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答辩常见问题
1.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本校工作人员或在册研究生。2.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背景。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可以是本院系具备专业背景的教职工、博士研究生或高年级硕士研究生。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表格必须从网上下载吗?请问具体下载路径?
答:是。2012年7月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的相关表格必须从网上下载(表格上带有二维码标识)。具体下载路径如下:登陆本人校内门户à在导航栏中选择“学生业务”à “学位信息”à填写、打印表格。研究生本人登陆个人门户提交论文信息后即可获得“论文信息号”,请务必记录该信息号并告知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登录本人的校内门户后通过“论文信息号”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录入、打印与答辩相关的表格。
3.“答辩记录”应记录那些内容?
答:应重点记录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以及答辩人回答的内容;此外还要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到会人数等。以上内容均由答辩秘书记录、整理并亲笔签名,要求完整、详实、简练。
4.论文送同行专家评阅前,是否一定要导师评阅通过?
答:是的。学位论文完成后,首先提交给指导教师评阅,导师评阅通过后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再送同行专家评阅。
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要具备什么资格?
答: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同行专家且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
6. 硕士学位论文需要几位评阅人?
答: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
7. 论文评阅有一人持否定意见,是否还可以另外增加评阅人?
答:若送审的两名评阅人的评语都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两位评阅人中有一位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可再增加一位评阅人,若新增评阅人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如果持否定意见的是校外专家,则新增的评阅人仍然需要是校外专家。
8.答辩委员会需要多少人,导师可以是答辩委员会成员吗?
答: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至少4人组成。
9.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主席分别需要什么条件?导师可以担任主席吗?
答: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担任主席。
10.如何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导师、教研室商定,学位分委会负责人审批。
1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是什么?
答:⑴.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名单、主持各项议程
⑵.导师介绍该生的学习、科研情况
⑶.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⑷.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
⑸.答辩委员会评议、投票表决(答辩人回避)
⑹.形成答辩决议书
⑺.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⑻.各成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名
12.导师或论文评阅人在国外,暂时不能亲笔签名,可否使用电子签名?
答: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导师或论文评阅人在国外,暂时不能亲笔签名的,可以使用电子签名,事后尽可能补签名。
13.答辩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到场,更换成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由导师和教研室商定后,报学位分委会负责人重新审批,并修改管理系统中的数据,重新打印《答辩审批表》。
14. 学位审批材料A、学位审批材料B,在归档时分别存往何处?
答:学位审批材料A(A档)包含的内容较为丰富,存学校档案馆;学位审批材料B(B档)含学籍表、成绩单、导师对论文的评语、答辩报告书、学位审批表等内容,属于人事档案材料,将寄往毕业生就业的人事部门。
15. 学位审批材料中哪些表格需要亲笔签名,可否盖签名章或由他人代签?
答:学位审批材料中选题报告、导师评语、专家评议书、答辩报告书、答辩记录表等均需要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可打印姓名、盖签名章或由他人代签。学籍表、成绩单、答辩审批表由教务老师处理。
16. 整理学位审批材料时,如何排列顺序?
答:必须严格按照A/B封面上的目录顺序排序。
17. 论文答辩不通过,是否还有机会重新申请学位?
答:论文答辩不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允许申请人在半年后一年内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则不再补行答辩。
18.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如何?
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位办提出申请,通过学位办“重新申请答辩资格审查”后,到院系教务老师处办理有关事宜,按正常答辩流程进行,相关表格亦从网上下载。
19. 答辩委员会5人,有3票同意,2票不同意,论文答辩是否通过?
答:此情形下,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以上情形中,投票同意人数为五分之三,不到三分之二。
20. 答辩表决票上研究生姓名能否不填或投票后再补填?
答:不能。必须在“表决票”上写上研究生姓名之后,再交给答辩委员会投票,避免错投或漏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