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应当根据内容来定,关键是你先要把论文的内容定下来,这个内容是你最熟悉、掌握资料最多的。建议还是多下载些论文,先看看人家主要的研究方向,选定适合自己的,有时候随便拟一个题目,后来发现不好写,比较麻烦!主要参考文献涉及范围。主要参考文献是指与论文内容有密切关系,且在写作中部分参考或者借鉴了他人文献的观点和材料时,为了对其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为了指明主要资料出处并便于检索而列出的一项论文要素。其范围不仅包括注释中已涉及的文献,还可包括论文写作过程所涉及的其它文献。列示数量。主要参考文献的列示数量不少于15项(其中至少应包括3部以上的著作,还应当至少包括2项以上的外文文献)。列示方位。主要参考文献列于文末,应另起页。“主要参考文献”字样位置居中,段前段后各空一行,小二号宋体,加粗,结尾处无标点符号。列示顺序。主要参考文献列示顺序为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增序排列,外文文献按第一作者名的字母增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则按发表时间增序排列。列示格式。主要参考文献的字号一律用五号宋体。各条参考文献首行缩进两个字符后列序号,序号在方括号(即“[ X ]”)内列示,括号后空一格,再接相应的文献信息。一项文献的信息列示超过一行时,应“悬挂缩进”两个字符。中文文献各要素之间的小圆点宜用全角状态下的圆点符号(即“.”),外文文献中的论题宜用斜体标示。著作类文献凡属第1版时则不必标明版次信息。著者列示。主要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列示方法为:中文著者先姓后名,外(英)文著者先名后姓。列示时不须标明编著形式(如:“张光明著”只标“张光明”,但译者需要注明,并用逗号“,”分隔,如:“李有明,译”)。一项文献涉及多个责任者时,应分别处理:外文著者只需标注第一个著者的姓名,空一格后附“et al”;中国著者应标注至第一、二、三著者的姓名,三位以后的著者则以“等”字省略,各作者姓名之间以及所列示的最后一位作者姓名与“等”字之间均用逗号“,”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