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