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归国持卡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的,进口自用的持卡则1辆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分为ABC三类卡,每类卡的发放范围各不相同。
1、A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引进和本土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2、B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引进和本土培养的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3至6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在贵州落地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3、C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引进和本土培养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扩展资料:
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达成引进协议,在正式入职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办理。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绿卡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科研项目,持卡者申报国家和省有关科技项目的,不受所在单位项目申报数和立项数的限制,并由省科技厅优先立项、优先推荐,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持卡者未承担过省级科研项目的高层次人才,直接给予一项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资助,作为其科研启动项目。
2、社保服务,持卡者和其家人都可直接或持续参加相对应的社保服务。
3、购置汽车优惠,回国服务的持卡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的,进口自用的持卡则,1辆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4、配偶安置,积极解决持卡人配偶工作调动问题;引进人才配偶暂时不能安置的,两年内由引进人才所在单位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
5、子女教育积极解决持卡人子女入学和转学适宜,帮助安排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近入学;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享有与贵州省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当代先锋网—贵州人才“绿卡:一张解决后顾之忧的红利礼包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民族大学—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