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欠款的起诉程序:
1、首先银行多次催款后,你仍旧不还款,银行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接到银行的诉讼请求后,法院会主动调查事实真相,一旦确认你的确长期欠款未还,法院会向银行索要你的个人信息;
2、银行整理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审批;法院接到诉讼材料后,一般会在7日内审批,以决定是否受理此案件;
3、经民事裁决审判后,你仍不归还的,你就构成了信用卡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在四个月左右,银行会委托当地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活动,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信用卡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逾期还款会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但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保持时间为五年。在还清欠款后,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四、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扩展资料
信用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信用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