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偶标准是择偶的条件和依据。在择偶标准问题上,不同历史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时代特点。尚会鹏认为:传统村落社会中的婚姻具有实际、理性和慎重的特点。这种婚姻更接近商品交换,即在正式缔结婚姻关系前,总是像买东西一样仔细掂量双方条件的各个细节(尚会鹏,1997)。吴鲁平赞同尚会鹏的看法并认为一个时期的择偶标准理念,受制于该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占主导地位的婚姻观。有什么样的婚姻观,就有什么样的择偶理念。在中国传统社会,占据主导地位的婚姻观是将婚姻的目的视为 “传宗接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婚姻被看成是两个家族或家庭之间的事,因此在这种婚姻文化模式中,择偶理念不可能是现代社会意义上的以情感为重。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由于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即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由小生产的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农、工、商、贸等多元经济结构转变,农村家庭的生产功能出现了萎缩的趋势,传统的以家族或家庭利益为重的婚姻文化模式的根基受到了动摇,逐渐转向以当事人自身的利益为重的现代婚姻文化模式。在此社会背景下,农村青年的择偶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下面结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全国农村范围内进行了当代中国农村青年状况问卷调查的一份调查数据为依托来加以讨论。调查数据见下表:(1)文化程度 (2)职业 (3)聪明能干 (4)外貌、身材 (5)住房 (6)性格、脾气投合 (7)老实可靠 (8)温柔体贴 (9)生活习惯 (10)收入 (11)健康 (12)出身、成份第一,从重视“家庭背景”转向重视“个人条件”,即农村青年的择偶理念实现了从“家庭本位”向“个人本位”的转移。传统社会青年婚姻的缔结,主要被看成是两个青年家庭之间的事。因此,婚配对象的选择,必然重视对方的家庭条件,是否“门当户对”,是择偶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随着婚姻日益被看成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 农村青年的择偶理念已变为注重婚配对象的自身条件。在“中国农村青年状况调查问卷”中所列举的有关配偶的12 个因素中, 出身、成份位居倒数第一, 选择该项的比例在本地从业青年和异地打工青年中分别仅为1. 2 %和1. 9 %。第二, 从“无情人多成眷属”转向“有情人才成眷属”。调查结果显示, 为传统择偶观所忽视的感情因素,在当代中国农村社会受到了农村青年的高度重视,当问及“择偶时您最重视对方的哪些因素? ”时, 无论是本地从业青年,还是异地打工青年,选择频率最高的都是“性格、脾气投合”这一标示感情因素的项目;在本地青年中,这一比例为49. 8 % , 而在异地打工青年中,这一比例更高,为61. 1 %。这表明,当代农村青年已将传统择偶理念中最不重视的感情因素放在了首位。深度分析发现,女性青年(55. 5 %) 比男性青年(48. 8 %)更重视感情因素; 年龄越小的青年比年龄越大的青年更重视感情因素(14 - 19 岁、20 - 24 岁、25 - 29 岁三个年龄群体青年的这一比例分别为51. 1 %、51. 0 %、47. 2 %) ;文化程度高的青年在总体上比文化程度低的青年更重视感情因素(小学以下文化程度青年的这一比例为46. 2 % ,高中文化程度的为53. 6 %) 。第三,从看重“老实可靠”转向青睐“聪明能干”。传统的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动缓慢,非常注重“规矩”的伦理型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当中, 一个人的道德品行如何显得非常重要。因此, 择偶时人们都非常重视对方是否“老实可靠”, 女青年在选择男性配偶时更是如此。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 由于中国农村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步履维艰, 更由于农村的经济结构单一, 农村的社会分化程度非常低。上述这种社会经济条件的存在, 决定了中国传统社会中那种择偶时重“人品”甚于重“能力”的现象在中国社会的延续和发展。改革开放后, 由于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农村社会的阶层分化迅速加快。在这一过程中,个人能力的高低,成为决定人们社会经济地位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于是, 传统乡村社会(伦理型社会) 中的重“品行”,逐步让位于走向市场化、工业化的农村社会中的重“能力”。本次调查结果显示, 无论是本地从业青年, 还是异地打工青年, 他们在择偶时对对方“聪明能干”的重视程度都是位居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