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公开的场合是不一样的,这个结婚率离婚率你要看一下是什么地方的,一般是在城市数据里面就可以看得到,还有的话可以上这个民政部门有个官网也可以看的到,有些网站也可以直接的搜索。
美学者为中国老龄化问题敲警钟 指面临三大挑战 中国人口网 2004-06-09 15:49:53--------------------------------------------------------------------------------“人口生育率下降和寿命延长正把中国引入一场深刻的人口转变。”据本周的《华盛顿观察》报道,美国2004年4月19日公布的一份相关报告提到,“三十五年前,中国年轻人是老年人口的六倍,从现在起的三十五年后,折椅关系将颠倒过来,老年人口将是年轻人口的两倍。” 这份名为《银发中国:中国养老政策的人口和经济分析》(the Graying of the Middle Kingdom)的人口报告,由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CSIS)出版。它阐述了中国未来的人口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问题,并警示中国,如果不准备充分,中国将在本世纪后半叶面临一场危机。 报告的两位作者之一,CSIS全球老龄化问题主任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在接受《华盛顿观察》周刊专访时说道:“中国政府已经朝向正确地改革方向前进,但要成功实现改革目标,还有一段距离。” “到2040年,中国将有3亿9700万老年人,比目前法、德、意、日、英五国的人口总和还要多,其增长速度令人惊讶!”基于这样的发展趋势,《银发中国》报告建议,中国应将将老龄化问题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考虑。为了说明问题的紧迫性,报告将中国老龄化的问题归纳为以下三点: 首先,工作人口会因老龄化问题下降。报告指出,中国的工作人口到2015年将达到一个顶峰,随后下降。到21世纪中叶时,中国将失去18%~35%劳动力大军。 其次,中国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会加快。35年前,中国的儿童对老人的比例是6:1。但今后的35年中,这个比例会扭转为1:2。中国的人口转型正在急剧变化。到21世纪30年代,中国人的平均年龄会比美国人大。 最后,老龄保障体系不完善。总体来说,四分之三的中国工人根本没有正式退休金。如果中国不在这方面进行改革,那么未来将有成百上千万的老人因贫困而缺乏退休金、医疗保险和家人的照料。 在杰克逊看来,老龄化对中国改革来讲,是机遇也是挑战。如果中国能成功克服挑战,未来将更加繁荣,而整个世界都与中国的成功攸关。就像报告中预测的那样,如果中国成功完成转型,“整个世界都能从这一前景获益”。(李燕)中国人口网
2004年,中国民政部门共办理了万件离婚登记手续,平均每天有4000多对夫妻宣告婚姻破裂。这个数字比2003年增加了万对,比1984年增加了万对。 在刚过去的这两年中,中国的离婚率正以相当高的速度迅猛增长。 2004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比前一年增长,2003年全国办理离婚登记万对,比2002年增加万对。 而在上世纪90年代,1990年全国办理离婚的数量为80万对,到1999年这一数字就上涨到万对,增幅达50%。 中国真的进入离婚的高峰期了?是什么原因让如此多的婚姻半途而废? 上扬的离婚曲线 离婚率上升并不是近两年才出现的现象。除了1983、1998和2002年以外,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离婚率逐年攀升,这种趋势已经持续了近20年。 浙江工商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张敏杰教授是婚姻问题方面的专家,曾著有《中国的离婚态势》一书,他认为,我们的确正处于离婚高峰期中,这是中国建国后的第三次离婚高峰,从上世纪70年代末持续到现在。2003、2004年的显著增长只是这根离婚率上扬曲线的最新组成部分。与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亚洲的一些国家相比,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因此,虽然近两年离婚率的增长速度显著加快,公众仍然不必对此感到惊讶甚至恐慌。 长期从事婚姻问题研究的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安琪,就几个离婚人数下降的年份分析了原因。她说,2002年离婚人数下降了万对,这个下降幅度是1978年以来从所未有的。原因可能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有关。由于90年代后几年的结婚人数比90年代初显著减少,而离婚群体又以青年为主,所以,离婚率略有下降是很自然的。 所以,在2002年下降的基础上,2003年离婚人数增加也在情理之中。对于2004年高达万对的绝对增长幅度,徐安琪研究员认为,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2003年10月开始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大大简化了离婚登记程序,无须单位开具证明,符合条件的夫妻当天就可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且,与到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相比,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只需支付10元工本费,既节约了经济成本,也更有利于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因此,去年中国离婚率上升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新法规的出台。另一方面,2003年的非典疫情也很有可能使一些夫妻推迟了离婚时间,而累积到了2004年。 被考验的婚姻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给婚姻带来了巨大的考验,各种因素促成了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 徐安琪认为,在社会转型期,家庭凝聚力下降、社会聚合力弱化是导致离婚率持续上升的一个最主要原因。社会流动(包括地域流动和职业流动)增加,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不少人背负着越来越重的物质压力和精神压力,工作占据了人们越来越多的时间,再加上频繁的出差和额外的“充电”学习,这些都使得夫妻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 同时,社会交往的扩大,文化娱乐场所的开放和闲暇时间的增加,使两性间相互结识和沟通机会递增。那些因为工作、交际等需要朝夕相处、默契配合,由关系密切到感情发生微妙变化的婚外情也更多发生。 频繁的社会流动使得异地婚姻的数量增加。在异地婚姻中,家庭、文化背景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成为幸福婚姻的障碍。徐安琪介绍说,现有的统计表明,在上海的离婚人群中,异地婚姻占四分之一。而实际的数字很可能更多,因为这个统计并没有包括通过各种途径取得上海本地户口的新上海人。 现代的家庭组成方式也在削弱家庭的凝聚力。在城市中,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不与父母共同居住,“三代同堂”越来越少见。在传统的与父母同住的家庭里,夫妻发生矛盾时往往有父母从旁相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的激化。 另一方面,子女是家庭的凝聚力,生育率高、家庭人口多的地区往往会有较低的离婚率。因此,对于上海这样连续十多年出现生育率负增长的大城市来说,离婚率攀高就很容易理解了。 能不能不离? 社会转型期的婚姻遇到了诸多挑战,而身处其中的人们已经准备好了吗? 徐安琪认为,从外部环境来看,社会调适力量的缺乏也是造成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原因。以往在婚姻发生问题时,从中进行调解的往往是单位、工会、居委会这些非专业机构,他们往往将婚姻问题当作“思想道德问题”来解决,其效果可想而知。而真正的专业婚姻咨询机构在我国相当缺乏。 在国外,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家庭心理咨询师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学习几十门专业课程,完成几千小时的实习,在我国能达到这一要求的咨询师极少。更何况,很多专业的婚姻咨询场所被划分入医院的精神科,难免使寻求咨询的夫妻产生心理抵触。另外,现有的婚姻咨询所缺乏来自社会公众的信任,还要收取不菲的费用,难以成为人们解决婚姻问题的首选。另一方面,我国的社工制度极不发达,仅处于试点阶段而尚未制度化,且其工作内容多涉及犯罪控制领域,婚姻问题尚未成为关注对象。因此,建立起有效的社会调适力量,与当前的社会转型期相适应,才能挽救许多本不该破裂的婚姻。 从婚姻内部来看,建立起新的婚姻观念,才能构筑起幸福的婚姻生活。婚姻需要学会相处的艺术,需要宽容和忍耐。 在社会转型期,夫妻双方还需要共同学会解决各式各样新问题的技巧。一些传统的婚姻观念与现代生活已难相适应。很多实际例子显示,中国的夫妻往往要等到矛盾不可调和时,才会去寻求婚姻咨询等专业帮助,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夫妻一方前去咨询,这样的效果极其有限。
专家解析中国内地离婚率上升现象 日期:2004-6-28 12:47:07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如何看待离婚率上升现象,怎样认定离婚标准,是社会较为关注的话题。在最近由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举办的「婚姻法修改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据有关方面统计,从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内地离婚率直线上升。一九八零年中国内地结婚七百十六万六千对,离婚为三十四万一千对,离婚率百分之零点七。至一九九五年,结婚为九百二十九万七千对,离婚则达到一百零五万五千对,离婚率为百分之一点八。十五年间,离婚率上升了近三倍。一九九七年,中国内地离、结婚比率为十三比一百左右,而一九八零年这一比例仅为百分之四点七五。 从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离婚案件数量来看,一九九零年是八十一万多件,一九九一年是八十六万多件,一九九四年上升到一百零三万多件,一九九七年达一百二十四万多件,一九九八年略有下降。另外,还有多数人是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认为,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离婚呈上升趋势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一次报告中提到过的:一是广大妇女反对封建婚姻的束缚,为追求幸福的婚姻和充实的精神生活,要求离婚,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从这点来看,离婚率升高也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二是少数的暴发户喜新厌旧,或喜新不厌旧,利用金钱玩弄异性,这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所以,离婚率上升不能单纯地说是好事或坏事,应该具体分析。总体来说,社会进步了,人们的自由度更大了,更愿意追求幸福的婚姻。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是自由的,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其离婚。我们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轻率离婚。一九七九年,中国的离婚率仅为百分之三,而现在是百分之十三左右,从纵向看,中国离婚率上升比较快,但从全世界范围内看,中国尚属低离婚率的国家之一,所以说中国是婚姻家庭关系比较稳定的国家。 杨大文教授认为,近十多年离婚率上升的原因,除了婚姻道德观念的变化,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冲击外,最主要的是现代人对婚姻品质的期望值远远高于上一辈,一旦婚后的现实与婚前的期望产生矛盾且不可调和,离婚就是必然的选择。在这里,离婚只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只要婚姻还有一线希望,就应该尽力挽救。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离婚问题会有逐步完善的解决途径。 对于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学界已经基本上达成共识,即将现行婚姻法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修改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并辅之以列举性事由,从而解决现行婚姻法离婚标准难以掌握,司法实践中判案结果宽严不一的问题。 巫昌祯教授认为,现行婚姻法认定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太笼统,不好掌握。因为感情问题所反映的是人的主观世界,而婚姻关系是客观的社会关系,法律应当调整后把「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理由,再在法律条款中列举若干具体情形作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尺度,使离婚的法定理由更加具体化,使它具有可操作性。中国人口老化问题研究综述 于学军一、引言人们最初关心中国人口问题主要是关心它的数量问题,因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增长的人口给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妨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人口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偏重人口数量的控制。这种偏重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即使在今天中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更替水平的情况下,由于人口基数庞大,加之人口发展的惯性,使中国仍面临着巨大的人口数量压力。然而,正当人们讨论如何控制中国的人口数量,为每年新增加的1000多万人口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而担忧时,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也正在悄然地老化。它使中国又面临另一个挑战:人口老化问题。中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1998年底,中国的总人口已经达到亿,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左右。与其他已经成为老年型国家的人口老化历程相比,中国的人口老化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人口老化速度和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增长快;二是人口老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而提前出现。以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为基础按中位方案所进行的中国人口预测的结果表明,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正在迅速地老化,年龄结构正在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但各个时期的老化速度有很大的差异。中国的人口老化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0~2000年,中国人口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第二阶段为2000~2020年,这时中国将变成典型的老年型人口的国家;第三阶段为2020~2050年,这一阶段将是中国人口老化的严重阶段。令人担忧的是,在中国人口总体老化的同时,老年人口内部也在不断老化。据人口学家预测,下世纪上半叶高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51‰,而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9‰,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长速度可能只有7‰。毫无疑问,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60~70岁的老年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需要照料,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庞大的“中老年”和“老老年”人口无疑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如果分地区考察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问题,这一问题则更为迫切。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总的格局是农村地区快于城市地区,汉族地区快于少数民族地区,东部地区快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到1998年底,已经有近一半的省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或基本接近10%,率先成为中国首批老年型省区。从中国人口老化的地区差异上看,中国人口目前已经自东向西开始老化,而且速度将越来越快,在不久的将来,这一“灰色浪潮”就将席卷全国。从这一点上看,中国的人口并非到2000年前后才突然地成为老年型人口,老年人口问题也并非到下个世纪的某一天才突然严重起来。人口老化本身是个动态的过程,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也是动态的。就中国的整体情况而言,目前人口老化的社会经济影响还没有显性化,但就局部地区的情况而言,形势已经相当严峻。如1993年上海人口开始负增长,目前上海最主要的人口问题并非生育水平问题,人们更关心的是人口结构问题,尤其是人口的老化问题。 正如人们关心人口数量一样,人们之所以关心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出自对人口与发展之间关系的关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人们考虑的主要是人口总量变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而对人口结构特别是年龄结构的变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人口老化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比人口总量变动对发展的影响更大,因为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同人口数量的增长一样,会给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且这种变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远比人口数量的增长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要复杂得多。如果我们只考察人口总量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将所有不同年龄的人都视为具有相同特征的“同质”的人,这样的考察方法会抹煞不同年龄的人不同的社会经济含义。事实上,不同年龄的人具有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是“异质”的人。中国目前约有亿老年人口和亿未成年人口,从数量上看,同作为消费人口的老年人口和未成年人口,二者的负担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但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两个不同年龄组的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我们就会发现,老年人口和未成年人口并不是简单的1:3的关系,中国赡养其目前的1亿老年人口也并不一定比抚养其3亿未成年人口简单。因此,考察年龄结构的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研究,它会使我们能更准确地把握人口变动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世界及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正在老化的事实,要求人口学界、经济学界和社会学界对人口老化的原因、过程、特征、社会经济后果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扎实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寻求解决人口老化所带来的后果问题的对策。国外对人口老化问题的大量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56年,联合国出版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总结了以往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的成果,标志着对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后,由于西方国家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重,加之人口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法的进步,使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有关人口老化问题的文献也在不断地丰富。同国外关于人口老化的研究相比,中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更晚,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人口学研究的复兴是从70年代末期才开始,当时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才刚刚进入成年型,人们关注的重点不在人口老化上,即人口老化问题不是人口学领域优先考虑的课题。只是随着中国人口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人口老化速度加快的客观事实才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心人口老化问题。 近几年来,中国很多部门和机构对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积累了一批文献和数据。然而,当我们仔细回顾这些数据和文献后,我们会发现,对中国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目前多偏重于考察人口老化的人口学效应和社会学效应,也就是说对中国人口老化的现状、特征、原因、过程,以及人口老化的人口学和社会学的后果的论述较多。但弱点是,对现实情况的描述多,而理论上的创新少。随着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这一不可避免的客观现实的到来,对人口老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已经迫在眉睫,搞清这种关系对于制定中国下一世纪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阶段的中国来说,正确认识中国人口老化发生的原因、运动的过程、发展的趋势以及将会产生的社会经济后果至关重要。中国在制定下一世纪的产业政策、分配政策、交换政策、消费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时,必须考虑到未来中国人口老化的客观事实。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协调、健康地发展。二、几个基本概念的界定(一)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年龄界线“老年人”是指达到或超过老年年龄界线的人,这里的关键在于老年年龄界线,因为确定这一界线是统计老年人口的前提条件。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老年年龄界线的定义是不同的。1900年桑巴德在其《人口年龄分类和死亡率研究》一书中将人口按年龄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实际上,他是将50岁作为老年年龄的下线;1956年,联合国发表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中将65岁定义为老年年龄的下线;而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又将老年年龄界线定义为60岁。国际上之所以将老年年龄界线从1956年的65岁增改为60岁,这是因为1956年联合国发表的报告主要是针对发达国家出现的人口老化问题,而当时发展中国家还谈不上人口老化问题,将65岁定义为老年年龄界线是根据当时发达国家人均预期寿命的情况而设定的。而到了80年代初,人口老化已经不仅是发达国家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人口老化问题,而发展中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比发达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低得多。因此,考虑到全世界的人均预期寿命的情况,将老年年龄的界线定义为60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老年年龄的标准应是不断变化的。一般说来,发达国家老年年龄的起点应高于发展中国家老年年龄的起点。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尽管人均预期寿命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还是比发达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水平低很多,因此,将60岁作为中国老年年龄的界线是合理的选择。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也是不同的,界线范围在15~20岁不等。一般说来,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高于发展中国家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国际上一般将15岁定义为未成年人界线,即0~14岁的人口均为未成年人口。在给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后,我们就很容易确定成年人的年龄界线了,即成年人的年龄界线是15~59岁。 (二)人口年龄结构的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的划分同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年龄界线的定义一样,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也是因时期和地区而有所不同的。对人口年龄结构的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的划分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特别是随着老年年龄标准的不断变化,对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也是要相应改变的。一般说来,对老年型人口的定义通常以60及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以上的人口称为老年型人口。(三)人口老化和人口老化问题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来说,由于人口的出生、死亡和迁移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人口的年龄结构是在不断变化的,即未成年人口、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构成是不断变化的。在总人口中,如果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我们就称这一动态过程为人口老化;反之,如果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我们就称这一动态过程为人口年轻化。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人口可能出现老化,也可能出现年轻化,人口的老化与年轻化是可逆的;而对个人来说,从他或她一出生就开始进入了老化的过程,这是不可逆的。人口老化问题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的动态过程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由于在人口老化的过程中,各个年龄组的人口都在发生变动,所以人口老化问题不仅有老年人口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而且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而老年人口问题是指老年人口这一特殊的群体给社会经济带来的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不论是老龄化还是年轻化,都会存在老年人口问题,即存在老年人口问题不一定存在人口老化问题,而存在人口老化问题则一定存在老年人口问题。三、关于人口老化研究的主要观点综述国外早期对于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多数是对老年人口特征的探讨,主要是回答老年人口面临的实际问题。然而,对实际问题的研究离不开一些基本的理论假设。不同的学者在特定的条件下提出不同的理论假设,而这些理论假设又为后人所演变发展,进而形成了一些人口老化理论。 国外对人口老化问题的大量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56年,联合国出版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总结了以往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的成果,标志着对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后,由于西方国家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重,加之人口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法的进步,使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人口老化问题的文献也在不断地丰富。1969年,在二十四届联大上,马耳他率先提出了老龄问题,呼吁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关注老年人口迅速增长的趋势及随之出现的一些问题。国外关于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和老年事业的经验为研究中国人口老化问题提供了借鉴的成果。但中国的人口有其自己的特殊性,中国人口老化问题的背景既有别于其他的发展中国家,更与发达国家的情况不同。因此,国外的经验虽然可以借鉴,但终究难以适应中国的国情。我们的问题要靠我们自己去解决,中国人口老化的科学研究要靠我们自己去探索。1982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揭开了中国的老年事业的序幕。随着中国人口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人口老化速度加起快的客观事实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心人口老化问题。近些年来,中国相关部门和机构对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积累了一批文献和数据。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北京大学人口所张纯元主编的《中国老年人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田雪原等主编的《中国老年人口》、《中国老年人口经济》、《中国老年人口社会》、吉林大学人口研究所曲海波的《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武汉大学人口所徐云鹏等主编的《人口老化和老年人口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熊必俊主编的《老年学与老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杜鹏的《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于学军的《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复旦大学王爱珠的《老年经济学》,天津学者的《1988年中国九大城市老年人状况抽样调查》和上海学者的《上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这些著作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此外,大量的有关调查数据为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如中国社会科学人口所组织的“中国198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92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组织的“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等。所有这些文献和数据都为进一步研究中国人口老化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关于下世纪上半叶中国人口老化趋势的预测人口老化的理论和实际证明,人口老化的速度和程度主要取决于人口的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但在人口老化的不同阶段,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对人口老化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人口老化的前期,生育水平占主导作用;而在人口老化的后期,死亡水平占主导作用。无论如何,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是人口预测的两个最重要的参数。基于中国70年代和80年代生育水平下降的趋势,当初人们在进行人口预测时,普遍倾向于中国人口生育水平会急速下降的乐观估计,估计到2000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会下降到,甚至于的低水平。很普遍的一种预测方案的参数假定是:总和生育率从1981年的到2000年的,随后不变直到2050年;人口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从1981年的岁上升到2050年的岁。事实上,近年来, 中国的生育率并未沿70年代末的趋势继续大幅度地下降,而是在80年代出现了波动徘徊的局面。1980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曾下降到的较低水平,而后回升到1982年的的较高水平;1985年再度下降到,1987年又回升到;1987年以后至今,总和生育率的下降的速度较快。对国家计生委规统司1992年10月进行的“38万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国内外争议较大,大多数人认为此结果偏低,极少数人则认为实际的结果可能会更低。人们对目前总和生育率的水平众说纷纭,低的低到左右,高的高到左右。因此,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对此莫衷一是,无所适从,给人口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造成了学术界的混乱。(二)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主要观点中国人民大学邬沧萍认为,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看,中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不发达的背景下发生的,中国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并非名列世界前茅。中国老年人口有40年的高速增长期,人口老龄化速度将超过一些发达国家。中国人口转变快,但人口增长尚未得到完全控制,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受人口政策的影响甚大。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邬沧萍提出的最新观点是: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主要是老年人口的数量问题,而非老年人口在总人口的比例高低,因为无论比例多高或多低都是相对的,而数量是绝对的。据此,他指出,人们要从新的视角审视计划生育在老龄化过程中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田雪原认为老年人口学研究的重点在于老年人口变动,而老年人口变动同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紧紧连在一起。在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和过程进行分析之后,他认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表现在:一是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达到的水平比较高;二是老龄化发展在时间上具有阶段和累进的性质;三是老龄化在空间分布上不平衡。北京大学袁方对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人口老龄化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解决中国老龄问题要依靠国家、社会、集体和家庭相结合的方式。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徐勤认为人口转变速度将决定人口老龄化强度。人口转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任何人口随着社会的发展或迟或早总要发生,只是由于各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变化速度不同,导致人口转变的速度不同,从而人口老龄化的强度也不同。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人口转变速度快得多,因而在人口转变的后期将出现老年人口比重急剧增长的时期。中国人民大学乔晓春通过对人口老化模型研究认为,在分析人口老化影响因素时不能只看到出生率、死亡率,而看不到现实人口年龄结构对人口老化的巨大作用。从现实看,年龄结构对人口老化的作用可能比出生率和死亡率的作用还要大(虽然历史上年龄结构最终也是由出生率和死亡率决定的)。过去往往只重视出生率、死亡率对人口老化的影响,而忽视了现实存在着的年龄结构的作用。史菁的研究认为,运用稳定人口模型研究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是不恰当的,因为中国人口处于急剧转变之中。以往根据稳定人口理论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死亡率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对老年人口比例的增长的作用是不重要的,可以忽略,在人口老化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生育率的下降。然而通过对9个方案人口动态模似的结果分析,史菁却得到了这样的结论:死亡率下降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它的作用与生育率下降的作用同样重要。由于生育率的下降并不是促使人口老化的唯一因素,中国的人口老化不能简单地归因于计划生育政策。曲海波以中国1964年人口年龄结构为基础,运用人口预测方法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结论是生育率的下降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根本原因,死亡率下降并没有使中国人口老龄化,反而使其年轻化。他还认为人口年龄结构发展的惯性也是年龄结构变化的一个原因。杜鹏在《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一书中认为,对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表现在:(1)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过程重新加以认识,这对认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特点以及制定今后的人口政策、社会福利制度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为这方面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可能性,它除了能使我们分析过去40年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之外,以1990年人口数据为基础所作的人口预测也使我们得以对未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重新进行估计。(2)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和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生育率、死亡率和年龄结构,但是这些因素在过去40年的人口发展中各起了多大作用还没有从数量上加以全面分析;这些因素在不同时期的作用是否一样?差异有多大?这些问题都有待进行量化分析才能回答。我们可以利用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用比较预测方法对过去40年和未来40年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来回答上述问题。(3)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口本身也在不断地更替,新进入老年人口的队伍逐渐取代了原有的老年人口。因此,即使在两个不同时期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并未改变,甚至老年人口数也一样的情况下,都不能避免老年人口自身的更替。由于这种更替的存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口的特点及由此产生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都会有所变化,这是人口老龄化过程中以往未被广泛认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这里将运用第三、四次人口普查数据对中国老年人口的更替规模和更替率进行分析。(4)人口老龄化过程并不只是总人口的老龄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老年人口自身也在不断老龄化。对这一特点的了解是随着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而出现的,但还未被广泛认识(杜鹏 1994)。于学军认为,无论采取那种方案对中国未来的人口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都会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中国在下个世纪将面临人口老化的巨大挑战。面对下一世纪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挑战,我们既不能采取不承认的态度,视而不见或有意回避,也不能一提人口年龄结构老化就“谈虎色变”,盲目悲观,凡是不尊重客观规律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人口年龄结构老化问题,以积极的态度迎接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挑战,积极采取对策,充分利用人口老化前期总抚养比较低的有利形势,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我们又要认真研究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消极后果,尽量避免或减缓人口年龄结构老化对中国社会经济的消极影响。因此,从战略的高度认识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老化问题,从宏观上看清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趋势,及早地制定人口发展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总体战略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十分必要。特别要注意的是,各个年龄组的人口群体是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所以,在考察人口老化的过程和解决老年人口问题时,要全面系统地考察整个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趋势。老年人口是整个人口的一部分,老年人口的比例变化必然引起其他年龄组人口的变化。因此,老年人口不是孤立的群体,必须与未成年人口和劳动力人口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察。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到不同年龄组人口群体的不同需求和作用(于学军,1995年)。以上列举了部分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的代表性文献,这些研究对认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因素和在分析中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重要的发现和建议,为以后的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其过程及影响的认识需要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此外,人口发展往往并不能按已有的人口预测的方式变化,随着新的人口数据的取得和人口老龄化分析技术的发展,使我们有可能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过程和特点重新进行认识,对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从而在已有研
中国婚姻家庭状况的变化【 作 者 】王震宇【 正 文 】中国的婚姻家庭长期处于超稳定状态。1949年建国后,虽然婚姻及其它制度的改变也曾短暂影响过人们的婚姻行为(如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曾促使众多包办婚姻的解体及“文革”中迫于政治压力而离散的诸多婚姻),但从整体来看,中国人的婚姻家庭观念及行为基本未有太大改变,是改革开放促使婚姻家庭方方面面变化的发生。那么,9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的基本状况究竟如何?与80年代相比,它的发展趋向又呈现出了怎样的变化?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陈述它的现状和变迁。一、家庭户规模持续变小家庭户规模是指每个家庭中成员数目的多少(见表1)。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结果和家庭结构核心化趋势的加强,1985年以来中国家庭的户规模一直明显呈下降趋势,至1997年,全国家庭平均户规模已由1985年的人降至人。据表2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小规模家庭户(1—3 人)在家庭户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基本呈略微增长趋势,中等规模家庭户(4—6人)在家庭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则基本呈减少趋势,规模较大的家庭户(7 人以上户)在家庭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也呈下降趋势,1996年虽略有回升,但幅度很小,1997年旋即又开始下降。以上情况说明,近年来我国的家庭类型是小规模家庭(1—3人)数量稳中有升, 中等以上规模家庭(4人以上)的数量则基本呈减少趋势。二、初婚年龄增高,结婚费用不断攀升1.初婚年龄。由于有关的法律、政策以及人们的观念都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我国的初婚年龄也随之经常波动。“文革”时期以晚婚为荣,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初,中国人的初婚年龄曾一度呈现下降趋势。根据掌握的资料,1982年,全国的平均初婚年龄为岁, 其中城镇为岁,农村为岁;1990年,全国平均初婚年龄降至岁;到1996年,全国平均初婚年龄又上升到岁。也就是说, 近年我国的初婚年龄呈上升趋势。2.结婚费用。近年来,结婚费用的迅速增长已成为令中国年轻人及其父母头痛的事情。90年代前期,一对城市新婚夫妇的平均结婚费用为2万多元,已经是80年代平均水平的4倍,而未婚者预计自己结婚时所要支出的平均费用将超过3万元。预计整个90 年代的青年结婚费用要达到80年代的倍(见表3、表4)。在结婚花费上,区域差别比较明显,沿海地区城市明显高于内地。此次调查还显示出结婚费用的来源,75%的人说本人的结婚费用“完全”或“大部分”是自己挣的,19%的人则称“大部分”或“完全”是父母给的。与50年代相比,90年代结婚费用中个人收入的比例上升了40个百分点。对婚礼方式的接受度测试表明,公众最理想的两种结婚方式是旅行(%)与宴请(%)。三、离婚率持续升高不断上升的离婚率已为许多人所关注,但是离婚率的计算则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如果逐年连续看,不管用哪一种计算方法,结果所显示的趋势都是相同的:但如果横断开只看一年的离婚比率,不同的计算方法所得的结果则会有一定的差别。平时最常见的离婚率计算方法有两种,一为人口统计学家常用的“粗离婚率”,即在任何一段特定的期间内,每千人中有多少人离婚;另一种则是大众传媒偏爱使用的“离结率”,即将某年内的离婚数除以结婚数所得的比例。从表5和表6看,尽管两种计算方法各有利弊,但我们均可以从中看出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中国离婚率的不断上升。至1997年,我国的粗离婚率已是1982年的倍,离结率已是1982年的倍。一般来说,离结率显示出的变化总是大于粗离婚率显示出的变化。四、再婚人数增多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不断转变,离婚、丧偶者的再婚行为日益为社会所理解,来自社会、家庭及当事人自身心理的障碍也在逐步缩小,因此我国再婚人数这些年来也在逐步增多。据民政部门统计,1985年全国只有50万人登记再婚, 1990 年增至万,1997年则达万。1985年以来,在全国每年登记结婚人口总数中,再婚人口的比例逐年上升:1985年为%,1990年为%,1997年已升至%。在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京、津、沪三大直辖市,1997年再婚人口占登记结婚人口总数的比例分别高达%, %和%,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1996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资料推算,全国有近1800万再婚人口,其中%是50岁以上人口;%是30—49岁人口;29岁以下人口只占%。五、跨国婚姻发展迅速,问题亦很多跨国婚姻这里仅指在中国政府的婚姻登记处注册的跨国婚姻。在闭关锁国的十年“文革”中,中国不仅无一例跨国婚姻,而且连以往那些著名的跨国婚姻也惨遭荼毒。因此可以说,跨国婚姻既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标志。根据社会学家邓伟志的研究,中国的跨国婚姻有其独有的特点:(1)发展速度快。自80 年代初期以来,中国跨国婚姻的登记数几乎是逐年上升。1982年,中国跨国婚姻登记数为14193对;1990年为23762对,而1997年已达50773对。(2)地域分布广。中国的跨国婚姻涉及到53个国家和地区。前些年以美、加拿大、澳大利亚居多,近年以东亚居多,东亚中又以日本居多。(3 )华侨多。在跨国婚姻中,华侨、外籍华人一直占很大比重,通常有70%之多。(4)外嫁的多。中国的跨国婚姻90%都是女性外嫁到他国。(5)文化层次不高。总体上,在我国登记的跨国婚姻,文化偏低。与日方联姻的,多数双方文化程度都不高;相比之下,与欧美成婚的文化层次相对高一些,有博士、总经理、总裁等。中国的跨国婚姻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1 )婚姻的基础不是为了爱情。(2)出现一批年龄过于悬殊的“祖孙婚”。(3)出现一批相识时间极短的“闪电式”婚姻。(4)外国男性婚现象严重。(5)跨国婚姻的离婚率高。 近年其离婚增长速度甚至高于结婚增长速度。1990年到1995年其结婚对数增长倍,而其离婚对数则增长 倍。1990年离婚与结婚之比为20%,1995年则为26%。表1 中国家庭平均户规模(人/户) 1995 1996 资料来源:由1998《中国社会统计年鉴》中的基本数字再计算而得。表2 1995—1997年中国的各类家庭户类别 一人户 二人户 三人户 四人户 五人户 六人户 七人以上户 资料来源:由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国统计年鉴》上的基本数字再计算而得。表3 不同年代的结婚花费水平结婚年代 当时平均 基本未 最高结婚费用(元) 花钱者比例(%) 支出水平(元)30—40 90050—60 200070 1000080 5000090 100000资料来源:《南方周末》1997年1月24日。表4 4市未婚者对未来结婚花费的预期总体 北京 上海平均花费(元) 计划中的最高数(万元) 30 30 30不拟花钱者比例(%) 武汉 广州平均花费(元) 计划中的最高数(万元) 8 20不拟花钱者比例(%) 资料来源:《南方周末》1997年1月24日。表5 中国人口粗离婚率(人/千人)年份 1997离婚率 资料来源:据1998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的基本数字再计算而成。表6 中国人口离结率(%)年份 1997离结率 资料来源:同上。表7 同意“不结婚则不能同居”百分数的纵向比较青年(%) 中年(%) 老年(%)1982年 (N=1010 (N=259) (N=76)1996年 (N=163) (N=227) (N=108)资料来源:卢淑华“婚姻观的统计分析与变迁研究”,《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2期。六、婚姻家庭观念多有变化从整体来看,婚姻家庭领域的变化是观念性转变大于结构性转变。近年中国人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基本可以概括为几点: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从封闭向开放的转变;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1.择偶观念的变化。中国人在择偶方面不仅摆脱了“文革”中政治标准先行的套路,而且相当淡化政治方面的因素,取而代之的是以对方的“人品”为首要标准。1997年在武汉所作的一份601人的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凡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对择偶标准的第一位选择都是“人品”。在20个城市51所高校所作的3195份关于研究生婚恋观的调查中,同样显示了“人品”在研究生择偶标准中的领先地位。中国人择偶观念的另一种变化是择偶中的经济成分加大,物质的中介因素作用增强,人们在不同程度上认识到经济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一些人心目中,荣誉、声望及社会地位有时与金钱和物质利益比较起来已不那么重要,因此一些人在选择配偶时,开始重视实用、实惠和实在。今日的择偶标准,可以说是道德标准、经济标准与文化标准共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取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不少人择偶时,经济标准的重要性已远远超过了文化标准。2.家庭人际关系观念趋向平等。家庭内人际关系的关键是“从属”还是“平等”,近年来中国人的家庭平等观在不断上升,许多调查都证实了这种变化。对家庭经济事务的处理和家政决策权的分配,最能反映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彼此间的相待态度,1998年安徽省对该省620 名青年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七成青年夫妇在重大开支上是共同协商。另外,有目共睹的是代际间的从属关系在不断削弱,而其平等关系则明显增强。婚前财产公证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家庭人际关系的变化,尽管现在还有很多人不赞成婚前财产公证,但也有相当一部分青年人接受了这种新观念。尤其是夫妻婚前财产悬殊较大时,不少人认为这是一种好的选择。3.性观念呈多元状态,性越轨行为容许度增加。“谈性色变”的历史似乎已被人遗忘,中国人性观念的转变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1995年在北京8个城、近郊区所作的一项2000 人的随机抽样调查发现,%的人对有正当理由的离婚持赞成态度;在对待“婚前同居”、“婚外同居”等问题上,尽管大多数人仍持排斥态度,但也有近1/6的人公然表示“赞成”,且其中多为青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在北京所作的另一项500人调查中,2/3 以上的人认为婚外性行为不可接受,但此次调查也显示出人们对两性关系的私事化概念及因之而来的对越轨性行为的宽容的增加(见表7)。七、婚姻问题增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婚姻家庭问题也开始不断增多: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婚外恋、婚外同居、重婚纳妾、家庭暴力等等,近年来都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仅婚外恋引起的各类血案就连续不断,有时同日的各类报纸上就可发现多个此类案件,尽管这里不乏大众传媒炒作的因素,但事实上此类案例的绝对数字也的确在显著增长。家庭暴力近年来无论在数量上还是严重程度上都有明显增加,仅高楼抛妻案、毁容案就有多起,还有因为经济或其它纠纷引起的弑父弑母、残害兄弟姐妹案。当然,这仅仅是从发现问题的角度来看,我们不能过分夸大它们在正常生活中的比例。有一点不容忽视,即社会中的道德失范现象也蔓延到了家庭。在物欲、情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那些经不住各种诱惑,丧失了起码的理性和良心的人,为了满足自我的罪恶欲望,即使面对的是自己的亲人也不会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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