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这些道德规范和要求具有什么样的内涵?如何在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得到落实和践行?本报今日刊发一组笔谈,对此进行探讨。——编者爱国:公民最基本的价值准则陈瑛爱国是人们对于祖国的一种深厚的依恋、爱护,以及与此相应的实际行动。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几千年来,中华儿女一直高举爱国旗帜,涌现出无数爱国英雄、仁人志士,传诵着数不清的爱国诗篇,爱国主义精神早已融入亿万人民的心里。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精神始终是各民族、各阶层团结一致的强大动力,支撑着中华民族团结奋斗、发展繁荣的伟大实践。我们爱国,因为我们的祖国山河壮丽、地大物博,因为我们的祖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因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祖国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们的心。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虽历经磨难,但中国人民始终英勇不屈、艰苦奋斗,创造了光辉灿烂的经济、政治、文化成果。这一切在每个中国人身上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铸造了中国心。正如《我的中国心》歌中所唱的那样:“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在中华民族成长和发展的历史实践中,我们深深地懂得国家的重要和爱国的必要,懂得个人命运与国家和民族命运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没有国,就没有家,也就没有个人的自由和幸福,甚至没有个人的生命和安全;只有国家独立富强,个人才能自由、富裕与幸福。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国家者载民之舟也,舟行大海中,猝遇风涛,当同心互助,以谋共济。”正是从这种个人与国家的密切关系中,以及对这种关系的深刻认识中,中国人民产生了对祖国浓厚强烈的道德情感,并把这种强烈的爱国情感转化为行动和实践。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我们应当怎样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