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化、三农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2 月5 日 | 文章来源:光明观察中国人口与经济发展研讨会简报之二2005年12月24日,“中国人口与经济发展——经济学家谈人口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举行。会议探讨了我国人口未来的变化趋势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期简报报道第二场专题“我国人口老化、三农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研讨内容。我国1990年代以来生育水平及其未来影响郭志刚(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人口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人口抽样调查,国家计生委1993年的生育率调查,1997年和2001年调查。三个调查基本说明,生育率在90年代持续下降。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估算,总和生育率从1990年较高水平下降到2000年的。分孩次看,一孩总和生育率,下降较小;二孩和三孩总和生育率在90年代不断下降,三孩总和生育率已降到很低水平。考虑更长时期,终生生育率从70年代的六个孩子下降到80年代初二点几的水平;80年代没有明显下降;90年代出现新一轮下降。生育率下降受到婚育年龄影响,生育年龄推迟会使生育率在一定时期内下降。如果不划分孩次,90年代的生育年龄变化不大。如果划分孩次,一孩、二孩、三孩的生育年龄都有所上升。把生育年龄推迟对总和生育率的影响剔除出去,计算出的总和生育率是对终生生育率的一种估计,我们称作“去进度效应的总和生育率”。调整后的总和生育率比按常规方法算出来的总和生育率偏高。调整后2000年的总和生育率由上升至左右。进行地区间比较,生育率水平较低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和一些省会城市,以及全省(包括农村)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的江苏和四川。我国的生育政策根据各地情况因地制宜,不是统一的一胎化政策。东部较严,中西部较松,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较多,一些地方甚至没有生育政策。现行生育政策分为一孩政策(独生子女政策),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可以生第二胎),二孩政策(主要在不太发达的农村地区),以及三孩政策(少数民族地区)。不同生育政策人口比例是:一孩政策三分之一以上,一孩半政策50%以上,二孩政策约10%,三孩政策比例很小。把一孩半政策平分,一半生一个,一半生两个。最后得出生育一孩的人口占63%,二孩占三分之一以上,三孩忽略不计。全国平均生育个小孩。如果以1990年人口普查为基数,假定总和生育率从90年代初的二点几下降到2005年政策要求的,模拟得出2000年总人口为亿,高于人口普查数据。按照正式公布的2000年的总和生育率(而不是)计算会更高,少儿人口比例也会增加。人口政策可以选择不同方案。下限方案是现行生育政策长期不变,其中考虑双独夫妇(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开放;上限方案是一步到位允许所有夫妇生两个孩子。中间可以有多种方案选择不同条件逐步开放二孩。现行生育政策长期不变最平稳,总人口数最低;一步开放危险较大,2005年出生人口从1400万上升到3300万,人口最高处超过16亿。老龄化水平,到2070年,一步开放政策65岁以上老人比例较低,不到20%;现行政策不变这一比例较高,达到28%。60岁妇女中只生一个小孩的比例,现行政策不变将超过50%;一步开放政策会比较低。劳动年龄人口,一步开放政策将先上升再下降;现行政策维持不变,会急剧下降,二十几年减少两亿。一步开放会出现出生危机,总人口过多。现行政策长期不变会在其他方面带来风险,比如劳动年龄人口下降速度过快、老龄化速度过快、独生子女家庭过多。因此需要有一个过渡期,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角度比较分析,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和试点。现行生育政策虽然已考虑开放双独甚至单独生二孩,但不足以完成整个过渡,还需要有中间的衔接过程。农村发展、劳工迁移与社会保障樊纲(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三农问题的本质是农民的问题,出路是将绝大多数的农民转移出来,这是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中国需要把农业劳动人口减少到10%以下,韩国目前低于10%,日本5%,美国,法国。目前的社保制度下,农民不参保,只有进了城市、工业、非农产业,才能够进入社保(尽管农村有一些合作制的社保)。农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是年轻人,这意味着人口老化,而社保体系可能年轻化。按照14亿人口高峰计算,农业人口降至10%需要转移亿农村人口。目前非农就业每年新增900-1000万,其中300-400万来自城市,农村只有600-700万,按照这个速度,至少需要二三十年。而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进了城的农民尚没有加入社保,成为老龄化的核心问题。进城农民的流动性很强,社保体制的统筹率很低,农民加入社保后无法带走,缺少动机加入社保。因此农民工加入社保比重很低,造成两个问题,一是他们自己的养老,二是社保体制没人付费。所以现在的首要问题是,提高统筹程度的同时,实行一些过度办法,尽可能使新进城的农民工加入社保,对农民工的未来和整个体系都有好处。另一个问题是农村留下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继续宣扬民族文化,鼓励农民工进城后将部分资金转移到农村,另一方面需要政府投入,实行农村养老合作等。其他政策问题包括,如何让失地农民拿土地补偿的一部分买社保,创造商业保险模式、保险政策、保险产品,让进城的农民工为父母购买点商业保险等。三农问题之所以被社会关注,是因为农民收入水平增长太低,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中国目前的收入格局是倒丁字形,80%劳动者属于低收入阶层。其中的一半已经从农村转移出来成为蓝领工人,平均年工资8000元左右;另一半是现在的农民,年收入平均3000元左右。GDP增长主要体现为20%人的收入增长,民工和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只有由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才从3000元涨到8000元。由于30%的劳动力等着从农村转移出来,劳动市场的竞争压力使这部分人工资不能增长。只有实现充分就业,这部分人的工资才能上涨。农村人口转移到10%以下还需要二三十年时间,如果是16亿人口,就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依靠人口红利增长,社会矛盾不能解决,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不能逆转,会有比较大的风险。国际上拉美、印度因为收入差距太大,出现各种补贴、社会运动、财政赤字、外债、通货膨胀、金融危机,使经济陷入停滞。与此相比,失去人口红利的风险相对较小。在老龄化和充分就业之间进行选择,宁可要老龄化的问题,而不要不充分就业的问题。人口老化、二孩晚育政策软着陆与经济社会发展曾毅(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2000年总和生育率是,如果加上25%的漏报,实际是。如果长期保持现行政策不变,假设2012年后失去生育年龄上升的效应,总和生育率将提高到。二胎晚育软着陆方案假定平稳过渡到2012年,城镇终身生育率是,农村。长期保持现行政策不变,总人口2050年亿;二胎晚育软着陆在2050年总人口是亿。长期保持现行政策不变,2025年将达到亿的峰值;二孩晚育软着陆晚一点,2038年达到亿的峰值。长期保持现行政策不变,2050年后人口增长速度是负的。保持现行政策不变,老年人口比例和独居老人比例比二孩晚育软着陆都高得多,差距在2030年后急剧拉大。保持现行政策不变,65岁老人2050年占28%,2080年占,80岁以上老人占9%和。过高的高龄老人和独居老人比例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应该向二孩晚育平稳过渡。两个方案的劳动年龄人口2030年后差别很大。长期保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2030到2080年间,劳动年龄人口每10年减少1亿;二孩晚育软着陆在2030,2050,2080分别多2600万,1亿和亿。劳动年龄人口急剧下降可能不是好事,劳动年龄人口过多会增加就业压力,这里面关系,请各位经济学家和人口学家一起探讨。一孩半政策地区的出生性别比是124,二孩政策地区出生性别比是109。一孩半政策实际上产生一种心理暗示导向作用,导致了性别失衡;而二胎晚育软着陆不存在这种心理导向和负面影响。两种方案20-49岁婚龄女性与婚龄男性的比例的差异非常大,长期保持现行政策不变,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现行政策不变方案在2030年到2050年2080年的总人口比二孩晚育软着陆少7840万,亿和亿,减少的人口基本上都是劳动力资源,只有2060年后,减少的人口中才有一小部分是老年人口。长期保持现行政策不变将导致劳力资源每十年减少1亿,是不可取的。由于政府需要花费巨额财政支出对农村计划生育户进行养老补助,如果保持现行政策不变,这项财政支出将大幅度增加。如果实行二孩晚育软着陆,这项财政支出2021年达到72亿峰值后迅速下降,2050年几乎为零。假定计划生育户每年领取的600元养老金不变,保持现行政策不变比二孩晚育软着陆多支出5千亿。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补贴标准提高,财政支出会大大超过5千亿。现行政策中,农村独女户生二孩和双独或单独夫妇生二孩的方案作为临时的过渡措施尚可,但作为长期政策调整方案会产生一些问题。农村独女户生二孩会产生心理暗示作用,男孩价值等于女孩两倍,使性别比升高。生二孩需要指标,可能会出现抢指标甚至假证明。双独单独夫妇需要抚养四个父母和两个小孩,抚养比是3:1。非双独非单独夫妇只让生一个小孩抚养两个老年父母,抚养比是。存在公平问题。城镇双独单独绝大部分是城镇老住户,非双独非单独多是农村迁进来的新住户,现行政策可能会人为强化社会分层,老住户间通婚,新住户间通婚。由于与非双独单独子女结婚不能生二孩,有可能产生家庭矛盾。评论于学军(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郭志刚教授从人口发展前景比较不同方案,倾向于人口政策的调整。我国人口发展,惯性大,周期长,具有不可逆性,因此人口政策规划要有前瞻性。以前过于强调人口过多的负面效应,对人口的比较优势和减少人口负面影响研究不够。樊纲教授从社会公平角度论证不需要太多人口,提出解决农民工问题尤其是社会保障以及劳动力转移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解决农民工问题,让农民从农村转移出去,是解决人口问题和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这一工作既要靠政府,也要靠市场。市场信号告诉人们去哪儿,政府为人口流动创造环境,让人们去该去的地方。曾毅教授详实地论证了不同政策的后果,提出抓紧落实两孩晚育政策。说明任何公共政策都有利有弊,决策者要用最小的代价换最大的利益,时刻关注政策的效应,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进行政策调整。人口老龄化程度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生育水平,预期寿命和人口迁移。国际移民忽略不计;国内的人口迁移不改变整个国家的老龄化程度;人均预期寿命越高越好,但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会加深人口老龄化;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唯一可以调控的变量,就是多生孩子。不同政策方案,人口峰值相差1-2亿。大家对与人口问题的讨论主要包括四个问题:多生1-2亿人口缓解人口老龄化有多方面代价,包括环境压力、经济发展、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公平等,殊轻殊重;如果社会保障体系不变,多生1-2亿人能否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风险;假设调控多生1-2亿孩子,会是谁生的,生在哪里,是否受到良好的教育,是否能够就业;人们是否意愿多生1-2亿。过去中国生育水平下降,主要靠计划生育。今天生育水平下降,有更多的非计划生育因素,包括人们生育观念转变,婚育年龄上升,人口加速流动,城市化加快,生活水平提高,孩子抚养成本快速上升,效益下降,结婚人口比例下降,离婚率上升,竞争压力不断加大,不孕不育比例增加。人口问题包括:生育问题、结构问题,素质问题和分布问题。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到低生育水平,且下降趋势并未停止,生育水平问题的重要性逐渐下降,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问题才是大问题。自由讨论樊纲(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未来劳动力减少实现充分就业以后,我国的比较优势也不会完全丧失。如果2030年14亿人口充分就业,我国人均GDP是5-6千美元,与国际上是4万美元还有差距。下阶段发展应当靠提高生产率支撑经济增长及养老。邬沧萍(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政府面临三个困难:老龄化问题,失业问题,还有中国的继续发展问题。就业问题比老龄化问题更为严重。解决失业问题,也是解决老龄问题。现在社会保障的重点应放在中青年农民工和城市人口,解决他们的就业,对老年人也有好处。赵耀晖(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拉美国家出现不稳定,和人口出生率是否存在相关关系,人口多的国家,失业率不一定高。人口政策如果放松,增加的是相对高技能的人,因为原来的独生子女主要分布在城市和较发达的农村地区。用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障解决城市社会保障,同时再负担自己家里的父母,是不公平的。樊纲(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拉美、印度、菲律宾这些掉进陷阱的国家都是人口增长太快的国家。人口政策放松,首先增加的不是城市人口,而是教育水平不够的人口。让农民工承担两部分人确实不公平,但是假定在农村设立基金,与城市划分开,问题更大。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与经济发展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2 月5 日 | 文章来源:光明观察中国人口与经济发展研讨会简报之三2005年12月24日,“中国人口与经济发展——经济学家谈人口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举行。会议探讨了我国未来人口变化趋势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我们分四期简报报道研讨会内容,本期简报报道第三场专题“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与经济发展”讨论内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探索刘从龙(中国劳动部农业司)中国存在城乡的二元结构,城乡差别超过3:1,如果加上城镇的社会保障和各种价格补贴,达到5:1或6:1。由于农产品受自然灾害和市场两方面的影响,农民收入不稳定,尽管免交农业税,由于农业资产资料和农药化肥涨价抵消了。我国农村老龄化的速度非常快,受计划生育和农村人口城镇化两方面影响,农村的老龄化比城镇高出1-2%。农民收入中土地收入只占1/3,主要收入依靠打工。由于家庭小型化和年轻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年轻一代和老一代之间的经济联系减弱,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我国80年代中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04年底在1887个县不同程度地展开。尽管覆盖面广,参保农民数量少,目前约5400万。1997年曾经达到8000万,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农民退保了。基金总量不断增长,目前为260亿。205万农民已经领取养老金,2004年支付保险金20亿左右。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不同。筹资方式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给部分补助,国家给政策扶持(城镇以企业缴费为主)。但事实上,国家政策扶持在大多数地方没有落实好。管理方面,农村养老保险完全采取个人账户制,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城镇采取部分集体统筹部分个人账户),以县为单位进行核算。发放养老金时,根据个人账户积累金额和运行收益确定发放标准(城镇有一个固定的替代率)。工作方法以政府组织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不是强制实行。对目前工作开展情况举几个例子。山东省烟台市是最早开展农村养老保障的地区,98%农民参保,基本上每年缴费一次,金额从最初的20-30元钱增加到现在的300元钱,已积累基金16亿,有14万农民领取养老金,人均月领取80元。江苏省苏州市在经济较发达的苏南地区,政府对农民进行补贴,金额达到农民缴费的50%,实行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北京市今年决定每年拿出5000万财政支持农民参保,大兴区每年拿出1400万。不发达的地区中,安徽省霍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政府对农民养老基金给予2%的利率补贴。新疆自治区的呼图壁县,农民参保后可以用缴费证办理小额抵押贷款。因为农村房屋和耕地不能抵押,用保险证进行抵押可以解决农民小额贷款的抵押问题。操作上通过银行办理,到现在为止八年多来没有发生过一笔不良贷款。农村养老保障还存在很多问题。土地收入占农民收入比重非常低,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老的时候不能把土地卖掉。而且农民年老后失去劳动能力,有土地也不能得到保障。土地并不能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没有农民保险,是不完善的体系。商业保险等设想仍需要具体规划。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应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财政收入中应该有农民的份。基金安全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解决基金增值而不能丢失。下一步工作思路主要以经济发达和城镇化较快的地区为重点,以非农就业和收入稳定的农民和重点群体,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解决的包括两个重要群体: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全国有4000多万被征地农民,无地、无业、无创业资金,生活非常艰难。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应该适应农民工特点能够带走,而不像现在每退保一次蒙受很大损失,也不是以农民工补贴城镇。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若干东亚经济的作用王德文(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东亚奇迹不仅收入水平大幅增长,整个社会也得到了发展。早期发展经济学家把人口和资源作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变量。人越多,消费的资源和环境越多,从而产生悲观的看法,出现马尔萨斯贫困陷阱。如果按照早期发展理念,应该在非洲这样人口稀少的国家获得经济的奇迹;而事实上发生奇迹的恰恰是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的东亚地区。日本经济在二战后迅速恢复并高速增长,人均GDP在70年代中期赶上美国。亚洲四小龙经济也迅速增长,目前新加坡和香港人均GDP是美国的50%,台湾和韩国30%左右(中国正处在这些经济60年代的水平)。人均预期寿命也大幅提高,人类发展指数得到很大改善。芝加哥的杨(Young)对亚洲四小龙进行研究后,认为它们的奇迹完全是依靠高投入,包括劳动力的大量投入,人均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以及投资的大幅增加。同时他强调劳动力在部门间的重新配置,非农和制造业就业都得到快速增长。把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增长进行分解后,来自于全要素生产力的增长,与同期的拉美国家和OECD国家比较没有太大区别。克鲁格曼(Krugman)引用了杨(Young)的资料并自己对亚洲的观察,认为四小龙和日本存在区别,日本人均GDP的水平已经超过了美国,而亚洲四小龙还不到美国50%,日本实际上有很大的技术创新,在高速经济增长过程中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较高增长,而亚洲四小龙没有。世界银行对亚洲经济的全面回顾强调,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相互作用促进了亚洲经济奇迹的发生。一方面存在高积累,另一方面通过选择相应的发展战略,采取好的政策,而实现经济高速增长。从人口学角度,东亚奇迹发生于人口快速转型时期。林毅夫教授用收入水平作为外生变量解释人口变化;人口经济学家也用人口作为解释变量,衡量人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人口转变带来人口红利,包括劳动力的增加和人均受教育水平提高。东亚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人口扶养比大幅下降,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于发达国家。东亚经济选择了符合比较优势的出口导向战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参与国际竞争,贸易依存度大幅提升。经济快速增长产生大量劳动力需求,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出生率非常高,失业率很低。储蓄率大幅上升,人均资本拥有量迅速上升,体现为高投入。同时重视人力资本积累,一方面改进教育、健康医疗措施,另一方面有劳动力政策支持。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水平大幅度改善,文盲率大幅度下降。生育率下降使得人口老龄化。以日本为例,老龄化速度非常快,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力参与率均出现大幅下降。人口老龄化带来一些问题。日本70年代建立了现收现付养老体系,由于人口转变产生了养老金账户危机,并引发财政危机,很大程度上造成了90年代后日本经济低迷增长。人口既是消费者来,也是生产者,人口转变通过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和宏观经济相互影响。人口转变中获得的人口红利是一次性的,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到来,应该为此做好准备。中国人口转变对经济增长的长远影响左学金(上海社会科学院)我国的生育控制政策是一个非常态的政策。如果没有非常强烈的理由,应该恢复到常态。我国的生育率已经降低到更替生育水平以下,今后人口老龄化会比较严重,应考虑对生育政策做适当的调整。我国制定人口政策的背景是短缺经济,当时希望通过减少生育来减少消费、增加储蓄和投资,从而加快经济增长。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宏观经济环境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我国从短缺经济转变为过剩经济,宏观政策重要目标是增加内需尤其是消费,现在决定生产的不是供给能力,而是需求的多少。今后一二十年,我国可能会面临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中国转移出去的局面,产业结构需要进行升级,不然经济将停滞。人口学的重点应当放在人口质量上,增加人力资本投资。中国对教育和公共卫生的投资占GDP比重低于很多经济发展程度相当的国家,政府要发挥更多作用。并要鼓励公平竞争,创立一个鼓励研发和创新的制度环境。人口下降就业率的影响不确定。一方面劳动力供给减少会提高就业率;另一方面消费需求下降造成劳动力需求减少。短期内多生孩子不会对就业产生压力;却会制造很多需求,中国人都愿意为孩子花钱。世界上出生率最低是欧洲和日本,欧洲失业率较高,日本失业率虽低,却在上升。低生育率不一定带来高就业率。国内低生育率的地区也不一定是高就业率的地区,上海人口多年负增长,失业率大约,在全国前列。老龄化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有两种解释。根据生命周期理论,青少年时期提取储蓄,成年后成为储蓄者,老年后再度成为提取者。因此,老年人越多消费越多。按照理性预期理论,中青年看到社会养老保险不可靠会增加储蓄,日本的情况就是这样。因此,老龄化程度越高储蓄率越高。中国进入老龄化以后储蓄率没有下降,目前超过40%。中国家庭调查表明,城乡家庭储蓄的主要动机是养老保障和子女教育。社会保障是社会储蓄一个非常强烈的动机。日本也是如此,尽管采取各种措施,消费始终推不动。如果经济增长靠需求推动,没有需求就不能增长,今后老龄化将不利于经济增长。人口结构对技术进步没有决定作用,芬兰人口非常老龄化,科技创新能力却在世界前列。老龄化对养老保障的影响是确定的。如果替代率不变,不缩减退休职工的福利,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和赡养率成正比。医疗费用的上涨和老龄化是相关的,上海非常明显。缺乏足够的养老保险资金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育,美国风险基金的50%来自养老基金。对城市化的影响分两方面。移民的主体是年轻人,年轻人减少可能减慢城市化进程。移民减少,城市可能出现劳动力短缺(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出现)。目前城市对外来劳动力进入有一些障碍,这些障碍可能是内生于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制度安排。如果劳动力供给增加,这些制度可能会改变,城市可能会更欢迎农村人口进入。从这个角度看,老龄化可能会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减小城乡差别。政策上建议逐步放宽生二胎逐渐恢复常态,重点放在提高人口素质上,着重考虑农村人口的老龄保障问题。自由讨论王国强(国家计生委):我国70年代以来开展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不容置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贡献和改革开放的贡献是相提并论的。人口政策不等同于生育政策。中国的人口问题不只是生育数量问题,还有人口素质、结构和迁移问题,人口政策是所有人口问题的政策。1981年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一次提出我国的人口政策,是“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经过20多年,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进一步完善人口政策。我建议把人口政策扩展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合理人口分布,开发人力资源”,应对当前遇到的人口问题。中国的人口生育政策预测2010年把人口总量控制在亿,2020年控制在亿,2033年左右达到15亿左右的峰值。为了实现这个指标,十一五期间需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我国人口地区间不平衡,中西部地区生育率还比较高。我们不能把目前行政手段下的生育生平看作群众的生育意愿。50年代出生高峰出生的人口的子女在十一五期间进入婚育年龄,会形成一个小高峰,1亿独生子女和部分单独可以生两个孩子,因此生育水平可能回升。生育政策应该采取缓渐变的方式,逐步针对不同人群进行调整。上海人口已经十几年负增长,但是如果在政策上率先放宽,会带来很大影响。全国各地的青壮年、学生涌向上海,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海的老龄化问题。张二力(中国人口学会):现在各省新规定是双独生两个,农村单独生两个。这一政策对2010年以前十一五期间没有太大影响,影响到2010年后才开始体现。生育和就业之间有时间差,现在生的孩子2025年后才会能进入就业矛盾。2025年以前就业压力比较大,2025年后劳动力以每年900-1000万的速度往下降。生育政策调整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花25年降到低生育更替水平以下,恢复到生两个孩子至少要15年时间。有很多技术上的准备工作要做,也要从计生干部工作的角度出发,才能保证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赵宝华(中国老年学学会):
朋友你那论文还在么、我今年和你的题目差不多、借我借鉴借鉴呗
摘要]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机制。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本文回顾了我国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机制的历史沿革,阐述了当前建立社会保险资金长效稳定筹集机制的迫切性,提出了建立长效稳定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机制的具体对策。 (中经评论·北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相应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几个方面,其中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社会保险制度被誉为国家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安全网,是经济发展的“减震器”和“助推器”。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撑,因此,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求的长效、稳定的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机制,确保社会保险资金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持续稳定增长,是事关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大事。 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及其资金筹集机制概述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为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转,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机制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银行代扣劳动保险金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起步。范围主要涵盖国营、公私合营、私营及合作社经营单位。企业须按月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指定的国家银行缴纳劳动保险金,保险对象为城镇企业职工,但职工个人不负担任何社会保险费用。这是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不分险种的“一揽子”保险计划,传统称为“劳动保险”。当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实行直接控管,银行严密地控管着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资金运行,很大程度上承担着政府赋予的监管企业的行政职能,在广覆盖和强制性等方面无疑都具有相当的优势,所以当时劳动保险金的筹集由银行负责代扣。 第二阶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根据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需要,党中央和国务院适时提出了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1 984年,无锡等部分地区开始试行了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建立工人养老保险基金,并实行企业支付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此时还是实行银行负责代扣.存入专户。但从1 986年起,国家开始逐步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对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社会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此时,按照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要求.银行逐渐还原其金融企业的本来身份,原来所承担的监管企业经济活动的行政职能随之消失,如果再通过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已不现实。而此时劳动部门负责企业劳动用工计划和工资管理,控制着企业的职工人数和工资基数。在这种情况下,劳动部门开始走上了社会保险费征管第一线,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支付全部由劳动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第三阶段:税务机关逐步介入社会保险费征管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适应经济社会这一发展变化的要求,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会保险制度,对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作了根本性改革。199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覆盖范围扩大到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外资及事业单位的所有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工伤、生育保险通过改革试点逐步扩大。这时,个体、私营、股份制、外资经济雨后春笋般涌现,企业员工流动性大大增强,企业劳动力的管理已经基本靠市场供求来调节,工资也大部分由市场确定,劳动部门对劳动用工计划和工资控管的职能逐渐弱化,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已显得力不从心,征收管理能力随之大打折扣,对已参保单位和人员的费源控管乏力,而且对企业社会保险费实行差额缴拨。的征缴机制已不适应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要求,社会保险费收缴率处于较低水平.大量应收资金收不上来.许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以及社会灵活就业人员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现象较为普遍.基金的支撑能力下降,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负担日益加重,已严重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地区的政府为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缓解社会保险基金巨大的支付压力,将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交给征收力度大、征管基础较好、组织收入经验丰富的税务机关征管。1995年前后,武汉、宁波两地政府决定将企业和有纳税义务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交给税务机关征收,税务机关由此开始介入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上述两地的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机关征收后,很快就扭转了社会保险费征收乏力的局面,收入规模迅速扩大,缓解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矛盾。 1998年初,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财社字[1998]6号),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由税务机关代征,浙江、云南、安徽、重庆等省市在全省(市)范围内先后实行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1999年初,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59号令),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此后,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范围逐步扩大。目前全国已有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云南、重庆、陕西、甘肃、青海等1 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厦门、宁波两个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全部或部分社会保险费。 二、当前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保资金筹集机制的迫切性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一方面,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水平不断提高并趋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诉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跨过人均GDP1000美元的门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加快,由此带来的城乡差距加大、收入分配不公、就业和再就业难度增加等问题日益凸现。因此,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要有强大的财力做支撑和保障,因此,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机制,使政府有可持续稳定的财力保障社会保险制度顺利运转,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可靠的社会保障,才能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新能力,不断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要求 社会保险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但总体上看,法律层次较低.政策不统一、不规范,特别是从社保资金的筹集机制看,还缺乏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效力的、规范的法律规定,普遍存在征收机关权责不一致、执法力度不强的问题.影响了社保资金的有效筹集,社保收入难以实现持续稳定的增长。因此,加快社会保险法制建设.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保资金筹集机制.以法律形式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要求。 (三)是适应农村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迫切要求 我国现行社会保险覆盖面仅限于城镇、工矿区。而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仍有亿~亿人.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将持续存在。按人口城镇化水平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测算,今后20年将有3亿农村人口陆续转化为城镇人口,由此会带来大量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同时.新形势下我国就业格局呈现分散化、流动性强的特点,涌现了大量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而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主要以“单位”为服务对象,使得大量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游离在社会保险体系之外。再加上法规体系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到位,大量企业漏保、企业主选择部分职工参保的现象十分普遍,使得本应在社保覆盖范围内的人员也没有应保尽保。仅从参保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看,截至2006年底的亿参保人员也仅占全国总人口的.低于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20%的最低线。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社保资金筹集力度,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进城务工的农村人口和城镇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因此,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保资金筹集机制是适应农村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迫切要求。(四)是缓解财政风险的迫切要求 社会保险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养老保险风险上。由于全国大多数地区养老保险实行市(县)级统筹,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功能,而只能由财政来“兜底”。几年来,为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发放,来自各级财政的当期补助日益增加,尤其是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支付补助已由2000年的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亿元,2000~2005年累计达到亿元。。与此同时,地方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也在逐年加大。但对于财政而言,更大的压力在于规模庞大的个人账户空账和巨额的历史欠账。1 997年以来,各地没有做实个人账户,无法割断统、账基金之间的联结,锁定统筹基金的债务。一些地方为满足当期支付需要,大量动用“中人”和“新人”积累的个人账户养老基金.个人账户空账规模不断扩大,全国各地合计空账已达到至少8000亿元,需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弥补空账给各级财政带来的巨大压力。况且,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转型过程中,已经产生了3万亿元的隐性债务,还清债务需要30~40年时间,今后国家财政每年至少还要拿出1000亿元。社会保险资金缺口,已经成为引发财政风险的巨大隐患。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保资金筹集机制,就是要尽可能通过当期筹集的资金来满足当期的支付需要,减轻各级财政当期对养老金的补助额负担,使得各级财政有能力逐步加大对个人账户空账和历史欠账的弥补力度。因此,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保资金筹集机制是缓解财政风险的迫切要求。 三、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保资金筹集机制的建议 (一)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 1.必须提高社会保险立法层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应加快研究出台社会保险法,明确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法律关系。同时,国务院应清理规范现行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尽快制定和颁布与该法相配套的一系列条例,以保证社会保险工作有法可依。 2.必须规范和统一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一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应将城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所有制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各类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都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并逐步将农村纳入进来,最终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二是统一缴费基数。要明确和统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特别是要明确作为缴费基数的工资总额范围和口径。其中,要分别制定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基数政策,建议个人缴费基数按照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申报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计算,并结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进行复核。三是统一缴费比例。在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和保证收支平衡的前提下,逐步统一各险种的缴费比例,改变地区间和行业间缴费比例不一致的格局,公平企业负担水平,增强政策的稳定性。 3.必须以法律形式赋予征收机关必要的强制手段。加快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赋予征收机关在社保费征管中有权依法对缴费人采取查封、扣押、拍卖资产及银行扣款等强制手段,并相应调低滞纳金比例,彻底解决征收工作中执法手段不强和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 (二)尽快明确税务机关为社会保险费惟一征收主体,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 1.尽快明确税务机关为社会保险费的惟一征收主体。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一是有利于真正落实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社保资金安全:二是有利于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减轻财政的“兜底”压力;三是有利于充分利用政府现有资源.节约行政成本;四是有利于方便缴费人税、费统缴,减轻缴费人事务性负担和遵从成本;五是有利于加快政府从管理型职能向服务型职能的转变,社保经办机构可以从繁杂的征收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个人账户的管理、享受待遇资格的认定和社会化发放工作,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因此,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社会保险费惟一的征收主体,实现税务机关对社会保险费五个费种的统一合并征收。 2.完善征管职能。在统一征收主体的同时,也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赋予税务机关完整的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明确其享有缴费登记、接受缴费申报、核定缴费基数、费款征收、检查处罚等与征收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责,充分发挥税务机关掌握费源、便于核实缴费基数等组织收入的优势,促进社会保险费收入的快速增长。 3.优化征管模式。探索实行以信息化网络为平台.以缴费人自行申报、自核自缴为基础.以查账评估、重点稽查为手段的征管模式。其核心是通过缴费人自行申报、自核自缴,明晰缴费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法律责任,提高缴费人的参保意识。要按照“税费一体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将社保费比照税收进行管理,统一征管信息平台.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在费源管理、缴费评估、分类管理、缴费服务等方面,积极借鉴税收征管中行之有效的征管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大征管力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推行社会保险费直接缴入国库的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三)科学合理划分部门职责,建立高效的分工协作机制 在统一征收主体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各部门的职责,建立“政府领导,税务征收,财政管理,社保支付,审计监督”的高效的分工协作机制。 1.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社会保险的管理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整合,集中精力做好社会保险登记、个人账户的管理、享受待遇资格的认定以及社会化发放工作,提高服务水平。财政部门负责编制社会保险预算,负责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拨付.并承担对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及支出使用的监管职能。税务机关行使独立自主的征收职责.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审计部门依法定期对社保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 2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切实加强部门配合。各部门在职责明确的基础上,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提高整体行政效能。要建立固定的协作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探讨和解决征收管理中的难点和问题。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入定期对账制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 3.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税务机关、财政、劳动保障、国库、社保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时传递和反馈保险登记信息、征收数据、入库信息等,提高各部门信息利用效率,共同做好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全过程监管,建立有力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确保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 1 切实发挥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要把各级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设在同级人大相关专业委员会,有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报告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要对各部门的职能履行情况进行评定,并定期予以通报。 2重点加强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审计部门要将社保基金审计列为定期开展的重点工作,逐步将过去以社保基金使用情况的事后审计为主转向对社保资金的全程跟踪审计,通过审计促使各部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财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基金收支两条线和基金支付,使用的监督。同时,各有关部门也要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 3.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隐蔽权力公开化、集中权力分散化、资金分配程序化、审批事项制度化”的总体要求,赋予参保单位和人员的知情权,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全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地调动社会成员对违反规定情况进行监督的积极性,维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 在上述目标逐步实现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费改税、开征社会保险税则是水到渠成之事,届时可以在社会保险资金筹集及管理体制不做大的调整的情况下,从费平稳过渡到税。可以说,开征社会保险税,以“税”的形式筹集社保资金,更有利于社会保险筹集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仅供参考 需要原创的找我 空间加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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