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文学是英语专业学生的一门重要的课程,对于英语学生的自身能力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英语文学方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教师在教学中从多方面注重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大学生也要积极进行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不断提升自身的英语文学素养,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英语文学;大学生
一、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培养的现状
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非常重要,然而在大学的英语教学中教师对于学生文学素养的重视不够,并且学生自身没有较强的意识注重文学素养的培养。大学的英语教学,尤其是非英语专业的英语教学,主要是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在教学中对于学生的文学素养培养没有足够的重视。第一,大学英语的教学主要以学生语言技巧为主,以英语词汇、知识点、语法等为主要讲授内容,教师很少讲授到英美文学的知识,也较少布置有关文学阅读的任务,对于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培养非常不利。第二,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作为国家级考试对于学生的学习要求也主要为英语语言自身的应用,但是对于英语文学方面没有很多的要求,影响着全国大学生的英语学习。从学生角度来说,大学生尤其是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对于英语兴趣不高,很少学生去阅读英语文学的相关资料,或者有兴趣但是英语能力不足,慢慢失去了对于英语文学的喜爱
二、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培养的策略
针对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现状,我们必须注重大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从多方面提高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一,英语课堂上教师注意培养学生对于英语文学的兴趣。大学的英语课,多是大学英语的课程,很多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基础较差,对英语不感兴趣,对于英语文学的兴趣就更小。为了提高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在英语课堂上教师可以注意学生文学的兴趣培养。在讲授教学内容时,继续增强学生对英语语言的喜爱,恰当地为学生介绍文学作品,联系更多的文学信息,将教学内容与英美的文学知识结合在一起,引起学生对英语文学的兴趣。
第二,教学内容多介绍英语文学的相关知识,带领学生学会文学赏析、评论等。大学英语教学的主要内容都是大学英语课程的内容,教师讲授教学内容时比较偏重与英语语言的应用,对于文学作品的分析、文学作品的赏析进行地很少。为了培养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教师可以讲课时注意突出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文学知识,在为学生讲解知识点的同时带领学生去学习如何赏析文学作品,对于文学作品进行分析评论,为学生推荐适合的文学作品,让学生从文学作品中获得更多的知识,也获得更多的关于世界、人生的思考。
第三,课上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来进行英语文学的熏陶。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采取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和手段来引导学生对英语文学的兴趣,提升学生对文学的敏感度,促进学生的文学积累。一方面,教师可以将文学学习与电影结合起来。很多的文学作品,尤其是经典的文学作品都被后人拍成电影或者电视,而电影、电视是学生容易接受的方式,而且对于学生来说更具吸引力,在电影中学生对于文学作品有所了解,对于英语语言的应用也更清晰。另一方面,教师应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引导学生接触更多的英语文学知识和作品。在当今时代,接触文学不仅靠书籍,还可以更好地利用网络资源。在信息飞速的时代,教师可以积极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进行文学阅读和文学思考。
第四,布置课下文学的延伸任务,定期检验学生的完成情况。在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布置恰当的文学阅读任务和文学赏析作业。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推荐英语文学作品,要求学生完成文学作品的相关任务,鼓励学生在进行文学阅读和赏析的任务过程中,进行思考分析,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思考。对于布置的文学任务,可以定期进行检查,通过写阅读反思、影评等来检验学生对于文学作业的完成情况。
第五,学生自身要转变观念,变被动培养为主动提高。大学生为了就业,更多的人都选择学习实用性强的课程,对于短期内实用效果较小的文学学习却很忽略。要提高大学生的英语文学素养,学生首先要从思想上转变以前的观念,意识到文学学习和提高文学素养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重视自身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其次在课堂上和课下主动进行文学作品的阅读和学习,配合教师的文学学习的教学,积极完成教师布置的文学相关作业将文学素养的培养当成一项长期的活动。教师在教学中从多方面注重学生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大学生也要积极进行英语文学素养的培养,不断提升自身的英语文学素养,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基于思维过程的高中英语文学阅读思维型课堂教学架构兰春寿课程.教材.教法2015-12-01期刊1
2、 英语专业体裁文本依托文学课程体系改革效果分析景婧外语界2015-08-25期刊
摘要:总之,动词汉译英的过程就是由“动态”向“静态”转化、由展开型句法结构向浓缩型句法结构转化的过程,也体现了由汉民族思维方式向英民族思维方式转化的过程。
关键词:英语文学;研究生
一、汉语的“动态”与英语的“静态”
动词是表示人或事物动作、行为、发展、变化的词,是最复杂、最活跃的一种词类。英、汉两种语言对动词的概括意义是一样的,但动词的数量及使用频率与方式却并不一样。从总体修辞效果来看,英语呈“静态”,汉语呈“动态”,亦即,英语有一种少用(谓语)动词而用其他手段;而汉语则有一种多用动词的固有习惯。英语每个句子中只能使用一个限定式动词(并列谓语除外);而汉语中却存在着“连动式”和“兼语式”,如“他到了火车站发现火车已经开走了”,及紧缩句,如“我们下雨也去”。英语的限定动词只能做谓语,而汉语中的动词(包括动宾词组、主谓词组等)不仅做谓语,也可做主语,如“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宾语,如“鲁迅主张打落水狗”,定语,如“讨论的问题很重要”,状语,如“一定要批判地继承我国的文学艺术遗产”和补语,如“小溪旁那些女人们听得笑起来了”。汉语是一种离不开动词的语言,除了部分句子(即名词谓语句如“今天星期六”和形容词谓语句如“他这几天心情很好”)以外,大量的句子都不止使用一个动词,有的句子几乎全句都是动词,如“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不怕没办法”。汉语的动词还可以重叠和组合构成新的动词,如“走走”、“商量商量”、“看一看”、“打打闹闹”,而英语的动词却不能。另外汉语中为数不多的介词,也大都是从古代汉语动词演变而来的,有些还具备动词的一般特点,称为“半动词”,“副动词”,“汉语中的绝大多数的‘介词’,应该划归动词的范畴,只是入句时,表现了相当于英语介词的作用”,如“他在家”中的“在”为动词,而“他在家看书”中的“在”则为介词。
二、“动态”与“静态”的思维根源
汉语“动态”与英语“静态”之差异,其深层原因在于汉、英民族思维方式的差异:即汉民族重形象思维、重悟性,而西方人重抽象思维、重理性。汉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尚象”,汉民族习惯于“观物取像”,即取万物之象,加工成为象征意义的符号来反映、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形成了偏重形象,即偏重具体的思维方式;西方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尚思”,注重逻辑与形式论证,形成了以概念、判断和推理为思维形式,偏重抽象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形式的不同在语言上表现为:英语语言常常使用大量的涵义概括、指称笼统的抽象名词来表达复杂的理性概念,因而显得“虚”和“静”;而汉语则习惯于形象语言,用形象的方法来表达抽象的事物,动词的形象性即满足了中文的需求,由于大量地使用动词,汉语言因而显得“实”和“动”。另外,汉民族相比于西方人更倾向于注重悟性,汉语由意念贯通,行文造句不需要严格的语法规则来规范,词的用法也非常灵活,动词的使用即非常灵活。汉语的动词由于没有形态变化的约束,使用起来十分自由、灵活,可以充当句子的各种成分,也可以连用形成连动式和兼语式,还可以重叠和组合构成新的动词,动词的大量使用使汉语的表达呈现“动态”的倾向。与之相反,西方人更注重理性,注重形式论证,在语言上表现为形态的外漏和形式上的完整,因此行文造句需要严格的语法规则来规范。英语句子有严谨的主谓结构,一个句子结构通常只使用一个谓语动词,大量本应该用动词表达的概念,只能用非谓语动词来表达,或借助于动词以外的词类,主要是由动词派生而来的名词,有时还要借助于介词、副词及由动词转化而来的形容词,这样便产生了动词的虚化和弱化,使得英语的表达呈现“静态”的倾向。
三、汉译英中动词的处理
鉴于学生动态英译文的问题,从“动态”与“静态”这一修辞差异入手来探讨汉译英中汉语动词(不包括判断动词和能愿动词)的处理,应是汉译英教学中的非常重要的一讲。
(一)单动词汉语句子中动词的处理
“英语的静态修辞的实质是名词优势和介词优势,而介词优势又是名词优势的必然结果。因为名词与名词之间要借助介词来联结”。英语倾向于用名词(词组)来表达汉语用动词所表达的概念,即动作、行为、状态等,尤其在科技、法律、政治等正式文体中更是如此。这不仅使英语句子简洁紧凑,也避免了将人牵涉进来,从而使语句意义更加含蓄、间接,符合英民族表达习惯,因而句子优美。因此,在有些情况下,汉语动词并不是译成英语动词,而是要遵循英语的这一修辞特点,进行必要的词性转换,即动词向名词和介词的转化(如a和b),有时也转化成副词和形容词(如c和d)等,使译文符合英语的句法规律,因而更加地道、更显文采。a.他很贪嘴。.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政策.ThisisnotinkeepingwithourParty’.桌布铺上了吗?Istheclothon?d.他怀疑我的动机。Heissuspiciousofmyintentions.
(二)多动词汉语句子中动词的处理
汉语注重“动态”描写,一个句子中往往会涌现大量的动词,但并不会引起句子的臃肿和混乱.汉语的动词可以作句子的不同成分;一个句子中可以连用两个或更多的动词作谓语,有时一个句子中会集结异常大量的动词,按照各动作实际上的时间顺序或逻辑上的因果次序,将事件一一如实说出,甚至尽量省略关系词以达到动词集中、动词突出的效果。因此在将汉语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状语、宾补的动词译成英语时,有的可以省译,有的要进行词性转换或译成非限定动词;在将汉语的连动式结构译成英文时,首先要确定一个主要动词,作为谓语动词,与主语形成SV主干,构成全句中心,其他动词有的可以省译,有的作为次要动词进行词性转换或译成非限定动词、独立主格结构,打破汉语的时间或事理顺序,运用英语所富有的各种关系词或关系手段,适当地将它们嫁接到句子的中心主干上,形成空间立体布局,使句子语义层次分明。当然,在将连动式结构译成英文时,若有两个或以上动词都该是英译文中的谓语动词,则应将其译成并列谓语。但译文谓语动词如果铺排过多,就会显得很累赘,语义层次很不分明,带有浓厚的汉语色彩,这时,应首先采取断句处理。
总之,动词汉译英的过程就是由“动态”向“静态”转化、由展开型句法结构向浓缩型句法结构转化的过程,也体现了由汉民族思维方式向英民族思维方式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完成得好,译文就符合英语语言的规范,这个过程完成得不好,译文就会汉化,妨碍了原文内容的确切表达。我们的学生动辄用动词写英语句子,而且多是小短句或简单的复合句,带有浓厚的汉语气息,主要是受汉语“动态”修辞的影响。因此在汉译英教学中,我们一定要引导学生用英语的“静态”修辞进行思维,克服汉语“动态”修辞的影响,为汉译英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加拿大英语文学在中国的译介(1949—2009)——兼论社会文化对文学翻译的制约朱振武; 綦亮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其实学得课本并不重要,所有的现代汉语书说的也都差不多。我给你列几个题目吧。1、句法方面的A、定语的位置。这个参考资料比较好找,主要是有些人说定语可以后移,有些人说不可以,你可以谈一下你的看法。这个是我毕业论文写的,你可以简单说一下。参考资料:[1]王松茂.汉语语法研究参考资料[H].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413。[2]刘忠华.简论古代汉语“定语后置”问题-“定语后置”说质疑[H].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8月第21卷第4期.32-34。[3]朱德熙.说“的”.中国语文,1961年第1期.95-130。[4]转引自温锁林.定语的移位[H].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11月第23卷第4期.74-78。[5]戚晓杰,卢正国.“中心语+定语”结构及其相关问题研究[H].东方论坛,2005年第5期.83-87。[6]赵世举.关于“定语后置”问题的新思考[H].襄樊学院学报,2000年1月第21卷第1期.57-63。[7]吕淑湘,马庆株.语法研究入门.北京:商务印书馆,-266[8]王亚非,王媛.汉语意合与英语形合的思考[H].北方工业大学学报,2006年12月第18卷第4期.82-86。[9]石硫智.乔姆斯基“普遍语法”假说的反证——来自认识心理学的启示[H].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年1月第28卷第1期.1-9。(这个不需要全看的,你自己选择)B、单音节形容词重叠式探究这个主要是说,“AA的”后面是动词时是定语还是状语,我把他归为状位形容词重叠式。这个可以写个小论文。参考书目:李宇明1996非谓形容词的词类地位《中国语文》第1期。李宇明1996论词语重叠的意义《世界汉语教学》第1期。潘晓东1981浅谈定语的易位现象《中国语文》第4期张敏1997从类型学和认知语法的角度看汉语重叠现象《国外语言学》第2期。朱德熹1982《语法讲义》[M]商务印书馆。2、语用方面的(这个论文比较好写一些)可以写一下我们平时说话的一些用语,从修辞的角度去写,这也属于语法方面。如《雷人的山寨词》、《小议网络语言的构词手段》希望写这些对你有用。
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 【内容提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关 键 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三、21世纪中国政府:掌舵而非划桨 “今天我们政府失败的主要之处,不在目的而在手段”〔4〕。 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何种方式提供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必须思考的关键问题。 1.掌舵与划桨 现代国家的政府,既具有决策与指挥的职责,又具有执行和操作的职责。如果把决策、指挥比作“掌舵”的话,那么具体的服务执行就是“划桨”。掌舵是一种方向性、目标性的引导,而划桨则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从另一方面来理解,“掌舵”是政府方针政策等宏观方面的服务,而“划桨”则是具体的服务。 2.掌舵而非划桨 彼得·德鲁克在《不连续的时代》一书中说:“我们面对的不是‘国家的逐渐消亡’。相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但是我们面临着选择,选择一个庞大的但软弱无力的政府,还是选择把自己局限于决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的强有力的政府”。我们需要一个能够以治理而实行治理的政府。这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这是一个‘治理’的政府”〔4〕(P25)。当代管理者也认为:“任何想要把治理和‘实干’大规模地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只会严重削弱决策的能力。任何想要决策机构亲自去‘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决策机构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从根本上说那也不是它的事。”〔4〕(P64)政府不是“实干”的机构,而是“决策机构”。因为“政府并不善于划桨”〔4〕(P32),政府的职责只能是“掌舵(决策)”而非“划桨(实干)”。政府的义务是保证服务提供得以实现。 3.满足公众的需要 政府是决策机构,如何掌舵,即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并不能由政府自身说了算,而要根据服务对象,尤其是政府服务的直接受益人——公众的要求而确定。 政府使用纳税人的钱,为公众服务,理应“以顾客为中心”,按照公众的要求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需要,就是说政府的服务要面向公众,而不是面向权力;政府对公众的利益、需要和要求应具有灵敏的反应能力;政府的一切活动要围绕着公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公众至上”意识,一切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为标准。 4.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工作中去 政府服务也是一种经济行为,需要进行收益——成本分析,只有其收益高于成本才是合理的。因此政府服务也存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在政府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把竞争注入到政府服务工作当中将有助于实现政府服务“低成本、高收益”的预期。同时,这也是满足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打破政府垄断的有效途径。 政府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内部的竞争。在政府同类部门中政府雇员以及为政府服务的机构,如印刷、会计、采办、通讯数据处理,车队、修理等之间开展竞争,可以解开官僚主义的死结。二是政府与私营部门的竞争。在一些由政府垄断的服务中,如交通、电信、邮政、水电等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垄断,给政府形成竞争压力,迫使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私营部门之间的竞争,把一些政府可以撤手不管的服务,诸如清除垃圾、城市环卫、医疗卫生、职业培训等通过招标方式出租或承包给私营部门,实行“有偿服务”,由市场来完成,可减轻政府负担,以便政府更好地“掌舵”。 竞争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至少能使我们的政府服务质量有所改观。 四、效率与效益: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 行政效率与效益是行政服务的核心问题,贯穿于行政服务的各个环节,是全部行政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检查政府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政府服务的好坏都要经过效率与效益这一对价值判断标准的检验。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是良好行政服务追求的目标。 1.效率与效益的可比性 广义的行政效率是质与量的统一,包括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数量上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总产出与总投入的比率,即所谓狭义“效率”;质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的社会和政治价值,看其是否达到了有益于社会,能够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既定价值目标,即“效益”,这是对行政效率的社会性评价。 “效率”(狭义)与“效益”虽同为行政服务的价值评判标准,但二者并非完全一致,或者说,二者之间具有某些可比性。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二者的一致,却忽略了它们的区别。“效率等于效益,效率越高,效益越高”,这话包含了部分真理。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从效率中获取相应的效益,二者成正比。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如果行政服务活动远离了原定目标,或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其效率越高,结果就越糟。这表明,效率越高,效益也可能越低,甚至成为负值,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成反比。只有当两者以最恰当的方式结合起来,并产生最佳值,效率与效益才可兼得。否则,为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行政目标的正确与否,会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2.短期与长期的统一性 衡量行政工作的真正效率与效益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有些行政活动刚开始,效率或者很差,效益很不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日趋成熟,效率会逐步提高,效益也会日益明显,并最终变得极为可观。因此,对效率和效益的追求,不能只看眼前,仅在短期效率和效益上作文章,还要顾及长远利益,更不应为片面追求短期的效率和效益而损害长期的效率和效益。任何放弃长远效率和效益的行政行为,都不可能真正实现行政服务的高效率和高效益。所以,对效率和效益的考察,既要看到眼前,又要防止急功近利。在相当多的行政服务领域,例如环境保护等,更应把眼光放长远些,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结合起来,实现行政服务的短期与长期效率和效益的统一。 3.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尺度 效率和效益的统一及二者长期性的统一,都只是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原则问题。对于政府来说,终极目的是要实现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究竟什么样的服务才是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则有一套客观的判断标准和尺度:就是看政府服务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最终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进行衡量。 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需要”,落后的生产力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这种现实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语)。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都要根据“三个有利于”标准进行判断。我国的政府是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根本任务的,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效益的高低,最终也要看是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增强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个有利于”是一种实践标准。政府的服务是否达到了这一标准,最终要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政府服务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好处……都主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这是对政府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效益服务的最具权威性和决定性的价值评判。【参考文献】 〔1〕何小随. 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行政体制改革需要处理的基本关系〔J〕.地方政府管理,1998(10). 〔2〕威廉·冯·洪堡.论国家的作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3〕王振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J〕.新华文摘,1998. 〔4〕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12回答者: sx754455501
对不起了!我无能为力,请另请高明吧! O(∩_∩)O~ (*^◎^*)
238 浏览 4 回答
346 浏览 3 回答
171 浏览 4 回答
164 浏览 4 回答
283 浏览 5 回答
216 浏览 4 回答
308 浏览 2 回答
352 浏览 3 回答
199 浏览 4 回答
136 浏览 3 回答
207 浏览 3 回答
238 浏览 2 回答
90 浏览 3 回答
117 浏览 3 回答
128 浏览 4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