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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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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问题研究论文

(1)地方税制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ISBN978-7-80235-283-4,2008.11,第一(2)中国税制,浙江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8-06163-6,,主编(3)“中国历史文化背景下公共财政构建所要突破的几个问题”, 财政研究,CN11-1077/F;ISSN1003-2878, ,独著(4)“实行城乡一元税制的现实基础分析”,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CN33-1237/C;ISSN1008-942X, , 独著(5)“简论中国农业赋税制度的历史变迁”,税务研究, CN11-1011/F;ISSN1003-448X,, 独著(6)“我国农业税制改革走向分析”, 税务研究, CN11-1011/F;ISSN1003-448X,, 独著(7)“从工业化水平及财政能力看城乡税制一体化的可行性”, 税务研究, CN11-1011/F;ISSN1003-448X,, 独著(8)“税制公平目标内涵的重构:以可持续发展为途径”,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CN33-1237/C;ISSN1008-942X, , 独著(9)“促进农民增收减负的税收政策研究”, 税务研究, CN11-1011/F;ISSN1003-448X,, 独著(10)“从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看税收政策取向”, 税务研究, CN11-1011/F;ISSN1003-448X,, 独著(11)“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的若干问题”,税务研究, CN11-1011/F;ISSN1003-448X,, 独著(12)“刺激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选择”,浙江社会科学,, 第一(13) “费改税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 浙江社会科学,, 独著(14)“农民农业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财经论丛,,第一

一、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并不是“双主体”模式税收按其课税对象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两类,并由此构成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而税制结构模式则是指一个国家的税制以何种税为主,它是根据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和一些其他因素来设计建立的。目前,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种以直接税为主体;一种以间接税为主体;另一种以直接税和间接税并重,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双主体”。我国自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以来,一直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以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课税比重超过了税收总额的70%.近年来,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很快,从1981年的500万元增加到了2000年的660亿元,在许多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仅次于营业税,成为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第二大税源。可以预计,个人所得税会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及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而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成为一支极具发展潜力的税种。然而,我们不能仅凭这种情况就得出判断,认为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了。从真正意义上讲,我国不仅现在没有建成“双主体”模式,而且距离该模式的真正实现,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其原因在于:1.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和诸多因素决定了税制结构模式,使其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从世界各国税制结构的发展规律来看,世界上最先出现的是以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这些税按外部标志直接课征,简单粗糙,收入少,无弹性,常引起人民的不满。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税制逐渐取代了简单的直接税。19世纪以来,税制结构模式在发达国家出现了分化,一些国家由间接税体系改革成为现代的直接税——所得税体系,如美国,而其他一些国家则实行间接税与直接税并重的模式。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体制转轨的特定历史时期,商品货币经济总的发展水平并不高,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而且地区差别较大,总体上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一切都决定了我们的税制结构模式只能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模式,而不是什么“双主体”模式。与直接税相比,间接税对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有许多可取之处。首先,它伴随商品的流通行为而及时课征,不易受企业成本变动的影响,又不必象所得税那样有一定的征收期,因此税收收入比较稳定,并能随经济的增长而自然增长;其次,它更有利于政府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领域进行广泛而又有针对性的调节,对经济的干预作用较强;再次,与所得税相比,它所要求的征管更简便、易操作,更适应于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水平较低的现状;最后,它具有隐蔽性,在发展中国家的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相对淡漠的情况下不至引起纳税人更大的反感。可见,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我们只能采取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以确保经济的发展。2.所得税的规模与其本身的缺陷决定它目前无力承担“主体”一职我国的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尽管发展较快,然而,就规模而言,还远远达不到“主体”税种的要求,以1998年为例,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为亿元,而企业所得税也不过亿元。近年来个人所得税的发展迅速,2000年达到了660亿元,但尽管如此,它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也不过占5%,企业所得税的这一比重也不到15%.与之相比,美国在1994年联邦所得税就已达到5430亿美元,占联邦财政收入的.由此可见,单从规模这一方面就可以看出我们的所得税距“主体”一职还差之甚远。当然,我们判断主体税种的标准不仅仅在于看它的收入在总体税收中所占的比重,还要看主体税种在一定时期内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作用如何。而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制度本身的缺陷制约了其调控作用的发挥。(1)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缺陷第一,分类课征的模式有失公平,极易诱发偷逃税和避税行为。我国目前采用“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采用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采用源泉一次课征的办法计算征收,年终不再汇算清缴。这种模式的后果是造成相同收入额的纳税人会由于其取得收入的类型(项目)不同,或来源于不同类型的收入次数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负,此乃横向不公平;另外,不同类型(项目)所得的计征时间规定不同,分为月、次和年,不能反映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使课税带有随意性,会出现支付能力低者税负高于支付能力高者的不正常现象,此乃纵向不公平。这种制度的设计不仅极易引起人们的不满,产生偷逃个人所得税款的行为,而且也给避税者可乘之机,使其可通过分解收入、转移类型等方法成功避税,使税款大量流失。第二,免征额与费用扣除标准不尽合理,已不适应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情况。自从1980年颁布个人所得税法以来,时隔20年,尽管物价已上升了许多倍,人民的收入水平也相应提高,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800元却从未修订过,这个标准,已不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状况,使许多低收入水平的人加入了纳税的队伍,有失公允。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项目中也没有考虑纳税人为获得所得所必需支付的教育费、医疗费和住房费,以及纳税人的实际赡养人口、是否下岗失业等家庭综合收入情况,这不仅无法体现公平,也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影响了经济效率的提高。第三,个人所得税由地方征管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个人所得税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税种,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它必将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的现行个人所得税由地方征管会造成相同的个人会因在不同的地区而税负不同,甚至产生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纳税人税负反而高于经济发达地区纳税人的不公平现象,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更重要的一点还在于随着纳税人流动性的加大使应税收入来源复杂交错,地方部门受征管水平的限制难以掌握纳税人全部信息,造成征收成本的增加和征管效率的低下,使税款白白流失。(2)企业所得税的制度缺陷第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负不公平。当前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统一而造成的实际税负差异问题已在理论界取得了共识,这种差异不仅不利于我国内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同时也与WTO所要求的公平原则大相径庭,如不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势必带来严重后果。第二,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很好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目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的税收优惠政策,总的来说是区域性优惠导向有余,产业性优惠导向不足。我国对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给予了一系列地区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致使外资企业大量集中于这些地区,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则由于缺少这些政策而难以形成对外资的吸引,造成了地区间的发展差异,不利于全国各地的均衡发展。与地区性优惠措施相比,产业性优惠措施却廖廖无几,不利于我国的经济转型和企业产品结构的转换。第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仍未摆脱行政隶属关系,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收入仍是按行政隶属关系来划分的;凡中央企业所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归中央财政收入,而地方企业交纳的所得税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这种划分非常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企业合理的兼并重组所涉及的企业产权划分由于会影响到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利益就必然会受到来自各方的障碍,阻碍了资产的正常流动,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削弱了企业所得税的宏观调控能力的发挥。3.税收征管水平滞后我国现阶段的税收征管水平还比较落后,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难以形成对所得税的有效征管,这也进一步制约了我国当前“双主体”模式的真正建立。综上所述,可见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所得税制度设计上的弊端及其现有规模的制约,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模式只能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单主体模式,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双主体”模式。二、“双主体”模式是我们的发展方向前文述及,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必然会带来国民收入的较大增长,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所得税体系的完善(包括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必然会与间接税一起承担起双主体的职能。从世界税制结构改革的趋势也可以得出结论:“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是我们的发展方向。从国际比较中可以看出,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0美元的水平时,税制结构的转变会相对平稳,是一个我们应把握的经验性时机。如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所得税上升为主体税种时就大致处于这个时期;日本和亚洲的“四小龙”在近30年里实现了经济的较高速增长和税制结构的转换,其经济基础也大致符合这一标准。因此,我们向“双主体”转换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此外,进一步完善所得税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1.就个人所得税而言,应做到:(1)尽快实现课税模式由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向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转换,将纳税人不同性质的各项所得加总求和,扣除法定的宽免额和费用后,按统一的累进税率课征。以实现税制的公平和效率,确保征收的明确简便,降低征收成本。(2)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情况,调整免征额和费用扣除项目。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宜定为1200元,而其他费用扣除项目应考虑纳税人抚养的子女多少、赡养的老人情况,及其和其子女受教育支出等因素,并适当考虑纳税人配偶收入情况,以便更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公平调节作用,促进经济的发展。(3)个人所得税应适时地划归中央税。为了更好地加大中央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缓解贫富差距,同时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自动稳定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个人所得税应适时调整为中央税,可采用先作为共享税再完全过渡为中央税的办法。2.就企业所得税而言,现阶段应做到:(1)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使两税税负从名义上与实际上走向一致,真正做到国民待遇原则,实现两种企业在公平的环境下展开竞争。(2)税收优惠应更能体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意向。为实现经济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驾护航。同时也应在税收优惠上更多地照顾中西部地区,带动整体经济共同发展。(3)解决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归属问题,改变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税收收入的局面,使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落到实处,促进企业发展,为企业所得税税源涵养提供制度保证。「参考文献」[1] 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个人所得税制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2] 靳东升。税收国际化与税制改革[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3] 邵培德。中西方个人所得税比较研究[J].涉外税务,1999,(11):45-47.[4] 财政部。中国财政年鉴[Z].北京:中国财政杂志社,1999.

当前建立中国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摘要:中国税收信用缺失是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税收信用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优化经济环境,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保护守法纳税人的权益。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当前税收诚信立法缺位与不足,权利义务观念错位,税收执法诚信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收信用的建设和发展。据此,应从立法、执法等各环节加强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关键词:税收;信用体系;纳税人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信用的缺失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也打乱了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在新的形势下,人们呼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共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税收信用体系。虽然中国的税收信用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构建科学的税收信用体系,这是中国税制健全及税收法制化的需要,是中国发展诚信经济、提高民族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一、中国税收信用现状分析近几年,税务部门普遍开展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活动,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民主评税、税务公开、执法责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税务队伍的信用形象。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中国目前整个税收领域信用缺失依然较为严重,可以说,不论是征税人、纳税人,还是用税人,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诚信。而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而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税收诚信立法缺位或不足虽然中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不够完备,在一定程度上仍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实际。主要问题有:一是缺少专门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律,造成对守信者保护不够,对失信者惩处不力,也使得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受到很大制约;二是税收立法时对有关信用方面的规定明显缺位,在立法过程中对税收诚信内容考虑不够甚至没有考虑,不利于和谐税收环境的营造;三是现行税收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税收的法律对涉税案件的处罚规定弹性过大,容易造成税收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滥用,造成税收执法、司法不公,破坏了征纳之间诚信的法律基础。(二)权利义务观念错位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相互的,比如纳税人既有纳税义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但长期以来,中国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舆论宣传上,都片面地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纳税人的权利,使得纳税人滋生逆反心理,甚至不惜违约失信进而偷逃税行为。对征税人和用税人而言,则过于强调其拥有的权利,而忽视了其应尽的义务,这不仅不能为纳税人所认同,而且在相当程度上阻挡了政府在税收与其关系问题上的视线,导致在纳税人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征税和用税中的行为扭曲现象频繁发生,使纳税人的契约观念和诚信意识日趋淡化。(三)税务机关执法诚信不足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有违信誉、违法乱纪的行为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甚至内外勾结,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二是对纳税人重复检查现象较为严重,如国税部门查完了地税部门又查,甚至税务稽查人员调账检查时,一查就是几个月,检查缺乏效率,给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影响;三是有些税务干部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大,在税收执法程序、执法尺度、适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四是由于目前评税标准、“双定户”的定额核定标准均掌握在少数税务干部手中,一些税务人员凭借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捞取个人好处,人为地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公,直接恶化了税收信用环境。二、建立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一)优化经济环境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信用的要求越来越高。税收信用,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严格执法,营造诚信纳税的法制环境;另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努力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自觉做到诚信纳税。这些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二)税务机关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需要税收信用体系既包括纳税信用,又包括征税信用。从纳税信用看,纳税信用制度将纳税人按信用度分为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对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给予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简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把精力集中在纳税信用度不高的纳税人身上,强化征管力度,从而节约了征管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从征税信用看,要求税务机关规范纳税服务,文明执法,诚信地履行对纳税人的承诺,为纳税人诚信纳税创造条件。同时还要公平执法,使诚信纳税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这些都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提高。(三)纳税人提高和维护自身信用的需要诚信意识就是财富意识,社会经济信用具有效益信用的一面。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可以使经济交换参与者方便、快捷地获取对方真实的信息资料,减少信用调查核实方面的费用、开支,防止因对交易者资信怀疑而减少的社会经济交往。守信者也会因良好的信用而在经济交往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税收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制的组成部分也具有这种职能。三、建立和完善税收信用的政策建议(一)建立征税信用的政策建议严执法、讲信用、践承诺、优服务是对税务部门的基本要求,征税信用主要体现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严格执法是税收工作取信于纳税人的关键所在,在严执法的同时做好服务纳税人的各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约束和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要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实行奖惩有别和严格的责任制,建立失信于纳税人的惩罚约束机制。在干部管理体制上,要建立充分体现奖优、罚懒、惩贪、治庸的管理机制。工作人员具体到每个人应定岗定责、职责分明、权责清晰,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2.优化税务服务,抓好办税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方面,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人员教育、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在硬件建设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网络服务,统筹建设专业性税务网站并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二是积极推广电话服务。3.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要注重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基础上嫁接现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管理的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赋予税收征管新的时代内涵和特色。特别是要加强税源监管和税务稽查两个环节的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二)加强税款使用信用的政策建议加强税款使用信用,主要是转化政府职能,使政府由经济建设者的角色转化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进而弥补市场失灵。1.调整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要争取与市场机制建设协调进行,市场能做到的事放手让市场做,其中首要任务是加快财政资金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将政府由经济建设型转变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型,将其角色真正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2.调整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主要表现在将支出重点放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尤其是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在结构上压缩经济建设支出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加社会科文卫、社会保障以及支援农业和农村的支出。3.细化预算,加强对预算安排和支出全过程的监督。编制预算时,在大的分类下尽可能分设若干款、项、目级科目,将支出项目细化,增加预算的透明性和监督性。(三)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针对失信纳税人追逐眼前经济利益,不惜损失信用的短期行为,应提高失信成本,增加诚信收益,促使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纳税者诚信纳税。这主要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来实现。具体体现在:一是对企业或个人在税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记录时,在税收征管系统(CTAIS) 中自动划转为“纳税信不过企业”,重点稽查和监督;二是对待上述“纳税信不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划转为正常有信用的企业,在此期间再次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时,要从重处罚;三是建立对纳税信息不实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的制度;四是建立与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税收信用信息共享。(四)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遵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所花费的各种资源的价值,主要包括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所花费的时间价值、非劳动成本和支付给税务顾问的费用。税收遵从成本越高,纳税人负担越重,也就越可能相应地选择应对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因此,征税人在依法办税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使纳税人遵从成本最小化,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纳税人承担的额外费用,给予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等方面的指导,并提供纳税援助等。(五)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2003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评定内容、评定标准、激励与监控措施、评定组织和程序等内容,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完善:一是对不同级别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上给予不同待遇,实行差别管理;二是关注个体经营者、小型企业,尽快落实信用等级管理和社会对他们的认可;三是国税、地税应尽快将信用等级评定信息实现共享,做到统一标准,给纳税人一个公正、合理的评定。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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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作者简介范文(一)

个人简介xxxx,男,汉族,现年47岁,1985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大学本科,现任内蒙古财经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1999年7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2007至今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在读博士。主讲《财政学》、《中国税制》、《税收理论与实务》。1999年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教材2部,撰写出版专著1部,主要参与完成教育厅课题2项,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主持完成院级课题2项,主持完成完成教育厅课题1项,主持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1项;2000年获内蒙古第五届知识分子科技创新奖;2000年获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青年奖一项;2001年第六届内蒙古青年科技创新奖评选活动中,获内蒙古青年创新杰出奖;2003年内蒙古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项;2005年获内蒙古财经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同时获内蒙古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政府奖二等奖一项,2006年获全区首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1项,2006年获内蒙古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一项;2008年获内蒙古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三等奖一项。

毕业论文作者简介范文(二)

张三(1981-),女,内蒙古通辽人,内蒙古呼伦贝尔学院教育系助教,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09级在职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学论。

毕业论文作者简介范文(三)

张三(1981-),女,内蒙古通辽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学论。

毕业论文作者简介范文(四)

xxxx,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2007-2008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福特基金访问学者,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2004、2005、2006年亚洲开发银行研究所客座研究员;2001、2004年香港金融研究中心所客座研究员;2002年亚洲开发银行宏观经济顾问;1987-1998年任山东大学讲师和副教授。先后获得山东师范大学数学学士、武汉大学统计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私营经济、汇率和资本市场。在《经济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杂志发表了大量论文。已出版的中英文专著有:《资本流动与中国经济增长》、《金融开放与宏观稳定》、《Private sector development in PRC》,《The Renminbi Exchange Rate Revaluation: Theory, Practice and Lessons from Japan》等。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和国际合作课题十多项。

毕业论文作者简介范文(五)

xxxx,1953年出生于日本,先后任职于日本财政部、外交部和通商产业省,现任日本财政部政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他毕业于一桥大学经济系和香港中文大学新雅中国语文研习所。1990-1993年代表日本政府出任亚洲开发银行(菲律宾马尼拉)轮班主任;2000-2003年任香港科技大学客座研究员;2003-2006年任亚洲开发银行研究所(日本东京)总务部长。他发表了很多有关中国经济和国际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文章。合作出版专著包括《Private sector development in PRC》,《The Renminbi Exchange Rate Revaluation: Theory, Practice and Lessons from Japan》。《China’s Economy and Financial Market after the WTO Entry》。

国地税问题研究论文

当前建立中国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摘要:中国税收信用缺失是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税收信用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优化经济环境,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保护守法纳税人的权益。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当前税收诚信立法缺位与不足,权利义务观念错位,税收执法诚信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收信用的建设和发展。据此,应从立法、执法等各环节加强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关键词:税收;信用体系;纳税人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信用的缺失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也打乱了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在新的形势下,人们呼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共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税收信用体系。虽然中国的税收信用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构建科学的税收信用体系,这是中国税制健全及税收法制化的需要,是中国发展诚信经济、提高民族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一、中国税收信用现状分析近几年,税务部门普遍开展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活动,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民主评税、税务公开、执法责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税务队伍的信用形象。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中国目前整个税收领域信用缺失依然较为严重,可以说,不论是征税人、纳税人,还是用税人,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诚信。而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而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税收诚信立法缺位或不足虽然中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不够完备,在一定程度上仍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实际。主要问题有:一是缺少专门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律,造成对守信者保护不够,对失信者惩处不力,也使得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受到很大制约;二是税收立法时对有关信用方面的规定明显缺位,在立法过程中对税收诚信内容考虑不够甚至没有考虑,不利于和谐税收环境的营造;三是现行税收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税收的法律对涉税案件的处罚规定弹性过大,容易造成税收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滥用,造成税收执法、司法不公,破坏了征纳之间诚信的法律基础。(二)权利义务观念错位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相互的,比如纳税人既有纳税义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但长期以来,中国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舆论宣传上,都片面地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纳税人的权利,使得纳税人滋生逆反心理,甚至不惜违约失信进而偷逃税行为。对征税人和用税人而言,则过于强调其拥有的权利,而忽视了其应尽的义务,这不仅不能为纳税人所认同,而且在相当程度上阻挡了政府在税收与其关系问题上的视线,导致在纳税人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征税和用税中的行为扭曲现象频繁发生,使纳税人的契约观念和诚信意识日趋淡化。(三)税务机关执法诚信不足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有违信誉、违法乱纪的行为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甚至内外勾结,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二是对纳税人重复检查现象较为严重,如国税部门查完了地税部门又查,甚至税务稽查人员调账检查时,一查就是几个月,检查缺乏效率,给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影响;三是有些税务干部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大,在税收执法程序、执法尺度、适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四是由于目前评税标准、“双定户”的定额核定标准均掌握在少数税务干部手中,一些税务人员凭借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捞取个人好处,人为地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公,直接恶化了税收信用环境。二、建立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一)优化经济环境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信用的要求越来越高。税收信用,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严格执法,营造诚信纳税的法制环境;另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努力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自觉做到诚信纳税。这些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二)税务机关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需要税收信用体系既包括纳税信用,又包括征税信用。从纳税信用看,纳税信用制度将纳税人按信用度分为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对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给予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简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把精力集中在纳税信用度不高的纳税人身上,强化征管力度,从而节约了征管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从征税信用看,要求税务机关规范纳税服务,文明执法,诚信地履行对纳税人的承诺,为纳税人诚信纳税创造条件。同时还要公平执法,使诚信纳税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这些都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提高。(三)纳税人提高和维护自身信用的需要诚信意识就是财富意识,社会经济信用具有效益信用的一面。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可以使经济交换参与者方便、快捷地获取对方真实的信息资料,减少信用调查核实方面的费用、开支,防止因对交易者资信怀疑而减少的社会经济交往。守信者也会因良好的信用而在经济交往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税收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制的组成部分也具有这种职能。三、建立和完善税收信用的政策建议(一)建立征税信用的政策建议严执法、讲信用、践承诺、优服务是对税务部门的基本要求,征税信用主要体现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严格执法是税收工作取信于纳税人的关键所在,在严执法的同时做好服务纳税人的各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约束和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要抓好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实行奖惩有别和严格的责任制,建立失信于纳税人的惩罚约束机制。在干部管理体制上,要建立充分体现奖优、罚懒、惩贪、治庸的管理机制。工作人员具体到每个人应定岗定责、职责分明、权责清晰,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2.优化税务服务,抓好办税服务的软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方面,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人员教育、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在硬件建设方面:一是大力发展网络服务,统筹建设专业性税务网站并纳入电子政务系统;二是积极推广电话服务。3.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要注重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征管手段基础上嫁接现代化、信息化的最新科技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管理的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赋予税收征管新的时代内涵和特色。特别是要加强税源监管和税务稽查两个环节的工作,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二)加强税款使用信用的政策建议加强税款使用信用,主要是转化政府职能,使政府由经济建设者的角色转化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进而弥补市场失灵。1.调整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要争取与市场机制建设协调进行,市场能做到的事放手让市场做,其中首要任务是加快财政资金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将政府由经济建设型转变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型,将其角色真正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2.调整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主要表现在将支出重点放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尤其是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在结构上压缩经济建设支出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加社会科文卫、社会保障以及支援农业和农村的支出。3.细化预算,加强对预算安排和支出全过程的监督。编制预算时,在大的分类下尽可能分设若干款、项、目级科目,将支出项目细化,增加预算的透明性和监督性。(三)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针对失信纳税人追逐眼前经济利益,不惜损失信用的短期行为,应提高失信成本,增加诚信收益,促使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纳税者诚信纳税。这主要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来实现。具体体现在:一是对企业或个人在税收信用上有了不良记录时,在税收征管系统(CTAIS) 中自动划转为“纳税信不过企业”,重点稽查和监督;二是对待上述“纳税信不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划转为正常有信用的企业,在此期间再次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时,要从重处罚;三是建立对纳税信息不实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的制度;四是建立与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税收信用信息共享。(四)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遵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所花费的各种资源的价值,主要包括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所花费的时间价值、非劳动成本和支付给税务顾问的费用。税收遵从成本越高,纳税人负担越重,也就越可能相应地选择应对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因此,征税人在依法办税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使纳税人遵从成本最小化,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纳税人承担的额外费用,给予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等方面的指导,并提供纳税援助等。(五)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2003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评定内容、评定标准、激励与监控措施、评定组织和程序等内容,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完善:一是对不同级别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上给予不同待遇,实行差别管理;二是关注个体经营者、小型企业,尽快落实信用等级管理和社会对他们的认可;三是国税、地税应尽快将信用等级评定信息实现共享,做到统一标准,给纳税人一个公正、合理的评定。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一、“营改增”后国地税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营改增”后,国税地税整合资源,深化合作,在减少办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国地税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合作的认识不够深入。随“营改增”全面推进,地税局在合作中承担了更多的工作量,由于承担了较大的压力与风险,主观上有想法有看法;国税局则认为地税业务已大量减少,再委托国税局代征税款,难免增加国税工作量,国税人员思想上不予重视,有所排斥。工作量不平衡导致国地税心态不一,依赖政府、依靠上级的思想比较严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 (二)合作的领域还不够宽。由于国税、地税属两个不同的独立执法主体,执法的侧重点不同,使用的发票、管辖的税种也不同,在使用文书及程序等方面,国地税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致使一些合作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进行深度合作。如:联合稽查打击偷逃税方面、发票管理等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在稽查工作中,往往会出现国税刚查完,地税又来查的情况,检查不同步,处理不一致,不仅增加了税收成本,而且还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三)信息共享度不高。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双方在系统中已能实现联合税务登记、联合办税服务。但由于国税、地税前期征管软件的独立性和管理体制的差异性,双方征管数据(财务报表信息、发票信息、税源信息等)暂时无法有效互通互联。纳税人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利用,为后期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阻力。 (四)委托代征工作协作机制不完善。目前,国税与地税按照方便纳税人和主体税种征管原则,双方就“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私房出租增值税及核对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地方税附加等相互委托代征,但双方均有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因征收数据传递不及时,出现少征、错征、漏征,导致税款流失的情况。

近年来,随着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社会法制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和依法治税进程的推进,税务执法要求日趋提高,税务执法风险逐年增大。据有关部门统计, 2005年一年中,全国税务系统办理了大量的复议应诉案件,在已努力完成结的复议案件中,复议决定维持和撤消、变更的比率为56:46,人民法院审结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维持和撤消、变更的比率为48:52;2006年全国国税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6282件,立案347件,给予417人党政纪处分;几年来全国因税务执法导致的涉税行政诉讼案件,税务机关的败诉率达65%以上,远高于全国行政机关40%的平均败诉率。因此,如何认识、规避、化解执法风险,趋利避害,提高执法水平,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税务机关必须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策略初探近年来,税务系统内部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同时对税务机关的声誉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税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各级检察机关和税务机关的普遍重视。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专门文件,召开联席会议,作出工作部署。笔者拟对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作一分析,并就当前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策略进行思考。一、税务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税务职务犯罪案件的形成,有其深层次的主客观原因。从客观方面分析,一是现行税制下,税务机关的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制约。一些行业间和地区间存在税率不同的现状,征税标准在相当程度上掌握在少数税务干部手中,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部分税务人员擅自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或变通政策违规批准减免税,以税谋贿;少数税务干部为捞取个人好处,置国家利益于不顾,放纵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致使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现行税收立法和政策在纳税数额核定、减、免、缓税审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处罚、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的执行等环节中的某些规定弹性过大。三是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对税务机关权力的制约和防范职务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话题之一,为此各级税务机关也制订了一系列的相关制度、规定,但这些制度更多的是停留主观方面的原因表现在,一是改革开放后受一些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少数干部放松对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立场不坚定,经不起金钱诱惑和享乐主义的侵蚀,在价值观念上产生了个人与社会的错位,滋生了以税谋私、以权谋利思想,一些人不能抵制金钱的诱惑,成为物欲的俘虏。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法制观念淡薄。少数税务干部封建特权思想严重,甚至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把个人捞取实惠,作为工作的“副业”。三是不能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工作责任意识欠缺,导致行政不作为,甚至玩忽职守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为私情私利而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是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不少腐败分子明知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为法律所不容,但又错误地认为拿人钱财不要紧,只要替人办事就不会被举报,滥用权力不要紧,只要做得高明就可以瞒天过海,即使被发现也可以抵赖到底蒙混过关,使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二、税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必须以改造世界观、提高干部队伍政治思想素质为核心,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 “两权”行使为重点,着力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税务机关要以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依据,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责任制,强调一把手是本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努力提高税务人员的道德水准,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一要加强对广大税务人员进行共产主义的理想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解决好人该怎么做、法该怎么执、权该怎么用的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现实意义,加强自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的职权。二要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把税务职业素质教育与税务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树立以依法治税,精通业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文明征收为基本内容的良好税务职业道德风尚,在税务系统内部形成强有力的遏制职务犯罪的舆论氛围。三要进行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往往发生在 “权”、“利”的结合部上,出现在权力相对集中,且与纳税人结合紧密的工作环节和直接涉及人、财、物管理的环节上。因此有必要结合税务系统工作特点,持续、深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设的理论和《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规定,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三是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源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不正确行使。要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就必须建立科学、完备的工作制度,辅之以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并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之贯穿于税务机关权力运行的每个重要环节,将权力的运行纳入公开、公平、公正的轨道。要以完善的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行使,以民主决策弱化个人用权,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条件,同时充分发挥审计、纪检和群众的监督作用,有效控制和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消除发案隐患。为此,必须进一步健全税收法律制度,有效制约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并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通过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处罚标准及依据,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税务干部的权限,公开廉政纪律,公开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等措施,有效减少和杜绝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不给以权谋私者可乘之机。四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务犯罪的苗头。对税务工作各环节进行经常性的风险排查,特别是围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批、税款征收、入库、稽查处罚、基建工程等案件易发、多发环节加强检查监督,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对一些重要岗位实行定期轮换,消除滋生腐败的隐患,做到未雨绸缪。

我国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研究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一些新颖又好写的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研究--以宝钢股份为例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基于海尔和美的电器的对比南京银行资产负债表分析碳信息披露问题探讨高股价公司具有投资价值吗?--基于贵州茅台的案例分析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的探讨 --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供给侧改革与公司财务创新研究--以雅戈尔集团为例证监会行政处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以美的集团为例企业家背景特征、产权性质与环境信息披露--来自中国重污染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运用现状及完善对策研究论财务共享服务(FSS)对传统会计工作的影响试论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应用利润波动与CSR信息披露的相关性研究公共信息服务的PPP模式选择研究

你好,我是一名会计师。并不是税收筹划方面的高手。但由于工作原因,也经常接触各种企业的避税手段。以下说说我的浅见,不知对你是否有帮助。1、所谓避税手段离不开三个方法:财务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地方优惠政策。2、以上三种手段各种行业的企业都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量身定做,但是很多企业却不能享受预期的效果。原因是因为很多企业只是从形式上申请了相应的资格,或者在某地方按照相关规定注册公司,但却忽略了实质的规定。还有很多企业用财务手段避税,比如人员工资用费用票冲抵,这样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已构成偷税行为)这样企业报表不能真实反应企业经营成果。3、国家制定反避税措施,实际上就是要鼓励企业正规避税行为,规避企业实际的偷税行为。4、主要通过税务稽查。有奖举报手段。

(一)国外的研究情况 关于避税问题,国外的经济学、法学等学科都有专门研究。经济学界通常从财政收入减少的效果角度考虑,将税收逃、避问题合并研究,如.(1979)、.(1982)。公认较早开始系统全面研究避税的是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 E. 斯蒂格里茨的《避税通论》(The General Theory of Tax Avoidance),该文全面概括了避税的一般准则,运用一般均衡的方法分析了避税的经济效应,描绘了一系列减轻参与交易各方总税收负担的避税方案,并提出了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该文奠定了经济学家研究避税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此外,也有经济学人对纳税人避税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如Erich Kirchler(1999), Henry Ohlsson(2007);有应用经济学博士论文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如Sonja Lynne Oihoft(1999);还有博士论文研究测定公司避税问题的模型,如Joel M. DiCicco(2003)。综观经济学关于避税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多着眼于避税的成因、经济效应的分析,相关研究为避税的界定及法律规制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证数据,也为相关问题的法律经济学分析指明了路径和方法。 国外法学界关于避税的研究,虽然因各国实践和法律文化差异而有不同,但都侧重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对避税现象存在运行的描述、分析,包括对避税现象的抽象概括、因果分析和法律评价以及法经济学分析等,如David A. Weisbach(2002)、Chin-Chin Yap(2006)、金子宏(1989);二是对避税法律规制措施的研究,如从法治的视角分析避税的一般规制条款(Kunstmann Rioseco,Matias(2004) ),从公司责任角度看避税的一般规制条款(Judith Freedman(2003));英美避税规则的比较研究如. Granwell & Sarah S. McGonigle(2006),维克多·瑟仁伊(2006),避税的解释规则研究,如Brian Galle1(2005)。 (二)我国的研究现状 我国大陆学者对避税问题(包括“避税”、“逃避税”)的研究文章数量不少。检索CNKI系列数据库1979年至2008年的相关文章,以 “避税”为主题词,共检索有1 527条(其中博士论文3篇,硕式论文59条);以“税收规避”为主题,相关文章有4条;以“税收筹划”为主题,相关文章2 226条。 ① 从文章的内容看,围绕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与2004年始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分别有两轮研究热潮: 第一轮研究热潮主要以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关于外国反避税制度的零星介绍为主,因为我国避税实践及其法律规制制度的欠缺,研究者从实务角度,意图通过对国外制度的学习获取相关知识。如孙庆瑞、邱菊《国外反避税措施的启迪》(《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1994),熊勇立、 周汪丽《加拿大反避税措施简介》(《安徽税务》 1997),胡俊生、 周礼华《国外反避税措施的简介》(《上海财税》,1994),漆秀岚《美国和西欧主要国家的反避税措施》(《国际贸易》,1995)等。随我国新税制逐步建立健全,外商投资的深入,避税与反避税问题首先在国际税收领域突显,迫切要求理论上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此后,有税法学者撰文进行一般理论的探讨,但是绝大部分文章都以概念辨析、性质界定、成因分析为主,而且多局限大陆法系国家相关问题的介绍。其中张守文的《税收逃避与规制》(《税务研究》2002)和刘剑文、丁一的《避税之法理新探》(《涉外税务》2003)两篇文章,对避税的概念、性质、法律评价及法律选择等进行了较全面的法理分析。 伴随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税收实务部门与财政经济学人集中于国际避税方式与我国反避税措施的研究,如郑力坚、马哲的《国际避税的方式及反避税措施》(《税务研究》,2005),郭宏、朱祥林的《新形势下的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经济研究参考》,2005 ), 印中华、田明华的《外资企业国际避税与中国的对策》(《世界经济研究》,2005)。也有学者对避税进行经济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如曲顺兰、郑华章的《避税的经济分析及反避税政策选择》(《涉外税务》,2006),刘怡《避税与反避税的三维视角》(《涉外税务》,2006)。

中国的制造成本问题研究论文

制造业企业成本核算与管控问题分析的论文

摘要 :收入和成本是影响企业利润的两个核心因素。在单位产品收入既定的情况下,企业中谁的成本控制到位,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特别是制造企业,从产品设计、原材料和人工、能源等的投入到产品生产出来,相比于商业或服务业,是一个耗时比较长并且风险相对高的过程,成本核算与管控要求更加超前和精细。本文作者通过阐述成本管控的重要性和制造企业成本核算与管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企业成本核算与管控的对策,希望对提高企业竞争力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 :制造企业;成本核算;成本管控;问题;对策

成本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发生的价值牺牲,是收入的减项;制造企业不仅要通过成本核算计算出成本为其产品的市场定价提供基础依据,而且还要进行成本管控,进行运营分析和流程优化,发现引起成本变动的真正原因,来控制成本以获取竞争优势。成本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立足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法宝。

一、成本核算与管控对制造业企业的重要性

(一)成本核算与管控可以为企业效益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一般来说制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实质就是成本管理,企业的生产主要是为了谋取利润,如何获得符合市场形势的合理的目标利润就是要通过成本核算来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所以成本核算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最基本的信息支持。

(二)成本核算与管控可以促进全员参与成本管理工作

制造企业的成本核算,是针对企业各个环节需要使用的成本进行监督和管理,从产品设计成本、原材料采购成本、生产中的材料耗用、人工成本、其他成本的跟踪和核算,通过日常成本核算,可以实现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管控,找偏差,降成本,提效益,能够分清职责,考核到人,实现人人参与成本管理,从而有目的地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支出。

二、制造业企业成本核算与管控存在的问题

(一)制造企业的成本核算理念还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一说到成本核算,人们一般都是认为是生产过程中成本组成部分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核算,而忽略了产品研发、设计费用、环保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内容。其实一个产品从设计到出厂,要经历多个环节,其中研发环节决定了生产成本的80%,而对于制造企业而言,其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多占到了总成本的80%,所以成本核算是一个全过程的核算,企业在进行成本管控时,一定要兼顾各个环节的因素进行全方位的成本管理,否则计算出的成本不全面不真实,不利于企业决策。

(二)全员参与的意识还要进一步强化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成本核算与管控工作仅仅被认为是财务部门或车间核算员的事,这是有很大偏见不利于成本管控的。成本是一项综合性的指标,成本管控工作涉及到研发、供应、生产、设备及销售和其他服务环节,需要企业全员参与,要通过各种激励手段来调动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参与意识。

(三)成本分析方法单一,计算的成本不精确

现在随着柔性化生产和个性化订制的趋势,一条生产线进行大批量生产和单一品生产的模式在改变,但我们的成本核算工作还是使用原来的这种批量和单一生产的方法,导致计算的产品的利润不真实,影响公司决策。

(四)存货周转率不高

制造企业一般要存储足够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应对及时生产和客户的供应货源稳定,但是在这个储存量的把握上,有些企业没有进行成本管控,甚至因此造成很大的浪费。

三、完善制造业企业成本核算与管控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体系,要树立大成本的理念

制造企业内部,各部门做好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成本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这很容易忽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衔接,会使整个企业的成本体系受到严重的影响,因此要以财务部门为中心,以成本管控为纽带,提高其他部门的参与程度,实现成本管理的部门之间的有效连接。一是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把握最佳采购数量和最低采购价格。有些制造企业为了压低原材料价格,结果导致采购了不合格的原材料投入生产,造成了更大的浪费和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的影响。为了使企业更好的发展,在占生产成本大部分的原材料采购方面必须重视,尽量选择物美价廉的产品。大宗材料要通过招投标的方法,对于资金充裕的公司,还可以利用资金优势进行价格谈判,对于那些受政策或季节性影响比较大的原材料,可以掐准时机在材料最低点下订单采购;现在的产品工艺标准更新换代快,对于采购量的也要严格控制,不要出现因为工艺变更而所采购的原工艺标准的原材料还没有用完报废的现象,这样一是加快资金周转,二是防止库存过多结果工艺改变造成滞销积压的浪费;只有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和供应稳定,才能保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稳定,才能产生应有的效用。二是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反映生产活动的第一手资料,是最客观最真实的经济数据,是计算成本费用的依据。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据,都应有原始记录,如:材料的消耗量、产品的产量、员工劳动时间和人数、原材料的工艺指数、工具领退等等都应有专门的人负责并纳入工资考核,以相应方式进行详细真实的记录,不能随意编写,更不能胡乱涂改,而且前后岗位之间要衔接。原始记录包括原材料方面的原始记录、燃料动力方面的原始的.记录、劳动方面的原始记录、产品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等、设备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环保方面的原始记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方面的原始记录。其次是建立并要求各生产人员严格遵守材料物资的计量、验收、领退制度。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材料物资的增减变化,除了要进行价值核算外,在各岗位流转的过程中主要是对实物计量单位进行数量核算,必须建立起相应的计量工作制度,使成本核算中所用的实物计量结果准确。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产品不入库,要在相关生产环节进行必要的检验。在领用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时,都要有严格的手续和制度,防止乱领乱用,造成积压,剩余物资要及时退库。最后是检查各岗位生产过程用料情况,防止质量过剩或偷工减料。

(二)要充分进行沟通协调

一项产品的投入可能是企业的战略或战术需要,研发人员要围绕公司既定目标利润,制定该产品的合理的成本指标;供应和生产部门要围绕这一指标,再根据可以实现的程度进行比较和分析,使各部门的力往一处使,共同商量促进效益,而不能是哪个人或哪个部门一时兴起说了算。

(三)针对不同的产品,运用各种不同的分析方法

成本管控的事后分析和总结很重要。财务和其他管理人员,要分班组进行分析,找出班与班之间,日与日之间的成本差异,要通过分析成本预算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总结原因,制定出更好的成本核算体系,并及时汇报,使生产达到最优化状态;把所有原始记录登记入账,本班产量、产值、耗用布纸砂胶、煤电气人工等,单耗多少,本班利润多少,与目标成本和利润相差多少,原因是什么等等,生产一天,就要通过台账来反映一天的效益。每天的环保成本多少,为了增加利润和达到国家环保要求,要通过原始记录的数据来进行分析,尽量做到限排、减排和不排,要召开班组成本分析会,全员参与。主要分析产量变化对成本的影响、主要材料、燃料、动力消耗的增减对成本的影响、设备运转率对成本的影响、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增减对成本的影响、其他因素对成本的影响、三废排放对成本的影响。从而把成本管理工作日臻完善,尽可能提效降耗。

(四)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存货管理政策

对于制造企业,特别是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大的企业,有效的存货管理制度可能是最有效的节约成本的源泉。存货相关的成本,包括存货的储存成本、以及订购成本,当存货的数量增加时,每年度的储存成本也增加。储存成本通常分为两类:一是付现成本,包括保险费、保管费、非正常损失等。二是资本成本,是指投资于存货而不投资于其他资产的机会成本。订购成本随库存量的增加而减少,存货管理实际上就是寻找这两种成本的最低总额。

四、结束语

成本核算是一个系统工程,制造企业要保证长期盈利,必须做好成本核算与管控工作,要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成本核算体系,准确把握本企业成本管理现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落实责任和加强管理,使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郝立杰.试析工业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与管控[J].经贸实践,2018:35-36

[2]张丽.浅论工业企业会计的成本核算与管控策略[J].会计实务,2017(2):163+183

作者:杜旺华 单位: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达成现代企业仅尊世界先进平衡成本控制和产出及其效率的结果变单纯原始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紧随为进步人类的投资回报思考

浅谈机械制造企业的成本控制(235100 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 刘艳华 )摘要:论文从介绍机械行业的特点出发,分析了机械制造行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机械制造成本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从提高自动化水平、成本构成、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生产现场、生产工序、管理制度等几方面探讨了降低生产制造成本的方法和途径。关键词:机械制造 成本管理 控制目前,我国的机械制造业竞争越演越烈,而机械制造行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生产计划控制模式落后、信息分散、不及时、不准确、不共享以及管理工具落后等等情况,针对机械制造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希望通过对机械制造成本的分析与研究能更好地为机械厂的长期稳定发展做一些有益的贡献。1机械行业的生产特点机械制造业生产的主要特点是:离散为主、流程为辅、装配为重点。工业生产的特点基本上分为两大方式:离散型与流程型。离散型是指以一个个单独的零部件组成最终产成品的方式。机械制造业并不都是离散型工业,其中还有部分流程型的特点。具体特点有以下几个:1)产品结构清晰明确机械制造企业的产品结构可以用树的概念进行描述,最终产品一定是由固定个数的零件或部件组成,这些关系非常明确和固定。2)工艺流程简单明了,工艺路线灵活,制造资源协调困难面向订单的机械制造业的特点是多品种和小批量,因此,机械制造业生产设备的布置一般不是按产品而是按照工艺进行布置的,例如,按车、磨、刨、铣来安排机床的位置。3)物料存储简易方便。机械制造业企业的原材料主要是固体,产品也为固体形状。因此,存储多为室内仓库或室外露天仓库。4)自动化水平相对较低。2机械制造行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虽然在机械制造业成本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但是,总的来看还是存在诸多不足: 1)生产计划控制模式落后。采用台套计划方式,即以产品最长生产周期作为构成产品各种物料的采购提前期和生产提前期。夸大的提前期造成库存和在制品储备高,流动资金占用大,生产计划与采购计划脱节,零件成套水平差,不能准时交货。 2)观念转变问题。机械厂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长期以来,全厂上下形成了销售是龙头的思想理念,重经营订货,重生产任务的完成,轻成本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成本管理工作力度不够,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成本发生点也就缺乏监控。 3)信息分散、不及时、不准确、不共享。制造业供、产、销、人、财、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之间存在大量信息交换。然而人工管理信息分散、缺乏完善的基础数据,信息分散、不及时、不准确、不共享、大大影响了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4)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式化的管理,管理的优劣因人而异。尽管通过ISO9001制定了一系列的程序文件,但执行的效果可因企业和管理者而异。 5)存货资金占用较高的问题。库存资金占用是企业的一大浪费。近几年机械厂在降低库存上也做了一些努力,采取改代等方式做了一些利库工作,但成效不够显著。 6)成本控制还停留在成本核算上,成本核算是成本控制的基础,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企业有先进的管理手段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但是许多企业还不具备这些条件,造成成本核算不及时,不准确,缺乏参考价值,更谈不上成本控制。3机械制造成本控制对策提高自动化水平1)提高自动化水平、提高工效、降低制造成本和人工成本. 应用战略成本管理的方法和理论,分析制约生产效率的关键工序和人工成本高的瓶颈点,选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数控设备及柔性生产资源,使用多技能的员工和通用性较强的设备,可极大的提高工效、降低成本。2) 优化工艺和工序,合理配置设备、优化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3)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精益生产,向管理要效益。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建立决策模型,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预测企业未来的运行状况,决定投资策略和生产任务安排,形成生产系统的最高层次管理信息系统。改进产品设计首先,做到产品各部件的寿命相匹配。机械厂的产品主要用于炼化企业,产品的使用期较长,这就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各部件的使用寿命要匹配,通过改善产品设计工艺,使用寿命类似的原辅材料,加强各部件的协调一致性,确保产品的整体寿命。其次,产品设计标准化。再次,优化生产工艺,调整生产流程。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满足产品使用性能的基础上应尽量做到优化生产工艺,缩短生产流程,为此在有效利用原有加工设备的基础上要及时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例如运用战略成本管理思想,在成本管理上应注重于长远的降低成本。简化成本构成 1)降低采购成本,节约材料消耗材料的消耗主要指原材料、消耗材料等物资的耗费,是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材料费用在机械制造产品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一般为60%左右,因此,节约材料消耗,对降低产品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其途径主要有:加强材料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首先要建立材料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有关的文件规定,提高材料采购及相关人员的控制意识和素质,其次要建立材料采购的计划、采购、入库、仓储、会计结算和处理等业务规程。再次,要建立订货和采购的控制制度。通过建立严格的采购制度、建立供应商档案和准入制度、建立价格档案和价格评价体系来加强订货的内部控制制度;2)控制人工成本。对人工成本实施管理,目的就在于提高人力资本的投入产出比率。而就制造型企业来说,由于产出较为一定,提高人工成本效率,最重要的就是降低人工成本。所谓降低人工成本并不是降低工人的工资福利水平,而是应减少生产过程中活劳动投入的无效部分。针对这一要求,可以利用标准成本制度,对人工成本进行全方位的控制。3)加强经济核算,厉行节约,降低间接费用。要认真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制,减少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些损失性费用,就能有效地减少车间经费,从而使单位产品所分摊的费用额相对降低,对降低产品成本是有利的。优化工序首先,减少工序缺陷。应该把有工艺缺陷的问题解决在初期阶段,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在加工过程中,对存在质量问题或数量(重量)达不到要求等有缺陷的在制品不能往下道工序流转,一经发现必须返修,有缺陷产品应该及时找出原因并加以解决,避免问题的掩盖以及不良品的产出和积压,减少返修及维修的费用,降低生产成本。然后,降低工序成本,向管理创新要效益。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效率。加强质量管理,降低质量成本。加强安全管理,降低安全成本。生产现场控制首先,提高工作过程的质量。在生产现场提高了生产过程的质量,就会减少错误的发生,不合格品以及重复返修数量减少,缩短了交货时间以及减少了资源耗用,降低了质量成本,因而使生产总成本下降。其次,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可以将节约下来的人员作为其他的附加价值活动的人力资源的来源。当劳动生产率提高时,单位产品成本中人工成本就会降低。最后,降低库存。运用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等五种管理手段,通过对生产现场的及时清理整顿,逐步提升生产人员的管理素质,同时可以采取挂牌制度,利用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的公开化、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工作流程的图表化,做到业务公开、管理规范,从而降低库存,减少生产环节的积压浪费。4结语总之,成本竞争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机械制造企业也是如此,机械厂在降本增效方面也采取一下一些措施,如物资采购上采取市场调研、比质比价等方式来降低采购成本,生产上采取限额领料、节能降耗等方式来降低生产成本。虽说这些方法在降低制造成本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成效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应该不断的探索,以求达到对机械制造正本的有效控制。参考文献:[1]张杰,《生产与运营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2]顾宏伟. 强化机械制造企业现代化管理探讨[J]. 现代商贸工业 , 2009,(06)[3]卓鑫. 浅谈机械制造成本控制策略[J]. 现代商业 , 2008,(11)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团体,追求的是经营利润最大化,开展各项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进行成本控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降低成本可以提高盈利水平,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而要降低成本,就必须进行科学的成本管理。麦肯锡曾这样评价中国企业:“成本优势的巨人却是成本管理上的侏儒”。其实,成本控制是一门花钱的艺术,而不是节约的艺术。如何将每一分钱花得恰到好处,将企业的每一种资源用到最需要它的地方,这是中国企业在新的商业时代共同面临的问题。1。成本控制的特点:成本控制方案具有可选择性,既然成本控制的被控对象存在多种发展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可以采取一定的控制方法,使之朝着我们所选定的方向发展,这也是实施控制的主要目的。在成本控制过程中,为了对某项经济业务实施控制,可提出若干成本控制的模型、方法等方案以供选择。提出供选择方案的多少、好坏,方案选择是否准确,是反映成本控制人员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成本控制具有全面性、连续性和系统性的特点。成本控制的全面性表现在它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每个环节都要实施控制。我们知道,成本控制主要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成本费用的经济业务进行控制,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每个环节都涉及到这些业务。所以,成本控制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着全面的控制;成本控制的连续性表现在它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不是间断的,而是连续进行的。企业的会计工作是建立在各种假定基础之上的,持续经营假设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原则。既然企业是连续经营的,成本控制所需要的信息也是连续不断的,成本控制连续性的特点是其他控制系统无法比拟的;成本控制的系统性表现在它是从系统的角度进行控制的,也就是说它在实施成本控制时,不是从局部的利益出发,而是要统筹兼顾、相互联系、协调平衡各方面的关系,从整个企业的角度进行控制的。成本控制应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即全面的成本控制。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到价值运动,都包括在成本控制的范围之内,其基本内容包括:产品生产前预测阶段的成本控制;产品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材料采购、供应阶段的成本控制;生产阶段的成本控制;销售阶段的成本费用控制等。成本控制之所以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是因为企业的生产过程其实就是成本费用的形成过程,既然成本费用是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形成的,要想降低成本费用,控制活动就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所以,全过程的控制,其实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全面控制。只有实施全面的成本控制,才能对生产经营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进行控制,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取得最佳的成本控制效果。2成本管理过程中存在中的主要问题成本管理观念落后,缺乏创新意识传统的成本管理是以企业是否节约为依据,以降低成本为主要目的,节约成了降低成本的基本手段,这种成本降低是治标不治本,属于降低成本的一种初级状态,局限于企业内部,而对企业的供应与销售环节则考虑不多,对于企业外部价值链更是视而不见,使企业未能获得全面的发展竞争战略,不能形成系统的成本管理方法体系,缺乏战略管理的思维。成本管理缺乏驱动因素分析企业一般把业务量(如产量)看作是唯一的成本动因(自变量),至少认为它对成本分配起着决定性的制约作用,而把其他因素(动因)不作考虑。这虽不失为成本管理的有效思路,然而,业务量并不是驱动成本的唯一因素。此外,传统成本管理将固定成本简单地作短期的期间化处理,淹没了大量的长期性和战略性的重要信息,使企业多项活动的绩效难以真正体现。不能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在计划经济时代,制造成本在成本中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他如技术成本、服务成本等所占的比重很小,产品科技含量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将注意力集中于生产制造过程的成本控制是可取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观念突破了实体形式,成本中非产量驱动的技术成本、物流成本、服务成本等的比重日渐上升。在这种情况下,成本管理只注重生产过程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就不一定能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成本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一些企业成本管理处于落后状态,没有真正形成科学的成本管理体系,不利于企业成本的宏观调控。这就要求对我们现行成本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进行改革,建立新的成本管理模式。3加强企业成本管理的措施(1)增强成本观念,实行全员成本管理。企业的一切成本管理活动应以现代成本效益理念作为指导思想,要认识到成本优势的取得绝对不限于成本本身,应从管理的高度去挖掘成本降低和获取效益的潜力。要及时、全面向管理员提供成本信息,借以提高员工对成本管理的认识,增强成本观念。通过成本分析,评价管理人员的业绩,促进管理人员采取改善措施。现代企业需要寻求新的降低成本的方法,力图从根本上避免成本的发生,为企业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2)加强两个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合理制定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物资费用的定额;严格健全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领退制度;健全产品、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消耗、工时考勤和设备使用等原始记录;建立企业内部的结算价格体系,对内部各部门使用的材料、产品和相互提供的劳务等都按合理的计划价格结算。二是要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如制定严格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划分各种费用界限。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等。(3)完善成本管理组织的经济责任制。①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一个有经营、财会、供应、销售、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成本管理小组;各相关部门也要配备兼职人员,开展如统计、考勤、质检、保管、核算、分析等工作。要对成本管理人员经常进行专业培训、知识更新再教育,借以提高成本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开辟降低成本的广阔途径。②完善成本管理的经济责任制。一是制订成本管理规章制度,如各项基础管理、成本约束制度等;二是明确各项成本的经济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或个人;三是实行奖惩兑现。(4)采用现代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法和手段。①采用现代的成本管理方法和计算机管理。传统的成本管理只是被动地计划、记账、算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管理不能局限于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应将视野向前延伸到产品的市场需求分析、相关技术的发展态势分析以及产品的设计;向后延伸到顾客的使用、维修及处置。按照成本全程管理的要求,会涉及到产品的信息来源成本、技术成本、后勤成本、生产成本、库存成本、销售成本,以及对顾客的维修成本、处置成本等成本范畴。②要抓好企业成本管理几个环节的工作。事前要抓好成本预测、决策和成本计划工作;事中要抓好成本控制和核算工作;事后要抓好成本的考核和分析工作。③抓好降低产品成本的重点工作,如对主要原材料、物资采购实行比价采购制度,以降低采购成本;④提高资金运作水平。首先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其次要对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加强资金调度与使用,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挪用;第三要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降低应付款比例,加速货款回笼;降低存货比例,加强存货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资金结构,合理分配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筹资成本。(5)加强战略成本观念。现代成本管理的目的应该是以尽可能少的成本支出,获得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从而为赚取利润提供尽可能好的基础,从而提高成本效益。在经济环境发生剧变、市场竞争变得异常激烈的情况下,成本优势的取得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是至关重要的。应密切关注整个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动向来发现问题,调整和改变自己的战略战术。从加强战略成本管理出发,企业在产品开发、设计阶段要加大科技含量投入,通过重组生产流程来避免不必要的生产环节,对产品全生命周期成本进行管理,实现成本的持续性降低,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6)进行工作流程的整合,减少不必要的分工。企业在分析自身的竞争优势、确定企业的目标和任务后,应合理组织生产要素,撤销与此不相关的环节,减少不必要的层次,使其在达到必要的环节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停滞,保证必要环节运作的畅通和有效。4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当的成本控制方法由于成本控制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既有传统的能过差异分析进行的价值控制方法,也有利用技术革新、组织结构的协作制约功能的非价值控制方法。根据成本管理战略选择成本控制方法没有固定的范式,完全要依据企业的现实基础,考虑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生产方式等而定。当然,根据成本控制控制方法实施的需要,企业也可以对现实基础进行改革,如转换组织结构,建设新的企业文化等。同时,还应意识到传统的责任成本法、标准成本法、预算控制等成本控制方法与现代的作业成本管理法、成本企划法等方法并不是必然相互排斥的。相反,在一定条件下常常是可以融合在一起的。5增强成本观念,实行全员成本管理由于目前有不少的企业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不懂成本,因而对他们进行的设计、拟定的工艺,制定的计划,采取的措施,将对产品成本起什么作用,有多大的影响,一般心中无数。因此,加强成本管理,首要的工作在于提高广大职工对成本管理的认识,增强成本观念,贯彻技术与经济结合、生产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向全体职工进行成本意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全员成本意识,变少数人的成本管理为全员的参与管理。企业应该高度关切成本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采取措施,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成本培训班,借以提高成本方面的专业知识,从技术经济领域开辟降低成本的广阔途径。在企业内部形成职工的民主和自主管理意识。在日常成本管理中,积极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社会6学、组织行为学的研究成果,努力在职工行为规范中引入一种内在约束与激励机制。6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的作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企业成本管理信息的处理提供了现代化的工具。电子计算机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又推动着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的发展。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企业成本管理,可大大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的进程。EXCEL等电子表格软件有强大的表格处理、数据库管理与统计图表处理功能,是办公自动化的常用软件。它们不用编程,灵活方便,使用成本低、效率高,利用这些软件可以方便快捷地辅助管理人员对成本进行预测、决策,并可对控制过程实施监控分析,收到良好的效果。任何一种成本管理方式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所以,要以发展的观念去研究成本管理方式,不断创新成本管理方式,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研究论文

BOT投资摸式的法律探讨 论国际服务贸易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根本违约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损害赔偿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预期违约 论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及对其管理 论世界反倾销立法 论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论我国对外贸易代理制 论我国反倾销立法 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新动向 我国贸易投资保护协定的问题与应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证券投资者利益法律保护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论析试论美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对外贸易法》的实施问题研究《劳动合同法》对我国外经贸领域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外经贸领域的影响BOT方式与中国法律的融合和冲突BOT方式中的政府保证研究BOT投资方式的法律问题探讨FTA对WTO贸易体系的影响问题研究GATT关税减让原则研究TRIPS协定评析WTO补贴与反补贴规则研究WTO的法治化与中国立场WTO对中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WTO贸易政策审议制度探析WTO协议与中国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巴塞尔协议与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评析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多边条约研究促进与保护投资的双边条约研究当今国际证券市场法律管制及对我国的启示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际合作机制探析非歧视原则评析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探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损害赔偿问题探讨国际技术转让中的保密问题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法律机制研究国际融资担保的若干法律问题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初探国际商业贷款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国际投资争议解决问题探讨国际项目融资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探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探讨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制度探析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国家经济主权问题绿色壁垒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论《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法律服务的对外开放——兼论中国的立法趋向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第三方”制度论电子单证(EDI)的法律问题论电子商务与跨国营业所得税收问题论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论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的法律控制论管制国际避税的法律措施及其完善论管制投资的法律制度论国际避税及其法律对策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论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责任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货物所有权转移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风险分担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范围论国际竞争法体系之构建论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论国际贸易中的原产地规则论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论国际生态法律保护与补偿机制论国际税法上居民身份的确认论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协调论国际税收协定论国际税收协定的滥用与防范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的法律解决机制论国家经济主权原则论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论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论技术转让合同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ADR方法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司法方法论金融风险防范的法律体系论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论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论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及其完善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取向论世贸协议在我国法院的使用问题论适用国际惯例和有法必依的统一论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纳税论税收国际待遇原则论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论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论外汇管制制度论我国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与保护论我国对外贸易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论我国对外贸易的外汇管理制度论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我国反倾销立法论限制豁免国家商业行为的判断标准论信息公开制度与证券风险防范贸易保护主义及其法律对策研究贸易壁垒论——我国出口贸易面临的技术壁垒问题欧美对华反倾销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评述避免国际重复纳税的各种方法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法律问题研究入后我国政府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条约义务的若干问题上海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梦想与实践涉外税收中反避税法律问题研究世界贸易组织与最惠国待遇原则世贸组织下知识产权争端解决若干问题研究试论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协调试评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新程序特许协议的法律问题探讨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法律对策外国投资者的待遇问题探讨完善《海商法》时效制度刍议我国的外资立法问题探讨我国对外贸易行政复议制度探析我国对外贸易行政诉讼制度探析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利益保护和法律支持我国涉外融资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新的海外融资方式及其法律问题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中国涉外仲裁监督机制评析中国应对碳关税的法律思考中国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设中国与外国投资者争议的解决机制及其完善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中的国民待遇问题中外贸易磨擦法律问题探讨主权基金监管问题探讨电子商务中的跨国电子认证问题

1、国际重复征税的含义: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2、产生的原因:有关国家所主张的税收管辖权在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上发生重叠冲突的结果。主要有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两个国家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3、后果(危害):从法律角度看,国际重复征税使从事跨国投资和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的纳税人相对于从事国内投资和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背负了沉重的双重税收负担,违背了税收中立和税负公平的税法原则。从经济角度看,国际重复征税造成税负不公,使跨国纳税人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势必挫伤其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阻碍国际间资金.技术和人员的正常流动和交往。扩展资料:国际重复征税的含义: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前提条件有二:1、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拥有跨国所得,即在其居住国以外的国家取得收入或占有财产;2、两国对同一纳税人都行使税收管辖权。两国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管辖,主要是一国按居民税收管辖权,另一国按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主要是一国对位于本国境内的公司、另一国对居住于该国境内的股东就同一来源所得分别征税。它和国际重复征税至少有两点区别:1、纳税人不同国际重复征税是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则是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所得两次或多次征税,同时,在国际重叠征税的两个纳税人中,就一般情况而论,至少有一个纳税人是公司;在国际重复征税中,有时只涉及个人,而与公司无关。2、税种有可能不同。国际重复征税是两国按同一税种对同一所得重复征税;但是国际重叠征税中,如股东也是公司,则两国将按同一税种分别征税,如股东为个人,则一国按公司所得税征收,另一国按个人所得税计征。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国际重复征税

采用抵免法的基本原则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并不放弃本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收入来源地所在国对来源于该国的收入有优先征税权,但没有独占权,如果收入来源国实际上并未向跨国纳税人征收所得税,居住国则要根据本国税法依法征税。抵免法既承认所得来源国的优先征税地位,又不要求居住过完全放弃对本国居民外国所得的征税权,有利于维护各国的税收权益,而且还可以有效地免除国际重复征税,避免纳税人税负增加,因此被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抵免法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之一。指居住国 (国籍国) 政府准许本国居民(公民) 以向非居住国 (非国籍国) 政府已纳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抵冲其应向本国政府汇总缴纳的税额的一种方法。抵免法按适用对象不同,可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在实际应用中,抵免法又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方法。直接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在非居住国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允许冲抵其应缴本国政府的所得税款。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汇总利润的税收抵免。间接抵免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直接的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母公司来自外国子公司股息的相应利润所缴纳的外国政府所得税,允许在应缴本国政府所得税内进行抵免。根据跨国纳税人跨国投资经营组织形式的不同和税收缴纳的形式不同直接抵免 direct credit, 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向来源地国已纳所得税税款的抵免。公式:应纳居住国税额=(居住国所得+来源国所得)X 居住国税率 - 允许抵免额(国内允许限额和实际已缴纳税额中数额较小者)。直接抵免可以分为全额和限额抵免。间接抵免 indirect credit 适用于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即母公司所属的居住国政府允许母公司将其子公司已缴来源地国所得税中应由母公司分得的股息承担的那部分税款,来冲抵母公司的应纳税款。 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股息中所含的外国所得税 = 母公司所得股息 X 外国子公司已纳所得税 / 外国子公司税后所得。适用条件:居住国政府允许抵免的必须是来源地国政府征收的税而非费或其他付款;所允许抵免的必须是所得税;做允许抵免的所得税课题必须是纳税人的净所得。实例计算如下:A国母公司在B国设立一子公司,子公司所得为2 000万元,B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A国为35%,子公司缴纳B国所得税600万元(2 000×30%),并从其税后利润1 400万元中分给A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计算A国母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母公司收到的子公司的股息中所含(却已被扣除)的外国所得税为万;2)母公司实际收入:万;3)母公司应纳所得税:总实际收入 X 税率35% = 100万;4)已纳税额少于应纳税额,故母公司还需纳税 万。税收饶让抵免 international tax sparing credit 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所得由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款,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于税收抵免的待遇。和一般抵免的根本区别:饶让抵免是“视同已经缴纳”,后者则是对已经在来源地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的免除。因此饶让抵免又称为影子税收抵免 shadow tax credit.

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有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1.低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国外来源的所得,单独制定较低的税率征税,以减轻重复征税。2.扣除法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居民将其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视为费用在应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扣除后的部分征税。也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3.免税法(豁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单方面放弃征税权,从而使国际重复征税得以彻底免除。4.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的国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汇总缴纳的本国所得税款中抵扣。避免双重税收协定是指国家间为了避免和消除向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所得的基础上重复征税,根据平等互惠原则而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各国征收所得税,都不同程度地基于所得来源地原则和纳税人居住地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如果纳税人居住地国与其取得所得的来源地国之间没有作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调安排,往往造成征税重迭,不仅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利于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和人才交流。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际间资金流动、劳务交流和贸易往来的发展,在国与国间签订避免双重税收协定,已日益受到国际上的重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间资金和技术流向,在发达国家间是相互的,发展中国家则主要是吸取外资,引进技术。签定税收协定,可能减少所得来源地国的税收,使发达国家得到一定程度的税收分享;但对发展中国家吸取外资、引进技术,发展本国经济还是有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希腊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条 税种范围 一、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所有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二、对全部所得或某项所得征收的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征收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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