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原本是合理的。我的观点就是要到处宣传,就是要发了再发啊。在科研还只是个人业余兴趣的年代,根本没有这个概念,你多发一篇少发一篇根本没有所谓。那时候的论文行文格式也比现在随意,很多文章具有很强的叙事性,你必须从头到尾看才知道有些信息哪里提到了。一稿多投成为禁忌是自从科研变成了正式职业(即饭碗)的时候开始的,因为是一个职业生涯所以一定会要评级上升的建制,就要有考核标准。这时候你多发表一篇文章和少发表一篇就会很不一样,所谓“影响因子”等也是这种情况下才出现的。所以为了公平或方便的缘故,必须禁止一稿多投,这样的话,才能使简单的文章数目能够说明问题。如果允许一稿多投,那文章的发表数就说明不了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