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稿酬: 字数稿酬的组成部分之一,即根据书稿的字数及内容质量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稿酬标准或出版合同约定的稿酬标准,以每千字若干元为单位计算稿酬的稿费计算方法,基本稿酬按版面字数计算,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 稿酬一般分三种形式。1.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按作品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一定的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1%向作者支付印数稿酬。图书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例:你的作品是20万字,初版印数为1万册,按千字50元计。 你的初版稿酬就是:200*50+200*50*10*1%=11000元。采用此种付酬方式的,作者可与出版社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预付稿酬的30%~50%。作品一经出版,应在6个月内付清所有报酬。附:基本稿酬标准 (1) 原创作品为每千字80~300元。 (2) 改编作品为每千字10~50元。 (3) 汇编作品为每千字3~10元。 (4) 翻译作品为每千字20~80元。2013年,国家版权局制定的《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预示着教科书免费使用作品的时代即将结束。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稿酬标准为:文字作品每一年的使用费用是千字300元;音乐作品每首300元;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每幅200元;录音制品每首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