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炮,“龙的传人”可以引为自豪——中国是火炮的故乡。早在公元前5世纪,我国就发明了古代炮——抛石机。抛石机是用皮子包着石头抛射出去,所以古代将石字旁加一个包字则为“砲”。《战国策》中记载,齐将田单曾巧用“火牛阵”大破燕军。但当齐军连续收复70余城之后,却在攻打狄族的一座山寨时碰了“钉子”,连攻3月,未能攻克。这个狄族山寨的壁垒森严之处在于布设了数架抛石机,准备了很多飞箭。每当齐军兵临城下,寨内士兵便齐拽抛石机。狂飞的乱石和弓弩手们发射的飞箭,使齐军惊恐不已,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败下阵来。这种原始炮在古战场上一经使用,就大显身手。随着火药的问世并用于军事后,火炮成为冷兵器时代后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的火器。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军炮兵火力杀伤的敌人占70%,被誉为“战争之神”。战后几十年.炮兵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得到长足的发展。目前军队中火炮的数量之多,仅次于冲锋枪。
现代战斗,将以火力交战为主要作战形式。炮兵作为陆军中最大的兵种,已成为现代合同战斗中的主战力量之一。它以其悠久的历史和能够参加各种战斗的广泛实践,伴随着军事科学的进步,不断发展和丰富着自己的战术。
炮兵战术的基本原则,是指导炮兵战斗行动的准则。合同战斗中,炮兵战术在总体上应遵循合同战术基本原则,并受其影响和制约。二者在内涵上有许多共同性。诸如“知己知彼,因势利导”。炮兵指挥员及机关必须熟知部属的战斗素质和所支援部队的情况,并同敌军特别是敌人的火力单位进行对比,只有弄清敌情乃至目标的具体位置,炮兵才能有效地发扬火力、地形、气象等条件对炮兵的行动特别是射击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每战必须熟悉战斗环境。炮兵是以火力打击敌人的攻击型战斗力量,反之也是敌人火力打击的重点。“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合同战术原则,对指导炮兵战斗同样是至关重要的。包括其他合同战术基本原则,都是炮兵战术运用的依据。
此外,炮兵作战还有体现其特点的一系列原则,主要是:
集中兵力,集中火力
炮兵的威力体现在具有比枪弹大得多的杀伤力和强烈的精神震撼作用。
早在古代攻守城寨的战斗中,人们就发现了火炮的这些特殊功效,冠以“霹雳炮”、“震天雷”的美称。当炮兵普遍使用于战场不久,军事家们很快发现集中使用炮兵是充分发挥炮兵威力的奥秘所在。炮兵战术就初始于集中使用,发展至今,集中使用炮兵已形成一套法规性的做法。如炮火准备就是集中使用炮兵的具体体现。它通常要求大部或全部炮兵参加,必要时还可临时使用第二梯队的炮兵参加炮火准备,以保证形成优势的炮兵火力,支援步兵、坦克兵一举突破敌防御。
在编组上的炮兵群,可以对包括不同建制的炮兵火力单位实施统一的指挥,有利于集中使用炮兵于主要方向和重要时机。拿破仑创造的炮兵预备队,以及尔后为对付装甲集群编组的反坦克预备队,已成为现代作战中常用的编组形式,其目的之一也是为了能在重要时机增强和保持炮兵火力的优势。
炮兵的集中使用,包括集中兵力和集中火力两个方面。集中兵力是集中火力的基础,集中火力是集中兵力的目的。炮兵兵力的集中使用,在进攻作战中,一是,要求在总兵力的对比上,构成对敌优势。二是,在战斗部署上,应将大部炮兵使用于主要攻击方向,形成绝对优势的炮兵兵力,从而保证炮兵火力的绝对优势。1951年11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在马良山战斗中,炮兵兵力达5倍于敌,而在主要方向上又集中使用74%的兵力,有效地保证了顺利歼灭防御之敌。
防御作战中,在总的兵力对比上难以构成优势的情况下,应将炮兵的主要力量集中使用于主要防御方向,并将反坦克炮兵集中使用于敌坦克的主要威胁方向。在集中兵力于主要方向的同时,还要注意兼顾次要方向,因为现代战场上军队机动能力大大提高,情况变化急剧,当主次方向发生变化时,要能适时集中兵力于新的主要方向。
炮兵集中火力尤为重要。强调集中炮兵兵力,目的是为了集中火力。而兵力集中,并不等于火力集中。特别是现代战场上需要火力打击的目标很多,即使集中了优势的兵力,要想处处打击,也是不可能达到集中火力的。而当炮兵兵力没有构成优势时,更需要将有限的火力使用于要害之处,撒胡椒面的打法,往往处处不得力。
因此,炮兵必须在集中兵力的基础上,将火力形成拳头,实施重点打击。这里讲的重点,一是重要时机,二是主要目标。所谓重要时机,既包括关系到战斗全局的重要时机,如进攻战斗的炮火准备;也包括战斗某时节中的重要时机。所谓主要目标,既指对整个战斗有重要影响的要害目标,如敌指挥系统、核袭击兵器等;也指各个战斗时节需要重点打击的目标,以及同时出现数个目标时首先取其重。在紧张激烈的战斗中,如何使用好炮兵的火力,是炮兵战术最关键、最精彩的地方。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而其要旨就在于能否善于适时集中火力打在点子上。
现代战斗中的地面、空中火力突击能力大大增强,炮兵往往是对方火力打击的重点。加之,火力突击任务繁重,弹药保障困难,必须节约使用。这些情况,对炮兵的集中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兵力集中要合理,火力集中要适度,而不是越多越好。
统一部署兵力,疏散隐蔽配置
炮兵战斗部署,是为送行作战任务,对炮兵兵力进行的统一区分、编组和配置。它是合成军队战斗部署的组成部分。总的要求是,将主要兵力部署在主要作战方向上,形成重点;便于发挥各种火炮、导弹的特长,充分发扬火力;便于利用地形作纵深梯次、疏散隐蔽地配置;便于指挥,有利于与其他兵种特别是步兵、坦克兵的协同;便于实施兵力、火力机动。
1.炮兵的区分
炮兵的区分,就是将建制和加强的炮兵进行统一的分配,并规定其配属和支援关系。区分炮兵时,通常给主要作战方向上的兵团、部队较多数量炮兵的加强,使其具有较强的火力突击力量。在次要方向上,主要以其自身建制内的炮兵完成任务,根据瓦可适当加强。对第二梯队通常不予以加强,待其进入战斗时由上级炮兵予以支援,也可将第一梯队的炮兵转隶给二梯队。反坦克炮兵要多加强到主要方向上第一梯队的部队和分队。
2.炮兵的战斗编组
炮兵的战斗编组,就是根据战斗需要,将建制和加强的炮兵编成各种战斗组织。通常有炮兵群、反坦克预备队、炮兵预备队,防御时还有机动炮队。
炮兵群是团以上各级战术兵团均可建立的战斗编组,它是本级合成军队指挥员掌握的火力骨干力量,由本级炮兵指挥员直接指挥,在攻防作战中执行主要的火力突击任务;团炮兵群主要用于直接支援步兵、坦克兵作战;集团军炮兵群由射程远、威力大的火炮编成,主要用于压制敌纵深内的炮兵及其他重要目标;师炮兵群则兼有直接支援步兵、坦克兵战斗和打击纵深内目标的任务。
根据各级战术兵团在攻防作战中所处的地位和担负的任务,战斗样式及炮兵数量,可三级编群、两级编群或一级编群,多数情况下是师、团两级或一级编群,集团军只建立炮兵预备队。在次要方向,当炮兵数量不多时,也可一级编群,通常是编组师炮兵群。步兵团在未编组炮兵群时,为保障某一重要战斗行动,可将团、营属炮兵集中使用,编组临时轻便炮兵群,主要用于直接支援步兵、坦克兵战斗,完成任务后归建。
反坦克预备队是各级合成军队的反坦克机动力量,以反坦克火炮和反坦克导弹为主编成。在攻防战斗中,团以上各级战术兵团均应建立反坦克预备队。需要时,临时展开执行与敌坦克作斗争的任务。
炮兵预备队是合成军队指挥员掌握的炮兵预备力量,兵力不少于1个营。集团军通常建立炮兵预备队,师在炮兵数量多时也可建立。它主要用于必要时增强主要方向上的炮兵力量,或接替受损失的炮兵以及担任反空降等临时任务。
防御时,集团军和师还可以机动性能好的炮兵编组机动炮队,在防御纵深内机动作战,隐蔽、突然地打击敌人。
3.炮兵战斗队形配置
炮兵战斗队形,是炮兵为执行战斗任务,按部署展开成的队形。包括指挥所、观察所、炮阵地,是合成军队战斗队形的组成部分。炮兵指挥所通常分为基本指挥所、预备观察所、前进指挥所,其性质与合同指挥所类同。
炮兵观察所是炮兵指挥员和指挥分队观察战场、指挥射击的机构和场所。通常分为基本观察所、预备观察所、前进观察所和侧方观察所基本指挥所执行主要的观察与指挥射击的任务;预备观察所用于接替基本观察所;前进观察所由基本观察所派出,跟随所支援的步分队指挥员行动,以密切与步的协同,负责报告情况、呼唤火力,必要时指挥射击;侧方观察所用于加强翼侧的观察。炮兵群及其以上各级炮兵,均应建立基本指挥所和预备指挥所,必要时建立前进指挥所,并在主要方向上开设观察所。炮兵营应建立基本观察所、预备观察所,必要时派出前进观察所和侧方观察所。
炮阵地是火炮为准备战斗进行射击所占领的位置。通常分为基本基本阵地、预备阵地、临时阵地;火箭炮还有待机阵地。其本阵地是主要的射击阵地,应有较好的条件和比较完善的设施;预备阵地是在基本阵地遭破坏或其他情况需要时,用于继续执行射击任务,有条件时可多选择几个预备阵地;临时阵地是为了不过早暴露基本阵地位置,在执行临时任务时占领的射击阵地,依所担负的射击任务来确定其位置和数量,应尽量避开基本阵地。
炮兵战斗队形的选择及配置,应根据合成军队的战斗部署、火炮的性能和地形情况,按阵地分散、火力集中、纵深梯次、疏散隐蔽的要求统一地进行配置。
一方面,要做到能在主要方向上集中之力和向上机动火力,即有利于消灭敌人。另一方面,由于炮兵阵地是集团配置,加之火炮体积较大,发射时火光、烟尘明显,易暴露阵地的位置,炮兵必须注重保存自己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两方面的矛盾,是炮兵战斗队形部署的关键和难点。把握的要点是适当分散。
通常要求炮兵群内营与营、连与连之间要相对分散,其间隔以敌人的一枚小型核弹不致同时毁伤两个营、敌人一个炮兵营的集中射击火力不致同时压制两个炮兵连为参考尺度。而基本射击单位的炮兵连内炮与炮之间不宜过于分散,以便于射击指挥和保证射击精度,炮与炮的间隔要能避免敌人的一发炮弹同时毁伤两门火炮及人员,并采取不规则的配置队形和其他措施,提高其生存力。
炮兵是以火力执行战斗任务的,对炮兵火力运用的要求,历来成为炮兵战术的重要原则之一。各国军队普遍强调炮兵火力的集中、准确、快速、突然和猛烈,以期获得最佳的火力突击效果。我军炮兵在红军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就提出了“快、准、猛”地运用火力。在抗美援朝的上甘岭战役取得胜利后,毛泽东在为中央军委起草的致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的贺电中指出:“炮火的猛烈和射击的准确,实为制胜要素。”50年代,我军炮兵在总结以往作战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快、准、狠、省”四字要求,其中的“狠”主要指炮火的效果,也是猛烈的意思;“省”是指节省弹药。60年代,又正式将“迅速、准确、突然、猛烈”作为炮兵火力运用的原则性要求。
迅速,就是要抓住战机,快速反应及时开火。由于现代技术装备的发展,使军队的机动性大大提高。坦克、步兵战车可以随时机动、自行火炮连占领阵地的时间是牵引火炮连的1/5。大量目标的不稳定状态,使得炮兵射击的时间非常短暂。繁重的火力突击任务,又要求炮兵必须快速机动火力,增加火力打击频率。
因此,现在许多国家的军队都十分注重提高火力反应的速度。如北约军队使用的炮位侦察雷达能在对方发射出第一发炮弹后20~30秒钟内测定其阵地位置。苏军炮兵营的火力反应时间已由6~8分钟缩短到1分钟内。这些都表明,现代战场上敌对双方的火力战斗处在抢时间、比速度的竞争状态。谁的火力反应速度快,就能争得先机之利,否则将被动挨打。
鉴于此,近几年我军炮兵将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作为全面提高炮兵作战能力的突破口,在狠抓训练改革的同时,研制装备了炮兵射击指挥自动化系统等先进的技术装备,炮兵的火力反应时间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有效地增强了炮兵的战斗效能。
准确,就是射击要准,力求首发射弹命中目标或首群射弹覆盖目标。这里讲的首发射弹命中目标,主要是指对运动目标行直接瞄准射击时第一发即命中;首群射弹覆盖目标,是指间接瞄准射击中,不经试射对目标直接行效力射时首群射弹按规定标准覆盖目标。炮兵射击达到这两点要求,并非易事。特别是间接瞄准射击,要在炮阵地上将弹丸射向若干公里远的目标上,受到目标位置射击诸元计算的精确度、火炮技术和操作水平以及弹道、气象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过去为了保证对目标的射击效果,经常采用的一种较为可靠的方法是对目标先行试射,用实弹求取并修正偏差后再对目标进行效力射。这种方法耗时长,且易暴露企图,不符合战术要求,目前仅作为保留项目。
为了增大首次火力突击的效果,许多国家的军队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从火炮、弹药及射击保障手段等方面解决提高炮兵射击精度的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美军80年代装备的铜斑蛇制导炮弹,采用半自动激光制导技术,对几十公里外的目标射击,其圆公算偏差仅1米。击毁一辆坦克平均只用2发,而用常规炮弹平均耗弹250发。多年来,我军炮兵通过改进技术装备和训练改革,已较大幅度地提高了首发射弹的命中率和首群射弹的覆盖率,提出了“首发命中,首群覆盖”的射击标准,作为炮兵火力运用的要求之一,以适应现代战斗的需要。
突然,就是要出敌不意地打击敌人。出奇攻敌,历来是军事上制胜的高招,炮兵的火力运用亦如此。突如其来的火力,使目标来不及规避,射击效果倍增。据有关资料统计,对暴露有生力量杀伤的80%以上是在火力突击开始后的15秒内。突然,在战术上有利于隐蔽行动企图。进攻开始的炮火准备,无不是突然实施,以求打敌措手不及,便于迅速突破。
猛烈,就是要在短促时间内,以稠密的火力,给敌人以沉重的打击和强烈的震撼。时间短促和火力稠密这两个要素的结合,除了能对敌人的物体毁伤产生更为明显的效果外,还能给敌战斗人员以强烈的精神震撼,常常使其暂时丧失战斗力。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我军步兵在炮兵射击精度有保证的情况下,有时将进攻出发阵地尽量靠近敌人阵地,利用炮火突击的效果,在幸存敌人未能恢复战斗状态时一举占领阵地。为了在作战中达成炮火的猛烈:
一要多增加战场上火炮的投入量。现在,炮兵连编制普遍由4门增加到6门,苏军实行了8门制炮兵连。在军队编制中,合成军队各级直至步兵连都编有炮兵,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致使炮兵成为陆军中最大的兵种之一。二要加大单位时间内对目标射击的火力密度。如在装备上,现代火炮采用全自动或半自动装弹系统,加快了射速。新式火箭炮的管数增多,有的火箭炮营一次齐射,在20秒左右可发射40吨炮弹,单位时间内抛射到目标的弹药量比过去增大了10至15倍。战术上,强调集中火力于主要目标。不打则已,打则打痛,是炮兵火力使用的要则之一。
迅速、准确、突然、猛烈,是互为作用,紧密相关的。只快不准,难以奏效;过于求准,则往往不利战机;欲达突然,就必须迅速准确,并以猛烈的火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消耗,获取最佳的突击效果。
适时、迅速、隐蔽地机动
机动,作为现代战斗的基本要素之一,对炮兵战术的运用极为重要。
因为炮兵除了通常的兵力机动外,火力机动更是炮兵进行作战任务的特有方式。可以说,炮兵的战术最终都是通过机动火力来完成的。火力机动,是以不变换阵地位置而实施的火力转移,将火力适时迅速地指向需要压制、歼灭的目标。它可以使配置在不同位置的炮兵将火力集中到某一重要目标上,火力机动具有比兵力机动快得多的反应速度,能够一个接一个地对不同方位的敌人实施猛烈的打击。通过火力机动实施火力假转移、火力佯动,常常将敌人消灭在不意之中。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中,我军炮兵灵活地实施火力机动,迷惑、诱歼了大量敌人,并为步兵创造了很多有利的战机。现代战斗中,炮兵的兵力机动也更加频繁。为了适时形成炮兵战斗力量的聚合,在主要方向和重要时机达成火力优势,实施灵活多样的机动作战,已成为炮兵战术的重要内容。
为此,出现了机动炮队这一新的编组形式。过去作战中,炮兵依赖火力机动可以在占领阵地后一打到底,而现在为了减少敌人的火力杀伤,在战斗过程中必须经常变换阵地,在动中求生存。第4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军队的炮兵在一个阵地上停留的时间通常不超过半小时。机动,是炮兵作战中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基本途径。
组织炮兵机动要做到适时、迅速、隐蔽,实现兵力的集中和完成任务后的兵力分散,都不能过早或过民主党。行动起来必须迅速、隐蔽。长途行军须如此,短距离变换阵地更要如此,特别是火箭炮,发射时火光大,易暴露阵地,更要快打快转移。战场上频繁的火力突击行动,也须讲求时机,快速反应,突然开火,及时将火力从一个目标转移到另一个目标,灵活高效地打击敌人。
发挥运动战优点和长处,实施纵深打击
炮兵的射程由古代的百十米发展到今天的上千公里,其火力之手越伸越长的发展趋势,给炮兵战术带来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由于现代远程袭击兵器的普及和军队高速机动的性质,使纵深打击成为现代作战的重要内容。苏军进一步发展了大纵深立体进攻的理论,其中强调以强大的炮兵火力支援装甲集群的机动作战,配合空降兵行动,实施大纵深、高速度进攻。美军提出的空地一体作战理论,也强调了作战的纵深性,并将炮兵的任务区分为近接火力支援、遮断射击和反炮兵战,后两项任务主要是纵深打击。
我军在以往战争中以劣势装备战胜敌人的传统战法之一是近战歼敌。近战,也是炮兵过去强调的战斗原则。这是因为过去我军炮兵的装备差、数量少、弹药缺,技术水平低。主要靠敢于在近距离上开火,采用直接瞄准射击和抵近射击,以保证火力的准确性。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方面,我军炮兵装备的远战性能和技术水平大大提高。炮兵实施纵深打击的能力增强了。另一方面,现代战场上,军队采取纵深部署,摩步师在距对方4~25公里的纵深内的目标占目标总数的50%以上,特别是指挥、火力、后勤和技术保障系统以及诸预备队等重要目标都配置在纵深内。
鉴于此,炮兵战术必须改变过去只着重前沿对抗,从前沿打起,层层向纵深打击的方法,而必须前沿纵深同时打击。包括支援步兵、坦克兵的战斗,除了以火力直接保障其当前的行动外,还要注重压制敌纵深内的火力系统,以减少敌火力对我步兵、坦克兵的威胁。
由于纵深打击的需要和可能,现代炮兵不仅要完成大量支援步兵、坦克兵战斗的任务,还要单独以火力完成某些作战任务。如我军在50年代末,进行的隔海炮击金门作战和8O年代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经常实施的炮击作战,都是在步兵未与敌人直接冲突的情况下山炮兵以火力达成一定的作战目的。两伊战争后期,交战双方进行的“导弹袭城战”,就是以地地战役战术导弹为主展开的一场远程火力交战。炮兵具有的远战优点和长处,将在强调纵深打击的现代战场上大显身手。
主动配合,密切协同
炮兵与步兵的协同是最早的兵种协同。而随着历史的演进,炮兵又总是与新生的各个兵种结下不解之缘。
在中世纪,骑兵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兵种,当时就出现了骑炮兵与骑兵结为运动战中的好伙伴。坦克大量使用于战场之后,又有了自行火炮,与“铁甲骑兵”一并纵横沙场。炮兵与航空兵的火力常常你引我导,密切配合,不时对敌方构成立体性打击。必要时,炮兵可以用火力破坏障碍物,协同工兵开辟通路。炮兵与电子对抗兵协同,能够对敌实施“软”、“硬”结合的杀伤破坏。如可以用火炮发射箔条干扰弹,甚至可将小型通信干扰机装在炮弹内发射到敌纵深进行抵近干扰等等,炮兵与各个兵种都有着密切的协同关系。
由于装备技术的发展,在炮兵内部,除了战炮分队外,还有各种专业分队。只有与这些专业分队密切协同,才能使炮兵展开行动,并将炮弹准确地射向目标。就炮兵的整体而言,也需要将各种直瞄火炮和间瞄火炮、牵引火炮和自行火炮、远程火炮和近程火炮以及火炮与导弹之间有机地协调起来,互相取长补短,形成合力效应。
不难看出,炮兵是一个具有复杂的战技协同性能和与其他兵种之间广泛联系的作战力量。在高度合同化的现代战斗中,协同,是炮兵最普遍的战术动作。
作战中,炮兵与步兵、坦克兵之间的联系最为密切。协同动作通常以步兵、坦克兵的行动为主,使炮兵的火力与步兵、坦克兵的行动按目的、时间、地点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协同的方法一般按计划实施火力支援,或由步兵、坦克兵在战斗过程中临时召唤炮兵火力支援。由于步、坦、炮之间的协同是大量的、经常的,炮兵指挥所通常与合成军队指挥所配置在一起或在其附近。
为了密切配合步、坦行动,有时还将炮兵群内的炮兵营与主要方向上的一线步兵营建立直接支援关系,以便及时支援其行动。炮兵与轰炸航空兵和强击航空兵协同的特点是区分。一是区分目标,炮兵射程以远的目标,一般由航空兵实施火力突击;二是需要共同突击同一目标时,则区分时间。时间的区分要以分秒计算并严格执行。区分的目的是为了使炮兵与航空兵的火力既互相配合,又不相互妨碍。
炮兵与其他兵种的协同通常是在合成军队指挥员统一组织下进行。当炮兵加强给其他部队时,应以所加强部队的行动为主,密切配合。在战斗前,应根据所支援或配属部队的战斗行动方案制定炮兵火力计划。战斗过程中,要与其他兵种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主动地配合和支援其行动。
由于火力是现代战斗中杀伤敌人的主要手段,所以战场上,组织各种火力之间的协调以及火力系统与步兵、坦克兵之间的协同动作,无疑是现代合同作战指挥工作的一个重心。炮兵作为合成军队火力突击的主要力量,其指挥员有责任协助合成军队指挥员组织好有关火力行动的协同动作。应当通过及时了解作战意图和战场情况的变化,在决策形成过程中积极参与运筹,计划组织火力协调的一般性业务,来当好合成军队指挥员运用火力的助手。
这样做,一是能够发挥炮兵指挥员熟谙火力的专长,有利于各种火力的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二是能够减轻合成军队指挥员的负担,特别是现代战斗中大大增加的诸多火力手段,都各有其复杂的战术技术性能,合成军队指挥员直接指挥和协调大量火力行动的具体使用问题,既难以做到,也不利于提高合成军队指挥员对战斗全局的总体指挥效率。美军在作战中,从连到军各级都建立火力支援协调机构。其陆军野战条令中规定:“各级作战部队中职位最高的野战炮兵军官被指定为火力支援协调员”,并担任火力支援协调机构的负责人。
其条令还指出:“作战部队指挥官和他的火力支援协调员密切合作,可产生最大限度的战斗力。”并要求“为了充分发挥现有的火力支援手段的作用,指挥官在其定下决心过程的每一个步骤中都要让火力支援协调员参加。”这种做法,对兵力行动与火力支援之间的密切协同,不无益处。
除了上述炮兵战术基本原则外,还有关于炮兵战斗指挥、战斗准备和组织各种保障等方面的战术原则,从而构成了互相关联的有机整体,作为全面指导炮兵战斗行动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