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2、获得学士学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招生专业1、计算机技术,2、电子与通信工程培养模式1、GCT考试合格录取后参加工程硕士学习;2、工程硕士课程班采取先入学后考试的形式;学习期间通过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和综合测试后,取得正式学籍。未取得学籍者按规定修满规定学分,颁发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习费用1、参加GCT考试取得学籍者,学费万(经济发达地区学费可适当上浮)2、工程硕士课程班学员分两次交费,课程班学习期间交万元,参加GCT考试取得学籍后再补交齐余额报名方法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每年7月中、下旬。第二阶段:现场报名,原则上安排在每年7月下旬(注意及时查看网上公布的时间),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武汉大学进行缴费、照相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具体报名时间、地点、网址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7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报名特别注意事项: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2、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涉及报考计算机技术请务必在“备注字段1”中注明报考院系代码,计算机学院代码为“211”,“备注字段2”中注明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的专业基础课名称。 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3、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4、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5、图像采集前查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6、报名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办理退费手续。7、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8、现场报名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国务院学位办随机抽查。审查材料:1、填写完整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位中心”下载,中心网址为)。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方式及科目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专业基础课考试内容参见《武汉大学2006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时间、地点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消息。录取原则1、我校根据考生的“GCT”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合格分数线。我校录取规模自定。2、专业基础课考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相近专业考生。培养方式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以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学生所在单位承担。3、培养费万,集团式办班标准另定(此标准仅供参考,最后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含论文答辩费。4、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的时间一般为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位授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武汉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