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致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较系统地了解西方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知识,较清楚地了解国内外经济理论的最新动态和经济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宽广的知识面;能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手段。毕业后能够在本学科领域独立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或在实际工作部门从事较高层次的管理工作。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4、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质。阅读、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等环节时间不超过一年半,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对于学位论文不能按时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应在四年内完成学业。研究方向的设置 政治经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系统运用经济学知识和分析方法,研究社会不同阶段的经济运动规律,着重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的一门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是整个经济学中的基础性专业。本专业下设三个研究方向,即:1、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2、企业理论与企业改革研究3、中国经济问题研究培养方式和方法 1.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入学后2个月内在导师组内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经院审核批准后,报送研究生部备案。2.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以导师个人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为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3.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自觉性,根据课程特点灵活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加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的训练和培养。4. 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5.要提倡和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各种科研基金或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1.课程设置以学生掌握有关政治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基本知识,提高研究能力和实际技能为原则。强调学生应构建广博、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课程设置既重视政治经济学专业的经济学基本训练,又注重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注重实际技能培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二)学分要求政治经济学专业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选课、补修课。1.公共必修课6门(18学分),第1-2学期开设。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研究生英语2门公共学位课程、中级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门学科基础课程、计量经济学和统计方法与技术2门方法论课程。其中学科基础课的开设体现硕士研究生在学科基础理论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2.专业必修课5门(12学分),第2学期开设。专业必修课是指该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其开设体现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范围内应掌握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系统专门知识。3.专业选修课(8学分),第3学期开设。专业选修课是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国民经济学专业理论基础、加深各研究方向必要的知识面以及进行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它是必修课程的延伸,应充分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特点。专业选修课的备选课程为8门。4.任意选修课(4学分),第2-3学期开设。任意选修课是为了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根据学科发展的综合化、学科的新兴交叉与边缘学科不断出现的趋势而开设的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由各学院(所)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部根据需要统一开设。5.补修课 3门。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需按要求补修与政治经济学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补修形式为导师组指定辅导书目学生自学,补修课的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时间为第二学期开学初。政治经济学专业公共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中包含学位课程6门,学位课程总学分20学分。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