 卢玉斌《地理课堂教学中常见的几种偏离现象 》 阜阳第三中学 吴 强《解读高中地理课程标准的开放性特点》 和县第一中学 陈晓明《浅谈地理新课程教学反思》 蚌埠包集中学赵东宇《新课程理念下的地理创新学习》 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章 波《浅析高中地理教学中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合肥市五十一中 陈 丽《关于人教版高中地理新教材的几点看法》 阜阳一中 巫祖安《地理课堂互动型教学策略的构建》 马鞍山市第二中学 卢大亮《地理教学中的误区及思考》 宿州埇桥区汴河办事处北十里中学 武 波《新课标下课程资源开发初探》 青阳县木镇中学 方 静《在地理教学中进行环境道德教育的实践》 黄山市屯溪一中 潘胜庭《在地理教学中利用远程资源学生合作学习的探究》 歙县新安学凌文英《地理教学中应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 祁门一中胡义松《新课程地理课堂教学的思考》 歙县中学吕文英《地理教学中学生想像力的培养》 歙县二中汪明锋《如何看待地理教学中的多媒体技术和网络的作用》 凤台一中李 全《浅谈以学生为主体的地理研究性学习教学》 淮南望锋岗中学廖和喜《兴趣教学模式在高中自然地理教学中的应用初探》 淮南一中朱庆龙《合作学习模式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淮南市第五中学孙 峰《合适参照物选择与“地球运动”教学难点的突破》 亳州三中 刘永志《新课程改革下对中学地理教学的几点思考》 利辛县第一中学谢 尧《高一地理新课改教学中的困惑和问题》 涡阳三中 王 娟《谈初中地理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 淮北市西园中学孙 凯《充分运用图像进行地理教学》 五河县安淮中学聂 鑫《中学地理教学的美育的层次》 蚌埠十二中马 燕《立足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地理素养》 蚌埠第一中学李云静《让地理教学生活化》 蚌埠市第二十三中学王海燕《新理念下培养地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探索》铜陵市第十三中学戈广兵《教学中培养学生地理思维能力的体会》 铜陵县第二中学程纳新《在新课程目标下整合地理课程资源》 铜陵市第十六中学孙大信《高中地理个性化教学初探》 铜陵县第二中学程胜来《思维导图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运用》 太湖县徐桥高中 李永清《将实验教学引进地理课堂》 宿松县程集中学周文招《生活是地理教学中重要的课程资源》 安庆三中张 军《档案袋评价在高中地理教学实践中的应用》 安徽省太湖中学黄郑尧《如何开展问题研究和活动》 桐城中学段焕荣《高中地理新课程教学方法探讨》 桐城市天城中学汪 宏《中学地理多媒体教学初探》 滁州市滁州中学 季风勇《探究性学习在教学中的应用》 滁州市滁州中学 孙 成《作图法在地理教学中应用研究》 全椒中学 李 君《新课程实施的理解与体会——丰富地理课堂教学》滁州市第五中学 六振梅《浅谈新课标下地理教学手段的继承与创新》 肥东县梁园中学 周义兵《发挥地理学科优势 培养学生空间智能》 舒城县南港中学 沈龙明《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地理学习探讨》 芜湖市第二十六中 吴安宁《地理新教材中“案例”教学探讨》 五河二中刘丛兰《在地理社会实践中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发展》 怀远县龙亢中学 朱 英《地理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芜湖市二十七中学俞 敏《浅谈地理课堂教学中实现学生有效参与的教学策略》 芜湖八中邱玉启《新课程理念下的地理课堂教学探索》 安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裘伟东《如何选编以社会热点为背景的地理案例》 蚌埠第四中学刘运良《中学生地理课堂兴趣培养》 六安市三十铺中学 李显静《中学地理信息化教学设计之我见》 马鞍山市第六中学 张 蕙《为地理教学注入新活力——初中地理活动初探》 马鞍山市星光学校 古 莉《现代信息技术与地理课程整合的认识与实践》 萧县中学常书云《让新课改沐浴和谐之风》 灵璧县师范学校苏 洪《光照图教学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安徽省砀山中学陈国华《初中地理课堂教学发展学生个性浅议》 宿州市埇桥区支河中心校李永春《关注学生发展优化地理教学》 安徽省青阳中学张 俊《谈地理新教材“活动”的使用》 石台县崇实中学汪利军《初中地理课堂教学的几点心得》 贵池区杏花村中学程丽萍《浅谈探究学习在地理新课标教学中的应用》 界首市光武中心学校 李 涛《借杜朗口“春风”促地理课鲜活》 阜阳四中 徐玉玲《论中学地理教学中的环境教育问题》 颖上县第四中学 田华利《巧妙点拨开启自主学习之门》 界首一中 王 键《评价共同体在学生地理学习评价中的应用》 淮南市第二十四中学 李 涛《构建师生互动合作共同成长的绿色课堂》南陵县何湾镇中心初中廖必根《信息技术与初中地理整合初探》 宁国市梅林初中 朱铁军《新课程地理课堂教学策略浅析》 六安市徐集中学 张碧松《夯实基础突出主干提高能力应对高考》 东至二中侯 俊《地理课堂教学中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界首市田营镇中心学校 闫 斌《“问题教学法”——把课堂还给学生》宁国市胡乐初级中学 张 文自己百度吧~

数学论文范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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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 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提升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效果

摘要: 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引下,小学数学课堂呈现充满教育契机的、富有挑战性的新气象,在注重小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培养下,对小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成为教育重点,这要求教师具有教学的智慧,对学生有深入的了解,在这样的教育氛围之下,才可以培养出学生的创意想象和创造性、探究性思维,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增强知识性的体验,创设出最佳的课堂效果。

关键词: 自主学习能力;创新思维;小学数学

在全新的教育理念下,教育视角由原来的“要我学习”转为了“学会学习”,教师在对小学生能力培养的过程中,注重小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包括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使小学数学的教学课堂展现出主动参与的学习过程,数学课堂在学生的主体行为下显露出智慧的光芒,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采用适合小学生的方式和策略,注重学生学习的过程,而不是学习的结果,发挥出小学生自主探索和自由发现的天性,促进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

一、小学数学教学中的现状及反思

小学生由于其年龄特点和个性特征,呈现出对新异、生动的事物有强烈好奇的兴趣,而且大多数小学生都有强烈的求知欲、自尊心和好胜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但是,目前小学数学教学尚存在些许不足,需要我们加以反思。

(一)情境教学中过多地引入情境,丧失了教学目标

一些数学教师在课堂引入时,过多地运用了情境,而分散了小学生的注意力。如:在课堂导入时,教师突发奇想,要用“喜羊羊与灰太狼”作为课堂导入情境,学生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开展了斗智斗勇的想象,却忘记了教师是在上数学课。又如:在一年级《加减混合》的数学计算中,教师想用“春游”作为情境导入数学课堂,可是在运用情境时过多地介绍了风景,使学生沉溺于风景的想象中而偏离了数学课堂的传授目标,缺失了数学教学目的。

(二)成人化的想象对小学生缺乏新奇的吸引性

数学教师在进行教学课堂的情境创设时,用成人的眼光和视角去进行设想,忽视了童趣和纯真的眼睛,简单的情境创设平淡无奇,缺乏挑战性。例如:在小学数学教学中《7的乘法口诀》一课,教师用“一个星期有几天”来进行问题式的课堂导入,这对于学生而言缺乏新奇,对乘法口诀也缺乏记忆。

(三)课堂教学中“数学味”的弱化和缺失

在小学数学的教学课堂中,教师利用各种情境创设导入教学,却没有及时地将情境引入到数学知识的学习当中,弱化了数学学科所应有的“数学味”,使学生自主性学习的兴趣降低。如:在《统计》的数学知识教学中,教师通过分组教学的形式,让学生开展讨论和记录,可是学生们却停留在小组成员间体重的比较讨论等内容,而没有真正进入到数学统计知识的学习之中来。

二、自主学习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在小学数学的教学中,学生要通过能动的创造性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为前提下实现以学生为主体的良性发展。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自主地有选择地学习,并创造性对所学的知识进行整合和内化,从而达到自主学习能力水平。小学生进行自主学习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提高数学知识吸收的质量

自主学习的方式是积极主动的方式,是小学生进行自主习惯的培养方式,它在激起求知欲望的前提下,转化为认知的内驱力,激发出学习的内在动机,并将之内化为学习习惯,真正提高数学知识吸收的主动性。

(二)为后续的数学知识学习奠定基础

小学阶段是数学知识学习的起始阶段,在这一关键阶段中,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习惯,用他们自发的数学学习兴趣和自主发现的能力,掌握学习数学知识的策略,为后续数学更高层次的学习奠定基础。

(三)自主发现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小学生多数都有一双好奇的眼睛,他们对周围的世界很好奇,也拥有自主发现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对其自主发现的能力挖掘越多,那么,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就越强,自主学习的习惯就容易产生知识性的迁移。

三、自主性学习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策略

小学数学的自主性学习课堂教学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性,以学生的自主探究和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为宗旨,在良好的教学氛围和自主参与的环境下,实现多种形式的自主性学习,在不同的活动中获取数学知识,掌握小学数学知识学习的一般规律和学习方法。

(一)数学课堂有效导入,激发学生的自主参与性

合适而有效的数学情境导入,是进行高效数学课堂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要在课堂导入的过程中创造良好的氛围,用宽松、愉悦、智慧的方式激发学生对数学知识的自主性学习过程,其具体方法如下。

1、以生活为教学情境进行数学知识的迁移。生活是无痕的,生活对学生的体验是最深刻的体验,而“生活中的数学”与“数学中的生活”又是紧密相联和息息相关的,学生在生活的体验中感知到数学的价值,可以在身临其境的体会中感受到数学的奥妙,数学情境的生活度越高,学生内在的生活体验越容易被激活,数学知识掌握的程度就越深。例如:在“人民币的认识”教学中,让学生们进行分组进行人民币的购买情境,把不同的物品贴上不同的价格标签,再由分组的学生进行不同面值的假人民币的购买情境,使学生在购买的过程中体会到数字的变换。[1]

2、 以游戏为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自主性参与意识。游戏环节是小学生最乐于参与和互动的环节,数学教学可以适当地引入游戏环节,使小学生增强对数学知识的学习兴趣,感受到数学探索的成功体验。如:在小学50以内的加法练习中,不是单纯让学生进行数字的相加,而可以采用“邮递员送信”游戏的形式,增添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教师可以事先准备好标有不同两位数的信箱,并准备不同加法练习题的信封,选择几名学生作“送信邮差”,将这些信封和信箱匹配,学生在争先恐后的选择中掌握了数学知识,它犹如一块无形的磁石,深深地吸引着小学生的数学知识的注意力,增强了趣味性和主动性。

3、以故事导入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的学习。小学生都酷爱故事,因此教学中可以利用故事增加数学的趣味性,引导学生用创意的思维想象,进行自主性的学习。例如:在一年级的数学“10以内的数字”的教学中,为了让学生建立起数字的相关概念的学习,可以引入故事进行形象的学习:在0~9的数字王国里,数字9发现自己是最大的,于是就很神气和骄傲,它对其他数字说:“你们都是小不点儿,都比我小,所以你们都要听我的。”其他的数字为了消灭它的嚣张气焰,商量好让数字1和0组成一个新的两位数,数字9看到后低下了头,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是,再也不狂妄自大了,和大家成为了好朋友。学生们在教师故事的讲述中,也展开了对数字的思维和想象,认识到了10以内数字的基数、序数意义,进行自主性的认知学习。[2]

作为工科类大学公共课的一种,高等数学在学生思维训练上的培养、训练数学思维等上发挥着重要的做用。进入新世纪后素质教育思想被人们越来越重视,如果还使用传统的教育教学方法,会让学生失去学习高等数学的积极性和兴趣。以现教育技术为基础的数学建模,在实际问题和理论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高数老师以课后实验着手,在高等数学教学中融入数学建模思想,使用数学建模解决实际问题。

一、高等数学教学的现状

( 一) 教学观念陈旧化

就当前高等数学的教育教学而言,高数老师对学生的计算能力、思考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过于重视,一切以课本为基础开展教学活动。作为一门充满活力并让人感到新奇的学科,由于教育观念和思想的落后,课堂教学之中没有穿插应用实例,在工作的时候学生不知道怎样把问题解决,工作效率无法进一步提升,不仅如此,陈旧的教学理念和思想让学生渐渐的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 二) 教学方法传统化

教学方法的优秀与否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成绩。一般高数老师在授课的时候都是以课本的顺次进行,也就意味着老师“由定义到定理”、“由习题到练习”,这种默守陈规的教学方式无法为学生营造活跃的学习氛围,让学生独自学习、思考的能力进一步下降。这就要求教师致力于和谐课堂氛围营造以及使用新颖的教育教学方法,让学生在课堂中主动参与学习。

二、建模在高等数学教学中的作用

对学生的想象力、观察力、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培养的过程中,数学建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最近几年,国内出现很多以数学建模为主体的赛事活动以及教研活动,其在学生学习兴趣的提升、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突出的作用,在高等数学教学中引入数学建模还能培养学生不畏困难的品质,培养踏实的工作精神,在协调学生学习的知识、实际应用能力等上有突出的作用。虽然国内高等院校大都开设了数学建模选修课或者培训班,但是由于课程的要求和学生的认知水平差异较大,所以课程无法普及为大众化的教育。如今,高等院校都在积极的寻找一种载体,对学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培养,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以及创造力,让学生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而最好的载体则是高等数学。

高等数学作为工科类学生的一门基础课,由于其必修课的性质,把数学建模引入高等数学课堂中具有较广的影响力。把数学建模思想渗入高等数学教学中,不仅能让数学知识的本来面貌得以还原,更让学生在日常中应用数学知识的能力得到很好的培养。数学建模要求学生在简化、抽象、翻译部分现实世界信息的过程中使用数学的语言以及工具,把内在的联系使用图形、表格等方式表现出来,以便于提升学生的表达能力。在实际的学习数学建模之后,需要检验现实的信息,确定最后的结果是否正确,通过这一过程中的锻炼,学生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可以主动地、客观的辩证的运用数学方法,最终得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因此,在高等数学教学中引入数学建模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将建模思想应用在高等数学教学中的具体措施

( 一) 在公式中使用建模思想

在高数教材中占有重要位置的是公式,也是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之一。为了让教师的教学效果进一步提升,在课堂上老师不仅要让学生对计算的技巧进一步提升之余,还要和建模思想结合在一起,让解题难度更容易,还让课堂氛围更活跃。为了让学生对公式中使用建模思想理解的更透彻,老师还应该结合实例开展教学。

( 二) 讲解习题的时候使用数学模型的方式

课本例题使用建模思想进行解决,老师通过对例题的讲解,很好的讲述使用数学建模解决问题的方式,让学生清醒的认识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怎样使用数学建模。完成每章学习的内容之后,充分的利用时间为学生解疑答惑,以学生所学的专业情况和学生水平的高低选择合适的例题,完成建模、解决问题的全部过程,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效率。

( 三)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数学建模竞赛

一般而言,在竞赛中可以很好地锻炼学生竞争意识以及独立思考的能力。这就要求学校充分的利用资源并广泛的宣传,让学生积极的参加竞赛,在实践中锻炼学生的实际能力。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数学建模解决问题,让学生独自思考,然后在竞争的过程中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今后也会努力学习,改正错误,提升自身的能力。

四、结束语

高等数学主要对学生从理论学习走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培养,在高等数学中应用建模思想,促使学生对高数知识更充分的理解,学习的难度进一步降低,提升应用能力和探索能力。当前,在高等教学过程中引入建模思想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高校高等数学老师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的同时也需要学生很好的配合,以便于今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提升教学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谢凤艳,杨永艳. 高等数学教学中融入数学建模思想〔J〕.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 ( 02) : 119 -120.

〔2〕 李薇. 在高等数学教学中融入数学建模思想的探索与实践〔J〕. 教育实践与改革,2012 ( 04) : 177 -178,189.

〔3〕 杨四香. 浅析高等数学教学中数学建模思想的渗透 〔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 ( 30) : 89,95.

〔4〕 刘合财. 在高等数学教学中融入数学建模思想 〔J〕. 贵阳学院学报,2013 ( 03) : 63 -65.

浅谈高中数学文化的传播途径

一、结合数学史,举办文化讲座

数学史教育对于了解数学这一门学科起着重要作用、数学史不仅仅是单纯的数学成就的编年记录,因为数学的发展绝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充满犹豫、徘徊,要经历艰难曲折,甚至会面临危机;数学史也是数学家们克服困难和战胜危机的斗争记录,讲座中介绍重要的数学思想,优秀的数学成果,相关人事,使学生了解数学发展中每一步艰辛的历程,有助于培养学生坚忍不拔、不懈努力的意志和正直诚实的品质、比如,通过举办文化讲座向学生介绍“数学历史上三次危机”、“百牛定理”的来历、“哥德巴赫猜想与进展”、“数学悖论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杨辉三角及中国古代数学成就、概率的发展、数学思想方法史等;向学生介绍一些数学大奖、数学界的名题,如数学界的“诺贝尔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华罗庚数学奖、波利亚数学奖、高斯数学奖等,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教育将激励学生个人的发展愿望、此外,介绍数学史上的重大事件,如无理数的产生引起的争论及代价、无穷小量是零非零的争论、康托尔集合论的论争等等,启发学生体会到,坚持学术争论有利于促进科学理论的完善与发展、

二、结合教学内容,穿插数学故事

数学故事引人入胜,能激起学生的某种情感、兴趣,激励学生积极向上、教师平时应注意收集与数学内容有关的数学故事,在讲到相关内容时,穿插到课堂教学中,通过向学生展现数学知识产生的背景、数学的思想方法、数学家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让数学文化走进课堂,不失时机地通过数学家的故事来启迪学生、激励学生,对学生进行人文价值教育;在新课引入中,可以从概念、定理、公式的发展和完善过程,数学名人趣闻轶事,概念的起源,定理的发现,历史上数学进展中的曲折历程,以及提供一些历史的、现实的真实“问题”引入新课,一个精彩的引入不仅能够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学习情趣,降低数学学习的难度,还可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全方位的思维能力和思考弹性,使数学成为一门不再是枯燥呆板,而是生动有趣的学科、例如在讲欧拉公式时,介绍欧拉传奇的一生,欧拉解决该问题时的奇思妙想,特别是其双目失明后的贡献,用数学大师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讲解析几何时介绍“笛卡尔和费马”两位数学家在创立这门学科过程中的主要贡献,学生可以从中了解解析几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数学家的成长经历,感受数学名人的执着信念,汲取宝贵的数学精神;在讲到相关内容时,介绍华罗庚、陈景润、苏步青、杨乐、陈省身、丘成桐等中国近现代数学家的奋斗历程和数学成就,让学生在感受数学家艰辛劳动的同时激发起民族自豪感、

三、结合生活实际,例解数学问题

作为工具学科的数学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数学教师必须考虑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要把数学与现实生活联系在一起,将某个生活中的问题数学化,才能使数学知识的运用得到升华,帮助学生获得富有生命力的数学知识,引导学生用数学的眼光观察世界,进而使学生认识到学习数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学活动中可以引用贴近学生生活的事例,创设接近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生活实际的数学问题情境,让学生认识到数学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生活中、例如,在讲等比数列求和公式时,可以列举其在贷款购房中的应用;从“条形码”、“指纹”等学生熟悉的`生活实例深入浅出地解释抽象的映射概念,同时引导学生寻找生活中的映射,钥匙对应锁、学号对应学生等;在讲概率时,列举其在彩票方面的应用等;在讲“指数函数”时让学生了解考古学家是怎样利用合金的比例来测量青铜器的年代;在讲“双曲线方程”时,可结合工业生产中的双曲线型冷却塔、北京市修建的双曲线型通道和法国标志性建筑埃菲尔铁塔,让学生体验双曲线方程的应用价值;另外,分期付款问题、数学成绩与近视眼镜片度数的关系、银行存款与购买保险哪个收益更高、住房按揭、股市走势图、价格分析表等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使学生感受到数学是有用的,它源于生活用于生活,学会用数学的眼光看待生活中的问题,用数学的头脑分析生活中的问题、

四、结合其他学科,共享文化精华

科技发展迎来了各学科间的相互渗透、交叉与融合,尤其在当代,数学的影响已经遍及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数学教师要注重数学和其他学科的联系,在教学活动中,努力寻找数学与其他学科的结合点,实现数学领域向非数学领域的迁移,最大限度地达到文化共享、可以通过以人物为线索、以数学题材为线索、以史料书籍为线索、以数学符号为线索、以现实生活为线索等多种途径挖掘数学文化资源;可以将封闭的教材内容开放化,把封闭的概念、公式、法则等分解成若干“小板块”,设计一些开放性的问题让学生探索,将书本知识拓宽到书外,与其他文化知识融为一体、实践证明,当老师讲些“活数学”或者把数学与哲学、美学、经济以及其他文化艺术相联系时,学生就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热情、例如,讲“统计”时,可结合遗传学和法庭依据DNA、指纹印或性格分析等;讲解三角函数内容时,可以介绍三角学的起源与发展,说明对航海、历法推算以及天文观测等实践活动的作用;讲反证法时,向学生详细讲述伽利略是如何更正延续了1800多年的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下落运动的错误断言;在理解仰角、俯角的概念时,可与“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联系;在理解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时,可与“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相联系;讲三视图的概念时,可与“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相联系;在理解随机事件、必然事件和不可能事件时,可与成语相联系(“守株待兔、滴水成冰、飞来横祸”是随机事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黑白分明、瓮中捉鳖”是必然事件,“水中捞月、海枯石烂、画饼充饥”是不可能事件),使学生体会到数学与其他学科的密切联系、

五、结合课外活动,小组合作探究

由于课堂时间有限而数学文化的内容包罗万象,单靠课堂时间进行数学文化教学是不足够的,课外活动也要凸显数学文化、要充分利用课外、校外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利用网络、报刊等各种渠道了解丰富的数学文化内容,以某种形式拓展到学生的课余生活中、可以通过举办数学文化知识竞赛,推荐与数学相关的有价值的作品,供学生课外阅读,拓宽他们的数学视野,再通过撰写读后感、数学作文并组织学生交流等多种形式,使数学文化的点点滴滴如春风化雨,滋润学生的心田、书籍类有美国数学家西奥妮帕帕斯写的《数学的奇妙》,陈诗谷、葛孟曾著的《数学大师启示录》,李心灿等著的《当代数学精英(菲尔兹奖得主及其建树与见解)》,张景中院士著的《数学家的眼光》《新概念几何》《漫话数学》《数学与哲学》等这些作品通俗易懂,都是传播数学文化,教学展现数学魅力的好书、还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教师就某块内容或专题提供一些参考文献或选题,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课外读物、因特网查找古今中外数学家的事迹,了解他们的成才过程、对数学的贡献及他们严谨治学、勇攀科学高峰的事迹,然后将收集到的故事编印后分发给学生交流,体会数学文化、例如就“多面体欧拉公式的发现”这一专题,由“直观———验证———猜想———证明———应用”层层推进,步步深入,追随着大数学家欧拉的足迹进行探索研究,不仅能掌握关于多面体的欧拉公式的来龙去脉,了解欧拉传奇的一生,还可以体会发现的艰辛,学习治学的态度,掌握研究的方法,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这样,学生在小组合作中增长了数学文化知识,体验合作探究的乐趣,让数学充满智慧与生命、

六、结合教学评价,纳入数学考试

虽然高中数学教材已经进一步改进,更大程度上体现数学文化内容,实验教材在每一章节或模块的始尾都有数学文化方面的介绍,但还都是阅读材料,教师认为学生能看明白,而学生认为考试不考,在教学中,往往是“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师生对此部分内容都未给予足够重视、平时注重的是对掌握知识、技能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呈现重数学知识,轻文化素养;重显性知识,轻隐性知识;重结果,轻过程等弊端、要让师生切实地感受到数学文化的重要性,应该以评价的方式促进高中数学文化的教学,可以把数学文化的相关内容根植于高考的试题之中,常规的考试中适当涉及常识性的数学文化内容、这样,高中教师在教学的同时就会自觉地将数学文化的内容尽可能与高中各模块的内容相结合,逐步地、系统地进行数学文化的传授、高中数学课程标准要求我们不仅要注重对学生数学知识的传递,还要重视数学文化内涵的传播,要树立数学文化观:充分发挥数学教育的两个功能即科学技术教育功能和文化教育功能、与数学知识和技能的教学不同,数学文化在数学教学中的体现形式应更为多样化和灵活化,这关键在于教师、首先,教师要提高自身的数学文化素养;其次,挖掘数学的文化内涵,努力营造数学文化氛围;再次,提升数学文化品位,在整合资源和优化课堂与活动方面下功夫、教师要善于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合适而巧妙地渗透和传播数学文化,让数学文化走进课堂,努力使学生在学习数学过程中真正受到文化熏陶,让学生不但是一个科学人,还是一个文化人,形成和发展数学品质,全面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

与大山之魂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体型犹如大云朵 腾云驾雾行空间 鼻孔嘴中喷黑云 舌头摆动如电击 吼声如雷传四方 蹄色犹如蓝宝石 双蹄撞击震大地 角尖摆动破山峰 双目炯炯如日月 犹如来往云端间 尾巴摇曳似树苗 随风甩散朵朵云 摆尾之声震四方 此物繁衍大雪域 四蹄物中最奇妙 调服内心能镇定 耐力超过四方众 无情敌人举刀时 心中应存怜悯意 ——牦牛赞没有一种动物,与人之间的联系,如同藏族与牦牛那样,几千年来相伴始终,不可分离!藏族有句谚语:没有牦牛就没有藏族,而有藏族的地方,就有牦牛的身影。 初识牦牛,在2004年,那是我进藏工作的第一年,在县里的农牧局上班,因为牧民的牦牛生病了,我们与牧民一起,准备进入牧区去看看他家的牦牛,车子只能开到山脚,后面需要翻山越岭,走2个小时左右的山路,才能到牧民的放牧草场。我记得,当时应是8月,拉萨正是最美的季节,山路两旁都是绿绿的灌木丛,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无名小花,我们行走在半山腰,一边走一边欣赏高原风景,眼角里不经意间闯进了一头黑色雄壮的身影,它站在山顶,高高的俯视着山下,就这一刹那的风景,让我知道,牦牛和我以前见过的牛不一样。 牦牛,藏语是གཡག,因藏语发音为雅克,故其英语采用其音译YAK。早在西藏原始宗教——本教中,就有这样的传说:当世界第一缕阳光照耀到岗仁波齐时,便有了第一头牦牛。人们传说岗仁波齐的山褶,就是牦牛的背脊。这个传说充满了对于早期世界的想象,也充满了人们对牦牛出现的好奇。 牦牛目前的分布范围是从喜马拉雅山脉的南坡到蒙古和俄罗斯的阿尔泰和杭爱山脉。大约1400万牦牛生活在中国,约占世界的95%;其余的5%生活在蒙古、俄罗斯、尼泊尔、印度、不丹、锡克和巴基斯坦。 中国牦牛起源于以青藏高原为中心的地带,并由古羌人在该地区进行驯化而成为我们今天饲养的家牦牛。大约在距今1~2万年左右时,由于捕捉工具的改进和智慧的提高,古羌人能够捕获大量的一时吃不完的野牦牛,并利用他们在驯养绵、山羊中积累的经验与方法,开始驯养牦牛,经过约5000年左右的时间,即在距今约5000~15000年左右时,古羌人已将牦牛驯养成功,形成了原始的牦牛业。(参考文献《牦牛遗传与育种》) 数千年来,牦牛与藏民族相伴相随,是一代代在青藏高原上繁衍生息、成长发展的藏民族生命与力量的源泉。牦牛肉、牦牛奶、酥油、奶酪、酸奶、牦牛绒、牦牛毛、牦牛皮、牦牛粪 ……牦牛尽其所有奉献给了人类。 做为运输工具:随着西藏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交通的跨越式发展,牦牛不在做为运输工具。但在西藏解放不久,当时边防部队进行国土安全巡逻时,牦牛就是其主要交通工具。珠峰登山队在攀登珠峰,也使用牦牛运输物资。 其实,牦牛作为高原的运输工具,至少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在西藏阿里的象雄遗址处就曾发现牦牛驮鞍的残片。2000多年来,牦牛驮着牧人的家,四处游牧,甚至在古代战争中,牦牛还曾成为过勇士们的坐骑。 衣等用品:牧民们穿的是牛皮牛毛。柔韧光滑的牛毛,与细羊毛合用,洗纺后可织成高级呢料和氆氇。牧民们则靠手工捻成毛线,织成美观的毛毯、披风,缝制过冬的帐房和存放粮食的口袋,防寒隔潮,坚牢耐用。 牛皮经过加工,红紫交辉,琳琅满目,除了能做成藏家高靴,还能制作高级皮鞋,不仅光泽度好,而且富于弹性,抗压力和耐腐蚀性足以与任何皮革媲美,颇受城市顾客的欢迎。 牦牛尾巴制成的“毛掸”拂尘力强,特别是白色的尾巴更为珍贵,是传统的出口物品之一。 对了,牦牛皮还能做成牛皮船,在西藏拉萨市曲水县曲水镇,有一个西藏唯一的渔村|——俊巴村,以打鱼为生,打鱼的船就是牛皮做的牛皮船。 食:牦牛为人们提供肉、奶及其乳产品,酥油、奶酪等食品。酥油茶是高原特饮,它解渴、耐饿、助消化,成分只不过是酥油、砖茶、食盐和水,就着糌耙就足以支撑人的生命。 住:牧民们住的是牛毛帐篷,用的是牛毛绳具、牛皮口袋。草原上一顶顶黑色的帐篷质地坚硬,冬暖夏凉,支卸运输方便,它就是牧民用牦牛毛织成的。 作燃料:牦牛粪现在仍然是牧民的主要燃料。说起牦牛粪,你千万不可以说成牦牛粪便,这在藏语里,这是两码事。一块牦牛粪,一朵金蘑菇,牦牛粪作为茫茫高原上的主要燃料,陪高原人民们度过了几千年的长夜和寒冬。 当地人如果在马路或田野上看见光滑的牛粪时,会亲切地说一声:“好一朵漂亮的黄蘑菇哟!”然后赶紧捡回家中。晾晒的牛粪和垒得整整齐齐的牛粪,有的堆成堆,有的码成墙,还有的贴成“花”。高原上气温低,牦牛以牧草为食,因而干牛粪燃烧起来如木柴一样没有异味,易燃耐久。

建筑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大全

接地气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论文是每个大学生都必须通过的,毕业论文是一种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怎样写毕业论文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建筑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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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建筑学毕业论文选题

1、室内外气温对建筑围护结构吸收太阳能的影响

2、鲁西南地区门墩石造型、纹样初探

3、室外气温和保温层位置对间断供暖房间能耗特征的影响

4、极少主义室内光环境设计研究

5、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6、老年人建筑的自然光环境设计初探

7、杨凌城市色彩景观规划研究

8、襄城县古城墙遗址保护公园规划设计

9、光导管照明系统的配光及应用研究

10、BIM技术在钢结构工程建设阶段的应用

11、民营建筑企业项目团队核心利益相关者冲突管理研究

12、市政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应用研究

13、长春七天酒店(火车站店)装饰工程的成本管理研究

14、国学中心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研究

15、黑龙江移动枢纽楼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研究

16、呼和浩特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发展战略研究

17、包头市A装饰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18、南京国际金融中心续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19、国有施工单位材料采购管理研究

20、基于互联网+的PMIS的运维管理研究

21、建发集团观澜丽景二期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研究

22、俄侨文化影响下的中东铁路建筑及其历史价值研究

23、建筑艺术表现在房地产经营销售策略中的应用研究

24、吉林鼎鑫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25、湘黔古镇聚居文化和建筑空间形态研究

26、“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27、BIM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28、基于FIDIC合同条件的承包商索赔研究

29、基于分项计量的空调系统能耗诊断的实用研究

30、基于VE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研究与应用

31、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文化建设研究

32、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系统在独立式住宅中的应用研究

33、青岛地区农村钢结构住宅热桥的热工分析

34、英谈村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研究

35、我国建筑业营改增相关问题研究

36、延长油田中心化验室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37、低气压下噪声环境对人体舒适感影响机理的研究

38、青岛市住宅建筑室内热环境的实测与研究

39、晋鲁地区民居烟囱的建构技术与文化意义研究

40、挣值法在中铁一局二公司项目成本控制中的应用研究

41、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对策研究

42、冯坪办公楼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研究

43、ZHGY集团管道安装项目预算控制研究

44、延长石油南区采油厂办公楼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45、NK集团土地整理项目的成本管理优化研究

46、延长油田崖里坪住房小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47、基于公司战略的建筑企业多项目管理研究

48、注册造价工程师诚信评价体系研究

49、HCE集团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50、K公司固定资产质量评价及优化对策研究

51、基于BIM的框架结构参数化设计研究

52、智能型太阳能LED路灯控制器的研究

53、青岛里院建筑保护与改造模式研究

54、基于博弈分析的绿色住宅发展研究

55、青岛市大型公建能耗现状评估与预测研究

56、符合被动式围护结构热工标准的“抬梁式”农村住宅构造方法研究

57、我国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58、基于可操作性目标的城市色彩设计方法研究

59、基于BIM的规则建立在建筑设计阶段应用研究

60、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的研究与设计

61、工程招投标中违规行为分析与监督机制完善

62、BIM技术在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63、商品房住宅项目成本管控的研究

64、以“美居购”网为例探析家居软装电子商务经营

65、建筑行业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66、“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分析及对策

67、北方寒冷地区农村住宅保温结构一体化设计研究

68、北戴河新区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区创建研究

69、河北省建材产业物流指数研究

70、挣值法用于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的研究

71、高层住宅小区风环境数值模拟研究

72、绿色建筑运营阶段隐性成本估算模型研究

73、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工程项目人工成本优化研究

74、工程项目供应链材料采购成本系统动力学仿真研究

75、高温影响的舒适度模型研制及在我国南方城市的应用

76、唐华清宫景区气候适宜性空间格局初探

77、施工现场建筑工人作业疲劳的影响因素研究

78、基于热管置入式墙体的小型建筑能耗数值分析

79、中铁咨询集团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子战略研究

80、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践研究

81、ZH公司CM科技园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82、风险理论在工程安全监理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83、某研发中心与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

84、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发展战略研究

85、青岛中山路商业街历史建筑保护修复研究

86、某市建筑节能检测平台建立与运行维护研究

87、基于BIM技术的建筑性能辅助商品房定价

88、建筑企业隐性知识转移影响机制研究

89、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研究

90、现代建筑空间与水要素研究

91、算量软件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及问题探讨

92、政府项目代建制合同管理体系研究

93、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探讨

94、建筑供应链环境下的材料联合库存优化研究

95、建筑材料“暴露”手法在建筑空间设计中的应用研究

96、虚实相生对空间意境营造的作用机制研究

97、基于Matlab对DEA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模型的应用研究

98、西方文艺复兴绘画名作中建筑图景及其历史价值研究

99、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研究

100、建设工程合同信用对合同管理绩效的影响研究

附:建筑学研究生毕业论文

摘要:在今天的企业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的效率性,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合理地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条约,加大监督的管理力度,将工程的质量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保证了建筑本体的安全性,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本文针对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缺乏的相关法律条例、建筑企业质量监督的态度浅薄以及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差异过大进行讨论,根据此情况对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督能力、加强施工单位的监督作用以及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也希望政府能够大力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使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根治。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难题;管理方式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迅猛,刺激了城市化进度的加深,作为城市化标志之一,建筑工程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质量监督方面的问题。对此,国家与建筑业相关部门开始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深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各方面的尽力配合,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使得建筑工程的一些管理模式得到优化,也成功解决了一部分难题,但是对于日益增多的建筑工程项目来说,这些措施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我们保持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的基础上,对于在工程进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理解和归纳,总结出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性,也对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难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是因为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去制约建筑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而一部分的法律政策太过片面,监督力度明显不足以约束一个庞大的建筑工程。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如果施工方不遵守规定,在施工质量上大打折扣,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也没有一个专门细致的惩处管理条例。为了改善这种不良环境,我国应该针对具体情况做出相应措施,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政府在宏观上加大对工程的监督力度,一个官方的、完整的约束条例对于建筑工程的需要来说,已经是迫在眉睫。

(二)建筑企业质量监督的态度浅薄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之所以疏松,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负责监督的企业专员对待质量监督没有一个积极的态度,缺乏监督的意识,这样一种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产生了极坏的影响,相关的工作无法进行。同时,企业部门对于这种消极的影响也放任不管,一个工程项目的整体都缺少相关的监督措施,导致监督体制最终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形态,使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力度越来越小,也就无法保证工程的效率。

(三)监督人员的素质差异过大

从某个方面来讲,负责质量监督的人员素质也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能否有效开展。在今天,一些工程项目中安排了专门的人员进行质量监督,但是这些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高有低,在面对质量问题时,一些人会严把大关,另一些人可能会有所放松,这种情况使得政府的监督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所以,如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素质过低,不仅难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也会使得政府的监督力度大打折扣。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方式

(一)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制

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的实行,能够大大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力度,对于工程的正确实施有着推动作用。所以,政府在大体方向上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制的规划,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制得以健全自己的形势内容,而且把监理制合法化,加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的认真态度,使这些工作者负责的工程项目与法律挂钩,一旦玩忽职守就意味着违法。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专门人员要进行精挑细选,这些人在工作时一定要遵守工程项目的监理机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监督力度

建筑工程里许多的组合因素中,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建筑工程在正式开工前,对于设计人员的来历要有一个细致的了解,对于指派他的企业或者组织要进行深刻的调查,确保人员的选择没有问题。然后,对于设计人员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仔细研究,多次检查其合格性,一旦发现任何不妥之处立刻要求其做出修改,保证设计方案的正确性、完整性,对建筑工程起到决定的作用。

(三)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相关的工作者综合素质必须要高,对于工程质量要时刻进行监督,才能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得到有效实行。但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只把重点放在怎样获取较高的经济利润上,忽视了建筑工程的质量,使得建筑工程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措施,其中产生的许多问题在未来更加难以解决。所以,企业在挑选管理人员时要制定相应的选拔规则与制度,对于施工人员也要仔细选择,确保每一个工作位置都要有任务、有效率地进展,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定期开展相关知识方面的工作,加强管理人员的质量监督意识,使他们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为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结语

通过以上几大方面可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体系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是势在必行的,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有着较多的阻碍因素,这些因素分散于各个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如何集中这些因素并进行妥善处理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一大难点。所以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者要处理好自己的工作重心,对于工程项目中实行的监督管理监制要大力提倡并严格执行,政府在宏观调控的同时,对于单位及个体要及时加大监督力度,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样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将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在良好的监督作风下,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这样的建筑物才能够被安全地放入市场中,人们对于建筑成品的使用才能感到放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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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论文的参考文献有哪些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一篇什么样的论文才能称为优秀论文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纪录片论文的参考文献有哪些,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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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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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论文集(文献类型标识:c)中析出的文献(文献类型标识:a)[序号] 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论文集主要责任者(任选)。论文集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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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际、国家标准(文献类型标识:s)[序号]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发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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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子文献[序号] 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

(8)未定义类型的文献(文献类型标识:z)[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与死之后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1.安乐死并不违背医生的职业道德 医生是安乐死中一个重要的角色,对于医生在安乐死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伦理上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用医学手段结束病人的生命与传统的医生道德相冲突。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医生的职责在于救死扶伤,当医生帮助病人结束生命,促成病人的死亡违背了医生的传统职业道德。但道德是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联系的。传统的道德要求和规范产生于传统社会,随着现代医疗条件、病患关系的改变,传统的医疗道德要求显示出一定的局限。 第一,就疾病的概念来讲,现代疾病的概念已经不仅仅是指人的生理上的不健康,人的心理上的不健康也严重的威胁到人的生存,疾病的概念也由单纯的生理扩展到人的心理,人们对心理上的健康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医生的职责也不应该仅仅关注人的生理,对人的精神以及心理也应该给予同等的关注。第二,道德总是在冲突中存在,当道德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坚持更高的道德。健康的生理并不是人生的全部目的,如果仅仅把保存肉体的存在作为人生的目的,显然违背了人的本质。人是追求意义存在的生物,肉体的存在相对于人的整个生命和存在的意义来讲,只是一种手段,而这种手段是否应该存在,最终取决于这种存在是否与最终的目的相违背。当肉体的存在阻碍甚至损害生命意义的实现,就应该毁坏掉肉体。在这种情况下,医生为病人寻求一种更文明更减少的痛苦的生命实现方式,当然是一种责任。 第三,减轻病人的病痛和延长病人的生命之间本来就是相互矛盾。止痛而不缩短生命不仅是许可的,更是医师的义务。困难的是,止痛药的往往会同时缩短病人的寿命,那么,作为医生是否应该为了延长病人的寿命而拒绝给病人服用止痛药,所以,在延长生命和减轻痛苦两者之间不应该用一方否定另一方,而是要寻求二者之间的最佳结合点。既不要为了减轻痛苦而过度伤害生命,也不要片面强调生命的保存而否定了减轻或终止痛苦的必要。当减轻痛苦的必要超出了生命存在的必要时,医生就有义务利用各种手段减轻或者终止病人的痛苦。第四,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医学的进步,使人的生命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传统道德在解决现代问题的时候必然会造成实践中的一系列困难,比如,对一切病人实行尽可能的医治是资源不允许的,现有的医疗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不可能实现传统道德的要求。对有些疾病的医治超出了家庭的实际负担能力,恪守医生的传统职业道德,不仅是不可能的,还会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严重的负担,甚至导致家破人亡的悲剧。要认识医生在安乐死中所扮演的角色,首先要正确认识安乐死的本质。安乐死的本质是生命的一种方式,安乐死的本质既不是杀人也不是自杀,而是帮助他人实现生命的意义,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医生在安乐死中所扮演的角色不是杀人而是助人,而医生的行为与传统的医生的职业道德也不违背。“新的可能性带来了真正的新问题:医生应该遵循只要他们能够就要保存人类生命的原则,还是他们应该在‘不自然’延长生命质量远远低于正常时不去使用他们新的力量?科学进展使许多处于临终状态的人延长生命成为可能。在这里,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医生只要他们能够就应该保存人类生命,还是当按照正常人的标准病人处于超常期的生命质量不值得活下去时,他们应该不做出特别的努力去‘反抗自然’呢?”[44]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对生命的能动性是人的本质的体现,人既然能够主动干预人的生命实现人的生存的延长,人就有权利主动干预实现生命的终止。医生在安乐死中扮演的角色是医生的职业范围所在,不应该受到道德的非难。 2.安乐死的消极后果是可以消除的安乐死作为死亡的一种方式,与其他结束生命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安乐死作为一种死亡方式与杀人与自杀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如果在对安乐死的界定和实施中缺乏限制,必然会给社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鉴于安乐死在历史上曾经造成的人道灾难(希特勒曾经用安乐死对犹太人和残疾人进行过屠杀)和严峻的现实,很多人对安乐死的后果提出了担忧:其一,一些不孝子女为脱摆赡养老人的义务而钻安乐死的空子,造成社会的悲剧。其二,当病人因为经济原因不愿继续接受救治,因而申请以安乐死结束生命时,这无疑是因为贫困而自杀,这必然形成社会的非人道。 其三,安乐死合法化提案的发起人之一的北京儿童医院儿科专家胡亚美曾指出,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安乐死可以节约我国有限的医疗资源,把它用于更有治疗希望的病人身上。然而人们也担心,这样一来将造成在医疗资源的分配上弱势群体更弱,而强势群体更强的局面,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其四,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可能会利用安乐死来达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并以此逃脱法律责任。其五,安乐死容易让死亡成为一种义务,从而造成老年人的负担。比如,“一个中年人,上有要进养老院的父母,下有将上大学的儿子。他既要为老人进养老院花钱,有要为儿子上大学花钱。假如他的钱数有限(这种情况往往很少见),只能顾及一头,供儿子上大学就供不起父母上养老院,供父母上养老院,儿子又上不成大学。如果自杀还没有成为一种‘义务’,这个人并不会认为父母继续活着是不应该的事,因而很自然地出钱让父母进养老院,让儿子别寻他路,他自己别无怨言,他父母和孩子也觉得只能如此。但是,一旦自杀成了老人的‘义务’,希望别人自杀也成了社会可接受的合法念头。”[45]就第一种情形来讲,禁止安乐死并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作为第二种情形,如果既没有对这部分人进行经济上的救助,又不允许其安乐死,显然会造成更不人道的后果。而第三、四种情形,问题的本质不在于安乐死本身,而在于制度的不健全。这些消极性后果应该从制度上入手解决,并不能由此否定了安乐死。关键在于第五种情形。义务具有客观性,作为社会存在的个人,有为他人和社会的福利而做出贡献的义务,必要的时候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与社会保障个人生存的权利并不矛盾。社会保障个人生存的义务,个人也有为国家奉献自己的能力甚至生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存在,权利和义务的消长也是在不断的变动中的,对人的生存权的维护并没有否定个人有牺牲自己生命的义务。而有安乐死的义务也并不意味着人就一定要自杀,安乐死作为义务具有客观性,但不能把安乐死的义务性质与自杀的合理性混为一谈,更不应该认为安乐死是义务就意味着人一定就应该选择安乐死或放弃对疾病的治疗,安乐死的义务是对应于人的生存权利的存在,而人最终“应然”的选择是权利和义务平衡的结果。安乐死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实际上并不在于安乐死本身,安乐死问题的实质在于制度的不健全,安乐死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完全可以通过制度上的完善来解决的,如果因为困难而否定了安乐死本身,势必会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更大的痛苦,造成更大的不人道。3.被动安乐死并不侵犯人的权利 从道德上来讲,“不得杀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道德法则,而被害人的承诺并不足以使实施者的杀死行为在法律上具有正当性。在安乐死问题上,安乐死的特点就在于死亡的过程要由他人帮助实现或直接实施来实现。从主动安乐死来看,主动安乐死因为死亡是个人的意愿,作为参与其中的个人只不过是在帮助他人实现自己的目的,只要证明了死亡是个人的权利,安乐死就不是对生命权的伤害,帮助安乐死的人也不是杀人。这在前面已经做出了证明。安乐死是否侵害他人生命权的争论主要集中到被动安乐死中,被动安乐死的特殊性在于被动安乐死的对象缺乏明确的意志表达,安乐死并非是对象本身意志的体现。被动安乐死是否就是对人的权利的侵犯,他人有没有对被动安乐死的对象实施安乐死的权利,这一直是有关安乐死讨论中的一个难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就要从安乐死的对象来分析。被动安乐死的对象主要是脑死亡者、脑瘫婴儿和植物人。就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来讲。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有区别于正常人的以下特征:第一,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不具备形成人的意识的能力,不具备人的精神。第二,没有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没有也不可能在社会实践中形成人的本质。从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来看,脑死亡者和脑瘫婴儿现在不是人,将来也不是人。他们既然不具备人的本质,就不能在实际上形成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脑瘫婴儿实施的安乐死就不是对人的权利的侵犯。被动安乐死中争论的另一个焦点是植物人。“医学上认为:脑外伤后连续昏迷不醒一周、半月左右者并不少见,苏醒的机会很大,惟昏迷持续逾一个月以上者始可称为一时性植物状态。逾三个月者为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itent vegetable state PVS),至于永久性植物状态(permanent vegetable state) 则在多年随诊PVS之后,经MRI提供客观依据证实之后始可确诊。PVS每见于脑缺氧,大脑皮质广泛损害等严重脑外伤和脑血管疾病之后,患者貌似清醒,故有睁眼昏迷或醒状昏迷(coma vigil)或去皮质状态(decorticated state)去皮质综合证(apallic sydrome)之称。 因脑干(中脑、桥脑)上行性激活系统受损不重,故有不规则的醒觉、睡眠周期,患者对周围环境无任何意识反应,缺乏任何思维、情感、知觉、认知,无任何自发语言或自主四肢活动,对自身生存状态了无知觉,有如植物就地生根,故被称为植物状态,俗称‘植物人’。”[46]因此,植物人有以下特点:第一,植物人不同于死人,植物人在肉体上有生命特征。第二,植物人不同于一般的动物和其他存在,植物人至少与人还有一定的情感联系。第三,植物人也不同于正常的人,植物人缺少成为正常人所必要的意识,缺乏实践能力,作为重症病人,其生命特征的维持需要社会或他人给予必要的照顾和一定的医疗资源维持生命。植物人不具备人的本质。人的本质中包括这样几个要素,能动性(能动的能力即健全的人脑)、社会性、精神性,显然,植物人虽然具备肉体上的生命特征,但单纯是肉体生命并不构成人的存在。植物人与一般处于昏睡状态的人不同,昏睡状态的人虽然暂时失去了能动性,但昏睡的人却没有失去能动能力,其能动性的恢复是必然的,而不是可能的。植物人不具备社会实践能力,同时也缺乏人基于社会实践和能动能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精神性,所以,植物人不是现实意义上的人。但植物人也不同于植物,更不同于死人。因为植物人有恢复能动能力的可能,因此,植物人是潜在的人。而这正是植物人能否实行安乐死讨论的关键。反对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的人认为,植物人有恢复的可能,所以不能对他们实行安乐死,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实际是杀死了潜在的人。曾经引起广泛争议的美国女植物人特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90年,年轻的特丽因心脏病发作而导致脑损伤,最终被医生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从患病以后15年来,特丽一依靠靠人工进食管维持生命。1998年,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因为不堪忍受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实行安乐死。特丽的父母强烈反对,他们否认女儿已经死亡,因为她曾朝他们微笑流泪并做出过其他反应。在这个例子中,从反对和支持的双方的立场来看,反对的人认为植物人有复苏的可能,作为潜在的人应该享有人的权利。而作为特丽的丈夫之所以支持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主要是因为特丽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自己的生活,造成沉重的负担。人是社会性的存在,任何权利和义务只有在社会中才具有现实性。植物人的权利也不是单独的存在,植物人的权利要放到社会中衡量。植物人的生存是社会性的,它关系到与植物人有关的当事人的权利。植物人的存在并不是无偿的,如果植物人的存在不需要任何的物质条件,他们当然最好可以无限度的存在下去。但现实是植物人存在需要一系列人力物力的投入,植物人的存在有两个基本的问题:第一,植物人的复苏的需要一系列的投入,而这一系列的投入只能换取将来的某种几率很小的可能,这就像进行一项投资,虽然,人的生命不能简单用投入产出来衡量,但维持植物人存在所需要的投入的巨大也不能不使当事人做出权衡。第二,植物人存在所需要的物质是否超过了当事人的负担。如果超出了当事人的负担,当事人是否有权利放弃对植物人的治疗。一个人不能对他人尽无限度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总是在相互的作用中维持一种平衡,如果这种平衡被打破,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公正。如果坚持植物人生存权绝对,这必然超出很多家庭能够负担的能力,也必然会因为植物人的生存而使他人是正当权益受到损害,造成权利义务的失衡。 植物人的权利与其他当事人的权利是对立的,在对立的权利中人们要寻求的不是对哪一方实行保护,而是要维持权利的平衡。在对待植物人的问题上,人们往往注意到了植物人的权利,而忽视了病人家属的权利。事实恰恰应该相反,在处理植物人的问题上,植物人作为被动的一方,权利和义务的划分要以其他当事人来决定,而不应该仅仅参照植物人的权利。应该承认,其他当事人有照顾植物人的义务,虽然在义务的具体履行过程中,很难划定一个准确的度。一个衡量尽了多少义务就可以的准确的数量度。但当事人所能够承担义务的能力是有限的,植物人的存在之所以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就是因为对植物人的照顾超出了当事人的负担能力,所以,对植物人的照顾要以当事人所能够承受为标准,这不管是从权利和义务平衡的角度还是现实的可操作性上,都是现实可行的。“如果哪个个人已经停止存在,我们就没有什么道德理由帮助他的心脏继续跳动下去,或者说没有什么道德理由忍住不去防止这么做。这个主张把个人与人类的一员区分开来。如果我们知道人类的一员处于不可治愈昏迷中,就是说这个人类的一员肯定永远不能重获意识,那么我们将认定哪个个人已经停止了存在。既然有一个属于人类的活体,那人类的一员则仍然存在。但是,在生命的这个归宿之处,我们应当主张只有杀死个人才是错误的。”植物人的生存是关系到人与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平衡的问题,植物人是否应该安乐死不是由单方面的权利义务决定的,而是要寻求所有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对植物人是否应该实行安乐死,也不能简单的肯定和否定。他人对植物人的生存负有一定的责任,超出了这个责任的限度之外,对植物人实行安乐死并不是对植物人权利的侵犯。总结以上所述,对脑死亡病人和脑瘫婴儿实行安乐死并不损害病人的权利,而针对植物人的安乐死,只要处理得当,也不是对他们权利的损害。

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按论文中参考文献被引用的先后次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作为上角标,并列在正文的末尾。

死亡是每个人逃不脱的人生宿命,人人恐惧之、害怕之。但我们若转换一个视 角,则会发现死亡实际上是我们每个人之人生的最后成长的阶段,一直到临终前的 那个瞬间,我们的生命、生活与人生都在成长着。所以,对"死"我们不应也不能 去害怕,而是要去探究,去求得死亡所蕴含的深刻的人生道理。我们所应该要做的 只在于:由思想意识上的"先行到死"和直面死亡的途径,来深刻地体察死亡、咀 嚼死亡,由对死的思考来为自我的"生"确定方向,确定意义,也确定价值。一个 现代人在其人生中达到了这一境界,他的生存与生活才是完整的,他的生命才可能 发出耀眼的光芒,他的人生才可能获得极大的成功。 一、关于死亡的恐惧 一般而言,世上的人皆喜生厌死,根本原因是将两者截然两分。但实质上," 生"与"死"犹如连体婴儿,无法将它们分开。因为人在刚刚出生之后就在走向死 亡,死是蕴含在生命之内的,而宇宙间的有生之物无不都如此。大凡有生命者,都 会经过孕育期,然后则出生、成长,再进入衰老期,最后便会死去。生与死虽然截 然不同,判然有别,但生的瞬间就含蕴着死的因素,两者是互渗而混然一体的。 可是,世人一般都体认不到"生死互渗"的道理,谁都只愿永远地活下去,谁 都害怕死亡的降临。因为,在人们的眼中,"生"是盈满着生机,充溢着温暖、活 力、光明、拥有;而死则是生机顿失,是冰冷、枯竭、黑暗、丧失,人们怎不求生 畏死呢?但是,人是一种生物,必然逃不脱死亡的命运,无论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死亡都会在某时某刻来临。既然如此,人们就必须正视死亡,活着时不要回避死亡 的问题,因为即使你想回避也是回避不了的。 实际上,人们必须理解一个道理:若是没有死而只有生,那人也好其它生物也 好,又怎能在这个世界上挤得下?从生命之本源来说,每个生者都不应该太自私, 正如《庄子》书中所讲的:天地为"父母"生我养我,那就好好地活;天地"父母" 招我们复返,我们也就要安心死亡的降临。这实际上是留下位置让新的生命成长, 岂非也是我们一份无量的功德? 可是,即便人们从生命之根理解了死亡的必至性,仍然会在情感上万分恐惧与 害怕死亡。这一点必须从死亡本质的角度来加以化解。古希腊的圣哲指出:死是人 无法体验的对象,当人还活着时,死非常遥远;当死来临时,人们已经毫无感觉和 思虑了。人们对死的害怕、焦虑、恐惧,等等,无不都是一种活着时才有的感受, 而死亡一降临,人所有的知觉、心理的反映等等都不存在了,人们又怎能害怕呢? 既然不能够去害怕,我们活着时就没有必要去恐惧死亡。也就是说,当人存在的时 候,死亡是不可能存在的;而当我们不存在死去时,我们根本就无法害怕。因此, 活着的人又何苦要怕死呢? 可见,人们对死亡的恐惧根本不是起于死亡本身,而是人们从棺材、死尸等死 亡的现象中获得的一些恐怖的观念。仅仅是观念而已,并不是一种实在的对象。所 以,人类的确可以从主观上努力,改变以至取消这些观念,以消除对死的焦虑、恐 惧、害怕和担心。这些有关死亡本质及如何免于对死亡恐惧的方法实际上是相当有 效的,我们每个现代人都应该经常沉思一下,去倾听古代贤哲的声音,积极地思考 生与死的问题,以获得某种生死的智慧,从对死的恐惧中解脱出来。这样,也只有 这样,我们的人生才能获得幸福。 但是,人们又会提出另一个问题:既然生而必死,自己生前拥有的一切都必然 地要完全丧失掉,那"生"又有何意义呢?我们生前的奋斗、获得、悲欢离合等等, 又有什么价值呢?一句话,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这样思考问题的方式是:既然 凡"有"都必归于"无",那又何必要"有"呢?实际上,应该延伸一下再深入地 思考思考:"无"之后又是什么呢?那必是"有"!所以,一个现代人要如中国古 代哲人所说的那样,在对待生死的问题上,应该做到"大其心",要跳出自己此生 此世的限囿,立于宇宙大化的本体之境来看生死。如此,人又何必要悲泣于自我必 死的结局呢?要明白,"我"之死正是"他"之生,"我"必死然后"他"才能生; 有生命之物的死,恰恰是万物之生的前提。况且,没有前者之死,又那会有我们每 个人的生?既然"我"之生建基于"他"之死的基础之上,那"我"为何不能当一 下他人之生的基础而无畏地面对死,从而勇敢地步入死途呢?正如我们人在生活中 不能太自私一样,我们在生死的问题上同样不能自私。而且,人们在生活中自私一 点关系并不太大,不过会造成一些人生中的麻烦罢了;可在对待死亡的问题上,一 个人若很自私,极不情愿地面对死,那就必然造成自我的生与死的品质极低——在 生活的每时每刻都极度地恐惧死。可是,无论你愿意与否都不可能改变人必死的结 局,死亡肯定会在某时某刻必然出现。所以,任何一个人都应在生死的问题上达到 心胸广阔,无私地对待生,也无私地对待死。当一个人能够正确地对待死时,他也 就必能正确地对待生;当一个人真正免除了对死亡的恐惧和害怕时,其生活与人生 便走上了一条坦途。 二、关于死亡的意义 一般人皆认为,死亡是最无意义的东西;而且,它还进而吞噬掉了所有的人生 意义。但是,人们若明白了人之生必然相伴于死,我们每个人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开 始,便步入了走向死途的过程,那么,我们在生的过程中就应该去体验死,去沉思 死,去由对死的扣问而让自我的生命获得长足的发展,建构出一个健康正确有意义 的人生观,从而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价值。这种方法可称之为"生死相长"。 首先,死亡的存在,以及我们对死亡的沉思,可以让我们意识到生命的有限性 ,这就能使我们能够更加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让生命中的每一段都充满内 容,都可以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可见,"死"的存在不是使"生"毫无意义,而 是更凸显出"生"的意义与价值。当一个人能够牢牢抓住生活,不浪费人生中的宝 贵时光,努力地从事各种创造的活动,珍惜生活中的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并 尽可能多地品尝种种人生的滋味,那么,人们就能在死亡来临之际,毫无恐惧,心 安理得,并为自己即将永久地安息和为别的生命之诞生做基础而欣喜不已,这就达 到了生死两相安的最佳境界了。可见,由"死"可以反观出"生"的真正的意义所 在。任何人在"生"的阶段时都应该生机勃勃,奋发努力;而到了死时,则应该心 安坦然,无所牵挂。 其次,死亡的存在使我们能够拥有更健康的人生观。在现实生活中,常可看见 许多人埋首于求这求那,总以为拥有得越多就越好;在为人处世时,刻薄、吝啬、 毫无怜悯心,无所不为。也许他的确成功了,拥有了很多很多,可是他在这个世界 上不爱别人,不帮助别人;当然别人也就不会爱他,也就不会帮助他。因此,他在 现世的生活就肯定相当的孤独;而当他面对死亡时,他会因为所拥有的一切都将永 久地丧失而痛苦万分。人之生死的吊诡性就在于:人们生前拥有的少,死时就丧失 的少,其痛苦也就相对要小;人们生前拥有的越多,死时就丧失的越多,按一般的 逻辑,痛苦就必然会大。对于那些在人世间一心只知攫取者而言,这一生死的规律 实在是太不利了。 所以,为了避免死时的更大痛苦,我们有必要对自己的人生观做极大的改变。 为了生活和生存,我们当然要去谋生,要去赚钱;但我们不能以赚钱为唯一的人生 目的,不能以聚财为全部生活中关注的唯一追求。要明白一个深刻的生死之理:人 世间的物质性拥有不是人生的一切,甚至不是人生中最主要的东西;人活着时最重 要的还是一个情字,是和谐的关系,是温馨的亲情。所以,我们在世间生活,对物 质性的东西要拿得起放得下,要以与人和谐生活、爱和助人为乐作为人生中最最值 得追求的东西,并发而为实际的生活准则。这样做的结果,我们在生活中也能得到 他人的爱和帮助,由此我们便由对死亡的体认而获得了做人的正确立场。 再次,死亡的存在还能让我们拥有更好的人生态度。人们若只是沉在日常的生 活中,往往对什么都十分地执着。你的我的他的,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让别人从 自己这里取得一丝一毫,什么都得分得清清楚楚,不仅执着于己的,更盯着他的, 还渴望取得你的。而且,对那怕是一点点的损失也无法忍受,那怕是吃上一点点的 亏也是坚决不干的。这样的话,人们在生活中一定累得很,苦得很,无奈得很。如 果我们能够从日常的生活中超拔出来,学会由死观生的方法,心胸便会豁然开朗, 意识到:我们生到这个世间时,是一无所有的来;而我们死时离开这个世间也将赤 条条的去。生前的所有,都为暂时而已,我们又何必执着?实际上,我们又何能执 着?而且,我们在世间走一遭,与各种人结成各种的关系,实在都是有缘。这些人 际的关系在我们的生命中都是唯一的,不可重复的,故而是弥足珍贵的。因此,我 们何必执着于你的我的他的呢?又何必因此而形成你我他之间的紧张关系呢?所以, 我们如果在生的过程中,稍稍去想想死的问题,生活中的许多东西便会想得更开一 些,面对各种复杂的关系也能处理得更好一些。这样一种人生的态度当然对我们的 一生都会有益处,而它似乎只能建构在对死亡沉思的基础之上。 最后,死亡的存在使我们能时刻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人虽然是万物之灵,但生 命自身却相当的脆弱,十分容易受到外在的和自我的伤害。人的此在生命只有一次, 死亡意味着人们此生的完全结束,这就时刻提醒我们要保护自己脆弱的生命,不要 使之受到损伤,更不要沦入非正常的死亡。我们不仅要细心地保护自我的生命,还 要通过各种锻炼和养生努力地活够大自然赋于我们的自然寿命,而且在任何的情况 下,都不要采取自杀的过激行为。人生中的挫折固然很多,人生中的痛苦虽然强烈, 但我们出于对生命的珍惜态度咬咬牙也就会过去的。自杀不仅是人生中的怯弱行为, 更是对神圣生命的亵渎,它也是一种最不好的解决生死问题的方式。对自杀者而言, 人生的所有问题似乎都得到了解决,但对社会和死者的亲人来说,令人痛心的一大 堆问题才刚刚开始,这如何是解决生死问题的良方呢? 由此可见,死亡不仅有意义,而且意义非常之大,关键在我们能否仔细地去思 索,去发掘,去显现。能够做到这一点,对我们的人生实在是有很多的益处。 三、关于死亡的超越 从根本上而言,人类对死亡的恐惧,以及从死之中寻找意义的努力,都源于人 们认为的死是生的全部的毁灭这一观念。如果人们能寻获超越死亡的方法和途径, 意识到死亡并非是人之生的全部归于无,则死亡之恐惧也好,死亡的意义问题也好, 都可以迎刃而解。 动物不自觉"生",故而只能在生理性需求的驱策下被动地活着,但它们因此 而免去了死亡的恐惧问题;人类自觉到"生",故而能运用自我的智能与体能去改 变外在的环境,从而能够主动地生活,但却因此同时自觉到了死,品尝到了痛苦的 死亡恐惧。可见,造物主是仁慈的、公平的,人类虽然有了比动物多出的"生"的 欢欣,可却要饱尝动物没有的"死"的悲伤。然则,这一人生最大最深刻的痛苦, 却也使人类能够走上寻求超越死亡之路,并因此而更显露出自身的伟大。 人类寻找超越死亡的方法和途径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也走了无数的弯 路,甚至付出了许多生命与血汗的代价。比如,中国古代的方士们、道士们,认为 人们可以通过服用某种药物(如外丹),或者经过某种身体的锻练(如内丹),便 可达到肉身成仙,永生不死。为了验证这一观念,也为了真正实现长生不老的愿望, 千百年来许许多多的人投入了无数的财力、物力、人力去做,可是,除了许多人因 此而丧命之外,所有的努力均告失败。此外,中外历史上的许多帝王想尽了一切的 办法,花费了大量的金钱来解决尸体防腐的问题,也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是保存 完好的尸体并不能如愿以偿地复活。所以,企图从物理的角度,通过一些实际的操 作来使我们人的肉身长生不老是一定会失败的。 一切人类历史上超越死亡的尝试都证明,肉身不朽决无可能。因此,我们只能 另辟途径,从精神之途去求得对死亡的超越。 人之精神与肉体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人的肉体之身是一种实在之物,它只能占 有一定的空间,存在于一定的时间之内;而人之精神虽然是人之肉体的一种派生物, 但它却能够不受肉体的束缚,既可游于无限的空间,又可回溯和前行于无穷的时间, 它是一种真正的具有超越性的东西。精神的这种特殊性,使其可以担负起超越死亡 的重任。 精神虽然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却可以形成一种凝结物,它就是关系。 人们通过语言将自己的观念、思想、意识等精神性的东西传达给对方,从而与之建 立起了人际的关系。自我的精神传达给对方越多,则所建构的关系就越紧密;同理, 他人的精神性的东西也是通过一定的途径与自己发生着联系,我们接受得越多,则 与之的关系也就越密切。 这样,人与人之间便建立起了由各式各样的内蕴精神质所组成的关系。一般而 言,人们既离不开对物质的摄取以维持身体的存在;同时,人们也离不开精神性的 关系,它是人维持一个人的存在的根本。离开了精神性的关系,人也许还活着,但 却不是作为人而活,只是作为一个物而存在着。 弄明白了精神的特质,以及其与人的存在的复杂关系,我们便可进而求得超越 死亡的途径和方法了。 人的肉身当然会死,而人的精神性的关系却可永存,这是精神可以超越死亡的 第一个方面。当一个人与他人、与许多的人建立了各式各样的关系时,他的肉体虽 然经过一定的时间会必然地死去,可这些关系却保持了下来,它超越了个体生命的 限囿,通过与他人相系的精神性的纽带而超越了死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下去。 很显然,这种精神性的关系对死亡的超越与人们在世间建立的关系之亲密程度 成正比。一个人在世间与他人建立的关系越紧密,其精神性的超越死亡就越持久; 一个人在世间与越多的人建立的关系越深,则其精神性超越死亡也就越广泛。可见, 人们从精神关系的方面想超越死亡也不是永恒的。人们若想更长久的超越死亡,更 广泛地超越死亡,就必须在活着时以一种好的人生观与人生态度去与各种人相交往。 不仅要与亲人建立起亲密的关系,而且应该与其他的人也保持良好的交往。在人世 间的关系越多越深,也就意味着你超越死亡的追求越成功。 人的肉身当然会死,而人的创造物却可永存,这是精神可以超越死亡的第二个 方面。与人无关的物那就只是一个自然物,但若加进了人的智慧与主观的意识,则 就成了一个人的创造物。它实际上就是注入了人之精神的物,是人的意识的结晶, 此时,这个物就不是单纯的自然之物了,它具有了某种价值,使社会或一些人愿意 去欣赏、保存。比如那些不朽的画作,撼人心魂的音乐,伟大的科学发明,等等。 创造了这些物的主人,由于将自己的精神和意识贯进了其中而得以使生命永存。 很自然的,人在创造物的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心血越多,则创造出的 物就越有价值,因此它在世间就会保存得越久,那么,人们通过将精神贯注在创造 物之上而达到的对死亡的超越就越有效,相反,则对死亡的超越就十分有限。 对死亡超越的追求对人生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它对人生的定位、人生意义的确 立、生活的追求目标,等等,都有着直接的关系。一个没有对死亡超越的追求者, 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容易沦入无所事事,或无所不为,或无所用心的状态;而有着对 死亡超越的企盼者,则在自我的生活中目标坚定,行为规范,有所作为。因此,当 我们从死亡的恐惧中摆脱出来,并意识到了死亡也有它的意义与价值之后,我们就 必须树立超越死亡的追求,这不仅仅可能使我们经过努力真的达到了对死亡的超越, 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将使我们的人生更有方向,内蕴更为丰富,生活步入辉煌。 主要参考文献 《最后14堂星期二的课》,(美)米奇·阿尔博姆著,白裕承译 大块文化有限公司1998年版 《一起面对生死》,(日)山崎章郎著,林真美译 圆神出版社1995年版 《生死智慧》,郑晓江著,汉欣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版 《中国死亡智慧》,郑晓江著,三民书局东大图书公司1994年版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你就当参考吧)

试论我国安乐死的立法选择摘要: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或称怜杀(Mercy killing)。原意是指在人类外力的作用下安然告别人世。这项提议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被人们提出,1936年英国首先成立安乐死自愿协会,提出安乐死法案,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法”的国家,但是很快便于1997年废除。2002年,荷兰下院通过法案,使安乐死合法化。而本文中提到的特丽案件中对于安乐死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对于本人意愿、伦理以及法律实务操作中的一些问题。美国植物人特丽•夏沃的生死使人们再度开始对安乐死的大讨论,本文通过对一些观点的分析总结来阐述对这个话题的法律思考。关键词:安乐死;法律;伦理Try to discuss the selection of legislation of euthanasia through Terri Schiavo’incidentAbstract:Euthanasia is not a verdant noun. Euthanasia one etymology produce Greek euthanasia, and " death" two phrases succeed by " bright ", the original meaning mean that says good-bye to this world under the function of the human external force safly. The proposition propose as far back as 1930s people British establish the voluntary association of euthanasia first of all 1936, propose the euthanasia bill , Australia is the first country that pass " euthanasia law " in the world, it is abolished but benefited quickly in 1997. In 2002, Dutch Lower House legalized euthanasia through the bill . And Terri Schiavo’incident dispute in euthanasia concentrate on to one's own will, ethics , legal practice some questions operate , mainly specially. The American vegetable is specially Terri Schiavo’incident;Fertile life and death make people begin the free discussion to euthanasia once again in summer,this text explains the legal consideration of this topic through summarizing in analysis on some views. Key words: Euthanasia; Law; Ethics特丽•夏沃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喜欢小动物、音乐和篮球。她从小在宾夕法尼亚长大,1982年认识迈克尔•夏沃,两年后结婚。他们后来搬到了佛罗里达州,在那里特丽就职于一家保险机构。由于常年减肥,特丽饮食功能紊乱,最终导致26岁时(1990年)彻底病倒。医生们说,由于钾失衡,她的心跳停止跳动,在被救活之前,脑部缺氧长达10分钟,导致严重脑损伤,陷入植物人状态。1998年,在医生将特丽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且无任何康复可能后,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他认为,这是尊重特丽的意愿,因为她曾表示不愿用人为手段维持生命。但这一要求遭到了特丽父母的反对。此后,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迈克尔和特丽的父母进行着旷日持久的官司。特丽的进食管曾两度被拔除,后又根据州议会紧急通过的法令而两次重新插上。2005年3月18日,佛罗里达州法院第三次裁决拔掉她的进食管。之后,美国国会对这起案件进行干预,授权联邦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联邦法院法官3月22日做出裁决,拒绝下令将特丽的进食管重新插上。此后,特丽父母又几次向不同的法院提出上诉,结果都以失败告终。就这样13天后特丽在争论声中离开了人世,逝者已矣但是对这件事的争执还在继续,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的“安乐死”又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一、安乐死的概念及国内外安乐死研究概况(一)安乐死的概念及主体对象1.安乐死的概念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1],或称怜杀[2](Mercy killing)。对安乐死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因为“健康”的原因致死,任其死亡和自杀;狭义的理解则把安乐死局限于对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或死亡已经开始的病人,在濒死状态下忍受着精神与肉体的极端痛苦时,在其本人或家属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不再采取人工的方法延长其死亡过程,为制止剧烈疼痛的折磨不得不采用人为方法无痛苦地结束病人的生命[3]。当前,我国民间对“安乐死”一词的理解多是狭义的。2.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植物人并不是“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我们谈“安乐死”,一定要有这样一些前提:(1)安乐死的对象是那些当前医学条件下毫无救治可能、处于临终阶段、正在遭受不可忍受痛苦的患者;(2)患者本人有安乐死的强烈意愿;(3)必须由医生采取行动,并选择没有痛苦的终结方法[4]。由此可知,安乐死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在临终患者的明确请求下,为解除患者无可忍受的痛苦而由医生对其死亡过程进行的主动医疗干预行为。 (二)国内外安乐死的研究概况1.国外安乐死研究概况1935年,全世界第一个提倡自愿安乐死的团体在英国正式成立。自50年代起,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尝试为安乐死立法。探索、争论了20多年后,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自然死亡法》[5]。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安乐死的法案。1993年2月9日,荷兰议会通过了默认安乐死的法律,此后又一放宽安乐死合法化的尺度,1999年8月10 日通过的最新修正案规定,凡16岁以上的人,若患绝症到生命末期,均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安乐死,12岁至15岁的青少年,要似要求必须经其父母同意。现在,荷兰每年大约有25000人以安乐死的方式告别人生。1994年10月20日晚,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近百万市民通过一部名为《他自己选择死亡》的电视目睹了一位63岁的老人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目前,安乐死在荷兰很受公众的支持。80%以上的荷兰人赞成安乐死。 在英国,近年来要求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据统计,50年代英国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认为安乐死应合法化,但目前这一比例已上升到了82%。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了英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同意了一位年仅21 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6年4月24日,又裁定允许为53岁的珍妮特-约翰逊太太(已成为植物人4年多)实施安乐死。1998年,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尽管安乐死还不合法,但英国已有万人在医生的帮助下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多数德国人也赞成安乐死。1994年德国一家民意测验所对1004名德国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3%的人赞成安乐死,30岁以下赞成安乐死的人甚至多达88%。在德国,安乐死协会的会员1994年已达万人。1999年,德国外科学会首次把在一定情况下限制和终止治疗作为医疗护理原则的一个内容。 1992年10月1日,丹麦实验了停止延长无药可救的病人的生命的法律,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4个月内就有4 5000人立下遗嘱,表示愿意在必要时接受安乐死。 以色列1998的也实行了首例经法院批准的安乐死,耶路撒冷一家医院的医生给一名49岁的身患绝症的男性病人注射了致命剂量的麻醉剂。 199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6],从而使安乐死在该地区合法化。拥护者认为,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最后,澳大利亚其它一些洲的议员也在准备制定本洲的安乐死法。 美国最新的民意测验显示,在包括医生在内的美国公众中,支持安乐死的已占多数。1994年,世界许多媒体都报导了美国一位身患绝症的老妇在儿女们轻唱的平安歌中平静地离开人世的“诗意死亡”[7]。2.我国公民对安乐死的看法改革开放以后,安乐死的观念传入我国,并很快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从1992年起,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案组都会收到有关安乐死的提案,要求我国立法,使安乐死合法化。天津医科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临终关怀之父”崔以泰教授和北京儿童医院名誉院长、儿科专家胡亚美教授都是安乐死议案的提案人,他们不仅在为安乐死的合法化进行着努力,而且都表示,自己在必要时也要实施安乐死。目前,我国赞成安乐死的人主要是老年人和高知识阶层人士。上海曾以问卷形式对200位老年人进行了安乐死意愿调查、赞成者占;在北京的一次同样的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另据《健康报》报道,有关部门对北京地区近千人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91%以上的人赞成安乐死,85%的人认为应该立法实施安乐死二、伦理道德以及人权保护上是否可以接受(一)安乐死并不违备伦理道德为了减轻患病者的痛苦,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特定的临终患者实施“安乐死”,在伦理学上是可以允许的。但具体实施的时候,还是会涉及到很多感情问题,比如特丽的父母,就很难接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因为营养和水分缺乏而导致的死亡。这种人之常情,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安乐死在法律和伦理上的争论似乎仍未平息,对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也许会突破目前理论和立法实践中的僵局。安乐死实现的是何种利益?安乐死能否成为一种权利,首先要看它为人们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妨以人的需要为分析起点。人的存在有三重关系维度[8]。人的作为肉体存在的自然必然性,决定了人要通过物质生产的实践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并由此建构起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是永远的主体,物作为客体只存在对人的单向效用,不存在人对物的有用性问题。但人必须是以群体的方式,才能实现寻求需要满足的现实物的活动,这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必然性,即是说,只有在人的联合中,才能获得直面自然的勇气和力量。物质生产的实践既创造了人类的生活条件,同时又生产了人类的社会关系,它引起了人的不同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社会生活需要,如交往、合作的需要、归宿与安全的需要、友谊的需要、道德的需要等等。社会实践所建构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它不同于人与物的关系,它是主体间的关系,而且使人与物的单向效用关系摆脱了粗陋的、原始的“动物学”性质,使主体的自然需要带上了社会文化的印记,使客体的效用能否实现为现实的价值存在形式,受到活动主体的生活态度,活动方式等的制约,这不是因为客体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也不是主体不需要某些客体的属性和功能,而是取决于一种更高的价值形态。因此,除了物质生活的需要、精神生活的需要以外,由于人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生,人还有认识自我和追求自我完善的自我实现的需要。由于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和条件,因此,与人的三层需要相对应的就是人的物质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格利益三个利益领域。其中,人格利益被视为人的最高利益,其核心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作为一种价值,内在于自我实现的需要,发生在人的自身内部,不是主体对身外之物、身外之人的需要,而是主体对存在于自身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的需要,简言之,人格尊严作为一种利益是内在的,与其他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不同。它因出生而当然发生,因死亡而当然消灭,确确实实是“生则带来、死则带走”的权利。而其他利益关系都是主体对自身以外的物和人的关系,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人格利益属于身信领域的关系。意味着人除了对物的支配权之外,对自身也有支配权,前者实现的是物质利益,后者实现的是人格利益。安乐死的利益基础是人格利益。人格利益的核心是人格尊严,即个人的自由自主。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身体,包括选择死亡。这意味着要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独立的决定去过自己的生活,而不受强迫或干预。(二)安乐死不是侵犯人权而是保护人权世界卫生组织1948年在宪章中提出:“健康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只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现象。”死亡作为人的生命的一个阶段,同样需要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安乐死正是这样一种完满状态,实质上是一种实现了人格尊严的状态。显然,安乐死带给我们的不是物质利益,也非社会利益,而是人格利益。这是我们讨论安乐死是否是一种权利以及是何种权利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说,要说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它只能是一种人格权,而不是物质上的或社会上的权利。不过,这里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安乐死如果是自主、自由支配自己的利益的人格权,是否会和人格利益中最关键的生命权发生冲突?问题的关键是对安乐死本质的看法。安乐死的本质是死亡吗?安乐死即安乐地死亡。这里“安乐”所界定的是死亡的状态,不是死亡的原因和性质。它不过是用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亡过程进行优化调节,消除死亡痛苦,优化死亡状态,使死亡安乐化。所以安乐死所解决的矛盾,不是“生还是死”的问题,而是“死亡质量”问题;不是从“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不是“为什么死”,而是“死得如何”。可见,安乐死是以解除人的死亡痛苦为唯一目的,使人死得安乐,维护人的死亡尊严。如此一来,那种把安乐死称为是一种死亡权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笑了。因为,死亡本身不可能成为一种利益,死亡不可能成为一种需要,相反,生命的存在是其利益之所以产生的前提。况且,死亡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人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的。可见,安乐死如果是一种权利,也不是死亡权,而是自主权,是人格权[9]。 三、法律实务中安乐死出现的一些问题(一)安乐死合法化的精神探源1.安乐死能否成为法律权利安乐死可以成为法律权利吗?没有合理的理由限制安乐死,并不意味着安乐死就能成为一种法定的权利。权利是以体现社会意志的规范的认可为前提的。就是说,并不是任何利益要求都能成为权利,权利是人的利益要求与社会的规范性要求的统一,是人的个体意志得到了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安乐死典型的是一种人的意志的体现。有学者把安乐死说成是死的权利。其实死是人的一个宿命,是无法逃脱的必然,也无法体现人的意志,因此不可能成为一种权利。安乐死则是对人的实存的一种反思、限制和决定。具体来说,一是安乐死是个人要求的,体现个体的意志。二是安乐死要符合规范,得到社会意志的认可[10]。如此,安乐死才能成为一种权利。2.安乐死成为法律权利的条件安乐死必须体现个体的意志,这是确定无疑的,否则就是谋杀了。这意味着无法表达和不具备个体意志的个体,是排除在讨论范围之外的。至于要得到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首先要看它是否能得到社会道德习俗的认可和承认。显然,在现代社会,也正如我们上面所论证的,安乐死是可以作为一种道德权利存在的。起码在我国,它能被社会所认可和接受。但安乐死作为一种道德权利,是否就必定转化为法定权利?这当然取决于合法化过程的几个限制性因素。立法者在将应有权利通过立法的形式转换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要受到三个方面因素的限制:社会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观因素的限制以及法律形式本身的限制。正因为这些限制因素的存在和不可避免,使得现有的法律权利不能完全再现应有的权利[11]。所谓客观因素的限制,是指任何应有权利要求都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权利的客观因素包括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自然条件、民族传统等,因此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的权利主张就会不同,因此有些应有的权利可能在某个时代、地区得到确认和保护,而在另一个时代和地区则得不到保护[12]。(二)我国是否具备安乐死立法的条件在中国社会,安乐死作为一种应有权利是否可以转化为法定权利呢?我们可与安乐死合法化的荷兰做个比较。荷兰之所以能使安乐死合法化,至少有四个有利因素:1、荷兰的医疗服务在全世界来说,可以说是水准最高的国家之一。95%以上的老百姓有私人医疗保险。长期疗养也包含在保险范围内,而且涵盖没有私人保险的少数人民。2、缓和医疗非常进步。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有疼痛控制及缓和医疗中心,与之相较,其它国家的类似中心少而昂贵。3、纳粹占领时期,只有荷兰的医生不参与纳粹的“安乐死”计划。这个因素显示荷兰医病关系有高度彼此信赖的传统。4、他们的家庭医师制度推行的很不错。大部分的病人与医师都有长久的友谊关系。显然,这些条件在中国还远未具备。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现在还没有能力保障每个人都能接受较好的医疗条件。很多人在医治无望的情况下,不愿意让亲人多花钱而想到一死了之。中国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在广大贫困农村,由于基本的医疗保险尚未建立健全。许多人得了个小病就面临巨大的家庭经济危机,主动谋求死路是他们最好的解决办法。中国目前医院的医疗水平还不高,而对于医学上无法挽救的濒死者的确认,需要达到一定的医疗水平,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最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医疗水平,而且我国民族众多,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差别很大,死亡文明的发展水平不同,对安乐死的要求和接受程度也不同。可见,客观因素的限制不支持将安乐死从应有权利转化为合法权利。四、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及结语(一)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安乐死是一个涉及伦理、法律和医学等方面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当代社会,为制定政策和立法之目的,审视安乐死必须立足伦理,要围绕生命价值、个人自由和人权保障等来看待问题。讨论安乐死的最佳情景是国家经济、法制、医疗保障和公民的观念达到一定的发达水准,根本问题是病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在物质和精神高度文明的基础上得到保障。从伦理上来讲,绝对禁止或全面开放安乐死均不可取,我国社会目前不具备讨论安乐死的理想条件,从立法上来讲,我们仍需创造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规范安乐死使用的对象范围、主体范围、实施条件、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操作程序,和明确擅自实行安乐死的刑事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乐死职责的刑事责任,并明确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中以安乐死为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实施安乐死的对象必须是根据现代医学和技术断定已身患不治之症,并死期又迫在眼前的病患者;2、实施安乐死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痛苦;3、病人忍受的肉体痛苦,达到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程度;4、病人意思清楚并能表达自己的意识,必须有其本人真挚的嘱托和承诺,且该嘱托和承诺是在事前或行为当时作出。在病人无法表达时,近亲属及其他人不得代为请求,医生也不得主动实施;5、除安乐死外,无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减轻或消除痛苦;6、应由医生实施,其他人无权实施,且实施安乐死必须有三名医生研究同意,在经主治医生批准;7、实施安乐死的方法必须合乎伦理而且被认为是妥当的。(二)结语2006年5月9日,金陵晚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南京一位年仅5岁,名叫龙龙的小朋友意外发生车祸导致昏迷,在龙龙父亲的情求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院长陈忠华教授与南京市第一医院的专家共同给龙龙会诊,确定龙龙已经是脑死亡,虽然龙龙能依靠呼吸机呼吸,但最主要的生命体征已经不存在了,龙龙的父亲双眼含着泪水,拔掉了龙龙的呼吸机,对龙龙实行了安乐死,并把龙龙包括双眼在内的多处器官捐献给四位极需帮助的病人,而龙龙的遗体则送往东南大学医学院作医学研究。虽然龙龙的情况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安乐死,但却可以做为一个很好的例子,为安乐死立法提供参考。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公开讨论安乐死以来,支持和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两方各执一词。不少学者认为,安乐死合法化具有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但进行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虽然安乐死在我国尚不合法,但必须承认,罹患重病且无救助可能者的家属因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等原因停止对患者的有效治疗而让其“自然死亡”的情形在我国客观存在。如何保障患病者得到有效治疗,最起码能够最大限度的减轻其死亡前的痛苦,使其能够安详、有尊严地度过生命中的最后时光,是一个具有现实紧迫性的问题。在对生与死的权利仍有重大争议的情况下,国家可考虑先行立法对这一特殊人群在医疗、法律等方面的应有权利给予切实保障。参考文献:[1]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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