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工作应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苏州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苏州科技大学2020届毕业生各专业应修学分数一览表”进行。2、对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的初审,应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应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召集,教务员提供初审所需的基础材料和数据,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应逐个审核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情况。对符合原《苏州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三条、《苏州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四条所列情况的学生,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核材料,明确初审意见,并填写《XX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况的学生登记表》(表格见附件)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在下次召开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提交大会审议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