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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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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学毕业论文

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制约因素与建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和自然资源以及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紧缺,循环经济理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并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笔者在本文中就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制约因素与建议进行了探讨。

一、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制约条件及步骤

1、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慨念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巾提出的。

代写毕业论文是代表一定地域空问内人与自然系统和谐、持续发服的城市类型的高级阶段、高级形式。

具体的说,生态城市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巾,分享公平承载系统份额的可持续发展子系统,它是基于生态学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与人工协调、人与人之问和谐的理想人居环境。

一个城市不管多么贫穷或富有,只要能高效利用资源,在系统内部及外部建立和谐的生态关系,城市拥有充沛的活力,这个城市就处予健康状态,即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充分融合社会、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才能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自然与自然的充分和谐,因此,根据现代化进程生态城市可以被分为工业型生态城市、人文型生态城市。

2、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制约条件

国内外研究认为,生态城市应是资源高效利用、环境和谐、发展持续的社会一自然一经济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类居住区,而良好的生态城市规划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

1984年,联合国在其“人与生物圈”报告中提出了生态城市规划的五大原则,其实也就是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五大条件:(1)生态保护战略。

就是把整个生态城市建立成为田园城市、花园城市、森林城市、理想城市、健康城市、无污染城市、绿色城市和风景城市的综合体。

(2)生态基础设施。

生态基础设施可以包括污染净化处理设备、能源基础设施、资源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服务体系、社会基础设施等。

(3)居民的生活标准。

作为生态城市的居民希望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较低的环境污染、良好的城市绿化、完善的资源利用体系、舒适清洁的环境、齐全的区域生态格局、良好的城市生态基础、可恢复的生态系统。

(4)文化历史的保护。

就是要建立一个高素质的社会人文生态文明体系,把古老的文化和现代文明结合起来。

(5)将自然融入城市在发展高效增长的城市经济体系巾,优化投入产出的生产系统,布置合理的经济产业格局,发展绿色产业体系,不会因为城市发展而破坏环境。

3、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步骤

在目前的研究领域中,虽然人们都认为生态城市不同于以往“绿色城市”、“健康城市”,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却大多偏重于自然生态系统和整齐划一的城市规划,没有以循环经济模式来估量生态城市的系统,即包含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人文、肖费等各方面的设置。

要建立好一座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其应遵循的原则和步骤是,首先减少进入生产和肖费体系的物质消耗量}其次,通过精良的售后服务等手段延长产品的使用时间和服务时间;最后,通过工业净化等人为或自然净化的手段来将废弃物重新变成资源后再次循环利用。

经过循环经济的实施,就可以将工业废料或半成品用于农业,把净化后的城市废水用于农业灌溉,把种养的动植物作为工业原料、消费产品,从而将工业、农业、消费连接成为大的循环圈。

二、对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几点建议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垃圾处理等环保产业的发展

(1)发展生态农业

耍积极开发生态种植业、生态畜牧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使农业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少农业的白色污染,还原土地原始状态,形成了生态大农业的良性循环。

(2)发展生态工业

工业发展要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原则。

代写硕士论文在产业方向上,关、停、并、转一些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对新上的工业项目特别是化工项目,实行集中布点或将其放在非城区的下风方向,避免空气污染物对城市的排放,保持城市使用清洁能源,恒久保持清洁生产,以符合国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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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是现代人们生活发展的重要问题,面对环境问题的严重恶化,需要集合现代环境保护标准和治疗效果进行分析,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发展重要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环境工程的硕士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关于环境工程的硕士论文篇1 试论我国灾害信息管理现状和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自然灾害频发,从汶川地震到玉树地震,从台风引发的水灾到由污染引起的雾霾,每年我国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增加,自然灾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政府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很重视自然灾害的预防与减灾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加大了资金投入和制度建设,使我国灾害信息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能及时报送灾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数据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也增强了灾区人民战胜灾害的信心。 一、我国灾害信息管理制度 我国的灾害信息管理制度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点:(1)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主要指的是政府部门统一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灾害管理法规,政府部门实施对灾害管理指挥和决策职能。(2)部门分工负责,主要指的是政府的各个灾害管理职能部门,在行使各部门职责的同时,密切的配合,由于灾害的种类存在着差异,导致分工不同,有的部门负责救灾的管理,有的部门负责灾情的搜集等等。(3)上下分级管理,主要指的是中央主要负责的是国家特大救灾问题的决策,以下的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灾害管理事宜,同时根据灾情的大小,来明确上下各级的职责。 二、我国灾害信息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灾害信息管理的现状可以总结为四个方面: 1.灾害信息的收集方法比较原始。我国目前在地方发生灾害的时候,灾害信息的收集主要是依靠当地农村的村级干部往乡镇口头报告,然后乡镇和县市逐级向上汇报,关于灾害情况的程度也一般是依据人工的目测或者估计得到,灾害信息的采集方式比较原始。 2.灾害信息的处理方式比较粗糙。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灾情不是非常严重,或者灾情的时间比较紧急,县市级部门对于乡镇的灾情汇报情况很少去核查,知识简单的处理一下就开始上报,同时在汇报的时候会夸大或者减小灾情的统计情况,灾害信息的处理方式比较粗糙。 3.灾害信息的储存方式比较简单。在我国一般的农村和乡镇的部门,很少有积累灾情档案的习惯,即使在县市级的相关部门,纸质材料和灾情录像的资料也非常少,这样一来灾情的统计就会出现问题。 4.灾情信息传递的途径相对落后,目前乡镇对于上级的灾情汇报,传递信息的途径无非是电话或者传真,很少有使用电脑进行汇报,由于电话传真的效率相对较低,导致的灾情信息传递的途径相对落后。 三、我国灾害信息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的灾害信息关系中,灾情的及时准确发布是工作的重点,也是救灾工作展开的关键,影响灾害信息发布的原因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下面来展开分析: 1.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当前灾害信息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目前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经过了多次修改,但是其灾情采集的时限、指标与基层部门还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地方,灾情的处理和发布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从上到下的灾情指标不统一,从而增加了灾情信息交流的难度。 第二方面主要体现在地方利益上,一些受灾的地区由于考虑到了自身的利益,在上报灾情信息的时候故意瞒报一些重要的信息,这样一来对于地方救灾的投入就能减少,然后从上级那里能够得到更多的救灾资金。同时当前的救灾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对个人的救灾补助标准偏低,群众在受灾的时候,一间房屋的倒塌得到的救灾补助仅仅为该房屋造价的7%,因此一些贫困的受灾地区为了缓解救灾资金与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不得不夸大灾情。 2.客观原因。 客观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基层的灾害信息管理人员缺乏,在我国,乡镇这一级的灾害信息管理工作主要是由民政助理员来负责,而且民政助理员还有其他的工作要负责,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救灾工作的也一般不超过3人,这些工作人员不但要承担一定的救灾工作,还需要从事灾后的低保、灾情的报送等工作,于是很多工作就来不及核查,只是主观的判断。第二方面是灾害信息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从乡镇级别到省市级的灾害信息管理人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从事灾害信息管理的时间以及对专业技术的培训情况都会对灾情的送报和处理灾情的效率产生影响,特别是乡镇和县级单位的相关人员,如果出现差错,将会导致整个救灾工作的处理出现问题。第三方面是灾情信息的采集与处理技术低下。灾害信息采集的方法和处理设备的先进性对于灾情的准确报送和灾情的处理至关重要,当前灾情信息的采集与处理技术低下主要体现在灾害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加工没有形成统一的技术方案,然后灾害信息的采集和处理的相关设备配置不合理,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结合的灾害信息处理方式平均比例只有80%。 四、我国灾害信息管理发展趋势 综合当前我国灾害信息管理的现状,其发展趋势可以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建立灾情信息专报网络。开发专用的数据库,其中包括灾情的背景数据库、救灾工作的数据库等,这样就能够在第一时间对灾害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处理,并且需要建立灾害信息直报渠道,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信息,灾情信息的传递网络需要24小时保持畅通,建立起联网工作。 2.对灾害信息的统计方法形成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灾害统计制度,同时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对灾害统计的方法进行改进,灾害的统计报表需要重点体现在房屋损坏数量、受灾群众的数量,政府救助情况等,这样不但便于核查,同时还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 3.建立起灾情的核查机制。首先要做的是规范灾情核查的程序,即由县市级核查乡镇级,由乡镇级核查村级单位,一步一核查,明确职责,然后是规定灾情核查的内容,一般的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核查报告和评估报告两部分,然后对于每一个部分需要明确其核查的重点。 4.建立起灾害的救灾绩效考核。考核的内容首先要突出的是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受灾群众在灾害期间是否存在温饱、医疗等方面的困难,然后考核是的各级救灾单位的救灾物资发送情况,要做到专款专用,切实的保障受灾群众的自身利益,对于救灾款项的公示需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布,公开透明,最后需要做的是完善救灾信息的档案管理问题,对于每一次灾害发生的情况,都要及时的更新在灾害管理的数据库中,以备后需。 五、小结 近几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不但给国家经济带来了巨大损失,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也得不到保障,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灾害信息管理的现状,分析了一下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出现的原因,最后对于我国灾害信息管理的发展趋势加以分析,期望为我国的灾害信息管理工作尽一点微薄之力。 关于环境工程的硕士论文篇2 浅谈环境工程与可靠性工程关系 摘要: 环境工程与可靠性工程看似是毫无关联的两种工程技术,但是他们之间的内在关系却非常紧密,具有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等作用,是处在共生状态下的两套工程体系,而他们之间的有机融合所产生的效应,对人类、社会、国家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他们之间关系的深入研究,加快他们两者之间有机融合的脚步,是推动现代可靠性工程发展的重要趋势。本文从环境工程的概述与可靠性工程的概述开始进行分析,从而对他们的基本内容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进而对环境工程与可靠性工程两者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行研究,实现环境工程与可靠性工程两者之间的有机融合。 关键词: 环境工程;可靠性工程;关系 1环境工程的概述 环境工程的内容 环境工程是提升环境质量、研究防治环境污染并从事该项工作的科学技术,与不同领域中的环境都存在一定的联系,如生物学中的生态学、环境物理学、环境化学、环境卫生学、环境医学等领域,但是其根本还是以对环境污染源的治理为主。同时环境工程也是一门复杂、庞大的技术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对治环境污染和公害的防治措施研究、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废物资源化技术、发展少害或无害的闭路生产系统、改革生产工艺等方面。环境工程的主要目的是治理环境污染源,促进良好环境效果的提升,争取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也是环境工程发展的主要方向。 环境工程的发展 19世纪50年代初期,从英国伦敦发生霍乱疫情发生起,人们才开始对饮用水进行消毒与过滤,从而真正拉开了环境工程的序幕,当时的环境工程还被称为卫生工程,主要包含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给水和排水工程、水分析等内容,在当时环境工程的成立与实施,对霍乱、伤寒等水媒病发生概率的降低,获得了颇为显著的效果。环境污染是从人类进行活动的开始而逐渐同步的。自然环境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自净能力,但是这中自净能力发挥需要污染物的数量不超过环境维持正常状态的范围,但是一旦超出环境容量,必将导致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平衡。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人口的不断增加,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与冲击非常严重,造成的环境污染局面也非常严峻,同时,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与健康的恶劣影响也逐渐鲜明,致使对环境污染的防治性质从卫生工程低水平过渡到真正意义上的环境工程。环境污染最主要的源头是工业生产中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人类生活等污染物的排放,而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与管理,也成为了环境工程的最基本任务 2可靠性工程的概述 可靠性工程的定义 可靠性工程是一门与提升产品或系统在自身寿命周期时间内可靠性相关联分析、设计、试验的工程技术。而产品可靠性是在规定或是有限的时间内,受规定条件影响的前提下,能够有效的实现与发挥出特定标准范围功能的能力。而影响可靠性能力的主要因素不仅包含规定的使用条件,如维修条件、环境条件、设备条件、试验条件等因素条件,还包含设计技术,如分析、总体设计、分项设计等因素。 可靠性工程的发展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对电子设备可靠性开始进行研究,从此拉开了有组织地进行可靠性工程研究的序幕,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不断创新,电子设备等产品的可靠性技术已经向机械、建筑等不同行业延伸,而技术所应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如建筑工程、工业生产等都需要可靠性工程技术的支持,才能够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3环境工程与可靠性工程两者之间存在的关系 通过上述对环境工程与可靠性工程两者概述的分析,我们能够从中总结出他们两只之间的紧密联系,可靠性工程中可靠性能力的提升会受到他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的影响,提升或降低该项工程建设的可靠性,而工程可靠性的不稳定或不符合标准,将使各项产业生产或工作效率不达标,如建筑工程、工业生产、水利工程等可靠性的不合格,不仅会直接导致建设或生产质量的降低,还会增加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量,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环境工程防止污染的有效性。此外,可靠性工程中可靠性能的强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改善周遭恶劣环境的质量情况,环境工程与可靠性工程两者之间具有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等作用,而他们的关系具体表现如下: 可靠性工程是环境工程的客观要求 良好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它不仅是人类生产与生活等方面所需物质的来源,也是人类生产与生活的自然环境条件,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都与环境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而可靠性工程建设是提升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主要途径,同时,由于各地区环境情况的不同,很多从环境中获得的物质所需,还必须通过可靠性工程建设才能够得以实现,如水源短缺或是水污染严重等环境情况而进行水利工程建设,这种可靠性工程建设能够弥补自然环境中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改善周围环境,降低环境污染程度或是弥补当地资源匮乏的环境情况,这从本质上符合了环境工程的基本内容,因此,可靠性工程是环境工程的客观要求。 环境工程所保护的良好环境是可靠性工程的重要保障 从可靠性工程的定义中就能够看出,产品可靠性能力发挥的是成度高低与规定环境条件的影响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只要在符合标准的良好环境中,可靠性的发挥才能得以真正的实现,而环境工程是以提升环境质量为己任,以防治环境污染为根本的一种科学技术,对环境质量提升与环境保护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人类不断破坏环境的今天,环境工程存在的重要意义也更加突显,而他改善环境的有效性也终将决定可靠性工程中其可靠性能的提升与发挥,因此,环境工程所保护的良好环境是可靠性工程的重要保障。如建筑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都会对需要工程建设地区进行实地勘察,会考虑周遭环境中气候、湿度、水资源、地质等各项环境因素。 可靠性工程对环境工程的不利影响 可靠性工程建设,虽然会弥补周遭环境中的不足,但也会对周遭环境中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降低环境工程管理与防治的有效性。以水利工程建设为例,展示可靠性工程对环境工程的不利影响。首先,对水资源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对水库采取的节流会影响下游河道的水资源流量,致使周围水位逐渐下降,而在对水资源进行重新分配时,生态环境对水的需求不在水资源分配的计划当中,受到分配者的忽视,因此,水利工程作用发挥的过强,会直接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影响水质的同时也会使河流自净能力的降低,出现湖泊、池塘干涸等环境问题,增加环境工程的工作量。其次,对土壤条件的影响,一是改变土壤质地,出现土壤沼泽化情况,影响土壤肥力,不再有利于农作物的自然生长;二是污水的排放过量,超出水体环境容量,影响水体自净能力,导致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情况的出现。 4结束语 通过对环境工程与可靠性工程两者之间关系的深入了解,我们能够充分看出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因此,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他们两者之间的有机融合,将会发挥出他们共同的作用与优势,提高环境保护的同时也发展现代可靠性工程的良性建设,促进人类、社会、国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超,梁宇生,杨坤,等.风沙区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及防治策略[J].煤炭技术,2016(05). [2]刘丛,马利民.中国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和对策[A]//2006年中国可持续发展论坛——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2006学术年会青年学者论坛专辑[C].2006. [3]郭庆功.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合理治理研究[A]//决策论坛——政用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C].2015. [4]秦彩霞.公路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探讨[J].江西建材,2016(15). [5]周志帮.水利工程与地质环境相互影响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24). 猜你喜欢: 1. 大学环境工程方面毕业论文免费 2. 大学环境工程方面毕业论文范文 3. 大学环境工程毕业论文 4. 环境工程毕业论文样板

法学毕业论文关于环境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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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15.

[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环境保护法论文-论环境法的终极价值法的价值问题一向是法学理论和部门法学所关注和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作为新兴法律学科的环境法,价值问题同样引起了很多学者的注意。然而,学者们在论及环境法的价值时,基本上是从公平、正义、安全、秩序、效率等方面着笔,只是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侧重而已。环境法固然具有法律价值的共性,但由于其不仅要调整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还要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环境法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②,这决定了其在价值取向上必然具有自身的独特性。然而,传统环境法学理论却忽视了环境法的这一特色,依然是以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惯常思维来定位环境法的价值,这直接导致了环境法在治理环境问题上的苍白无力。人类的环境立法日渐增多,但环境问题却日趋严重,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地球是一个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自然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生物群落同其生存环境之间以及生物群落内不同种群、物种之间不断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并处于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动态平衡之中。这个系统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它的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人类作为自然系统中的一员,理应遵循自然系统的一般规律。但自从人类产生以来,就不肯屈服于自然的控制,不断地变革、改造自然,在自然系统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人类社会系统。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人类不断的征服自然,人类社会系统日益膨胀,而自然系统渐趋萎缩,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本文从系统论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就此提出环境法价值的新定位。一、环境法的终极价值定位(一)传统价值观念和环境法价值定位的缺陷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人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就是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中,客体由于自身的属性,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对主体的发展具有肯定的作用和意义。“凡是谈论价值,从根本上说都应当是相对人而言的,价值为人而产生,为人而存在,人是一切价值的主体。”[2]由此可以看出,传统的价值观是以人为中心的,把人视作主体,而把人周围的一切事物均视作客体。这种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只承认自然对于人类的意义以及人类改造自然的利益和权利,而拒不承认自然自身的价值。正是在这种价值观念的引导下,人类通过掠夺自然创造了空前的物质文明,但伴随而来的却是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贫穷蔓延、人口爆炸、疾病丛生等一系列问题,进而导致人类面临着新的生存危机,最终危害了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就法律的价值而言,也是指作为客体的法律对于主体的人的有效性和积极性。法的价值的主体是人,是指具有社会性的社会人的总称。法的价值的客体就是法本身,这个法是指广义的法,即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的总称,它包括法的制度、法的运行事实和以观念形态存在的法。[3]依此传统观点,环境法的价值,就是环境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人类社会的满足和有用性。我国环境法学界许多学者对环境法价值的定位,就是从这一传统观点出发的。如有的学者将环境法的价值归结为正义和利益,认为“正义和利益是法律的两大主要价值,环境法也当然要将其作为价值目标”,“正义和利益是环境法的主体价值需要,其满足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环境法功能-安全和可持续发展。”[4]也有的学者认为环境法具有二元价值-正义和功利,其中正义价值包括人类正义和自然正义,功利价值包括物质功利和精神。[5]从传统法学价值论的观点来看,以上价值定位并不能说是错误的。但是,这种主客二分的价值模式毕竟是从人类立场出发的,其仅仅把自然系统视做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并把自然界的万物视做人类的资源,而忽视了自然系统与人类社会系统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尽管这种立法也是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但其终究难以摆脱人类自身利益的“诱惑”,当人类眼前物质利益、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保护的需要发生冲突时,这种价值观很自然地就会主张,为了前者而放弃后者。这正是人类在大力加强环境资源立法、倡导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同时,环境资源却日趋恶化的根源。因此,这种价值观是不可取的。(二)环境法终极价值的重新定位-从系统论的视角环境问题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就是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之间的关系问题。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共同构成了以地球为中心的生态系统。人类社会只是这个生态系统的一个要素,并且其本身又存在于自然系统之中,其必须遵循自然系统的一般规律,必须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环境法作为人类社会保护环境方面最重要的部门法,在保护生态系统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不仅要关注人类社会的利益,还要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而传统环境法在价值取向上仅仅从人类的利益出发,将自然视做人类的资源,保护环境只是为了人类更好的发展。这种环境法本来为保护环境而立,但终因其没有从整体、全局的观点来把握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的关系,最终反而导致了环境问题的进一步恶化。系统论的提出,为我们正确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只有从生态系统整体利益出发,转变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发展观,重新审视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的关系,形成二者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之道。基于此,本文将环境法的终极价值定位为生态整体利益。这种定位是要从根本上纠正传统环境法在价值定位上主客二分的缺陷,突破人类中心主义的定式,树立一种生态中心主义的环境价值观。当然,法律是由人类制定的,其不可能完全摆脱人类利益的影响。但作为法的最高原则和精神的价值,其不仅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也是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指向”是指法的价值具有目标、导向的含义,“绝对”是指法的价值具有永远的,不断递进的,而又不可彻底到达极致的性质。[6]就此而言,法的价值始终是高于法律本身的,这种绝对超越指向成为人类所最求的理想境界。环境法作为一种法律,理所当然也不能摆脱人类利益的影响,但却可以从价值层面对其进行重新定位,力求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这种价值取向便是环境法的绝对超越指向的体现。近些年来,许多学者已经注意到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处,并提出环境法的价值定位应该突破人类中心主义,这表现在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上。如有学者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环境法的唯一价值追求,认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灵魂在于人与环境相融、和谐的意识,及在生态法则和道德法则衡平基础上的新的环境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是有理性、重感情的动物,绝不会听任人的主观意志和环境的自然规律各行其是。人类能够主动地发现社会自身以及社会与自然之间的不平衡,并主动地进行调整使之实现平衡。本着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意识,自同于人与环境组成的社会系统,必定能实现可持续发展。”[7]应该说,这种观点正确认识到人与自然应该保持和谐共处关系,并力求用可持续发展战略来实现这种理想,是极其难能可贵的。但是,据此将可持续发展观作为环境法的终极价值是不妥当的。这是因为:首先,可持续发展观仍然是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仍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观。这可以从对可持续发展观的定义中看出来。如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给出的可持续发展定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也有学者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不断提高人均生活质量和环境承载力,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满足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人群需求又不损害别的地区和国家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8]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观关注的是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并没有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定式,其不可避免的会走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上去。其次,从法律价值的目的性和工具性上看,可持续发展观不宜作为一种目的性价值。“法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的福利,未达到这一目标的法律规则不能永久性地证明其存在是合理的。”[9]这一功利主义法学派的观点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显示出其持久的生命力。虽然这是从人类的福利来谈论法的价值,但对环境法的价值来说,也可以类推适用,即环境法的终极目的是生态整体的“福利”最大化。就此而言,可持续发展观只是为了达到福利(利益)价值的一种工具和手段。因此,其只能作为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而非目的性价值。目前,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环境法应在树立以全球生态整体利益为中心的价值理念的基础上,确立“衡平世代间利益,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的“环境权”和“生态世界的自然的权利”这两大目标;前者是作为环境立法对整个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后者则是作为环境法自身所应当确立的基本任务和予以实现的目标。[10]这种观点已经摆脱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认识到了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处,并提出应尊重自然的权利的思想,以此作为环境立法的终极价值是可取的。应该说,这种观点与本文的观点在总体思想上是一致的,只是二者研究的视角和方法不同而已。综上所述,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相互依存、紧密联系,一旦自然系统遭到破坏,人类社会也必然面临生存的危机。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应该是我们追逐的理想境界。尽管环境法是由人类社会制定的,但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在立法上必须坚持从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以生态整体利益为终极价值,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环境,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也才能更好地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二、环境法生态整体利益价值的内涵生态整体利益作为环境法的终极价值,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既是人类社会整体利益与自然生态整体利益的统一,也是代内生态整体利益与代际生态整体利益的统一。益与自然生态整体利益的统一受功利主义法学派的影响,传统法学理论将法律与利益联系起来并把利益作为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认为法律的任务就在于调整、保障各种利益,并以最佳方式对利益实现合理分配。环境法作为新近发展起来的法律学科,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这是因为环境作为全人类的共同生存条件,并不能为某个人或某国所私有或独占,也不能以阶级、意识形态或国界来加以划分,环境保护符合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利益,任何国家环境法的发展和完善,都是对全人类做出的有益贡献。[11]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整个地球是个有机的生态系统,在这个庞大的复杂系统内,全球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依固有的规律不断进行。任何一个环节受到破坏,整个生态系统就会失衡,人类环境也必然会发生危难。尽管主权国家可以宣称各自的主权范围,在国际政治关系和国际经济关系中可以坚持这样或那样的立场,但在生态规律面前,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污染的蔓延不受人为的国界限制,生态系统的循环不受意识形态的制约。[12]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生态系统,任何国家的生态遭到破坏都会危及到全人类的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边界已变得具有渗透性,地区、国家和国际之间传统的分区已变得模糊不清了。过去被认为完全是‘各个国家的事情’,如今对其他国家的发展和生存的生态基础产生着影响。”[13]因此,过去那种以国家为单位各自为政采取措施的方法已经不能适应解决环境问题的需要,而以地球共同体为单位、为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采取联合行动,已经成为目前国际社会的一个基本共识。由此可见,维护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应该是环境法的重要价值。同时,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环境法又不能仅仅从人类的整体利益出发,还必须兼顾自然系统的利益。这是因为,自然系统是人类生存的前提条件,没有自然系统的存在或者自然系统遭到破环,必然又反过来危及到整个人类的利益。近些年来,尽管许多国家已经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并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但环境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有日趋恶化的倾向。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人类仅仅注意到自身的利益,从自身的需要保护环境,而却没有承认自然系统利益的结果。必须看到,自然系统也有其自身的利益,从个体上说,这种利益就是自然界的自然权利,主要包括各种生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这种权利并不需要人类的认可,早在人类存在之前,这种权利已由“上天”赋予给了地球上的各种生物。从整体上说,这种利益是自然生态整体利益,即维持自然系统的稳定与和谐,这最终将关系到整个地球生命的延续和发展。正如伦理学家那什在《自然的权利》一书中写到的那样:“人类的利益与生态系统的利益是同一的……判断善恶的标准不在乎于个体,而在乎于整个生命共同体……自然具有与人类同样明确且值得敬畏的权利。”[14]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在制定环境法时,必须从生态系统整体利益出发,兼顾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与自然生态的整体利益,并把二者很好的统一起来。(二)代内生态整体利益与代际生态整体利益的统一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生态整体利益既应该包含代内的生态整体利益,又应该包含代际的生态整体利益,这二者也应该是统一的。对于自然系统而言,由于自身能够按照生物进化的自然进程向前演进,如果没有人类社会系统的干预,其能通过自身的新陈代谢维持好世代间的利益平衡。因此,代内与代际的整体利益平衡主要是就人类社会系统而言的,这种利益平衡主要涉及到如何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配资源和财富的问题。全人类在过去、现在和将来共同拥有这个星球的环境,当代人和后代人对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有相同的选择机会和相同的获取利益机会。由于社会的资源和财富都掌握在当代人手中,当代人就成了未来几代人资源和财富的托管者。因此,当代人必须考虑后代人的机会和可能获取的资源数量,当代人在制定政策和措施时不要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福利和生活质量,而一定程度地牺牲后代人的部分福利和潜在的机会,当然,其也不必通过降低当代人的生活消费水平,来提高年轻一代和未出生的后代人的潜在生活质量。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对维护代内与代际之间的利益平衡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在论及世代间利益平衡问题上,有两种极端的论调。一种主张是:“现世代什么也不消费,为了未来世代而保护全部资源,以使环境的任何方面都维持在同样水平的质量上”。另一种极端的论调是富裕模式,按照这种理论,是否存在将来的世代现代还没有完全的确证,或者是今天的最大化消费是为将来世代财富最大化的最好方法,因此,现世代今天消费欲望的全部能够产生更多的财富。[15]这两种论调都是应该受到批判的。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要保持稳定,必须保持系统内部结构的平衡;否则,系统会随着内部要素的作用或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异,使系统出现无序化或不稳定。世界上只有一个地球,并且这个地球是个有机的生态系统,不管是当代人还是后代人,都必须依赖这个唯一的生态系统来生存。因此,对维持生态系统稳定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人类,必须从世代间利益衡平出发,兼顾当代与后代的整体利益平衡。三、生态整体利益价值的实现生态整体利益作为一种全新的环境法律价值观,既是对传统价值观念的突破,也是对传统法学理论的挑战,这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面临多方面的障碍。首先,长期以来,人类社会建立的一切制度、价值观念都是以人类为中心的。这决定了环境法也必然体现着人的价值选择,人类利益自然也成为环境法价值取向的中心。而生态整体利益价值坚持生态中心主义,强调人类与其他生命形式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并主张应赋予自然物以权利。这显然与传统思想观念是冲突的。其次,法律是由人类制定的,向来也是以人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以人的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环境法以生态整体利益为价值取向,这注定其必然面临以下问题:如何确定生态整体利益?如何在人类与自然之间分配这种利益?既然人类与自然都享有权利,这二者之间会不会存在冲突?这些问题决定了环境法必然会与传统法学理论相矛盾,如何协调这种矛盾是环境法生态整体利益价值实现的又一大障碍。最后,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保护环境、实现生态整体利益单靠某个国家、某个地区是不可能做到的。这使得加强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显得极为重要。然而,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已成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必须面临的重大难题。面对诸多障碍,如何探寻新的路径,便是实现生态整体利益价值的关键所在。本文提出以下路径:1.观念的转变: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法律是建立在一定价值观念基础之上的,人类环境价值观的改变将对环境法的发展和变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念的转变是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生态整体利益价值的根本出路。要真正地转变这种观念,首先必须转变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现当代西方哲学从古典到现代的转变中,出现了主客二分向主客相融的转变。在这方面,海德格尔是这种转变的代表。他在《哲学的终结和思维的任务》一文中,实现了对人的强调向对自然的强调的转变,提出了人与世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天人合一”生态思想。他认为人的作用不是为“自然立法”,不是充当自然的主人,而是倾听自然的呼声,顺从自然规律,与自然和睦相处。[16]这种由主客二分向主客互融的思维转变将对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深远的意义。其次,应培养生态意识,树立生态主义世界观。生态意识就是人们对于自然环境的整体性规律的认识,是人们为了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于自身行为自觉地按照生态规律行动的一种意识。在现代社会,只有具有生态意识,我们才能知道必须做什么和怎么去做,并用这种意识指导我们的行为,从而避免生态环境的恶化。在培养生态意识的同时,还应该树立生态主义世界观,这要求人们在心中应逐步形成对人和自然相互作用的生态学原则的正确认识,要求人们必须时时刻刻意识到人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不是凌驾于自然界之上的。2.法学理论的突破:生态法的兴起传统观念从人类中心主义走向生态中心主义,必然会对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的传统法学理论产生巨大的冲击。环境法作为直接反映这一思想的法律学科,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然而,环境法终究是以环境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其不可能逃脱人类中心主义的法学定式;要真正实现生态整体利益,仍需法学理论上的重大突破,生态法由此应运而生。生态法是近些年来新兴的法律学科,其在概念上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议。有学者认为:为了更科学地反映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及生态规律的要求,更好地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好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应该把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国土整治法结合为一体,称为“生态法学”,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17]也有学者认为:生态保护法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其范围涉及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国土以及其它法律部门中的生态规范。[18]还有学者认为:生态法是以生态学揭示的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为基础,应用法律手段来协调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19]综观这几种观点可以看出,学者们基本上是把生态法作为一个部门法来看待的,认为其是对传统法律部门的一种突破。这种定位模式是在尊重传统法学理论基础之上的一种创新,但其仍没摆脱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思路,在保护生态平衡上难免显得力不从心。本文赞同郑少华博士的观点,认为生态法是以生态社会理论为前提的,即伴随着生态意识的觉醒,人类社会在经历了市民社会→政治社会→团体社会的转变之后,逐步过渡到生态社会,这种社会强调生态利益至上,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法正是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的,以生态中心主义为指导原则的,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第四法域,其规范散见于宪法、环境法、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中。[20]由此,对应于传统社会从市民社会→政治社会→团体社会→生态社会的转变,形成了从私法→公法→社会法→生态法渐进和共生的局面,这四种法域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后现代社会的法学框架和理论体系。从法学理论的视角来看,生态法主要由生态人理论、生态权利理论、生态契约理论、生态价值理论、生态责任理论等构成。[21]这些理论从生态中心主义的立场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史无前例地将对自然的保护上升到新的法学高度,并形成一套独有的法学理论体系。这对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当然,仍须承认,生态法的许多理论还不成熟,甚至受到许多学者的非议,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一理论体系仍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3.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国际环境法的发展人类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上,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最终将各个国家纳入环境保护的统一轨道,国际环境法的兴起因此而成为必然。要克服国际环境保护合作中的障碍,必须注意以下两点。首先就是要构建国际发展新秩序,建立一个各国认可的国际发展法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调整经济上不平等的主权国家间的“国际发展法”逐渐产生。从性质上说,国际发展法是一部过渡性法律,其目的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它体现为一套调整国际关系的规则,着眼于促进公平,相互合作以及弥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不平等。国际发展法将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空前团结起来,共同协商全球生态与发展问题,这对促进国际环境法的形成,改善世界的环境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次,通过国际组织制定一系列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软法”,以避开国家之间在环境合作上的矛盾与冲突,随着条件的成熟,再逐步将其上升为国际环境“硬法”。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通过了许多有关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宣言和决议,如《人类环境宣言》、《世界公园大会宣言》、《环境与发展宣言》、《地球环境贤人会议东京宣言》、《世界自然宪章》等国际文件都属于此类。这些决议和宣言虽然没有强制拘束力,但他们反映了已有的或正在形成中的国际环境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正是在这些宣言和决议的促进下,国际社会达成了大量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际环境法的形成与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仍需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注释:①系统理论是20世纪兴起的一种科学理论,该理论主张用系统的观点和思维去看待客观存在的事物,并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分析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关系。系统理论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从整体、联系的视角看待世界,突破了传统孤立、片面和局部认识事物的缺陷,这对认清和揭示事物的本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②关于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环境法只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参见李爱年:《环境保护法不能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另一种观点认为环境法不仅要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要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参见蔡守秋:《环境法学理论的要点和意义》,载《现代法学》2001年第4期。本文采纳后一种观点。参考文献:[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6]卓泽渊。法的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5]刘建辉。论环境法的价值[J].河北法学,2003(2):68。[4][11][12]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8,157。[7]蔡守秋,万劲波,刘澄。环境法的伦理基础:可持续发展观-兼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393。[8]曾珍香,顾培亮。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分析与评价[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13-19.[9][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49。[10][15]汪劲。环境法的理念与价值追求[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212,229。[13]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王之佳等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409。[14][美]那什。自然的权利(日文版)[M].TBSburitanika,1993。[16]林娅。未来与选择[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8:153-154。[17]肖乾刚。自然资源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2:21。[18]陈茂云,马骧聪。生态法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19]刘文燕,刘滨。生态法学的基本结构[J].现代法学,1998(6)。[20][21]郑少华。生态主义法哲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

你去“论文吧”!!!!想找什么就找什么!!!并且不存在 抄袭现象!

关于环境本科毕业论文

大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论文

大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论文,很多大学生都避免不了要写论文,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大学生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下面是大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的论文。

1、调查过程和方法

笔者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的现状进行了一项调查,本次调查采用问卷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有效问卷99份,有效率为99%,调查对象为合肥市5所高校学生。调查内容涉及受访者的日常行为(是否使用一次性筷子、是否关注垃圾的分类、是否践踏草坪、是否关注塑料袋降解性)、大学生对生态文明知识的了解情况、大学生对生态文明是否与自己有关、大学生获取生态文明知识的途径(相关课程、参与环保社团、宣传、电视等)、大学生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态度(积极制止、举报投诉、不愿多管、无所谓)、大学生意)。

分别从大学生生态文明知识、生态文明行为及态度、对当前生态文明的满意程度等方面设计了26项选择题,题量适中,难易程度一般,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和代表性,基本上能反映调查对象生态文明意识的现状及特点。

2、调查结果分析

此项调查的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和意识方面呈现出如下特点:生态文明知识欠缺、生态文明意识未能转化为实际行动、大学生对目前生态文明现状的满意度不高。

生态文明知识欠缺

大学生在生态文明方面知识欠缺,同时也反映出学校在生态文明教育方面的缺乏。简单的表现是对基本环保知识的欠缺,如有些同学对于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等都不了解。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当代大学生对生态文明知识的了解程度,不了解的人数占34%,了解的占66%,如: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世界水日和世界环境日等生态文明知识,30%的大学生的答案是错误的,这些问题并不难,但是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回答的正确率却不是很高,这说明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知识水平一般,大学生对生态文明知识的掌握还不牢固。

生态文明意识未能转化为实际行动

在调查中,绝大多数同学表示自己有这样的意识,但在实际生活中,乱扔垃圾的现象却随处可见,生态文明意识没有最终落实到行动上。关于大学生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态度的调查显示,大学生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行为有所欠缺,大学生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也只是处于一种非经常化、非主动化的状态。经常采取各种生态环保行为的比例没有超过28%,主动制止违背生态文明行为的只有被调查学生的24%,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占53%的人持“不愿多管”的态度,5%的人“举报投诉”,还有18%的人认为“无所谓”。但大学生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愿比较强烈,有62%的被调查学生愿意成为一名环保志愿者。

从受访者的日常行为以及大学生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是否与自己有关的两项调查结果来看,当代大学生普遍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与自己有密切的关系,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有一定的生态文明意识,但是将生态文明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的比例较低。如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与自己有关系的比例达到85%,然而大学生的实践活动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如偶尔使用一次性筷子的比例45%,偶尔践踏草坪的比例高达84%。可见,当代大学生缺乏践行生态文明的主动性。

大学生对目前生态文明现状的满意度不高

部分大学生肯定了我国生态文明的总体现状较好的同时,也肯定了不同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但是对于这些成绩大学生并不太满意,认为还有改善的空间。合肥作为中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大学生对本市的生态文明满意度主要集中在比较满意上,但是从宏观的角度上即对整个国家的生态文明状况的满意度不高。综上所述,此项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有所欠缺,高校生态文明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作为具备一定环境知识、生态文明意识和法律常识的群体,理应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同时也要成为环保民主监督方面的重要力量,不应仅仅止步于对自己行为的约束,更重要的是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共同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当前大学生在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意识欠佳,这一现状和大学生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骨干力量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提高大学生生态文明素质和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大学生参与环境保护行为的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的知行转化能力刻不容缓。

3、提高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建议与对策

加强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时期高校德育教育的新要求。提高大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应该从学校教育、具体实践和自我修养三个方面入手,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大学生活,并将这一理念付诸实践。

学校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构建生态文明校园

学校环境教育能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高校应针对当代大学生生态文明知识欠缺、生态文明意识淡薄的现状,开设相关的生态文明知识系列课程和定期讲座,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生态文明知识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生态文明知识,提高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环境保护和责任意识。只有让大学生懂得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资源能源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才能在大学生的心灵深处构筑起牢固的生态屏障。高校开设的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并不是对生态文明作最简单的描述,而是要将生态文明知识与当今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及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起来,给予大学生关于生态文明的最科学、最严谨的知识讲解,提高大学生的生态文明知识和生态文明意识。校园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基地。学校能否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至关重要。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建设美好的校园环境和创造和谐的氛围,让学生时时处于一种良好的生态氛围之中,能使学生在优美的环境中受到感染和熏陶。因此,通过校园生态文化建设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为此,学校党团组织应积极开展有关生态文明活动,加大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和规模,提高生态文明活动的质量,培养大学生自愿参加生态文明活动的兴趣和热情,让学生在活动中真切体验到生态文明的重要性。例如,学校可以利用专题讲座,观看生态科普电影、电视片、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学生充分融入到一种以保护环境为己任的氛围之中。高校可以通过各种学生社团组织进行生态文明知识及其重要性的宣传教育,用良好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感化学生,将生态文明价值观念融入校园文化,构建生态文明校园,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活动,使生态文明意识落到实处

实践对于心灵的启迪要远大于书本知识。实践比书本更真切,更能启迪人的心灵,与大自然的零距离接触,也更能培养大学生对自然的情感,树立和增强生态文明的信念。古人曾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能让我们获得在书本中所收获不到的知识。因此,“高校应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过程中坚持实践育人,将实践活动作为培养学生文明意识的有效载体”,经常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活动,加大活动的频率和规模,培养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生态文明本身是一个实践认知的过程,可以通过实地调查和观察活动对我国生态文明现状进行亲身体验,让学生更深刻地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实践活动,实现对课堂教学的补充,对学生进行兴趣培养和品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绿色”行为习惯,教育学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重在参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不奢侈、不浪费,节约用水用电,不随手扔废弃物,不使用一次性餐具,不践踏草坪等等。

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实践活动中提升自己的生态文明素质。同时,逐步使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成为大学生的共识,自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在活动中提高自身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素养,提高生态文明的践行能力,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将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过程中坚持“育人”为先,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加强生态文化修养,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文明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开设的生态保护课程,浏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书籍和网页,了解生态文明知识、政策、方针及建设生态文明的意义和重要性,不断丰富自身的生态文明知识体系,注重自身生态文明素质的培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倡导适度消费、循环消费,养成不浪费、不破坏的良好生活习惯,选择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系统,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各种环保活动,注意平时的生活小节,节约用水用电、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从现在做起,努力建设一个美丽、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校园,注重循环利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积极推进和参与学校及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弘扬生态文明思想。中国古代朴素的生态文明理论主要以“天人合一”的思想为核心,主张尊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价值,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至上要义,其精髓主要是:尊崇自然“好生之德”,效法天地“厚德载物”。古代朴素的生态文明思想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来源之一,也是高校生态文明教育的宝贵资源。加强自身的生态文化修养,还依靠扎根于内心的生态环保理念,所谓君子“慎独”。就是要运用道德的规范作为调节机制,需要人类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来保证。当然,单纯地依靠内心的革命是不现实的,所以,为了走出生态危机的困境还需要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强化对学生的环境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我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执行者。

4、结语

提高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都应参与其中,相互交流、协作、提高,彼此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大学生自觉地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中,参与学校开展的各种生态环保的活动,让自己在这些活动中提高生态文明意识,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同时也要将这些意识付诸实践,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重在参与,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做一个生态文明的领导者和实践者。只要人人参与,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生态文明建设必将取得丰硕的成果,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也必将不断提高。

我国的国土面积广阔,在世界上排名第三,在广阔的国土下,森林资源的占地面积非常少,我国的人均森林资源占有量是世界人均森林资源占有量的5%,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森林资源占比需要进一步优化,通过。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而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在自然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况下,人类子孙后代的繁衍生息将会遇到难题,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国应大力支持林业发展,同时应提高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视程度,通过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构建和谐家园,为子孙后代的繁衍生息打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因地制宜开展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

在林业生态环境与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森林资源是非常关键的因素,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分布并不均匀,东北地区的森林资源较为充足,而西北地区的森林资源十分匮乏,面对这样的情况,在落实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过程中,就应因地制宜开展这一工作。在东北地区等林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应侧重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而在西北等森林资源匮乏的地区,则应侧重于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先增加森林资源,然后进行环境保护,这才是正确的策略。因此,在森林资源匮乏地区,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等选择合适的树种进行培育,育树成林,之后再落实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2、拓展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建设工作资金筹集渠道

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工作在开展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而此方面工作的落实资金主要来源与国家财政拨款。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国家财政收入逐年增加,因此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资金也相应的增加,以进一步弥补资金与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工作所需要的资金的资金缺口,避免由于资金不充足导致了这一工作的落实受到了束缚。与此同时,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资金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因素,为了有充足的资金来开展这一工作,就应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主要资金来源与国家财政拨款,在财政拨款有限的情况下,林业部门可以与林业企业进行合作,由企业投资,然后每年适当地为其提供部分树木资源,以此来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在适当砍伐树木之后及时的进行栽种,以此来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3、在开发林区资源的情况进行林区保护建设

创新管护途径,寻求管用并行,是解决目前森林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难题的主要方法。林业部门在开展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工作过程中,不应该局限思维、只从单纯的保护方面入手,应转变思维,从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角度入手。林区资源的利用是不可避免的,只有对这些资源进行利用,我国林业市场才能发展下去,因此在利用过程中落实保护与建设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利用林业资源中,探索如何对资源进行更加充分彻底、更加多元化的利用,以此来提高固定资源的利用价值,创造最大化的经济收益。而与此同时,在林业资源利用,还应思考如何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其利用价值,这样方向都是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过程中可以探索的,从这些方面入手开展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能够取得更好地效果。

除此之外,我国是法治国家,坚持走依法治国道路,因此,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法律政策也要不断健全,使普通群众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避免群众破坏林业资源、大肆砍伐的情况发生。另外,在政策健全的情况下,林业部门在开展这一工作过程中也会具有一定的积极性,这一工作的开展效果得到进一步的优化[2]。

4、结语

在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国家应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毕竟生态环境是人们生存过程中不能缺少的存在。为了促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更好地效果,在此工作落实中,应增加资金,创新技术,从不同角度入手思考对林业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以此来提高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落实质量,促使这一工作的作用能够充分地发挥出来。

摘要:本文阐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概念及保护环境的必要性,分析了当前环境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环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探讨

无论我国还是世界,目前的'生态环境状况都不容乐观。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从身边一点一滴的节约做起,从对于能源使用的自我约束做起,还要认真学习知识努力完善节能减排的工艺技术,为提高能源的利用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最终恢复我们生态原本的美好,建设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

1、生态环境保护的概念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是在近几百年来我们人类各方面得到高速发展,尤其是工业得到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的生态环境正在一步步走向衰弱,环境保护已然成了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承认在过去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间所创造的经济财富是以环境为代价的。因而我们要增加自己对于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了解,为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一份自己的努力。

关于环境的概念不同的学科领域有不同的定义,这里主要是指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的,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等自然因素的总和,也就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源和现象的总和。环境保护,就是指采取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和法律多方面的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使之更适合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是人类在实现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的同时,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或者使环境向不稳定和无序的方向运动,特别不能使生命支持系统遭到继续破坏而使生命之网瓦解。

环境破坏,环境破坏又称生态破坏。主要指人类的社会活动引起的生态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关环境效应,它们导致了环境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环境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违背了自然生态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开发自然资源所引起的。因过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盖率锐减,因过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滥肆捕杀引起许多动物物种濒临灭绝,盲目占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因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地质结构破坏,地貌景观破坏等。

2、保护环境的必要性

恩格斯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能够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因此在经济活动中,我们要处理、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目前,我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经济结构与经济质量水平也获得了极大提升,经济成就为世界所瞩目。但是这种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虽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留下了严重的环境后遗症,阻碍了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我国在“__五规划”中明确要求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重大环保工程、完善政策措施”,这突显了经济建设与环境和谐的关系,而如何处理好发展与保护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经济建设的重要问题。

3、当前环境面临的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的环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非常严峻的,可能你根本不会在意,可是环境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向我们袭来。而白色污染更是最严重的威胁之一,已同汽车尾气、有磷洗涤剂一起列被为今年我国环保治理三大重点。我国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20__年,我国塑料产量为519万吨,进口塑料近600万吨,当年全国塑料消费总量约1100万吨,其中包装用塑料达211万吨。包装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废旧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丢弃在环境中。这些废旧塑料包装物散落在市区、风景旅游区、水体、道路两侧,不仅影响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因其难以降解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北京市生活垃圾的3%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4万吨;上海市生活垃圾的7%为废旧塑料包装物,每年总量约为19万吨。天津市每年废旧塑料包装物也超过10万吨。北京市每年废弃在环境中的塑料袋约23亿个,一次性塑料餐具约亿个,废农膜约675万平方米。人们对此戏称为“城郊一片白茫茫”。

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主要包括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两大类。原生环境问题地叫第一环境问题,是由自然环境自身变化引起的,没有人为因素或很少有人为因素参与。这一类环境问题是自然诱发的,是经过较长时间自然蕴蓄过程之后才发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纵,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况下发生的,并使人类社会遭受一定的损害。这类环境问题包括地震、火山活动、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干旱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昼做到预防减少损害;次生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引起的环境问题,也称第二环境问题。主要是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所引起的环境衰退和工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

4、加强环境保护的对策

首先,我们应该尽量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的用品,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饭盒等等。虽然这些物品给我们带来了短暂的便利,却使生态环境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次,我们应当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具体来说就是,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乱扔垃圾,同时注意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等等。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透支我们有限的资源,才不会给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留下遗憾。最后,我们应当学会保护动物,保护植物,与其他生物和平相处。因为,其他生物也是地球上巨大生物链上的一个重要环节,缺少了它们,我们的生活也将受到影响。

防止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化学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5、结束语

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整个地球的一大危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受到了严峻挑战,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各种污染事故频频发生。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已经成为我们国家乃至全世界的头等大事。因此,我们要增加自己对于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了解,为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一份自己的努力。

1000字的,有的了。

运用 毕业 生优秀论文汇总表分析,探索一条提高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水平和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水平的路径,为提高高校实践教学水平而努力。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优秀毕业论文 范文 一:与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文指导的相关毕业论文

摘 要目的:研讨提高护理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 措施 . 方法 :通过对本校近几年来对护理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中关于选题,指导手段,答辨评价体系的 总结 ,探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结果: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度,合理的选题,优化指导模式能较大程度提高毕业论文的撰写质量.结论:提高护理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质量的综合举措,对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临床护理实践人才,提升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起着积极的作用.

关 键 词毕业论文本科护生选题论文答辩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

ThinkingofNursingProfessionalUndergraduateThesisGuidance

WEIYoulong,ZHANGLirong

(MedicalandNursingSchool,ChengduUniversity,Chengdu,Sichuan610106)

AbstractPurpose::Throughthesummaryofschoolinrecentyearsonthenursingprofessionthesisguidanceontopics,guidancetools,:Toimprovestudents'degreeofemphasisonthethesis,reasonabletopic,greaterdegreeofoptimizationguidancemo

:Toimprovenursingqualityundergraduatethesisintegratedinitiativesplaysanactiveroleforcultivatinghighqualityclinicalnursingpracticetalents,andimprovethelevelofcareandprofessional.

Keywordsundergraduatethesis;undergraduatenursingstudents;topic;thesis

1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是完成毕业论文的基础

本科新生进入学校后就应让学生明确毕业论文是本科生在大学学习阶段最重要的一门课程,是授予学位的必要条件,对其综合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升起着重要的作用.用往届因毕业论文不合格而未拿到学位的例子,打消学生侥幸过关的心理,端正态度.同时指导教师在指导环节也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待这项教学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我校护理学本科学生有一年的实习期,在学生进入实习前的一学期成立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毕业论文写作讲座,确定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名单.召开开题 报告 会,再次强调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及完成每一环节的时间安排.

2合理的选题是完成毕业论文的关键

选题是毕业论文的起点,合理的选题更是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毕业论文的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应用价值,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特色,选题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广度,选题应大小适宜,题目新颖.

从专业课程的学习中获取选题的灵感.虽然毕业论文一般在最后一年进行,但是学生在校专业课的学习中就应有所准备.专业课教师在授课时,应提出与本课内容相关的一些前沿知识及在护理学领域中对一些问题的不同观点,而这些知识、观点、问题都可能引起某些学生的高度关注,甚至成为他以后毕业论文的选题.

从大学生创新实验中进行总结归纳得到选题.我校每年进行的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我校开展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的大学生自主管理的科技创新实验活动,为我校“质量工程”建设中一项以学生为主体的项目,其实施可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 创新思维 ,锻炼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学生积极申请参与项目过程中,可以找到适合学生自己的毕业论文的选题.

从临床实习中发现问题上,提出论点.护理专业实习教学作为理论联系实践的过渡时期,是培养合格的护理人员必经的途径,我校护理学专业本科学生有一年完整的系统的综合医院的实习时间.学生在不同科室的实习中所接触到的新观念、新技术及发现的一些新问题等,学生可以把自已最感兴趣的方面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

从教师的科研项目中分出一些子项目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这是一个较好的方式,最好是参与科研项目的同学,但能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本科层次学生毕竟有限.

查阅文献,从中获取选题方向.阅读大量中英文综述、论文,先粗读,从中选取对论文选题及写作有参考价值的 文章 ;再进行精读,从中提取有意义的内容.有疑惑或困难时要向指导教师多请教;同学之间要多联系、探讨,获得同学的协助、支持.

3优化指导模式是完成毕业论文的重要手段

建立毕业论文辅导的群,便于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学生书写毕业论文主要是在实习期间,与指导教师当面交流的机会较少,建立毕业论文的专用群,可以及时将学校对毕业论文的通知和要求传到群共享中,并能与学生及时沟通,解决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同学也可以将论文书写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群里进行讨论.标准化毕业论文格式,我们学校是一所综合性的院校,作为医学及护理学专业有其自身的特点,故此学院在大学论文格式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订,制定出更加适合护理学科的论文格式,让学生严格按照格式书写.

重视统计软件的学习及辅导,从最近几年护理学生在论文选题上看,有很大一部分是调查报告,这必然会涉及较多的数据分析和处理,故此应加强护理学生在校期间对统计学及统计软件应用能力的培养.

建立毕业论文数据库及优秀毕业论文展区,学生可以对历届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学习、借鉴,推陈出新.

严格限定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才能保证论文的质量,一般学校都将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计为教学工作量,有些教师为了完成更多的工作量会导致辅导的学生过多.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辅导学生过多必然导致论文质量的下降.故此学校应根据教师的职称,平时的教学工作量及其指导的往届学生论文的质量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地安排其指导学生人数.

评阅老师严格把关,将学院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分组,同组指导教师之间可以对其指导的论文进行交叉审阅,相互提出参考意见.并让 经验 丰富的指导教师同时担当该组的评阅教师,对开题报告及论文进行评阅把关,以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

重视英文摘 要的书写,毕业论文都要求学生书写相应的英文摘 要,有些英文底子较差的学生在英文摘 要的书写时常用些翻译软件,造成英文摘 要错误极多.指导教师要对此严格把关,不合格者不允许参与论文答辩,这样也可以促进学生平时加强对英文的学习.

重视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严控质量关.毕业论文答辩分组进行,指导教师与其指导的学生应分配在不同的答辩组,完善答辩评分标准.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指导教师评分,二是评阅教师评分,三是答辩成绩,三个成绩分别占不同的比例,最后计算出总评成绩.对不合格论文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合格者缓授或不授予学位.对优秀论文获得的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相应表彰,并推荐一些优秀论文发表,增强学生的成就感.

总之,学校、教师及学生对毕业论文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本科护生对论文的选题,并应用科学的指导方法,规范答辩模式,合理评价标准,行之有效的奖罚制度,才能保证本科护生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提高护生素质.

*通讯作者:张莉蓉

参考文献

[1]陈振斌,张建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调查与思考[J].海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

[2]杨雷,齐静.医学护理专业毕业论文改革的研究与实践[J].卫生职业 教育 ,2011(22):8-9.

[3]丁艳芳,齐涛.谈毕业论文质量下降的原因及应对措施[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04(1):12-14.

[4]钟卫东.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的指导,提高毕业论文的写作质量[J].高等教育,2011.

优秀毕业论文范文二:与提高环境工程专业毕业文(设计)质量的与实践相关毕业论文

本文是一篇环境工程论文范文,环境工程类有关毕业论文范文,关于提高环境工程专业毕业文(设计)质量的与实践相关大学毕业论文范文。适合环境工程及毕业论文及医学院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环境工程相关开题 报告范文 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基于对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为前提,通过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及本专业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应从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毕业论文与求职 考研 的冲突、严格加强指导过程管理等方面入手,解决目前毕业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环境工程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毕业论文是整个本科教育中最后一个环节,约占本科教学内容的1/8,作为架构学生从理论学习到实际工作岗位的桥梁,是对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次综合性全面考核.通过毕业论文的训练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大学四年所学的所有理论知识与实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以后实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泰山医学院是一所地方性本科院校,其环境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学生主要在环境管理与咨询、环保公司、化工企业、疾控中心等单位从事污染控制工程设计、环境监测与评价及技术研发等工作.通过对近三年来环境工程本科毕业论文的统计分析,发现在毕业设计题目、内容、写作质量、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正是基于这种情况的考量,环境工程专业对于毕业论文的培养模式提出了一些新的想法和思路,并的实践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重视毕业论文选题

选题是毕业论文工作的龙头,选题质量是毕业论文质量的起点和关键.题目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通过对近三年来毕业设计题目的统计分析,发现有约20%左右的论文题目存在雷同,论文内容缺乏创新性.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近几年环境工程专业人数较多,承担毕业论文指导任务的主要为环境工程教研室的教师,每个教师要指导4~8个毕业生,由于指导教师的精力有限,部分教师缺乏科研工作经历,造成多个学生做同一个题目,不同学生之间仅在实验地点、实验材料或监测项目等方面做稍微变化,缺乏创新性和对某个题目的深入研究,造成最后在确定毕业设计题目时存在雷同.另外,由于师资的限制,选题更新较慢,难以体现创新性内涵.

在发现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选题上尝试师生共同完成毕业论文题目的申报,因材施教.我们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中,鼓励教师与课程平行的进行实验室开放,引导学生进行一些专业相关课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训练,并在这个过程中指导学生查阅一些专业文献,撰写综述,扩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过开放实验的训练,使学生对本专业的一些问题有了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并能够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见解,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通过一个学期的开放实验指也会密切老师和学生的关系,老师能够了解到不同学生的个性差异和能力水平及各自的优势,因材施教,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在此基础上,在选题方式上,改变指导教师单方面指定题目的做法,鼓励学生根据参加开放实验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在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一部分学生会自主提出感兴趣的题目,以导师把关的方式,师生互动来选题,尽可能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活动的能力.

二、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由于教研室师资有限,年轻教师多,职称结构不尽合理,经常出现一名讲师要指导多名本科毕业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求学生一人一题,题目不能重复,从师资配备的角度考虑具有一定的难度.毕业论文的内容和大同小异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创新性内涵的体现几乎流于形式.

为提高环境工程专业毕业设计的质量,我们在校内和校外两个层面上筛选高水平的优质师资作为指导教师.一方面,鼓励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到考取学校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事毕业论文工作,既可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又可以为今后的研究生学习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学院为找工作的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利用实习单位的高水平师资和实验条件来完成毕业论文.在校内,我们整合化工学院的其他一些优秀师资力量,聘请基础教研室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教师作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使环境工程专业的毕业论文在选题范围、指导教师职称、学历及论文质量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解决毕业论文与求职考研的冲突

经过多年指导毕业论文的实践,我们发现,现在学生就业和考研压力非常大是导致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下降的最主要原因.由于目前学生的就业的压力较大,班级里大部分学生都选择了考研,在第七学期都全力以赴准备考研,在第八学期的3~4月份又是考研复试的主要时间,很多上线的学生又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准备 面试 上,等到面试结束,真正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实验已经为时过晚.由于考研对时间的占用导致学生将原本重要的毕业论文工作放在从属地位.因此不但毕业论文的质量会下降,没有经过毕业论文这个阶段的训练,学生的求职、考研面试也收到很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尝试将毕业论文工作提前,一般到第七学期初甚至第六学期开始让学生选题,并开始毕业论文的部分工作,如:文献检索,撰写综述等.在这方面也主要得益于开放实验项目的开展,如一部分在第五学期参加过环境微生物开放实验的同学在结束了一学期的综合实验后,对微生物治理环境污染物产生浓厚的兴趣,因此在第六学期继续进实验室作实验,经过一年多的试验收获很大,所以到第七学期个别优秀的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能总结实验结果撰写科研论文并发表.

四、提高毕业论文写作质量,重视毕业论文答辩

答辩是整个毕业论文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确定毕业论文总成绩的重要考评依据.针对以往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如幻灯片字数多、字体小、颜色搭配不合理,答辩内容不熟悉,图标绘制不规范等,要求指导教师对本小组的学生进行预答辩,减少答辩时的常规错误.对于答辩过程中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认证整改,提高论文质量.

参考文献:

\[1\]郑宇,张云.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能力培养的思考\[J\].中国林业教育,2008,(6):11-13.

\[2\]陈云嫩,梁礼明.高校环境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双赢之探讨\[J\].信息系统工程,2010,2(3):135-137.

\[3\]张烈平.普通高校信息类专业毕业实习(设计)改革初探\[J\].高等理科教育,2006,(4):90-92.

\[4\]张庆乐,董建,王虹,郑超.环境工程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2,21(5):66-68.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文明进程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人类社会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环境与发展问题。因此,发展环境工程意义重大。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环境工程5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环境工程中的工艺 方法

摘 要:环境工程作为一种现代城市建设的工程,不仅对城市的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还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健康问题。所以,在城市环境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工艺方法的选择和研究。

关键词:环境工程工艺;工程法;类比法;对称法;应用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环境也有了明显的改善,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环境工程的质量还是规模都有所变化,所以,为了更好的实现对环境工程的管理,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环境工程的工艺和方式的研究,以便更好的实现对现阶段的环境工程的优化。下文中笔者将结合现阶段几种常见的环境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1 价值工程法的现实应用和分析

目前来看,在环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价值工程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常见工程技术,对于环境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效果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环境工程的经济效益实现的过程中以及相关的环境工程的产品设计形式的表达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这些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环境工程中的价值工程法可以有效的在工程中避免功能过剩的问题。即在现代的环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对工程的价值的比较和分析,来实现对环境工程的有效评估,所以,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价值工程法来实现对环境工程的各种职能的优化和删除,这样就可以将环境工程最大的合理化控制,有助于环境工程的价值的发挥和实现。

环境工程的价值工程法可以有效的避免价值短缺的现象,也就是说在环境工程的价值分析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现有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的总体成本进行控制,可以有效的平衡工程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功能支出导致的成本增加,因为环境工程的复杂性决定了各种职能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冲突的状况。所以,采用价值工程法可以有效的规避这种问题。

2 类比法的实际应用和分析

所谓类比法,就是指在环境工程的过程中,对现有的环境工程的各种 实施方案 进行类别,也就是说对有共同点的各种环境工程质检的前提和方式进行分析,这样就可以更好的实现对环境工程的各种具体项目的判断。一般来说,我国的环境工程的类比法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工程中的废气/废水处理工艺类比,指的是在环境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应该对各种工程中的废水和废气进行类比,也就是说要实现对其成分和处理的方法进行严格的控制。一般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膜分离技术分析:即在对现有的环境工程的废水和废气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要对现有的膜分离技术进行全面的分析,不仅要对其进行盐水淡化处理,还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废水除盐等技术的使用。这种方式的最大的特点在于能够实现对能源的节约,可以实现施工过程中的有效环保,还能够实现对各种相变反应的有效控制。②吸附技术分析:即在对现有的环境工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还应该要通过类比法来实现对一些特定的流体和固体的分离,也就是说在工程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的环境需要对环境进行有效的处理,这种方式广泛的应用在石油工业废水处理以及相关的大气污染处理中,因为在这种环境工程的操作过程中,会运用到相关的分离性比较高的设备。

环境工程中垃圾预测的类比法运用:

在环境工程中,常会遇到对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因为城市的生活垃圾产生的环境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由于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是非常大的,所以如果可以对生活垃圾进行一个全面的预测,就可以事前做好相关的处理方案的设计。一般来说,在采用类比法对现有的环境工程中的垃圾预测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类比指标的选取:即选择合适的环境工程的对比方案,对现有的各种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因素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更好的实现对该区域的地域性的垃圾产生问题进行分析。②类比城市的选取:在对城市垃圾的预测分析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是要选择一些具有典型的可参考数据的城市作为类比对象和参考对象。③类比方法的实施:即对类比城市生活垃圾人均日产生量的变化发展规律作出合理研究与分析,进而对其进行有效预测。

3 环境工程中的对称法应用分析

对称法可以说是研究环境工程工艺的最基本性方法,它能够针对客观事物的基本属性及性质、结构运动特征,在事物内部构件一一对应的交互关系,从而在相类似事物当中找到相似点所在。从其在环境工程工艺中的应用角度上来说,对称法的应用可以分为内部对称与外部对称这两个方面,具体而言可作如下归纳。

内部对称法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分析:在当前技术条件支持下,内部对称法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首先,是氧化与还原反应。我们可利用还原剂自身的还原特性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作业,并对城市工业建设中所产生的各类废气与废水进行净化处理;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借助于氧化剂自身的氧化特性同样实现上述相关处理目的,以此缓解环境压力;②其次,是上浮与沉淀反应。

我们知道,大部分存在于废水水体当中的杂质在密度分布与大小参数上均有着较为显著的差异,对于那部分密度部分高于水体且尺寸较大的杂质而言,我们可采取重力沉降的方式对其进行去除处理,而对于那部分密度低于水体且尺寸较小的杂质而言,可利用杂质本身的上浮反应达到去除杂质的目的。现阶段上浮处理工艺方法广泛应用于餐饮废水的处理以及污泥原材的浓缩工作当中,而沉淀处理工艺方法则多适用于工业及生活污水/废水的处理工作当中;③最后,是好氧与厌氧反应。好氧微生物与厌氧微生物差异性的反应特征决定了其在环境工程中不同的应用价值。对于好氧微生物而言,其在氧气含量充分的条件下发挥处理特性,在氧化分解与沉淀处理的配合作用之下将废水/污水中大量的有机污染物物质进行去除处理。

外部对称法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分析:在现阶段技术条件支持下,外部对称法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旋风除尘器及沉砂池装置:物体在高速旋转的过程当中会产生一定的离心力,进而导致物体气固相分离。上述两种装置基于流体力学对称性特征进行应用,除尘效果显著;②生物法:现阶段城市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处理多以生物法方式进行,配合相应的脱硫与脱氮技术确保环境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境工程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也对城市居民的健康和城市的定位和规划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环境工程的核心在于防治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在人类活动不断深化发展的背景作用之下,环境污染形势的日益研究要求环境工程对其做出控制与改善。如何将环境工程相关职能发挥到最大限度,确保环境质量提升的高效性与稳定性,已成为现阶段相关工作人员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张燕,陈进.水环境保护工程的经济评价方法[J].水利经济,.(05).46-47.

[2]王虎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考[J].品牌,2011.(08).43.

[3]王晓晶.环境保护工程[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03).201.

试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文明进程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人类社会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环境与发展问题。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气候变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在严峻的现实面前,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类本身是自然系统的一部分,与环境息息相关。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并将其置于与经济和社会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才能实现社会繁荣。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与环保 环保 措施

现代建筑是一种过分依赖有限能源的建筑。能源对于那些大量使用人工照明和机械空调的建筑意味着生命,而高能耗、低效率的建筑,不仅是导致能源紧张的重要因素,并且是使之成为制造大气污染的元凶。为了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环保建筑主张调整或改变现行的设计观念和方式,使建筑由高能耗方式向低能耗方向转化,依靠节能技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及开发新能源,使建筑逐步摆脱对传统能源的过分依赖,实现一定程度上能源使用的自给自足。

1 房屋建筑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平面管理

总平面管理是针对整个施工现场监理的管理,其最终要求是:严格按照各施工阶段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划和管理,具体表现在:

①施工平面图规划具有科学性、方便性、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管理。

②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工程概况、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制度、防火安全保卫制度等标牌。

③供电、给水、排水等系统的设置严格遵循平面图的布置。

④所有的材料堆场、小型机构的布设均按平面图要求布置,如有调整将征得现场监理或业主的同意。

⑤在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的同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坚持合理的施工顺序,不打乱仗,力求均衡生产。

文明施工管理

在过往行人和车辆密集的路口施工时,与当地交警部门协商制定交通示意图,并做好公示与交通疏导,交通疏导距离一般不少于50m。封闭交通施工的路段,留有特种车辆和沿线单位车辆通行的通道和人行通道。

因施工造成沿街居民出行不便的,设置安全的便道、便桥;施工中产生的沟、井、槽、坑应设置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如遇恶劣天气应设专人值班,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

在进行地下工程挖掘前,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交底。施工过程中,与管线产权单位提前联系,要求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专人做好施工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安全。

如因施工需要停水、停电、停气、中断交通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提前告之沿线单位及居民,以减少影响和损失。

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生活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保障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良好生活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建筑垃圾及粉尘控制的技术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并经常洒水和浇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②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要洒水湿润或在仓库内进行。

③建筑物外脚手架全封闭,防止粉尘外漏。

④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所有垃圾装袋运出。现场主出入口外设有洗车台位,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对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派专人负责清扫及冲洗,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梁道路和环境。

⑤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有关运输车辆管理的规定。

噪音控制的技术措施

①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②建立定期噪音监测制度,发现噪音超标,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③建筑施工作业的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再施工。

④调整作业时间,混凝土搅拌及浇筑等噪音较大的工序禁止夜晚作业。

施工期间振动污染的防治措施

①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量选用振动小的施工艺及施工机械。

②将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在运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对施工红线外振动的影响。

③对振动较大的施工机械,在中午(12时~14时)及夜间(20时~次日7时)休息时间内停机,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施工期间水污染(废水)的防治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防止机械使用的油类渗漏进入地下水中或市政下水道。

②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特别是粪便)要集中处理防治污染水源,厕所需设化粪池。③冲洗集料或含有沉淀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他措施,使沉淀物不超过施工前河流、湖泊的随水排入的沉淀物量。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

①注意环境卫生,施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倾倒至围墙内的指定堆放点,不得在围墙外堆放或随意倾倒,最后交环保部门集中处理。

②对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定点堆放,分类处理。

③施工期间产生的废钢材、木材,塑料等固体废料应予回收利用。

④严禁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料。

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保护

施工过程中积极对现场周围的环境进行保护。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土方工程施工阶段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严防污染路面。施工时如果现场出现古树、文物等阻碍施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隔离措施,报有关单位治理完后再恢复施工。

其他环保措施

①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主管,成员由专业骨干组成,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并建立环保管理资料。

②建立健全环境工作管理条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相应环保内容。

③对地下管线应妥善保护,不明管线应事先探明,不允许野蛮施工作业。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应及时停工,采取有效封闭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业主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④建立公众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⑤施工期间应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废料石的处理,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 房屋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的意义

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是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文明的需要

采取专项措施防止粉尘、噪声和水源污染,保护好作业现场及其周围的环境,是保证职工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体现社会总体文明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作。

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环境是消除对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需要

随着人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尤其在城市中,施工扰民问题反映突出,应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的干扰,也是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

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现代化施工广泛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的生产工艺,对环境质量要求很高,如果粉尘、振动超标就可能损坏设备、影响功能发挥,使设备难以发挥作用。

节约能源、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证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人类社会即将面临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的挑战。为了保护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每个公民和企业都有责任和义务来保护环境。良好的环境和生存条件,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参考文献:

[1]张建国.建筑施工的环境影响分析[J].中国住宅设施,2009,(04).

[2]熊士斌.建筑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8,(11).

[3]刘岩.建筑行业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7,(02).

[4]张健.建筑施工环境因素分析及污染防治[J].低温建筑技术,2007,(05).

[5]吴柏松.试论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J].重庆环境科学,1988,(03).

关于环境调查毕业论文

保护地球,从我做起 古往今来,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可是,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而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强烈的呼声。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了解人类环境的构成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的话,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 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植树活动,带领我们初一(6)中队的班干部创立了“绿色天使”植绿护绿小组,鼓励队员们在校园里认养了一棵小树苗,利用课余时间给它梳妆打扮,为它长成参天大树打下了基础。在学校组织的“让地球充满生机”的签字活动中,我郑重地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写下了自己对环保的决心和期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我积极参加学校在世界环境日举行的有奖征稿,认真查阅、收集各类资料,进行社会调查,撰写有关环境治理设想方面的文章,我经常去参加学校组织的环保讲座,观看环保方面的录相带,积极参预环保知识问答调查活动,认真填写每一项提问。我参与了“红领巾植绿护绿队”的网站建设,在上面发布大量的环保图片和环保知识,以及关于环保的各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国在环保方面发展动向、世界各国的环境保护情况;每个月我都利用网络、报纸,查找一些最新的不同的专题和板块“环保资讯”来告诉大家;还定期制作一些宣传板来宣传环保知识和生活中的环保常识。提高了大家的环保意识;号召同学们从不同的方面来关爱自己的家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周围的环境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积极动员身边的人一起来依法保护和建设人类共有的同样也是仅有的家园,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我还和同学们共同发起“养一盆花,认养一棵树、爱惜每一片绿地,让我们周围充满绿色”和“小用塑料袋不使用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让我们远离白色污染”的倡议。让我们放下方便袋,拿起菜篮子,让我们共同走向美好的绿色的明天,走向辉煌、灿烂的未来! 据我收集到的一份报告说:“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源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不适当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五大类。”一个个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它们像恶魔般无情地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它威胁着生态平衡,危害着人体健康,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让人类陷入了困境。为此我作出宣告:“只要我们——人类有时刻不忘保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地球村将成为美好的乐园”。未来的天空一定是碧蓝的,水是清澈的,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人类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幸福。 “真正检验我们对环境的贡献不是言辞,而是行动。”虽然我现在做得只不过是一些微小的事,但是我坚信要是我们人人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心,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携手保护我们的家园,自然会给人类应有的回报。在温暖的摇篮——草原上小憩;在慈祥的笑脸——天空下成长,在爱的源泉——河流中沐浴

这里有一篇论文“关于口香糖污染环境的调查”获西城区1996年西城区科技论文一等奖,作者是高 烨,女,18岁,北京铁路二中高三(7)班学生对口香糖污染环境的调查一 调查的目的如今吃口香糖被某些人认为是一种时尚,不论在大街这公园` 影剧院或是学校里,都经常能见到一些淑女,绅士学生幼儿在"潇洒" "舒适"地嚼着.在享受完了之后不经意的一吐,问题也就来了,这些残渣在嘴里粘性十足,吐到地上,墙上也一样粘性很强.于是,它们紧紧地贴在地上,再被人踩上几脚,造成了一块块污染. 种污染既非大气,水质,噪音那样引起人们的深恶痛绝而引人注目,又非废纸,脏物等垃圾那样显而易见而被清除.它是不显眼,但又会在有些时候冒一下头,让你恶心(我曾不小心坐在一个公共椅上, 身上粘了三块口香糖残渣),这的确是一种污染.为此,我们对这种人人都有可能吃,又几乎都不注意它的去向的口香糖进行了调查.我们想了解口香糖目前在公共场所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口香糖有哪些性质,探讨解决口香糖污染环境的方法,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二 调查方法1. 调查时间:1996年5---10月2. 试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青少年科技馆3. 试验方法:(1) 酸对口香糖的作用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3毫升浓度20%硫酸,加热.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3毫升浓度98%硫酸,加热(2) 碱对口香糖的作用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3毫升氢氧化钠,加热.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3毫升氢氧化钠+氨水,加热.(3) 四氯化碳对口香糖的作用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20毫升四氯化碳(4) 丙酮对口香糖的作用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3毫升丙酮(5) 温度对口香糖的作用夹住一小块口香糖,用火焚烧.4. 问卷调查(1) 问卷设计(2) 调查对象:初中学生(3) 调查人数:100人5. 拍摄:对公共场所口香糖造成的污染进行拍摄拍摄仪器:富士STX-2相机拍摄胶卷:富士胶卷照片:附后6. 考察(1) 考察地点:A. 学校类:西城区少年科技馆,铁二中,北京三十五中B. 商场类:长安商场,新意商场,会成门商场,复兴商场,城乡贸易中心C. 车站类:北京西客站D. 公园类:玉渊潭公园,月坛公园E. 学生家庭(2) 徒步行走2公里,骑车约16公里(3) 测量被调查地点的面积,清点口香糖污迹的个数7. 查资料: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少男少女杂志,电视节目:正大综艺三. 调查结果(一) 口香糖的性质嚼过的口香糖是不能咽下去的,这是因为口香糖的原料是一些不能吃的东西.120年前,发明家亚当司在墨西哥用糖胶树胶制成了"口香糖一号",然而树胶的来源总是有限的,后来人们用合成树脂代替树胶,再加进一些精制白橡胶,溶剂白蜡等添加剂,就制成了口香糖的"胶基".制口香糖时,在胶基中加入淀粉糖浆,香料和糖粉,经过加工,切片,再加上精美的包装,口香糖就问世了.口香糖中的糖浆,香料,糖粉可随人的唾液咽下,剩下的是既嚼不烂又不能吃的胶基.胶基具有很强的粘性,当人们随意一吐,胶基就牢牢地粘在地上或其它附着物上,扫帚扫不走,拖布拖不掉,又不溶于水,难以除去,成为污染物. 1, 胶基与稀作用(20%H2SO4)1) 在常温小基本不反应,如放置时间较长(例如一 天一夜)则表面略显黄色。2) 给稀酸加热放置胶基,可见到其变软,但见不到剧烈反映,仅溶液由无色变黄变棕红色变黑色。胶基表面微黄,当溶液沸腾后,胶基仍有粘性,仍可拉丝。2, 胶基与浓硫酸作用(98%H2SO4)看不到剧烈反映,但可见胶基外层变红,酸液能溶解胶基,但它本身是有毒物质物质,同样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但它不耐温度,在高温下可以烧成 灰烬。 (二)初中生对口香糖问题的问卷调查 题目:1. 您认为口香糖是否污染环境?(1) 是(2)否(3)不清楚2. 您对生产销售口香糖所持态度?(1) 不支持(2)支持(3)无所谓3. 您经常买口香糖吗?(1) 经常(2)有时(3)不买4. 您对随便丢弃口香糖的看法?(1) 可以丢(2)不应丢5. 您一次购买几条口香糖?6. 您认为任何使口香糖不污染环境?(三)公共场所地面口香糖污迹统计表(四)100名学生家中:无污染四.分析与讨论1. 很久以前,人们就有一种在嘴里咀嚼无营养物质的习惯。考古学家在瑞典发现了一枚九千年前的人类头盖骨。在这枚头盖骨的牙缝中,有一块已经成为化石的口香糖。可见口香糖之年代久远。北美印第安人的口香糖是一种云杉的树脂;100多年前,墨西哥人的口香糖是糖胶和树胶的混合物;而现代口香糖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代替树胶的合成树脂加上精制白橡胶、溶剂白蜡等添加剂制成的。口香糖是合成物质与乳胶制品的混合物,在生产过程中先溶化过滤这种混合物,然后再添加一些香料,便制成了口香糖。口香糖 的胶基既耐酸又耐碱,在自然环境中(如土中)难以清除,虽然它可被烧毁,但如果是分散的粘在公共场所,实际上也难以销毁,因此它形成一种特殊污染,清除起来很棘手。经四氯化碳浸泡可以溶解,但四氯化碳是有毒物质,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样因口香糖分散的粘在公共场所,清除起来谈何容易。因此,这种方法也是不可取的。另外,口香糖中含有DPOD和BPDG两种增塑剂,都是有毒的物质。如果每天嚼7---8块口香糖,便会达到人体中毒的剂量,影响食欲,危机健康。2。通过对100名学生进行的调查可知(1)77%的人认为口香糖残渣污染环境,他们全都不随口吐在家中地上。99%的人认为不应该随便吐在地上,而且。100%的被试家中无口香糖残渣污染。但只有10%的被试者能基本做到不乱吐,看来认识与实际是有差距的。(2)口香糖的消费是比较大的从口香糖的购买情况来看,23%的人经常买口香糖;64%的人有时买口香糖;只有13%的人不买口香糖。从购买量来看,一次购买一盒或一盒以上的占12%;购买一至五条的占78%。另外,一个接头小摊点一天就能卖出30条以上的口香糖,一个月大约能卖出900多条,那么,一年卖出差不多10800 条,北京这样的摊点何止千万。我们把北京所有的摊点加起来按10000个算,那么,北京一天就有30多万块口香糖残渣被吐到地面或其他地方。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北京城区面积为8710万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土地上都有一块口香糖残渣。另据《北京晚报》96年12月23日报道:全世界的人每天大约要嚼掉十万吨口香糖。如果把粘在人行道上的口香糖残渣收集起来,可以制成一艘大轮船。可见污染是多么严重。(3)4%的人认为不应该买口香糖2. 口香糖已初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北京晚报〉〉在96年7月22日报道,厦门有关方面号召市民爱护环境,不买不吃口香糖。其报道如下:"厦门市人大常委近日号召市民不买不吃口香糖,以保护厦门市优美的环境,由于一些市民吃口香糖,随地抛弃残渣,使厦门市的环境受到不小的影响。如厦门市中山路新铺不久的彩砖被口香糖残渣污染得斑斑点点,高歧国际机场候机厅内也被涂抹得肮脏不堪。"在新加坡因为口香糖的胶基经常卡住地铁车门,并严重污染环境,使新加坡政府下决心严令禁止出售和咀嚼口香糖,如果违反规定,要处以很重的罚款。4.通过实地考察与观察,公共场所明显污迹最多的是火车站、商场,原因是这些场所比较繁华,并且流动人口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污染较少的是文化管理部门和学校。原因是学校学生大部分时间上课,另外,课下学校也要求不吃口香糖。5.代替口香糖有效的方法代替口香糖有效可行的方法是叩齿和推广雾化口香糖。通过叩齿可以锻炼脸部肌肉,坚固牙齿;雾化口香糖则可以去除口腔异味。五建议与设想由于我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很大,人口众多,一下禁止口香糖有些困难,但可以通过多种方法逐渐杜绝吃口香糖所造成的危害。1 通过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使中小学生了解并认识到口香糖残渣对环境的污染。2 通过众多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等)在国内广泛宣传口香糖残渣的污染,使人们意识到其危害性。3 逐渐停止口香糖的生产与买卖,例新加坡作出了新加坡境内禁止生产和买卖口香糖的决定,如果在新加坡境内,被发现携带了一小口香糖,就会被处以一美金的罚款。这是我们可以借鉴的。4 大力推广雾化口香糖,雾化口香糖改变了以往用胶基、香料、糖分组合的方法,而是将其完全雾化到口里,既清除了口腔异味,又没有污染。5 如果一定要吃口香糖,嚼过的残渣千万不要乱吐,最好把它用纸包起来再仍到垃圾箱里。六 小结我们选择了一个看起来很小的一件事,即口香糖是否污染环境的问题,其实经过分析与讨论,我们认为事也不小,因为它不光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同时也是反映了人们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通过以上讨论与分析,我们希望能够提醒人们,尽量少吃和不吃口香糖或改用雾化口香糖。不要让口香糖成为破坏和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文明清洁的国家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写作思路:把环保的重要性写下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地球人口的不断增加、地球资源的不断消耗,节能环保问题已成社会问题,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要从源头抓起,校园节能环保正起着这样的作用。校园节能环保主要是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学生节约资源和爱护环境的意识。

校园节能环保常见问题有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纸和废品的回收利用。根据经验,培养学生的节能环保意识要从小开始,从小事做起,使学生成为节约型消费者,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我们在学校用水的地方很多,要饮水、上完厕所要用水冲洗,打扫卫生要用水等。用电的地方也很广,包括照明、电扇、空调和教育技术装备用电等。那么如何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呢?我们应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国水资源的不足,如果不节制用水,未来地球上就无水可用了。

对于用电问题,我们国家华北地区大部分的用电是火力发电,这样就用掉了大量的煤,煤是不可再生资源,如果无节制地用电,到时候煤用尽了,就没办法发电了。学校还定期以班级板报或者制定节能环保宣传栏的形式,对节能环保进行宣传。对于浪费水、电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造成水浪费的原因有很多,及时解决才是有效的办法。

做好校园和家庭节能环保工作,这是建立节约型社会的一个有效途径。我们都要做节约型消费者,作为中学生应该从学校和家庭做起,然后再走向社会。

家庭中的节能环保除了节约用水、用电外,还应该节约粮食。对于节约粮食的问题,要向学生讲明白,我们吃的大米、白面是经过很多工序做出来的,不仅是农民的汗水,也是父母辛勤工作换来的,吃饭不能浪费。

在世界一些贫困地区,还有人吃不饱饭、没衣服穿、没房子住。通过对这些环保知识的学习,然后过渡到家庭和社会的节能环保,我们才能在思想上认识到节约用水、用电的重要性,并行动起来。

形成绿色环保理念。绿色环保理念是在生态文明指导下的思想观念,即关爱、尊重人的生命和价值,尊重自然生态。构建生动活泼、民主的教育环境,倡导和谐、可持续的绿色发展理念,关注资源保护,推行绿色消费和日常节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和个人身心的和谐发展。

树立绿色道德观念。绿色道德观念即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道德观。一是要树立生态安全观念,充分认识自然环境的重要性,亲近自然,关爱自然,与其他生物和谐共处,积极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避免人的不当行为干扰自然秩序和功能。

二是要树立生态效益观,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摒弃以牺牲生态来换取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坚持绿色发展。三是树立可持续的发展观,要着眼长远发展,实现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和人的可持续发展。

提升绿色环保精神。绿色精神是把绿色环保要求上升到精神层面,让环境保护成为每个人的精神要求和奋斗目标。要求按自然生态规律办事,强化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树立竞争意识及和谐宽容精神;构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开拓创新、文明守纪的绿色人文精神,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班风;养成绿色思想、绿色语言、绿色行为规范。

营造绿色文化氛围。采取广播、标语、警句、宣传栏、校园网、学生课外活动和建设专门文化角等途径,营造绿色氛围。可以利用建筑外、楼道内、空余场地制作有关绿色、节能、环保条幅和标语,弘扬绿色校园特色文化;在食堂进行节约粮食、节水、节电宣传。

节能环保的校园可以带动整个社会的节能环保,而节能环保型校园的建设,关键在于培养环保理念,树立理性发展和勤俭节约的意识,努力构建和谐节约型校园,需要其中每一位师生及社会各界坚持不懈的努力。相信,节能环保有你我共同的参与,明天天会更蓝,水会更清,生活也将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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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噪声毕业论文

楼主看看:这些年来,城市环境噪声控制的特点正在发生着以下4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由单纯的工业噪声控制向民用领域(如建筑施工噪声等)转移,二是由固定噪声源治理向流动噪声源治理转移,三是由大环境的噪声治理向小环境的噪声治理转移,四是城市居民由直接向环保部门投诉转向法院起诉。2国外的行吗?一、美国噪声污染控制的沿革美国的噪声污染控制是从控制飞机噪声污染开始的。1968年,美国发布了《飞机噪声削减法》(TheAircraftNoiseAbatementAct),由联邦航空局实施。为了协调联邦噪声削减活动,1970年,美国环保局成立了噪声削减和控制办公室,主要负责确定噪声源、制订噪声排放标准、推进州和地方噪声控制计划、促进教育和研究等项工作。197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噪声控制法》(TheNoiseControlAct),宣称此项国家政策将把所有美国人从噪声干扰中解脱出来。1978年,又通过了《宁静社会法》(QuietCommunitiesAct),它修正了1972年《噪声控制法》的部分内容,以增加联邦机构之间的协调,主要是促进联邦航空局在噪声管理上的责任,让其向公众提供噪声影响的详细分析。但1981年美国国会同意了里根政府的提议,取消了噪声削减和控制办公室的政府资金,这样该办公室只是在名义上存在。美国环保局也不得不终止了大部分联邦噪声削减活动,而将首要噪声管理职责转移到州和地方政府。由于美国环保局不再行使噪声控制权,难以协调各地方的噪声污染控制活动,造成美国噪声污染(特别是在机场附近)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自1997年第105次国会开始,有议案提出重建噪声削减和控制办公室,加强联邦对噪声污染的统一管理,历经1999年第106次国会、2001年第107次国会,至今仍未获得批准。二、美国的噪声标准体系1972年《噪声控制法》将“改善环境使所有美国人从危害他们健康和福利的噪声中解脱出来”作为一项国家政策。这项法律在联邦和州、地方政府之间分配权利,联邦的首要职责是噪声源排放控制,州和其他行政部门保留对噪声源的使用和环境允许噪声水平进行控制的权利。根据上述法律授权,联邦政府负责主要噪声源排放标准的制订,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则由州或地方政府自行负责。这一点与我国的噪声标准体系有所不同。1.噪声环境质量标准为了联邦噪声控制的需要,确保联邦对州和地方的协助和指导,《噪声控制法》要求美国环保局公布数据,说明在留有适当安全余量前提下,为保护公众健康和福利,针对特定区域和不同条件,可达到并保持的环境噪声水平。为完成此项要求,美国环保局于1974年3月发表了《在留有适当安全余量前提下为保护公众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环境噪声水平》。这篇文章通过大量的分析,确定了多种情况下保护公众健康和福利的噪声水平(见下表)。但美国环保局明确声明:“本文被批准作为一般性应用,不构成标准、规范或法规”,“州和地方政府应根据各自需要和情况运用这份资料。”以上述美国环保局的研究成果作为依据,美国一些州和地方政府制订了适用于本地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如卡罗拉多州、特拉华州、夏威夷、马里兰州等。2.噪声排放标准美国有关法律要求联邦政府提供统一的噪声控制标准用以减少公众在有害噪声环境中的暴露,但建立和实施这些标准的职责却分配在多个联邦机构中,如美国环保局、联邦航空局以及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等。过去,主要是通过噪声削减和控制办公室来协调各联邦机构之间的噪声控制活动。在噪声削减和控制办公室的大力推动下,建立并实施的噪声控制标准包括:飞机与机场、州际公路运输、铁路、工业生产活动、中重型卡车、摩托车和机动脚踏两用车、可移动空气压缩机。同时,联邦政府还资助在噪声暴露区开展住房计划。虽然美国国会在1981年取消了噪声削减和控制办公室的政府资金,但原来的标准和法规依然有效,其他的联邦机构继续在各自的管理权限内建立和实施噪声源控制标准。除联邦统一噪声标准外,州和地方政府有权决定其他噪声源的控制范围,包括商业、工业和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水平,例如伊利诺伊、俄勒冈、犹他等州就分别制订了船舶噪声标准。因地点不同,法规对这些噪声源的控制会有很大变化。

城市是人类高度文明的产物,是近代文明的象征,一个国家城市化水平的高低已成为其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近年来高速的经济发展促使了城市化的进程,预计2020年中国城镇人口将达到亿。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走向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社会发展的同时带来了资源枯竭、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城市上空的有害气体、浑浊的空气降低了日照率及太阳辐射强度,居民经常处于强噪声的干扰中。居住环境与人的心理及生理健康关系密切,人对环境刺激的调节能力是有限的。近年来,我国城市有因邻户建筑物对日照采光遮挡而上诉法院要求保护日照权的案件,也有因夜间强烈的施工噪声干扰睡眠而发生暴力冲突的情况,可见人们对所处居住环境的日益重视。

噪声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被看成是世界范围内三个主要环境问题。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我们通常听到的声音为空气声。一般情况下,人耳可听到的声波频率为20~20,000Hz,称为可听声;低于20Hz,称为次声;高于20,000Hz,称为超声。我们所听到声音的音调的高低取决于声波的频率,高频声听起来尖锐,而低频声给人的感觉较为沉闷。声音的大小是由声音的强弱决定的。从物理学的观点来看,噪声是由各种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声音杂乱、无规律的组合而成;乐音则是和谐的声音。判断一个声音是否属于噪声,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美妙的音乐对正在欣赏音乐的人来说是乐音,但对于正在学习、休息或集中精力思考问题的人可能是一种噪声。即使同一种声音,当人处于不同状态、不同心情时,对声音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判断,此时声音可能成为噪声或乐音。因此,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噪声污染按声源的机械特点可分为:气体扰动产生的噪声、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液体撞击产生的噪声以及电磁作用产生的电磁噪声。噪声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干扰睡眠、损伤听力、影响人体生理以及儿童和胎儿的发育。 实验表明,噪声会引起人体紧张的反应刺激肾上素的分泌,从而引起心率改变和血压升 高,故有人认为生活中的噪声是心脏病恶化和发病率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关研究指出, 噪声会使人 的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酸降低,从而易患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某些吵闹 的工业企业溃疡症的发病率比安静环境的高5倍;噪声对人的内分泌机能产生影响。 此外噪声还对动物和建筑物造成损害。如强噪声会使鸟类羽毛脱落,不下蛋,甚 至内出血,最终死亡。五十年代曾有报道一架高速 飞行的飞机,作六十米低空飞行时,噪声使地面一幢楼房遭破坏。�噪声的来源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类:�(1)交通噪声。来自各种交通工具如汽车、火车、飞机等,随着城市车辆的增加,城市交通 噪声也将越来越严重。在我国城市目前的交通噪声中,最严重的是鸣喇叭。�(2)工厂噪声。工厂噪声不仅直接危害生产工人,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也很大。工业噪声中, 一般电子工业和轻工业的噪声在90分贝以下,纺织厂噪声在90至100分贝之间,机械工业在8 0至120分贝之间,工业噪声是造成职业性耳聋的主要原因。�(3)施工噪声。在房屋修建和道路施工期间,各种建筑机械和运输车辆都产生噪声,对周围 居民干扰很大。�(4)社会噪声。社会活动和家庭生活噪声也普遍存在,如娱乐场所、车站、菜市场、学校等 噪声。家庭中有音响、电视等。� 噪声污染的特点 声音使人感到比较吵时,就认为是噪声污染。噪声污染的特点:一是影响面广;二是它不同与水污染、大气污染与土壤污染,在环境中不会产生累积,当声源停止发声时,噪声污染立刻消失。 噪声污染的防治 1、控制噪声源 2、采用消声装置 3、采用隔音装置 4、绿化造林 噪声的传播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噪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传播途径包括反射、衍射等形 式的声波行进过程。控制噪声的原理,就是在噪声到达耳膜之前采取阻声、隔振、吸声、消 声器、个人防护和建筑布局等七大措施。 尽力减弱或降低声源的振动,或将传播中的声能 吸收掉;或设置障碍使声音全部或部分反射出去减弱噪声对耳膜的作用,从而达到控 制噪声的目的。 围绕以上要点进行论述和总结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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