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的研究文明的历史学家A·J·汤因比采用实证主义方法来检查大河文明因果联系。他说:“格兰德河流域(在美国与墨西哥的边界上)和美国科罗拉多河流域同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环境条件是完全一样的。……却没有让它们两岸原有的居民创造这种奇迹……。”“安第斯文明是在一片高原上出现。”“在非洲东部的高原”并未能‘创造’文明‘社会’。”“中国文明有时被称为是黄河的产物,因为它正巧是在黄河流域出现的,但是多瑙河流域虽在气候特点、土壤、平原及山地面貌上同黄河非常相似,它却没有产生相似的文明。”基于这些论述,他认为环境在文明起源上“不足以成为积极因素。”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白克尔在其《英国文明史》中提到,地理条件优越的地方,生产的粮食必然丰富,粮食丰富了,就可以使一部分人从体力劳动中脱离出来从事智力活动。所以,在地理条件优越的地方,它的文明也就越发达。在这里,我们看到文明的产生是与农业生产情况联系了起来,而农业生产又与其作物所需的地理环境有关。可见,地理条件优越不优越是以是否满足某种农作物的需要而言,不是人们的主观条件所决定的。同时,地理条件发挥作用是以人的社会、经济与技术条件相结合时而表现出来的。上述三类文明的出现充分说明它们是在地理环境与人的有关条件形成最佳结合的结果。从我国文明起源占重要地位的夏、商、周三朝的都城核心区所在地来看,恰好在从安阳到郑州,再经洛阳到西安,成为一个马蹄形。这个马蹄形恰好又与气候及土壤、地貌有一种巧合。在气候上,它与600毫米-650毫米的等雨线一致;在地貌上,它又是黄土高原的边缘。因小米是旱作,属耐旱作物,低于600毫米,仍可以生长、发育,但因供水少于需要,产量就会下降。如果多于650毫米,则易引起洪、涝不利夏季小米生长。降雨多,雨季长,不易于小米秋季的结实与收获。总之,降雨过多或过少都会使产量下降,只有在600-650毫米才获得最佳结合。在土壤上,黄土母质本身不仅矿物质含量相对丰富,有利作物生长;而且黄土质地疏松,有利于耕作。在农业发展早期,人们既未掌握洪、涝灾害规律,又无技术与能力克服灾害,农田多位于山麓与河谷高地。所以,马蹄形反映了气候、土壤,以及耕作技术之间的最佳结合。与埃及一样,由于最佳结合取得了高产提供的物质基础,才使文明在该地首先出现。它与埃及不同的是,它不是靠灌溉技术迅速获得高产。也许由于这个原因,这需要一个缓慢发展过程,使其与其他三个小麦文明起源时间上出现差异。在埃及,气候条件炎热而干旱,降雨远远低于小麦原产地的土耳其高原,成为小麦生长的限制因素。可以说,作为原始的自然环境来说并不利于农业的发展。但是,埃及尼罗河的特点使其条件发生变化,不仅克服了气候的干旱产生的水份的不足,还带来了植物的营养,保证了农业的丰收。文明起源于某地,与该地农业起源与发展有关。只有将其所选的农作物与其地理条件优化结合才能促进物质生产发展,从而导致文明出现。因此,埃及、巴比伦、印度可称为小麦文明,中国是小米文明,美洲的文明则可称之为玉米文明。地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当然也是人类的意识或精神的基础.因此,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所起的作用是具有一定的决定意义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为人类的生产,生存,发展,消亡或离开这个环境提供了物质基础. 决定这个环境中的一切生物(包括人类)及其活动(包括人类活动),都不可避免地有一个产生,发展以至消亡的过程. 在这个环境中的一切物质和由物质产生的能量既不能增加,也不会减少,只能是各种形式的转化或传递,除非来自这个环境之外(例如其他星球),或者离开这一环境. 人类的一切活动必须顺应这一环境的内在规律,在此前提下利用这一环境,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加速,延缓或制止物质的某些转化和能量的某些传递. 人类对地理环境的利用从来没有达到极限,今天离极限也相当遥远.而且,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人们对地理环境的利用程度存在着相当悬殊的差异,利用的方式也迥然不同.这就是为什么人类的历史和文化会如此丰富多彩,千差万别,为什么在大致相同的地理环境中,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人类的活动会出现如此不同结果的缘由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