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学的开创人之一,汉魏的王弼认为,喜怒哀乐等是人人都具有的自然本性,即使是圣人也不能例外。他指出,从根本上来说,人的道德行为都是人的真实感情和自然流露,如对父母的“自然亲爱为孝”(《论语释疑》)。所以说,社会的一切名教规范都应当是体现人的自然本性的,也只有以人的自然本性为根本,才能更好地发挥名教的社会作用。他激烈批评那种离开人的自然本性,而去一味追逐表面道德名声的社会腐败风气。他认为,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是根本违反道德名教的本意的,也是造成社会风气虚伪,名教制度弊端丛生的根本原因。对此,他作了明确的理论说明。如说:“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具体来说,“各任其贞事,用其诚,则仁德厚焉,行义正焉,礼敬清焉。”反之,如果“舍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所分,形则有所止。虽极其大,必有不周;虽盛其美,必有患忧。”而具体来说,“弃其所载,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聪明,仁则尚焉,义则竞焉,礼则争焉。”(《老子》三十八章注)所以,王弼希望通过“以无(自然)为本”,“举本统末”的理论,在自然的统摄下发挥名教的正常作用。佛教是在两汉之际由印度传入的外来文化。当其传来之初,人们对它了解甚浅,把它看成与当时人们所熟悉的黄老之学、神仙方术相类似的学说。如袁宏在《后汉纪》中介绍说:“佛者,汉言觉,将以觉悟群生也。其教以修善慈心为主,不杀生,专务清净。其精者号为沙门。沙门者,汉言息心,盖息意去欲,而归于无为也。……故所贵行善修道,以炼精神而不已;以至无为而得为佛也。”(卷十)汉末、三国时期,佛经已渐有翻译,迨至东晋时期,则开始了大规模佛经传译的工作。其间,姚秦时著名佛经翻译家鸠摩罗什及其弟子所翻译的佛经,以译文传意达旨,译笔优美通畅,而广为传颂,影响至今尤存。它对于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时,东来传教的高僧日多,本土的出家僧众也激增,其间有不少的饱学大德,因此,佛教在社会上的影响迅速扩大。东晋南北朝以来,随着佛教影响的扩大,随着本土人士对佛教教义的深入了解,佛教这一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就暴露出来了。接着,两者之间的冲突,也就不可避免地爆发了。由于当时中国本土文化以儒、道为代表的格局已经形成,所以佛教与本土文化之间的矛盾冲突,也就表现为佛、道与佛、儒之间的矛盾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