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审计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取得新的发展,2003年审计署非凡制定了国家审计《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并将“实行科学的审计治理,整合审计资源”列为未来国家审计的三项基础工作之一。众所周知,经济治理的核心问题是资源配置,审计资源配置也应是审计治理的核心问题,它是实现审计资源整合目标的重要保障。探讨审计资源配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古至今,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着需求无限和资源稀缺的矛盾,作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手段就是资源配置(赵学增,1994)。合理的审计资源配置可以保证各类审计按照理想的模式和需要来选择和安排审计资源,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审计资源配置旨在使审计资源需求总量与供给总量实现平衡,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相吻合,达成审计资源配置的优化,最终实现审计目标。 一、审计资源配置的动态平衡性 要探讨审计资源配置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资源配置的概念。资源配置的重点在于“配置”二字。所谓资源配置,应是指在资源一定的条件下,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或者方式根据资源的需求,有目的地将有限的资源分配于不同的方向、部门或者企业等的一种活动。 结合对与资源配置概念的理解,所谓审计资源配置则应为:审计资源既定的条件下,如何运用有效的手段或者方式根据审计资源的需求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分配,以保障审计资源有效供给,最终实现审计目标的一种活动。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资源配置不单纯是指资源在不同生产方向、部门或者企业之间的配置,更重要的而且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已配置到不同生产部门间的资源还经常进行同市场需求方向与强度相适应的再配置,故资源配置应是一个动态平衡的概念。资源配置在一定时刻是已定的、静止的、满足需求的,但在不同时刻,又是未定的、流动的。其中所谓已定、静止、满足是相对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而未定、流动、需求则是绝对的,长期的,无条件的。审计资源配置是各种社会资源在不同的审计主体之间必要的平衡和相互联系,也是各种社会资源在不同的审计主体内部的分配或者流动的过程。在一定时刻建立的这种相对静止或者说审计资源供求平衡,经常被新的客观事实变动所打破,于是又会引起新的资源配置结果的再建立。也就是说,审计资源配置不仅包括审计资源在不同主体、范围和重点之间的分配,更重要的而且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已分配到不同方向的资源进行同审计资源需求方向与强度相适应的再分配和再调整,这是对同需求相比审计资源配置不协调的经常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