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防治污染技术协会获悉,“十五”期间我国化工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是: 1、转变以大量消耗资源来推动经济增长的传统发展模式,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颁布清洁生产技术指南,编制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搞好清洁生产审计和示范工程。清洁生产是削减污染、保护环境的有效措施,各化工生产企业要按照清洁生产的内容和要求,搞好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 2、新建、扩建、技术改造以及外商独资、合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少废无废的先进生产工艺与技术,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治理技术方案和所需资金,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3、依托老企业的改扩建新项目,必须执行以新带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治理污染的原则,使新老污染源一并得到有效治理。 4、大搞化工资源的综合利用,制定化学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纲要,提出化工资源综合利用及其技术进步方向、重点推广技术和开发废物资源化技术。 5、与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发布《化学工业环境保护规定》,明确严格限制和禁止投资建设以及淘汰的化工生产项目,以便有效制止新的严重污染源产生。 6、整顿小农药、小染料、小电石、小氯碱、小轮胎等小化工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实行关停并转的方针;对于污染严重而无治理技术以及剧毒和有致癌作用的化工产品,各级化工部门和企业必须严格限制生产,并限期采用新的生产工艺或者停产、转产,企业不得任意扩大生产产量。 7、防止化工污染的转移和扩散。严禁借西部大开发的契机,把污染从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转移,从国营企业向乡镇企业转移。二手设备的转让,必须进行改造和完善,使“三废”达标排放,方可转让。 8、加强对外商独资和合资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不准从国外引进污染严重而又无妥善治理措施的化工生产技术与装置。凡引进的化工生产技术装置,其污染防治技术国内不能配套解决的,必须同时引进。 9、按照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化工生产装置中的各大化工(集团)公司或城市化工区、开发区,要建立集中的综合污水处理场、综合焚烧场;各化工生产企业要强化对难降解、不宜集中处理的“三废”污染源的预处理。化工企业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投入正常运行,提高排污达标率。 10、切实加强化工环保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化工清洁文明工厂活动,逐步推动ISO14000国际系列标准认证工作,使环保管理科学化。大中型化工企业都要设置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环保管理人员和检测队伍,小型化工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化工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化工环保技术政策。 11、强化科技开发工作,增加环保科技投入,企业与科研设计单位及大专院校对化工行业急需的污染治理技术及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技术应积极开发,组织攻关,加强工程研究,搞好示范工程,开发和推广最佳环保实用技术。 12、大力发展化工环保产业,培育化工环保市场,要充分发挥化工行业的优势,大力开发环保药剂、产品、仪器和设备,把环境污染治理、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和环保技术开发、环保咨询服务等项目推向市场,促进化工环保的产业化和社会化。 13、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科技交流与经济合作,努力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环保技术和资金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