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的研究情况 关于避税问题,国外的经济学、法学等学科都有专门研究。经济学界通常从财政收入减少的效果角度考虑,将税收逃、避问题合并研究,如.(1979)、.(1982)。公认较早开始系统全面研究避税的是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 E. 斯蒂格里茨的《避税通论》(The General Theory of Tax Avoidance),该文全面概括了避税的一般准则,运用一般均衡的方法分析了避税的经济效应,描绘了一系列减轻参与交易各方总税收负担的避税方案,并提出了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该文奠定了经济学家研究避税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此外,也有经济学人对纳税人避税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如Erich Kirchler(1999), Henry Ohlsson(2007);有应用经济学博士论文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如Sonja Lynne Oihoft(1999);还有博士论文研究测定公司避税问题的模型,如Joel M. DiCicco(2003)。综观经济学关于避税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多着眼于避税的成因、经济效应的分析,相关研究为避税的界定及法律规制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证数据,也为相关问题的法律经济学分析指明了路径和方法。 国外法学界关于避税的研究,虽然因各国实践和法律文化差异而有不同,但都侧重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对避税现象存在运行的描述、分析,包括对避税现象的抽象概括、因果分析和法律评价以及法经济学分析等,如David A. Weisbach(2002)、Chin-Chin Yap(2006)、金子宏(1989);二是对避税法律规制措施的研究,如从法治的视角分析避税的一般规制条款(Kunstmann Rioseco,Matias(2004) ),从公司责任角度看避税的一般规制条款(Judith Freedman(2003));英美避税规则的比较研究如. Granwell & Sarah S. McGonigle(2006),维克多·瑟仁伊(2006),避税的解释规则研究,如Brian Galle1(2005)。 (二)我国的研究现状 我国大陆学者对避税问题(包括“避税”、“逃避税”)的研究文章数量不少。检索CNKI系列数据库1979年至2008年的相关文章,以 “避税”为主题词,共检索有1 527条(其中博士论文3篇,硕式论文59条);以“税收规避”为主题,相关文章有4条;以“税收筹划”为主题,相关文章2 226条。 ① 从文章的内容看,围绕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与2004年始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分别有两轮研究热潮: 第一轮研究热潮主要以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关于外国反避税制度的零星介绍为主,因为我国避税实践及其法律规制制度的欠缺,研究者从实务角度,意图通过对国外制度的学习获取相关知识。如孙庆瑞、邱菊《国外反避税措施的启迪》(《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1994),熊勇立、 周汪丽《加拿大反避税措施简介》(《安徽税务》 1997),胡俊生、 周礼华《国外反避税措施的简介》(《上海财税》,1994),漆秀岚《美国和西欧主要国家的反避税措施》(《国际贸易》,1995)等。随我国新税制逐步建立健全,外商投资的深入,避税与反避税问题首先在国际税收领域突显,迫切要求理论上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此后,有税法学者撰文进行一般理论的探讨,但是绝大部分文章都以概念辨析、性质界定、成因分析为主,而且多局限大陆法系国家相关问题的介绍。其中张守文的《税收逃避与规制》(《税务研究》2002)和刘剑文、丁一的《避税之法理新探》(《涉外税务》2003)两篇文章,对避税的概念、性质、法律评价及法律选择等进行了较全面的法理分析。 伴随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税收实务部门与财政经济学人集中于国际避税方式与我国反避税措施的研究,如郑力坚、马哲的《国际避税的方式及反避税措施》(《税务研究》,2005),郭宏、朱祥林的《新形势下的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经济研究参考》,2005 ), 印中华、田明华的《外资企业国际避税与中国的对策》(《世界经济研究》,2005)。也有学者对避税进行经济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如曲顺兰、郑华章的《避税的经济分析及反避税政策选择》(《涉外税务》,2006),刘怡《避税与反避税的三维视角》(《涉外税务》,2006)。
实现我国税收制度绿色化的政策建议一、开征系列环境税我国在环保方面采取的税收措施很少,生态税收严重滞后于环境和资源保护对税收提出的要求。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因此,我国实现税制绿色化的第一步应当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环境税。(一)环境污染税。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税缺位,治污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排污费筹集。而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征收困难,任意拖欠现象严重。在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排污企业课征污染税。1.水污染税。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开征水污染税的目的,在于减轻和防止现有水资源的进一步毒化和污染,保护我国有限的水资源。2.大气污染税。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我国目前已有对二氧化硫的排污收费,可通过“费改税”,开征二氧化硫税。至于碳税则可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开征。3.固体废物税。可先对工业废弃物征税,然后逐步考虑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征税。具体税种可考虑饮料容器税、旧轮胎税、润滑油税、化肥税等。4.噪音税。可借鉴国外经验,按飞机着陆次数对航空公司征税,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机场周围居民。(二)环境保护专项税。我国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仅占GDP的~,而发达国家已占~,这也是造成我国现在环境问题的原因之一。加大环保投入,迫在眉睫。建议开征环境保护专项税,为环境保护筹集专项资金。可借鉴意大利的经验,开征废物垃圾处置税,专门用于处理城市废物垃圾。二、调整现行税制,改革和完善现行资源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与环境保护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尽管这些税与环保有一定联系,但其设立之初一般也很少直接出于保护环境的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对现有税制的完善就应渗透环保意识,采取对环境友好的态度,以为环保服务(特别是对资源税和消费税的调整与完善上)。如对能源(煤炭、石油、水电和天然气)、交通工具(主要是机动车)和汽车燃料(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这样一些产品间接税收(消费税、销售税或增值税)中就可多考虑环境问题,根据保护环境的日益需求,根据其污染程度的大小,调高或降低税率。具体谈到关于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改革与完善,建议措施如下:(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收范围过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资源税的开征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也应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税收作用。因而应将目前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首先,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第二,增加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如土地、海洋、地热、动植物等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二)完善计税办法。应将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实际生产数量计征,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尽可能减少产品的积压和损失,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杜绝浪费。(三)规范资源税制。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土地课征的税种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税种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税种多,计算复杂;另一方面税制内外有别;同时征收范围过窄,减免过宽,税率过低,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建议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采、开发。同时应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统一内外税制。三、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手段,在西方国家中颇受重视。在税收方面,对环保产业生产者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补偿非常必要。四、在不加重微观经济主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税制绿色化综合的绿色税制改革通常是在一种收入中性的背景下进行的,即为了不加重纳税的总体财政负担,新增的生态税将通过降低其他一些税的税负来加以抵消。西方国家在实现税制绿色化的过程中,非常注意保持微观经济主体现有的总体税负基本不变,比如在开征新的环境税的同时,降低企业的其他税收负担(如所得税负担)。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费)已经相当重,实现税制绿色化应该建立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主要是做好相关的“费改税”工作。结合目前税费制度的改革,在开征上述生态税收之后,应及时将企业缴纳的大多数环保方面的收费(如排污收费、水资源收费等)并入生态税收中一并征收,以避免重复征收,加重纳税人负担。另外,还应做好环境税与其他相关税种的衔接工作,实现统一、高效运行。根据收入中性的原则,对现有税种不当的税收,评估其对环境的有害影响,以对环境有利的生态税取而代之。我国税制改革的建议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WTO是适应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加入WTO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我国工商税制中的地方税而言,目前的状况是:税种多,收入少,立法层次较低,改革进度滞后,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加快我国地方税制的改革步伐,既是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制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地方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应该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应是:(1)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减少优惠;(2)坚持透明度原则,简化税制;(3)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保护国内幼稚产业;(4)适度调整税负,增加地方税收收入;(5)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当下放税权;(6)清费立税,规范税制。具体地说,应该着重于以下几方面的改革:一、改变现行对内对外两套税制并存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法(一)房产税对内对外应按统一的房产税税法征税;改变计税依据,与国际惯例接轨,把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额计税的办法,改为按评估值计税,以公平税负,减少税收流失;改进税率设计,由中央统一制定幅度比例税率,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别很大的实际情况,便于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用税率。(二)土地使用税目前,很多外资企业和大型内资企业,不是设在城镇,而是设在城镇以外的地区,因此,将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改为“土地使用税”更为确切;内外资企业及其他纳税人应统一征收土地使用税。建议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条款,以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8年制定的,1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制订的税额已显得过低,不利于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应适当调高税额,拉大级距,以适应我国地区间经济差距悬殊的状况,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车船使用税内外资企业和其他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的车船,应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原定税额过低,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也需要调整税额,以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二、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对外资企业也依法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重新立法,建立独立的税种,外资企业同样也应缴纳,名称改为“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宜;计税依据宜改为按生产经营收入额计征,以公平税负、稳定税基、便于征管;税率改为由中央制定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维护建设的需要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这样,有利于地方政府将有关城建的收费并轨征收,规范征收行为,有利于保证城乡维护建设资金的需要,也有利于贯彻国民待遇原则。三、取消筵席税,停征土地增值税(一)筵席税筵席税是1988年在特定情况下开征的一个税种,自开征以来,收入甚微,1994年全国共征收了87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了3089万元,对抑制不合理的高消费、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效果也不显著;1994年国务院将此税下放给地方管理后,多数省、市已停征,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筵席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1994年1月1日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开征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当时的房地产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入的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此税开征7年多来,收入很少,开征当年全国只征到了52万元,至1997年也只征收亿元。近几年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快速发展,行业利润已逐步趋向平均化;根据实际情况和简化税制的原则,建议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四、清费立税,开征社会保障税(一)清理整顿乱收费应采取多种渠道分流的方法: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的乱收费,坚决取消;确需收取、具有“规费”和“使用费”性质的,可继续采取收费的形式征收;对那些不以提供公共设施或特定服务为基础,而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收费,应改费为税。这也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来华投资。(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的各种社会保险基金,虽有缴纳人直接受益性质,但主要内涵属于税,现在有的省、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借鉴国际经验,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征社会保障税,它能有效克服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在缴纳和使用管理上的混乱现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五、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强烈冲击,必须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强我国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已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集资和摊派,取消屠宰税,在农村原有税费综合负担减轻的原则下调整农业税税率,重新核定作为农业税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并使之保持长期稳定。这一改革方案,已在安徽全省和有些省市的部分县试点。从试点的实践来看,这一改革方案是可行的,要抓紧总结试点经验,及早全面推开。六、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适度下放地方税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需要,加快改革步伐,应提高立法层次,合理划分税权。一是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颁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实施细则。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定的税收加征和减免等权力,以更好地贯彻提高民族产业国际竞争能力和保护幼稚产业的税收政策。二是对不具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的地区性特有税源,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征新税种的立法权,避免税源流失,增加地方收入。地方制定的税收法规,都应上报中央备案;凡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有权纠正。
“入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 内容提要】 “入世”将对中国经济的未来产生十个方面的影响。此外,中国“入世”, 将会极大地促进海峡两岸经贸交流,有利于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为香港带来第三次经济调整和转型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对“入世”后不同产业的不同影响和利与弊也分别作了分析。【 关键词】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影响【 作者简介】 郑秉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博士,副教授。(北京邮编:1 001 02 ) 1999 年11 月15 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一协议的签订,使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道路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这个协议的签订,来之不易。它说明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将不仅让中国自己来开发,而且还必须有条件地开放给世界,让世界各国来共同参与开发。那么,“入世”对中国经济有什么重大影响?入世”后的利与弊(一)中国“入世”将形成“三赢”的结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际上可以看做是中国、美国和世界贸易组织“三赢”的结果。众所周知,尽管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其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七位,并已经成为世界第十大贸易国,21 世纪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将更为显著,没有中国加入的世界贸易组织将是不完整的,其作用必将受到很大影响,中国“入世”是wTo 实现其普遍性的必需。对美国来说,中国加入wTo 实现了中美双边贸易发展的格局和利益关联的一般需要,并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赤字问题。对于中国来说,经过13 年的艰苦谈判,终于实现了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 的目的,中美双边协议的内容充分体现了这一根本原则。中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意义十分重大,它意味着中国可以依法享受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安排、幼稚工业的保护、出口补贴、关税制度的弹性规定。例如,汽车行业六年后中国仍能保有25 %的进口税税率,农业领域中大部分市场还只允许国家专营(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化肥等),以确保国家有足够的宏观调控手段,避免损害农民的利益;银行业也是按照过渡期逐步实行开放,而且,有些领域仍然没有开放市场,或者说还须经过中国政府审批。上述缓冲的机会只有发展中国家才有权利享受。在中美协议中没有出现类似禁止中国引用wTo 例外条款的内容,说明中国可以引用专门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例外条款,客观上承认了中国所具有的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意味着中国可以引用幼稚工业保护这样的例外条款,在国内市场受到外来的强烈冲击而招致损害时,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加以补偿。总之,中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入世”,它确保了“入世”后所承担的义务与中国现阶段发展水平相适应,从而大大减少了“入世”后造成对中国产业的负面影响。(二)中国‘入世”标志着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 多年的实践证明,愈是改革开放较早的行业,发展就愈快。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经过20 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处于十分关键的时刻:国企改革问题、市场疲软问题、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等,中国经济(文中使用的数据均引自余永定、郑秉文主编《中国“入世”研究报告:进入wTo 的中国产业》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年12 月)--------------------------------------------------------------------------------遇到的所有困难全部都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稳定的大局,处理不好这些关键问题,不进则退;加入wTo ,从改革开放的逻辑上讲,可以借助外资和外在的推动力,促进改革进一步发展,突破改革进程中的瓶颈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成功“入世”,标志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三)中国“入世”将有助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以一个有巨大潜力和庞大的经济体系的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wTo ,可以在规则上发挥影响力,参与规则的制定,而不仅仅是被动地执行,从而可以提高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提高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讨价还价中的分量,促其尽快融入世界经济的主流,参加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和与世界经济的互接互补;与此同时,有助于打破国内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垄断,借鉴各成员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经验,加速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法治建设。(四)中国“入世”将会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提高综合国力据研究测算,中国到完成各项加入wTo 的承诺之后的2005 年,其GDP 和社会福利收入将分别提高1955 亿元和1595 亿元人民币(1995 年价格),占当年GDP 的1 . 5 %和1 . 2 %。其如此巨大的收益主要源于根据比较优势重新配置资源所导致的效率提高。此外,中国“入世”之后为某些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例如纺织品进口的发达国家,已于1995 年开始实施逐步取消纺织品进口配额的协议,但对中国一直在增加纺织品配额限制,并要求中国继续签订配额的协议,减少了中国纺织品出口。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根据其规定,在2005 年之前须分阶段取消纺织品配额,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限制中国纺织品出口的歧视性配额将被取消。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是中国传统的出口商品,约占中国对外出口总量的20 %。除纺织服装业外,加入wTo ,对中国部分化工产品及部分钢铁产品也是有利的。对已具规模和技术成熟的彩电、洗衣机、电风扇、自行车、玩具、制笔业、文教用品、食品罐头行业和部分机电产品也是有利的。(五)中国“入世”将有利于引进外资和拉动内需从长期看,中国“入世”后将会大大改变投资环境,法律的透明和国民待遇的实现将会吸引大量外国资本。据预测,到2005 年将能得到1 000 亿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而整个20 世纪90 年代的10 年中吸收的外资也没有超过2500 亿)。“入世”后经济效益的产生,来自于中国参与国际分工后,分享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效率收益;但上述效率收益并不是在各产业部门间平均分配的,其结果必然是进行较大的经济结构的调整。汽车、仪器仪表、棉花、小麦等受到保护的部门和资本密集型等部门,其产出水平将会受到较大影响,而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将会受益,一句话,加入wTo 也将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六)“入世”后将会带来一些体制上的震动和冲突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wTo 的基本原则之间存在一个根本共同点即市场经济。但是,现行的经济体制与wTO 的基本原则之间也存在许多重大差距。例如,除了经济方面的以外,还有理念、文化、政治、传统等方面的诸多差异性,它们必然会带来体制上的巨大震动和冲突。一面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面是遵循世贸组织的“通则”参与国际分工,一系列崭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会摆在我们的案头,需要运用世界市场经济的一般通则,结合中国的实际重新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但局面更复杂了,形势更严峻了:与其高喊wTo 是“狼来了’, ,不如将其视为一把“双刃剑’,。问题在于如何将之运用自如,使其能够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近期遇到的课题例如有某些失去保护的行业或大中型国有企业会受到较大冲击,其性质、时间、范围、程度,与“入世”之前相比,均不能同日而语;合资或独资企业的行业覆盖范围、规模、经济影响力和控制力与今天相比,都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简而言之,体制上的差异性调整和适应需要很长的时间。(七)宏观调控难度增大,受世界经济波动影响的可能性增加加入wTo 之后,中国产品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增加,固定资本投资对国际资本市场的依赖也会增加。尤其是,按承诺的期限,若干年以后,银行、证券、外汇等市场全面开放之后,国际商品市场、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对中国的影响必将十分明显,国际金融风波对中国的影响也将会甚于以往。诚然,开放金融服务市场并不等于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尽管如此,对中国银行体系也会带来巨大冲击。金融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就必然会对国家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八)劳动力部门转移将会产生重大调整,就业压力将会增大中国农业部门所占的就业比重很高,占就业人口总量的60 %以上;由于农业生产集约程度较差,在粮食等大宗产品生产上缺乏优势,价格与国际市场存在差距,“入世”之后,农产品市场受冲击较大,大量农业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工业和服务业,据研究,从1999 年到2010 年间大约近1 000 万农业劳动力需转移到其他部门。劳动力在部门之间的转移或称产业结构的调整必将带来相应的调整成本。此外,“入世”之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大幅下降必将对竞争力不足的产业产生冲击,信息、金融、化工、制药、汽车、机械等某些资金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和产品将会被迫逐渐退出市场,从而造成新的就业压力。1999 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数为700 万人左右,每月生活费为人民币170 元,加上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领取253 元左右。下岗职工人数的激增,在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的条件下,必然为国家财政带来新的压力。(九)将会加大收入分配不公“入世”后对农业部门的冲击很可能会导致农村居民的收入减少,虽然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可以转移到其他部门,但到2005 年,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将会比基准情景下降2 . 1 %左右,而城镇居民的人均实际收入则会增加4 . 6 %。城乡之间收入差异的扩大,将会为社会稳定带来潜在的负面影响。(十)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强化将会让出一定的市场份额知识产权涉及每一个行业,但它本身又不专属哪一个行业。中国“入世”后,必须要全面履行自己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对假冒、盗版行为进行有效、有力的打击和制裁,其结果将使那些缺乏创新能力、缺乏品牌、依靠仿制生存的企业被淘汰出局,最终不得不让出一定的市场份额。但从长期看,我们的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要想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更多地依靠和运用知识产权来激励和保护自己,提高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二、入世”后的两岸三地台湾当局采取的“戒急用忍”的大陆经贸政策一直是制约海峡两岸经贸发展的主要因素。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尽管台湾当局对两岸经贸采取了一些放宽措施,但总体上讲一直未能突破“民间、间接、单向为主”的局面。尽管如此,祖国大陆改革开放客观上促进了两岸的经贸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20 年来,两岸之间已经形成一种相互依存、互惠互利的经济关系,它为两岸都带来了实际利益,为海岛型的台湾经济注入了活力。海峡两岸“入世”之后,必将极大地促进经贸交流,从而取得互惠互利的“双赢”可能。到2005 年,祖国大陆对外贸易将由3000 多亿美元急升至6000 亿美元;现在台湾每年同祖国大陆的间接贸易额已经超过300 亿美元。在中国加入wTo 之后,作为独立的关税区也将加入该组织的台湾,将不得不取消大多数对祖国大陆进行直接贸易的禁令,本来已是台湾岛第二大贸易伙伴的祖国大陆将会更加扩大与其贸易总量。例如,虽然1999 年上半年李登辉的“两国论”严重干扰了台商的投资贸易积极性,但头8 个月的贸易额却仍比去年同期增长8 % ,达160 亿美元。中国“入世”降低关税之后,肯定会更加促进台湾岛的石化、钢材和电子等最具有竞争力产品向祖国大陆的出口。此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有利于祖国的统一大业,按wTo 有关条款规定,两岸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以后,台湾应开放“三通”,即两岸“三通”问题即会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中国“入世”,对香港来说更是充满了机遇。香港回归祖国怀抱,使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关系更为紧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必将促使香港与世界的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纵观战后历史,香港的每一次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都受到内地因素的带动。第一次是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内地受到封锁和禁运,大量劳工移入香港,使其在单一的传统转口贸易港基础上,制造业得以空前发展,转变成为亚洲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之一;第二次是1978 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香港经济结构又发生了重大转折,大量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北上转移至内地,促使香港金融服务业兴起,使之从制造业中心转型为金融服务业中心。过去20 几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中国越开放,香港就会越受益。中国“入世”不但不会削弱香港的地位,反而必将为香港带来第三次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l )中国入世之后对外贸易额的激增必将使香港分享到的贸易额和转口额也水涨船高。香港拥有最新、最强的海运和空运设施,它在东西方贸易中扮演的角色恰逢其盛。虽然与“入世”之前相比参与竞争的对手多了,但内地直接对外的企业数量也相应增加了,优质的服务与地缘的优势将使香港具有不可取代的“中介”地位。(2 )内地任何一个城市都不能取代香港的金融中心的地位,这是内地外汇政策所决定的一个基本事实。香港从来就是各国外资的避难所,它具有健全的银行体系,实行低税制,“一国两制”将使香港社会长期稳定繁荣,信用昭著,市场成熟,各国资金汇聚。由此,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不但将会长期保持下去,而且会越加繁荣。(3 )香港具有得天独厚的贸易与投资服务体系。东西方的许多商业合作、商业运作、商业仲裁等都依然会在香港进行,因为香港的律师、会计师、测量师十分熟悉内地的法律和会计制度,熟悉中资和华资在港的业务联系,懂得内地市场和消费习惯,等等。外商在华的金融、电讯、保险等许多行业的投资都为港商提供了更多的商机。内地和香港虽然拥有水乳交融、互惠互利的广阔前景,但是,中国“入世”为香港不仅带来了机会,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例如,上述香港目前处于优势的各种类型的服务业将会受到国内和国际两方面的“夹击”: 内地的金融、法律、财务、会计、贸易和电讯等服务业将迅速崛起,“学习效应”将会使其国有企业和民办企业与港商形成竞争态势。另一方面,国际上一些知名的公司将会蜂拥而至,聚集内地,从而又形成了与港商竞争的局面。此外,大量外资直接投资中国内地后,港资也会遇到较大竞争。总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香港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多重压力,香港各相关行业应紧紧把握机会,不断作出调整和提高,适时地推动香港的第三次经济调整和转型。三、入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中国加入wTo ,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其对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对同一部门、同一产业的长期影响和短期影响也是不同的。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态度,深入研究wTo ,趋利避害,利用加入wTo 所带来的机遇,迎接新的挑战。农业长期以来,我国的对农产品进口实行保护性的关税政策,虽对粮、棉、油进口免征关税,但对其他农产品进口则设置了50 一100 %以上的较高关税率, 以及计划配额、进口许可证、技术卫生标准检测等非关税措施。1999 年11 月15 日中美两国双边协议约定,我国将农产品平均关税率降到17 % ,其中对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平均关税税率降到14 . 5 %至15 % ,关税减让要在2004 年前完成;五年内逐步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取消所有进口配额和数量限制;允许私营进口商参与进口经营。但我国将在农业领域建立最高关税限额体系。“入世”后对小麦、玉米、大米等粮食作物生产近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但棉花和植物油因进口配额与以往实际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特别是棉花配额本已占到国内产量的15 %以上,其生产近期则会受到较大影响。从中长期看,对小麦、玉米生产的冲击应予以充分的重视。据估计,中国每年的小麦进口量将从目前的200 万吨增至500 万吨,这将给中国农民造成每年约55 亿元人民币的损失。地区差别和农民间的贫富差距也将会加剧。政府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将受到影响,即不能再用传统的办法通过国有外贸部门的垄断地位把进口数量控制到配额数量以下。我国农业除面临上述诸多问题外,也获得了诸多发展机遇:可享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普惠待遇,改善出口环境,扩大出口渠道,弥补我国人均资源不足的缺陷;为调整农业结构和进出口结构、实现产品品质升级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利于促进国内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纺织业在中美两国政府双边协议中,美国承诺纺织品进口配额将在2005 年取消,但中国政府允许美国对于中国输美纺织品的配额额外保留至2009 年,以避免在目前纺织品配额取消过程中出现市场混乱。中国‘入世”对纺织业的影响将利大于弊。“入世”以后,贸易壁垒将大大减少,与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这将有利于我国纺织品出口市场的多元化以及出口数量的稳步增长。纺织品的贸易争端亦可在世贸组织的框架下争取合理解决。此外,“入世”以后,纺织原料进口关税的下降,将有利于我国纺织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利润水平和竞争力将有所提高。国际贸易环境的改善和生产成本的降低,将推动我国纺织品出口。再者,“入世”对我国纺织部门管理体制、计划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在把企业推向国内、国际市场的同时,要求计划、投资体制也实现大的改变,行业管理职能将更多地转向以宏观调控和为企业服务为主,将会更多地运用产业政策来实现行业管理。最后,“入世”将促进我国纺织工业结构调整。以开放一定市场的代价换取先进技术,增强化纤工业的发展后劲,就可以使我国纺织工业加快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力。钢铁业“入世”后,( l )出口环境会有所改善。目前我国钢铁产品出口已享有大部分国家的优惠关税率,“入世”后,其他成员国现有的关税减让水平对我国钢铁产品出口增长不会产生明显的改善作用,但其他成员国必须消除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因而将对我国钢铁产品的出口产生有利影响,我国特有金属资源和稀土资源将在国际竞争中发挥优势,有利于铁合金和钢丝绳产品出口;( 2 )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的投资压力增加。“入世”后,国内各行业的技术发展速度相应加快,国内外市场对高质量、高档次的新产品需求将会逐步上升。目前我国钢铁企业新产品开发投入不足,而国际钢铁企业新产品开发费用一般在年销售收入的4 %以上。但就目前我国钢铁企业的状况而言,在短期内达到这一水平还有一定的难度。“入世”后,国内外市场广泛接轨,而我国的再投资建设成本相对要高,这将影响到我国高技术钢材产品的发展。(3 )钢铁行业的经济效益会有较大下降。各类钢材价格将与国际市场趋于一致,由于我国钢铁工业生产成本偏高,因而全行业经济效益近期内将受到较大的影响。石油石化工业“入世”对我国石油石化工业将面临极大的压力。(l ) “入世”对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的影响在各子行业中表现出较大的差异。石油开采行业:原油进口关税实行定额关税制,每吨税额仅为16 元人民币,关税减让对该行业影响较小;石油化工行业:目前主要靠较高水平的关税得以保护,关税平均水平从17 %减到9 % ,将导致现有的化纤、化工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将下降约50 % ,但对已形成系列化产品生产能力的大型企业影响较小;石油炼制行业:该行业受影响最大,因为行业企业规模较小,小炼油厂数量众多,炼油成本高于国际一般水平;成品油销售行业:由于国外大石油公司销售机构的进入而受到挑战。(2 )经济效益将受到较大冲击。“入世”后,履行关税减让、取消配额许可证、给予外国公司贸易权和分销权等市场准入义务,将导致大量石油石化产品进口、市场价格下跌,严重影响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的经济效益。(3 )市场占有率将下降。部分产品缺乏价格竞争力,新产品开发能力弱。在国外产品的竞争下,国产石油石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有所下降,其中聚烯烃生产能力增长不足,按现有竞争水平估算,其市场占有率将下降近十个百分点。(4 )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的难度加大。这是因为:一是国际超级跨国集团将从过去的资本垄断逐步转向技术垄断;二是国外资本更倾向于在我国独资建厂;三是在全球生产过剩的情况下,市场成为远比技术、资产以及自然要素更为稀缺的资源。机械工业从总体上看,“入世”后对机械工业的影响是有限的,但缺乏竞争力的大批企业将面临困境,大部分机械产品受到冲击将在所难免。受冲击的对象大体可分为两类:正在起步的高技术、高附加值和精加工探加工的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没有形成经济规模、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行业。“入世”后,国际国内机械产品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加快,这有利于推动我国机械工业的发展:( l )将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国内企业面临全球竞争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促使国内企业按国际的标准体系、市场需求、价格水平和营销惯例来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推动技术进步。(2 )有利于技术引进、利用外资,促进机械产品的升级换代。当前正值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重组之际,“入世”后将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促进其对技术密集与资本密集型的机械工业的投资,从而带动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与优化。(3 )我国机械产品可以自动地享受进口国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从而改善机械产品的出口环境,促进我国机械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汽车工业汽车工业是受进口保护程度最高的工业部门,目前汽车产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税率约为55 % ,其中轿车整车关税税率为80 一100 % ; “入世”后,在2005 年的过渡期内,我国汽车整车关税税率将降至25 一35 % ,汽车零部件关税税率将降至10 % ,汽车进口配额在60 亿美元的基准上每年增长15 % ,直至全部取消。轿车行业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入世”后:( l )汽车产品以及汽车工业发展所需的软、硬件技术的进口都会有大幅度增长,我国汽车工业产出水平预计将下降11 %。在五年过渡期内,进口轿车的价格将以每年平均2 一3 %的幅度下降,初步预计,进口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将由目前的3 %上升到10 %左右。(2 )汽车工业的竞争力将有所增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摩托车生产国,具有明显的国际优势。载重车、微型车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由于过渡期内关税和配额是逐渐削减的,轿车工业所受冲击将得到缓冲,从而将促进我国汽车工业产品结构优化、产量增长和竞争力的提高。(3 )伴随竞争的加剧,技术升级的可能性增加。国内市场开放程度明显加快,由此致使国内汽车产品市场竞争的广度和深度大为增加,原有的“进口替代”产品或“跨国公司二类装配点”级技术,已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竞争形势要求。(4 )国内服务市场扩大。外商服务业会进一步深入我国汽车工业的服务市场,填补我国在服务领域中的一些空白,有助于满足生产和消费对服务的需求。信息技术产业我国目前的信息技术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为1 3 . 3 %。“入世”后,在2005 年将实现零关税,还将取消有关国外企业必须向我国转让技术、增加出口配额等市场准入限制。从总体上看,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将受到较多的有利影响:有利于改善出口环境,增加我国信息技术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有利于降低国内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成本;有利于开拓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发展空间;电信服务业的开放与发展,将带动电信终端设备生产增长。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高新技术是世界各国争夺的制高点,发达国家为占据我国信息技术产品市场,将在技术方面对我国实行更加严密的封锁和控制。以“技术换市场”、“以市场换市场”的限制措施取消后,我国获得国外先进技术的难度将增强。随着我国信息技术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境外产品的进口将大量增加,市场的争夺方式将趋于多样化。但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技术产业的许多核心技术和高新技术大都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在竞争中将处于劣势。电信服务业中国政府在中美双边协议中承诺,允许外国资本在中外合资电信服务企业中拥有49 % 的股份,经营一年后可达到50 % ;外国国际互联网服务商(IsP )获准对华投资;外国公司可以参与中国的卫星通讯业务。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电信服务业的影响可谓先有弊后有利:( l )面临严重挑战。中美达成的协议所涉及的开放领域与程度十分宽泛,电信业开放与改革面临的形势将十分严峻。外国电信资本在中国将利用我国现有的电信网络资源,在经济效益最高的增值业务和移动业务方面与国有企业展开竞争。而国有企业不仅在增值业务的技术和经验上将处于劣势,而且在承担着固定通讯设施建设和“普遍服务”等准政府的职能等方面也处于不利地位。(2 )促进我国电信业的改革与重组。从长远利益着眼,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市场将增强我国电信市场的流动性。任何由于开放而导致的价格下降都将使消费者受益,并因此更大地刺激需求,促进电信业的资本重组,最终使我国电信业整体受益。(3 )服务水平会有所提高。从长期影响上看,加入世贸组织可以加速刺激中国电信业的改革,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
294 浏览 5 回答
196 浏览 3 回答
323 浏览 3 回答
347 浏览 4 回答
317 浏览 4 回答
83 浏览 3 回答
134 浏览 4 回答
332 浏览 3 回答
324 浏览 4 回答
148 浏览 1 回答
113 浏览 4 回答
131 浏览 2 回答
317 浏览 4 回答
256 浏览 4 回答
342 浏览 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