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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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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研究论文

前些天,我在《讲述》栏目上看到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孩子。这个孩子,当时才刚满18岁,就被查出患有白血病晚期,经过化验,没有找到匹配的骨髓。于是,只能靠输液来维持生命,尽管有许多好心人来帮助他,但始终没有得到治愈。不久后,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这个普普通通的孩子没有什么悲哀,只是跟家人和医生说“我要捐献器官,把能用的器官尽可能捐给需要救治的人!”这个举动让他的家人惊呆了“孩子,你不想完整的去世吗?”但他说:“我虽然想,但我知道有很多人需要帮助,我的遗愿也就是这样。请实现我这个小小的遗愿吧!”于是,他的家人只好听他的,打算捐献眼角膜。手术开始了,医生摘下了他的一对眼角膜,他给失明的人带来了光明,但自己却永远看不见了……看到这里,我感动得流泪了,他在死亡边缘,居然还这么有爱心,帮助他人。作文不久后,因病情严重,他离开了人世。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受到他的无私,善良,有爱心,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能在生命的尽头,去为需要帮助的人捐献器官。等我老了后,也要像他一样,无私捐献出自己的器官。我建议大家去世后,也可以捐献出自己的器官,为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做贡献。作文教师评价: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你描绘的十分冷静,直接,没有过多的渲染,强调,但也能震撼人心,也许这个事本来就很感人,更因为这件事震撼了你,感染了你,影响了你,而你也试图在影响别人。层次很清楚。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我国捐献眼角膜的数量是很少的(名人几乎没有),但是需求量大,所以这次姚贝娜作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逝世后捐献眼角膜才会这么轰动,其影响力也是空前的。记得姚贝娜逝世之后,很多媒体对其捐献眼角膜一事做过很多报道,CCTV-1的《焦点访谈》也专门报道了此事,这是对其善心的极大肯定,更多的是想利用这件事感召更多人多做好事,让更多人加入捐献眼角膜的行列。1) 以下资料来自腾讯(以供参考):在中国,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供需比例只有1:150……2) 以下资料来自新浪:据统计,我国目前有超过200万角膜盲患者,但每年仅有不到5000人能接受移植手术。而我国目前每年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相关手术仅有1万余例。3) 以下新闻来自人民网:经过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的全面数据监测来看,在姚贝娜角膜捐献之前的半月时间内,每日媒体对“角膜捐献”基本维持在50篇以下,每日平均报道量不足30篇;从16日媒体集中报道姚贝娜角膜捐献义举以来,媒体对“角膜捐献”的关注报道量明显增加,每日平均报道量是上半月的十倍,达到了290篇。剔除“姚贝娜角膜捐献报道风波”外,媒体重点对多位角膜捐献者进行跟进报道,助推了话题的舆论热度。另外,媒体也对角膜捐献量不足、公众的传统观念及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等因素进行了全方位报道。整体来看,姚贝娜的角膜捐献举动,推动了舆论对器官捐献、角膜捐献的集中关注,印证了之前深圳晚报的观点。

还要的可以找我,下面提供一些论文的结构。优秀论文的要素正确的选题、合适的切入点、简洁明了、说清自己的贡献、可靠的/可重现的结果、可重复的过程、好的文章结构和逻辑流程、精选的参考文献。误区Idea越多越好、一味追求革命性的、突破性的成果、数学、理论和公式越复杂越好、显示自己的聪明、追求最好,史无前例显示权威性、引文中大量引用自己的论文。优秀论文结构范例一、Abstract – 对自己工作及其贡献的总结1、阐述问题。2、说明自己的解决方案和结果。二、Introduction – 背景,以及文章的大纲1、题X是重要的。2、前人的工作A、B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3、A、B有一些缺陷。4、我们提出了方法D。5、D的基本特征,和A、B进行比较。6、实验证明D比A、B优越。7、文章的基本结构,大纲。三、Previous Work – 说明自己与前人的不同1、将历史上前人的工作分成类别。2、对每项重要的历史工作进行简短的回顾(一到几句),注意要回顾正确,抓住要点,避免歧义。3、和自己提出的工作进行比较。4、不要忽略前人的重要工作,要公正评价前人的工作,不要过于苛刻。5、强调自己的工作和前人工作的不同,最好举出各自适用例子。四、Our Work – 描述自己的工作,可以分成多个部分1、从读者的角度,阐明定义和表示法。2、提供算法的伪码,图解和相应解释。3、用设问的方式回答读者可能提出的潜在问题。4、复杂的冗长的证明和细节可以放在附录中,这里关键是把问题阐述清楚。5、特例和例外应该在脚注中给予说明。五、Experiments – 验证提出的方法和思路1、合理地设计实验(简洁的实验和详尽的实验步骤)。2、必要的比较,突出科学性。3、讨论,说明结果的意义。4、给出结论。六、Conclusion – 总结和前景展望,结文1、快速简短的总结。2、未来工作的展望。3、结束全文。七、References – 对相关重要背景文献的全面应用1、选择引文(众所周知的结论不必引用,其他人的工作要引用)。2、与前文保持一致。八、Others – 致谢、附录、脚注技巧有了,范例也有了,那还在等什么,赶快行动起来吧。如果你在写作过程中还有其它的问题,随时联系

中外公众人物分类研究论文

从他的书目就可以知道可以从什么地方写了吧要是需要帮忙写,就咨询下 QQ 924347849第二章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30)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扩展……………………………(30)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30) (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演进过程………………………………(35)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实施……………………………(46) (一)中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46)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过程………………………………(51) (三)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与成效……………………………(56) 第三章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原则…………………………(62) 一、中西公务员制度共有的指导原则…………………………(62) (一)公开原则……………………………………………………(63) (二)公平原则……………………………………………………(66) (三)公正原则……………………………………………………(70) (四)法治原则……………………………………………………(72) 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特有的指导原则…………………………(74) (一)政治中立原则…………… ……………………………… (74) (二)两官分途原则………………………………………………(78) (三)分权制衡原则………………………………………………(81) 三、中国公务员制度特有的指导原则……………………… (84) (一)四项基本原则………………………………………………(84) (二)党管干部原则………………………………………………(85) (三)民主参与原则………………………………………………(87) (四)德才兼备原则………………………………………………(88) 第四章公务员制度的制约因素…………………………(91) 一、政治行政生态环境的制约…………………………………(91) (一)政治与行政体制的制约……………………………………(92) (二)组织结构与行政运作的制约………………………………(96) 二、经济生态环境的制约………………………………………(100) (一)公务员规模受经济发展的制约…………………………(101) (二)公务员行为受经济条件的影响…………………………(103) (三)公务员待遇受经济条件的制约…………………………(105) 三、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的制约…………………………………(109) (一)社会发展环境的影响……………………………………(110) (二)文化生态环境的影响……………………………………(116) 第五章公务员的人事分类制度…………………………(121) 一、人事分类的类型划分………………………………………(121) (一)政事分类…………………………………………………(122) (二)品位分类…………………………………………………(126) (三)职位分类…………………………………………………(128) 二、西方公务员的人事分类制度………………………………(134) (一)英国………………………………………………………(134) (二)美国………………………………………………………(137) (三)法国………………………………………………………(139) (四)加拿大……………………………………………………(141) (五)日本………………………………………………………(143) 三、中国公务员的人事分类制度…………………………… (145) (一)分类的原则………………………………………………(145) (二)分类的特色………………………………………………(147) (三)分类的方法和内容………………………………………(151) 第六章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156) 一、公务员权利与义务概述……………………………………(156) (一)权利与义务的内涵………………………………………(156) (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61) (三)规范权利与义务的意义…………………………………(165) 二、西方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167) (一)西方公务员的权利………………………………………(169) (二)西方公务员的义务……… …………………………… (173) 三、中国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175) (一)主要特色…………………………………………………(176) (二)中国公务员的权利………………………………………(177) (三)中国公务员的义务………………………………………(180) 第七章公务员的职务管理…………………………… (184) 一、公务员录用制度……………………………………………(184) (一)西方公务员的录用制度…………………………………(184) (二)中国公务员的录用制度…………………………………(194) 二、公务员考核制度………………………………………… (196) (一)西方公务员的考核制度…………………………………(196) (二)中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202) 三、公务员任免制度……………………………………………(204) (一)西方公务员的任免制度…………………………………(204) (二)中国公务员的任免制度…………………………………(210) 四、公务员培训制度………………………………………… (212) (一)西方公务员的培训制度…………………………………(212) (二)中国公务员的培训制度…………………………………(219) 五、公务员纪律与奖惩制度……………………………………(221) (一)西方公务员的纪律与奖惩制度…………………………(221) (二)中国公务员的纪律与奖惩制度…………………………(228) 第八章公务员的权益保障…………………………… (231) 一、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231) (一)西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233) (二)中国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243) 二、公务员退休保障制度…………………………… (246) (一)西方公务员的退休保障制度……………………………(247) (二)中国公务员的退休保障制度……………………………(254) 三、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256) (一)申诉与控告的意义………………………………………(256) (二)西方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260) (三)中国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264) 第九章公务员的管理体制…………………………… (267) 一、公务员的管理体制概述…………………………………(267) (一)公务员管理体制的类型划分……………………………(267)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271) 二、西方公务员的管理体制………………………………… (274) (一)西方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构成……………………………(274) (二)西方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276) 三、中国公务员的管理体制……………………………………(288) (一)中国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构成……………………………(289) (二)中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291) 第十章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势…………………………(297)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向………………………………(297) (一)指导原则趋向灵活………………………………………(298) (二)分类制度趋向融合………………………………………(304) (三)运作机制趋向适用………………………………………(308) (四)管理体制趋向混合………………………………………(317) (五)法律体系趋向完备………………………………………(320) 二、完善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构想………………………………(321) (一)完善分类制度的构想……………………………………(321) (二)完善竞争激励制度的构想………………………………(326) (三)完善新陈代谢制度的构想………………………………(336) (四)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的构想………………………………(344) (五)完善工资保障制度的构想………………………………(356) (六)完善监督制度的构想……………………………………(367) (七)改善行政生态的构想……………………………………(375)

国家公务员制度(又称文官制度)源起英国,是在苹除封建君主的思赐官职制和旱期资木主义的政党分肥制的弊病后建立起来的以公7 f=考试、择优录取为特点和以功绩制为核心的公务员制度。这一制度产生后酉方国家纷纷效仿井普遍推行。中国1993年10月1口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至今已基木完成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下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实效。研究比较不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容和形式,探寻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木特点、运作方式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公务员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点(一)公开录考,择优录用英国招收公务员一律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初级文官由各部按规定自行招考。中级文官的考试则由文官委员会的录选局负责,分五个步骤进行:C1)统测。应试者按要求选题写出论文。C2)能力考核。应试者就考核小组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就解决某一问题的三、四个方案作出最佳选择,少I`陈述理由,考核小组对应试者的能力、品质和性格作出估计。C3>答辩。在书而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答辩,以便考核小组进一步了解应试者对问题理解的深度和下作能力。C4>智力测试。应考者必须解决一此不热悉的问题。(5)通过上述四部分考试的优秀者进行而试,通常由文官委员会主仃或其他代表主持。最后,该局对应试者进行全而综合评定,确定录选者。中国于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仃主仃科员以卜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取公7 f=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t,J、准择优录用。录用程序:C1)发布公告。政府人事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公7 f=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C2)报告和资格审查,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组织办理报告审核,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C3)考试,录用考试的方法是笔试、而试和特试。C4;录用考核,考试后,对合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而考核。(5)录用,用人部「J根抓拟仃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应试者的考试、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的一。(一)严格考核,按绩升降中外公务员制度都十分汁重考核公务员的下作实绩和才能。英、美等国都普遍重视下作成绩和实践能力,把下作成绩的大小、好坏作为公务员升降的主要依抓,被称之为功绩制。英国公务员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的内容很广泛,包括下作知识和行为,品格性情,下作责仃心与热情,判断力、创造力、可靠性等。考核委员会根抓各人平时成绩记录及材料加以评定,旱报大臣核定执行。考核结论对每个人的调薪提级有很大影响,因而是促使公务员努力下作、遵纪守法的一大杠杆。考核结果分为五等:特别优异者为A}甚为良好者为B,满意者为C,普通者为D,不良者为E。中国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而考核,重点考核下作实绩。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答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三)纪律严明,处分法定国外公务员的纪律规定:C1>禁i1:参与政治话动。英国要求公务员在政治上必须保持中立,未经批准不能参加政治话动;美国规定业务类公务员不得参力}!政治话动。C2>禁i1_贪污受贿。酉方国家规定公务员必须拒绝仃何因公接触的公众或组织成员的礼物和报酬,不得利用下作便利贪污或侵吞公共财产。C3>禁i1_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酉方各国禁i1_公务员利用职权、政治手腕、金钱或其他行为为个人谋取私利。C4>禁i1:其他不道德行为。CS>限制公务员兼职及亲属从事有关下作。国外给r公务员的纪律处分:美国有撤职、停职、停薪、免职、重新分配和7 f=除;法国有警告、训诫、从普升名的一中划去、减薪、降职、调动下作、降级、强制退休、撤职和临时解职处分。中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卜列行为:(1)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话动,组织或者参加罢下:(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C3)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C4)压制批评,打击报复;(5)弄虑作假,欺领导和群众;C6)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C7)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则;C8>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C9>泄露国家秘密和下作秘密;C10)在外事话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C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四)汁重培训,提高索质新加坡的公务员可以到公务员进修学院,国内各部门和国外各种学校进行培训。公务员进修培训,肖先,要提出训练计划,少I`说明训练的时间,需训人数、需训理由、训练的层次,参加训练人员的职等、教育资格和经验、训练后的仃用,BU往的国家、学校、预定出发的口期等。其次,要求受训人员,要以全部时间从事训练课程的研究;参加在训练期间所举行的各种考试;对出勤、行为和进步情形要能使公务委员会满意;符合保证中所列规定等。再次,提出报告,受训人员应于学完后一个月内向常务秘书和公务委员会提出受训报告,在报告中要切实评鉴所接受的训练和从训练中所得的益处,参加训练者必须对改进公务效率提出建议。中国政府也非常重视公务员培训。《条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根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公务员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公务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普升领导职务的仃职培训;根抓专项下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职务普升的依抓之一。二、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区别(一)公务员的分类不同酉方国家的公务员通常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两大类。政务类公务员通常是指通过选举或仃命产生,与相应政党进退的政府组成人员以及其他政治性较强的职位的行政人员;业务类公务员通常是通过竞争考试仃职,政治上保持中立,无重大过错,即在政府中长期仃职,少I`受一般公务员法规调整的公职人员。中国不实行政党轮流执政的多党制度,所以国家公务员没有政务类和业务类的划分。中国国家公务员分为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根抓组织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通过决定产生,其仃期与相应政府每届的仃期相同。政府换届后,上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可在卜一届政府中留仃,也可仃一般公务员。一般公务员通过考仃、调仃、委托等方式产生,其仃职不受政府换届的影响,一般公务员通过法定程序也可转子t.政府组成人员。(一)政治要求不同酉方国家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党派斗争话动,不得参与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这种政治中立的规定,就是要求业务类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话动中,对政党政治采取公正超然的态度,藉以达到忠实地执行政府的政策、为政府服务的日的。同时,也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国要求国家公务员坚持党的基木路线,不搞酉方国家的政治中立。中国的国家公务员不仪可以参加政党话动,而且应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话。在公务话动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用人标准不同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用人的标准不尽相同,主要的区别是通才与专才。通才标准以英国为代表,是指在人才选拔中,强调教育程度,偏重对基础理论和意识的测验。通才型公务员数量最多,负责决策和答理下作,适合行政答管理的传统任务。专才标准以美国为代表,强调专门技能和专业技艺,在考试中,侧重专业性。无论是通才标准还是专才标准都有明H4V的局限性,特别是现代科学发展口新月异,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口益相互渗透,现代行政答理科学已从一门单纯的学科变为一门综合的学科。与之相适应,政府下作也口益走向专业化和综合化的道路,英美两国也汁意到两种t,J、准的相互补充。中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少手把德放在肖位。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坚持用德、才两条标准选拔仃用公务员,少手且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肖位,既强调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又汁重下作能力和下作实绩,即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四)服务宗旨不同酉方国家以私有制为基础,政府代表大则团的利益,公务员实际上是政府的雇员,因而公务员形成一个封闭性的独立利益集团,可以组织下会为自身利益包括下资等问题与政府谈判,进行讨价还价。公务员的利益同国家的利益产生了明H4V的矛盾,由此造成公务员一方而代表政府执行公务,维护国家的利益;另一方而又为了公务员自己的集团利益而对政府施加影响。中国政府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不代表某一个集团或阶层的利益,少手且也没有特殊的利益。中国的公务员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同时,中国的公务员系统也不是封闭的系统,他同其它系统的下作人员,可以通过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相互交流,不会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团。(五)下资福利待遇不同公务员的下资福利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内在动力和基木保障。酉方各国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鼓励他们更好地下作,也便于吸引精英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普遍实行较优厚的下资福利待遇政策。公务员下资基木能够做到与企业同类人员持平,总水平高于企业。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社会则富的口益增多,公务员的下资福利还会得到较大的提高和改善。而)’大发展中国家则力有限,多为专制统治,公务员队伍庞大,公务员的下资不仅与同类人员相比低于企业,而且总水平也低于企业。中国长期实行低下资高福利的分配政策。近几年经过调资,公务员的收入大幅提高,但中国公务员收入总体水平仍然低于社会中等收入者。如,2000年度国家机关职下年均下资10024元,大大低于股份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职下的平均下资(制造业10192元,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5486元,地质勘察业、水利答理业13064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16173元,金融、保险业21538元,房地产业15485元,社会服务业14544元,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7883元,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20299元)到2000年,我国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人均下资在巧个大行业之中的排名为第8位;即使是在两次加薪之后的2001年,估计这一排名也只能提高到第5或第6位,离新加坡和香港所谓的高薪}d、准还有很大差距。

最简单的定义:工作属性是面向一定规模数量的大众,并在大众感官范围内公开工作时使用的名字、行为、俏像等信息的,均属公众人物。包括政要、艺人、参加公开赛的运动员、商业名人、需要公开俏像及声音的主持人及部分出境记者等。但由于同属公众人物但对职业的注重特性不一样,因此当中也有一些区别。如政要在职期间的公众人物特性比较明显,形象、言行举止、社会舆论声音等都会对其工作上的相关影响比较大,退位或退休后公众人物的属性比较弱,严格来说领导岗位的工作才是其第一身份特征,公众人物属性属于附属性特质。而艺人及媒体主持人则是主要靠公众人物形象和名气、口碑、喜爱度等来工作的,因此他们的俏像权及公众能获知的言行举止信息传播则显得非常重要,可以说他们的职业就是公众人物,不是属不属于公众人物的问题。不管他们多久出一个作品又或者多久才唱首歌、发个照片,也不管他们在哪个地区继续事业,只要他们还要做这样的工作,就必须靠公众人物特性及形象去实现。严格来说除非他们刻意避开,否则都会一直或强或弱地影响大众。常见此类公众人物一旦公众形象及言行被毁,几乎等于事业全部被推翻,所以俏像权与信息传播方面,有否名誉侵权对他们来说尤为重要。而运动员特别是高认知度的运动员,属于公众人物是肯定的,但公众形象并非他们的最大价值工作工具,而是因为比赛而被认知并起到对公众有示范作用的人物特性,但不靠公众形象吃饭,除非某些已经商业化有代言的体育明星。例如某些球星私下生活及行为被公开有不良成分,但只要他们还能获得冠军及成绩,几乎可以忽略大部分的公众形象及言行举止的约束或推动。所以,公众人物分为靠不靠公众形象及名誉作为主要职业工具两类。但不管哪类,只要是公众人物都一定会受到公众形象约束或推动,出问题后,追究和在意的程度也肯定不一样。

所谓“公众人物”就是名人。。。。一个人出了名很多老百姓认识他了,所以叫公众人物。 哪一天你出了名也可以叫公众人物。

人物公众号文章

采访的推文怎么写

采访的推文怎么写,采访型推文是一种易学难精的类型。问题设计需要很高的技巧,才能准确传达出采访对象要呈现的信息,引起读者的兴趣。下面看看采访的推文怎么写。

一、提纲的罗列

提纲的内容,包括在宏观上要达到目的、要传达的信息、想要达到的效果,以及这些是否与软文营销的目标相一致;微观上的软文结构、采访的话题和语言形式。

软文营销的目标永远只有一个,即曝光品牌和提升销量。提纲的罗列必须围绕这一目的进行,否则就不是采访型软文。在此基础之上,要达到的目的通常包括塑造形象、推广和文化理念的沉淀;而要传达的信息则有企业(个人)的理念、产品(个人作品)的基本介绍和对于读者的用处。

二、背景的交代

采访的目的,在于将采访对象的形象,生动完整地呈现出来,方便更好理解和更容易接受。因此,就需要对采访的背景言简意赅地陈述出来。

那如何才能言简意赅地交代清楚背景?根据采访对象的不同,具体上有所差异。如果采访对象为个人,就需要介绍清楚他最具代表性的身份和事迹(或者荣誉),然后交代为何进行这个采访;如果对象为企业,则需要介绍一下所在行业的背景和企业的发展历程,同时需要交代清楚采访的缘由。

通常来说,这部分的字数在150-300字之间为宜。

三、话题的设计

这是软文营销采访型软文最为重要的一点,话题设计的水平高低,直接决定整体水平的高低。

话题的设计,通常可以从4个方面进行考虑:

1、联想式。通过抓取采访对象代表性或者显著性的特点,展开联想。

2、表现式。表现采访对象具有的才能和爱好,引发对象的感情共鸣。

3、回忆式。从采访对象某一时期的经历入手,拓展采访的空间和时间。

4、单刀直入式。抓住读者存疑并求释疑的心理,向采访对象直接提问。

一、引导型问题

这种类型多为叙述性的问题,通常出现在开头,为的是引导出采访的核心,和告诉读者接下来的内容是什么。有的时候,为了控制节奏,也可以适当在内容中穿插几个。

问题模板可以有以下几种:

人们常说,()变了,()落伍了。那么您为什么还要()?

您的名字是(),这个名字有什么涵意?

您目前对自己有什么看法或感觉?

面对()的变化和发展,作为一名(),您对于()有什么样的感触或者看法?

很高兴能够对您进行()采访,我们想通过您了解到(),您能发表一些关于()的看法吗?

二、回忆型问题

这种类型是为了更好地调动起读者的兴趣,也为了提升内容的深度和可读性。出现的频率不宜太多,通常在1-2个之间;而且出现的位置最好在中间,这样可以再次调动起阅读的兴趣。模板如下:

在()时您对于()有着什么样的人样,为此都做过些什么?

您记得()发生过什么大事/印象深刻的事?这些事与您从事/投身/致力于()有什么关联?

人生不会永远一帆风顺,在()的路上,是否有过非常沮丧/黑暗的时期?这种时期对您产生了什么影响?

在困难/迷茫/不知所措的时候,总会有人伸出援手、给予帮助,在您的经历当中,给予您帮助的人是怎样的?

您在()曾经说过,()时候最(喜欢/感兴趣/醉心等)的是(),这对您现在从事()有没有什么影响?

三、关键型问题

这种类型的问题,承载这传达核心信息的使命,能不能达到软文营销的目的最为关键所在。因此应占据最大篇幅的内容,对于问题的设计也应尽可能言简意赅。根据采访对象不同,模板上也有所差异。

采访对象为个人:

我们知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各种困难)等,在这其间,一定遇到不少()。是什么信念支撑你无谓地面对这一切?

()的.时间真是一晃而过,想必()生活一定给您留下了()的回忆,能不能用一段简短的话来概括下自己的()生活?

这项(工作/职业/行业等)需要的()同别的(工作/职业/行业等)有什么不同吗?

您是如何看待()的?在您个人看来首先要具有什么样的能力才能成为()?

就您的()而言,您最喜欢什么?最不喜欢什么?对()有怎样的影响?

采访对象为企业:

现在(市场/行业等)上,相同类型的(产品/服务/技术等)已经有很多了,而且有的做得很不错,您们是凭借()从中突围的?

现如今是()时代,但是()同时也具备很大风险,您倾向于()?

(产品同质化/假冒伪劣等)情况越来越突出,对此,您们有什么()措施?

推出这项(产品/服务/技术)的初衷是什么?想给(消费者/市场等)带来什么()?

在()的过程中,您们遇到了()?又是如何解决的?

四、结束型问题

提出这种类型的问题,就意味着采访到此就要结束了。这时就可以采用这样的模板: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对于(),您今后的打算是怎样的/有什么新的目标?

很感谢您能接受这次的采访,对()说一下您的()吧!

如果让您给那些()的人一些建议,您会提什么?

您认为您的()将来(趋势/发展方向等)如何?

做好一篇人物专访类公众号文章,丰富、准确、深度、独家的信息和主题鲜明、逻辑清晰、重点突出的提纲是必备的要素。如何做好采访,获得充足的素材;如何根据提纲整理素材,搭好灵活、协调的骨架;如何写出有风格有传播力的文字,完成一次有效的内容传播,是本文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哪些人物信息适合公众号传播

1、被采访者的重要经历与成就。对于被访者来说,无论在任何时候,对自身的重要经历和成就往往是记忆犹新的,而且在交流的过程中也乐于讲述这些内容,因此这些信息是易于获取而且较为准确的。对于采访者来说,就这些内容设计问题会更加便于交流,同时也会使被访者处于一种积极表达自己的状态,利于在后面提出其他问题。

当双方都处在一种愉悦的气氛中,获得的信息也就相对更多更真实,可以使得文章的内容更加丰富。而对于读者来说,一个人的重大经历、转变与成就往往更容易吸引眼球,带动情绪上的共鸣,也就更愿意花时间去了解这篇文章。

2.被采访者的爱好与故事。在人物专访中,采访者不能做出带有引导性的报道,否则就失去了专访的意义。因此,要在客观准确的基础上丰富被访者的精神形象与内心世界,需要一些其他信息来补充。通过对被访者兴趣爱好与生活中故事的描绘,可以从多个角度生动形象地展示出被访者的形象、精神状态和内心世界,让读者可以在客观准确的事实基础上对人物形象有自己的观点和想象,而且让文章不空泛,拉近了读者与被访者的距离。

二、如何整理采访信息

1.将素材转化成文字。在采访中,采访者会用到许多设备,通过多种渠道来记录采访的内容。通常会用录音、摄影、文字笔记等方式来记录。在后期的素材整理中,采访者需要把这些与采访内容相关的素材认真仔细地转换成文字记录下来,因为是人物专访类的采访,所以内容不可轻易删减以免丢失重要信息。要把关键内容记下,方便后期写文章的时候查找。

2.对采访素材进行回忆与补充。在采访过程中,由于采访对象、环境背景、时间地点等原因采访者往往来不及将全部内容记录下来。这就需要采访者通过临时观察与随机应变来补充。比如在采访中,采访对象偶然说到一些与采访主题不相符的内容,例如“女儿六岁了”之类的“边角料”,可能没来得及用采访设备记下来,但是采访者可以记在心中,在整理的时候根据需要采用,以丰富素材内容。

3.仔细审核,查缺补漏。对于人物专访类的素材,整理时要做到逐字逐句地核对检查,将内含信息进行审查和确定,认真仔细,不可一目十行。当遇到不确定或错误的信息时,要标明并且及时更正。

将采访素材整理后,采访者会发现一些含义不清的地方或关键信息缺失的情况,这时需要再次进行采访来完善素材内容。遇到某方面的信息和内容不足、零散时,可以应用一些二手资料来补充说明。整理者可以通过报纸、书籍、网络等途径来搜索更多更具价值的信息加入到素材中,以便后期梳理编辑。

三、如何完成文章

1.运筹帷幄,提纲细化。在将素材写成文章的过程中,采访者首先要做到将素材内容、逻辑脉络、先后顺序、重点细节以及文章主题与背景熟记于心,做到胸有成竹,运筹帷幄。在写文章之前,首先要根据素材列出写作大纲和标题分类,在大纲中理清写作顺序与脉络,将文章分成不同的部分和主题,然后将具体内容注入其中。这其实就是一个将写作大纲细化填充的过程。

2.依据提纲精心筛选调配素材。确定提纲后,需要对素材内容进行分析和取舍。在这个过程中,要做的是明确主题与重点并据此留下有价值的素材内容。对采访对象说的话要以客观的视角去梳理,寻找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梳理过程中,对于相同的观点进行归并,对于不同的观点进行分类。

3.抓重点,分轻重。首先,写文章的时候要适当地控制字数和段落比例。对人物的介绍要清晰,而与人物相关的话题如经历、成就、言语等要抓重点写,用简明扼要的语句和简单易懂的词语叙述,让读者一目了然,不感到枯燥无味。

其次,段落安排要合理。对于每个段落内容、字数的把控要精准,用逻辑严明、客观简洁的话语把文章写出层次来。字数过多或者节奏过紧会使读者产生疲倦感以至于不想继续看;太过华丽的词藻和高深词汇会影响读者的理解,导致读者与内容产生隔阂,所以要用简洁易懂的词汇和语句来叙述。轻重结合,把握重点,穿插一些亮点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完成一篇好的人物专访类公众号文章需要很多技巧和注意事项,设计一个大纲来理清顺序,是写好一篇人物专访文章的重中之重。本文叙述与分析了一些技巧与重点,希望能为制作人物专访类文章的公众号运营者答疑解惑,使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如何做好一篇人物专访类公众号文章。

情人节的微信公众号文章

在西方,情人节不但是表达情意的最佳时刻,也是向自己心爱的人求婚的最佳时刻。下面梳理了情人节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供大家参考借鉴。

1从1837-1901年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情人节习俗最为独特:

2月14日这一天,一对对情人,将一株生有两朵含苞待放花蕾的春枝移植在特制的盆内。花名的第一个字母必须与这对情人一姓名的第一个字母吻合。几天后,如果这春枝上的双蕾怒放,交相辉映,便预示这对情人白首偕老;如果双蕾各分西东,相北吐蕊,这对情、人终将劳燕分飞;如果花开得硕大、灿烂,表示以后子孙满堂,阖家欢乐;倘若一花枯萎凋谢,情人中的一人有早夭之险。

2在白金汉郡还曾盛行在情人节之夜祈祷的风习:

点燃一支蜡烛,插入两枚细针,从烛底插到烛心,默念自己的爱人的名字,祈祷相爱始终,待蜡烛燃至针尖,据说所爱之人便会及时叩扉而至。

3还有个情人节的习俗:

在情人节前一周内,连续7夜,将左脚上袜子脱下穿到右脚上,反复祝愿:“愿我的心爱人儿能进入今宵梦境。”据说,这时月下老就会抛下一根吉利的大红丝线。还有将袜子脱下绕在颈项祈爱的。

4维多利亚时代之后,情人节风俗渐渐淡化:

20世纪三四十年代,随着贺卡的盛行,情人节又复热火重燃。在有的国家内,情人节已有演变为女性向男人表达情谊的趋势,于是,3月14日又成为“还情节”,即男子向女子馈赠礼物以示“还情”。

活动时间:2月6日--15日

活动主题:情人节促销

活动说明:满就送,购物满不同的金额送不同等次的礼品。

125元----你爱我享有初恋滋味冰淇淋+中国结手机挂坠;

365元----天天爱你享有冰淇淋船一份+索芙特水白晶一盒+情侣来电闪一对

521元----我爱你享有雪里相思冰淇淋一份+情侣来电闪一对+池之王葡萄酒一瓶+索芙特水白晶一盒

721元----亲爱的享有伊甸园冰咖啡一份+情侣纯银对戒指一对

999元----长长久久享有出水芙蓉冰淇淋一份+池之王精品干红、干白各一瓶+名牌皮带一条

1314元---一生一世享有郑明明三件套一套+情侣来电闪一对+登喜路钱夹一个

其他活动:

1、最佳情侣装秀评选

2月1日--7日最先报名的10对情侣可参加比赛,要求必须为情侣装搭配。

2、情人节免费礼品包装处

为了给您的情人节增添浪漫,我们将在1、2、4、6楼分别设立免费包装处。

3、玫瑰情缘!

·台词:暗香浮动,花香隽永,阳光下,一场美丽的玫瑰雨,飘飘洒洒不停,在这一个叫***情的日子里,携手你的玫瑰情缘,来一趟,早春浪漫的阳光之旅……

·导演:xx百货

·人物:爱之侣

·序曲:xx年春夏时装发布会:周末下午16:30~17:30,在xx商场广场举办xx春夏品牌时尚发布会。

·节目:活动期间,当日购物满299元,就可获取玫瑰卡一张,有机会获得价值1600元的幸运奖或100元的纪念奖。同时获赠情人节礼品一份(玫瑰花一束或巧克力一盒).

·背景音乐:珠宝、化妆品、饰品、服饰等品牌买赠活动:

香水

如果我是一个相当时尚的人,我就送她香水。因为我听说气味道是可以在人的记忆中保留最久的东西。可惜我的有关香水的知识有限,等我弄清楚后就可以给她一个惊喜。从此后,我就可以在这个熟悉的味道中,陶醉了。

玫瑰

这个不用多说,如果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我一定送玫瑰给她。平日的她不喜欢鲜花,当然也就不喜欢玫瑰。但去年的情人节我分明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了一种叫做艳羡的东西。但我想我不会送她一捧玫瑰,要送就送一枝,要么就一车或一船,你懂我的意思吧。

糖果

如果我是一个温馨甜蜜的人,我就送糖果。我的`女朋友喜欢吃糖,这是我为什么会想到糖果的原因。我真的很感激那些有创意的糖果商,因为不但糖果好吃,包装也精美。想起大学时,一个男生为了追求一个女生,曾经将糖果和各种奇形怪状的橡皮装在事先放了幸运星的玻璃罐里,我不知为什么要送橡皮,也不知道那个女孩为什么竟然没被打动。

卡片

如果我是一个小小的热血青年,我会自制一张卡片送给她。这个我喜欢,像一个初涉爱河的少女一针一线地缝制自己的嫁妆那样。这张没有任何经济价值的卡片会有一个我爱的人欣赏,这就足够了。

情诗

如果我是一个没钱买鲜花又懒得算计的人,我会……你知道我会怎样了。“诗”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别以为是我说错了,思念很玄,这念诗就更玄了。“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似乎太悲怆了,我比较喜欢“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你身旁,我愿你每天拿着细细的皮鞭,轻轻打在我身上”。这个可是情人节必送十大礼物里面最为浪漫的哦,当然,如果我可以自创一首更好的,就不用这个了。

戒指

如果我是一个颇有心计的人,我会送她戒指。黄金太俗气,钻石太昂贵,就送白金的吧,小小的一个圈,先把她套住再说。你别误会,戒指不是圈套,就算是,这个爱的圈套又有何不好呢?如果白金也不好,那就送象牙的,显得有品位。这个可是情人节必送十大礼物里面份量最重的礼物哦。

杂志(Magazine),有固定刊名,以期、卷、号或年、月为序,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出版的印刷读物。

它根据一定的编辑方针,将众多作者的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定期出版的,又称期刊。“杂志”的形成来源于罢工、罢课或战争中的宣传小册子。

这种类似于注重时效的报纸的手册,兼顾了更加详尽的评论,一种新的媒体也就因这样特殊的原因而产生了。最早出版的一本杂志是于1665年1月在阿姆斯特丹由法国人萨罗出版的《学者杂志》。

我国最早的中医杂志——《吴医汇讲》,创刊于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停刊于清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前后历时10年,共刊出11卷,每卷均合订为一本,是类似年刊性质的中医杂志。它的稿件是当时江南一带的名医所供给的,故名《吴医汇讲》。

任何一种杂志以自己的“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进行出版。

人物杂志和公众号

是杂志《人物》的。

杂志(Magazine),有固定刊名,以期、卷、号或年、月为序,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出版的印刷读物。

它根据一定的编辑方针,将众多作者的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定期出版的,又称期刊。“杂志”的形成来源于罢工、罢课或战争中的宣传小册子。

这种类似于注重时效的报纸的手册,兼顾了更加详尽的评论,一种新的媒体也就因这样特殊的原因而产生了。最早出版的一本杂志是于1665年1月在阿姆斯特丹由法国人萨罗出版的《学者杂志》。

我国最早的中医杂志——《吴医汇讲》,创刊于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停刊于清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前后历时10年,共刊出11卷,每卷均合订为一本,是类似年刊性质的中医杂志。它的稿件是当时江南一带的名医所供给的,故名《吴医汇讲》。

任何一种杂志以自己的“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进行出版。

经常看南方的杂志。如果不想花钱,可以直接关注南方的微信公众号。想要纸质版的话,直接在淘宝搜南方周末订阅就行。

第一名:365资讯简报 推荐指数:★★★★★推荐理由:汇总时事新闻资讯,每天早上都会在6点准时推送精选12条新闻早报和1条励志语录。简报的内容主要有十几条国内新闻和国外新闻,比较适合上班族路上一两分钟看看新闻。 第二名:人民日报 推荐指数:★★★★推荐理由:官方渠道,不存在虚假新闻,时政类较多 第三名:新民周刊 推荐指数:★★★★推荐理由:《新民周刊》不仅拥有一个职业化程度较高且具有专业精神的采编团队,并且还有丰富的专家资源,与各个领域的意见领袖关系默契,形成自己的智库。对社会思潮和突发事件给出鲜明而有力的观点。 第四名:中国新闻周刊 推荐指数:★★★★推荐理由:国家大事从不缺席,舆论场中抽丝剥茧,作为专业的新闻媒体,《中国新闻周刊》始终坚守着新闻人的立场和担当。记录时代变迁中的人,追踪扣人心弦的故事。

2022年3月21日《人物》公众号发布的文章《MU5735航班上的人们》从新闻伦理的角度来看,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以这样的方式发布这样的文章的过程,而对事故创伤者带来了“侵扰悲痛”被社会谴责的事情,现在文章已被下架,保持对逝者和逝者亲友的尊重,但是这个事情却还是在行业内引起了较大的讨论和反思。

类似于MU5735航班的灾难或不幸事件往往都是突发的,新闻媒体需要在第一时间内做出反应并报道,这次《人物》也第一时间把报道经历放在挖掘和访问典型人物上,如受害者本人及遇难者亲属好友,同时为了时文章更加有感染力,文章避免不了添加大量细节描述和情绪表达的文字,可就是这样信息的挖掘和展示是及其容易造成对受害者及亲友的二次伤害。人物的发稿距离事故发生不到24小时,虽是深夜加班赶稿做出来的,但却为了报道的抢先,打扰了亲属好友们的作息习惯,还是在他们正处于情绪很崩溃的情况去无情的挖掘报道信息。

因此,这个情况对受害者们来说,媒体的介入给他们带了侵扰,据了解,人物为这篇文章总共采访了约14位失联人员的同事、朋友,亲属全部拒绝了采访,可就这样的情况,这篇不惜笔墨的文章还是被快速的发布出来给有血缘关系的悲痛者们造成伤害。

很多网友都说,很佩服文章作者能在短时间内获得这么大量的信息并迅速成稿,但是文中的一些采访内容和写作方式不是认可的,甚至可能有违新闻伦理;也有人说,这篇文章的价值除了赚取一些人的泪水外,并没有其他效果,在悲剧真相远未揭晓,逝者亲人的悲伤煎熬不断的时候再去“引火”,这样的信息大爆炸,炸得受害者们更加慌乱了。

《人物》一直以致力于向读者提供能被记住,能与自己发生共鸣,甚至能够值得反复回想的故事为创作方向。收获了众多粉丝和流量,被评为最好的中文人物报道,会经常写一些非主流的人物故事。而被大家认可,因此,希望这次事件后,可以让更多的媒体人在去抢先信息和流量的情况下,可以更多地去注意多受害者多一些保护,更客观、更合理。

公众号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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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查重公众号繁多,以下为一些推荐,请根据个人需求进行选择:

1、笔杆网

点击首菜单,就可以看到获取检测码,检测码可以用于查重,检测码折扣不等。折扣码使用地址为:;折扣码每天每人可以领取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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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论文查重经验

1、先搞清楚学校使用哪个检测系统,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知网,但也有高校使用万方、维普等其他检测系统。

2、询问导师或师兄师姐,学校关于论文重复率指标要求是多少,切实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

3、不能盲目乐观,认为论文就是自己写的,重复率肯定没问题,经常是你、想到的观点别人已经在之前的论文中表述过了,所以,重复率检测不能忽视。

4、如果重复率不达标,会成为一辈子的梦魇,很多人都是在毕业多年后被查出论文抄袭,降职级、丢工作,得不偿失。

5、论文中引用他人的文献一定要标注,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能体现严谨的学术态度。

6、重复率高了不代表论文水平低,同样,重复率为0的论文也不见得就是一篇优秀论文,洗稿、伪原创无处不在。

7、重复率检测尽可能在论文定稿之后进行,好论文都是改出来的,不能每修改一次就检测一次重复率。

可以。paperfree和papertime的微信公众号就能够进行论文查重,还可以领取免费字数,并且还能够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改重、实时查重以及机器排版的功能。在公众号里面也可以进行知网查重。

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论文装订,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

属于违法。而不是单单的侵权行为。我国的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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