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
标题: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
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2.正文应包括:
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
事实和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形成过程和争议的焦点;主要证据(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
3.尾部应包括:申诉书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物证、书证件数。
申诉申请书,叙述的事实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请求事项要简明扼要,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