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旧物业管理交接难体现在公共设施移交难、物业资料移交难和欠费处理难等方面。面对业主对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张,以及业主委员会在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时可能发生的诸多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现状,需要从政府、企业、业主委员会三个角度来开展工作,规避纠纷,顺利实施此项物业管理市场化行为。其中,加强政府的监督、企业的风险规避意识和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操作是实现成功新旧物业交接的关键。随着物业管理的市场化推进,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逐渐成立,在我国,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部分商业住宅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年限到期,开发公司委派的前期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应退出小区,由业委会选举的新物业进驻小区,进入了新老物业的交接阶段。在交接过程中,由于前期遗留问题、物业欠费问题、业主委员会的操作问题等使物业新旧交接过程中发生了不少纠纷,出现了旧物业不走、新物业进不来的局面。如何能够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利益,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发展,还涉及到小区居民的稳定生活和社区、社会的稳定。新旧物业交接的难点和对策,需要我们物业管理行业和各界人士的关注。一、新旧物业管理交接难的三大体现在物业管理实践中,业主委员会通过正常的招投标,希望新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小区,在进驻过程中,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感到交接工作存在很多的问题,阻碍了以后物业管理正常的开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1 、小区相关设施如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等移交难。2 、物业资料移交难。3 、物业管理费支出、欠费问题处理难。( 1 )物业管理费账目管理杂乱。( 2 )代收费用的差额问题。( 3 )物业管理费欠交。( 4 )其他费用,如前期停车费、一些经营收益的问题也影响了新旧物业交接的顺利开展。二、解决新旧物业交接纠纷的对策面对业主对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张,而业主委员会在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后,发生了诸多的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如何规避纠纷,顺利实施此项物业管理市场化行为,需要从政府、企业、业主委员会三个角度来开展工作。 1 、加强政府的监督机制,2 、加强企业团队建设和规避风险的意识。3 、提高业委会成员的专业能力。三、成功案例某小区业主对现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不满意,希望通过合法的途径来改选物业管理公司,下面是小区业主的一系列做法,最终成功的改选了物业管理企业,而且原有的物业管理公司也收回了业主所欠的费用,移交了全部的相关物业管理资料,三方达成了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