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1,胡人都是文盲,考武力可以一时占领部分地区,但要想建立政权,还是要考华人。(当时胡人对汉族的称呼为:华人,夏人,中国人,中华人,汉人)2,五胡乱华时期,北方的矛盾异常复杂。不仅仅是华人和胡人的矛盾,胡人之间的矛盾有时候更加尖锐。因此,笼络部分华人,尤其是华人中大的氏族,是胡人互相压榨斗争的最好办法。因此出现了很多胡人华人合作的情况。这样合作主要是对付其他的胡人。3,胡人建立政权后,大多不思进去,逐渐腐化。因此他们建立的政权都非常短暂。4,五胡乱华时期,由于斗争的残酷,大多数胡人都被杀死了。有的民族甚至基本绝种。例如羯族(来自中亚,开始是匈奴的奴隶,之后建立后赵政权)。因此,这些胡人的习俗对于后人没有太大影响。5,拓拔魏政权的汉化,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汉化特例。估计是因为这场汉化运动的主导者血液中汉族血统占90%以上的缘故。虽然很多人吹捧这个汉化运动。但这个运动实际上是失败的。因为汉化引起了北方其他民族(当时的既得利益者)的根本利益。所以主导者一死,那些异族就造反了,拓拔魏政权因此瓦解,而其汉化事业也停止甚至完全倒退。当时异族对华人异常蔑视,称华人为“一文汉”。意思是华人只值一文钱,可以随便杀戮。6,北方在隋朝之前的50多年内,又经过残酷的战争和杀戮,主要是异族之间的杀戮,因此,存活的异族很少了。隋朝建立后,自然而然的恢复了华人的政权。
“汉化”“胡化”过程中的冲突和融合 民族之间的融合,关键是文化的整合。文化整合是在长期不断交往、冲撞中逐渐融合在一起的,这一过程也常伴随着激烈的冲突与反复。以北魏孝文帝改革为例,以穆泰、元丕为代表的鲜卑旧贵族势力对儒家文化的排斥,形成了对改革的阻碍。其冲突既有鲜卑贵族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坚守,也包含着对鲜卑贵族政治利益的维护。后来六镇起兵也主要是因为原来军卒中的强宗子弟在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社会地位下降,变为低下阶级府户。元朝马端临曾说:“自孝文定鼎伊洛,务欲以夏变夷,遂至矫枉过正,宗文鄙武,六镇兵卒,多摈弃之,有同奴隶,边任浸轻,裔夷内侮。魏之衰弱,实肇于此。” 实际上,北魏灭亡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北魏宫廷、贵族、官僚的奢华颓废以及北魏后期政治腐败。如宣武帝即位后,“政道颇亏”。外戚高肇专权,广结朋党,“附之者旬月超升,背之者陷以大罪”,“朝野侧目”、“怨声盈路”。君臣离心,吏治败坏,终于激起了北魏末年各族人民强烈反抗,埋葬了北魏王朝。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中有一段精辟的总结:“凡历史上有一番改进,往往有一度反动,不能因反动而归咎改进之本身;然亦须在改进中能善处反动方妙。魏孝文卒后,鲜卑并不能继续改进,并急速腐化,岂得以将来之反动,追难孝文!” 北魏于534年灭亡,分裂为东魏和西魏。依靠六镇军人建立起来的东魏与继起的北齐政权,保持强烈的民族性,排斥汉文化。而西魏政权则实行鲜卑与汉族休戚与共的措施。下层有财产的汉族农民可以担当府兵,扩大了军队的社会和民族基础。上层实行权力共享、鲜卑与汉族贵族间通婚,从而成功形成关陇集团,为最终形成隋唐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说:“宇文苟欲抗衡高氏及萧梁,除整军务农、力图富强等充实物质之政策外,必应别有精神上独立有自成一系统之文化政策,其作用既能文饰辅助其物质即整军务农政策之进行,更可以维系其关陇辖境内之胡汉诸族人之心,使其融合成为一家,以关陇地域为本位之坚强团体。” 恰恰是因为采取了少数民族文化和儒家文化相结合的措施,西魏、北周政权日益强大,为隋朝统一打下基础。这一结果也表明儒家文化已逐渐成为各民族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并最终成为被各民族所认可和接受的共同文化。正是在文化的相互交流,相互进步,相互融合中,中华文化的内涵不断丰富,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
北方游牧民族南下,进入汉族农业区,必然为先进的社会所同化,这就是所谓汉化。它当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匈奴及其他民族的汉化都是如此。从东汉初年南匈奴进入山西,到西晋初年匈奴部众的南迁,持续了二百多年,匈奴逐步汉化。以至于匈奴人建立的政权,称之为“汉”,是“十六国”之一。大约在曹操晚年,匈奴贵族因上代是汉朝皇帝的外孙,而改姓刘。汉国的建立者刘渊,在学习汉族传统文化方面很下工夫,他师事著名经学家崔游,学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其爱好《春秋左氏传》。他能背诵孙、吴兵法,熟读诸子百家以及《史记》、《汉书》,颇为自负,自命汉初辩士随何、陆贾与名将周勃、灌婴四人才干集于一身。304年,他起兵反晋,为了争取汉人的支持,宣称自己是“汉氏之甥,约为兄弟”,因此他立国号为“汉”,自称汉王,追尊蜀汉后主刘禅为孝怀皇帝,以示自己的政权是汉朝宗室的延续。刘渊建立汉国后,任用他的经学老师崔游为御史大夫,东汉大儒卢植的曾孙卢志则被任命为其子刘聪的太师。由此不难看出,十六国的第一个政权的建立者——— 匈奴人刘渊——— 汉化程度之深。建立后赵国的羯族人石勒,汉化程度也很深。他认识到羯族力量有限,要巩固后赵政权,必须争取汉人合作,尽量利用汉人的治理方略。他重用“博涉经史”的汉人张宾为谋主,言听计从,下令胡人不得凌辱衣冠华族(汉人),派官员到各地劝课农桑。他不识字,却喜欢听人讲经、诵读史书,虽在戎马倥偬之中,也不稍懈怠。他设立太学和郡国学,用儒家经学培养包括羯族将领子弟在内的人才,并且建立秀才、孝廉试经之制,用儒学选拔官员。氐族建立的前秦国的君主苻坚,重用汉族寒门士人王猛,按照汉法改革政治,发展经济、文化,对王猛主张“宰宁国以礼,治乱邦以法”,十分欣赏与支持。他广修学宫,亲临太学考试学生经义优劣,奖励儒生,争取汉族士大夫的支持。他对博士王寔说“朕一月之内三次亲临太学,发现人才,躬亲奖励。其目的在于,不使周公、孔子的微言大义在我手里失传,是不是可以追上汉武帝、汉光武帝了?”王寔回答道,陛下神武拨乱,开庠序之美,弘儒教之风,汉武帝、汉光武帝不值得相提并论。这样的事例可以举出很多。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胡人汉化,中原的儒学起到了关键作用。魏晋南北朝史专家何兹全说:西晋末年,随着士族上层的渡江南下,装在他们头脑里的玄学也被带过江去,原先影响甚微的经学士族留在北方,他们保持着汉朝经学重礼仪的传统。而胡族政权武力占据北方,要立国中原,必须熟悉儒学传统,崇尚中原文化,以汉法治汉人。胡族君主与汉人士族在这种背景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儒学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与同化作用。民族的同化总是双向进行的,胡人汉化的同时,就是汉人胡化。所谓汉人胡化,是在长期的交流中,汉人在生产、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吸收了胡人的习俗。这种变化,从东汉末年已经开始,《后汉书·五行志》写道:“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你看,皇帝对胡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很感兴趣,包括胡人的服装、胡人的帐篷、胡人的高足家具、胡人的饮食、胡人的乐器、胡人的舞蹈等等。由于皇帝的倡导,京都的达官贵人都竞相仿效,兴起了汉人胡化之风。这种风气到五胡十六国时期达到高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胡床”——— 胡人发明的高足坐椅。中原汉人一向的习惯是席地而坐,或是跪坐,或是盘腿坐,并无坐椅子、凳子的习惯。所以竹林七贤双脚前伸的坐法被称为“箕踞”,是极不恭敬的失礼举动。胡人发明的坐椅,被汉人称为“胡床”,它还有这样一些别称:绳床、交椅、交床、逍遥座、折背样、倚床。胡床自北而南广为流行,促使高足家具的兴起,终于改变了汉人席地而坐的习惯。“筵席”一词与席地而坐的习俗紧密相连,举行宴会时,在地上铺上大的“筵”,再铺上小的“席”,作为坐垫,中间有矮足的称为几、案的桌子。这种筵席方式,至今在日本、韩国依然可以见到。胡床及高足家具流行后,人们不再席地而坐,宴饮搬到了高高的桌子上,但“筵席”的说法一直沿用下来,不过已经失去了它的本意。十六国时期,随着骑马民族的南下,把畜牧及与其有关的生产技术带到了中原地区。据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记载,牛、马、骡、羊等牲畜的饲养、役使方法,兽医术、相马术,以及制作毛毡、奶酪、油酥的技术,逐步为汉人所接受。《齐民要术》还谈到胡人的饮食习惯对汉人的影响,它提到的“胡物”有:胡饼、胡椒酒(筚拨酒)、胡饭、胡羹、羌煮等,看来中原地区的汉人已经把胡人的饮食习惯吸收到自己的生活中,逐步采用烧烤兽肉、奶酪为饮料的胡人习俗。胡语、胡歌、胡乐、胡舞、胡戏的流行,给中原文化增添了新的活力和色彩。北方汉人子弟以学习胡语为时髦之举,久而久之,北方汉语中充斥了“胡虏”之音。胡乐对中原音乐的影响是深远的,胡笳、羌笛、琵琶等乐器,随着民族大迁徙,从漠北、西域以及其他地区传入中原,使传统音乐显得更加丰富多彩。西晋后期,天竺国送给凉州刺史张轨乐工二十二人,乐器一部,其中有笛子、琵琶、箜篌、五弦琴、铜鼓、皮鼓等,还带来了天竺调等乐曲。前秦末年,吕光远征西域,又获得筚篥、腰鼓、答腊鼓,以及龟兹乐曲。我们不难从中窥知,当年中原胡歌、胡乐盛行的斑斓景象,汉胡互化的累累硕果。我们先人的这种大智慧,令人敬佩,也令人感动。
汉人胡化,听着非常匪夷所思,但确确实实的,就是发生了。这种事情,在秦和西汉这种强盛的帝国中,自然不可能发生。但是从东汉中期开始,就已经有了这个趋势。在边疆上,允许胡人居住,甚至对他们非常的优厚、宽容。然而,当地的汉人常常和胡人发生矛盾,而吃亏的往往是汉人。所以在东汉时期,北方边疆的汉人数目急剧减少,而剩下的少量的当地汉人,为了能安居乐业,就开始了胡化。但是这个规模毕竟很小,远没有南北朝时期来的那么大。南北朝时期有汉人大规模胡化,甚至北齐整个政权胡化。
一、政治军事 本年度发表的关于政治军事方面的论文大约90篇,其中军事方面的论文在数量上占优势,主要因为关于荆州之失成为本年度探讨的一个热点。 政治方面,周国林《魏晋南北朝禅让模式及其政治文化背景》(《社会科学家》1993年第2期)指出,禅让之所以成为魏晋南北朝政权更替的主要模式,根源于皇权的衰弱、世家大族势力的膨胀并走向权力中心;而受禅者借用西周以来带有民本色彩的天命论和仁政学说以及西汉后期的谶纬之学作为理论工具说教群众,减轻了受禅的压力。以往许多学者认为西晋是一个腐朽、反动的王朝,郑欣《西晋的历史地位》(《文史哲》)1993年第3期)认为这样的评价并不公允,事实上,西晋占田令中有关农民占田、课田、户调和官吏占田、荫客等制度,奠定了南北朝乃至两税法之前的经济格局;盛行于唐代的门荫制度则明显地受到了定型于西晋的九品中正制的影响;南北朝至隋唐儒学、佛学、道教、文学、艺术之能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则与吸收玄学合理成分、不同程度玄化有关。西晋具有把中国封建社会推向成熟的作用和地位,虽有消极的一面,但对后世影响的主导面是积极的。周国林《西晋分封制度演变》(《华中师大学报》1993年第3期)一文指出,西晋分封制经历了泰始、咸宁、元康至西晋末这几个阶段,各阶段中分封的等级和户邑均有变化,总的趋势是日益有利于获封者且越来越滥。张兆凯《南北朝时期门荫入仕制度的特色及其演变》(《求索》1993年第4期)认为,南朝的门荫制度是两晋门荫制度的继续和发展。北魏的门荫制度则有前后期的区别,前期是古代世卿世禄制和两汉任子制二者的结合,后期是晋宋门荫制度的翻版。北齐北周对北魏门荫制多加革易,以致“门资取士,日渐式微”,直接导致了隋唐科举制度的产生。朴汉济《西魏北周的赐姓与乡兵的府兵化》(《历史研究》1993年第4期)丰富了府兵制研究的内容。该文认为,西魏北周的赐姓制与府兵制的形成关系紧密,凡受赐姓者即成为“官族”,获得车骑大将军以上的官职及开府权,大都可以建立独立的军事单位即仪同府以上的军府,并将他们原统的乡兵转变为军府的士兵。 关于士族问题仍有不少文章论及。秦永洲《西晋士族的误国与东晋士族的振作》(《山东师大学报》1993年第4期)认为,两晋士族在对待国家政权的命运问题上态度截然不同,西晋士族视国家兴亡与己无关,祖尚浮华,玩世不恭,以致国祚短促;东晋士族备尝两京倾覆国家沦丧之痛,目睹前朝士族清谈误国而痛心疾首,播迁江左以后,以“戮力王室、克复神州”为己任,拨乱反正,开复王略,奠定江左百世之基,进入这个阶层生机勃勃的顶峰时期。高诗敏《南朝琅琊王氏的婚宦与地位的嬗变》(《江淮学刊》1993年第4期)认为,王氏为东晋以降,头等士族对当时的政治、文化都产生了较大影响。作者通过其婚姻关系的变化,国婚率的骤降,指出宋齐时王氏在政治舞台上仍有较强实力,社会地位也较高,至陈梁之际衰弱。由于王氏致力于竞逐清闲官职而不愿戎事,丧失了兵权,因此失去政治特权的后盾,在侯景之乱后一蹶不振。王铿《论南朝宋齐时期的士庶天隔》(《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认为,由于政治、经济、思想上的需要,士庶交往相当频繁,宋齐时期,士庶之间因任职关系,不仅有公私来往,鉴于志趣、爱好私交颇深者也史不乏例,士庶通婚也不鲜见;所以,强调此时“士庶天隔”未免过于绝对化。张国安《梁末政治斗争及其分野》(《河南师大学报》1993年第1期)认为,在南朝,侨姓士族的地位仍然优于吴姓士族。侨姓士族的又可按地域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优于西部;梁末侯景之乱是东部士族衰亡、西部士族势力上升的转折点。承圣三年江陵之难,东部侨姓士族遭毁灭性打击,西部势力也遭削弱,待南人陈霸先袭杀王僧辩后,士族在各方面都败落了。 军事方面,荆州之失的罪责问题成为探讨热点。杜建民《蜀汉何以失荆州》(《史学集刊》1993年第2期)认为,原因不在关羽的“忮吴怒吴”,激孙权降曹,断送孙刘联盟,也不在刘备重私情、轻才德而重用关羽;而在于诸葛亮外交政策及实践的僵化和一成不变造成。徐俊《荆州失守罪在刘备》(《华中师大学报》1993年第3期)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文章认为,刘备曾拒绝诸葛亮关于如何夺取荆州的建议,造成后来在荆州的归属问题上给孙权以口实,道义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过分纵容关羽,使其刚而自矜,失和于外而寡助于内,因此,荆州之失,罪在刘备。朱和平《关于孙刘联盟几个问题的辨析》(《郑州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认为,由于刘备集团的一系列行动朝着打破鼎足和平衡的趋势发展,与孙权的立国方针——限江南自保而鼎足发生矛盾,孙权为了保持平衡而袭杀关羽夺取荆州。朱子彦《论三国时期的荆襄之战》(《上海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谭良啸《蜀汉荆州之失探源》(《天府新论》1993年第5期)认为,蜀汉的荆州之失是由当时的政治、军事、经济、地理等诸因素造成,并非单纯的军事原因或个人失着,三国时多元性的政治格局,决定三国之间的互相抗争和利用,关羽个人在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中所承担的责任应是有限的。 此外,方诗铭《从士兵来源看曹操军事力量的发展及其衰弱》(《中国史研究》1993第1期)指出,曹操集团兴起时,士兵主要来源于丹阳、泰山以及河北并、冀两州一带,这些都是精兵之地,士兵战斗素质极高,而且统率精兵的五员名将大都出于此,军事力量极为强盛。后来因为士兵年龄老化,强将先后死伤,招募的新兵不如“精兵”战斗力强,与旧统帅也格格不入,曹操军事力量由盛转衰。马植杰《曹魏典农官的隶属关系和士家地位》(《史学月刊》1993年第4期)认为,无论在大政方针或具体业务方面典农官都属于尚书台领导。对于士家的地位,作者举出“当色婚姻”“重士之法”“无进仕可能”之反例,认为士家地位并不低于编户齐民。要瑞芬《都督制在东晋南朝荆扬之争的作用》(《苏州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认为,东晋南朝的荆扬之争固然是当时经济、军事、地理条件决定的,但都督制的作用不能忽视,因为都督制使荆扬两州长官拥有最大军权和专杀权,加之荆扬原有的优势,各自势力充分膨胀,最后使荆扬两州各自独立于中央控制之外,造成荆扬相互争衡的局面。 二、经济 和以往相此,本年度经济史的研究,似乎稍趋冷落,全年共发表论文50多篇,在论文总数中所占比重略有下降。在这方面,有关东晋南朝地主经济探索稍有进展。 历来认为,永嘉丧乱后北方士族和民众大量南迁,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使平原地区基本无耕地可占,导致了封山占水的盛行。侯旭东《东晋南朝江南地区封山占水再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一文对这种成说重新作了检验,他依据绝大部分南迁北人集中于京口、晋陵、淮南等地,特别是南北士族集中的会稽一带,均未出现平原地区耕地不足,或无地可占的情况,指出传统论点从史料上说不通;真正原因乃是东晋以降,士人的心态由西晋时的放纵,一变而为追求宁静洒脱的精神天地,游历山水之风盛行。当他们发现了山水之美后,心灵便很快与之契合。皇权的暗弱、士族的雄张,使他们封山占水得以实现。经济价值的发现,物欲贪婪的追求,造成了封山占水的风行。 寺院经济是南朝地主经济的一个重要部分。蒋福亚《南朝寺院地主》(《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论述了寺院地主的形成过程,以及财富、剥削等情况,认为寺院地主的形成与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佛教密不可分。寺院所拥有的大量财富、土地和劳动力,来源于帝王卿相、达官贵人、善男信女的施舍;不择手段欺、聚敛平民百姓和肆意的兼并。上层僧侣生活骄侈,蓄养众多奴仆,并模仿世俗地主奴役和剥削寺院的依附民和下层僧侣。 六朝时期庄园经济有很大发展。章义和《从谢灵运〈山居赋〉论六朝庄园的经营形式》(《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1期)阐述了六朝庄园经济的内部结构和生产经营形式。作者依据《山居赋》所涉及的谢氏庄园指出,此时庄园有集中经营、分散经营及集中与分散经营相结合三种形式。后一种形式多被采用。在有着优越的生活环境和经济利用条件的主园里,是豪强世族的集中经营区域;在宅地及主园以外的田地上则是分散经营的区域。作者认为,集中经营在生产中可分工协作,容易提高、推广生产技术,反映当时生产水平。分散经营生产者积极性较高,更重要的是这种的租佃制的形式符合中国地主封建制的发展趋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最终成为封建社会下半期的主要经营形式。龚剑锋、金向银《陈郡谢氏与会稽郡始宁庄园》(《浙江师大学报》1993年第4期)一文认为,陈郡谢氏的始宁庄园规模宏大,土地甚多,内部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大规模的种植、养殖和多种经营,是中国封建社会士族庄园的典型,反映了东晋南朝士族的社会经济结构、大土地所有制的状况、生产经营水平以及阶级结构的变化。始宁庄园等东晋南朝地主庄园的发展,既加剧了当时的土地兼并,又加快了荒地的开垦和耕地面积的扩大,促进了江浙地区的开发,更有助于推动全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农业方面,赵文润、陈鼎中《西魏北周时期的关中农业》(《陕西师大学报》1993年第1期)一文认为,宇文泰、宇文邕父子相继推行的恢复和发展关中农业经济的方针,是西魏北周的基本国策。其主要措施是解决关中劳动力缺乏问题;劝课农桑,兴修水利,广置农田。关中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统一战争奠定了物质基础。北周以后,关中建都已不适宜,但历史偏让隋唐两个统一王朝建都长安,这和宇文氏父子苦心经营的关中农业是分不开的。 在手工业研究方面,刘驰对十六国的手工业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发表了《十六国官营手工业初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3期)、《十六国官营手工业机构考》(《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1期)两文。前文认为,十六国时期,战乱对社会经济与各政权统治者心态的影响较大。民生的凋敝与统治者的极度奢华,造成民营手工业的衰微、官营手工业的畸形发展。后者表现为,战乱破坏的维修、新政权城池建设,限时的防御工程的挖垒造成规模庞大的建筑业;兵器、甲胄的使用造成兴盛的甲仗制造业;兵甲、农具、铸币等的需求造成发达的冶铸业,以及统治者奢侈生活造成的丝织业、工艺制作业和陶器、漆器与车船制造业的发展。后文认为,十六国时期,官营手工业机构名称,依据各政权体制不同,分为两类。一类大致沿用晋制,略有改动,但各机构的职能划分不够明确,有些机构的名称虽同于西晋,职掌却有些差异。另一类多依州郡规格建立作部,但其实际职能与中央政权的尚方并无明显差异。当时各政权的官营手工业机构颇为庞大,一些政权官营手工业机构控制的工匠数,约占该政权中男性劳力的l/l0。当时对工匠的控制十分严格,有些政权中采用军事建制方式,按工程进行管理。以摧残民营手工业的方式来加强和发展官营手工业,禁止某些民营手工业的目的,是为了将优良的工匠完全置于官营手工业机构的控制之下。魏晋南北朝时期,商业发展呈现畸形。孔毅《东晋南朝的实物货币》(《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认为,与秦汉相比,魏晋南北朝的货币经济呈倒退现象,实物较多充当货币。原因在于:社会动乱造成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凋敝;江南物产丰富,地广人稀、谋生容易;小农经济缺乏商品经济发展动力。此外,与时人忽视货币功能,币制混乱,钱币滥恶亦有关。实物货币在当时虽是历史的必然,使商品交换不致完全中断,但却干扰和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梁新民《姑臧是魏晋隋唐间西域同中国内地贸易的枢纽》(《西北史地》1993年第1期)指出,从魏晋开始,善于经商的大批西域胡人所以来凉州首府姑臧聚居、贸易,是因为凉州远离战乱,奉行对外开放政策,是当时中国最安全、最繁荣的地方。加之位处中西交通要道的优越条件,由此姑臧终于成为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商业城市。 三、民族 民族问题似乎不是本年度讨论的热点,这方面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多。 白翠琴《魏晋南北朝民族观初探》(《民族研究》1993年第5期)认为,民族观是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反映,它往往影响民族政策的制定。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族政权虽以华夏正统自居,歧视少数民族,但又意识到他们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为此,汉族政权制定的民族政策主要是恩威并施。少数民族政权以继承华夏正统自诩,歧视其他民族,但又仰慕汉族文化并尽快促进自身汉化。各族统治者都以华夏正统自诩,表明他们都深受儒家大一统思想的熏陶。这种状况及民族大融合,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有力地冲击了传统的民族观。邱久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大一统”思想》(《中央民族学报》1993年第4期)认为,魏晋南北朝虽是分裂时期,但在各族统治者中普遍存在“大一统”思想。内迁各族的“大一统”思想源于他们长期以来形成的祖国观念,是他们都继承了中原文化传统的结果,对这一时期北方的民族融合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应。中国尽管自古在疆域和政治形势上存在长期分裂,但在文化发展上具有连续性,在意识形态上都主张“大一统”,所以中国自古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赵向群《论十六国时期河西主要民族的地位与作用》(《文史哲》1993年第3期)认为,十六国时期,生活在河西的羌、匈奴、汉等主要民族,尽管彼此地位不同,民族活动的方式不同,但都对历史发生了作用。羌族推动了民族的融合,匈奴促进了西北地区的统一,汉族在改良社会政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许辉《鲜卑拓跋部封建化历程述论》(《学海》1993年第3期)认为,鲜卑拓跋部没有经过发达的奴隶制,而直接向封建社会飞跃,原因在于: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大量接触并吸取了汉族先进的生产力和封建生产方式;注意搜罗和团结汉族士人,制定并确立封建典章制度。但因拓跋部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差距甚大,所以在其封建化过程中与汉族士人有隔阂和矛盾。崔浩被杀事件就是这一矛盾的反映。至魏孝文帝时,拓跋贵族与汉族士人进一步结合,标志着拓跋部终于完成了封建化的漫长历程。 四十年代,缪钺曾提出鲜卑勋贵与汉人士族政治上的冲突是北齐衰亡的重要原因,这一观点已为史学界普遍接受。但是,许福谦《东魏北齐胡汉之争新说》(《文史哲》1993年第3期)一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章认为,东魏北齐政治上的混乱,前期表现为鲜卑勋贵与汉人士族的冲突,后期表现为鲜卑勋贵与西域胡化恩幸集团的斗争,以及西域胡化恩幸集团与汉人士族的角逐。这一切斗争导致了高氏政权的衰落、灭亡。 四、思想文化 本年度发表的思想文化方面的论文较多,有40篇左右。 文化方面:朱大渭《魏晋南北朝文化的基本特征》(《文史哲》1993年第3期)提出,魏晋南北朝文化同汉唐相比,有四大基本特征:自觉趋向型文化特征。人们文化心态的自觉趋向,既是时代精神的产物,又极大地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繁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开放融合型文化特征。这是由各民族大融合、中西文化交流频繁以及自觉趋向型文化心态等时代条件决定的。宗教鬼神崇拜型文化特征。这一时期道教、佛教广泛传播,民间信鬼神之俗盛行。区域型文化特征。江南文化区、中原文化区、关陇文化区是对当时及后世影响深远的三大文化区。施光明《魏晋南北朝文化交融三题》(《文史哲》1993年第3期)考察了魏晋南北朝文化交融的几个断面:从音乐、绘画、雕塑、建筑四个方面说明了河西文化是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交融的产物;净土信仰是儒、道、佛文化的交融;北朝律是中原、河西、河东三大文化因子的交融。作者认为魏晋南北朝文化交融有丰富性、多向性、多层面性的特点。 学术思想方面:陈琳国《南朝玄儒消长初探》(《文史哲》1993年第3期)认为,随着东晋门阀统治的瓦解,玄学走向衰落。由于南朝君主们的倡导,玄儒消长成为思想变化的必然趋势。但南朝君主们并未限制、禁止玄学,因此玄儒消长是一渐变过程,并走上了儒、玄、佛合流的道路。赵伯雄《北魏鲜卑统治者的崇儒》(《北方论丛》1993年第l期)指出,自道武帝以来,历代北魏皇帝之所以奉行崇儒方针,是因为这有助于缩小鲜卑政权与汉族人民特别是汉族士人之间感情上的距离,争取汉族士人的支持;有利于鲜卑统治者论证自己的正统地位;对鲜卑政权的封建化具有促进作用。作者又指出,北魏的崇儒与两汉有显著不同,其崇儒主要表现在政治上,在思想上则大都崇佛,这使儒学在北魏始终未达到两汉那样的高度。赵文润《西魏北周时期的社会思潮》(《文史哲》1993年第3期)指出,西魏北周时期,除周武帝的一段时期外,统治者都是尊儒重道崇佛的。尊崇儒学是其主要社会思潮。儒家思想在意识形态中占主导地位,是北周统一北方的精神条件,也是隋文帝统一中国的必要前提之一。 宗教方面,方光华《试论南北朝时期佛教教义发展的特点》(《文史哲》1993年第1期)认为,南北朝时,由于国家分裂,佛教也随之分为具有不同特点的南传、北传两种传统,它们在不同特点的宗教文化背景下,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义理发展趋向。南北朝后期,南北佛教不同思维传统与不同义理方向的融合,使南北佛教教义多元化,并为隋唐中国佛学宗派的形成做了充分理论准备。 学校和学风方面:李军《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学的特点》(《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学十分活跃,与两汉相比呈现如下特点:教育内容的多元化,此时儒家私学虽然相对低落,但道、释、科技、史学、艺术等在私学的传播中有所发展;教育方式的多样化;优良的学风。景蜀慧《魏晋重实之风浅议》(《文史哲》1993年第3期)认为,魏晋统治者奉行经术文法之治,取士注重人才的实用价值。受此引导,在官僚大族中逐渐形成术兼儒法、博雅多闻、贵理重识与综核名实的思想学术特征,并作用于政治中。然而统治者及大族官僚思想上缺乏高远理想而只注重实际利益的倾向,导致他们从政治上的无视大节,发展到背离礼法规范和“综核名实”,从而促使魏晋政治向最坏模式发展。 文化交流方面,罗宗真《六朝时期中国对外文化交流》(《文史哲》1993年第3期)综合了大量的考古成果,并依据文献提出,六朝时期的对外文化交流,有中日文化交流、印度“狮子文化”的东来、南北丝绸之路的畅通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开辟,这一切使此时中外文化交流非常活跃,并且是隋唐时期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渊源。 五、社会风俗 社会风俗是本年度讨论的又一热点,这方面发表的论文有40多篇。 婚姻与家庭问题:赵建国《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结构》(《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2期)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结构有尊长卑幼、夫主妻从、嫡贵庶贱的显著特点,形成这些特点有其政治原因:实行门阀士族制度;人身依附关系严重;宗法制度的影响;封建等级制度的影响。形成上述家庭结构特点的经济原因是:自然经济结构的影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影响;私有制的影响。薛瑞泽《魏晋南北朝婚龄考》(《许昌师专学报》1993年第2期)认为,社会动荡不安会使婚龄呈现下降的趋势。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战乱较多的时期,这种特殊的历史环境不但使婚姻形态多种多样,而且使这一时期的婚龄基本呈下降趋势。施光明在《北朝民族通婚研究》(《民族研究》1993年第4期)中对北朝民族通婚的形式、特点、影响作了考察,认为北朝民族通婚形式有羁縻型、结盟型、进贡型、笼络型、门第型五种。通婚具有涉及民族的广泛、“胡”汉通婚的频繁、门阀等级婚姻的外向性等特点,给当时社会带来开放的婚姻风气和具有民族特点的婚聘礼仪;稳定了北朝统治,使“夷夏有别”的观念淡漠;并影响了唐代婚姻观念、习俗。 关于妇女问题的研究,庄华峰《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的个性解放》(《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的放达程度在中国历史妇女生活史上极其罕见,原因在于:儒学礼教社会作用的淡化,恒、代鲜卑民族的风俗习惯的带入。此时妇女社交活动活跃,男女交际不拘形迹;妇女追求情爱十分率真、自然;夫妻、男女关系中出现刚柔倒置、平起平坐的现象;才女大量涌现。周兆望《魏晋南北朝妇女对学术文化的贡献》(《文史哲》1993年第3期)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对学术文化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妇女们在文学、艺术、学术诸领域中都有一席之地,并涌现了许多杰出人物,如著名女诗人蔡文姬,善于玄谈的才女谢道韫,女书法家卫铄,音乐家王星珠、舞蹈家包明月等。刘振华《六朝时期南北妇女风貌之比较》(《学海》1993年第2期)认为,六朝时南方主要受吴越文化的影响,北方汉文化与胡文化相互交融,这使当时的南北文化形成了一定的差异,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南北妇女的风貌。作者认为六朝时南方多才女,北方妇女的社会地位高于南方。南北妇女风貌差异也表现在服饰、发饰等方面。 六、人物评价 本年度发表的评价历史人物的论文约有50篇。 对曹操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曹操与儒学的关系上。孙明君《曹操与儒学》(《文史哲》1993年第2期)不同意曹操是儒学的叛逆者这一观点,他认为,儒学经历了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原始儒学经两汉的发展演变至汉魏之际形成了不同层面。从总体上看曹操与儒学相合之处甚多,他虽以两汉经学叛逆者的面貌出现,但其精神在本质上是向原始儒学人文精神的回归。毕庶春在《曹操因革综述——兼论汉末反思与复古思潮》(《丹东师专学报》1993年第1期)中由曹操著述考察了曹操的思想风貌,认为,在汉末反思与“复古”思潮中,曹操继承并发扬了儒家学说中的“仁政”、“忠孝”思想和法家学说中的“任贤”、“尚功”、“法治”等思想,又糅进道、墨、名、兵诸家学说的积极因素,使之为现实政治服务。曹操是传统思想的继承者和改造者。 史学界关于崔浩被杀的原因多持《魏书·崔浩传》的说法,即崔浩死在他秉笔直书国史上。何兹全《崔浩之死》(《文史哲》1993年第3期)认为,直笔书写国史只是崔浩致死的导火线,主要原因在于他和拓跋贵族的矛盾。 本年度对北魏孝文帝的研究大都围绕着他的改革思想。刘精诚发表了《魏孝文帝的法制思想和法制改革》(《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2期)、《魏孝文帝与宗教》(《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5期)两篇文章。前文认为孝文帝在法制方面具有重视法治、不徇私情、“直情折狱”、减轻刑罚、提高司法人员素质等思想,在法治中宣扬儒家思想。孝文帝在法制方面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他统治时期刑罚相对减轻,社会比较稳定,吏治改善,社会阶级矛盾相对缓和。孝文帝的法制改革是其它各项改革的重要保证。后文认为孝文帝崇尚佛教,他统治时期佛教有很大发展。他也重视道教。但孝文帝对图谶、巫觋、卜筮等活动持限制和排斥态度。总之,孝文帝重视宗教,他在位时期宗教兴盛。杨维荣《魏孝文帝改革思想散论》(《宁夏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认为,魏孝文帝领导了汉化运动,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具有特点的改革思想:尊崇儒学,始终以儒学作为太和改革的指导思想,吸收了儒学中“君权神授”理论和德治理论。推行汉化,既着眼于北魏国家的整体利益,又围绕着提高民族素质。注重实践,其改革思想一直与改革实践密切结合。他身边有人数众多的改革集团。在改革中孝文帝注意策略,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推行改革措施。孝文帝的改革思想保证了太和改革的成功,也为古代思想宝库增添了新内容。
当时的北朝都是由少数民族统治的,所以北方的汉人才会为大规模胡化。
有啊,汉武帝时代就有过困扰,移民实边是在无法决战并胜利前抵御侵略的好计策,但少了不是被屠杀就是胡化,多了财政又负担不了。
小白帽,人为的化汉为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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