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的抗肿瘤作用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包括体内试验和体外实验,前者是给试验动物接种移植性肿瘤前后,给予灵芝制剂观察其抑制肿瘤生长情况,或观察何瘤动物的生存期:后者则是在体外培养的肿瘤细胞上,观察灵芝制剂是否能直接杀死癌细胞,即所谓的细胞毒作用。大量的试验结果证明,灵芝及其有效成分如多糖类均无细胞毒作用,即不能直接杀死肿瘤细胞。相反,在一些条件下,还可促进肿瘤细胞的增殖。对接种移植性肿瘤的实验动物,灌胃或注射给予灵芝或其有效成分,能抑制肿瘤生长,呈现一定的抗肿瘤作用,但抑瘤率不高,一般在50%~60%。可见灵芝的抗肿瘤作用远不如临床常用的抗癌药,因此认为,只适合做辅助用药。所以,癌症患者如果单纯依靠灵芝制剂治疗,只能会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