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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业务会计制度设计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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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业务会计制度设计研究论文

以下为你提供几个相关题目和内容,你可以作为参考。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试论我国会计体制如何应对国际化的挑战论会计准则国际化浅论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中的问题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的特色研究对构建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相关问题的探讨会计制度:性质、博弈分析及建设评价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信息质量的贡献分析范文:借款费用国际会计准则比较及探讨[摘要] 2001年1月我国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该准则对我国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作了系统的规定。为了加深对该准则的理解,本文拟从定义、会计处理方法、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开始与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披露等七个方面将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简称IAS23)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并作初步分析与评价。 [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借款费用 比较 长期以来,由于对借款费用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缺少具体会计准则的规范,致使借款费用资本化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用以调控利润的手段。随着2001年1月《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颁布和实施,上述问题将得到有效的解决。从整体上看,该准则既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惯例,又体现了我国特点;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本文拟通过比较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简称IAS23)的相关内容,作一初步分析与评价。 目录:一、关于定义二、关于会计处理方法三、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四、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开始与暂停五、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六、关于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七、关于披露参考文献:(1)财政部,2001,《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李增泉等,2001,《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应用精解》,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P33-P52(3)柳絮,2001“浅谈《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借款费用行为”,《会计之友》,2001年第7期P44-P45(4)王友琴等,2001,“我国借款费用准则与美国相关准则的比较研究”,《四川会计》,2001年第8期P51(5)钱娟萍,2001,“借款费用信息披露中的若干问题”,《财会研究》,2001年第7期P12-P13(6)陈宏珊,2001,“借款费用会计准则的分析与思考”,《广西会计》,2001年第6期,P21-P22(7)季晓东,2001,“借款费用资本化若干问题比较研究”《广西会计》2001年第2期P17-P19(8)黄轶,2002“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思考”《工业会计》2002年第1期P43(9)易佩富,2001,“如何确认借款费用”《工业会计》2001年的6期P32-33(10)韩传,2001,《具体会计准则运用与实施》,工商出版社,P310-P351(11)审计署法制同,2001,《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上)》,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P215-P253(12)孙建国等,2001,《具体会计准则全书》,广东经济出版社,P22-P34(13)娄依兴等,2001,《新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浙江人民出版社,P417-P437(14)罕尼梵格鲁宁,2001,《国宝会计准则实用指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P77-P80(15)会计准则研究组,2001,《具体会计准则讲解与操作》,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P68-P97(16)张中秀,2001,《最新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导》,企业管理出版社,P26-P31.............以上内容均摘自 更多详细内容 请登录 刨文网 ”,这里的文章全部是往届高校毕业生发布的原创毕业论文,内容详细,符合自身的专业水平。

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探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在我国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争议焦点就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是完全替代,还是并列存在的问题?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到底如何,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理论界应对此做进一步的深入探讨。本文拟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当前我国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和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实情况来谈谈本人对此问题的看法。 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应用的概念和意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种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范。而会计制度则是以某一特定部门、特定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为了明确我国实施会计准则的意义及其对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影响和提出的新要求,有必要对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 1.都属于会计法规。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都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 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 1.指导思想不同。在国外,以英美为代表,准则的制定以原则为导向,其指导思想是“指导性”的;而以法国为代表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以规则为导向,其指导思想是“指令性”的。这是两者之间的根本性区别。 2.侧重点不同。会计准则主要侧重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其内容比较抽象简略;而会计制度主要是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直接规范,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和结果,侧重于记录和报告,其内容比较直观、具体。 3.制定、修订的灵活性不同。由于一项会计准则涉及的范围通常比较小,易于增加或修改,而会计制度规定得比较详尽,即使经济业务只有一点变动,也要修订整个会计制度,如果新业务涉及所有行业,则各个行业的会计制度都要修订,所以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要比会计制度方便得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比较抽象、简要,需要会计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正确选择,需要较多的专业判断,因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而会计制度所规范的内容比较直观、具体,可操作性强,不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会计原理进行判断选择,只要机械地照搬条文就可以了,因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自然比较低。 二、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必然性分析 (一)经济飞速发展的需要。 资本的加速流动使资本的所有者越来越远离他们投资的企业,加上市场环境千变万化,远离投资企业的投资者迫切需要了解更加真实、相关、可靠的信息。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发挥会计的作用,为投资者提供及时透明的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前提和保证是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是以规则为导向,具有强制性,因而制度应尽可能覆盖所有的经济业务。而现实的经济环境是千变万化的,制度的规定对于层出不穷的经济业务始终是“滞后”的,也就难以提供有用的会计决策信息。相反会计准则以原则为导向,它规定的是概念和意义,当准则未能涵盖所有的经济业务时,会计人员可以应用会计原理来处理新问题,这使得会计准则比会计制度更具有灵活性。 转(二)国际趋同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迅速发展,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等国际筹资活动日益增多,客观上要求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会计必须采用相同或相近的准则,以提供真实、公允和可比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成为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国际社会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全球六家主要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03年2月12日发布了一份最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调查报告:《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报告——2002年全球调查》。该项调查有一个调查选项就是:是否有直接采用或者是使本国准则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计划。在59个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95%(有56个国家和地区)有意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3%(有2国)已经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92%(有54个国家和地区)表示打算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者是向其趋同,只有5%无意于接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表明会计准则的全球趋同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我国加入WTO之后,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使我国企业走出去,提高对外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我国也选择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方向,并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一套基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所以在采用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做法的情况下,再采用以前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做法不符合国际趋同的大环境。 三、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一)中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完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中。特别是2003年初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换届以后,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企业界、学术界等组成的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始从实质上参与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咨询,从而使我们这种纯政府模式制定出来的会计准则更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科学性。 (二)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2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规定组成。新会计准则体系构成. (三)会计准则操作性的增强。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三部分:具体准则、具体准则指南和具体准则讲解。 具体准则指南其实就是对具体准则的具体讲解,虽不如会计制度那么详细,但相对于大部分会计人员来说足以对具体准则进行理解,而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的情况下,实际造成了准则的指南和会计制度在很大部分上的重复,所以在完善准则指南的前提下,取消会计制度其实是完全可行的。 (四)政府部门的努力。 这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因此做好相关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十分重要。财政部会计司提出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宣传培训及贯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的各省市财政厅会计处长座谈上,会计司就促进新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提出了若干拟采用的宣传措施供与会人员讨论。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达了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将对全国5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7万多名注册会计师展开大规模的培训工作。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会使我国会计从业人员更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企业会计准则,极大地提高我国整个会计队伍的素质,也为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铺平了道路。 (五)各部门协调合作,加强监督管理。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领导人在会上纷纷表示,为了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各部门将协调合作,加强监督管理,今后一段时间,要把上市公司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并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体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延伸检查。另外,为了规范和加强对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改进对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由财政部会计司、监督检查局、中注协、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与信息中心五方联合组织开发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于2006年2月16日正式运行。这些措施为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提供了外部保证。 四、结论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无论是从会计准则本身的完善程度,还是外部条件的准备,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时机都已经比较成熟。当然如同执行新会计准则一样,它也需要一个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企业可以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专家的帮助下制定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以便企业内部人员更快、更好地应用企业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1.孙铮、刘浩,“经济环境变化与会计思维转换”,《上海证券报》,; 2.石丽萍,“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思考”,《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3.张东扣、王伶、胡悦欣,“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评析”,《财会月刊(会计)》,; 4.梁爽,《中外会计准则模式比较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我今年用的!盈余管理的动因及规范措施【摘要】盈余管理,企业管理当局基于自身的私人利益,借助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来左右财务报告的过程或行为,或者说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关键词】盈余管理,最大利益,会计法规盈余管理简言之就是一种谋取最大利益的行为。企业管理当局基于自身的私人利益,借助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来左右财务报告的过程或行为,或者说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在目前,我们对盈余管理的理解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适度的盈余管理,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它体现了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用合法手段来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另一种观点认为,盈余管理使盈利成为数字游戏,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更有一些上市公司将“盈余管理”演变为“利润操纵”,给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造成严重误导,应严格加以限制。一、盈余管理的客观条件(一)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会计法规本身的不完善第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本身可能存在不合理因素。例如,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如果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会计准则就可能出现偏向性。同时,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各种利益的代表者为了使准则对自己更有利,都会提出各自的要求,准则制定机构为了在利益相关方之间求得平衡,就必须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政策选择权 第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身固有的特点为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机会。企业经营方式不同,经营活动范围不同,社会、法律和金融环境日趋复杂,使得同类会计事项更具个性,会计准则不可能事无巨细,只有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设计出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样就为企业在对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以及会计报告的编报等方面提供了更大的选择范围。同时,会计准则与会计实践之间的时滞性,也会使得企业对某些会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等方面采取有利于自己的会计政策,从而使财务报告带有很大的弹性。 第三,各项会计以及相关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也导致企业会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选择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二) 现行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固有的缺陷第一,现行会计确认基础所固有的缺陷。权责发生制是国际上通用的会计确认基础,这一基础理论虽然较好地解决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在确认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加入了一些主观性。第二,现行会计信息重要性原则和稳健性原则固有的缺陷。重要性原则允许企业对不重要的项目可以例外处理或灵活处理,这样就给企业提供了盈余管理的空间,把重要项目按非重要项目处理,从而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公允表达。稳健性原则的运用,使得企业平滑收益和计提秘密准备金的操作更容易。企业有可能为了显示持续稳定的盈利趋势,压低经营状况好的年度报告利润,将其转移到亏损年度或经营状况差的年度。企业还可能利用稳健性原则通过过多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等方法人为地低估企业资产或高估负债。第三,现行会计方法含有估计因素所固有的缺陷。如对坏帐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或有损失等,常不得不借助于假定和估计的方法,涉及到职业判断,会计估计的变更同样为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条件。(三) 会计信息具有严重的不对称性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管理当局成为企业事实上的控制者,也是会计信息的垄断提供者,他们为了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实现其自身效益的最大化而实施盈余管理。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在我国国有企业规模和数量所占比重都非常大的情况下,由于所有者缺位、所有权虚化等原因,实际上缺乏对高质量会计信息需求的内在动力。而在证券市场上,应有的理性投资者的缺失,也为企业实施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空间和可能。二、盈余管理的动因1.筹资动因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首发新股“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以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预期利润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股票上市须“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则暂停上市。因此许多上市公司为了上市,获得配股资格或避免被摘牌,不得不进行相应的盈余管理。2.债务契约动因对于公司制的企业,用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投资成功后,股东可得大部分剩余,而债权人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如果投资失败,股东在破产时可不必偿还全部债务,而债权人要承担全部后果。因此,债权人为了减少代理成本和风险,保证到期收回本息,在贷款时,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在债务合同中订有一系列以会计数据定义的保护性条款,如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营运资本、固定资产、现金流动等方面的限制。另外,还规定不能过度发放股利、不进行超额贷款以及计提一定比例的偿债准备金等。 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中的条款,则视为违约。因此,企业管理当局将选择可增加资产或收入及减少负债或费用的会计政策,来保证一定的盈利水平,以避免产生违约行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成为企业减少违约风险的一个工具。3.政治成本动因某些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数据会成为对其进行管制和监控的信号,一旦财务成果高于或低于一定的界限,企业就会招致严厉的政策限制,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当局就有可能调整当期报告盈余。比如微软公司通过递延确认实际所得收入来下调盈利,逃避美国反垄断机构的指控就是一例。 另外,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增加企业未来预期的盈利能力、提高自己的经营业绩、巩固自己的地位,往往会采用增大收益的盈余管理行为。4.避税动因所得税是促使企业管理当局采取盈余管理行为的一个较为明显的因素。企业为了节约税负、减少现金流出,往往尽量降低报告净收益。 另外,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还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若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暂减按18%征税;若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暂减按27%征税。这样,通过对应税所得额的管理便会达到避税的目的。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也有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管理当局仍然会通过对利润的管理,如推迟开始获利年度调增两年免税期内的利润,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5.恶意误导市场动因企业股票上市后,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通过不实的财务报表来达到目的。例如: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银广厦事件。三、规范盈余管理的措施(一)完善公司组织结构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往往重叠,这样就使董事会及监事会功能弱化,公司经理人实际上集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大权于一身。在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公司经营管理层实际上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即由公司经理层聘请审计机构来审计自己,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经理层决定。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受制于经理操纵财务报表,提供虚假信息。(二) 改进对公司业绩的评价方法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应以营业利润为主,而不是净利润或利润总额,尽管对营业利润也会加以操纵,但相对而言,该指标较净利润和利润总额要实在得多。(三) 完善会计准则与方法1. 不良资产剔除法所谓不良资产,是指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递延资产等虚拟资产和高龄应收帐款、存货跌价损失、投资损失等可能产生潜亏的资产项目。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或者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增加幅度)超过净利润的增加额(增加幅度),则说明企业当期的利润有水分。2. 关联交易剔除法即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予以剔除,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多大程度依赖关联企业。如果主要依赖关联企业,就应当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企业是否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以调节盈余。3.异常利润剔除法即将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从企业的利润总额中扣除,以分析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4. 现金流量分析法即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企业的盈余质量。(四) 改革现有的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的规定应建立一个包括货币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财务数据和生产经营数据的多参数控制体系,以综合衡量和测定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公平、公正、公开地确认其配股资格。同样摘牌的条件是“连续三年亏损”,这样有些公司便可能通过盈余管理先多转费用,为第三年“转亏”做准备,以避免摘牌。因此,也应建立一套指标体系,这样可以避免由于指标单一而使管理当局容易进行利润操纵。(五)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过度的盈余管理甚至“操纵利润”引发的信用危机,实质上是腐败及各经济集团利益相互交织作用的结果,注册会计师只不过是各种利益集团手中利用的工具而已。因此,要规范盈余管理行为,首先一定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执法力度。(六) 建立法律诉讼体系,加大执法力度要建立企业、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企业过度的盈余管理,注册会计师因徇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过度的盈余管理甚至舞弊,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总之,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无论国内国外,盈余管理都不可能完全消除。只能通过不断地推出一些完善措施来加以规范,同时提高各利益相关者识别盈余管理的能力,以期将盈余管理降到最低水平。参考文献;[1]王爱香,《科学时报》科学时报社,2008年12月出版[2]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09年版[3]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09年版[4]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09年版

会计制度设计研究论文摘要

一、对我国会计改革的简要回顾 近十年来我国会计领域的改革,尤其是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其规模之大、内容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制度与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拉开了这次改革的序幕。而2001年发布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则将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推向了又一个高潮。“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的。制定会计准则,不但在形式上而且在基本的和主要的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而发布与实施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的传统习惯与思维方式,也适应大多数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 然而,在第一个具体准则出台前的1996年,一些会计界人士就对当时实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口诛笔伐,主张立即“取消”或“消灭”,以扶正被“冷落”了的会计准则,但是中国会计环境和会计实践教育人们,企图在很短的时间内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作法,采用“单轨制”的会计准则作为我国会计核算的规范,是行不通的。我国今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将要制定的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及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也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在经过了冷静思考后的必然选择,用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三要素(遗传、变异和生存斗争)来解释,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规范的“遗传”,而从已经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来看,在“一般规定”中又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这在一定意义上或许也可看成是会计准则的“变异”。总之,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将长期并行,共同指导和规范我国的会计实践。 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准则和制度 对我国是否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十年来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我国根本就不该搞会计准则,它不符合国情;也有少数人认为,必须搞会计准则,并要尽快地以其来代替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不过大多数人认为,考虑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既要设计会计准则,也要制定会计制度。笔者认为,前两种观点都过于极端而不足为取,第三种观点才是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之所以产生这些分歧,关键还是在于如何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一)从二者的联系来看: 1.它们可统称会计制度。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它们都是会计标准。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它们都属于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从二者的区别来看: 1.规范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人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认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现在有一种说法,就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处理会计业务的规范,它们处于会计规范体系的同一层次,是平行的关系,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他们认为,《会计法》和《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居于第一层次,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同居于第二层次,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他们也许是因为看到已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几乎包括了已发布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因此认为执行准则和执行制度都一样,何况会计制度中还有科目体系和报表体系。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导,我们不能因为新会计制度中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就认为它们可以互相代替,处于同一层次了。按照这种说法,确实没有必要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设计会计准则,只要有会计制度就行了。 然而西方国家的一些事实有力地证明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在法国,自1947年以来一直采取统一会计制度的形式,但有资料表明,最近几年他们也在“建立新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组织力量搞本国的会计准则”;而西方一些长期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订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只不过这种科目体系是公司自己制订的,而我国微观经济主体设计会计制度的能力很差,这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差以及相关制度缺乏灵活性所造成的,目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需要由国家组织专业人士来设计。如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可以互相代替的同一层次的规范,试问,美国的公司为什么还要设计会计科目?法国又为什么还要制订会计准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三、关于新制度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1.制度的名称。新制度体系包括三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这三大制度都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已经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实际上是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其名称使人误解为它是规范所有企业的会计制度。为了与金融保险企业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区分,建议直接将“企业会计制度”命名为“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既可省去行文的麻烦,又可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名称相对应。 2.企业会计制度的结构。新企业会计制度由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专业会计核算办法三部分组成。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①是否三大制度下都包括这三个部分,如果包括,在“一般规定”中将存在大量的重复。②现行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包括了许多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使“一般规定”的内容过多(共计5至6万字),显得冗长,另一方面又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的许多内容重复,实无必要。③既然会计制度中包括了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又势必回到原来的问题上:只要会计制度就行了,会计准则是多余的。或者可以这样来理解准则和制度的关系;准则是会计对外交往用的,制度是对内进行实际会计处理用的。 3.关于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财政部已经印发了《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17号文),由于新制度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已发布的具体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股份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进行新旧制度的衔接,问题应该不大。然而,股份公司以外的大中型企业执行新制度时,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则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它们以前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差异较大,而且有许多具体准则它们也没有执行,这不是上述文件提出的几条简单的衔接内容所能解决的,对此,财政部还应当发布一个更详细的规定,否则会造成新旧制度衔接的混乱。 4.放权以后的监督问题。新制度在许多方面给予了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更多的自主权。例如,提取坏账准备的有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以及固定资产目录都由企业自行规定;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试值准备也由企业来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以前要由企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才能人账,现在则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批准后,即可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这些规定也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现在的问题是,放权以后如何加强对这些方面的财务信息的监督。若放松监督,企业就有可能提取秘密准备或弄虚作假,从而严重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题目:即标题,它的主要作用是概括整个论文的中心内容。题目要确切、恰当、鲜明、简短、精炼。目录:反映论文的纲要。目录应列出通篇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大小标题,分别层次,逐项标明页码,并包括注明参考文献、附录、图版、索引等附属部分的页次,以便读者查找。摘要:摘要是论文的高度概括,是长篇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要求用中、英文分别书写,一篇摘要不少于400字。要注明3—5个关键词。前言:前言是相当于论文的开头,它是三段式论文的第一段(后二段是本论和结论)。前言与摘要不完全相同,摘要要写得高度概括、简略,前言稍加具体一些,文字以1000字左右为宜。正文:论文的正文是作者对自己的研究工作详细的表述。结论:结论包括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结论。结论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表达作者对所研究课题的见解和主张,是全文的思想精髓,一般写的概括、篇幅较短。撰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结论要简单、明确。在措辞上应严密,容易理解。(2)结论应反映个人的研究工作,属于前人和他人已有过的结论可少提。(3)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研究的成果,切忌言过其实。致谢: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提过有益的建议或给予过帮助的其它老师及同学,都应在论文的结尾部分书面致谢,言辞应恳切、实事求是。

会计研究期刊论文范文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深入应用,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控制手段也都形成了一定的影响。以下是会计研究期刊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摘要: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过程中,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两者属于不同的服务对象及管理领域,因而存在一定差异。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固定资产;财务会计;会计处理

在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上,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无异,区别仅仅在于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差异,如会计制度与增值税法中对于固定资产内涵的规定不同。而会计制度与税法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其具有各自不同的最终目的以及遵守原则,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导致其会计处理的不同。鉴于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金融工作的顺利开展,就需要对会计制度与税法对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进行详细地了解及掌握,现进行如下分析。

一、会计处理差异原因分析

1.重视实质的会计制度及税法的法定性

随着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其中一项新的会计核算总则为实质重于形式,此项规则表明当交易的实质与法律形式之间存在差别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实质情况进行核算与反映,而不是依靠法律形式。但是在税法中,对于此类状况的会计核算则遵循的是法定性原则,因此在企业纳税额与利润总额的核算中,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异。如,在企业会计处理中,除了在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外,对于各项计提减值资产不能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但是在对待处理的财产损失进行处理时,必须在经过企业的申报以及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将其作为税前列支。我国会计工作人员在对两者之间差异进行会计处理时,主要采用的是会计制度与税收分离的方式,也就是说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则存在差异的情况时,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主要以会计制度作为参考,在纳税处理时再根据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谨慎性的会计制度及税法据实扣除

企业会计人员在对不确定因素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具备一定的职业判断力以及谨慎性,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损失,也就是说既不能不高估资产收益,也不能过于低估负债或费用情况。会计处理中的谨慎性原则主要指的是,当会计人员对各种不属于资产所作的计提减值准备,并且按照会计制度中计提的资产来对准备金进行控制,从而便会减少企业收益,但是若按照谨慎性原则所提取的减值准备金,在税法制度中不得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主要原因在于税法中所遵循的原则是据实扣除,简单地说就是所产生任何损失与费用只能是真实发生的,若对于损失与费用在无法确认的情况进行申报扣除则可能被认为是偷税行为。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会计处理中所进行的各种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定,由于此判断不属于真实发生的事件因而在税法中不得扣除。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

简单的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主要指的是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中可知,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能够根据自身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与性质及生产经营特点,自主地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但在税法中,除了国务院财政及税务主管部门的其他规定外,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的最低年限进行了如下规定:其中对于房屋等建筑物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20年;电子设备折旧计提最低年限为3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等生产设备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10年,而除飞机、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计提最低年限为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家具、工具等,计提最低年限为5年。这些规定则表明会计制度与税法对于折旧计提年限不同。除此之外,我国行业财务制度为了能够对利润进行调整,会限制企业利用折旧年限的长短,且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强制性对折旧年限进行统一规范。从而便导致企业在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确定时不得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与客观需求作出利于企业的会计处理。近年来,企业为了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改变人类生态环境以及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并且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大部分企业加快对相关设备的更新速度,尤其是淘汰落后过时设备速度加快,因而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远远提前于行业标准。因此,这就要求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中应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以此来激活企业的主动性与责任心,使其尽快地摆脱行业对于折旧年限的限制。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处理中应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与发展条件,同时在环境、技术以及地域的条件下,对企业折旧年限进行公平公正的制定,旨在更加真实地反映出企业成本及折旧。

三、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

对净残值进行预计主要指的是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主要指的是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与基础值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之间的比例。该企业的实际残值率在1-2%之间,远远低于预计残值率。同时对于不同固定资产的类别其残值率之间也存在极大的差别,例如电子设备与电缆。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提出,对于环境要求的增加,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设备进行处理时会显著地增大其处置成本。其中低于带放射源的设备在会计处理上可能出现绝对值成负数。因此,企业在固定资产残值进行处理时应该根据实际处置不同类别进行会计估计,在处置的过程中即便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也会存在很大差别,因而就需要谨慎地把握资产所占比例、收入差别以及影响程度。除此之外,当固定资产全寿命使用周期结束时,应该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使得在会计处理中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但可以通过一定方法进行调节,使会计处理方法不仅能够满足我国税收法规与国际化接轨,也能有效地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同时,通过对财务会计处理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有利于奠定企业发展的基础,从而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对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最终真正地做到内外统一。

参考文献:

[1]刘冬梅.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3,(17):32-33.

摘要:随着近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零余额账户的推出、银行账户的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等制度的实行,一个单位同时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逐渐凸显两种会计制度双轨制的矛盾与冲突。笔者试着从两种制度双轨并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基本建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

历年来,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核算通常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各单位均单独设置基本建设财务账套,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明细会计科目的设置与核算。2014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基本建设项目纳入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但依然保留基本建设账套的独立核算,以双轨制维持现有的两种会计制度的模式。随着近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零余额账户的推出、银行账户的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等制度的实行,一个单位同时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逐渐产生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且日益凸显两种会计制度双轨制的矛盾与冲突。

一、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双轨制下的问题

(一)关于银行账户

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下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单位指定的银行开设的单一零余额账户中,因此,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基建项目必须要与单位大帐套合并使用,进行统一的收入与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核算。目前,事业单位一般建设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账核算,按规定程序批准使用。国库零余额额度下达后根据项目进行分解,归集到各自项目的预算额度中,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财务账分开独立核算。由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账套没有独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基本户的银行账户也因根据规定进行银行账户被清理销户。单位的基建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来源于事业单位自筹,但是,基本建设账套的银行基本户已经不存在,其自筹资金只在单位大账套进行会计科目的形式核算,资金并没有真正拨付,但是在基建账中,这部分资金又作为事业单位的自筹拨款计入资金来源中,导致一定程度的“账账不符”。此外,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实行后,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结算,需要单位大账户进行挂账、还款冲销的结算,同时,也须在基本建设账套同步反映,造成财务工作的重复劳动。

(二)关于会计核算

基本建设账套与所财务账套各自独立,在基本建设账套内根据实际承担的建设项目分别单独核算,按规定将决算情况合并纳入单位账簿和相关财务报表。基本建设设置独立账套,会计核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均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根据项目特点及财务管理要求,自定义部分末级明细科目细化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为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基本建设账套核算的同时,需将财务事项在单位的大账套里同步反映。事实上,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账套的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这一会计等式核算的会计内容与行政事业单位账套内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科目并不匹配,需要手工调整合并后才能填报。另外,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经常有自筹资金,其资金的核算一般通过“结转自筹基建”这一科目进行列支,然后再转入基建账,但是这样的核算方法势必造成资金的重复性列支,具体的会计操作中,这样的会计核算方式也经常会使财务人员产生困惑,容易导致账务混淆。

(三)关于会计报表

由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与企业、事业单位不同,会计报表的格式也不一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报表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表、基建借款情况表、投资包干情况表。2014年起,财政部将基本建设会计报表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保留了资金平衡表,另外设置了投资项目表、资产基本情况表、项目统计分析表。单位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也必须将基本建设账套合并纳入一并反映。由于会计等式、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的对应性不够强,即便合并账也会给会计报表的填报造成很大困惑,无法真正将基建项目的会计信息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实时反映,不利于对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完整的、科学的、合理的分析。

(四)关于财务内控

良好的财务内控制度,能够有效约束单位的主要经济行为和关键岗位人员,确保项目执行和管理行为在良性轨道上良好的运行。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第81号令)及单位内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各单位基本都实行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制、监理制管理,单位内部严格实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由于基本建设账套与单位本级财务账套的相对分离,其财务内控相应实施不同的内控制度和规程。这种情况下,单位的内控可能会出现思路不清晰、目标不集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不相容岗位的设置、关键控制点的具体目标、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务决策等环节。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内控的设计,在层次上一样涵盖单位领导班子、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甚至单位全体职工。在流程上应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而选准关键控制点是规范内控制度的核心,只有抓住关键控制点,才能有效避免内控真空。

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的必要性

(一)取消基本建设独立账套,合并至单位法人账套

目前,基建会计核算采用独立账套核算,会计科目也是单独设计,会计恒等式为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相对于其他会计制度有较大的区别,对会计人员工作“兼容性”有更高要求。新修订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均要求基建并账,避免基建账“游离大账”。但频繁的并账工作,造成了重复的工作,多次并账也容易造成核算上的差错。此外,根据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支付额度统一按项目预算下达,但按照现行银行账户管理要求,涉及自筹资金的基建项目,其自筹资金是在单位基本结算账户,无法拨付转到基本建设银行账户(原基建银行账户已撤销),容易造成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核算交叉混淆,不易统一管理。因此,建议撤销基建项目独立账套核算制度,统一合并至单位账套内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既满足了基建项目独立核算的要求,又实现了法人账套对单位财务收支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整体反映,还减少了合并基建账带来的财务重复工作,提高了管理效率与质量。

(二)对相关会计报表进行优化合并

目前,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年末需要填报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报表为《部门决算表》、《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两套报表相互交叉,数据重复统计部分较多,差异在于统计口径。《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由以前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算报表》修订调整而来,总共4张表,分别为资金平衡表(01表)、投资项目表(02表)、资产基本情况表(03表)、项目统计分析表(04表),其中资金平衡表与以前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算报表口径一致,但投资项目表与资产基本情况表为近年来调整报表统计口径后新增填报的。笔者认为,该套报表与《部门决算表》统计内容基本重叠,尤其投资项目表,将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所财务账形成的固定资产混在一起,无实质意义。另外,资产基本情况表与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统计内容基本一致,但统计口径不同,只需细化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即可。因此,建议将《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合并到部门决算表中,并将《固定资产投资报表》除资产情况表外的单表各自单独反映。

主要参考文献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令,

[2]《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部,

[3]做好建设单位基建财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李国荣、陈加丽、曹国强,中国农业会计,.

会计毕业论文摘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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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风险及其不确定性己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消除的存在。保险,作为现代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经济社会运行中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保险负债是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对未来偿付金额和时间不确定性的一种估计,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保险公司计提的各种责任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是保险会计研究领域的核心问题,也是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的关键所在。我国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一一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来规范保险负债的会计计量,基本实现了在重大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提高了我国保险行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但从近几年的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笔者以保险业上市公司的准则执行情况为数据支撑,深入探讨了保险负债的会计计量问题。

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研宄的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在研究过程中综合运用了保险学、经济学、金融学和会计学的相关理论与方法,目的是对现行保险负债的会计准则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结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简称IASB)在保险负债会计计量问题上的最新研究进展,探讨了当前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未来改革方向,为我国保险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做出微薄的贡献。

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五大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以及选题意义,对已有的相关文献进行总结与回顾,提出本文的研宄思路以及研究方法,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第二部分,保险负债计量问题的研宄基础。主要介绍与本文研宄内容相关的理论,包括保险合同及其分类,保险负债的特殊性,保险负债的确认依据及计量目标,以及国内外保险会计准则的变迁,为后面的分析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选取我国上市保险公司,对现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通过总体数据统计及具体案例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执行现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情况,并提出现行会计准则关于保险负债计量本身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证明我国实行准则完善的'必要性。

第四部分,跟踪国际会计准则改革动态,并对新动态可能产生的理论及实务影响进行预期。从保险负债的计量模式入手,分析评价国内外现行的保险负债计量模式,指出准则改革的积极意义、带来的新问题以及对我国会计实务的预期影响,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保险计量的建议。

第五部分,结束语。

通过以上研宄,笔者认为,准则在保险负债计量模式的选择、充足性测试以及保险风险的披露方面的执行存在问题,有必要加强相关准则的制定,时刻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并加大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保险精算师的独立性,以保证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笔者期望本文的研宄在理论上完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构建,在实务上为提高保险负债计量的会计信息质量做出贡献。

关键词:保险负债,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信息披露,会计计量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不确定性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企业必须以风险为导向,有效地设计并运行内部控制予以应对。而内部会计控制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具有核心作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有利于企业杜绝内部的舞弊和错误,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企业的最终战略目标。而内部会计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自我修正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研究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优化,对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 HF 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对 HF 有限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优化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文章首先从整体介绍了研究的背景、来源以及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关于内部会计控制的研究状况进行了总结。然后梳理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发展和理论基础,即公司治理与内部会计控制、契约理论与内部会计控制、控制论与内部会计控制之间的关系,并对后续的研究提供多视角的启示。接着介绍了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建立的原则和目的以及基于五要素和基于风险管理八要素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为后续全面分析 HF 有限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优化措施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对 HF 有限公司的概况和财务情况进行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文章重点运用模糊评价的方法对 HF 有限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五个要素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分析并得出 HF 有限公司的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内部控制环境中管理层不重视企业文化整合,企业组织结构存在缺陷以及控制观念不先进;第二,HF 有限公司缺少一套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第三,在相关控制活动中,缺乏有效合理的授权审批制度并且这些相关的程序不健全;第四,在信息与沟通中,没有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交流;第五,在监督过程中,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权责不清晰,管理当局忽略了内部监督的作用。根据模糊评价的结果和分析,最后提出了优化 HF 有限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针对性措施,主要有:优化内部会计控制环境,注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机制的建设;进行科学和监督的风险管理;建立良好的控制活动;建立广泛的信息与交流;加强内部审计。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提出本文存在的不足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对 HF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风险防范;公司治理

责任会计制度设计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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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摘要]微观层次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是国家宏观会计制度的执行机制之一,在会计信息化影响下面临变革。信息化成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一个基本原则,它影响着企业内会计组织结构的设计,重构了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的设计,还形成了会计信息化专题制度的设计。

[关键词]信息化;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一、概念界定与问题提出

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制度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规则,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可见,广义的会计制度就是用来规范会计事项的规则,包括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同时也应该包括企事业内部的会计规范。于是广义的“会计制度设计”可以区分成两层含义:宏观层次的会计制度设计与微观层次的会计制度设计。宏观层次的会计制度设计,集中体现为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更一般的称谓是“会计准则建设”或“统一会计制度建设”;微观层次的会计制度设计,是指基层单位内部的会计制度设计,集中体现在会计本科教学“会计制度设计”课程中,为了与国家《企业会计制度》相区别,有学者采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来描述微观层次会计制度设计。本文所研究的就是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问题。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一般包括会计组织结构、会计核算基础制度(如会计资料、会计核算程序和会计政策选择等)和若干专题会计制度(如成本核算制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会计电算化制度和管理会计制度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必须符合宏观会计制度,构成了宏观会计制度的执行机制之一,同时它也是企业经营者履行宏观会计制度所赋予的剩余会计规则制订权的体现。随着宏观会计制度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重要性也不断提高,其内容也处于不断变动和扩展之中。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冲击着会计理论和实践,企业信息化也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于是,企业会计工作也发生了变化,由会计电算化逐步向会计信息化转型。在该转型过程中,要求企业会计与业务紧密整合,关注流程再造和价值创造,以管理与决策支持为工作重心。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设计要适应、促进这种转型工作,使设计出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仅有助于有效地收集、加工、传递和报告会计信息,更能够配合和促进企业会计信息化乃至企业整体信息化的进程,这构成了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一个基本原则。会计学者已经开始重视信息化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带来的冲击,认为有必要设计一个专题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制度,对企业实行电算化以后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规范。但是本文认为会计信息化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会计组织结构、会计核算基础制度到专题会计信息化制度都面临着变革。

二、信息化影响企业内部会计组织机构设计

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变着企业组织结构,由关注职能划分的金字塔层级结构向关注流程的扁平化、网络化结构发展。企业内部会计组织结构也不例外,组织结构精简与财务管理集中是比较明显的趋势。由于会计与业务的整合使原先集中的会计工作分散到业务处理过程,实现网络化、实时化和智能化,这就要求会计组织结构进行重新配置和精简,一个广为引用的案例是福特汽车北美货款支付处,通过信息化和流程再造,把原先由应付账款会计人员承担的核对职能在网络上重新配置,并借助电脑进行自动化采购结算和支票开具,从而实现把原先处理应付账款的500名员工精简为125名。另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也能够实现财务管理的集中统一,这一点在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借助网络环境实现集团财务统一核算制度、统一报告制度、统一管理制度和集中监控,达到企业集团成员间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这种模式已经成为目前跨国企业集团普遍采用的财务管理模式。

按照信息系统组织模式改革会计组织结构,必然带来会计岗位划分的改变。会计信息系统主管、维护、审查、二次开发等新岗位应运而生,负责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升级维护;数据操作、数据审核和数据分析岗位取代了原先按会计职能划分的传统岗位,取消了记账对账等岗位,弱化了编制凭证岗位,强化了数据的审核、分析和利用岗位。这些岗位的变革也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发生转变,更多地需求复合型人才、网络会计人才和软件开发服务人才。

三、信息化重构了会计核算基础制度设计

传统的会计核算基础制度按照会计职能和会计循环来设计,包括会计资料设计、会计核算程序设计和主要会计政策选择设计等内容。信息化改变了关注职能划分的会计循环模式,形成了关注流程的设计视角,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应该更多地从信息系统“输入——转换——输出”流程角度设计。在信息化条件下,关注流程的业务事件驱动会计程序可以用图1表示。

信息化下会计程序的特点是与业务过程整合、实时、动态和无纸化。会计信息处理程序的起点将分布在企业重组优化后的业务流程中,即业务事件触发会计信息事件。根据REAL模型,业务事件发生,计算机信息系统应该采集基础经济事件的多方面信息,包括资源、事件、参与者和地点的多方面信息,然后不需要经过传统会计信息系统中的会计科目表、借贷记账法、日记账和分类账等过程,可以直接利用事件驱动的详细数据生成财务报告,并且允许用户自己确定需要哪些方面的信息、汇总程度如何以及以何种格式输出。

当然,上述REAL模式是会计信息化发展的方向,目前的会计信息化处于转型期,已经与业务过程进行整合,但是还需要对已经存储的业务数据按照传统会计规则要求进行转变,使之符合会计科目表、借贷记账法、日记账和分类账等过程的要求,最终产生以三大报表为核心的传统会计信息(目前多数ERP软件均如此)。

转型期会计程序对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的重构性影响明显地表现为:第一,它取消了传统的以会计账簿为核心的会计核算程序(如科目汇总表式核算程序等),而代之以业务事件驱动的会计程序,输入和输出环节得到重视,转换环节被内化在计算机系统完成而不由企业控制;第二,弱化了记账凭证和账簿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地位,多数与业务过程有关的记账凭证将由计算机系统根据存储的业务数据和事先设定的会计规则实时自动实时产生,会计人员只需编制少数涉及资金、转账和估计判断的记账凭证,另一方面,由于原始业务数据已经存储在企业大型数据库中,账簿体系不过是把这些数据按照会计格式进行整理输出,所以在业务事件驱动的会计程序中,账簿体系不再是核心,只是一种数据的视图和查询;第三,为了实现从业务原始数据转换到会计数据,必须事先设定会计规则,这个设定传统会计规则的过程一般称为会计信息系统“初始化”过程,“初始化”成为会计信息化后新增工作程序,构成了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包括会计信息转换规则(一般指企业业务活动触发会计信息事件时遵照何种会计处理方法转换成会计信息,如销售业务、存货业务和采购等各业务活动对应的会计科目、凭证样式、主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控制规则(一般是根据企业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发挥会计的控制职能而制定的,如成本控制规则、物料控制规则、资金流控制规则和价格控制规则等)和会计报告规则(能够采集用户信息需求,依照用户需求生成指定会计信息报告的规则)。这种重构性影响具体可以用表1简要总结。

其中,扩展的会计科目表是相对传统只包括会计科目序号、编号和名称的传统会计科目表而言,信息化条件下会计科目表(以用友U8为例)应包括会计科目的编号、名称、助记码、外币、数量、账页格式、余额方向、辅助核算、受控系统、科目属性(指现金、银行等属性)等,通过对会计科目多属性的规定,实现与业务处理对接、收集非财务信息的要求。在会计凭证设计方面,原始凭证作为业务处理事件触发会计信息转换的触发点,体现了信息化下业务流程优化重组的结果,同时也已转向无纸化,原始凭证设计也成为企业内部会计信息化制度设计的重要一环;在会计信息报告方面,由于对外报告受到越来越规范的管制,其披露变得更加程序化,可以由系统自动生成,而对内报告却可以利用信息系统强大的数据检索和分析功能变得更加丰富,这也成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一个新内容,利用软件的数据检索函数和“二次开发”功能根据用户需求来设计满足特殊需要的内部报告。

四、形成了会计信息化专题制度

在“会计制度设计”体系中,会计学者认为要设计“会计电算化”专题制度,其内容集中在电算化以后的内部控制问题。随着会计电算化向会计信息化转变,会计电算化专题制度将转变为会计信息化制度,同时其内容也将扩展。由于会计信息化基础操作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制度中设计,在该专题制度中主要围绕会计信息化构成要素设计会计信息化规划与实施制度、推进财务职能转变的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企业会计信息化评估制度等内容。

企业信息化和企业会计信息化都是阶段性渐进的过程,而能否顺利实现企业信息化构成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于是结合企业实际与行业发展,对本企业的信息化工作做出科学规划并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同理,设计一个符合企业实际的会计信息化规划和实施制度,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也尤为重要。在会计信息化的实施过程中,还要配备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估整改制度,以保证规划的目标得以实现。在会计信息化建设中,会计职能也在不断变化,从关注核算到关注管理与决策支持,如何对这种改变及时做出应对和管理,也需要制度的安排和保证。

五、主要结论与探讨

信息化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产生了重大影响,它成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变革着会计组织机构的设计,重构了会计核算基础制度的设计,同时也形成了会计信息化专题制度的设计。

这些企业会计信息化实践的变化也呼唤国家宏观会计信息化制度的变革和会计信息系统理论的创新。我国在1994年前后出台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一定程度上存在不适应现实的问题,需要彻底修订,同时还要尽快制定《信息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等新文件。会计信息化理论创新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如基于REAL模型的会计信息系统研究和构建。

主要参考文献

[1]吴水澎,刘启亮.会计制度公共领域与会计职业道德[J].会计研究,2005,(11):3-7.

[2]刘玉廷.加强会计理论研究,推动我国会计准则建设[J].会计研究,1999,(5):10-15.

[3]郭道扬.论统一会计制度[J].会计研究,2005,(1):11-24.

[4]徐政旦等.会计制度设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5]李凤鸣.会计制度设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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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我国会计改革的简要回顾 近十年来我国会计领域的改革,尤其是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其规模之大、内容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制度与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拉开了这次改革的序幕。而2001年发布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则将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推向了又一个高潮。“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的。制定会计准则,不但在形式上而且在基本的和主要的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而发布与实施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的传统习惯与思维方式,也适应大多数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 然而,在第一个具体准则出台前的1996年,一些会计界人士就对当时实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口诛笔伐,主张立即“取消”或“消灭”,以扶正被“冷落”了的会计准则,但是中国会计环境和会计实践教育人们,企图在很短的时间内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作法,采用“单轨制”的会计准则作为我国会计核算的规范,是行不通的。我国今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将要制定的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及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也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在经过了冷静思考后的必然选择,用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三要素(遗传、变异和生存斗争)来解释,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规范的“遗传”,而从已经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来看,在“一般规定”中又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这在一定意义上或许也可看成是会计准则的“变异”。总之,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将长期并行,共同指导和规范我国的会计实践。 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准则和制度 对我国是否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十年来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我国根本就不该搞会计准则,它不符合国情;也有少数人认为,必须搞会计准则,并要尽快地以其来代替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不过大多数人认为,考虑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既要设计会计准则,也要制定会计制度。笔者认为,前两种观点都过于极端而不足为取,第三种观点才是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之所以产生这些分歧,关键还是在于如何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一)从二者的联系来看: 1.它们可统称会计制度。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它们都是会计标准。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它们都属于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从二者的区别来看: 1.规范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人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认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现在有一种说法,就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处理会计业务的规范,它们处于会计规范体系的同一层次,是平行的关系,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他们认为,《会计法》和《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居于第一层次,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同居于第二层次,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他们也许是因为看到已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几乎包括了已发布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因此认为执行准则和执行制度都一样,何况会计制度中还有科目体系和报表体系。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导,我们不能因为新会计制度中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就认为它们可以互相代替,处于同一层次了。按照这种说法,确实没有必要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设计会计准则,只要有会计制度就行了。 然而西方国家的一些事实有力地证明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在法国,自1947年以来一直采取统一会计制度的形式,但有资料表明,最近几年他们也在“建立新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组织力量搞本国的会计准则”;而西方一些长期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订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只不过这种科目体系是公司自己制订的,而我国微观经济主体设计会计制度的能力很差,这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差以及相关制度缺乏灵活性所造成的,目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需要由国家组织专业人士来设计。如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可以互相代替的同一层次的规范,试问,美国的公司为什么还要设计会计科目?法国又为什么还要制订会计准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三、关于新制度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1.制度的名称。新制度体系包括三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这三大制度都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已经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实际上是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其名称使人误解为它是规范所有企业的会计制度。为了与金融保险企业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区分,建议直接将“企业会计制度”命名为“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既可省去行文的麻烦,又可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名称相对应。 2.企业会计制度的结构。新企业会计制度由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专业会计核算办法三部分组成。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①是否三大制度下都包括这三个部分,如果包括,在“一般规定”中将存在大量的重复。②现行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包括了许多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使“一般规定”的内容过多(共计5至6万字),显得冗长,另一方面又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的许多内容重复,实无必要。③既然会计制度中包括了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又势必回到原来的问题上:只要会计制度就行了,会计准则是多余的。或者可以这样来理解准则和制度的关系;准则是会计对外交往用的,制度是对内进行实际会计处理用的。 3.关于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财政部已经印发了《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17号文),由于新制度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已发布的具体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股份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进行新旧制度的衔接,问题应该不大。然而,股份公司以外的大中型企业执行新制度时,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则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它们以前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差异较大,而且有许多具体准则它们也没有执行,这不是上述文件提出的几条简单的衔接内容所能解决的,对此,财政部还应当发布一个更详细的规定,否则会造成新旧制度衔接的混乱。 4.放权以后的监督问题。新制度在许多方面给予了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更多的自主权。例如,提取坏账准备的有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以及固定资产目录都由企业自行规定;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试值准备也由企业来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以前要由企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才能人账,现在则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批准后,即可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这些规定也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现在的问题是,放权以后如何加强对这些方面的财务信息的监督。若放松监督,企业就有可能提取秘密准备或弄虚作假,从而严重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摘要] 从制度、人员、管理角度看,目前中国企业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试分析企业制度、预算控制、内部牵制、内部审计、绩效测评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从而对内控体系的构建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 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企业会计要素 一、企业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 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强化内部会计监督、进行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它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与可信,保护企业资产安全与完整,确保企业高效率管理,最终实现经营目标。目前我国企业对会计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实践正处于摸索阶段,内部控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来进行分析。 1.从制度角度来看,内控体系不够健全。目前有些企业虽然也建立了相关的内控制制度,但缺乏科学性与连贯性。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很多规章制度比较比较零散,条块分割,有些相互重复甚至相互矛盾。而有些企业制订的目的只是为了完成形式,没有人去认真考核检查,其执行效果往往很差。 2.从人员角度来看,对内控制度缺乏足够认识,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很多企业领导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内控制度可有可无,以为内部会计控制就是一堆堆的手册、文件和规章制度,这导致了内控制度的执行者对内控制度比较淡漠,责任心不强,甚至出现内控关键环节失控或串通舞弊导致内控失灵的现象。 3.从管理角度来看,执行力度不够,内外监督乏力。很多企业对于内控制度执行比较随意放任,某些企业的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相对较差,导致执行力度不够。另外有些比较完善严密的内控制度,由于相关人员的不重视也导致这种问题的存在,使其规定的流程成为形式,失去了其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相应的,对于执行过程的内外部监督也不够。一些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相对独立性,使得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而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也未能形成有效的合力,监督力度不够。 二、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考虑的因素 根据对企业内控体系现存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制度、预算控制、内部牵制、内部审计、绩效测评均会对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产生影响,可以通过分析这些因素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的地位来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1.企业制度:内部会计控制的前提。内部会计控制机制是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行制约关系,只有以良好的管理机制为前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会产生良好的效果。内部会计控制应与企业的管理结构相一致。 2.预算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全面预算要以明确经营目标为前提,采取分权管理和控制管理的模式,将决策权进行分解,并通过适当授权进行内部控制。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要以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量为重点。要科学规范企业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执行程序、对预算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对预算差异进行控制。 3.内部牵制:内部会计控制的保证。内部牵制是指在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及各岗位间所建立的互相验证、互相制约的关系。坚持牵制制度,需要明确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能与性质,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范围,赋予其相应的权限,职责与权力必须尽可能以规范文件的方式明确地授予具体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以免发生越权或在出现错误或舞弊时相互推诿扯皮。 4.内部审计:内部会计控制的手段。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计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核、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和各职能部门执行指定职能的履行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报告内控制度的执行结果。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受董事会或者总经理领导,以保持其独立性和权威性。此外可以发挥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 5.绩效测评:内部会计控制的条件。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其内部会计控制度是否有效、是否可行、均需通过科学的测评,所以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评体系。必须确定正确的测评标准,并确定科学的步骤与方法,必须对内控制度体系的各组织之间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客观公正地给予考核评价、奖励或惩罚。 企业应全面认识内部会计控制,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意识,同时提高内部会计控制人员的素质,加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制度,在一定的内外部条件与环境下构建严密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为避免日后的频繁修改影响规范的稳定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制度具体,可操作性强,不应过于强调其严密性和完整性。此外,要发动各方面的管理者和各方面的员工主动介入和参与内控制度的各项活动,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施水平和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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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计研究论文

浅析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论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国际经济形势的转变,我国相关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也遇到了相当大的挑战,而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对于财务管理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所以事业单位对于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也逐渐重视。

一、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概述

所谓内部控制,也就是指事业单位通过内部管理系统进行的一系列有效活动确保内部经济运行的一系列有效措施,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核心就是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有效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对事业单位内部的经济管理进行有效的控制,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进行有效的保护,还可以对事业单位相关活动进行有效的监控和制约。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事业单位经济运行的合法性以及完整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其经济管理的水平。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也得到了有效快速的发展,而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的工作也遇到了空前的挑战,而且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现实问题,比如在企业进行相关的项目招标以及资金运转的过程中暴露出很多经济方面的问题,而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制约,从而进一步减少企业的损失。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存在是对事业单位内部的控制、监督以及保护的重要保证。只有实现对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才能对其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完成财务管理的现代化进程,从而达到事业单位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对内部控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对于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没有足够的重视,所以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也没有足够的完善。在相关的工作中,会计人员的工作没有明确的分工,内部控制制度不够足够的完善,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除此之外事业单位在相关的问题处理上,相关的领导没有好的示范和领导作用,这就使得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的信任度下降,因此,事业单位的领导对于内部控制的意识和认识单薄,导致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从法人治理结构组织上来讲,事业单位的结构组织并不是严格和明确,使得很多岗位职责不够明确,不完善的工作分配制度使得内部控制很难达到不相容岗位分离的要求。虽然很多事业单位有明确的岗位分配制度,但是其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很好的现实其科学性以及严肃性,这就使得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能做到有效的有法可依以及有章可循。

(二)岗位设置不合理

当前,我国很多的事业单位关于财务岗位的分配并不是很合理,具体表现在岗位分工不够明确,甚至很多时候兼有兼岗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我国的岗位招聘制度没有足够的.完善,都是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相关的考试选拔,这就使得相关的岗位没有足够的人员,这就给岗位设置带来了问题。

(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财务会计的管理水平已经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但是从长远看来,其制度建设还是相当的缓慢,有些不健全的制度使得会计核算的不规范运行,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从而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其制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而是审计监督制度的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审计监督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内部控制的实施遇到了障碍。

四、解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问题的对策

(一)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只有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才能让相关的会计人员在工作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所以,在建立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时,应该做到以人为本的理念,明确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了加强会计内部的的审计制度,可以通过对单独部门的管理以及控制达到对整个系统的有效控制,这就达到了财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双重管理。所以,只有达到财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的有效合作以及结合,才能达到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建设,通过科学以及有效的组织、控制以及监督,达到对内部控制的有效建设。

(二)调整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一个事业单位没有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其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无法进行,相关的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就无法明确自己的工作。所以事业单位的相关决策者以及领导人员要不断的对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实施以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发现和有效的解决,在解决过程中,可以采用民主机制的原则进行解决。与此同时,还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监督力度,对相关的经济业务记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进行。除此之外,还要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进行立体化的管理,形成一个立体的财务管理系统,保证内部控制的多方位管理和进行。

(三)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岗位设置

相关的事业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每个岗位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进行了解。对每个工作人员以及岗位进行科学有效的分配,这种分配可以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展开,同时避免课很多不合法的现象。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相关制度以及岗位的监督,建立健全岗位机制。

五、总结

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是通过建立一些列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管理措施来实现的,而财务会计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核心,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并且健全相关的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事业单位绝大多数并不一营利为目的,因此会计处理会有所不同。事业单位会计不计量和分配利润;没有明确的所有者权益,不得出资者分配剩余资产;不进行完全成本核算,具有较强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逐渐的与世界企业会计同步。而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因为它的主要性质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它的会计准则和企业的会计准则有着很大的不同和区别。随着各行业的深化改革的深入,事业单位对其单位体制进行了改革,并将管理模式进行了改变,逐步向企业化经营模式靠拢。2012年12月19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并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原有的会计制度进行了丰富,突出了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的特点,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虽然存在较多的不同,但是还是存在一定的共性。本文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联系出发,探讨了两种制度的不同点。为事业单位逐步向企业化经营模式靠拢,对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共性事业单位会计是政府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组成了现代会计。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会计的作用不断扩大发展。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差异逐渐减小。机构和企业会计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两种系统的会计前提一样,主要表现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活动、分段和会计货币。会计原则,这两个都有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要素虽然有差异,但其内容和方法大致一致的会计要素,如:企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六项。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项等费用。二者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面,各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以及财务分析方法应用具有一致性。企业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从在信息质量要求、报表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报告方法和内容等方面来看,二者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规定,也有很大的相似性。各项核算原则、方法基本一致,报表构成也基本相同。所有者权益、利润、净资产和结余实际上是资产和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计量的结果,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企业与事业单位会计不仅在核算和报告原则上有一致的理论指导,而且在确认、计量方法上也有相同之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制度直接存在一定的必然联系,但是差别还是存在的。二、两种制度不同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单位会计制度相近,但还是存在较多的差异,这也是由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性质不同而决定的。两种制度的不同主要有:部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的内容、对投资的分类、现金的盘盈与盘亏处理、存货的盘盈与盘亏处理、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涉及税金账户名称、关于累计折旧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存货的发出处理、存货的期末计量、固定资产的盘盈的计量及账务处理、对无形资产的摊销账务处理、对资产的处置结果的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非流动资产购进业务的处理、期末结转、编制会计报表。下面进行简要的阐述:(1)部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不同的。企业会计,基于“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法律形式的交易或事件”,其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是表现的重要性原则。根据“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其表现的是谨慎性原则。而且事业单位要求的是“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其表现的是全面性,这是企业会计所没有的。(2)会计核算基础不同。在企业会计,根据“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规定,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根据“业务单元与一般使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活动使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规定在会计系统。由财政部工业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指定的财政部进行规定”企业一般使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活动使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规定由财政部确定。由于不同的会计基础,收入和支出反映的内容也是不同的。事业单位反映收入在一个财政年度收入实际收到。收入按部门分类:财政补助收入、业务收入、较高收入补贴,下属单位收入,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事业单位反映支出,它是在一个会计年度发生实际的支出根据功能类:业务支出,到下属单位补贴开支和支付更高的支出、管理和其他费用。(3)会计要素的内容不同。企业会计中,会计要素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组成。事业单位会计中,会计要素由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或者费用、净资产组成。(4)对投资的分类不同。企业会计对投资的分类是按照投资项目不同进行的。主要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事业单位会计对投资的分类是按持有投资时间不同分类。主要分为一年以内的短期投资和一年以上的长期投资。(5)现金的盘盈与盘亏处理不同。在企业会计中,现金盘盈,一般是按照报批前和批后进行处理的,分为待处理财产损溢的账户核算和不同情况分别贷记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现金的盘亏,一般按照报批前和报批后进行处理,分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和不同情况分别借记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在事业单位会计中,现金的盘盈,一般不按照报批前和报批后进行处理。而是直接贷记其他收入。现金的盘亏,一般不按照报批前和报批后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借记其他支出。(6)存货的盘盈与盘亏处理不同。存货的盘盈和盘亏往往跟现金相似,在企业会计中,存货盘盈,一般是按照报批前和批后进行处理的,分为待处理财产损溢的账户核算和不同情况分别贷记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存货的盘亏,一般按照报批前和报批后进行处理,分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和不同情况分别借记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存货的盘盈,一般不按照报批前和报批后进行处理,而是直接贷记其他收入。存货的盘亏,一般不按照报批前和报批后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借记其他支出。(7)固定资产盘亏和盘盈的处理不同。固定资产的盘亏处理往往跟现金也很相似,在企业会计中,固定资产的盘亏处理,一般是按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资产的时候。按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并且计入当期损益。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固定资产的盘亏处理,一般按照转入待处理资产,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然后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进行报批予以处理的时候,处置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固定资产盘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固定资产的盘盈,根据市场价格的相同或类似的固定资产,并据此来确定成本;无法确定市场价值的时候,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8)涉及税金账户名称不同。企业会计中与“应交税金”账户,而事业单位会计中税费计算有关的一般使用“应缴税费”账户。(9)关于累计折旧的计算及会计处理不同。企业会计累积折旧,一般选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并且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到预计净残值。会计处理是:借记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贷记累计折旧。事业单位会计累积折旧,一般选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对预计净残值不予考虑。会计处理是: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10)存货的发出处理不同。企业会计对发出存货,计入营业成本。事业单位会计将发出存货,计入营业支出或事业支出。(11)存货的期末计量不同。存货的期末计量不同,主要在企业会计中,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照成本来衡量。当成本是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根据可变净值进行计量,其中,根据成本之间的差额是高于可变现净值为存货,计量存货跌价,将此计入到当期的损益中去。但是此类情况在事业单位会计中是不存在的。(12)对无形资产的摊销账务处理不同。在企业会计中,摊销无形资产,分为两种类型:有限和无限的。根据无形资产的准则,其使用寿命有限,应系统地进行摊销金额,摊销金额的方式较多,主要有:直线法,总生产方法等。账务处理是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累计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摊销在持有期。残值的确定需要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的无形资产的生命的终结。事业单位会计中,规定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金额的方式。其账务处理是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记“无形资产”。残值并没有相应的详细的规定。(13)对资产的处置结果的处理不同。企业会计中对存货的处置:在结转成本时,一般应计入营业成本。会计处理是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事业单位会计中则在处置资产时,需要表明收入和费用。对于费用的处理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收入的处理,则作相反的会计反映,同时还应计算二者差额。(1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非流动资产购进业务的处理不同。企业会计中在固定资产等购进时,作一笔分录。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等。事业单位会计中,要作双分录,一是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等”科目;二是作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15)期末结转不同。企业会计期末结转时,收入类、费用类账户期末应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年末时还应进行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年末时通常利润分配账户有余额。事业单位会计中,则是按取得资金性质的不同。收入类、支出类账户分别转入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年末时,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还应转入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但是经营结余出现借方余额时,不得进行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同时有三个分流渠道:缴纳企业所得税、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年末该账户无余额。(16)编制会计报表不同。企业会计“四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化表。报表全面系统,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给用户,帮助他们做出决策更科学,更合理。事业单位会计“三表”,即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表费用表、财政补贴收入支出。反映了单位的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会计期间的事业成就,预算执行和其他会计信息,可以为单位加强经济管理提供信息,帮助单位领导和管理分析检查各种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财政部门预算按自己的预算进行着,正确的合适支出,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三、结语新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保留了原来的系统框架,丰富了它的内容,给出了相关的财政改革成果。突出制度的公益属性(使用财政资金),需要科学、精细的管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与事业单位会计相比,企业会计更多地受到社会的关注,其利益牵扯的体系太多。事业单位通过会计制度改革其本身的财务状况、预算执行等方面已经更加全面、真实、合理。通过对新事业单位会计系统研究,与企业会计制度比较,总结了两种体系直接的联系和区别。能够更好地理解二者会计制度的内涵,同时为部分事业单位的市场化提供一定的参考。

会计研究期刊论文范文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深入应用,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控制手段也都形成了一定的影响。以下是会计研究期刊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摘要: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过程中,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两者属于不同的服务对象及管理领域,因而存在一定差异。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固定资产;财务会计;会计处理

在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上,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无异,区别仅仅在于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差异,如会计制度与增值税法中对于固定资产内涵的规定不同。而会计制度与税法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其具有各自不同的最终目的以及遵守原则,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导致其会计处理的不同。鉴于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金融工作的顺利开展,就需要对会计制度与税法对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进行详细地了解及掌握,现进行如下分析。

一、会计处理差异原因分析

1.重视实质的会计制度及税法的法定性

随着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其中一项新的会计核算总则为实质重于形式,此项规则表明当交易的实质与法律形式之间存在差别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实质情况进行核算与反映,而不是依靠法律形式。但是在税法中,对于此类状况的会计核算则遵循的是法定性原则,因此在企业纳税额与利润总额的核算中,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异。如,在企业会计处理中,除了在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外,对于各项计提减值资产不能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但是在对待处理的财产损失进行处理时,必须在经过企业的申报以及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将其作为税前列支。我国会计工作人员在对两者之间差异进行会计处理时,主要采用的是会计制度与税收分离的方式,也就是说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当遇到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则存在差异的情况时,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主要以会计制度作为参考,在纳税处理时再根据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谨慎性的会计制度及税法据实扣除

企业会计人员在对不确定因素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应该具备一定的职业判断力以及谨慎性,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损失,也就是说既不能不高估资产收益,也不能过于低估负债或费用情况。会计处理中的谨慎性原则主要指的是,当会计人员对各种不属于资产所作的计提减值准备,并且按照会计制度中计提的资产来对准备金进行控制,从而便会减少企业收益,但是若按照谨慎性原则所提取的减值准备金,在税法制度中不得再进行税前扣除处理。主要原因在于税法中所遵循的原则是据实扣除,简单地说就是所产生任何损失与费用只能是真实发生的,若对于损失与费用在无法确认的情况进行申报扣除则可能被认为是偷税行为。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会计处理中所进行的各种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定,由于此判断不属于真实发生的事件因而在税法中不得扣除。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

简单的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主要指的是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中可知,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能够根据自身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与性质及生产经营特点,自主地预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但在税法中,除了国务院财政及税务主管部门的其他规定外,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的最低年限进行了如下规定:其中对于房屋等建筑物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20年;电子设备折旧计提最低年限为3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等生产设备而言计提最低年限为10年,而除飞机、火车、轮船外的运输工具计提最低年限为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家具、工具等,计提最低年限为5年。这些规定则表明会计制度与税法对于折旧计提年限不同。除此之外,我国行业财务制度为了能够对利润进行调整,会限制企业利用折旧年限的长短,且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强制性对折旧年限进行统一规范。从而便导致企业在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确定时不得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与客观需求作出利于企业的会计处理。近年来,企业为了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改变人类生态环境以及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并且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大部分企业加快对相关设备的更新速度,尤其是淘汰落后过时设备速度加快,因而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远远提前于行业标准。因此,这就要求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中应该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以此来激活企业的主动性与责任心,使其尽快地摆脱行业对于折旧年限的限制。在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处理中应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与发展条件,同时在环境、技术以及地域的条件下,对企业折旧年限进行公平公正的制定,旨在更加真实地反映出企业成本及折旧。

三、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

对净残值进行预计主要指的是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主要指的是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与基础值费用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之间的比例。该企业的实际残值率在1-2%之间,远远低于预计残值率。同时对于不同固定资产的类别其残值率之间也存在极大的差别,例如电子设备与电缆。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提出,对于环境要求的增加,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设备进行处理时会显著地增大其处置成本。其中低于带放射源的设备在会计处理上可能出现绝对值成负数。因此,企业在固定资产残值进行处理时应该根据实际处置不同类别进行会计估计,在处置的过程中即便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也会存在很大差别,因而就需要谨慎地把握资产所占比例、收入差别以及影响程度。除此之外,当固定资产全寿命使用周期结束时,应该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使得在会计处理中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但可以通过一定方法进行调节,使会计处理方法不仅能够满足我国税收法规与国际化接轨,也能有效地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同时,通过对财务会计处理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有利于奠定企业发展的基础,从而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对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最终真正地做到内外统一。

参考文献:

[1]刘冬梅.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3,(17):32-33.

摘要:随着近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零余额账户的推出、银行账户的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等制度的实行,一个单位同时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逐渐凸显两种会计制度双轨制的矛盾与冲突。笔者试着从两种制度双轨并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基本建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

历年来,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核算通常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各单位均单独设置基本建设财务账套,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明细会计科目的设置与核算。2014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基本建设项目纳入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但依然保留基本建设账套的独立核算,以双轨制维持现有的两种会计制度的模式。随着近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零余额账户的推出、银行账户的清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等制度的实行,一个单位同时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逐渐产生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且日益凸显两种会计制度双轨制的矛盾与冲突。

一、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双轨制下的问题

(一)关于银行账户

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下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单位指定的银行开设的单一零余额账户中,因此,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基建项目必须要与单位大帐套合并使用,进行统一的收入与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核算。目前,事业单位一般建设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账核算,按规定程序批准使用。国库零余额额度下达后根据项目进行分解,归集到各自项目的预算额度中,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财务账分开独立核算。由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账套没有独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基本户的银行账户也因根据规定进行银行账户被清理销户。单位的基建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来源于事业单位自筹,但是,基本建设账套的银行基本户已经不存在,其自筹资金只在单位大账套进行会计科目的形式核算,资金并没有真正拨付,但是在基建账中,这部分资金又作为事业单位的自筹拨款计入资金来源中,导致一定程度的“账账不符”。此外,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实行后,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结算,需要单位大账户进行挂账、还款冲销的结算,同时,也须在基本建设账套同步反映,造成财务工作的重复劳动。

(二)关于会计核算

基本建设账套与所财务账套各自独立,在基本建设账套内根据实际承担的建设项目分别单独核算,按规定将决算情况合并纳入单位账簿和相关财务报表。基本建设设置独立账套,会计核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均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根据项目特点及财务管理要求,自定义部分末级明细科目细化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为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基本建设账套核算的同时,需将财务事项在单位的大账套里同步反映。事实上,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账套的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这一会计等式核算的会计内容与行政事业单位账套内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科目并不匹配,需要手工调整合并后才能填报。另外,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经常有自筹资金,其资金的核算一般通过“结转自筹基建”这一科目进行列支,然后再转入基建账,但是这样的核算方法势必造成资金的重复性列支,具体的会计操作中,这样的会计核算方式也经常会使财务人员产生困惑,容易导致账务混淆。

(三)关于会计报表

由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等式与企业、事业单位不同,会计报表的格式也不一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报表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表、基建借款情况表、投资包干情况表。2014年起,财政部将基本建设会计报表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保留了资金平衡表,另外设置了投资项目表、资产基本情况表、项目统计分析表。单位编制财务决算报表时,也必须将基本建设账套合并纳入一并反映。由于会计等式、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的对应性不够强,即便合并账也会给会计报表的填报造成很大困惑,无法真正将基建项目的会计信息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实时反映,不利于对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完整的、科学的、合理的分析。

(四)关于财务内控

良好的财务内控制度,能够有效约束单位的主要经济行为和关键岗位人员,确保项目执行和管理行为在良性轨道上良好的运行。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第81号令)及单位内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各单位基本都实行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制、监理制管理,单位内部严格实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由于基本建设账套与单位本级财务账套的相对分离,其财务内控相应实施不同的内控制度和规程。这种情况下,单位的内控可能会出现思路不清晰、目标不集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不相容岗位的设置、关键控制点的具体目标、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务决策等环节。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内控的设计,在层次上一样涵盖单位领导班子、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甚至单位全体职工。在流程上应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而选准关键控制点是规范内控制度的核心,只有抓住关键控制点,才能有效避免内控真空。

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轨的必要性

(一)取消基本建设独立账套,合并至单位法人账套

目前,基建会计核算采用独立账套核算,会计科目也是单独设计,会计恒等式为资金占用=资金来源,相对于其他会计制度有较大的区别,对会计人员工作“兼容性”有更高要求。新修订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均要求基建并账,避免基建账“游离大账”。但频繁的并账工作,造成了重复的工作,多次并账也容易造成核算上的差错。此外,根据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支付额度统一按项目预算下达,但按照现行银行账户管理要求,涉及自筹资金的基建项目,其自筹资金是在单位基本结算账户,无法拨付转到基本建设银行账户(原基建银行账户已撤销),容易造成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核算交叉混淆,不易统一管理。因此,建议撤销基建项目独立账套核算制度,统一合并至单位账套内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既满足了基建项目独立核算的要求,又实现了法人账套对单位财务收支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整体反映,还减少了合并基建账带来的财务重复工作,提高了管理效率与质量。

(二)对相关会计报表进行优化合并

目前,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年末需要填报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报表为《部门决算表》、《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两套报表相互交叉,数据重复统计部分较多,差异在于统计口径。《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由以前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算报表》修订调整而来,总共4张表,分别为资金平衡表(01表)、投资项目表(02表)、资产基本情况表(03表)、项目统计分析表(04表),其中资金平衡表与以前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算报表口径一致,但投资项目表与资产基本情况表为近年来调整报表统计口径后新增填报的。笔者认为,该套报表与《部门决算表》统计内容基本重叠,尤其投资项目表,将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所财务账形成的固定资产混在一起,无实质意义。另外,资产基本情况表与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统计内容基本一致,但统计口径不同,只需细化部门决算的资产情况表即可。因此,建议将《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合并到部门决算表中,并将《固定资产投资报表》除资产情况表外的单表各自单独反映。

主要参考文献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令,

[2]《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部,

[3]做好建设单位基建财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李国荣、陈加丽、曹国强,中国农业会计,.

伊利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研究论文

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个人实训心得本学期我们会计班开设了《会计制度设计》这门课,这是一门温故而知新的课程.在学习完《会计制度设计》这门课程后。我认为,开设这门课程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因为,会计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以往所学会计课程基础上的综合。在《会计制度设计》这本书中,分别从会计信息及生成流程企业中涉及的各项经济业务以及电算化会计三个方面对企业的会计制度设计进行的讲解。在学习中我对会计凭证的设计以及货币资金业务的制度设计很感兴趣。会计制度设计也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会计的管理职能是通过执行会计原则,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把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有机结合来实现的。在我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属于行政法规,对会计核算只是宏观的和指导性的规范,而每个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内部管理控制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制度》中选择并设计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会计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以下,我通过几个方面具体说一下学习这门课程的心得体会。一、教材的特点1、整体设计合理我认为这本教材整体设计合理,前后顺序得当,先后是基础会计制度设计;然后是具体会计制度设计;最后是电算化会计制度设计,从理论到实际,从总体到具体,从浅显到深入,与实际工作的流程也相近,所以,学起来说的非常顺畅和连贯。2、理论知识丰富这本教材理论知识丰富,讲解透彻,每一章都从本章节所涉及业务的内容及特点开始,然后是设计目标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最后是具体核算的设计,这样就让我学会了一套方法,在以后设计到具体情况时可以灵活运用。3、联系实际紧密这门课程在理论知识丰富的基础上,也与实际联系非常紧密。每一章节都介绍了具体内容和方法,并有许多实际工作中能用到的单据、表格非常实用,使我在学习后,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应用。在实训过程中,通过具体业务的过程,能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应正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我们只有把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事务操作中去,才能真正掌握好这门课程知识。让我对平时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在理论和实训教学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已学基本理论及应用知识并加以综合提高,学会将知识应用于实际的方法;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更加有利的利于以后我们的会计工作的进行。在学校我们就有如此好的平台来练习,这对于将来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础。提高我们会计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感觉我会有不少收获。这几周,通过对会计制度设计的案例的学习和分析,我们更好地掌握了会计制度设计的各种分类标准和各种类型的内容,各种设计常用方法的种类、优缺点、适应范围;学会更好的运用各种方法的运用,在实训中我们遇到一些问题,但是通过这些问题的解决,巩固了以前;所学知识。在实训中让我感觉最深刻的是会计制度设计工作和会计工作都是一样需要我们的细心,在实训过程中,我们深深感觉到自身所学知识的有限。这是我们必须在以后的学习中加以改进的地方,同时也要督促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

给你题目,你自己参考下 我国环境会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规范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研究 从梅安森“会计保壳大法”看上市公司策略与制度应对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审计事项决策分析过程案例研究 地理因素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基于IPO审核视角 上市公司格力电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性分析 中兴通讯的内部控制研究 企业商业模式对盈利能力影响研究——以海澜之家为例 碳减排业绩评价研究——以宝钢股份为例 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策略分析与选择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问题探讨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基于××公司的年报 贝因美陨落路径分析 ST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与经营风险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以立霸股份为例 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同仁堂营运能力分析 上市公司高管特征和企业绩效 大数据时代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 人工智能下会计人员的职能转变研究 企业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企业投资决策研究——以三一重工为例 “江中药业”发展能力分析——基于财报数据的分析 文化自信背景下我国会计话语权建设研究 南京中商资产负债表分析 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 雾霾经济视角下企业碳信息披露研究 会计政策选择问题研究 企业文化与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案例研究 南京银行成本收入比分析 南京银行中间业务分析 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必要性及方法 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分析 PPP项目财务评估指标设计及应用:以***为例 京东商业模式与盈利能力案例分析 南京银行盈余管理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制造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与盈余管理 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研究——基于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的对比分析 上市公司营运能力分析——基于海航与南航的对比分析 作业成本法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应用探究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识别及防范研究—以欣泰电器为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 南京银行不良贷款情况分析 女性高管对公司薪酬分配公平性的影响研究 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分析——以万达电影为例 PPP项目会计核算的国际比较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行为研究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 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研究——以宝钢股份为例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基于海尔和美的电器的对比 南京银行资产负债表分析 碳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高股价公司具有投资价值吗?——基于贵州茅台的案例分析 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的探讨 ——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供给侧改革与公司财务创新研究——以雅戈尔集团为例 证监会行政处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以美的集团为例 企业家背景特征、产权性质与环境信息披露——来自中国重污染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运用现状及完善对策研究 论财务共享服务(FSS)对传统会计工作的影响 试论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应用 利润波动与CSR信息披露的相关性研究 公共信息服务的PPP模式选择研究 论优先股的财务杠杆作用 财务共享价值创造路径分析——以万科为例 会计文化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我国医药业上市公司R&D支出和政府补贴的实证研究 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分析——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为例 PPP项目信息公开的国际比较研究 关键审计事项信息披露与审计费用关系研究 人工智能对会计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机制研究 互联网时代的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关键审计事项的市场反应研究 营改增改革对建筑企业的影响研究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基于投资者角度 格力电器现金股利分配影响因素问题研究 “招商银行”利润质量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研究——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上市公司新宝股份的盈利能力可持续性分析 基于数字政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 现代服务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以XX公司为例 管理会计中平衡计分卡的应用 贵州茅台股份公司投资价值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研究 P2P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识别及对策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浅析碳会计 南京银行流动性分析 对科大讯飞的战略分析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允价值运用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现行研发费用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修订及影响分析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海航控股”盈利质量分析 我国环境审计现状分析与对策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与企业环境声誉 一带一路战略下的管理会计发展研究 跨组织的管理会计应用研究 企业劳动力成本上涨的传染效应研究 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案例研究 价值投资中商业模式研究——以长江电力为例 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的局限性和改进措施 财务共享下业务流程再造研究 我国房地产企业盈利质量分析——基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益性企业的管理会计研究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现状与发展 环保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研究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运用现状及完善对策研究 化工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格力电器的现金管理问题研究 我国上市商业银行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研究 低碳会计探讨 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上市公司财务比率分析——以格力电器为例 自愿信息披露与股票回购的相关性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市场化进程和股票流动性 创业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以XX公司为例 金融类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以XX银行为例 一带一路背景下会计协调问题研究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问题研究 管理会计工具及应用案例研究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公允价值运用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及对策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的相关问题研究 审计质量对上市公司债务结构影响的案例分析——来自江苏省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以东风汽车为例 中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比研究—以汽车行业为例 山东地矿并购业绩承诺为什么兑现难? 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以万科A为例 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案例研究 云南白药公司股利政策与负债能力及结构的关联度分析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案例研究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以东阿阿胶为例 试论“大数据”的应用 财务共享模式下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研究 事业单位改革难点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 企业社会责任与综合收益的关系问题研究 财经类高校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我国现代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分析——以国美电器为例 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收入会计准则修订及影响分析 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及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风险识别与分析——以江苏阳光为例 我国互联网企业的生命周期与股权结构——以京东公司为例 中房股份的财务保守行为研究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研究 其他综合收益的内涵、列示与披露-基于上市公司的多案例研究 上市公司会计治理研究 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历程探究 食品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基于双汇集团的案例分析 基于会计政策选择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以×企业为例 造纸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以山东华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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