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1、资产评估的主体,即进行资产评估的专门人员; 2、资产评估的客体,即被评估的对象; 3、资产评估的目的,即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原因; 4、资产评估的标准,即资产评估依据的价格、技术等标准; 5、资产评估的程序,即资产评估具体进行的环节、步骤; 6、资产评估的方法,即评估运用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专门的方法。 现在可以在支付宝上线上预约资产评估办理,费用1000多,第二天完成评估报告,邮寄给你。1支付宝搜索【跑政通】2进入小程序选择【评估报告】3选择需要办理的评估报告类型,比如【资产评估】4填写需要评估金额,系统会给出报价5和工作人员对接材料6办理完成后,电子版会发给申请人。纸质版评估报告邮寄到手上,非常方便
要内容第一部分 “指南”的功能作用第二部分 关于报告声明、摘要的编写第三部分 关于报告正文的编写第四部分 关于报告附件第五部分 关于评估说明的编写第六部分 关于评估明细表第一部分 “指南”的功能作用一、与其他准则的关系(一)从准则体系层面上理解,指南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准则是”母子关系根据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规划,评估指南包括对特定评估目的、特定资产类别(细化)评估业务以及对评估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2007年11月28日,中评协发布、并于2008年7月1日执行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根据市场变化和执业实践不断完善评估报告的技术规范,是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根据监管部门的不同要求,从其监管角度对评估报告提出更细的要求,作为《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子准则”,是更好服务于国有资产评估领域的重要举措,也是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不断完善的必要步骤。国有资产评估关系到国有资产权益,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不可能脱离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管理。《资产评估准则----报告准则》是资产评估报告的最低要求,其主要内容是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和一般内容构成。《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是在资产评估报告最低要求的基础上,为满足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需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性地对五部分内容做出更为详尽的规定,充分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的要求。(二)与各“实体性”准则的关系1、实体性准则、甚至其他程序性准是指南的依据。 实体性准则、其他程序性准则主要规范评估操作要求的,如:u《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行为…… ”;u《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行为……” u《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履行评估程序行为 , u《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第一条为规范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履行等行为 ……,报告指南必须以这些准则的要求,提出披露的规范。2、评估报告指南不讨论如何操作的问题。评估报告规范,是反映如何编写、如何出具评估报告的规范性问题,不反应也不讨论具体的评估操作技术问题。 (三)国资报告指南与评估报告准则的构成衔接指南提出评估报告由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等构成。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相比,增加了评估明细表、评估说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未强制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出具评估报告的同时,另行出具资产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中评协编制出版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讲解中提出“对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所属的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评估说明和明细表,作为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专用材料的一部分”。 实际上,本指南中提出的评估明细表相当于《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附件内容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的细化。 二、关于评估报告准则与现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规范的关系(一)评估实践中,已经对现规范进行“取舍”使用现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主要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财评字【1999】91号)、《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补充规定》(财评字【1999】302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资局国资办发【1996】23号)等规定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由于:u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要求内容的变化;u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执行;u评估准则的陆续出台原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不适应相关法规准则的变化。评估实践中,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要求内容的变化、新会计准则的发布执行、新出台的评估准则,对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进行了相应调整做法已经大量出现。这也是制定指南的必要性所在。 财政部关于实行资产评估准则有关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3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实施后,除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另行制定。在相关指南实施前,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暂参照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相关要求。《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即予废止。 (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重点予以规范的方面:1.增加了收益法、市场法运用的要求和指导;2.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调整了评估明细表的格式和内容;3.固化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澄清了部分模糊的做法,最大限度地体现可操作性;比如:明确了引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评估结论的方式和要求等;针对实践中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原因的复杂性,强化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分析等方面内容;作为评估的基础工作,资产清查应当首先由企业进行,然后根据清查的结果申报资产,将所有评估明细表中“调整后账面值”取消;4.将一些重复的内容进行了合并,调整,以进一步方便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报告,同时方便国资监管部门对评估项目的审核。第二部分 关于声明和摘要一、关于报告声明(一)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声明提出的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六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规定,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为了使注册资产评估师有效地防范评估风险,防止评估报告被滥用,并使报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报告的内容,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中应当重点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所对应的使用限制条件,如评估目的与评估用途、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等。本指南全面反映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 (二)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声明的内容《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规定,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结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特点,“指南”提出声明的基本内容,并提供了可以参考的声明的通用内容。声明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写评估报告的格式
写评估报告的格式,在生活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写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
一、概述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一)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业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面后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评估机构应以较少的篇幅,将评估报告书中的关键内容摘要并刊印在评估报告书正文之前,以便使各有关方了解该评估报告书提供的主要信息,方便企业在注册等情况下的使用;
(二)“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评估报告的统一格式要求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并署明提交日期;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1、标题。标题应简练清晰,含有“××××(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位置居中偏上;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评估机构)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
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2、须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如无隶属或经济关系,则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1、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式样为: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第九条)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2、行为依据应包括进行资产评估的项目委托方的申请、股份企业董事会决议及资产评估立项批复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5、取价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中直接或间接使用的、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和评估机构收集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3、如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应适当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评估价值确定方法;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1、评估过程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工作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结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
2、接受委托中应明确反映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
3、资产清查中应反映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资产与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的过程;
4、评定估算中应反映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的过程,在该部分应针对评估方法反映评估过程的特点;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1、评估结论应包括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后各资产占有方的份额和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
2、须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含有“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的提示;
3、评估结果除文字表述外,评估报告中还须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列表揭示评估结果(其格式见“基本内容与格式三资产评估明细表”);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6、评估机构如对所揭示的评估结果尚有疑义,则应对实际情况充分揭示并在评估报告中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7、对评估中已查明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金挂账、呆坏账、无需支付的负债等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变化,评估结果中应作增减值处理,如因企业尚未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对上述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提示企业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处理;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人员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五、备查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3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六、评估报告书装订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当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一)报告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上行文。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1)正常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使上级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2)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需及时报告上级。
(3)完成上级布置的某项工作需要报告结果。
(4)对上级询问或催办的事项作专门答复。
(5)某些工作建议,需报上级机关批转其他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共同执行。
(6)向上级机关报送文件、递送材料时使用。
(二)报告的种类
1、按作用分有呈报性报告和呈转性报告。呈报性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询问等,不要求上级批复或批转;呈转性报告是针对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上级机关汇报并请求批转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2、按性质分有综合报告、专题报告。
3、按内容分有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建议报告、答复报告、报送报告等。
(三)报告的写法
1、标题由“发文机关(可省略)+事由+报告”组成。
2、正文开头写明报告的目的或缘由,然后多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的过渡语引出下文。主体部分写明报告的具体内容,不同种类的报告正文的写法各有不同,如工作报告,一般写基本情况、主要成绩、经验教训、今后意见等;情况报告,要叙述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答复报告,围绕上级的询问问题来写;建议报告,就某个问题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请求上级机关认可;报送报告,说明呈报的材料和文件即可。结尾通常使用“特此报告”、“请审核(审示、审阅、审查)”、“请查收”、“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等惯用语结束。
(四)报告的写作要求
1、实事求是报告的情况必须属实,有关材料应核实无误,不夸大,不缩小。
2、及时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要及时,这样才能让上级机关迅速掌握情况,做出相应对策,否则,事过境迁,再向上级报告,不仅失去报告的意义,而且还可能贻误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
3、突出皿点全面工作报告内容复杂,头绪较多,要明确中心,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条理清楚,切忌面面俱到,写成流水账。要一事一报,不要在同一专题报告中反映几件各不相干的事项和问题。
4、用准文种不能将报告写成请示,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不要将报告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当作请示,要求上级指示或批准。
(五)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报告”和“请示”都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呈报的公文,是为数不多的上行文文种,它们的区别在于:
1、性质报告是陈述性公文;请示是呈批性公文。
2、行文目的报告的目的在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回答上级机关询问,以便上级机关了解本单位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而请示的目的,是为解决某一问题、请示某一事项,请求上级机关做出指示或予以批准。
3、行文时间报告是在工作结束后或工作正在进行中行文。而请示则必须在事前行文,得到上级机关批准或指示方可行动,不能先斩后奏。
4、主送机关报告的目的在于为上级机关提供信息,不是为了让其批复,因而允许多头主送。而请示是为向上级机关请求批示或批准的,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允许多头请示。
5、事项的多少报告的事项可以是一件,如专题报告;也可以是多件,如综合报告。而请示的内容必须遵循“一文一事”的原则。
6、答复的形式报告不要求上级机关回复。而请示则要求上级机关及时批复,给予明确答复关于xx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报告格式:
报告格式一般包括:①标题、②主送机关、③正文、④结尾等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标题,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称。
二、主送机关,发文单位的直属上级领导机关。
三、正文,结构与一般公文相同。从内容方面看,报情况的,应有情况、说明、结论三部分,其中情况不能省略。
四、结尾,可展望、预测,亦可省略,但结语不能省。
报告特点
1、内容的汇报性:一切报告都是下级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让上级机关掌握基本情况并及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指导,所以,汇报性是“报告”的一个大特点。
2、语言的陈述性:因为报告具有汇报性,是向上级讲述做了什么工作,或工作是怎样做的,有什么情况、经验、体会,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有什么打算,对领导有什么意见、建议,所以行文上一般都使用叙述方法,即陈述其事,而不是像请示那样采用祈使、请求等法。
3、行文的单向性: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是为上级机关进行宏观领导提供依据,一般不需要受文机关的批复,属于单向行文。
4、成文的事后性: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向上级机关作出汇报,是事后或事中行文。
5、双向的沟通性:报告虽不需批复,却是下级机关以此取得上级机关的支持指导的桥梁;同时上级机关也能通过报告获得信息,了解下情,报告成为上级机关决策指导和协调工作的依据。
毕业论文格式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资产评估报告编制与出具的具体要求:1)评估报告类型;2)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3)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4)评估目的;5)价值类型;折叠编辑本段封面要求(一)评估说明封面应载明下列内容1.(评估项目名称)资产评估说明;2.评估报告书编号;3.评估机构名称;4.评估报告书提出时间;5.评估说明如分册装订,应在封面上注明共几册此册为第几册。(二)评估说明目录1.目录应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标题和相应的起止页号,评估说明每一页页码标注应与目录相符;2.评估说明中收录的备查文件或资料的复印件,须统一标注页码(原文件或资料的页码可以保留)。声明应写明评估说明仅供财产评估主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审查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检查评估机构工作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三)《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下列内容构成:1.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2.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3.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4.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5.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6.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7.资料清单;(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概况,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内容:1.企业名称及简称、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2.企业性质、企业历史沿革包括隶属关系的演变,股份企业设立重组情况或拟进行的重组情况;3.经营业务范围及主要经营业绩;4.近3年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审计或正在进行审计的,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5.主要产品品种、生产能力,近年实际生产量、销售量,主要市场及其市场占有率,本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市场的地位,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6.形成企业主要生产能力的状况,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简况;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国家政策、法规的限制或优惠,生产经营的优势分析、各种因素的风险。(五)关于评估目的说明1.说明评估目的及与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进展状况,评估目的实现后预计产生的影响;2.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应载明批件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并收录于评估说明附录的资料清单之中。(六)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1.说明需要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明确载明需要评估的资产和负债的类型、账面金额及资产状况;2.对于租赁或特许使用的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产应特别说明;3.如在评估目的实现前有不同的资产占有者,应列表载明各资产占用者待评估资产的类型、账面金额等。(七)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1.明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表述为:#215;#215;#215;#215;年#215;#215;月#215;#215;日;2.适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及其合理性,如评估基准日受特定的经济行为文件所约束,应载明该文件的名称、批准日期及文号。(八)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1.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有责任写明所有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如委托评估的资产曾经进行过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应说明曾经进行的评估情况和调账情况;3.如存在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应逐一介绍;4.对存在的抵押、质押、担保及其它或有负债、或有资产应说明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关系。(九)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的说明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须应对本企业因进行资产评估而组织开展的资产及负债清查的情况和结果作出说明,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及负债的种类、账面金额,产权状况,实物资产分布地点及特点;2.清查工作的组织,时间计划、实施方案;3.清查核实所采取的措施,待处理、待报废,高、精、尖设备和特殊建筑物以及毁损、变质存货检测、鉴定的情况;4.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呆坏账、无需偿付的负债情况及其原因分析;5.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进行账务调整的情况,并列示调整前后比较表。(十)资料清单列示资产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名称,主要包括:1.资产评估、清查登记表(由评估机构出具样式);2.资产与负债清查结果;3.相关经济行为的批文;4.会计报表;5.产权证明文件;6.重大合同、协议等;7.生产经营统计资料;8.其他与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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