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
规范大学生的网络交往行为,发挥网络交往的积极作用,尽力克服网络交往的消极因素,对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作用。因此,加强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发挥道德的导向、规范、约束作用,使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真正做到文明、健康、自律,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抓紧抓好,形成长效机制。
一、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依照一定的原则,才能确保道德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轨道发展,并科学而有效。因为原则既是网络交往道德内在规定性的反映,又是网络交往道德建设规律性的概括与总结。因此,网络交往道德建设必须遵循“四项”基本原则。
1、时代性原则
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针对发生在“特定”时代的特殊交往方式的道德建设,不仅要贴近特定时代,还要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时代性原则。基本要求就是这种建设要紧贴时代发展,符合时代要求,充实着时代进步的气息,反映时代进步的步伐,体现改革创新的精神,与时代的期待相呼应。正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把人类的交往活动带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从根本上创新和改变了人类的交往方式和交往手段,使人类的交往活动可以超越时空、超越地域,更为方便和快捷,那么规范这种交往的行为就必须与这种交往特性相适应,籍此明确的导向大学生,作为现代人进入网络交往世界,必须从时代文明进步的角度来对待网络,使用网络,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时代风采,使文明、健康、自律成为网络交往的时代特色。尽管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离不开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但时代特征应成为网络道德建设最显著的特征,失去时代性,就失去了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灵魂。
2、实效性原则
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是一种“虚拟世界”的道德建设,不仅要贴近“虚拟世界”的交往特性,而且要规范其交往行为,体现实效性原则。基本的要求是在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目标追求上,应讲究实效、追求实效、力争实效,不但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而且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水平有明显提升。实效性是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根本性原则,因此,在网络交往道德建设中,既要把“实效性”作为建设的追求目标,又要把“实效性”作为衡量建设绩效的基本标准。这要求“建设”既要从实效出发,又要求“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实效;既要教育思想务实,又要建设工作扎实;既要把道德教育的基础夯实,又要把道德自律的过程落实;总之,不注重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实效性,这种建设将毫无意义。
3、针对性原则
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是具有“特定”对象的道德建设,不仅要贴近“特定”对象的交往行为,又要紧扣网络交往的现实问题,体现针对性原则。基本的要求是针对网络交往的问题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行为规范,使学生行之有矩;针对网络交往的消极影响,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减少或减小其负面影响;针对网络交往日益深入大学生生活的实际,形成有针对性的网络交往道德教育机制,提高学生的网络交往道德素养;针对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交往道德发展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建没思考与规划,使网络交往道德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针对性是实效性的基础与保证,提高针对性,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解决现实问题,又要提高学生素质;既要注重网络交往道德教育,又要注重网络交往行为管理;既要注重普及网络交往道德规范,又要注重净化网络交往环境;如此等等,都是提高针对性的有力举措。针对性就是网络交往道德建设要做到“有的放矢”,不注重或失去这种针对性,建设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4、综合性原则
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是具有“特定”内涵的道德建设,不仅要内涵明确具体,而且要满足内涵需要,体现综合性原则。基本的要求是在网络交往道德建设要综合多种教育因素和教育途径,形成综合性的建设力量,以发挥综合性的教育作用,形成综合性的道德效应。在教育要素上,主要综合道德的、法律的、文化的、环境的、纪律的规范制约作用;在教育途径上,主要综合社会、学校、家庭、大学生本人的途径;形成各种要素有机配合,各种力量综合作用,各种途经各尽其职,社会关注、家庭关心、学校负责、学生积极的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新局面。网络交往行为规范与公共生活领域的道德、法律规范,与学校的纪律与要求发生着密切的联系,网络交往道德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法律、道德的共同作用,离不开交往主体的自律,也离不开先进的网络文化的熏陶,更离不开教育主体(学校、社会、教师等)的引导指导,包括净化网上交往环境,也离不开综合治理。如果认为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就是高校的责任,那是失之偏颇的。
二、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基本目标
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应当具有清晰的目标,用目标引导建设。大学生既是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主体,又是客体;还是网络交往道德的承载主体,责任主体。因此,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目标重点必须落实到大学生身上,使他们网络交往道德水平有整体的提升。
1、加强大学生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观念
加强大学生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观念,是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基本目标。常说观念可以改变一切,决定一切,观念一变面貌新。网络交往道德建设就是要增强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观念。由于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滞后性,使得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缺乏有针对性的道德观念的指导和引导,往往跟着感觉走,即使“自律”能力强的学生,也以自我的“认为”去进行网络交往,体现的是一种自在的行为,而不是在有正确道德观引导下的自觉行为。因此,要重在确立“诚实守信”“独善其身”“慎独自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不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已及人”“言行一致”等�念,并上升为个体的道德信念,成为个体在网络交往中的精神支柱,变成一种强大的道德力量。
2、提升大学生对网络交往的道德认知
提升大学生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认知,是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基础目标。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认知,是指对网络交往道德关系和道德规范的认识,包括道德主体的确立,道德印象的获得,道德概念的形成,道德评价与判断能力的发展,道德价值的选择等诸多方面,这是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做出符合道德规范理性选择的基础。大学生出现网络交往中的道德问题,很多时候是因为他对于网络交往道德认知的模糊,甚至把网络交往中的道德关系与现实交往中的道德关系完全隔离开来,以为现实交往需要遵守道德,而网络交往不必遵守;误以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主体是虚拟的,可以“隐身”到“隐退”,可以毫无顾虑。基于这样一些认知,以致常发生现实交往中不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
因此,在网络交往道德建设中,最主要的是让大学生认识到,网络社会其实是现实社会的衍生,网络交往是现实交往的翻版,虽然有区别,但交往中的道德关系并未改变;道德规范也不能因此而失落;道德主体也不能因此而“退隐”,亦即上网的人不可能离开现实社会而存在,网络交往中的人也是现实生活的人,在现实交往中存在着道德关系,在网络交往中依然存在着这种关系,因而依然守德有责,即使在无人监督与交往对象未见面,不知其性别、身份、地位的情况下,人的道德良知、道德操守、道德坚持仍不能有丝豪的松懈和改变,依然要坚持一个人的真正“本色”,并做出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选择,籍此形成正确的上网和交往态度。
3、增强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意志
增强大学生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意志,是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核心目标。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意志,是指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体现出来的遵循网络交往道德的自觉性、坚韧性,以及抵制不良信息、色情刺激的果断力、自控力、持久力。道德意志是网络交往中坚守交往道德底线,做出道德判断和选择,并按道德选择去行动的最为核心的品质,是与网络交往“诱惑力”作斗争的重要力量。大学生网络交往中的道德问题,其实也是一种道德意志问题,即缺乏那种遵守网络交往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坚韧性,以及抵制不良信息,色情刺激果断力、自制力、持久力。因此,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最主要的是从学生的内心入手,把道德信念转化为一种道德的意志力,进而持久、自觉地遵守网络交往道德规范,且以坚强的意志果断地、坚决的抵制与放弃交往中的各种诱惑,失德行为。
4、强化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自律
强化大学生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意志,是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根本目标。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自律,指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把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网络交往的道德内化为自己的内心之“法”,以内在力量,严以律已,独善其身、自觉自为的一种道德素养与水平。也就是,在网络交往中,对“我应做什么,我应如何做,我做的怎么样”等相关问题作自律性的道德选择。大学生网络交往中的诸多问题,其实多是放松了自我的约束,或失去了约束自我的内在力量,做不到独善其身的结果。有时他们往往不是“不知”,而是“不为”;不是“不察”,而不“不警”;不是“不辩”,而是“不做”;不是“不明”,而是“不守”等,这些教是自律不严的表现。因此,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最根本的是强化大学生道德自律,按道德规范的要求,由“自在”的交往主体变成“自觉”的交往主体,由“虚拟”的交往主体变为“实在”的交往主体,由“隐身”的交往主体变为“现实”的交往主体,不因网络交往的现状而改变自律。
三、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要理顺的基本关系
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必须理顺一些基本关系,只有理顺这些基本关系,使之相互协调、各展其长,形成合力,才能化解和消除其中的消极因素,利用和形成有利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积极因素,顺利推进网络交往道德建设。
1、建设主体和建设客体的关系
网络交往道德建设,需要理顺建设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作为建设主体,是网络交往道德的责任者、设计者、主导者、实施者,网络交往道德的效果如何取决于“主体”的作用发挥如何;作为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客体,是网络交往道德的承载者、实践者,其效果如何取决于“客体”的作用水平。虽然建设的主体主要是学校教师、学生,但主客体系于一身的还是学生,学生既是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主体,又是建设的客体。因此,在网络交往道德建设中,要强化学生作为“主体”的责任意识,调动其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听取并尊重他们的意见,让他们参与建设的全过程,从中提高其网络交往道德观念、认知水平;又要强化学生作为建设客体的担当意识,调动其道德践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达到知行统一,学用统一,体现出良好实践效果。因此,加强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既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又要发挥学生的客体作用,没有学生的主体作用,网络交往道德建设就难以顺利推进;没有学生的客体作用,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效果就难以体现。
2、现实交往道德与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关系
网络交往道德建设,需要理顺现实交往道德与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关糸。从本质上看,现实交往道德与网络交往道德并无本质的不同,都是用于规范和调节人的交往行为的,只是在调节的交往空间领域和重点上有所区别,现实交往道德主要规范和调节现实空间领域发生的交往行为,网络交往道德主要规范和调节“虚拟”空间发生的交往行为。但即使是在“虚拟”空间交往,也要受到现实交往道德的约束,因为他们是存在于现实交往中的人。
在这一点上,交往中的“人”,既是现实交往道德的承载者,又是网络交往道德的承载者、践行者;也正因为“人”,实现了不同领域的道德链接。因此,在网络交往道德建设中,理顺现实交往道德与网络交往道德建设的关系,既不能将二者分割分离,又不能将二者简单混淆,而是要达到有机链接和融洽,又各有侧重,共同约束、规范交往中的人。现实交往道德应成网络交往道德规范建设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网络交往道德建设就会成为“空中楼阁”;网络交往道德要体现是对现实交往道德的传承和发展,没有传承和发展,网络交往道德就没有自身的特色。因此,加强网络交往道德建设,要坚持一手抓弘扬现实交往道德,一手抓网络交往道德建设,使之相辅相成,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3、网络交往道德自律与他律的关系
网路交往道德建设,需要理顺道德自律与道德他律的关系。无容置疑网络交往的匿名隐蔽特点,使得道德规范所具有的外在约束力的效用明显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道德自律成了维护网络交往道德规范的基本保障。因此,网络交往道德建设重在学生个体的道德自律,需要强化和提升学生道德自律水平,使他们在网络空间里,自觉做到自律“不逾矩”。但这至多反映的是教育的一种“无奈”,因为人性的弱点要让人完全自律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是做不到的。因此,网络交往道德建设,要注重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要在注重学生道律自律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与落实道德他律的方式与措施,力争道德他律伴随学生网络交往的全过程,使他律促进自律,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共同规范交往主体的交往行为。是故,加强网络交往道德建设要坚持一手抓学生道德自律建设,一手抓道德他律建设,没有自律,网络交往道德规范就无从落实;没有他律,道律自律就不会持久,也难以见效。
4、网络交往心理健康教育与网络交往道德教育的关系
网络交往道德建设,需要理顺网络交往心理健康教育与网络交往道德教育关系。在学生的网络交往中,心理问题与道德问题常常交织在一起,难以区分,在诱因上,有些是心理问题诱发的道德问题,有的可能是道德问题诱发的心理问题,有些则是心理与道德问题共同诱发的结果。因此,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既要解决学生网络交往的心理问题,又要解决学生网络交往的道德问题,只有心理健康才会达到道德健康,道德健康又可以促进心理健康。
是故,加强网络交往道德建设,要坚持一手抓网络交往心理健康教育,注重解决网络交往心理问题,健全学生的网络交往心理;一手抓网络交往道德教育,注重解决学生网络交往道德问题,健全学生的网络交往道德,使之相辅相成,形成教育合力。没有网络交往的心理健康就不会有网络交往的道德健康;同样,没有网络交往的道德健康,要有网络交往的心理健康也是不可能的。
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是一个事关学生是否健康成长的大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新问题,应当引起高校领导,教师的重视,更要提高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与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大学生网络交往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网络交往的道德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适应网络技术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陈霞.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化策略[J].中国高等教育,2009(9):35-36.
[2]赵爱芹.论大学生网络道德缺失[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1):208-211.
内容提要:网络的迅速发展伴生着网络安全问题,增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刻不容缓。大学生对网络安全问题认识不清,网络安全知识匮乏,网络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淡薄,对网络的强依赖性是导致其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高校应该充分利用课堂内外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关键词: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对策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趋突出。在网络安全问题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欧洲网络与信息安全局在《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中指出:“在所有的信息安全系统框架中,人这个要素往往是最薄弱的环节。只有革新人们陈旧的安全观念和认知文化,才能真正减少信息安全可能存在的隐患。”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生力军,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是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增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刻不容缓。一、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虽然网络安全事件频繁发生且造成了较大损失,但网民的安全意识依然较低。仍有的网民个人计算机未安装任何安全软件,近50%的网民不重视网上的安全公告。笔者对所在学校和其他5所广州高校的大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872份),调查显示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在调查中,100%的学生都有QQ号,的学生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真实材料,的学生喜欢用自己的生日、电话号码、学号等来设置QQ密码,26%的学生未给自己的电脑设置开机密码,72%的学生认为自己不会有意识地注意网络安全方面的信息。在回答“您认为避免黑客攻击应该采取哪些手段”时,大多数同学选择法律约束、网络警察管理、使用网络安全产品等,选择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的学生仅占。在大学生的观念当中,网上有黑客、病毒、木马,但网络犯罪离自己很遥远,网络安全和自己关系不太大,不妨碍自己在网络上潇洒地游走。二、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造成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的原因有很多,既有整个网络环境的问题、学校教育的空缺,也有大学生自身网络素质的问题。(一) 网络不安全因素比较隐蔽网络不安全因素的隐蔽性欺大学生。大学生普遍认为,网络安全就是指网络信息安全,他们没有感受到自己的网络信息有什么不安全。在调查对象中,只有的学生有过QQ号、MSN号、网银账号被盗的经历,的学生认为没有人企图对他们实施数据盗窃。所以,他们想当然地认为网络安全问题不是普通大学生要注意的事情,网络犯罪分子只对高度机密且有价值的数据、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感兴趣,对普通大学生没有兴趣,因为他们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9年中国网民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52%的网民曾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网络信息安全对众多网民来说不再只是停留在新闻报道或他人的言谈中,而是需要实际应对和处置的问题。”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曾经说过:“随着电脑数据库的降临,一种新的话语、实践便在社会场中运作,你可以把社会当做一个超级全景监狱。”在他看来,数据库构建了一个超级全景监狱,在这里“把我们的私人行为转化成公开布告,把我们的个人言行转化成一种集体语言”。这一观点并非危言耸听,现代网络技术可以把人的每一个网络行为都记录下来,尤其是随着云计算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网络服务需要把数据上传到服务器。如果需要,通过这些记录可轻易获知个人信息。事实上,网络安全不仅是指网络信息安全,还包括网络设备安全和网络软体安全。由于技术原因,目前的电脑操作系统都存在安全漏洞,入侵者可以利用各种工具借助系统漏洞入侵他人电脑,或盗取他人的信息,或借用他人电脑对网络实施恶意攻击。所以,网络安全出了问题不只是个人隐私泄露,也不只是频繁地重装系统的麻烦,而是可能导致经济损失,甚至还可能使自己成为罪犯的替罪羊,陷入到法律纠纷当中。(二)学校网络安全教育的缺位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匮乏、网络法律和道德意识淡薄的现状与学校在网络安全教育方面的缺位有着一定的关系。1.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匮乏。大学生普遍知道诸如防火墙、病毒、木马等网络安全方面的常用术语,有74%的学生知道要给电脑安装防火墙,要定期升级病毒查杀工具。然而,的学生认为只要有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网络安全工具就可以保证他们的安全,却不清楚不良的上网习惯、网络安全工具的不正确使用、系统本身的漏洞等都是危害网络安全的因素。出现以上现象的原因,在于大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一般都是来自于周围的同龄人或互联网,很少是通过学校教育获得的。目前,高校一般都开设了公共计算机课程,但是该课程对于网络安全的教育严重滞后,不能适时地为学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网络安全知识的匮乏,使得大学生行走在网络危险的边缘而不自知。随着网络等犯罪现象的出现和攀升,有些大学生开始意识到网络安全问题的存在,然而由于自身相关知识的匮乏,以及网络使用的技能不强,使得他们尽管很关注自己的网络安全,但是对网络上层出不穷的窃取和破坏行为常常发现不了,即使发现了也束手无策。2.大学生网络法律知识空白,网络道德观念模糊。目前,高校一般没有开设专门的网络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大学生对于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太清楚,网络道德观念也比较模糊。在参与网络活动中,多数大学生既不顾他人的安全,也不注意自己的安全,一不小心就触犯了道德和法律。前些年的“铜须事件”“虐猫事件”等就是通过“人肉搜索”找到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姓名、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和心理压力,甚至对其生活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喜欢“人肉搜索”的人只讲自己的快意,却意识不到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他人隐私的侵害。(三)大学生对网络的强依赖性削弱了其网络安全意识每个大学生都怀揣着一个梦想进入大学,然而当大学生活扑面而来时,他们的梦想却“流离失所”,紧张甚至枯燥的生活让他们感到彷徨。与此相反,网络世界的丰富、自由、多彩、轻松深深地吸引着他们:这里方便、快捷、廉价、丰富的娱乐方式成了很多大学生的首选;这里充斥着大量的色情、暴力、迷信等有害信息,对大学生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这里没有师长的约束,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于是,他们对网络产生了很强的依赖性,他们在放任自己时,安全意识也逐渐被削弱。三、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培养的对策网络是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是他们了解世界、与外界联系的重要媒介。高校应该加强大学生的网络使用技能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的力度,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网络使用技能,帮助大学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一)充分利用课堂加强大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和网络安全法制教育1.在高校公共计算机课程中增加网络安全知识的内容。目前,高校计算机普及课程的内容主要是计算机常用软件的使用,而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内容比较少。应在该课程中增加两方面的知识:一是计算机系统管理知识,应该适当增加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装、设置等知识,增加学生对计算机工作原理的了解,使之了解系统管理用户、文件和其他硬件资源的安全机制。这可以提高学生在网络世界的自学能力和抵御网络侵害的能力。二是网络安全知识,介绍网络安全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系统安全策略,如加密解密算法、防火墙的工作原理与作用、系统漏洞及修补方法、硬盘保护卡的工作原理与使用方法。教师通过在教学中增加正确使用网络、病毒的处理等知识,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网络,培养学生良好的上网习惯,使之正确、安全地利用网络资源。2.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法制教育。目前,很多高校没有开设专门的网络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只是在公共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涉及健康、安全上网的内容,但是几乎没有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容易在学生的头脑中留下相关法律的空白。因此,高校在加强大学生的传统道德教育的同时,绝不能忽视网络安全法制教育,应当把网络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德育教育的范畴。比如,在课程中增加《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通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断强化学生的网络安全法制意识,提高学生的网上自我约束能力、自控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二)积极拓展课外空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1.开设网络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开设网络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是对课堂教学的一个有效补充,也是有效地引导大学生关注网络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可以就课堂教学中不能深入讲解的问题或薄弱环节举办讲座,如网络行为规范、个人计算机安全策略、计算机病毒的新动向、病毒查杀软件的使用等。通过网络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可以培养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引导大学生关注网络安全问题。2.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学校应该定期对师生进行网络安全培训,让全体师生一起了解网络风险,形成安全责任意识及行为习惯。在对学生的培训中应指导学生掌握并遵守学校网络使用条款,了解网络中存在的风险,知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寻求帮助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培训还可以让学生认识到有关数据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自身的权利既是限定也是保护。3.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举办网络安全知识大赛、网络安全知识调查、网络安全主题漫画比赛等,这既可以丰富大学生的业余生活,又可以在校园中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强化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三)成立校级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高校应该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校园网的日常安全与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本校学生的网络使用情况;定期发布最新的网络安全信息,让大学生及时了解网络不安全因素的动态。在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使学生养成“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
浅谈提升大学生的网络媒介素养论文
1.新媒体对大学生群体的影响
大学生通过新媒体,获取国内外新闻资讯,了解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关注新形势下的方针政策,缩短了个体与世界的距离.新媒体对于信息的传递和评论的角度都是多元的。从积极层面来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和自由意识,思想上与先进文化实现同步;但大学生在心理上还有着明显的不稳定性和不成熟性,缺乏独立思考,青年群体有着昂扬斗志的同时也比较气盛,思想上很容易受到各种意识形态的同化,随波逐流.若没有及时的引导,大学生就会陷入迷茫和误区.网络媒体信息传播的开放性和隐匿性,冲击着大学生的思想阵地,弱化了大学生的传统文化意识和文明道德意识。
2.网络媒介素养认知
所谓网络媒介素养,指的是互联网用户在了解互联网的前提下,理性使用和正确利用互联网,使互联网媒体为个人的全面发展服务。这种能力包括对互联网的认知能力,对互联网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能力,对互联网接触行为的自我管控能力和应该具备的网络道德基础和网络安全意识。而大学生的网络媒介素养,指的便是大学生群体在具备了网络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合理、健康、有效、创新地使用互联网信息为自身发展服务的能力。总体来说,大学生的网络媒介素养主要包括六个层次,分别是网络媒介认知素养、网络媒介辨别素养、网络媒介法律道德素养、网络安全意识素养、网络行为自我约束素养以及网络创新发展素养。
3.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的现状和构成
目前,我国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并非通过科学的媒介理论指导学生以及借助系统的训练获得,而是依赖经验主义,即在日常的媒介接触经验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直觉形成所谓的媒介素养。这样的媒介素养,是自发的,是低层次低水平的。这种不科学的媒介素养无法帮助大学生对媒介传播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做出理性和科学的评价,使得花费大量精力获取的信息不能为自己有效服务。
网络媒介理论素养较低
大学生没有经过系统的传媒素养训练,参与媒介实践较少,对信息如何产生、如何选择信息、信息如何能有效传播、信息的传播意图是什么等问题并不了解。大学生对网络媒体的使用非常频繁,但是由于缺乏对媒体传播信息的特性及传播学方法论认知不足,缺乏基本的媒介理论知识,导致对于网络负面信息的免疫力较弱,信息接受效果较差。
媒介道德水平有待提高
媒介道德水平,主要是指大学生在使用网络媒体时,能否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和网络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能否自觉遵守媒体道德规范。新媒体因其独特的传播方式和特性,使其不自觉地具有了细节化监督的职能.所有人的言行被无限放大,遭受着来自社会全方位的关注和苛刻的审视。网络媒体的隐匿性和空前的自由性,使得有些网民侥幸地放纵自己的网络行为,肆意传播虚假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甚至引发网络犯罪行为。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着很多网络语言暴力、上传他人隐私信息、通过安装越狱软件登陆非法网站等有悖于媒介道德规范的行为。
面对新媒体的自我管理能力较弱
目前,大学生在网络运用方面,很迷茫,多数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主要目的是网络游戏、看电影、漫无目的地聊天、娱乐消遣。真正在使用网络查阅资料、交流有效信息的学生很少。有的大学生对于网络的自控能力较弱,沉溺在网络游戏,耽误了正常专业的学习;有的学生不能正确看待网络虚拟世界的爱情;有的学生对于非法网站、网络传播的不良信息等没有抵制能力和辨别能力。
新媒体信息的运用能力有待加强
大学生通过网络获取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娱乐信息和时政新闻,对于专业技能信息和就业信息的获取还比较机械,层次较低。多数大学生是为了应付学期末论文才搜索专业技能信息,而且只是机械地拼凑。因此,大学生尚未有效借助网络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对于新闻信息的获取,也仅是简单地表层认识,缺乏理性的思考和评判,对于新媒体的运用能力有待加强。
4.提升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的途径
随着传媒的`发展,人们获取和交流信息的途径更加广泛、自由和多样化,与此同时,受众被传播活动中的噪音也严重困扰着。因此,在当前新媒体环境下,面对网络媒体的传播特点,引导大学生提高自身借助网络实现获取、分析、评价和传播各种信息的能力以及使网络信息服务于个人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能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学生进行系统和专业的媒介素养教育
所谓媒介素养教育,就是“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教育,通过这种教育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媒介批评能力,使其能够充分利用媒介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发展.”20世纪30年代初期的英国学者最早倡导进行媒介素养教育,意在“反对当时传媒中的流行文化价值观念,训练青少年抗拒大众媒介中提供的低水平的满足”。国外的传媒素养教育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而在我国还是刚刚兴起。2004年9月,上海交通大学首次开设了传媒素养教育课程,这在我国大陆高校中是首创,该校还出版了专著《新闻 传媒 传媒素养》。授课对象除了新闻传播学专业学生外,还有很多其他专业的学生,培养大学生具有健康的媒介批判能力及建设性地使用大众传播资源提升自己的能力,使得大学生成为真正的“具有批判性的媒介使用者”。从目前我国大学生媒介素养现状来看,大学生很有必要接受专业的媒介素养教育,高校开展科学、系统的媒介素养课程迫在眉睫。陈先元在《大众传媒素养论》中曾这样指出,一个人的传媒素养反映着“个体和社会传播机制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媒介素养教育作为现代媒介社会中应该普及展开的公民素质教育,在大学启动推广,是一现实可行又功效显著的战略.高校实施媒介素养教育,符合现代大学的功能和国家推行素质教育的目标。当代大学生作为高校媒介素养教育的主体,他们的媒介素养现状不容乐观,对其实施媒介素养教育显得更为重要。”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开设正规的媒介素养教育课程,使大学生系统地掌握科学的媒介理论,为媒介素养实现从由自向自觉的转变提供理论指导。”此外,通过媒介素养教育课程,提高学生辨别、传播、评判和利用媒介信息的能力,使得大学生成为新媒体的功能发挥者,而不是沦为“大众媒介或信息的奴隶”。
充分利用和不断构建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平台
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的学习途径和学习方式是多样的。媒介素养教育更不应该局限在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内进行,而应面向全校大学生深入开展宣传,新闻传播学的专业师生应起到骨干作用。“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大环境下,让媒介素养教育走出专业教育的局限,成为全体大学生的通识教育,应该成为传播学教育的发展方向,也是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的主要方面。⑥此外,依赖传统的第一课堂远不能满足媒介素养教育的要求。通过校园媒体报纸、广播、网站、手机媒体等对网络媒介知识进行有效地并充分利用大学生使用频率较高的新媒体开展网络媒介知识的宣传、竞赛等活动,针对热点问题开设论坛专区,在探讨中积极引导,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思维方式和理性的评判体系,增强大学生对网络不良信息的免疫力,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的媒介素养。
提高大学生的媒介互动和媒介制作能力
与传统媒体信息传播时要经过严格的把关不同,网络媒体有着极大的自由性和开放性。大学生面对网络媒体,可以真正掌握话语权,大学生也非常享受这种主导感受,他们更容易参与到媒介互动和媒介制作环节。例如,交际平台的QQ空间、微信、微博等,网民可畅所欲言,随时随地发表自己的看法。通过论坛自由互动,组织发起讨论,甚至可以担任版主,管理他人的言论。在网络实践过程中,大学生积极进行着媒介互动,参与了媒介制作,会对媒介理论有更深刻的认识。而实践收获的认知,会指导他们的网络行为更加理性、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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