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福尔摩斯
在雾气缭绕的伦敦贝克街头,一个戴着黑色丝绸礼帽、穿着黑色风衣、叼着一只烟斗的人,目光犀利地搜索着什么。如果你读过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你对这一镜头应该毫不陌生。对,这就是福尔摩斯,一个让无数人浮想联翩的名字。
一双深邃、犀利、炯炯有神的眼睛,仿佛可以看穿一切;一只独特的鹰钩鼻下面,那张总都会说出震惊四座的话语的嘴巴里,总是叼着一只令人敬畏的烟斗;睿智、发达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出神入化的化妆术,对法律和正义的不断追求,以及一颗博大慈善的心灵,组合成了福尔摩斯这样的一个近乎完美的人。这是所有读者对福尔摩斯的最深刻的印象。据说,柯南道尔最初想以福尔摩斯与罪犯搏斗时坠崖身亡来结束这一系列的故事时,遭到了读者的强烈反对,甚至受到人身攻击,因此他不得不继续写下去。一个小说中的人物竟可以如此牵动人心,并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他的出身或者别的什么,最让人敬佩的,是他的才能和品质。
他有极强的推理能力,能够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东西上看出许多别人不能发现的东西,并且在现有的线索上推理出整个事件的情况最终找到真相。但是他不止一次的放过事件的元凶,因为元凶是由于某些情非得已、令人同情的原因而犯下案子;他一直都在不懈的为当事人努力着,随时做好为维护正义而牺牲的准备。他是如此的优秀,但是每当一件离奇的案子被他勘破之后,在媒体上风光无限、受人称赞的却都是在福尔摩斯大力帮助下的那些无用的警察。尽管自己的付出没有受到广泛的承认,他还是默默地为自己所热爱的事业奉献着始终如一。他办案不为名不为利,他不畏权贵不畏暴力。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人们去敬重么?正因为如此,对于福尔摩斯的存在,历届福尔摩斯的忠实读者都深信不疑:在贝克街221号B,曾经居住过这样一个人,他用毕生的精力抵制犯罪,捍卫法律的尊严,为人们的宁静生活做出巨大的贡献。
他,福尔摩斯,永远是我们的一个最美好的梦;他,是最伟大的法律捍卫者。
我眼中的福尔摩斯,他是那样的正直,那样的沉着。在你眼中呢?
他,沉着冷静。就算遇到那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却还是那么的沉着冷静。比如说有一回,有个案件,是关于盗马的。福尔摩斯一开始就大概知道了,可是他并不是马上说出来,马的主人就侮辱他,说他根本称不上“神探”,但福尔摩斯并不生气。依然冷静的把现场反反复复的检查了好多遍,终于说出了他的想法。可是那盗马的人却不是故意的,福尔摩斯答应他,不告他,只是和他交换了条件罢了。从这点就不仅看出福尔摩斯沉着冷静,而且还有同情心,也不骄傲。真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啊!
他,谨慎小心。有一回,一个嘴上有着胡须的陌生人去福尔摩斯家,福尔摩斯一看,仔仔细细斗量了对方,请他进屋。原来那个陌生人是要来向福尔摩斯学习的,可福尔摩斯还是没有掉以轻心。他先让对方抽烟,对方接受了。突然,福尔摩斯喝道:“够了,不要在装了!你只是装成老人吧!”男子愣了一下。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不是要我教你吗?首先,我刚才给你烟时,就是有目的的。你在吐口水时,已经留下了基本的犯罪证据!而在地毯上,也留下了你的鞋印!而当你扔烟时,有一根胡须掉了下来,可是胡须并不会那么轻易掉的,由此可以推断出你的胡须是假的,而你为什么要装假胡须呢?就是因为你要盗窃或是干嘛的,是来侦查我的想法的对吧!”福尔摩斯的声音严肃又肯定。这个男子不不得不羞红了脸,服了福尔摩斯啊!福尔摩斯是多么的聪明果断,谨慎小心啊!
福尔摩斯不但对外人果断判案,对家里人也依然是好不偏心的!
他,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及抽丝剥茧的推理分析,让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得以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典型的英国绅士风范及超凡的破案能力,使其已成“神探”的代名词。从一桩桩诡异复杂的案情中,推敲出相互的关联性,这真实我眼中那位大的福尔摩斯啊!
未来福尔摩斯 在未来,在一个无人不晓无人不知的超级大侦探所中,有着一位风度翩翩的大侦探――我! 我正在看国际防卫组织的急报――哦!他们要我出手捉拿神偷王。
其实神偷王早进入我的捉拿视野,只是资料不足。现在,我发明的新型追踪武器――气味追踪器已开发完成了! ; ; ; ; 我输入神偷王的资料: 姓名:王未行 气味:EEO型 性格:暴躁 血型:AWC型 能力:能在一天内窃取黄金5000千克,钻石6000千克,又盗取联合国67份重要文件者。
被视为危险份子! ; ; ; ; 我输入完毕后,追踪器显视神偷王在一个叫“按乐水”的澡堂里洗澡。我率领五位反恐精英前去活捉神偷王。
我坐着光速飞机很快来到“按乐水”澡堂,我派俩个精英去疏散人群。 一向警惕性很高的神偷王一下子拿起M-05防水激光枪一阵扫射。
大概20多名人受伤。我就地滚那起钢笔型手枪,哈哈我的技术真好!一枪打中手臂。
嚣张的神偷王当场晕倒。我立了大功了! 第2天,国际防卫组织送来一个匾“新世纪的福尔摩斯”。
【冷淡的有心人】
无论是对待死者、对待复仇者、对待苏格兰场的警员、甚至是对于华生和自己的哥哥,福尔摩斯的情绪波动都很小,近乎于可有可无,经过之后和华生的合作才慢慢产生了友谊。他曾经对华生说过:“爱情会影响判断力,所以我永远也不会结婚。”从另一个方面说,除了莫里亚蒂,真的很少有人能引起他对人的强烈感情。
很多人说他有脑无心,所以虽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感情上却是一片空白。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既有脑又有心,他对案件精准的推断是来自于他的大脑,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于他的内心。在那个没有摄像头监控,没有DNA鉴定的年代里,侦探们的形象之所以高大,不但是因为他们可以依靠自己的头脑拨开重重迷雾,找出事情的真相,更在于他们承载着大多数人惩奸除恶、维护公义的愿望。
【邋遢的思想家】
喜欢宽松的睡衣,穿拖鞋,在家里练射击。烟丝放在波斯拖鞋里,来信用一把小折刀插在木制壁炉的正中央。由于长期没有案件可破,在华生来之前常吸食可卡因。福尔摩斯的生活自理能力可以说是一塌糊涂。
喜欢思考,当遇到难题时会不停地抽烟或者拉小提琴,爱做化学实验,偶尔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你可以看到近百条颇有深度的福尔摩斯语录:
曾有一两次,我深悟到,我抓到罪犯而造成的坏处比犯罪本身还要严重。我现在已经懂得了慎重,法律和良心相比,我更愿意欺法律。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
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
由此可以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具思想深度的思想家。
【奇葩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是闻名天下的大侦探自然不用多说,但这位大侦探却十分“奇葩”。
福尔摩斯具有与生俱来的非凡观察力、记忆力和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他还有超出常人的腕力和天才般的化妆才能。作为一个侦探,它具有优秀的先决条件。同时,他又是十分敬业的,为了验证一个推断或监视嫌疑人,他甚至可以在一个地方不吃不喝的等上几天,并且始终保持着高度精神集中和精神敏感度。
但是,他性情冷漠、孤僻,不愿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又有点骄傲和自负,但对朋友的关心发自内心。在福尔摩斯身上有着多重矛盾性格,这也使得这位奇葩的侦探人物形象饱满,给全世界的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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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临终的侦探 我赶忙躲藏起来。
我听到上楼的脚步声,卧室的开门声和关门声。后来,我非常惊讶:半天鸦雀无声,只听见病人急促的呼吸和喘气。
我能想象,我们的来客是站在病床边观察病人。寂静终于打破了。
"福尔摩斯!"他喊道,“福尔摩斯!"声音就象叫醒睡着的人那样迫切。“我说话,你能听见吗,福尔摩斯?"传来沙沙的声音,好象他在摇晃病人的肩膀。
①伦敦东区,劳动人民聚居地。——译者注 "是司密斯先生吗?"福尔摩斯小声问道,“我真不敢想,你会来。
" 那个人笑了。 "我可不这样认为,"他说。
“你看,我来了。这叫以德报怨,福尔摩斯——以德报怨啊!" "你真好——真高尚。
我欣赏你的特殊知识。" 我们的来客气哧笑了一声。
"你是欣赏。可幸的是,你是伦敦唯一表示欣赏的人。
你得的是什么病,你知道吗?" "同样的病,"福尔摩斯说。 "啊!你认得出症状?" "太清楚了。
" "唔,这我不会感到奇怪的,福尔摩斯。如果是同样的病,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如果是同样的病,你的前途就不妙了。可怜的维克托在得病的第四天就死去了——他可是个身强力壮、生龙活虎的年轻小伙子啊。
正如你所说,他竟然在伦敦中心区染上了这种罕见的亚洲病,这当然使人惊奇。对于这种病,我也进行过专门研究。
奇怪的巧合啊,福尔摩斯。这件事你注意到了,你真行。
不过还得无情地指出,这是有其因果关系的。" "我知道是你干的。
" "哦,你知道,是吗?可是你终究无法加以证实。你到处造我的谣言,现在你自己得了病又来求我帮助,你自己又作何感想啊?这到底是玩的什么把戏——呃?" 我听见病人急促而吃力的喘息声。
“给我水!"他气喘喘地说。 "你就要完蛋了,我的朋友。
不过,我得跟你把话说完再让你死。所以我把水给你。
拿着,别倒出来!对。你懂得我说的话吗?" 福尔摩斯 *** 起来。
"尽力帮助我吧。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他低声说,“我一定把我的话忘掉——我起誓,我一定。
只是请你把我的病治好,我就忘掉它。" "忘掉什么?" "哎,忘掉维克托·萨维奇是怎么死的。
事实上刚才你承认了,是你干的。我一定忘掉它。
" "你忘掉也罢,记住也罢,随你的便。我是不会在证人席上见到你了。
我对你把话说死,我的福尔摩斯,要见到你,也是在另外一个情况很不一样的席位上啦。就算你知道我侄子是怎么死的,又能把我怎么样。
我们现在谈的不是他而是你。" "对,对。
" "来找我的那个家伙——他的名字我忘了——对我说,你是在东区水手当中染上这病的。" "我只能作这样的解释。
" "你以为你的脑子了不起,对不起,福尔摩斯?你以为你很高明,是不是?这一回,你遇到了比你还要高明的人。你回想一下吧,福尔摩斯,你得这个病不会另有起因吗?" "我不能思考了。
我的脑子坏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帮助我!" "是的,我要帮助你。
我要帮助你弄明白你现在的处境以及你是怎样弄到这步田地的。在你死之前,我愿意让你知道。
" "给我点什么,减轻我的痛苦吧。" "痛苦吗?是的,苦力们到快断起的时候总是要发出几声嚎叫。
我看你大概是抽筋了吧。" "是的,是的,抽筋了。
" "嗯,不过你还能听出我在说什么。现在听着!你记不记得,就在你开始出现症状的时候,你遇到过什么不平常的事情没有?" "没有,没有,完全没有。
" "再想想。" "我病得太厉害,想不起来啦。
" "哦,那么我来帮助你。收到过什么邮件没有?" "邮件?" "偶然收到一个小盒子?" "我头昏——我要死了!" "听着,福尔摩斯!"发出一阵响声,好象是他在摇晃快要死去的病人。
我只能躲在那里一声不响。"你得听我说。
你一定得听我说。你记得一个盒子——一个象牙盒子吧?星期三送来的。
你把它打开了——还记得不?" "对,对,我把它打开了。里面有个很尖的弹簧。
是开玩笑——" "不是开玩笑。你上了当。
你这个傻瓜,自作自受。谁叫你来惹我呢?如果你不来找我的麻烦,我也不会伤害你。
" "我记得,"福尔摩斯气喘喘地说,“那个弹簧!它刺出血来啦。这个盒子——就是桌子上这个。
" "就是这个,不错!放进口袋带走了事。你最后的一点证据也没有了。
现在你明白真相了,福尔摩斯。你知道了,是我把你害死的,你可以死了。
你对维克托·萨维奇的命运了如指掌,所以我让你来分享分享。你已接近死亡,福尔摩斯。
我要坐在这里,眼看着你死去。" 福尔摩斯细微的声音小得简直听不见了。
"说什么?"司密斯问,“把煤气灯扭大些?啊,夜色降临了,是吧?好。我来扭。
我可以看你看得更清楚些。"他走过房间,突然灯火通明。
"还有什么事要我替你效劳的吗,朋友?" "火柴,香烟。" 我一阵惊喜,差一点叫了起来。
他说话恢复了他那自然的声音——或许有点虚弱,但正是我熟悉的声音。长时间的停顿。
我感到柯弗顿·司密斯是一声不响、惊讶万分地站在那里瞅着他的同伴。 "这是什么意思?"我终于听见他开口了,声音焦躁而紧张。
"扮演角色的最成功的方法就是自己充当这个角色。"福尔摩斯说道,“我对你说了,三天来,我没吃没喝,多亏你的好意,给我倒了。
一天,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在居室里喝茶。
华生相信自己也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决定出一个难题试试福尔摩斯,于是笑着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这儿有个难题想请教一下您,行吗?”福尔摩斯转过头说;“行啊,你说说看。”华生开始出题;在坎布连山区,有两座有名的高山,中间大概相隔500多米。
一天,两个残疾人在一个正常人的带领下来登山。两个残疾人一个是盲人,一个是聋哑人。
3人在傍晚时攀登到了一座山的顶峰。随后,面向对面的山峰停下来休息。
那个正常人因为太疲倦,很快就睡着了,而那两个残疾人精神蛮好的坐着。夜已经深了,突然,对面山上有人放了一枪,盲人马上听到了砰的一声响;聋哑人也看到了枪口上的火光,而睡着的人发现子弹擦过他的耳根。
警察来时,三个人都说自己最先发现有人开枪。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他们三个有谁发现有人开枪的吗?话没说完,福尔摩斯立刻说出了准确的答案。
不愧是名侦探,那么,你知道是谁发觉有人开枪的吗?。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
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
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
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
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读《福尔摩斯》有感我读书广而杂,因此侦探小说也读了不少。
在没有接触福尔摩斯以前,读过《月亮宝石》,对里面的克夫探长佩服得五体投地。可是读了福尔摩斯的故事后,我居然对其他的侦探小说都失去了兴趣。
这个长着一个鹰钩鼻子,面貌清癯的高个子侦探深深吸引了我,让我觉得其他小说中的侦探简直就是泛泛之辈。 后来,我又不知道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了多少遍。
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觉得我对福尔摩斯的喜爱,并不单纯因为他那无与伦比的侦探技巧。在这个貌似无情的侦探的性格中,总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在吸引着我。
于是,我开始试探着研究福尔摩斯的性格。而在研究过程中,我终于弄清了福尔摩斯吸引我的原因,那是一个“情”字。
这个被人们称为古怪而不近人情的侦探,其实却有着不同寻常而深藏不露的情感。 福尔摩斯的“情”,首先表现在他那与邪恶势不两立的正义感和由此产生的高度的责任感上。
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人,我想都会赞同这一点。的确,他办案是为了挣钱,但他决不承办一件带有一点罪恶色彩的案子。
而且,如果查明主顾有了问题,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把他绳之以法(《退休的颜料商》)面对势力庞大,组织严密,其首脑又具有与自己不相上下的高度智慧的莫里亚蒂犯罪集团,福尔摩斯竟单枪匹马地与之周旋了多年。与这个集团有关的案件,除了《恐怖谷》外,他从来没有经手承办过,也没有任何一个人非要他承办,而他,出于对社会高度的责任感和正义感,紧紧盯着这个集团,不放过它的一点纰漏。
一切一切的困难、恐吓、威胁甚至暗杀偷袭,都没有把他吓退半步,反而更坚定了他的斗志。他对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威胁,只有一句铿锵有力的答复:“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这简直就是他对所有罪犯,所有犯罪集团掷地有声的宣言。面对这样高傲而坚定的宣言,哪个犯罪分子能不闻风丧胆呢?在《最后一案》中,他还对挚友华生这样说:“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正因如此,闻听他的死讯——一个虚构故事中虚构人物的死讯时,英国民众才会流露出真正的悲痛,以至于佩带黑纱表示哀悼。在他们看来,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位高超的侦探,更是正义的化身。
在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的墓碑上刻有“坚定如钢,正直如剑”这两句话,我想这也是英国民众对福尔摩斯最恰当的评价吧。 其次,福尔摩斯的“情”,还表现在他的善良、宽厚与无私上。
他办案不计报酬,也不因为报酬的多少而决定自己办案的态度。相反,对于一些地位显赫又能给丰厚报酬,但品格和智力低下的主顾,他都无一例外给予无情的讽刺和嘲笑,并不怕因此得罪他们。
而对于一些穷苦的人来说,他却常常大度得很,甚至有时免费办案。在办案中,他利用私人侦探这一便利身份,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
特别是对于一些虽然犯了罪(甚至杀了人),却在道义上没有错误,甚至是伸张正义的人,他可以擅自做主网开一面。这样的案子在书中甚至占了不小的比例,如《魔鬼脚跟》、《第二块血迹》等。
如果他只是一个办案机器的话,这样的事情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从这一点来说,貌似无情的福尔摩斯比英国法律,比那些苏格兰厂的警察更富有人情味。
更何况他办案向来不求名利,对于把功劳计在自己功劳簿上的那些“蠢货”们,他更多的只是宽容地一笑。 另外,福尔摩斯的“情”,还体现在他具有的绅士风度和豪侠的骑士精神上。
福尔摩斯是个绅士,无论从外表还是精神上都是。用“高尚”来定义他的品格决不过分。
他厌恶一切的卑鄙和龌龊。而且,虽然他并不喜欢妇女,却有一种豪侠的骑士精神。
他不是法律而是正义的维护者,为了维护正义,或者是一个并不相识的女人的尊严,他甚至可以去触犯法律。他仅有的两次违法行为都是为了女人。
在《米沃尔顿》中,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他冒着查出、被捕、受尊重的事业以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告终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又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
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 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19世纪末的英国也是不多见的。
当我们读到福尔摩斯把一捆捆用于勒索的信“倾倒在壁炉里。他一再这样做,直到保险柜空了才停止”的时候,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为之动容。
而看到他在自己就要被人发现的一刹那,还没有忘记把那封“带着血迹的信”——可以用来指控杀害恶魔米尔沃顿的那位贵族妇女的唯一证物也投入熊熊火焰之中时,我想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读者,都会为之高声喝彩! 其实,如果细细品味,福尔摩斯的“情”还表现在很多方面,如他对华生忠实的友情(在《三个同姓人》中体现得最为明显),甚至还有官方侦探雷斯垂德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 》中对他发自肺腑的称赞带给他的那种激动(他甚至转过脸去掩饰自己的表情)。 一个纯粹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