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联合专案组(10·5”案件联合专案组)。
相关介绍:
专案组是针对某一具体案件临时抽调不同机构的人员组成的,破案后一般自行解散,各人员返回原单位这样的临时性机构。专案组办案,有浓厚的历史文化传统根基。在中国古代,行政与司法不分,这些有审理刑事案件的行政机构还进行会审。在南朝陈时就有会审制度。
对于重大案件,用专案组办案,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全面的独立、公正的司法体系建立以前,还不能废除这一问题重重的特殊办案形式。
扩展资料
专案组案组这个组织的组成有三种情况:
1.第一种由公检法中的某一家组成,这种情况下,因为任何一个案件的办理都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由几个人组成的办案组都可以广义地叫做专案组。
2.第二种是由公安和检察两家各自派出部分人员组成的办案组织。
3.第三种是由某一级的政法委或者某一个政法机关牵头,由一级或者几级公检法人员共同组成的一个办理重大案件的临时性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案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0·5中国船员金三角遇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