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体现主人翁地位、维护其自身权益的主要途径:1、完善职代会制度,确保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职代会是企业职工开展民主管理的主要渠道,职代会职权能否真正落实,往往取决于职代会机制的完备性及有效性,所以应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及机制。凡重大事项或重要的规章制度出台前,都要进行职工代表组组长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后确定,以避免“一言堂”作风及武断“拍板”所遭致的重大失误等不良后果,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2、完善企务公开机制,用“透明”共铸和谐。企务公开是实施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其最大优势在于让职工知情、参与、监督。“参与权”是以“知情权”为基础的,落实“知情权”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在继续推进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务公开制度中,要加强认识,进一步在推行公开中统一,在统一认识中深化。3、强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坚持以制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强信访和调研工作,完善民主接待日制度。针对职工提出的难点、热点问题,听取意见,化解矛盾。做到倾听群众有耐心,处理问题有决心,对待职工反映的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力争达到职工群众满意率100%。4、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将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习作风认不认可,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既按照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标准评议,同时又进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方面的定性考核,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议,使代表们敢说真话、说实话,坚持原则、实事求是。5、坚持把民主管理作为工会工作重点的原则。工会作为一个有代表的群众性组织,它所代表的是劳动者的整体利益。按照法律的规定,工会组织应当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尤其是当企业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及召开研究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问题的会议时,都应当依法通知工会的代表参加。只有保证工会组织从源头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主体作用,才能更好地维护好职工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