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推进探索的原则。为什么要搞学术批评,因为人的认识是不断积累、不断深化的,没有哪一个人对事物的认识能一步到位,没有哪一个学术成果是完美无缺的,所以我们要通过学者间直言不讳的批评、开诚布公的讨论,质疑问难,切磋砥砺,丰富知识,深化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学术批评是学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术进步的重要途径。学术是纯洁的,学术批评也应该是纯洁的。如果学术批评者动机不纯,挖空心思要通过所谓的“批评”,实现个人的目的,必然毒化学术空气。例如,有人为吹捧名人,迎合权威,置基本事实于不顾,恣意溢美,将无作有,以一当十,把严肃的学术讨论变成歌功颂德的应时之作;有人为显摆自己学问的高深,学识的纯正,以学术教师爷自居,刻意去挑对方的错,甚至通过揭发名人、权威的瑕疵,吸引公众的眼球。这两种做法,结果都一样,那是使学术批评走向学术的对立面。事实上,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要发现一项研究成果取得的一二“成就”并不困难,同样的,要找到它存在的一二瑕疵(包括像郭沫若、侯外庐、陈寅恪这样公认的学术大家的著述),也非难事,不需要多么高深的学问,也不需要多么了不起的学术功力,迄今为止,没有哪一个学术成果是“无懈可击”的。学术批评者如果抱着不可告人的动机,甚至将个人恩怨暗自夹带到学术批评中,用自己的一知半解,臧否人物之高下,衡量成果之得失,刻意歪曲,恣意引申,必然败坏学术评价标准,为学术钻营投机开辟“捷径”。当代中国学术,如果要实现繁荣发展,必须在学术批评的纯洁性上下大功夫。第二,就事论事的原则。如果学术批评的动机是纯洁的,而不是自私的功利的,或别有用心的,那么,讨论就应该是客观的,而不是偏颇的。学术批评,从本质上讲是对学术成果的研究和评价,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从事实出发,不虚美,不苛责,坦诚公允,但论是非,不分彼此。这里有三点必须坚持:一是尊重环境因素。学术环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时代的环境和学科的环境。人的认识是环境的产物。如果研究者对成果产生的基本条件、环境不清楚、不理解,妄以自己的要求说三道四,必然失之毫厘、谬之千里。如对五六十年代的学术论文,以当代学术规范相要求,指责其引文注释不完整、参考西方文献不足,等等,即属此类。二是坚持全面的观点。一项学术成果,究竟是好是坏,多好多坏,不能只看局部,必须全面衡量。也就是说要置于学术历史的长河中去考察,要置于所在学科发展的全局来考察,不能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不能以偏概全,见小遗大。在对不属于自己专业的学术成果进行讨论和批评时,更应慎之又慎。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标准,都有自己的内在逻辑,外行评价,最易流于表面、简单和偏狭。三是不发挥、不引申。有的学术批评文章,不但说服不了被批评者,而且读后令人反感,原因往往在于批评者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吹毛求疵,言辞苛刻,胡乱引申,信口发挥,将讨论变成对批评对象的攻讦,甚至侮辱。例如,一段引文有误,即得出结论:作者没看原文;一个事实稍有出入,即得出结论:治学不严谨;一个概念偶有失误,就认为基础不扎实。事实上,由于资料、信息以及编校等多个环节,一项成果,在一些细节上出现差错,是正常的,谁也无法完全避免,批评者自己在学术上也不是“金刚不坏之身”。恣意发挥,恶语伤人,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学术批评范畴,而是攻击和中伤。当代学术,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强,变化越来越快,面对知识的海洋,每个人都必须深怀敬畏之心。批评者既要看到别人的不足,更要了解自己的局限和无知。一个真正懂得学术真谛的人,不能不明白这样一个常识:即使你掌握了宇宙的真理,也不必得意忘形,因为真理随时可能离你而去!第三,与人为善的原则。学术批评的本意是帮助批评对象发现自己认识的局限,推进学术的进步。这是一种真正崇高的友善的学术行为。那种利用学术批评,发泄私愤,以己之长,攻人之短,必欲将批评对象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做法,不但非正人君子所当为,也是对科学精神的亵渎。真正的学术批评,不但要提倡直言不讳,而且要讲究留有余地。何则?被批评者的认识诚然有局限,需要提升和发展,而批评者本身的认识也不可能穷尽真理,也有一个逐步深化、逐步完善的过程。没有谁能保证自己对别人的批评都是正确的,没有误解和曲解,一字一句都恰到好处。既然如此,批评者在学术讨论中,就要有自知之明,就要学会留有余地。不留余地于别人,实际上是不留余地于自己,表面上虽能逞一时口舌之气,终必留骂名于众人。因此,批评者必须学会尊重批评对象,理解批评对象,不求全责备,不刻意苛责。当然,被批评者也要正确对待批评声音,学术上被人发现错误,是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必恼羞成怒,而要勇于反省,知错必改。同时,要善于利用反批评这一武器,在学术讨论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