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我省城镇供排水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供水水质,并做好全省年度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暨供水水质督察和迎接住建部年度专项督查等工作,按照年度 工作计划 安排,经协会理事会学习考察方案比选,xx省供水排水协会于2018年5月22-26日成功组织了城镇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运营管理企业和市政设计院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业务技术人员共33人赴上海市、江苏省无锡市开展城镇水务学习考察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学习考察历时5天,学习考察团成员共33人,其中省供水排水协会3人,城镇供排水企业负责人8人,分管领导(副总、总工、副院长)7人,技术部门经理15人。首先,学习考察团在上海市与承接单位(上海熊猫集团)进行技术交流(听取行业专家讲解“适应新常态下的二供建设和管理”、“智慧集成泵站”、“智能调峰泵站”、“沃海智慧供水解决方案”等课题,并进行交流发言),参观其智慧水务大楼、远程监控大厅、新产品等。其次,在无锡市与无锡太湖水务公司进行技术交流(听取其技术业务人员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供水分区计量与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等的先进经验介绍,并进行交流发言),现场学习参观了太湖水务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调度中心、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和无锡市某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并进行现场交流。
这次学习考察选择的城市在城乡水务工作中成绩较为突出,其好经验、好做法对我省来说很有针对性和可借鉴性,既值得学,也能够学为所用。学习考察团一行受到了当地企业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接待,各地真心诚意、毫无保留地向我们传授好经验、好做法。全体成员一路不辞辛苦、早起晚睡,每到一地,大家都仔细看、认真听、随手记,并进行座谈热情交流、虚心请教。一路上的所看、所听,让考察团成员大开眼界、耳目一新,大家一致认为到了启发,学到了真经,也受到了触动,都有了坐不住、吃不下、睡不着的压力感和紧迫感。
二、主要做法
此次学习考察,虽然时间短、行程紧,但很有针对性。通过实地学习,参观考察,大家大开眼界,深受启发,同时也增加了新的思想压力,激发了新的工作动力。
(一)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
地方性城市水务法规体系是水法体系中的重要分支体系,是由关于城市辖区内防洪、水治理、水环境保护、水源保护、取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务投融资、监管体制等的法律规范组成的规则系统。无锡市自2016年起,分别出台了《无锡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市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施意见》《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无锡市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收费标准的通知》《无锡市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意见》《无锡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等地方性城市水务法规,并对《无锡市供水条例》进行修编,为依法监管提供可靠法律保障规范了城市供水行为,加强了二次供水管理,保障供水质量和安全。
(二)加大二次供水投入保障力度
一是建立“政府引导、财政支持、企业参与”的供水投入机制。针对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所需改造和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无锡市采取市政府筹集1/3、区政府筹集1/3、供水企业筹集1/3的方式; 其中区政府筹集部分由相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原房改房单位、房地产企业等承担; 若企业、原房改房单位、房地产企业转制、破产的,由托管部门承担,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筹。二是完善城镇供水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符合基本公共服务特征的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确保供水行业可持续发展。无锡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元/吨。三是由政府物价部门明确了新改建居民住宅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收费标准,规范了二次供水收费行为,确保用水安全。如无锡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不含居民住宅小区运行电费,其按原渠道纳入小区公用水电费项目)为每个居民住宅小区年度运行维护价格标准为5万元/年,按10年一次性收取。
(三)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一是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与建设。无锡市采取多种措施对漏损严重、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老旧管网以及灰口铸铁管、石棉水泥管、自应力水泥管等落后管材进行更新改造。二是建立管网漏损管控体系(dma)。无锡市太湖水务公司对供水管网进行分区计量管理,成立130人的检漏队伍,建立管网漏损、管网运行等经营指标分区管理、定量考核的管控体系。三是加强二次供水水表收费管理。由于无锡市社会经济发展处全国领先水平,基本上无老传统的村庄,已实现了辖区内城乡供水管网延伸全覆盖,实行一户一表、按户收费,水表基本为智能远传水表,达到了精确计量、方便管理的目的。
(四)强化城市供水安全监管
自2014年11月8日无锡市太湖原水藻类事件造成长时间大面积停水后,无锡市主要增加以下措施确保供水水质安全。一是在2个太湖水源地的基础上再增加1个长江水源地,形成了不同水系取水的水源地布局。二是无锡市太湖水务公司下属的3个水厂实现了清水互通,进一步提升了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制定了《水源水质突发性变的应急处理方案》和《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仿真应急演练,且在仿真应急演练过程中没有出现明显的供水管网低压和老百姓投诉现象。
三、工作建议
通过5天的学习考察,解放了思想,开拓了视野,同时也学到了江苏省无锡市的先进经验,也看到了我省与先进兄弟省市的差距。建议我省认真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城乡水务建设运营的推进力度。
(一)以地方立法为引领,为依法监管提供可靠法律保障。一是根据《xx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征集六届人大常委会规划(2018-2020)项目建议的函》的要求,协助省水务厅做好《xx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草案)》《》《关于立法的立项论证报告》等的编写工作,并建议省人大将《xx省城乡供水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中,为城乡供水依法管理提供可靠法律保障,解决好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更好地保障生活饮用水质量。二是各市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要杜绝“等、靠”的思想,积极学习兄弟先进城市经验,组织编写相关城市供水、二次供水、市政公共设施用水管理办法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收费标准等地方政策法规及其条文说明,主动向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实行。
(二)完善供水投入机制,加大供水投入保障力度。一是各市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xx省水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市供水工作的通知》(琼水城水〔2018〕111号)等的要求,提醒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政府责任,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供水设施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改造。二是各市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要主动建议、积极沟通当地政府及物价部门完善城镇供水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符合基本公共服务特征的水价形成和调整机制,对水价不到位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补贴,确保供水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以为分区计量抓手,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一是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要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加快对漏损严重、使用超年限的老旧管网以及灰口铸铁管、石棉水泥管、自应力水泥管等落后管材进行更新改造; 对于dn≥75的供水管道,每年安排不小于管道总长的1%进行改造。二是强化供水管网运行管理,各市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要整合优化现有供水管网监测系统、表务管理系统、客户服务系统,建立指挥、调度、督查供水产销差率的综合信息平台和网格化监管管理机制,对网格内供水量、售水量、供水管网压力进行动态监控; 三是加强管网检漏测漏,各市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要成立专业检漏队伍或委托社会专业检漏队伍对管网定期进行漏水检测,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检漏和巡查人员的技能水平; 四是推进城镇供水管理现代化,提高供水调度的实时监测能力,建立供水管网预警、事故应急调度、管网分析评估等系统,对水量、水压进行分析、集成与控制,提高对管网的管控能力。五是加强供水水量计量管理,环卫、园林、绿化、消防、管道冲洗以及其它市政公共用水应列入有效供水量,不得用产销差率替代管网漏损率; 实施所有环卫、园林、绿化取水车辆进行“一车一证”、“定点取水”的管理制度,环卫、园林、绿化以及其它市政公共用水应按表计量收费,对市政消防用水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六是要加强水表抄收管理,规范抄表管理制度,提高抄表及时性和准确率; 加快推进一户一表改造,积极推广使用智能水表。
(四)强化供水安全监管,全面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一是海口、琼海、定安、屯昌、临高、乐东、白沙、保亭和琼中等市县要按照《xx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xx省水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市供水工作的通知》(琼水城水〔2018〕111号)的要求,加快推进不同水系或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应急备用水源地布局与建设,尽快形成“双重水源、双重保障”能力,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协助省水务厅加快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含驻琼央企、省属企业、市县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分离移交工作。三是各市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切实加强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监测工作,推进水质在线仪表的应用,提高供水水质的监测水平和出现异常结果的反应及处理能力。四是各市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对城市供水水质重大突出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制定好城市供水紧急情况应对预案,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求援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