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以后,美国实行12年免费义务教育。美国教育经费来源呈现多元化特征,除政府拨款、学费外,社会捐赠、学校服务社会的收入也占有很大比例。美国是一个地方分权国家,全国没有统一的教育行政系统,教育的责任多在州与地方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对教育政策的制定、经费的投入负有直接而重要的责任。 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主体是地方学区 美国的农村指乡镇。美国对教育按学区进行独立管理,学区是各州内为管理、监督、检查学校教育工作的需要而划分的特别专区,州政府授权学区委员会管理学区内的学校教育。学区的设置在城市大体与市相当,在农村大体与乡镇相当,不过两者的界限不一定完全相符。但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为教育而划分的区域被统称为学区,并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在美国,教育是各州的保留权力。中小学教育行政权属于各州而不是联邦。而在美国的实际教育制度中,州又将中小学运行的管理权交给地方学区。因此,在美国,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管理责任和投资主体在基层地方政府即学区。学区拥有独立征税权,财产税一度成为学区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教育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也较大。 州政府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最大财源 二战后,在历史传统和现实发展的相互作用下,美国农村以学区投资为主、过于分散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其趋势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加大了对地方学区财政拨款的力度。1979年以后,这一趋势进一步发展,州政府对学区基础教育的财政支持开始超过学区征收的财产税,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的最大财源。 义务教育地区差异较大 综观美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和现状,存在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联邦与各州之间在控制和反控制方面诸多的矛盾和戒备,影响了在教育投入方面许多问题的解决,包括投入的规模和特别扶持政策等。第二,由于各州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城乡之间也存在差异,所以义务教育的投入水平存在不平衡现象。第三,由于义务教育的投资渠道是多方面的,投资水平与程度是不标准的、起伏不定的,这给地方乃至学校的预算决算带来一些不稳定因素。第四,由于美国义务教育经费很大比例是由学区承担的,而学区教育经费来源又主要是依靠本地区居民的财产税,因地区贫富不平衡而出现的资金差异和民众负担成为实际的困难和问题摘要 随着国家课程改革的进行,对校本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引起基础教育理论界以及学校方面的重视。本文以生物学实验教学为主题对我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实践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依据课程理论和生物学学科特点确定了生物校本课程的课程目标、课程主要内容、教学组织方式以及适于本课程特点的考核评价方式,并在教学实践进行了相应的尝试。此外,对高一年级生物选修课结果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 校本课程 生物学实验 一. 概述 近年来,随着国家课程改革的深入,校本课程进入学校,对校本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开发的有关问题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一些学校的领导和教师也参与到这一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活动中。 1. 校本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 校本课程与校本课程开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校本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目前国内学者大多接受以下的观点。 校本课程是指学校在保证国家和地方课程的基本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崔允 郭,1999)。校本课程通常是由学校的校长、教师来决策,采取“实践——评估——开发”的课程开发的模式,实施“问题解决”即“自上而下”的政策,以满足不同社区、学校、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因而具有一定的适应性与参与性(崔允 郭,1999)。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所不同的是,校本课程主要集中体现“以学校为本”的理念,强调课程的开放性、民主性、参与性,强调交流与合作。 校本课程开发是指学校根据自己的教育哲学思想,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自主进行课程开发的行为。校本课程开发涉及学校教育经验的各个方面(崔允 郭,1999)。也有学者(徐玉珍,2001)从新课程开发的策略、课程管理制度的变革、课程改革的新模式、构建学校特色以及国家课程开发的补充等方面对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做了更明确的界定。认为校本课程开发“是在学校现场发生的,以国家及地方制定的课程纲要的基本精神为指导,依据学校自身的性质、特点、条件以及可利用和开发的资源,由学校成员自愿、自主、独立或与校外团体或个人合作开展的,旨在满足本校所有学生学习需求的一切形式的课程开发活动,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课程改革的过程。同时,徐玉珍强调了校本课程开发的两个基本点和两个必须。两个基本点是“学校为本”与“课程开发”。两个必须是指在课程内容方面必须考虑到校本课程所隐含的新的教育理念和课程假设,必须考虑我国的国情、语言习惯以及中小学教育的实际。 2. 国内外校本课程的发展与现状 自从近代学校制度建立以来,课程开发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传统。 一种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典型的国家课程开发传统。法国自拿破仑统治的时代开始,一直是由中央政府颁布指令性教育计划与课程时间表以及全国考试涉及的范围。德国在18世纪末对学校课程设置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提出了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具体规定了义务教育的科目以及各科目教学所需的课时,阐明了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阅读作业。在这样的指令性课程标准与统一的外部考试制度下,学校的教学工作受到了严格的控制,教师很少有自由行动的余地。 另一种是以英美两国为代表的非集中制的课程开发传统,这种课程开发形式把部分甚至全部课程决策权下放到学校。美国的教育属州政府的职权范围,在课程方面,课程决策的所有权力都属于地方,地方有赋予学校在课程事务上的自主权。由于学区和学校的自主权很大,校本课程一直是课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英国的教育制度一直秉承学校自主的传统。由于法律规定课程设计的权力归地方教育当局和个别学校团体所有,在很长一段历史上,中央教育机构很少介入课程事务。 从西方国家近两百年的课程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课程的开发传统是与其课程行政体制有关的,课程行政体制决定了国家、地方和学校之间课程决策上的权力分配结构。两类课程体制各有利弊。国家课程开发在解决课程的基础性与统一性方面具有优势,而校本课程开发则利于尊重学校环境和学校师生的独特性和差异性。 50年代末,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教育系统都推行了由国家发起的大规模的课程改革——新课程运动,由国家组织各方面专家协同开发真正高质量的课程,其目的是实现课程的标准化、统一化。新课程运动具有这样的基本教学教育理念:教学的基本主题是学科结构,经过科学地组织的学科包括了社会需要的全部知识。与原有课程包含大量使用知识不同的是,新课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个包含最新信息的、逻辑严密的学科全貌,其内容强调作为学科结构基础的关键性概念和清晰观点,教学重点是使学生在获得现成知识的同时,学会探究新知识的方法,并通过科学发现活动增加对科学家工作的兴趣。(崔允 郭,1999) 在这一课程运动中,英美两国表现尤为突出,两国课程开发者都认同了新课程运动的基本理念,认为过多地把课程权力交给学校与教师是导致教育质量下降的根本原因之一,而真正高质量的课程应该由国家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协同开发。西方的新课程计划由专家研究课程制度,新课程开发所涉及的教材等由中央教育部门等组织力量集中开发。 但这一改革由于种种原因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除了教师方面的种种原因外,“新课程运动”暴露了国家课程开发的缺陷,其中主要是由于课程开发集权引起的。这种模式使课程开发系统与课程实施系统隔离开来,作为课程实施者的教师无法清楚的了解新课程的意图和课程目标中每一个细微的革新因素。而新课程的推行要求课程实施者改变他们的教学习惯,对课程重点、学习空间,乃至自己的行为方式等进行一系列的重新组织。这一过程涉及许多实际问题,课程开发者往往与实施者缺乏交流、合作,无法把隐含在课程中的一些基本假设、价值取向传递给实施者,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的建议。 70、80年代,非集权化课程决策在许多国家再次得到重视。80年代以来,学校所处的环境日益复杂化,其变化速度日益加快。学校要适应急剧变化的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功能,需要对环境做出最敏锐的反应。校本课程恰好能够适应这一要求。一向实施国家课程开发模式的国家,也开始意识到需要提供地方和学校层次在课程事务上的主动权,纷纷出台了有关的课程政策。 我国建国后,为保证基础教育的共同质量,便于管理和评价,采用的是原苏联三、四十年代的中央集权的课程管理模式。近年来,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校本课程引起教育界许多理论工作者的关注,校本课程开发也受到一些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的重视。这些学校意识到校本课程对学生的发展、学校办有特色以及教师的培养提高都有重要作用,因而积极对适于本校的校本课程或对原有的选修课、活动课进行改造完善,形成自己学校的特色。目前,我国在这一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仍处于起步阶段。 3. 校本课程开发的必要性与意义 (1)从课程结构改革认识校本课程开发的意义 如前所述,国家课程(包括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各有利弊。为了学生的发展和国家对人才的需要,一个国家的课程需要几类课程恰当的结合。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讨论稿)提出在课程管理方面要“改革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倾向,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政策,既保证基础教育的基本质量,又提高课程的适应性”。对于课程、教材的管理与开发,指导纲要规定了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所应承担的职责,其中学校的职责为“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从实际出发,参与本社区学校课程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同时,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和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学校有权力和责任反映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所遇到的问题,同时建立学校课程的内部评价机制,以保证学校课程的实施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目标上的一致性。” 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明确了今后若干年中基础教育的课程管理与开发模式,它不仅对于学校课程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也为学校以及教师参与课程改革提供了方向。但是由于校本课程开发在我国起步较晚,对校本课程的认识以及有关理论还很贫乏,学校对开发校本课程更缺少实践经验,所以,对校本课程有关问题深入研究,有利于我国校本课程的发展。这一工作需要教育理论工作者的努力,也需要学校一线教师的参与。 (2)校本课程有助于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发展 各个学校由于办学的历史、办学的条件、学生的来源、教师的水平等因素的差异形成了学校的差异。学校在组织课程时,既应该体现国家的意志,也应该尽可能满足学校的差异性和特点,使不同类型的学校具有各自的特点。 学生在发展中会形成各自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兴趣爱好使学生表现出其差异性。现代教育要求尊重学生的差异,教育要以学生发展为本,尽可能为学生提供适合其发展的条件和机会。 校本课程直接指向差异。校本课程开发是以学校为主体,学校可以根据本学校教育资源以及学生发展需求开发多样化的课程,开发课程的内容、教学方法可以根据授课教师的特点和课程特点进行调整。校本课程可以弥补国家课程的不足,满足学校差异、学生差异对课程的需求
论中西方教育差异:转自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更多中西方教育差异文章请看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谈及中西方教育的差别,我有一些感受。我没有去过国外,对西方教育的了解主要是从书中和各种媒体中获得。我眼中的中西方教育的显著差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 因材施教。虽然在我国每天都在提因材施教,但并没有几个人理解因材施教的真谛。反而是西方的教育在这方面体现的较好,更适合学生的发展,把学生的潜力挖掘出来。二. 赏识教育。在中西方都有赏识教育,中国的赏识教育比较模糊笼统,对孩子做的比较好的地方往往是用一句“你真棒”加以赞赏,而西方是把棒在哪里告诉孩子。中国家长有耐心的少,光心里着急是不够的。三. 惩罚教育。在中西方都有惩罚教育,在中国孩子受到惩罚都是以大人的眼光来判断,比如孩子把东西拆坏了,家长往往要打骂孩子,而在西方家长认为孩子并没有错,反而鼓励孩子多动手。四. 爱心教育。我在书中了解的和我亲眼看到的西方人的爱心有胜于我们。中西方的教育各有优缺点,如能取长补短,也许会是一种非常好的教育。中国的基础教育有很多优点,这几年国外也在借鉴我们的教育方法。一、学校的教育1、中西方教育的本质区别:西方教育是一种尝试教育,先让学生尝试进行体验,在体验中发现难点,然后在解决难点中积累经验,最后,得出结论,那是真正属于自己研究的成果。中国教育是一种灌输式教育,先将成人的经验告知学生,让学生按已有成功经验去操作(并非所谓的真学习)按部就班,在经验的指导下学习实践,同样,也是可以得到自己的结论,但是往往很难跳出已有的固定模式。两者的最大差异就在于西方教育以人为本,从人的学习的本能出发,符合学习论,而中国教育是一种消除错误的“生产”教育,将学生当作产品,希望在生产线上生产出的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正是不能正视“学习是可以犯错的”这一规律,使得学生缺乏应有的创新思维。2、从教师在课堂中所起的作用看中西方文化教育的差异:西方教育大都是基于人文思想展开的,从小开始培养人的实践和分析能力,鼓励思想的自由,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教师的作用,主要是指引者,往往像朋友一般和学生一起去探讨问题,对于学生的疑问,经常一指图书馆,让学生自己去寻找资料,自己做出判断,尽可能的不去影响学生的自主思考。它最大可能的保护了人类创造力的根源——思想的自由和自主。如何让学生在课堂上感觉开心,使学生能够积极投入学习,这在西方是老师常常思考的问题。同时教师鼓励学生在课堂积极发言,学以致用。在中国,课堂属于老师,老师在讲台上涛涛不绝的讲课,学生认真的听讲、记笔记,对课本的答案和教师的答案深信不疑,是一种倾向性的灌输式教育。学生和老师之间缺乏紧密沟通,造成学生被动的接受知识,牢而不固。3、考生成绩的计算方式也是中西方文化教育的一个显著差异:在西方学生成绩的计算方式是:课堂纪律和出勤率占15%,课余作业成绩占15%,小组互动讨论占20%,论文写作和答辩占50%,从这几个方面来综合评估学生的综合情况,比较客观和公正。由于西方教学的目的是运用,而不是分数,所以分数只是一个参考值。在中国,成绩是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命根子,一切唯高分是从。一些综合分数低,而偏科成绩比较严重的学生,反而被埋没了。成绩主要以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来定,主要是笔试,比较单一,另笔试的成绩很容易被复制。像高考这种一考定终身的方式很容易因为发挥失场,而与大学教育失之交臂。高分低能那是我们国人的最大悲哀呀!4、从知识层面来说,西方教育更容易发掘天才:西方教育重视学生创造力的培养;注重对知识的灵活应用,重视“广”和“博”,对学生的教育是点到为止;西方的基础教育在达到最基本的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学生有较大选择的自由。比如,一位学生对物理、化学或生物不感兴趣,感觉有很大的困难,可以只选修比较基础的课程,而选修较多的自己擅长的感兴趣的课程,只选修理、化、生其中的一门,同样可以达到高中毕业要求,也能进入顶尖大学,同样有机会成为“精英”。中国教育重视基础知识的巩固,注重知识的灌输和知识的熟练掌握,重视“精”和“深”,以数学为例,中国教育使用题海战术,教师让学生重复练习,直至“炉火纯青”的地步;所以说,中国教育是“精英”教育,把那些不能把知识学得精深的人淘汰出去。中国教育要求数理化各科面面俱到,哪一科学得不好都有可能对人生前途造成致命的影响。二、家庭的教育社会的竞争,决不仅仅是知识和智能的较量,更多的是意志、心理状态和做人的比拼。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中西方家庭教育观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从这些差异中,我们可以找出许多值得中国家长学习的观念和做法——● 西方家长从小就培养和锻炼孩子的自立意识和独立生活能力。重视孩子从小的自身锻炼,他们并不煞费苦心地设计孩子的未来,而是注重孩子的自由发展,努力把孩子培养成为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具备独立生存能力的社会人。他们的家庭教育是以培养孩子富有开拓精神、能够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为出发点的。让孩子自己动手修理摩托车,分担家里的割草、粉刷房屋、简单木工修理等活计。此外,还要外出当杂工,如夏天替人推割草机、冬天铲雪、秋天扫落叶等。在这种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孩子逐渐成长为具有独立生存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公民。中国的许多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因而超越孩子实际水平的高要求、拔苗助长的教育方式、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在家庭里到处弥漫。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除生活上加倍关心外,家长最关心的是孩子的学习。似乎学习好就是万能的,而对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心理健康程度、道德情操以及公民意识等则关心甚少,有的甚至完全不顾。从孩子出生到成年,家长几乎把孩子的一切都包了下来,做饭、洗衣服、打扫、攒钱供孩子读大学、出国、结婚、养儿育女等。尽管我们的家长都希望孩子成才、幸福,而这样的家庭教育既不可能令孩子成才,也难以让孩子得到幸福,因为社会的竞争,决不仅仅是知识和智能的较量,更多的是意志、心理状态和做人的比拼。● 西方的家长更加重视孩子健康心理的培养,因而很注意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关心孩子的心理需要。家长把快乐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内容来实施。他们经常和孩子一起讨论问题,孩子遇到不顺心的事也愿意跟家长商量。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健康的心理对于孩子的成才和健康人格的塑造至关重要。而中国家长对子女的关心基本上集中在孩子的生理需要方面,很少关心甚至根本无视孩子的心理需求,忽视孩子健康心理的培养和性格、意志的磨炼。其结果是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过低,以至经不起生活中的压力和挫折,即使是一件小事也能使他沮丧、颓废、自暴自弃,动辄离家出走,甚至轻生厌世。● 西方家长重视从日常行为与情感中对孩子进行“做人的教育”,注重从内心情感去尊重别人,看重的是日常生活的行为与习惯的培养。而我国家长和幼儿教师往往脱离孩子心理发展的实际,例如幼儿园时就提出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伟大理想主义的教育,忽视基础的行为习惯、良好的人际交往等与孩子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做人的教育”。我们一直谈教育要循序渐进,这不仅适用于智力教育、知识教育,同样适合于做人做事的道德教育。现在我们的孩子道德观念淡漠,社会性发展差,这与家长忽视对孩子最基础的“做人教育”不无关系。● 西方家长“鼓励创新”,鼓励孩子去超越前人,相信孩子具有同成人一样的独立研究和动手的能力,能以宽容的心态去营造一个利于培养孩子创造力的环境和氛围。他们对孩子所做的种种探索行为往往持积极、肯定的态度,鼓励孩子在生活中提出不同的见解,并对其中的疑问进行积极的探索。即使家长认为孩子的某一行为并不具有积极的效果,他们也不会过多地干涉,而是让孩子在自己进行的探索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予以纠正。而中国家长往往“满足于克隆”,教导孩子在前人面前止步。对孩子的探索活动大部分是持否定态度的。他们往往把孩子自己进行的“探索活动”视作“胡闹”而加以制止。例如美国孩子拆了家里的闹钟,若能装回,多数家长会称赞孩子,若是装不回,许多家长会与孩子一道把闹钟装上,甚至鼓励孩子再拆、重装一次。但中国孩子若拆了家里的闹钟,就算自己能装回,恐怕也没几个敢告诉家长的。孩子往往在家长的严格管教下被熄灭了创造性火花。从以上的对比中我们不难看出,中西方的家庭教育从宏观到微观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外国家长重视的恰恰是中国家长忽视的。西方家长教导孩子:跌倒了自己爬起来,做错事自己纠正,自尊并尊重别人,全身心锻炼,按兴趣学习。他们鼓励孩子成为梦想家,成为自己心目中的成功者。中国的家长们,您不妨借鉴一下。三、社会环境的影响中国最缺的,是责任教育!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社会、民族负责!教育不是只在学校,还在家里,在周围环境,在社会氛围。而现在,常见到家长,学校,周围环境在推卸责任:家长说:“我把孩子送到学校,教育好他就是学校的责任”;学校说:“他逃学都是因为周围的网吧,歌房太多了”;网吧老板说:“我只是开一家店挣点钱养家糊口,是他自己逃学来玩的”。来看看美国,经常可以见到大人教育小孩,而那个小孩并不是他的孩子,大人也不是什么教师。为什么?就是因为:“美国人把每一个孩子都当作是自己的孩子,教育自己的孩子是每一个美国人的责任”;在英国,每一个欧巴桑的威力大家都知道,她们总是在自觉的监督年青人的行为,好像警察一般。这两个国家已经把教育下一代的责任交给了每个公民,每个公民也在为国家的未来负责。而在国内,又有谁把教育下一代国人视为自己的责任呢?看到不认识的小孩有不对的地方,又有谁会上前去教育他,指出他的错误呢?教育制度不完善,官员贪污腐、、、、这些问题的存在,管理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我,所有国人,甚至包括受教育者,谁可免责?如果每人都确实负起自己的责任,又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景象呢?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为什么西方的孩子更容易获得成功。学校的教育、家庭的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是相互相诚的,对孩子一生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西方的教育重在启蒙,发掘潜力,尊重自由,尊重个性的发展。孩子在这三者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多一份质疑,多一份思考,多一份热情,多一些创造。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中外基础教育课堂管理方式比较研究
论文关键词:基础;课堂方式;比较
论文摘要: 课堂教学是教师通过协调课堂内的各种教学因素而有效实现预定教学目标的过程。本文通过对比中外课堂管理方式,指出我国基础教育课堂管理现存状况和国外基础教育课堂管理方式的特点,进而明析国外基拙教育课堂管理方式对我国课堂管理改革的启示。
课堂教学是教师通过协调课堂内的各种教学因素而有效实现预定教学目标的过程。实施有效的课堂管理,不仅可以维持良好课堂教学秩序,约束控制有碍学习的违纪行为,而且能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1.我国基础教育课堂管理的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的课堂中,部分教师仍拥有绝对的权威,课堂基本上成为教师进行单独表演的场所,学生被动服从。客观地说,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管理在教育上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教育科学的发展,尤其是随着世界范围内基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这种传统课堂管理模式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管理原则:部分教师倾向于专制独断
课堂管理一般分为放任型、型和专制型三种。而就目前来看,我国基础教育课堂管理较多的是停留在专制型向民主型过度阶段,仍然偏向于专制型管理。在课堂管理中,教师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总是亲近一部分,疏远一部分。依据自己的标准将学生划分为不同等级。同样的问题行为由成绩差的学生做出,受惩罚的可能性就大,处罚程度也重。这种偏见不但影响了师生关系的健康发展,也为课堂上学生问题行为有效处理设下了障碍。
管理风格:部分教师倾向于任务中心
根据管理科学的“四分图”理论,教师的课堂管理风格依其对完成教学任务重视程度,分为低关心学生、低关心任务的放任型;低关心学生、高关心任务的任务型;高关心学生、高关心任务的综合型;高关心学生、低关心任务等四种。一般而言,除低关心学生、低关心任务的放任型外,很难说那一种风格绝对好些,一切以具体教学情况灵活决定。但是,审视我国目前基础教育课堂教学,其管理风格多为低关心学生、高关心任务的任务型的,教师始终把注意中心放在提高学生学业成绩上,而忽略了对学生人格及生命意义的关注。
管理效率:相对底下
部分教师在自己的教学受到个别学生干扰时,为了控制课堂秩序,常常不顾问题行为的性质和种类,动辄中断正常教学过程,对学生违反纪律的问题,进行冗长而频繁的训斥,甚至不惜花费整堂课的时间去进行的“转化教育”。对此,学生厌烦并产生逆反,结果不仅老间题未解决,反而产生了新的课堂问题和“病原体传染效应”,增长了学生对纪律的淡漠与厌烦情绪,也使教师成为一个失败的管理者。
2.国外基础教育管理方式的特点
管理观念:以人为本
西方国家的基础教育在课堂管理观念上一直秉承“以人为本”。将“以人为本”作为课堂管理的核心理念和根本尺度。在教学过程中,通常可以建立自然、和谐的教学生态。多关注学生的需求,从学生的角度去理解问题,使每个学生都有所获。从而营造出人性化的课堂心理氛围,重视班级、心理和生理建设,努力创建在情感上互相支持、积极参与、师生互动的课堂微观生态环境。
管理技能:运用有效沟通技能和交流方式
倾听技巧:西方当代课堂理论认为,有效的沟通技能不但有助于增进师生关系,也是有效课堂管理的重要策略。善于倾听是表达尊重的标志,是满足学生被接纳、受重视及安全感需求的最重要的途径,可以使学生感受到自己的价值。
合理运用肢体:通过眼神接触,教师能读懂每个学生的要求和反应,握整个课堂情境,学生不良行为发生;身体接近,只须轻轻地拍一下,什么也不必说,就能使学生行为端正;身体姿势和面部表情,即教师以此辅佐“说话”,引导学生形成积极的态度,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
师生关系:平等
国外所倡导的师生关系是师生人格上的.平等关系。课堂上,师生的人格与地位是平等的,学生可随时与教师对话、讨论甚至争辩。并在活动、游戏、讨论、实验等各环节中学会动脑分析、动手操作,还拥有与人相处的团队精神。
3.国外基础课堂管理的启示
转变管理观念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课堂管理的核心是人,对作为既是管理客体也是管理主体的人的管理,达到发挥人的价值、发掘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的目的。就是说在课堂教学管理活动场所中首先应建立“以人为本”的基本教育管理理念,坚持将学生的自然属性、属性、精神属性辨证统一。
坚持民主平等的管理理念
虽然教师是课堂管理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教师一个人的学识、能力是有限的,而师生共建的集体的力量却是无穷的。教师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宽松的课堂管理氛围,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课堂管理。在处理课堂问题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提高教师的管理技能
教师自身的管理
教师是学生心志的培育者,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职责。著名学者艾普尔认为“如果教师所具备知识不足以胜任教师的工作,也就很难谈及对教学和学生的有效管理。对学生来讲,教师乃是知识的化身,他们对教师在学校情境中有着一种比较固定的期望”。因此教师应不断充实自己,朝着学生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教师对学生的管理
教师一方面要维护课堂纪律,另一方面还要切实培养学生自律意识和行为。教育和管理的结果就是要形成人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使人成为“自治”的人。教师的管理是要在日常的教学中逐步实现学生由他律向自律的过度,使学生既能发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也能看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学会自我计划、自我调节,自觉地维持课堂纪律。
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管理
课堂教学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它不仅是一个复杂的认识过程,也是一个复杂的组织管理过程。教师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课堂管理技能,不断创造新的管理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此应作到课前精心准备、课上合理传授、课后全面。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创设和谐的课堂氛围
教师一方面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学会欣赏学生,平等友好。另一方面,又要允许学生犯成长性的错误。因为任何一个社会个体都是既有闪光的一面,又有失误犯错的时候,并且每一个人又都是在不断地犯错误中总结经验、成长进步。面对学生的错误,教师的作用就是让学生学会,在犯错后明白一个道理,懂得自己总结经验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一、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原则 明确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依据与原则是建立完善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前提。从美、英、法、日四国的经验来看,发达国家普遍坚持依据法律,注重公益,根据受益与能力以及兼顾公平与效率等四项基本原则确定经费的投入。 1.依法投入原则 发达国家普遍通过建立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建立与改进提供依据与保障。例如,日本通过《教育基本法》(1947)、《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1952)、《公立学校设施费国库负担法》(1953)、《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1954)等,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义务教育投入职责与分担项目及比例。针对均衡政策引起的公立教育活力下降等问题,2006年进一步修订《教育基本法》,规定向地方转移部分税收,同时将义务教育经费国库负担额由原来的1/2削减为1/3,并增加对身心残疾者给予必要支援的内容等。美、英、法等国自推行义务教育法以来,也连续颁布多项法案,明确并落实各级投入主体的责任。 2.公益性原则 义务教育作为纯公共产品的基础性、公共性与强“外部性”特征决定了在一个富裕、民主、文明的国家,其经费应由政府公共财政予以保证。当今,义务教育提供的水平与质量已成为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民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各发达国家均将提供免费的、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变成一项基本国策,使接受免费的义务教育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义务。例如,日本“二战”后的《宪法》与《教育基本法》规定“根据民主与教育机会均等两项基本原则来对本国教育体制进行改革”,推行从6岁到14岁,涵盖6年小学、3年初中的免费义务教育,其经费由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政府予以提供。美、英、法三国也尤为重视每个儿童均等受教育机会的实现,分别实施12年、11年、11年的免费义务教育。 3.受益与能力原则 受益原则与能力原则为教育经费投入主体确定中的基本准则。简单地说,受益原则即“根据受益水平确定负担水平”,能力原则即“根据能力水平确定负担水平”。义务教育属于基础教育的范畴,主要是公民教育,是任何公民必须接受的最基本的教育,国家是最大的受益方,因此必须由国家主导提供义务教育服务。同时,国家各级政府由于所获取的公共财政收入比例不同,负担能力也不同,获得财政收入多者应该负担更大的比例。美、英等国均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纳入国家政府财政预算,由公共财政支出予以保证。同时,根据中央税收为国家税收的主体这一特点,由中央政府承担主要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 4.公平与效率原则 追求公平、兼顾效率是各发达国家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一项基本准则。美、英、法、日四国一方面关注每一个适龄青少年儿童,特别是弱势群体学生平等受教育机会的实现,如美国的《NCLB法令》、英国《为所有人建立更高水准的教育,更好的学校——让家长和学生拥有更多选择》白皮书、日本的《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以及法国设立优先教育区等对处境不利群体学生进行扶持;另一方面,资助私立中小学发展,允许私立中小学按优质优价原则收取学费,同时改革公立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评价体制,激励公立、私立学校之间开展竞争,以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提供多样化、优质的教育服务等。例如,美、英、法三国分别自1989年、1993年、1993年开始允许并鼓励家长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择校;美国许多地区允许一些专业组织或企业经营公立学校;日本鼓励公立学校开展“主体教育”、“个性教育”等。 二、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来源 经过近一个半世纪的努力,美、英、法、日四国均普及了9年~12年的免费义务教育。其经费投入的来源体现为:政府财政预算作为义务教育经费的绝对来源,中央或省级政府成为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提供者,各级政府分担提供义务教育投入的不同项目,其他多元渠道为义务教育经费的有效补充。 1.政府财政预算作为绝对来源 发达国家财政预算普遍提供了85%以上的义务教育经费。例如,美国2004~2005年度中小学投入为4,亿美元,其中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教育拨款占;英国2006~2007年度,中央、地方支出的义务教育经费达416亿英镑,几乎囊括了全部的义务教育经费,占该年全部教育总经费的。日本1997年义务教育经费中来源于国家和地方的财政经费,2000~2004年间中央、地方公共教育支出占全部教育支出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86%以上。与此同时,各国对公共教育投入的重视与三级教育经费投入的协调发展也为义务教育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例如,2004年美、英、法三国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分别为、、,日本最低为;OECD国家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中小学、中学后及非高等教育占GDP的比例平均为;三级教育生均经费投入之比为1::。 2.中央、省级政府的主要负担者 在普及义务教育的早期,各发达国家均不同程度地采取低重心的义务教育投入方式,地方政府负担了大部分的义务教育经费。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及社会民主、文明程度的加深,国家逐步将经费投入主体上移到中央(联邦)或省(州、都道府县)一级政府,中央、省(州)级政府承担起50%以上的义务教育经费。例如,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地方学区为义务教育投入的主体,承担着80%以上的经费,之后州政府所占比重逐渐提高,到70年代末达到,超过了地方学区成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近年来州政府负担水平一直维持在47%左右,地方学区负担比例则下降至43%左右;同时,联邦政府负担比重也从1919~1920年度的上升到2004~2005年度的,联邦与州政府共同负担56%以上的义务教育经费。英国中央政府直接教育拨款占公立中小学经费支出的比例从2000~2001年度的上升到2006~2007年度的,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最终负担了2/3以上的义务教育经费。 3.按投入项目明确职责 三、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指的是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有机整合。发达国家十分重视义务教育经费运行过程的规范,注重提高教育资源使用的效率与效益。主要体现为改革教育拨款制度,提高经费拨付的实效;完善教育预决算制度,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加强投入监管力度,保证经费运行的规范等三个方面。 1.改革教育拨款制度,提高经费拨付实效 一方面,各国普遍建有完善的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采用中央政府直接拨款与中央、省级政府对地方进行转移支付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地方政府有能力成为义务教育事业的直接提供者与管理者。既落实了中央、省级政府的义务教育投入职责,义增强了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举办义务教育行为的监管、调控能力。例如,经过转移支付,1993年美国地方学区所提供的初等、中等教育公共经费由提高为,同时必须接受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另一方面,各国通过减少拨款中间环节,保证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学生身上。例如,美国联邦政府的教育拨款直接以学生为对象,并保证生均经费的逐年增长。英国在2003~2004年度和2006~2007年度两次改革国家教育拨款办法,划拨给学校的教育经费由英国教育和技能部(儿童、学校与家庭教育部及创新、大学与技能部的前身)直接发放到地方,不再通过地方财政管理系统,且规定必须全部用于学校预算支出。法国中央政府为每一位公立学校的教职工在银行开立户头,教师的工资、补贴不经过学校,而由政府直接划拨到教职工个人的银行户头上。 2.完善预决算制度,保证经费使用合理 每个财年,美、英、法、日四国政府均制定当年的教育经费预算,各级政府经议会、国会或地方经费监管部门批准,学校则经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各级政府、学校依据预算进行义务教育经费的划拨、分配、使用、结算,以确保支出合理、决算有据。其中,英国的教育预算体系从中央、地方政府一直贯穿到学校;政府、学校根据预算安排、使用经费,并最终进行决算。法国国民教育部将教师工资支出列入中央教育经费年度预算,由两院议会批准后严格执行;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对义务教育校舍建设和行政经费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学校的教育经费预算由学校顾问委员会通过才能批准使用。美国的联邦、州政府和地方学区每财年定期出台当年的教育预算,列明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明确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当年教育经费支出项目及经费投入金额,进而依据预算进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日本的义务教育经费也严格依据筹措—预算—审议—执行—决算过程进行分配和使用。 3.加强经费投入监管,保证经费运行规范 为了防止义务教育经费运行中的截留、挪用、浪费等腐败行为,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渠道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具体包括:(1)严格内部监督,包括财政部门对教育部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立法机构对教育部门的监督等。例如,中央政府负责对地方政府义务教育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国会、议会负责批准并监督政府教育预算及其实施;学校校董会、校务委员会负责审核并监督学校预算及其实施等。(2)完善外部监督。一方面,美、英均建立有广泛的教育中介机构,日本民间也有教育经费监督组织,它们对政府、学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等进行多方位监督。由于这些组织立场中立,有利于避免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可能存在的公正缺失问题。另一方面,各国普遍建立起透明、公开的信息化制度,运用网络平台公布义务教育经费的预算、拨付、使用等信息,吸引广泛的社会监督。同时,媒体监督、教育利益相关方(如家长、捐赠单位)的监督也成为各国义务教育经费运行的重要监督方式。 发达国家对中央、地方政府之间的投入项目及分担比例进行了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各司其职。例如英国的中央政府分担全国教师进修费、教师工资、地方教师进修学校建校费用的3/5;地方教育当局分担地方教师工资的其余部分并负责管理九成以上的地方初、中等教育的经费。法国由国民教育部负责控制并下拨公办学校的教育经费,负担和管理所有公立教育机关以及和国家缔结合同的私立教育机关的教职工工资,对公立中小学的建筑和其他设施、设备进行补助并监督其使用;地方教育当局则负责管理小型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教学设备购置以及地方教育当局雇用的学校职工的工资等。日本中央、都道府县政府各负担1/2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员工资;中央负责1/2~2/3,市町村负责1/3~1/2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费用;中央负责1/2,都道府县和市町村共担其余1/2的义务教育学校教材、教具费用与发展边远地区教育所需经费。 4.通过非政府渠道有效补充 除政府财政性拨款这一主要来源外,四国还采用多种途径拓宽义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弥补学校经费的不足。其共同的做法包括私立学校收费、学校提供社会服务、社会捐赠、企业投资等。法国1996年非政府来源义务教育经费达,日本1997年度为,美国2004~2005年度为。但各国融资渠道不尽相同。例如,美国通过彩票收入、州政府专门开征的教育税以及发行教育债券等获取一部分教育经费,而法国则废止了授权市镇和省开征特别税以筹措初等义务教育经费的办法。非政府渠道来源经费虽在各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中占较小比重,但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有效补充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不足,另一方面促进了社会教育资源在学校间的流动,激发了学校之间的竞争。同时,由于家庭、社会、企业等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与参与,提高了义务教育的社会关注度与义务教育资源运行的社会监督力度。 四、对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改革的启示 1.以法律明确各级政府投入规则,确保投入规范 首先,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我国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及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专项法律,以法律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稳定与规范。尽管我国先后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工作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不可否认,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律体系仍欠缺系统性与完备性,特别是欠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专项法律法规,缺乏对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行为的详细界定与明确规范,问责机制名存实亡,政府自由裁量空间过大,投入行为随领导认识以及地方经济、财政状况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人为性、随意性过大。其次,应进一步完善我国义务教育经费公共支出体系,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同时根据受益原则与能力原则,明确中央、省、市、县级政府的投入与管理职责。第三,在以公平作为首要原则,以保证每个适龄青少年儿童就学机会均等作为投入基本原则的同时,重视经费投入管理过程中的效率与效益,防止资源的浪费与滥用应作为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改革的根本指导思想。 2.投入主体上移,提高投入水平 借鉴发达国家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变迁的经验,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首先,应逐步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上移到中央和省一级政府,建立“投入以高层政府为主,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投入管理体制;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国政府财政预算中的义务教育投入水平,在落实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百分之四的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提高义务教育投入占政府财政预算的比重,提高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在三级教育生均经费中的比重,消除城乡义务教育生均投入之间的差距。其次,建立教师工资、生均经费、大型基建投资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按比例分担,发达地区以省为主,其他地区以中央政府为主;校舍维修、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等发达地区以县为主,其他地区以市为主的义务教育投入分担模式,明确各级政府投入管理职责。第三,采取多种形式拓宽义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弥补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因为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教育资源的稀缺都是一个持久性问题,尤其是我国地域辽阔,受教育者众多,义务教育更加需要庞大的、持续性的经费支持。而与此同时,受教育者教育需求多样,对优质教育的追求尤其突出,许多家庭愿意并有能力为孩子接受优质的、个性化的教育支付更多的经费,然而单纯依靠稀缺的公办优质教育难以有效满足这些需求。因此,我国应在加强公办教育改革的同时,支持民办、私立教育的开展,资助企业、团体、个人参与举办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多样化、优质教育。另外,国家还可以尝试通过征收教育税,发行彩票、教育债券,提供企业、社会捐赠教育优惠政策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拓宽教育经费来源。 3.健全教育经费使用机制,提高投入效率效益 首先,在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方面,我国的当务之急是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最低基准,从国家层面消除城乡的双重标准。超出国家基准部分可由各省自行决定与负担。同时,尽快完善中央、省政府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充县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农村地区、薄弱地区、贫困学生、特殊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等处境不利群体学生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与群体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建立以学生为拨款对象的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制度,通过为每个学龄儿童建立基准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账户,减少经费运行的中间环节,提高教育资源拨付的效率。其次,在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制度的同时,建立起贯穿“中央—省—市—县—校”的义务教育经费预决算制度;同时,规范预算的制定、审批、监督工作,保证各级政府、公立学校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切实做到支出有凭证,核算有根据。第三,进一步完善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监督机制,保证教育资源的运行规范。在我国,重点是构建起强而有力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外部监督体系。包括建立起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管理的网络平台,公开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等各项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的建立与监督;吸引广大家长等教育利益相关方参与监督等。另外,必须强化县级政府的管理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义务教育问责制,将义务教育投入监管与政府负责人绩效考核挂钩,保证县级政府作为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分配者、管理者、义务教育的实施者发挥“审计监督”、“统计公告”的职能,负起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防止“边免费、边收费”、“截留、挪用”、“跑冒、滴漏”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义务教育经费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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