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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研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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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研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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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企业管理 中,风险管理是指如何在项目或者企业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面是由我整理的风险管理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于案例的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本文以我国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管理问题为研究对象,在分析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现状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吉利并购沃尔沃汽车、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联想并购IBM等并购案例中发生的财务风险带给我们的启示。最后,结合相关案例,从全面系统的并购战略设计、充分详实的尽职调查和灵活多样的交易架构设计等方面对规避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进行了深入思考。

关键词:跨国并购;财务风险;案例研究;风险管理

一.我国跨国并购的现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在改革开放之初实施“引进来”战略的基础上,国家积极鼓励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1],即通过积极的并购(包括兼并与收购)等资本运作活动,以一种较为简洁的方式获得发达国家企业在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所拥有的先进 经验 ,并通过上述关键竞争要素的获取推动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纵观我国跨国并购的主要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2002年)是我国海外并购的高速发展期,以中银集团和华润集团联手收购香港康力投资有限公司为代表;第二阶段(2003年—2008年)是我国海外并购的震荡推进期,这一阶段既有京东方成功并购韩国HYNIX半导体株式会社从而介入国际高端 显示器 领域的成功经验,也有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在政治力量和公共关系的阻碍下未能并购美国优尼科公司的失败案例;第三阶段(2008年—至今)是我国跨国并购的理性回归期,这一阶段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调整期,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冲击造成了很多国际知名企业估值的降低,也为推进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提供了难得机遇,中国企业在能源、汽车、机械等领域不乏成功案例。在积极推进跨国并购的同时,这一阶段的企业并购行为趋于理性,从简单的思考“走出去”逐渐向“并购的意义何在”、“并购的协同效应在哪里”、“如何实施并购后的跨 文化 管理”等跨国并购的现实问题转变。

并购是一柄双刃剑,在给企业提供发展的难得机遇的同时,又形成了一系列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潜在危机。从积极的方面考虑,并购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拓展了市场的范畴,同时带来了竞争的全球化,通过并购可以帮助企业尽快介入国际市场、实现全球布局,也是企业应对经济发展变化的必由之路;第二,通过并购可以获得目标企业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品牌效应、销售网络、研发团队等关键竞争要素,可以延伸收购企业的产业链条、缩短企业在培育上述能力方面的时间,尽快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第三,通过跨国并购,可以拥有境外资源的所有权,从而为企业后续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但是,在积极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并购的过称也危机四伏。据统计,我国目前70%的跨国并购案例最终以失败告终,尽管失败的原因可以归结于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外汇风险、人力资源整合风险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财务风险始终是是否能够成功实施跨国并购的关键,有效地识别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形成财务风险的集成管理体系是跨国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本文拟通过典型的跨国财务风险及其管理案例揭示跨国并购的主要财务风险点,进而提出规避风险的几点思考。

二.海外并购财务风险的典型案例分析

在我国企业实施跨国并购的过程中,诸如吉利并购沃尔沃汽车、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联想并购IBM等典型并购的过程也是发生财务风险以及应对财务风险的过程,通过对上述并购案例的回顾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1) 吉利收购沃尔沃案例

北欧小国瑞典拥有以其安全性享誉世界的沃尔沃汽车,1999年,处于全盛时期的美国汽车FORT以64亿5千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沃尔沃,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福特拟出售沃尔沃的股权。彼时,2009年10月28日,来自中国的民营企业吉利汽车成为沃尔沃的首选竞购方。作为在中国市场处于中低端定位的吉利汽车,试图通过跨国并购成功运营沃尔沃这一世界知名品牌,这段跨国姻缘由于在企业匹配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并不为业界看好。按照交易结构的设计,吉利收购沃尔沃的价格为18亿美元,后续运营资金投入约9亿美元,而吉利的自由资金仅仅占到整个交易的25%左右,为了成功实施并购,吉利动用了5倍杠杆进行融资。此次并购为吉利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其中吉利集团的负债总额由2008年86亿元人民币和2009年的160亿元人民币剧增到2010年的700多亿元人民币,相比吉利集团年均15亿元人民币左右的净利润水平,此次跨国姻缘给吉利集团带来的财务负担和财务风险可想而知,吉利并购沃尔沃的案例是否能够成为跨国汽车并购除“雷诺——日产并购”案例后的第二例成功案例仍需要时日加以验证[2]。

(2) 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案例

2007年11月29日,中国平安 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国平安人寿出于实现业务的全球布局以及学习世界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目的,决定启动对主营银行和保险业务的富通集团的股权收购工作。但是,由于世界经济形势的剧烈变化以及荷兰政府和比利时政府在关于富通集团股权处置以及资产分拆等环节的介入,中国平安人寿最初设计的通过并购富通集团股权实现其在资产管理、保险等业务领域的全球布局和业务互补的设想最终以失败告终。尽管中国平安人寿的股权收购失败案例可以归结为美国次贷危机等经济和金融形势的恶化,或者可以归结为政治力量在并购过程的介入,但是,在并购决策的过程中草率的尽职调查或许才是平安人寿并购失败的根源。在进行并购前的尽职调查环节,对富通集团的财务这一并购中的关键信息,中国平安人寿仅仅通过目标公司公开发表的数据分析并购的可行性,这一做法也导致富通集团得以成功隐瞒其高达57亿欧元的债务抵押债券。因此,缺乏详尽的尽职调查工作,无法有限识别目标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而导致错误的并购决策,才是中国平安人寿并购失败的最大教训。 (3) 联想并购IBM案例

联想集团是我国最大的IT服务供应商,IBM是世界知名的信息服务供应商。由于个人电脑事业部在IBM中持续亏损,IBM拟作价出售其个人电脑事业部。为了在与戴尔、惠普等竞争中占据优势,并获得IBM的品牌效应和技术实力,联想集团决定对IBM的个人事业部实施并购。联想并购IBM案例在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的成功启示在于:第一,在并购战略的总体设计和尽职调查阶段,联想聘请了麦肯锡作为其并购的战略顾问,聘请高盛为其并购顾问,聘请安永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其并购的财务和投资银行顾问;第二,为了规避并购的融资风险,联想集团采取了混合支付的形式,并通过引入泛大西洋等财务集团的形式有效化解了高负债率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第三,为了规避并购的支付风险,联想集团采取了现金支付和股权支付相结合的支付方式,通过合理的现金和股权支付比例的确定,既规避了过度依赖现金支付导致的现金流风险,也规避了过度依赖股权支付导致的控制权稀释风险[3]。

三.规避跨国并购财务风险的策略性思考

通过上述跨国并购过程中主要财务风险的分析不难发现,全面识别并且有效防范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是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财务风险管理能力也是我国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过程中亟待提升的核心能力之一。结合本文的研究成功,提出以下规避跨国并购过程中规避财务风险的策略性思考:

(1) 全面系统的并购战略设计。我国政府积极鼓励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终极目标不在于通过控制权的获取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而在于通过成功的并购运作掌握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管理、品牌和 渠道 资源。因此,中国企业在实践“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并购的战略性设计,需要认真分析并购的战略协同效应、详细制定并购的整合运作方案。全面系统的并购战略设计的意义在于:第一,跨国并购的战略设计是并购方式遴选的重要依据。概括而言,跨国并购可以采取资产并购、股权并购和企业合并等主要形式,不同的并购形式为并购方带来的税务负担、连带责任等各不相同,例如基于关键技术获取的并购战略设计可以选择资产并购的方式,基于资源获取或者产业链整合目标的并购战略设计可以选择股权并购的方式。因此,并购方需要预先清晰界定并购的终极目标,从而选择合理的并购模式,规避因并购方式的不当导致的财务负担;第二,跨国并购的战略设计是确定融资安排的重要基础。现代并购由于交易标的较高,仅仅依靠自有资金往往难以满足交易需求,为此,并购方通常通过投资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募集资金。资金募集的方式和额度需要充分匹配并购的战略设计,在并购融资方面,既需要考虑交易的标的额,也需要根据并购战略的需要预测并购后的资金安排,从而充分评估企业自身融资能力与并购战略的匹配性,防止在成功实施并购后由于后续整合阶段资金无法保证而导致的并购失败。

(2) 充分详实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指法律、会计、资产评估、投资银行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目标企业的协助下,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数据、运营状况、法律纠纷等进行独立、客观、公允的评判,在此基础上对目标企业目前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盈利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对企业预期盈利水平进行预测,为跨国并购决策、并购的交易结构设计、并购相关协议关键条款的设计提供客观依据的过程。尽职调查是了解目标企业真实情况的重要环节,也是规避财务风险的关键。本文所述的中国平安并购富通集团的跨国并购案例中,恰恰是由于尽职调查工作的不充分,导致中国平安需要为草率的并购决策承担巨大的财务负担。为了有效规避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尽职调查工作首先需要关注目标企业内部的资产完整性、真实盈利能力、资产抵押和质押情况,从而为合理的交易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其次,尽职调查工作需要关注目标国的劳动关系法律、养老法律、税务法律、环境保护法律等与企业运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从而充分估计后续运营模式可能导致的资金需求;最后,财务尽职调查工作需要与技术评估等工作密切联系,从而有效识别企业潜在的或有负债,以预先实施财务安排。

(3) 灵活多样的交易架构设计。交易架构设计包括交易标的的决策、交易关键条款的设计、交易支付方式的确定等内容,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是有效规避跨国并购过程中财务风险的关键。在交易标的的决策环节,与国内通常根据资产评估价值确定交易对价的方式不同,跨国并购的过程中通常根据目标企业的息税前利润(EBIT)和合理的市盈率确定交易对价,由于并购双方在市盈率倍数认识的差异,估值调整技术(或称为“对赌协议”)是解决并购双方价值差异的常用对策。为了降低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并购方可以在初始交易对价进行一定让步的基础上,通过设置较为苛刻的企业利润指标、市场占有率指标、企业盈利增长率指标等估值调整方案对初始投资进行调整,从而防止交易对价过高导致的财务风险;在交易支付方式的确定方面,可以考虑设计交易支付的关键节点,使得标的对价的分步骤支付与并购的战略意义相匹配,以此适当的延长交易对价的支付期限,通过支付期的设计,使得目标企业的真实状况进一步呈现,从而降低并购方的财务风险;在交易关键条款的设计方面,为了降低直接成为目标企业股东而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可以通过债转股等交易结构的设计,为并购方在经过一定时期的债权人安排后拥有是否成为目标企业股东的选择权,从而在经过债权人期间对目标企业的了解和考察后进一步降低并购过程的信息非对称程度,降低并购的财务风险。(作者单位: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兰 天,郭有钦,当前我国企业海外并购中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J].现代 财经 ,2009,12:82-86

[2]杨 玲,叶 妮,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研究———以吉利并购沃尔沃为例[J].财会通讯,2013,3:121-122

[3]张琳若,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与管理——以联想并购案为例[J].知识经济,2012,19:124-124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

一、引言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风险为业务的金融机构,风险贯穿于其产生与发展的整个过程。实质意义上来讲,商业银行自身就是以“经营风险”为业务类型的特殊单位,它以“经营风险”为特征,获得盈利为目的,没有风险商业银行也无从盈利。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能力及意愿,以及控制和管理风险的能力,将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成败。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状

截至2014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万亿元,同比增长,负债总额万亿元,增长;不良贷款余额万亿元,不良贷款率。截至2014年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较年初上升个百分点。从总体信贷状况来讲,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不高。例如,2013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情况如表1和表2所示。

由表1可分析得到,2013年第一季度的不良贷款而言,第二季度的不良贷款有略微增长,第三季度与第四季度的不良贷款余额相对于第一、第二季度增长幅度较大。总体来说,这给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

大型商业银行(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在内)、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额度在2013年各季度逐渐增多,只有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在略微有些减少,而在第四季度不良贷款却也在逐渐的上升。各类商业银行中大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所占的比例最高,一直是金融业和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隐患。损失类的不良贷款处于上升的趋势,因此可见,提高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仍不容忽视。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信贷风险判断标准差异大。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分支的县级分公司已经掌握了相应的贷款审批权限。数以百计的贷款审批和决策机构,根据不同的风险判断标准,近千人在贷款审批和决策的权利,贷款决策过于分散。与此同时,由于总行缺乏对各个行业、不同地区、和各类客户信用分析的经验和技能。他们需要的信息不足以做出决定,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同样的一个银行分支机构做出的信贷决策差异很大,在不同的领域造成更大的差异,很难形成内部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和风险管理理念。

2.信用评级基础薄弱。在我国,商业银行缺乏良好的信用评级基础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客户的财务数据真实性有待提高,企业信用评级情况很难得到真实反映;另一方面,由于核心的信用评级结果没有影响到贷款决策和贷款定价;此外,一线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信用评级系统的重要性,最终导致了有关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的评级系统,很难正确地反映信用风险。

3.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积累不足。一方面,贷款客户的最基本财务信息数据来源不充分。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信息取得渠道不畅通,导致银行进行客户评级、信贷数额确定等分析受到限制,分析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客户非金融信息以及非财务信息收集和其他定性信息收集渠道、收集方式等的标准不够完善,执行缺乏标准的规程。

三、西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验借鉴

(一)信贷业务强调个人责任

为了明确责任,将信贷责任及风险承担明确到个人,国外商业银行创新采用了将信贷审批决策权限授权于个人的做法。于此同时,赋予个人相应的责任,“有权必有责”“权责对应”,这种 方法 有利于明确责任,达到了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实现了将“业务风险”与“个人风险”联系在一起,实现风险责任到人,大大降低了风险集中程度,增强了个人的风险意识,有利于风险的分散与控制。

(二)实施授权分类管理

国外商业银行分类授权的管理方式是值得借鉴的,国内商业银行在进行授权时应充分考察各分支机构所处的金融市场和经济环境好坏、自身资产规模大小、盈利水平高低、资产质量状况以及风险管控能力的大小,再对各分支机构授权权限进行有依据得调整,过程中体现“分类管理”的原则。在对分支机构授权权限设置的过程中,参考分行绩效考核和风险监测结果,对授权权限实行动态调整。

(三)确立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

西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指导业务的开展。对于市场定位、业务规划、风险管理目标的设定应紧密围绕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各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分解、细化、明确、落实,要发挥风险政策审查评议功能,避免各自为政、目标含糊不清甚至相互推脱责任的事情发生。

四、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加快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础。没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不能科学的风险识别、计量、预警和预防,更不用说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为了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第一步是设计符合条件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就目前我国银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现状来看,应该首先建立一个完整的风险数据库,数据库除现有商业银行数据外,还应该包括贷款、金融公司、零售和信贷业务的相关数据,各类金融机构还应该包括所有子系统或分支机构,整个数据相关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其次还应该建立相关风险数据库查询和相关技术,如早期预警和分析工具,只有用这种方法,我们才能提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二)量化信贷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信贷风险以定量分析技术的合理性存在缺陷,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识别与衡量技术的关键是应用信贷风险计量模型。在借鉴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之外,我国要逐步开发具有中国特色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并且完善信贷风险管理的配套 措施 。

(三)信贷风险预警机制

以影响借款人宏观经济状况、微观主体的财务状况、主体非财务状况的数据为基础,运用相关计量及统计学方法建立风险预警模型。要建立较完善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必须从建立全面的预警数据库着手。这个数据库包括三个层面的信息:一是宏观经济层面的信息,如宏观经济发展、消费、进出口贸易政策信息;二是中观水平层面的经济信息,如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产业结构、投资和经济发展数据的信息;三是微观层面的信息,如贷款企业的财务信息,现金流条件下,产品的市场供求信息等;四是商业银行信贷级别的信息,如行业及其改变信贷资产的库存数据等等。完善预警数据库建立之后,可以根据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运用分析模型等作技术分析,进行相应的预警分析。

对赌协议论文答辩意见

论文答辩常见评语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评语吧,评语对被评价对象来说,起着“指挥棒”的作用,为其努力指定方向。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评语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论文答辩常见评语,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该论文选题正确,结构合理,内容丰富,数据资料充分,分析方法先进,写作进度安排合理,结论和建议具有区域现实意义,建议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2、选题较具时代性和现实性。全文结构安排合理。观点表达基本准确。全文内容紧扣行政管理专业要求来写,充分体现出行政管理专业特色。查阅的相关资料较多。但不足之处主要是属于自己创新的东西还不多。总体上符合毕业论文要求。

3、 本文立意新颖。全文以xx为线索,结合各地的准规较全面的分析了xx的问题和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内容论证也教科学合理。全文充分体现行政管理专业特色,格式规范。但创新点不够。

4、论文结构完整,各部分基本符合论文的写作规范。论文的选题很好,有创意。为了写好这篇论文,作者作了一定研究,特别是斯坦贝克的原著。从作者对原著的引用情况不难看出,作者对原著的内容是相当熟悉的。语言也非常犀利,论文条理清晰说理充分,观点具有独创性,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失为一篇好文章。

5、该文参考的文献资料充分且符合论题的需要。该文以xx为例,重点探讨xx。该文选题符合行政管理专业要求,结构完整,思路清晰,观点表达准确,格式规范,能较好的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运用来分析现实中的行政管理实践问题。但个别观点论证还不充分。总体上符合毕业论文要求。

6、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目标,题目有一定难度,工作量一般。选题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7、 本文符合专业要求,反映社会热点问题。因此,该主题的研究有利于推进我国xx的进一步发展。全文首先xx的问题,然后分析&

8、在十分钟的陈述中,该生介绍了论文的主要观点内容与结构,以及论文的写作过程,条理清晰,语言无大错,对老师的提问做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体现了一定的专业素养。但设计过程有点小问题,流程图不很完善,希望及时纠正。

9、从答辩可以看出该生总体专业基础比较扎实,准备工作充分,对论文内容非常熟悉,能简洁明了的陈述设计思想和过程,系统展示流畅,回答问题有理有据,基本概念清楚,论文有一定创新。希望继续完善论文中的部分文字和符号,争取规范使用。

10、该生在规定时间内比较流利清楚的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恰当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态度谦虚,体现了比较扎实的计算机基础。建议把图像的打开功能用适当的文字表达出来,继续完善使论文格式规范化。

11、结合数学知识用计算机技术来处理地质问题,对方法原理掌握透彻,论文有比较好的创新。对快速傅里叶和小波变换图的结果分析到位,处理结果良好,计算机基础素养好。答辩中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深入。论文中变换的指标若有对比会更好。

12、论文陈述清楚,讲解简单明了,存在不足在于缺少自己的新观点新方法,多为套用他人研究成果,论文格式方面应多规范。

13、答辩的准备工作充分,对老师的提问能详实回答,并对设计过程中所遇困境能反复探讨研究,找出更好的解决方法,专业技术比较好。若能结合专业改进使静态的网页成为动态的则更好,不足在于数据库中表的描述方式不太对,望改进。

14、论文陈述清晰明白,开门见山,直接入题。对老师的提问能流利作答,思路清晰,但对论文中的部分代码解释不楚,有少量语言错误,望今后的研究中多创新。

15、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但答辩中回答问题不是很流畅,对设计的细节技术不太熟,回答问题不够切题。

16、从五部分对论文进行阐述,重点突出,答辩流畅熟练,知识掌握基本到位,时间符合要求。不足是论文中有部分概念错误。

17、 本文以xx为主题,重点探讨xx问题,选题基本符合行政管理专业范畴,充分体现出专业特色。全文结构符合要求,逻辑思路清晰,论据较充分,观点表达准确,语言流畅,论证方法也较合理,但创新点不够,部分观点论证不充分,格式还不是非常的规范,真正属于自己的思想不多。总体上基本合格。

18、该文选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结构安排科学合理,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各部分之间联系比较紧密,观点表述也基本准确,论证内容比较具有说服力。在论证过程中基本上运用了行政管理专业基本知识原理来分析文中的主要问题,但参考的资料还欠充分,文章缺乏自己原创的内容,少数观点论证不深刻和全面。

19、 本文以官员问责制为题进行研究,能为解决我国官员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作用。在全文结构中,首先对官员问责制的现实意义进行了分析,然后再对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困境进行深入的分析,最后提出化解困境的有效建议。全文体现专业特色要求,符合行政管理专业培养要求,参考的文献资料符合论文观点与主题的需要,实践论证还不够,但,真正属于自己创新的内容还不是很多。总体上达到毕业论文要求。

20、论文思路比较清晰,语句基本通顺,层次清晰,观点表达准确。作者比较很好的将行政管理专业基本原理知识与党内监督实践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并针对党内监督的现实问题提出了一些比较好的解决建议,查阅与参考的文献资料与主题结合的比较紧密,但个别地方论证的观点不是很明确和有说服力,总体上达到毕业论文要求,部分内容与主题结合的还不是很好,逻辑结构也存在一点小问题。总体上说,基本达到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恰当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答辩小组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意评定论文成绩为“良好”。

2、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能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但条理不够明确,对某些主要问题的回答不够恰当,但经提示后能作补充说明。答辩小组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意评定论文成绩为及格。

3、在答辩过程红看,该同学介绍了论文的主要观点内容并回答了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表明:该同学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较深入的研究,整理了较多的文献资料看,具备了一定的文献 能力,在土地征收补偿研究方面有新意。该同学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回答基本正确。另外,论文也有不足之处,如对土地征收所涉及到的深层次的基础理论问题讨论不够深入。 综合指导教师、评阅人的意见和该学生在答辩过程中的表现,答辩小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该同学的毕业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学士学位。

4、在答辩过程中,该同学介绍了论文的主要观点、内容并回答了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表明:该同学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较深入的研究,整理了较多的文献资料,具备了一定的文献综述能力,在土地征收补偿研究方面有新意。该同学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回答基本正确。另外,论文也有不足指出,如对土地征收所涉及到的深层次的基础理论问题讨论不够深入。

5、立意较好,也很有研究价值。但此题构架和内容都比较庞大,也需要较强较成熟的独立研究能力,因此,对于本科生来说,难度不小。如果作者能多吸取和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并加强对文献的阅读和分析,则更能帮助其在论题的论证上,理顺逻辑,顺畅思辨。在论文陈述上,还需大胆、自信,这样才能提高临场语言的提炼能力,对问题的应变能力。

6、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熟练、扼要地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回答问题时反映敏捷,思路清晰,表达准确。答辩小组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意评定论文为优秀。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叙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对提出的问题一般能回答,无原则错误。答辩小组经过充分讨论,根据该生论文质量和答辩中的表现,同意评定论文成绩为中等。

7、在五分钟的陈述中,该生介绍了论文的主要观点、论文的内容与结构,以及论文的写作过程,条理比较清晰,语言无大错,但有时得看讲稿,因此显得准备不足。对教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该生只是在教师的启发后才做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对教师提出的第二个问题,该生的回答基本正确,但无形中暴露了将tragic faith写作tragic fate并非笔误。对第三个问题,该生的答辩令人满意,但有少量语言错误。在语音、语调方面,该生存在若干问题。流利程度不及同一答辩组中的其他同学。答辩组经过认真讨论,仍然同意通过该生的毕业论文,但要求该生纠正论文中尚存的部分语言错误。

8、在五分钟的陈述中,该生介绍了论文的主要观点、内容与结构,以及为此进行的研究。陈述简明扼要,显示对所研究的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对教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该生的回答准确无误;对有关资料来源的问题,该生作了如实的.回答,但在论文中的许多地方,她却没有标明数据的出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缺陷。对第三个问题的回答显然不够切题,可能没听清老师口头提出的问题。该生的答辩语言流利,但语音、语调存在一定的问题。答辩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该生的毕业论文,但要求该生纠正论文中尚存的某些错误。

1、网站进行设计,设计清新美观,主要问题回答准确,基本概念清楚,望对论文中指正的数据库存放问题进行修改。

2、论文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采用了递进式的分析结构,逻辑性强,文笔流畅,表达清晰,重点突出。文章格式符合学术规范。反映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论文表明作者掌握了企业管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同意其参加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3、论文长于思辨和综合,而短于对实际需求和现实情况的考量,比如各用户对于专业设置的需求以及数据挖掘中数据的可采集性及可用性等。建议今后在相关研究中采取更广泛视角。

4、该生对数据库的设计细节讲解详细,研究深入,论坛设计部分独立完成,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答辩中思路清晰,回答得简明扼要,语言流利。答辩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该生成绩为良好,但要求该生纠正论文中尚存的某些错误。

5、该生能在规定时间内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但答辩中回答问题不是很流畅,对设计的细节技术不太熟,回答问题不够切题。

6、论文格式正确,结构严谨,层次分明,书写规范,逻辑严密,语言流畅,重点突出,反映了作者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论文总体优秀,同意提交答辩,建议授予农学硕士学位。

7、从五部分对论文进行阐述,重点突出,答辩流畅、熟练,知识掌握基本到位,时间符合要求。不足是论文中有部分概念错误。

8、论文发现论网站的易用性体验、网站的有用性体验、网站的视觉体验、价格体验、商品体验、服务体验、信誉体验等七个方面的体验可以很好地解释网站体验的内涵,利用SOR模型分析得知网站体验对购买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情绪和感知风险是网站体验和购买意愿之间的部分中介变量。论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来论证自己的观点,研究方法较为科学。论文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构建了网站体验研究的新模型,二是比较系统地运用实证分析方法从多角度分析影响网络购买意愿的因素。论文有相当的理论深度。论文观点鲜明,论证清晰有力,论据充分可靠,数据准确,资料详实,文献综述丰富而规范,其中论文关于网站体验对购买意愿的影响的观点具有一定的新的见解。不足之处在于网站体验的维度还不够全面,尤其是网站技术因素部分,未来还可以考虑研究网速等网站技术因素对网站体验的解释力度。

9、本文主要围绕着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的数据模型这个问题展开分析和研究。论文首先对已有的专业设置数据模型进行综述,分析其在功能性、预测性、分析性以及挖掘性方面的不足之处,然后结合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实际需求,引入数据挖掘技术、数据仓库和OLAP,构建基于数据挖掘的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的数据模型。总的来说,论文框架清晰,逻辑严谨,行文体现了自己的学术思考及思辨结论,有自己的创见。

10、论文陈述清楚,讲解简单明了,存在不足在于缺少自己的新观点、新方法,多为套用他人研究成果,论文格式方面应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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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研究、写作它有什么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等等都应该是开题报告的时候问了的吧,答辩其实简单,你把论文的主要内容弄清楚,然后再问你指导老师哪些问题应该会问,自己心里有数了就好说了吧.下面是范文:各位老师大家好!我是国际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某某班的某某某。首先,请允许我对我的毕业论文作一下简单的自我陈述。我的论文题目是外资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业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作为我的毕业论文研究课题,主要是考虑到自2001年11月10日我国加入WTO之后,大批的汽车零部件制造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这一现象对尚处于成长阶段的我国汽车零部件业而言,可谓是机遇与风险并存的。而且,自2006年7月1日起,汽车零部件进口税率由降至10%,截至目前为止,由于关税的下调和零部件产业对外资取消股比限制,以及我国汽车零部件自主研发资金短缺、技术研发能力薄弱等一系列因素导致的过度引资,使得外资已悄然控制了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半壁江山,独资控股趋势愈加明显,国际竞争国内化程度逐步加剧,本土产业已失去大片市场。2006年12月11日,WTO对我国汽车零部件业的后保护期就已经过了,如何使我国汽车零部件业在当今世界市场的多元化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已成为我国各界人士高度关注的问题。我的这篇论文依据我国汽车零部件业的发展现状,从正反两方面辩证的分析了外资对我国该行业的影响,并就其负面影响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使我国企业在避免失去对企业的控股权和销售网络控制权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话语权,最大程度的利用外资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服务,为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更过得利润,提升产业结构,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加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我个人认为我的这篇论文的精华之处在于文章的第三部分,也就是应对措施的分析介绍部分。这一部分,我用了占全文七分之三的篇幅针对企业和政府的不同条件和优势提出了相应的一些措施。譬如说,对企业而言,现在的原材料价格在不断的上涨,同时,整车企业又在进行价格战,以降低销售价格来增加销售量。那么,企业处于这样一个两边同时挤压的状态下,如果不从自身想办法,是很难长期生存下去的。所以,我们可以在企业中建立内部挖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内部的潜能,比如优化利用废旧物资等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为了掌握最新技术,提高自身研发的技术水平,零部件企业应该积极参与整车的开发项目,实行一体化发展策略。我们知道,零部件企业最需要规模经济的,然而我国的该行业却呈“散乱差”的状态,所以我们要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以规模求效益。在对我国政府的建议中,我认为建立国家级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认证中心是重中之重。因为国际零部件大型制造公司均有自己庞大的研发机构,而在我国的零部件制造公司内,这类研发机构几乎是不存在的,即便有也只是一些简单的产品实验室,或者一些名义的研发机构。当然,我国零部件企业的现有实力是很难独自在企业内部建立零部件研发中心的。所以,政府应该给与扶持,尤其在资金上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中国的零部件产业潜力是非常大的,国产汽车零部件只有从当前模仿仿制跳跃到有自己只是产权的自主开发的产品平台上去,从中国制造转变成中国创造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开拓更大的市场。其次,政府应给与自主研发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加强宏观管理,完善外资并购法规,给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创造最好的发展环境。在经济全球化,资源国际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化的新经济时代,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被推上了与跨国公司同台竞争的舞台,有的甚至成了师徒间的博弈。所以我国企业应明确自身的发展现状,认清当前全球经济形势,辩证的分析外资对我国该行业的影响并有效地加以利用,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发展策略,以尽快适应跨国巨头带来的全球化采购,同步化发展和模块化供货等竞争新要求,加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以上就是我对毕业论文的自我陈述,谢谢。

陈述是论文答辩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时间在3——5分钟左右。为了避免忘词以及更清晰地展现论文内容,答辩者一般都需要写提前写好答辩陈述词,那么论文答辩陈述稿怎么写呢?写作的内容与重点有哪些呢?本文为大家整理了3份“答辩陈述稿模板”,以供参考。论文答辩陈述稿怎么写一、论文答辩陈述稿的写作内容在写作陈述稿时,需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思考和编写:1、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2、写作的目的和要解决的问题,其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是什么?3、全文的基本框架、结构、行文逻辑关系如何?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4、研究过程中的发现5、论文在选题、观点、方法等方面的创新之处,这个是重点,要重点介绍6、论文的不足之处,有哪些问题还没有搞清楚或论述的不够透彻?二、论文答辩陈述稿怎么写——写作模板论文答辩陈述稿写作模板一: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我是来自……的学生XX,文题目是《……》。我当时之所以选择研究……是因为……,主要表现在:……在着手准备论文写作的时候,我针对……这个命题,大量阅读相关方面的各种资料。对……的概况有了大致了解,缕清思路的基础上确定研究方向,然后与老师商讨,确定论文大致思路和研究方向。然后,为了完成论文,本人收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其中主要来自网上的论文期刊、图书馆的书目、学习教材的理论资料。在……导师的耐心指导和帮助下,经过阅读主要参考资料,拟定提纲,写开题报告初稿,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等一系列程序,于XXXX年X月X日正式定稿。具体来说,我的论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概述了……,第二部分,是在对……进行了详细论述的基础上,运用……法对……的深入挖掘。第三部分,运用……法对……的深入挖掘。第四部分,……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我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在这期间,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教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在这里,我对他表示我最真挚的感谢和敬意!以上就是我的答辩自述,希望各评委老师认真阅读论文并给予评价和指正。谢谢!论文答辩陈述稿写作模板二:各位老师下午好!

论文答辩,答辩者需要做陈述,也叫自述,“开场白”。论文答辩自述的步骤:毕业论文答辩自述部分,一般陈述时间就是5-6分钟。先做自我介绍。点明自己的论文课题是什么,简明扼要。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再说说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主要逻辑是把你的研究过程展示给老师看,一是让老师更加明确你的研究内容,也是为了展现你的论文工作量。最后,这篇论文和系统存在的不足。需要根据个人的时间而定,要注意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展开讲解,如果是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可以用要点的形式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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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企业管理 中,风险管理是指如何在项目或者企业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面是由我整理的风险管理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于案例的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本文以我国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管理问题为研究对象,在分析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现状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吉利并购沃尔沃汽车、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联想并购IBM等并购案例中发生的财务风险带给我们的启示。最后,结合相关案例,从全面系统的并购战略设计、充分详实的尽职调查和灵活多样的交易架构设计等方面对规避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进行了深入思考。

关键词:跨国并购;财务风险;案例研究;风险管理

一.我国跨国并购的现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在改革开放之初实施“引进来”战略的基础上,国家积极鼓励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1],即通过积极的并购(包括兼并与收购)等资本运作活动,以一种较为简洁的方式获得发达国家企业在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所拥有的先进 经验 ,并通过上述关键竞争要素的获取推动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纵观我国跨国并购的主要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2002年)是我国海外并购的高速发展期,以中银集团和华润集团联手收购香港康力投资有限公司为代表;第二阶段(2003年—2008年)是我国海外并购的震荡推进期,这一阶段既有京东方成功并购韩国HYNIX半导体株式会社从而介入国际高端 显示器 领域的成功经验,也有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在政治力量和公共关系的阻碍下未能并购美国优尼科公司的失败案例;第三阶段(2008年—至今)是我国跨国并购的理性回归期,这一阶段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调整期,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冲击造成了很多国际知名企业估值的降低,也为推进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提供了难得机遇,中国企业在能源、汽车、机械等领域不乏成功案例。在积极推进跨国并购的同时,这一阶段的企业并购行为趋于理性,从简单的思考“走出去”逐渐向“并购的意义何在”、“并购的协同效应在哪里”、“如何实施并购后的跨 文化 管理”等跨国并购的现实问题转变。

并购是一柄双刃剑,在给企业提供发展的难得机遇的同时,又形成了一系列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潜在危机。从积极的方面考虑,并购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拓展了市场的范畴,同时带来了竞争的全球化,通过并购可以帮助企业尽快介入国际市场、实现全球布局,也是企业应对经济发展变化的必由之路;第二,通过并购可以获得目标企业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品牌效应、销售网络、研发团队等关键竞争要素,可以延伸收购企业的产业链条、缩短企业在培育上述能力方面的时间,尽快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第三,通过跨国并购,可以拥有境外资源的所有权,从而为企业后续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但是,在积极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并购的过称也危机四伏。据统计,我国目前70%的跨国并购案例最终以失败告终,尽管失败的原因可以归结于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外汇风险、人力资源整合风险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财务风险始终是是否能够成功实施跨国并购的关键,有效地识别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形成财务风险的集成管理体系是跨国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本文拟通过典型的跨国财务风险及其管理案例揭示跨国并购的主要财务风险点,进而提出规避风险的几点思考。

二.海外并购财务风险的典型案例分析

在我国企业实施跨国并购的过程中,诸如吉利并购沃尔沃汽车、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联想并购IBM等典型并购的过程也是发生财务风险以及应对财务风险的过程,通过对上述并购案例的回顾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1) 吉利收购沃尔沃案例

北欧小国瑞典拥有以其安全性享誉世界的沃尔沃汽车,1999年,处于全盛时期的美国汽车FORT以64亿5千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沃尔沃,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福特拟出售沃尔沃的股权。彼时,2009年10月28日,来自中国的民营企业吉利汽车成为沃尔沃的首选竞购方。作为在中国市场处于中低端定位的吉利汽车,试图通过跨国并购成功运营沃尔沃这一世界知名品牌,这段跨国姻缘由于在企业匹配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并不为业界看好。按照交易结构的设计,吉利收购沃尔沃的价格为18亿美元,后续运营资金投入约9亿美元,而吉利的自由资金仅仅占到整个交易的25%左右,为了成功实施并购,吉利动用了5倍杠杆进行融资。此次并购为吉利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其中吉利集团的负债总额由2008年86亿元人民币和2009年的160亿元人民币剧增到2010年的700多亿元人民币,相比吉利集团年均15亿元人民币左右的净利润水平,此次跨国姻缘给吉利集团带来的财务负担和财务风险可想而知,吉利并购沃尔沃的案例是否能够成为跨国汽车并购除“雷诺——日产并购”案例后的第二例成功案例仍需要时日加以验证[2]。

(2) 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案例

2007年11月29日,中国平安 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国平安人寿出于实现业务的全球布局以及学习世界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目的,决定启动对主营银行和保险业务的富通集团的股权收购工作。但是,由于世界经济形势的剧烈变化以及荷兰政府和比利时政府在关于富通集团股权处置以及资产分拆等环节的介入,中国平安人寿最初设计的通过并购富通集团股权实现其在资产管理、保险等业务领域的全球布局和业务互补的设想最终以失败告终。尽管中国平安人寿的股权收购失败案例可以归结为美国次贷危机等经济和金融形势的恶化,或者可以归结为政治力量在并购过程的介入,但是,在并购决策的过程中草率的尽职调查或许才是平安人寿并购失败的根源。在进行并购前的尽职调查环节,对富通集团的财务这一并购中的关键信息,中国平安人寿仅仅通过目标公司公开发表的数据分析并购的可行性,这一做法也导致富通集团得以成功隐瞒其高达57亿欧元的债务抵押债券。因此,缺乏详尽的尽职调查工作,无法有限识别目标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而导致错误的并购决策,才是中国平安人寿并购失败的最大教训。 (3) 联想并购IBM案例

联想集团是我国最大的IT服务供应商,IBM是世界知名的信息服务供应商。由于个人电脑事业部在IBM中持续亏损,IBM拟作价出售其个人电脑事业部。为了在与戴尔、惠普等竞争中占据优势,并获得IBM的品牌效应和技术实力,联想集团决定对IBM的个人事业部实施并购。联想并购IBM案例在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的成功启示在于:第一,在并购战略的总体设计和尽职调查阶段,联想聘请了麦肯锡作为其并购的战略顾问,聘请高盛为其并购顾问,聘请安永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其并购的财务和投资银行顾问;第二,为了规避并购的融资风险,联想集团采取了混合支付的形式,并通过引入泛大西洋等财务集团的形式有效化解了高负债率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第三,为了规避并购的支付风险,联想集团采取了现金支付和股权支付相结合的支付方式,通过合理的现金和股权支付比例的确定,既规避了过度依赖现金支付导致的现金流风险,也规避了过度依赖股权支付导致的控制权稀释风险[3]。

三.规避跨国并购财务风险的策略性思考

通过上述跨国并购过程中主要财务风险的分析不难发现,全面识别并且有效防范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是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财务风险管理能力也是我国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过程中亟待提升的核心能力之一。结合本文的研究成功,提出以下规避跨国并购过程中规避财务风险的策略性思考:

(1) 全面系统的并购战略设计。我国政府积极鼓励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终极目标不在于通过控制权的获取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而在于通过成功的并购运作掌握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管理、品牌和 渠道 资源。因此,中国企业在实践“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并购的战略性设计,需要认真分析并购的战略协同效应、详细制定并购的整合运作方案。全面系统的并购战略设计的意义在于:第一,跨国并购的战略设计是并购方式遴选的重要依据。概括而言,跨国并购可以采取资产并购、股权并购和企业合并等主要形式,不同的并购形式为并购方带来的税务负担、连带责任等各不相同,例如基于关键技术获取的并购战略设计可以选择资产并购的方式,基于资源获取或者产业链整合目标的并购战略设计可以选择股权并购的方式。因此,并购方需要预先清晰界定并购的终极目标,从而选择合理的并购模式,规避因并购方式的不当导致的财务负担;第二,跨国并购的战略设计是确定融资安排的重要基础。现代并购由于交易标的较高,仅仅依靠自有资金往往难以满足交易需求,为此,并购方通常通过投资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募集资金。资金募集的方式和额度需要充分匹配并购的战略设计,在并购融资方面,既需要考虑交易的标的额,也需要根据并购战略的需要预测并购后的资金安排,从而充分评估企业自身融资能力与并购战略的匹配性,防止在成功实施并购后由于后续整合阶段资金无法保证而导致的并购失败。

(2) 充分详实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指法律、会计、资产评估、投资银行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目标企业的协助下,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数据、运营状况、法律纠纷等进行独立、客观、公允的评判,在此基础上对目标企业目前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盈利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对企业预期盈利水平进行预测,为跨国并购决策、并购的交易结构设计、并购相关协议关键条款的设计提供客观依据的过程。尽职调查是了解目标企业真实情况的重要环节,也是规避财务风险的关键。本文所述的中国平安并购富通集团的跨国并购案例中,恰恰是由于尽职调查工作的不充分,导致中国平安需要为草率的并购决策承担巨大的财务负担。为了有效规避跨国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尽职调查工作首先需要关注目标企业内部的资产完整性、真实盈利能力、资产抵押和质押情况,从而为合理的交易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其次,尽职调查工作需要关注目标国的劳动关系法律、养老法律、税务法律、环境保护法律等与企业运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从而充分估计后续运营模式可能导致的资金需求;最后,财务尽职调查工作需要与技术评估等工作密切联系,从而有效识别企业潜在的或有负债,以预先实施财务安排。

(3) 灵活多样的交易架构设计。交易架构设计包括交易标的的决策、交易关键条款的设计、交易支付方式的确定等内容,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是有效规避跨国并购过程中财务风险的关键。在交易标的的决策环节,与国内通常根据资产评估价值确定交易对价的方式不同,跨国并购的过程中通常根据目标企业的息税前利润(EBIT)和合理的市盈率确定交易对价,由于并购双方在市盈率倍数认识的差异,估值调整技术(或称为“对赌协议”)是解决并购双方价值差异的常用对策。为了降低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并购方可以在初始交易对价进行一定让步的基础上,通过设置较为苛刻的企业利润指标、市场占有率指标、企业盈利增长率指标等估值调整方案对初始投资进行调整,从而防止交易对价过高导致的财务风险;在交易支付方式的确定方面,可以考虑设计交易支付的关键节点,使得标的对价的分步骤支付与并购的战略意义相匹配,以此适当的延长交易对价的支付期限,通过支付期的设计,使得目标企业的真实状况进一步呈现,从而降低并购方的财务风险;在交易关键条款的设计方面,为了降低直接成为目标企业股东而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可以通过债转股等交易结构的设计,为并购方在经过一定时期的债权人安排后拥有是否成为目标企业股东的选择权,从而在经过债权人期间对目标企业的了解和考察后进一步降低并购过程的信息非对称程度,降低并购的财务风险。(作者单位: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兰 天,郭有钦,当前我国企业海外并购中财务风险的分析与防范[J].现代 财经 ,2009,12:82-86

[2]杨 玲,叶 妮,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研究———以吉利并购沃尔沃为例[J].财会通讯,2013,3:121-122

[3]张琳若,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与管理——以联想并购案为例[J].知识经济,2012,19:124-124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

一、引言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风险为业务的金融机构,风险贯穿于其产生与发展的整个过程。实质意义上来讲,商业银行自身就是以“经营风险”为业务类型的特殊单位,它以“经营风险”为特征,获得盈利为目的,没有风险商业银行也无从盈利。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能力及意愿,以及控制和管理风险的能力,将决定商业银行的经营成败。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状

截至2014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万亿元,同比增长,负债总额万亿元,增长;不良贷款余额万亿元,不良贷款率。截至2014年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较年初上升个百分点。从总体信贷状况来讲,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不高。例如,2013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情况如表1和表2所示。

由表1可分析得到,2013年第一季度的不良贷款而言,第二季度的不良贷款有略微增长,第三季度与第四季度的不良贷款余额相对于第一、第二季度增长幅度较大。总体来说,这给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

大型商业银行(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在内)、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额度在2013年各季度逐渐增多,只有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在略微有些减少,而在第四季度不良贷款却也在逐渐的上升。各类商业银行中大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所占的比例最高,一直是金融业和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隐患。损失类的不良贷款处于上升的趋势,因此可见,提高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仍不容忽视。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信贷风险判断标准差异大。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分支的县级分公司已经掌握了相应的贷款审批权限。数以百计的贷款审批和决策机构,根据不同的风险判断标准,近千人在贷款审批和决策的权利,贷款决策过于分散。与此同时,由于总行缺乏对各个行业、不同地区、和各类客户信用分析的经验和技能。他们需要的信息不足以做出决定,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同样的一个银行分支机构做出的信贷决策差异很大,在不同的领域造成更大的差异,很难形成内部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和风险管理理念。

2.信用评级基础薄弱。在我国,商业银行缺乏良好的信用评级基础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客户的财务数据真实性有待提高,企业信用评级情况很难得到真实反映;另一方面,由于核心的信用评级结果没有影响到贷款决策和贷款定价;此外,一线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信用评级系统的重要性,最终导致了有关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的评级系统,很难正确地反映信用风险。

3.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积累不足。一方面,贷款客户的最基本财务信息数据来源不充分。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信息取得渠道不畅通,导致银行进行客户评级、信贷数额确定等分析受到限制,分析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客户非金融信息以及非财务信息收集和其他定性信息收集渠道、收集方式等的标准不够完善,执行缺乏标准的规程。

三、西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验借鉴

(一)信贷业务强调个人责任

为了明确责任,将信贷责任及风险承担明确到个人,国外商业银行创新采用了将信贷审批决策权限授权于个人的做法。于此同时,赋予个人相应的责任,“有权必有责”“权责对应”,这种 方法 有利于明确责任,达到了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实现了将“业务风险”与“个人风险”联系在一起,实现风险责任到人,大大降低了风险集中程度,增强了个人的风险意识,有利于风险的分散与控制。

(二)实施授权分类管理

国外商业银行分类授权的管理方式是值得借鉴的,国内商业银行在进行授权时应充分考察各分支机构所处的金融市场和经济环境好坏、自身资产规模大小、盈利水平高低、资产质量状况以及风险管控能力的大小,再对各分支机构授权权限进行有依据得调整,过程中体现“分类管理”的原则。在对分支机构授权权限设置的过程中,参考分行绩效考核和风险监测结果,对授权权限实行动态调整。

(三)确立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

西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指导业务的开展。对于市场定位、业务规划、风险管理目标的设定应紧密围绕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各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应分解、细化、明确、落实,要发挥风险政策审查评议功能,避免各自为政、目标含糊不清甚至相互推脱责任的事情发生。

四、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加快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础。没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不能科学的风险识别、计量、预警和预防,更不用说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为了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第一步是设计符合条件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就目前我国银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现状来看,应该首先建立一个完整的风险数据库,数据库除现有商业银行数据外,还应该包括贷款、金融公司、零售和信贷业务的相关数据,各类金融机构还应该包括所有子系统或分支机构,整个数据相关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其次还应该建立相关风险数据库查询和相关技术,如早期预警和分析工具,只有用这种方法,我们才能提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二)量化信贷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管理信贷风险以定量分析技术的合理性存在缺陷,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识别与衡量技术的关键是应用信贷风险计量模型。在借鉴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之外,我国要逐步开发具有中国特色的信贷风险度量模型,并且完善信贷风险管理的配套 措施 。

(三)信贷风险预警机制

以影响借款人宏观经济状况、微观主体的财务状况、主体非财务状况的数据为基础,运用相关计量及统计学方法建立风险预警模型。要建立较完善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必须从建立全面的预警数据库着手。这个数据库包括三个层面的信息:一是宏观经济层面的信息,如宏观经济发展、消费、进出口贸易政策信息;二是中观水平层面的经济信息,如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产业结构、投资和经济发展数据的信息;三是微观层面的信息,如贷款企业的财务信息,现金流条件下,产品的市场供求信息等;四是商业银行信贷级别的信息,如行业及其改变信贷资产的库存数据等等。完善预警数据库建立之后,可以根据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运用分析模型等作技术分析,进行相应的预警分析。

目前,国内外对培训企业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基本集中在理论层面,对培训企业而言,这些研究成果的实际市场营销运作的指导还需具体化。因此,本文的研究以相关营销理论为基础,结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浙江民营培训企业实战型的营销策略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以此提升浙江省培训行业运作治理水平。 民营培训企业营销策略 一、引言 近几年,中国培训业发展非常迅速。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的培训市场规模是100亿元,2001年是300亿元,2005年中国培训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而且这一数字正在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培训业作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日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类人才的支持和参与,而人才的输送和培养除了通过现有的国民教育体系之外,其余大部分则是通过个人终身学习和培训来完成。因此,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已由过去比资源、比发展模式转变为对各类人才培养和使用的竞争。 浙江省“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围绕浙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如实施“万名公务员公共治理培训工程”、轮训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的高层经营治理人才、深入推进“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和“钱江学者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启动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等。浙江省这一系列人才目标和人才战略的实施,假如没有浙江省培训企业非凡是数量众多的浙江民营培训企业的参与是根本无法达成目标的。因此,研究浙江省民营培训企业营销策略,不仅能改变当前国内外对培训企业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理论层面或战略层面而实际市场运用意义有限的弊病,而且也可为提高浙江民营培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浙江省培训业整体健康发展提供帮助。 二、国内及浙江培训市场现状分析 目前,国内的培训企业从其运行机制来看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专业学术性的培训企业,主要以大学为依托,这类培训企业权威性强,有自己的核心课程和专业培训师,知名度较高,其缺陷在于培训收费高,理论强于实践;第二类是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培训师单独或者多人合伙开办的培训公司,这类培训公司有一批稳定的市场客户群,课程研发能力较强;第三类就是“培训中介”公司,它们占国内培训企业70%以上,这类培训企业只是纯粹的业务拓展机构——搜寻需要培训的企业客户并为其安排培训师。从国内培训企业的主体构成来看,民营培训企业几乎涉足了培训市场的所有培训项目。民营培训企业主要以个人办学为主。虽然民营培训企业拥有的既有资源不多,不具备高校或者政府背景等培训机构所拥有的一些先天资源,但在培训市场上却是最具活力和市场化运作最为成功的培训企业。民营培训企业在办学理念、培训产品创新、营销策略、治理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都是以市场为导向,因而表现得生气勃勃,培训市场的占有额也是最高的。 据浙江省企业培训业协会估计,目前浙江省约有各类培训企业一千多家,民营培训企业占了绝大多数,但其中品牌、规模上档次的寥寥无几,整个行业非凡是中小民营培训企业,普遍存在着:发展定位不清楚,缺乏品牌,没有核心竞争力;经营治理水平低,没有明确和有效的营销策略;缺乏健全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无序竞争等问题。尤其是营销能力薄弱的问题,直接导致一方面是许多恶性竞争的产生,使得相当数量的民营培训企业无法开展和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如大部分培训企业以电话营销等单一营销模式进行业务拓展,己成为培训企业客户开发和机构发展的软肋。另一方面是大量的消费者得不到其真正需要的培训产品和服务。 总体来看,目前相当数量的浙江民营培训企业仍在靠创业者的一些社会或人情关系维系着生存和发展,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营销思路不清楚,经营行为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因此,系统地考虑企业发展的长远性、方向性问题,着力构建属于培训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营销架构,从营销策略的研究入手,切实提高浙江民营培训企业的营销能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浙江民营培训企业营销策略研究 传统营销理论告诉我们,工业品或消费品行业的营销治理一般强调4Ps的架构——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企业创造产品,然后界定出产品的特色和利益、制定价格、选择销售产品和服务的通道,并且通过广告、公关和人员推销等方式,无孔不入地大肆推广其产品和服务。而培训作为一种服务,其营销组合在4Ps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人员”、“有形展示”、“服务过程”三个变量,从而形成了服务营销的7P组合。因此,对于培训企业而言,其营销治理应在4Ps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顾客的因素,即必须由产品或服务的设计阶段开始,在整个营销过程中都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和意愿,并且在整个服务过程中都尽可能的使消费者感觉最大程度的满足。本文以下部分将结合一般营销理论,依据浙江民营培训企业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出发,重点分析研究提出适合浙江民营培训企业发展的营销策略。 1.聚焦策略 聚焦策略:是指集中优势兵力于某个培训项目或者某个细分市场,构建、强化自身的核心业务。该策略适用于一些处于弱势竞争地位的浙江民营培训企业,这些企业往往规模小,课程研发能力薄弱,没有品牌和营销能力上的优势。该类企业主要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经营范围与实力弱规模小之间的矛盾。对于这类培训企业而言,它们应收缩战线,实施聚焦策略。该策略的最终目标不是在较大市场上占有较少的份额,而是在较小的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具体来看,聚焦策略可从两个方面进行: 精简培训项目 “大而全”、过多的培训项目反而让培训企业耗费了过多的资源和精力,使得培训企业未能形成有特色的核心课程。而且,并不是每个培训项目都能有很好的市场和发展潜力。因此,应遵循“保留优势项目,淘汰弱势项目”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对课程进行精简,保留有特色、有优势、企业自身资源和能力能够答应进行加大投入力度的培训项目,力求在人员配置、服务过程和选定的核心课程、特色课程上进一步强化优势和特色,逐步建立培训企业的竞争优势。 收窄目标市场 精简培训项目的同时,应根据保留项目的特点相应地收窄目标市场。将这些项目有针对性的提供给市场中最适合、最有需要的目标客户群。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因为营销对象的集中,企业能充分发挥优势,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变化,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另一方面也能给目标客户以相当专业的印象,并形成良好的口碑。 2.差异化策略 差异化策略是指培训企业根据各个细分市场中消费者需求的差异性,设计提供有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以获取相应的市场份额。适用该策略的培训企业为:竞争能力不强、规模小、生存空间窄、定位不准确。虽然可能已经聚焦于某一经营范围,但在该经营领域未能形成其特色和差异化,专业化运作水平低,品牌影响力弱。这类培训企业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利用有限的优势和资源来构建有差异化特色的核心课程和服务,并通过专业化的运作来形成核心竞争力。 在浙江民营培训企业中,义乌采智企业治理咨询公司就是一家差异化策略运用比较成功的企业。这家成立于2001年的培训企业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已成为义乌乃至浙江民营培训企业中的佼佼者,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靠的就是其准确定位于高端市场,并通过组建其专业化的讲师、咨询师队伍来打造其在市场中的差异化品牌。对大部分浙江民营培训企业而言,具体实施差异化策略可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服务质量 培训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取决于对培训服务购买前的期望和培训企业提供的服务实际质量的接近程度。假如服务的质量与消费者所期望的相一致,消费者就会感到满足,因此,差异化策略最重要的一个实施方向就是服务质量。而决定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依重要程度可排列如下:可信性、责任心、保证、深入度、有形体现。根据以上这些决定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浙江省民营培训企业应从课程设置、人员素质、经营理念、公司制度等各方面给予配合和保证,从而使顾客相信,培训企业所提供的课程都是消费者真正需要的,培训企业传授课程的方式都是消费者能够有效获取知识的,培训企业的宣传和品牌形象与其实际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是相一致的。 独特的业务拓展模式 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对浙江民营培训企业来讲,另一个需解决的难点问题是业务拓展。谁在这个市场拥有自己独特的业务拓展模式,谁最大程度的把握了一些关键渠道,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成功。以下几类业务开拓渠道是浙江民营培训企业可以去尝试的: ①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合作除了可以随时把握政府对于一些特定行业、企业的人才开发政策之外,另外由政府部门出面牵头组织的培训活动相对轻易组织和开办。 ②行业龙头企业:对大多数培训企业而言,应集中优势兵力,与一两个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培训。因为龙头企业大多是所在行业的标杆企业,其一举一动往往是其它企业模拟和跟随的标准,所以将行业龙头企业作为渠道开拓的突破口,不仅可以拥有稳定的业务来源,还可以提升机构本身的品牌知名度,从而达到从点到线再到面的业务拓展。 ③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民营培训企业不仅可以把握有关行业最前沿的发展动态,同时可以他们为桥梁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建立联系。 ④互联网:网络营销不仅可以更好地将产品本身、促销手段、顾客意见调查、广告、公共关系、顾客服务等诸多内容结合在一起,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声音、图像及视讯等手段与顾客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交流,实现与顾客的互动,更为重要的是有效的网络营销可以大量节省渠道拓展的费用。 3.缔结联盟策略 当前的市场竞争早已不是过去那种“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时代了,竞争除了博弈也能有合作,只要能达到双赢的结果。浙江省民营培训企业可在培训企业间业务互补的前提下进行合作、增加客户来源,是一条非常可行的道路。比如人力资源治理培训企业与拓展练习培训企业,它们之间就存在着非常大的合作空间。这种类型机构之间的合作,不仅不会给培训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却可以使客户资源的价值实现最大化,同时提高消费者的满足度。除此之外,利用合作方的平台宣传自己的培训企业,如在对方的场所设置宣传点;联合举办活动,扩大双方的影响力;双方交换企业资源,将资源提供给对方的顾客,对顾客进行“体验式营销”,从而达到宣传的目的。 四、结论 综上所述,要想解决当前浙江民营培训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应以目标客户群的需求为中心,结合市场竞争的状况,根据培训企业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制定适合培训企业自身特点的营销策略,以此建立健全相应的培训企业运营机制,通过有效的营销实施方案,最终实现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有针对性的课程和服务以及培训企业自身的发展目标。

《中小型企业营销渠道模式创新及策略分析》

[摘要]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消费者需求、传统营销渠道模式在某些方面的缺陷、无处不在的市场营销竞争以及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在现代市场发展中已经成为影响中小企业渠道模式创新的重要原因。因此,中小企业必须通过建立多极型市场营销渠道模式,打造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构建营销渠道联盟和大力发展网络营销等多种方式,努力促进中小型企业营销渠道模式的创新,使其在动态的和不确定性下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比较优势。本文以吉安市中小型企业为例,对营销渠道模式创新的原因及策略作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营销渠道模式创新;吉安市

在产品同质化日趋严重的今天,价格和促销已经很难成为战胜竞争对手的重要因素,但营销渠道不一样。正如美国著名营销学家唐·舒尔茨所言,它和整合营销传播一样能够让企业获得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营销渠道作为市场营销学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企业生存、发展和壮大的一项重要利器和载体。然而,由于外部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的不确定性影响以及自身规模的弱小性制约,中小企业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战胜竞争对手,其传统市场营销渠道模式高成本、低效率的弊端已经逐一显现,很难再进一步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和突破,因此,必须整合渠道资源,通过市场营销渠道模式的创新来解决中小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开拓和占领市场,以寻求更大的发展。这是中小企业在动态的和不确定的市场环境背景下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吉安市中小型企业营销渠道模式现状

吉安市位于江西省中西部,地处井冈山革命老区,面积25271平方公里,人口481万。2011年GDP总量为亿元,在江西省11个地市中位列第6,人均GDP为万元,在江西省11个地市中位列第9。工业增长率在2012年排名全省第3。总体经济状况位于全省中下游水平。在资源禀赋、历史条件、市场规模和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下,目前吉安的企业几乎都是中小型企业。近几年来,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中小型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对全市经济持续增长、人员就业问题解决和科技创新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截至2011年,中小型企业对GDP贡献达到50%以上,上缴税收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47%以上,提供的城镇就业岗位占全市就业岗位的60%以上,65%的专利发明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

吉安市中小型企业营销渠道模式总体状况如下:

(一)营销渠道模式创新理念落后、创新能力普遍缺乏

随着吉安市“十一五”规划的完成,交通、公共服务等各种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这给电子、食品、药品、纺织、电力、机械等支柱产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出口加工区、国家电子信息科技创新基地、国家风能产业基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基地、国家台商承接基地以及吉泰走廊的开发和建成已成为中小型企业快速发展的强大引擎。目前,吉安市中小型企业面临着一个很不错的发展机遇和发展平台,但由于历史条件和地域关系,大多数中小型企业还是墨守成规、不思进取,没有深刻认识到营销渠道模式创新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竞争优势,使其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很多企业在营销渠道模式上还是简单复制大企业的营销渠道,没有根据自己的产品特性另辟蹊径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独特渠道模式。另外,由于吉安市整个经济发展程度不高,商业化氛围不浓,工资收入相对较低,很难吸引高素质、高学历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到企业就业,结果导致绝大多数企业普遍缺乏渠道管理和渠道创新能力,即使有些企业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但由于没有进行专业的市场调查与预测,没有深刻地研究顾客的需求规律和需求特性,也经常导致创新效果一般,与预期相差很大。

(二)以传统营销渠道模式为主

目前吉安市中小型企业采用的营销渠道模式形式不一,有以批发商为主导的间接渠道模式,也有以零售终端为主导的渠道模式以及基于电子商务的互联网渠道模式等各种不同类型。但通过走访观察和对一些企业的深度访谈,发现吉安市绝大多数企业还是采用传统的即金字塔式的营销渠道模式,该模式的结构流程一般为企业——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费者。吉安市作为江西省的一个三四线城市,以农业生产为主,工业不发达,商业氛围不浓厚,导致零售业态发展比较缓慢。另外,由于思想观念比较保守以及电子商务等数字化技术没有普及,网络营销这种现代化的渠道模式还没有得到足够推行,结果以批发商为主导的渠道模式还是大行其道,短时期内很难发生改变。

(三)营销渠道的资金链脱节或中断的可能性较大

中小型企业要建立一个成熟的渠道模式,就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保障。但由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还在延续,加之国内总体经济形势也不是很景气,造成很多企业利润大幅度下滑。吉安市大多数中小型企业也毫不例外受到了这种经济大环境下强大的冲击和影响。在渠道模式中有这样一个惯例,很多经销商喜欢凭借小部分现金以小博大实现产品上架以达到自己扩大规模的目的,这种方式对于资金充裕的大型企业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风险,但对于资金和现金流并不宽裕的中小型企业而言,则意味着一旦现金流中断,就不只是渠道模式陷入困境,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这么简单,严重的会导致企业破产清盘。

(四)渠道营销控制能力较弱

吉安市中小型企业类型多样,性质不一,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企业等,在不同性质的企业中总体而言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已占据市内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即使目前国际和国内经济发展环境不是很好,但企业数目也依然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不过绝大多数企业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在于资产有效利润较低,即规模比较薄弱。在这种背景下,企业的渠道模式可能面临两种情况:一是在渠道模式里面,如果遇到的是实力比较强大的经销商,由于自己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度较低,就会在渠道对话中失去话语权。经销商为了降低销售风险,就会附加一些不平等条约比如赊销、降价及限制供应其他经销商等来控制企业,这样会导致企业在渠道模式中没有自由发展和成长的空间。二是如果遇到的是实力和名气比较弱小的经销商,很多企业又会担心自己的产品和品牌不能得到很好的推广,渠道服务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对产品的维护能力很弱等一系列的问题。

二、中小型企业营销渠道模式创新的原因

(一)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者需求是营销渠道模式创新的根本动因

按照社会学的原理,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间时,整个社会将加速从传统的一元结构社会向多元化的现代社会转型。我国2011年人均GDP为5414美元,在全球排名为第89位。因此,多元化的消费者需求发展趋势在以后一个阶段还将长期存在。另外,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越来越追求自我,展示自我个性,消费者需求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变化趋势给企业市场营销传递了一个信号,市场营销的核心就是要尽量去满足顾客的需求。以顾客需求为起点来指导整个营销流程,是现代营销渠道模式构建的主要思路。而营销渠道模式作为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这样一个平台和纽带,就需要去适应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趋势,力求在原来渠道模式基础上作出改变和进行创新。即以消费者为起点,通过对企业、经销商各自活动的渠道资源的整合,达到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服务满足顾客需求的目的。如果中小企业仍然固守原来传统的渠道模式,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消费者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需求这两个变化趋势将驱使营销渠道模式进行创新,这是根本原因。

(二)存在一定程度缺陷的传统营销渠道模式,迫使中小企业对营销渠道模式创新进行内在修正

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的渠道模式是传统型营销渠道模式,主要原因还在于中小企业规模小,资金不够,为了节省营销成本,只能借助中间商来连接市场,此种模式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一定时期内还将广泛存在和应用。但由于营销渠道过长或者过宽,其缺陷随着渠道资源的整合和渠道规模的扩大而进一步放大。传统营销渠道模式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渠道过长,不能快速把握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颜色、款式等方面的需求,导致在响应顾客需求方面存在严重的滞后性。二是企业与中间商的交易关系较为松散,彼此各自为战,都以追求各自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这种关系会导致双方合作随时可能中断,加大企业的交易成本。三是随着渠道的扩展,会有更多的中间商参与进来,必将分享一部分利润,而随着渠道流程的拉长,渠道成本将进一步加大,消费者会承受更高的产品价格,最终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上述缺陷将迫使企业对渠道模式进行内在修正,通过创新来壮大自己的竞争优势。

(三)无处不在的营销竞争是中小企业营销渠道模式创新的外在驱动

竞争是商品经济的特性,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缺乏等因素的制约竞争更为激烈。产品质量的竞争、品牌的竞争、价格的竞争、渠道的竞争等无不深刻地影响企业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管理,营销竞争已经渗透到企业经营发展的各个层面。中小型企业要想在激烈的营销竞争中战胜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就必须更加快速和便捷地了解和知晓消费者需求,从而更有效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因此,从营销渠道模式角度而言,如果还保持原来的效率低下、冗余的营销渠道模式不放,那将错失良机,被竞争对手占了先机。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建立高效、快捷、有效的营销渠道模式是在竞争环境下快速打开和占领市场获得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四)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是中小企业营销渠道模式创新的平台保障

电子商务由于缩短了信息流动时间并节省了物流、现金流和信息流传输的处理成本,相对于传统贸易来说是一个深层次营销观念的革命。近几年来,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互联网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日益加快,借助于电子商务平台下的互联网进行营销活动已经成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一个重大变化趋势。美国70%的企业在业务开展方面都是借助于互联网而完成的。据统计,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已逾万亿元,2011年达6万多亿元,同比增长33%(见下表)。未来几年,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将迎来其发展的“黄金年代”。近几年吉安市也日益受到互联网环境的深刻影响,很多企业也开始采用网络营销渠道模式来销售产品,以节省成本而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利益。通过百度关键词搜索“吉安的中小型企业”,发现一些企业都开始自建门户网站以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缩短与客户的沟通激励。这充分说明在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吉安市企业开始重视网络渠道模式的创新,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三、中小型企业营销渠道模式创新的具体措施

(一)打造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顾客保持长期、有效和可持续的关系

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简称CRM),是一种以“客户关系一对一理论”为基础,目的在于改善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新型管理机制。这个概念最早由Gartner Group提出来,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得到广泛实施,对企业增加收入、优化销售流程和提高顾客满意度有着显著的效果。如果中小企业引入客户关系系统,那么在营销渠道创新方面将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和突破。它可以缩短渠道的销售周期,大幅度提高未来交易的成功率,可以便捷、有效地向企业提供客户的相关信息,巩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及时判断出客户未来的需求,并设法满足这些需求,企业还可以借助CRM中的数据库里面的消费者历史数据,去了解和分析消费者行为及喜好,从而能够进行追踪服务,保持长期、有效和可持续的联系。

(二)跳出单一渠道的束缚,建立多极型市场营销渠道模式

中小型企业出于节省成本和风险回避的考虑,经常只建立某种特定的营销渠道模式。但市场环境和竞争对手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中小型企业如果只拘泥于某种形式的营销渠道模式,往往会被自己所束缚,得不到快速发展。因此,企业在渠道模式的建立和选择方面应该是动态的,必须不断适应企业发展阶段的演进和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建立多极型的市场营销渠道模式以分散风险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多极型营销渠道模式是指企业建立两条或者更多的分销渠道来获取更多的消费者市场信息,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这样一个通道。由于传统型市场营销渠道模式本身所具有的缺陷,建立多极型市场营销渠道模式就显得更为迫切。多极型渠道模式能够覆盖更大的市场,也能获取更大的利润价值,并且能够更好地控制企业在渠道管理方面的风险。因此,随着市场环境的成熟和企业实力的进一步壮大,多极型市场营销渠道模式是中小企业的一个必然发展趋势。

(三)构建营销渠道联盟,形成有效的长期合作以分散承担市场风险

中小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立足,可以考虑构建营销渠道联盟。竞争与合作并存的营销渠道联盟能够兼顾节约交易成本和统一并实现双方利益。通过建立渠道联盟可以获取竞争优势,更有效地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渠道联盟是指在区域内各行业中,将各中小企业上下游组织一体化,资源共享。加入到渠道联盟内的企业之间按照签订的协议可以相互提供资金、货源、物流、品牌和管理等方面的全方位支持,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渠道互有的联盟关系。在渠道联盟的基础上,中小型企业还可以采用关联渠道,即利用大企业的渠道来销售自己的产品,可以有效地克服自己在自建渠道中遇到的资金不足等诸多困难。

(四)大力发展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营销渠道模式

很多中小型企业在网络营销的意识上还比较淡薄,不愿意花费精力和资金去进行改变和创新,但网络营销为中小型企业开拓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商业空间。网络营销具备便捷性和透明度的特点,对供求双方来说费用低廉,供求信息方便沟通,因此对双方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将是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企业营销渠道模式变革的趋势。基于此,要提倡和鼓励中小型企业大力发展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营销模式。企业可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下的多种方式,比如建立QQ群、发布企业微博、在论坛里进行广告宣传和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等来进行网络销售。由于建立网络营销模式也需要一定的资金和成本,中小企业在这方面具备一定的困难,因此可以通过月租或者年租的方法来使用互联网呼叫中心、视频会议系统等这些紧密结合互联网通讯功能的软件,这将使企业大幅减低信息化成本和费用。

行政协议论文研究

我国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分析作者:薛 扬编者按:行政协议是现代行政法上较为新型且重要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通过允许公民以积极的权利方式参与,降低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单方命令的行政安排,便于公民理解,容易造成接受和赞同。本文对我国行政协议的历史沿革和现状进行分析,曾获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暨“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主题论坛征文三等奖。一、我国行政协议的提出及基本内涵为了更深刻地理解关于行政协议的各种制度规定,有必要首先了解我国行政协议的由来和发展,并对行政协议的概念、特征等基本内涵进行阐述和分析。(一)我国行政协议的提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指令性的行政计划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事务,命令式行政的理念根深蒂固,法律制度的设计也具有浓厚的管制色彩,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与管制型政府的关系上只有服从支配的义务,没有与行政机关通过协商建立合作关系的余地。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因政府职能转变而获得了重构,在部分行政领域出现了通过合同或协议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表明了政府对农业的管理从原有的行政命令向行政协议转变。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政府实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合同,更是使行政合同凸现于行政管理领域。[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312页。]尤其是随着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发展和普及、行政机关职能的转变,行政主体通过行政协议这种管理方式、手段进行行政管理越来越普遍。行政协议也以接受度高、经过平等协商、便于履行等优点而为行政机关广泛采用。虽然行政协议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早已存在,但行政协议的概念却是近些年才被提出。2003年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审理好各种新类型行政案件,特别是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等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各类经济行政案件、与政府转变职能相关的行政案件和行政合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会议的总结讲话中也指出,要积极受理各种新类型案件,尤其是行政不作为案件、行政确认案件、行政合同案件等,对新类型案件拿不准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先予以立案,确实不属于受案范围的,经研究后依法予以驳回。2004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将“行政合同”作为行政行为种类,明确列为行政案件案由,并在不作为案件的案由例举中明确案由可写为“诉某某行政主体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部分中,明确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随后,许多地方政府分别制定了有关行政合同的规范性文件。2008年4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在第五章第一节中专门就行政合同作出详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益阳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市人民政府行政合同的管理,还专门以“行政合同”为题,于2008年8月6日发布了《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合同和民商事合同管理的规定》。另外,山东省、江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汕头市、西安市、海口市等省、自治区、市政府也先后制定了行政程序规定,其中都规定了行政合同及基本制度;湘潭市、青岛市、大连市、郑州市、绍兴市、杭州市、宁波市等地还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或意见。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在法律层面对行政协议诉讼首次作出明确规定。该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明确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提起的诉讼,列入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该规定结束了长期以来理论和实务界关于行政协议是否存在,行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争议,确立了行政协议的独立地位,改变了行政协议虽然在现实中大量被使用但法律属性长期缺乏定位的状况,将行政协议纳入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二)行政协议的基本内涵1、行政协议的含义新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协议的规定属于新创制的内容,规定的比较笼统和原则,没有对行政协议作出界定,也没有对行政协议的范围作出详细的列举。为了贯彻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迫切需要先行作出解释的一些新规定,起草并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适用解释》),自2015年5月1日起与新行政诉讼法同步施行。该解释对行政协议的概念、范围,对行政协议诉讼的管辖、法律依据、判决方式、诉讼费用等进一步作出规定,以应对司法实践需要。其中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2018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自2月8日起施行。该解释关于行政协议的规定只有一条,即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另外,该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本解释施行后,《适用解释》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指出,《适用解释》中关于行政协议的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专项的司法解释,在专项司法解释出台前,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可以参照《适用解释》的有关内容,在适用法律方面可以援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从上述司法解释关于行政协议的概念来看,行政协议的概念包含五个方面的因素:第一,行政协议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是行政协议必不可少的主体。第二,行政协议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如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签订行政协议,或者在行政执法中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以行政协议代替单方行政行为的作出。行政协议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并不排除在满足公共利益的同时,使行政相对人获得利益。第三,行政机关应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签订行政协议,遵守法定的程序义务,且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第四,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签订行政协议必须经过协商,行政机关不得强迫行政相对人签订行政协议,通过协商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充分协商也有利于协议签订后双方遵守和履行行政协议的内容,从而实现签订行政协议的目的。第五,行政协议的内容是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民法上的权利义务,行政协议在规定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同时,要求行政协议的订立和履行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2、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的区别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之间存在较大差别,只有严格区别对待,才能更清晰准确地阐述行政协议的特征和含义,才有利于这两类纠纷的处理。二者的区别也是进行行政协议司法审查首先需要鉴定的内容。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之间区别有以下四点:第一,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的主体和主体间的地位不同。从《适用解释》关于行政协议的定义看,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所以二者首要的区别是行政协议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其中行政机关是行政协议必不可少的主体,而民事合同的主体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民事合同的主体之间地位平等,而行政协议的双方主体,属于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二者的地位不完全平等,行政主体处于主导地位。第二,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签订的目的不同。行政协议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是为了实现公法上的目的。比如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均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或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与补偿。而民事合同的签订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为了实现自身的私法上的权益。如果国家或行政机关并非为了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而签订协议,如为本机关购买办公用品、租赁办公用房等,系国家或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进行的市场交易行为,应当认定为民事合同。第三,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的内容不同。行政协议的内容是有关行政管理的公共事务,涉及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旨在产生、变更、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且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享有一定的优越权或优益权,如行政主体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单方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而民事合同的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旨在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作为行政协议一方的具体行政机关,应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签订行政协议,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其法定职责范围,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协议方式扩大其法定的职责范围,在订立协议过程中还要遵守法定的程序义务,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而民事合同没有上述特殊要求。第四,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的调整规范和适用规则不同。行政协议作为行政主体的一种行政行为方式,受公法调整、规范,应当受到依法行政原则的束缚,行政协议必须在公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签订,行政主体不得通过协议形式任意扩大其法定的职权范围。民事合同则不受此限,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不违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民事主体均可通过合同约定;行政协议作为行政手段,首先适用行政法律规范,不能径行适用民法规则,在与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3、行政协议的特征行政协议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行政性。行政性是行政协议独有的特征,是行政协议的重要标志。主体方面,行政协议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从事行政管理或执行公务的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另一方是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从行政主体所享有的特权方面,行政主体凭借国家权力和法律赋予的优越地位,处于主导地位并享有一定的行政特权,当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生变化,导致继续履行行政合同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单方面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行政相对人则不享有此种权利。行政主体对行政协议的履行有权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履行协议的行政相对人可依法强制执行或进行处罚。内容方面,行政协议以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涉及有关行政管理的公共事务。从特殊的调整规范方面,行政协议的内容除少部分受民商法调整外,总体上是受行政法调整的。其二,公益性。行政协议签订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是为了履行行政职责,如果非出于公益目的而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签订与履行职责无关的合同,不属于行政协议。行政协议的公益性决定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协议约定的是有关行政管理的公共事务,行政主体只能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签订符合公共利益的行政协议。如果行政机关为了私益或者为了转移行政责任而与行政相对人订立行政协议的,该行政协议无效。[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312页。]其三,契约性。行政协议仍然属于合同的范畴,受合同一般原理的指导。行政协议属于双方行政行为,要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签订行政协议时必须经过协商,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强迫行政相对人签订行政协议,否则,即使协议签订后也不利于行政相对人遵守和履行行政协议的内容,不利于实现签订行政协议的目的,还将影响行政效率,浪费行政资源。在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中,要充分考虑其合同方面的特征,比如对于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合同、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提起的诉讼,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包括合同法的一些具体规定进行审查、作出裁判。二、我国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历史沿革为了理清行政协议诉讼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笔者以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修改和几次司法解释的施行为时间点,来梳理行政协议诉讼的历史脉络,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90年10月1日以前。我国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在行政诉讼法施行以前,行政协议案件大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虽然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但只有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当事人才可以提起诉讼。加上当时法制刚刚起步,很少有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条款,也没有针对行政协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经济庭收案范围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经济庭受理。第二阶段,1990年10月1日至2000年3月10日。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在1991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条中作出了解释,即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该定义将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定义在行使行政职权的单方行为上,排除了行政协议的可诉性。极少部分行政协议纠纷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即认为行政机关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而进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三阶段,2000年3月10日至201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抛弃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下定义的方式,以行政行为取代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既包括单方行为,也包括双方行为,从而明确了行政协议这一双方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之后,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大量的行政协议案件,开展了丰富的行政协议司法审查实践。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将行政合同确认为行政诉讼的案由之一,明确了行政合同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要审理好土地、草原等承包经营合同案件。这些司法文件成为受理行政协议案件最直接的依据。但由于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也缺乏审理行政协议诉讼的具体规则设计,导致现实中不少法院把大部分行政协议纠纷仍然当作民事合同案件依据民事诉讼规则审理,民事诉讼方式起着主导作用。第四阶段,2015年5月1日以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明确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提起的诉讼,列入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并且明确规定了行政协议案件的判决方式。2015年5月1日起与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同步施行的《适用解释》又分别对行政协议的概念、范围,对行政协议诉讼的管辖、法律依据、判决方式、诉讼费用等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上确立了行政协议诉讼制度,推动了行政协议诉讼更多地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三、我国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现状我国行政协议的形式表现多样,对于不同形式的行政协议纠纷的解决,目前在立法上没有统一规定,规定散见于各个单行法中。部分法律、法规、规章虽有关于行政协议的规定,但对于出现的行政协议纠纷并没有规定如何进行救济;部分法律、法规、规章虽然对行政协议纠纷的解决有规定,但解决途径和办法各不相同,具体包括协商、调解、和解、仲裁、复议、政府处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多元化的救济途径。本文着重从司法审查的角度进行分析。(一)立法规定不明确法律法规针对行政协议纠纷仅笼统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选择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的诉讼途径没有明确规定。如公务员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起诉的“仲裁或起诉”救济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也规定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仲裁或起诉”的救济方式。但既可以选择申请仲裁,又可以选择起诉的,在选择仲裁后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上述这些规定均没有明确提起诉讼是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救济机制,从而导致了当事人提起诉讼和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件的盲目选择。行政协议究竟是作为行政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还是作为民事案件纳入民事诉讼受案范围,长期存在争论,直到行政诉讼法修改之际,关于行政协议是否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都有很大的争议。面对行政协议一直缺乏准确定位,且没有统一规定的现状,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将行政协议纠纷当作民事案件受理,有的按照行政案件受理,在涉及征收拆迁等棘手案件时还有民庭和行政庭相互推诿的情况发生,即使受理后不同法院间的审理规则和裁判标准也不相同,导致行政协议纠纷解决的困境。(二)民事诉讼途径曾占据主导地位从前述行政协议司法审查历史沿革的四个阶段可以看出,以往在行政协议案件的司法审查中,民事诉讼起着主导作用,只有少数行政协议案件进入到了行政诉讼途径。从行政相对人的主观上分析,人们受传统合同观念的影响和民事审判实践的影响,往往会习惯于提起民事诉讼,有的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后被法院认为不属于行政案件而被裁定驳回,有的法院直接告知行政相对人应提起民事诉讼,行政相对人也会认为提起行政诉讼缺乏现成的依据和合适的起诉理由,而放弃提起行政诉讼;有的行政相对人由于不愿意告政府、担心行政诉讼被告败诉率低等原因,不提起行政诉讼,而选择采用较柔和的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外,关于行政协议的民事立案规定和司法解释仍在适用,导致进入诉讼的行政合同纠纷主要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如2005年6月18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行政合同纳入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按照民事合同模式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2011〕41号) 关于“合同纠纷”的案由规定,包括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公共服务合同纠纷等绝大多数的行政协议纠纷。这一政策文件会使部分民事立案法官把行政协议纠纷立为民事案件,归入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于是,民事诉讼在以往行政协议案件的司法审查中起着主导作用,限制了行政诉讼解决行政协议争议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功能的发挥。目前,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行政协议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由于缺乏行政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处理。但审查这类案件时往往涉及行政职权事项的审查,实践中行政机关违约的情况比较多,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审查具有优势,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需要今后明确规定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而,在一段时间内仍有一部分行政协议案件将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三)行政诉讼途径将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在行政协议诉讼制度的设计上,主要体现在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和《适用解释》关于行政协议的规定。新行政诉讼法直接涉及行政协议的条款包括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七十八条。《适用解释》中涉及行政协议的共有6条,从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分别明确了行政协议的内涵、范围,规定了行政协议案件的起诉期限、管辖法院的确定,明确了审查行政协议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细化了行政协议案件的判决方式以及规定了行政协议案件的诉讼费用交纳标准。该司法解释既照顾行政协议契约的性质,又照顾行政行为的特性,突出体现了“两分法”:对于协议履行问题,无论是在诉讼时效的规定,还是在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包括适用合同法的一些具体规定来审查、作出判决等,比较强调协议合同方面的特征;对于行政机关单方解除变更协议的,强调它跟传统的行政行为并没有太实质的区别,所以适用法律规范也就是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包括诉讼费用上,按照行政诉讼交纳标准来执行等等,强调了协议行政行为方面的特性。[参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李广宇副庭长2015年4月2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的发言。]如今,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行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已不存在法律障碍,可以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行政协议案件涌入行政诉讼中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把行政合同纠纷纳入司法审查中,扩大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范围,从诉讼机制设计上可以弱化行政主体的强势地位,增强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的责任意识,促使其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协议,促进其依法行政,从而一方面可以有效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可以有效的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因此,行政诉讼将对行政协议纠纷的解决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必要性2015年1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标志着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入一个自上而下、系统推进的新阶段。对于行政协议纠纷,诉讼方式的解决机制固然重要,但司法资源有限,且成本较高,多元化的救济方式仍具有必要性。虽然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使更多的行政协议纠纷得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但行政诉讼途径并不一定是最佳途径,协商、调解、和解、仲裁、行政复议、政府处理和民事诉讼等救济途径仍具有重要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努力形成多元化的行政协议纠纷解决机制。

法律分析: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上较为新型且重要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 行政合同它引进了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的新途径,通过行政合同,普通公民可以以积极的权利方式而不仅仅是负担义务直接参与实施行政职能特别是经济职能;行政合同的广泛使用,将会减低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单方命令的行政安排,以协商的方式提出要求和义务,便于公民理解,容易造成接受和赞同,从而减少因双方利益和目的的差异而带来的对立性,有利于化解矛盾,创造和谐社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一)行政协议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行政协议,又称为行政合同,指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组成要素: 1.主体要素,即必须一方当事人为行政机关;2.目的要素,即必须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3.内容要素,协议内容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4.意思要素,即协议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 种类: 1.特许经营协议;2.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协议;3.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4.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5.部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6.其他无名行政协议 概念区别: 行政协议VS内部协议:行政机关之间因公务协助等事由而订立的协议、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订立的劳动人事协议属于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协议。行政协议当中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为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的普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协议VS民事合同: 1.形式标准,即是否发生于履职的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协商一致。 2. 实质标准,即协议的标的及内容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该权利义务取决于是否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是否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和公共服务; 行政机关是否具有优益权。 【注意1】推定管辖制度。民诉以涉案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为由不受理或驳回,行政诉讼应当受理。 【注意2】 除非例外规定,行政协议约定仲裁条款的,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  (二)行政协议的本质 1、行政性:【政府管理因素】最明显体现行政协议的行政性的是行政协议往往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优益权,允许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性:【平等协商因素】合同需要建立在双方自主、自愿、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需│要根据合同双方意志决定其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 二、行政协议主体 【关联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第 24 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行政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具仍不履行,协议内容具有可执行性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协议享有监督协议履行的职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收到该处理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协议内容具有可执行性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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