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男劳动力大规模的外移,在我国农村社会出现了一大批“留守妇女”群体。下面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农村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在XX区达几千人,她们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村“留守妇女”不断增多,她们由于丈夫在家庭生产生活中缺位,面临多重生存发展困境,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破解她们面对的难题,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日益凸出的现实问题。
1、从年龄结构看:31-50岁是留守妇女较为集中的年龄段,占80%以上。
2、从受教育情况看:85%的妇女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留守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且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越低。
3、从家庭结构看:60%的受访家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孩,且55%的留守妇女与老人共同居住。调查显示,留守妇女在照顾孩子的同时,还要承担护理、赡养老人的家庭义务。
4、从收入情况看:85%留守妇女的丈夫在外省打工,52%的务工收入在1-2万元之间,有60%的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且75%的妇女表示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丈夫打工之前有所提高。
调查发现,在通过丈夫外出务工提高家庭生活水平的同时,留守妇女这一群体也面临着劳动强度较大、致富能力偏弱、家教力不从心、精神负担较重、文化生活单一等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一)劳动强度较大,身体状况堪忧。在丈夫外出务工期间,70%的留守妇女表示家庭劳动力不足,既要从事生产劳动,还要料理家务,更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基本上一个人要至少照顾三个人,家里的粗活、重活、忙活几乎都由自己承担,劳动强度比较大,50%的妇女感到整日忙碌、非常疲惫。21%妇女表示长期超负荷体力劳动导致身体不好,主要患有妇科病、肩周炎、关节炎等方面的疾病。
(二)综合素质较低,发展能力偏弱。从受教育情况看,受访留守妇女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绝大多数,其文化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没有生产发展技能,只是从事传统的“体力型”农业生产,基本上“靠天吃饭”,生产效益低。
(三)家教力不从心,子女亲情缺位。调查发现,大多数留守妇女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缺乏与子女的有效沟通,难以进行正确的心理关怀和家教指导。父亲的亲情缺位,容易让孩子心理健康受到影响。
(四)精神负担较重,缺乏安全感。大多数受访妇女最担心丈夫的安全问题,其次担心孩子及家庭财产的安全。同时由于与丈夫基本靠电话交流,谈论的内容也主要是涉及孩子、老人,夫妻之间情感交流较少,半数妇女对婚姻状况表示担忧。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精神长期处于绷紧状态,经常会感到孤单、焦虑和压抑,缺乏家庭安全感。
(五)文化生活单一,思想较为空虚。由于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文体娱乐场所、设施等资源较为匮乏,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单一,绝大多数妇女平时靠看电视打发闲暇时间,其次为打麻将,极少数看书读报或进行健身活动,思想上比较空虚。大多数受访者对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表示不满意且有强烈改变意愿。
农村“留守妇女”已经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特殊群体,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同时涉及到留守家庭的幸福和稳定。不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各种问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界要普遍关注“留守妇女”问题,把它放到影响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妥善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问题,为“留守妇女”撑起一片蓝天,同时也为当地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增添一抹亮色。
(一)制定政策措施,重视“留守妇女”的现实需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重视并关注农村“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要把“留守妇女”问题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如,姓名、年龄、人数、分布、每天的劳动时间等,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
(二)强化科技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的致富能力。各级组织要着力提高“留守妇女”综合素质,提高“留守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要积极引导“留守妇女”摒弃“男主外、女主内”封建传统的'束缚,组织“留守妇女”树立“四自”精神,用自已的行动积极支持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她们的自身发展,是解决“留守妇女”各种问题的重要途径。要举办各类知识、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科技致富能力和科学教子水平。要广泛发动农村“留守妇女”增强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的紧迫感,克服依赖心理,主动提高自我发展和应对各种困难的能力。
(三)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这一特殊群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健康发展。
(四)维护家庭稳定,加大“留守妇女”保护力度。针对目前农村“留守妇女”遇到的各种问题,社会各界要积极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教育妇女提高自我维权意识。要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在村庄建立 “治安巡逻队”,保障社会治安,减轻“留守妇女””安全方面的心理压力。要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把劳动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家庭稳定。
(五)丰富文化生活,体现“留守妇女”人文关怀。健康的文化活动是减轻精神压力的良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培养乡土文化队伍,挖掘地方传统娱乐资源,弘扬文明新风,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使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留守妇女”家庭成员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村庄环境更加和谐稳定。要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亲情互动活动,组织“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对“留守妇女”进行人文关怀。
留守妇女是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只有得到全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关爱,从“治标”入手,寻求“治本”之策,才能解决她们生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这一群体也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营造新农村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根本解决妇女“留守”的现状,还需要一个过程。但从家庭幸福和农村和谐的角度来说,社会各方面都应积极创造条件,给她们更多的更人性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