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是指作品发表后交付给作者的稿费,它是出版机构发表作品后给付作者的报酬。稿酬是作者的一项重要经济权利,是对作者创造性劳动的物质补偿,是著作权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经济权利,任何人不能随意剥夺。我国目前实行的稿酬制度是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制度。 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除税率有所差别外,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和劳务所得的计税方法基本一致。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 800元(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 - 20%)第二步:明确税率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在计算稿酬所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确定每次收入是一个难点,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我们要区分报纸、杂志和出版社的区别,报纸杂志的记者、编辑其本职工作就是写文章在单位的报纸杂志发表作品的;而出版社编辑的工作是将别人的作品整理、校对后以图书等形式出版,他们的本职工作不是写文章,所以这里编辑出版个人摄影专集已经超出了其自身的工作范畴,不管是在自己所在出版社出版,还是在别的出版社出版,取得的报酬都是稿酬所得。而稿酬必须是以报纸、书稿等形式发表,从而取得报酬;专业画家提供绘画收入,这里并没有以相关载体进行发表,只是该绘画劳务本身取得收入,所以是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例如:孙某在某美容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1个税问答小程序为您提供以下回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稿酬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一种,要按照综合所得要进行缴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举个例子:作家王先生本月稿酬为20000万元,各项扣除为3000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20000-3000-5000=12000,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缴个税=12000*10%-210=990元。由于我国实行源头税制,一般都有稿酬的发放方代扣代缴,所以到手一般为税后稿酬。这里有个值得注意的地方:由于稿酬收入的不稳定性,如果本月缴纳个税,但整体年度不够5000*12=6万元的起征点,或者预扣预缴比实际应扣的少,就会涉及到汇算清缴。这也是目前正在进行的事情,一些收入颇高的作家、写手是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以免该退的钱没退,该补的钱没补。
首先你要有一个自媒体账号如企鹅号,如果你还没有的话,可以注册一个,现在所有人都可以注册,一般3-5天就通过了。然后在后台就可以发文章、传视频了。
论文。发表在刊物,报纸,公众号统称发表论文。
看完你的描述,不建议你在自媒体上再次发表。虽然你是要把全部原文发到自媒体,与之前发表过的肯定有一些差别,但是你的担心不无道理。另外,以自媒体作者给你一些建议:报刊能够发表的内容,在自媒体上称为爆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特别是你在报刊上都写不全,在自媒体上要长篇大论,现在极少有人会有耐心看这些内容。现在绝大多数读者喜欢看感官刺激强的内容,甚至很多人连文字都看得少,视频都要倍速播放。所以,你没有必要冒着风险,去分享自己的观点。有报刊发表的渠道就维护好,自媒体上你可以说点别的,浅显易懂的那种。我是3年全职自媒体人,著有《如何做好自媒体》,持续解答自媒体相关问题,欢迎关注。
作者仍然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I once announced an article on the newspaper before
I have published the article in the newspaper.
两种情况:1.不是报纸上内容,而是东西压在报纸上,这时“在报纸上”用onthenewspaper2.指出现在报纸里的内容,那么“在报纸上”用inthenewspaper
I have published the article in the newspaper before.
找个跟你写的东西类似的报刊投过去就是了可以跟读者或青年文摘投经过审批合适的话你就能在报刊上看到你的文章了
1.给编辑部投稿,编辑部觉得你的稿子写得不错,可以上版面,就会询问你是否还在其他地方发过,首发的话就给你安排时间和版面发你的稿子,然后给你点稿费。2.你有专业性的文章要发表,需要联系编辑部或者出版社,把样稿送给他们看,然后再给他们出版费,稿子不是很次的一般也能发。
可以通过114或者媒体的官方网站找到媒体的官方电话,咨询具体如何投稿。一般报纸上也有电话和投稿邮箱。但一般自己投的,很难被采纳,除非媒体刚好需要这方面的素材,或者文章的确写的好,具备新闻传播价值。建议花点钱,这种就几乎可以发布成功了。
先要知道发表论文的期刊杂志是什么数据库收录的。 通常就这四大数据库(知网、万方、维普、龙源)。 然后在相应的数据库里面去检索,可以直接检索文章全名,也可以高级检索,也可以先检索到刊物杂志,然后再到里面去检索自己的文章。
第一步:一般来说,查询最好是有数据库权利的,高校一般都有,百度搜索“webofscience”,点击进入第一个搜索结果。进入界面。第二步:输入想检索的sci论文的名称,或者是检索条件,然后点击“检索”“search”。第三步:如果忘记检索条件,可以添加。第四步:进入到检索结果界面。这里会看到自己需要查询的文章。点击“查看摘要”“ViewAbstract”。第五步:这里的“入藏号”“AccessionNumber”。比如:WOS:000348321300002就是检索号。
分类: 资源共享 >> 文档/报告共享 问题描述: 比如“东方城乡报”七月份发表的文章 或者解放日报、 *** 日报等等, 我怎么可以在网上查到以前曾发表过的文章呢? 有办法可以查到吗?解析: 那得看这类报纸有没有电子版 我这里收集了一些,你看有没有你需要的 解放日报电子版 *** 日报电子版 *** infor/xzrb/200111/***********/*********** 金山报电子版 j *** ao/news/index 枫泾报电子版 朱泾社区报电子版 山阳报电子版 旅游时报电子版: 962020/ 新民晚报电子版: 新闻晨报电子版: jfdaily/gb/jfxww/xlbk/xwcb/index 青年报电子版: why/epublish/gb/paper1/index 文学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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