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三天明确规定了著作权范围为:(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其中小说属于文字作品。国内作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直接去所属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办理登记,港、澳、台和国外著作人要去国家版权局办理,根据作品类型收取登记费。因为办理过程比较麻烦,现在很多作者都会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比如维权骑士、鲸版权等),需要一定的代理费,但可以省很多事。一般办理程序就是:提交材料——填写申请——缴纳费用——登记机关审查——颁发证书并发布公告维权骑士版权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