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国人民银行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全国东、中、西部选择有代表性的六个城市的1105户中小企业进行入户问卷调查。本报告在此次调查的基础上,以大量翔实数据为依据,结合现场访问、座谈获得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历史、业务状况、财务管理、融资结构,以及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整体状况进行较全面的阐述,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政策建议。中小企业融资之难中小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核心产品,客户覆盖范围广,且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中小企业与大客户之间形成了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中小企业采购及销售程序较规范,以销定产,加强管理,商业信用逐步建立。1.中小企业间货款拖欠现象较为严重,但随着收款方式与付款方式的调整,企业资金管理情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例如:样本企业支付一笔采购货款的平均时间为37天,而收回一笔销售货款的平均时间却为55天,收回比支付货款的时间多近20天。通过企业与大客户和大供应商之间交易情况进行分析,比较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情况可以发现,企业平均应收账款比平均应付账款多243万元,应收账款的平均时间比应付账款的平均时间多近2个月(51天),收回一笔销售款比支付一笔采购款平均多用12天,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在过去五年中,有58.6%的样本企业出现过货款被拖欠的情况,其中46%的企业被拖欠的货款收不回来;企业不能如期偿还贷款的首要原因是本企业的销售收入没有如期到账。拖欠货款多发生在本地客户,占比38.2%,其次是省外内陆地区的客户,占比26.2%。对于拖欠货款的客户,多数样本企业采取更改交易条件的措施,其中采用最多的措施是增加“定期日结,定期日算”、现货现款、预付货款的比重,减少分期付款、滚动结算方式、先货后款的比重,从而为进一步改善企业资金管理状况奠定了基础。2.中小企业逐渐重视企业信用的培育,同时具有较强法律保护意识。如前所述,如果发生了货款拖欠,除了更改交易条件外,38%的企业选择采取停止与该客户的交易的措施,该客户将失去其信用。另外有22%的企业选择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法院大多选择本企业所在的市内法院;1/3的法院判决由拖欠客户主动执行,近一半的法院判决需要法院强制执行。3.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够健全。从850户样本企业的财务报表情况来看,有290户企业至今还没有编报现金流量表,占样本企业总数的34%。这些企业大多是私营企业,企业的经营情况被认为是“个人隐私”。4.中小企业投资欲望适中,投资规模逐年增加,资金筹集渠道单一。无论是过去的投资还是新的投资,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筹和银行贷款两种方式,这既说明资本性融资与债务性融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性,又说明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企业在加强管理,提高自我积累能力的同时,致力于拓宽融资渠道。在新的投资计划中,企业自筹资金比重有所增加,银行贷款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股票或债券融资增幅较大;同时,随着企业的规范发展,亲友借款在企业筹资方案中逐渐淡化,企业开始考虑引进外部企业或是自然人作为战略投资者。但是,除银行贷款外,股票等其他融资方式所占筹资比重依然很小,在样本企业的融资结构中仍然是明显的弱项。(参见图1)。5.中小企业的规模扩张普遍伴随着资金紧张的局面,并且受到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直接影响。此时的银行信贷支持尤为关键。65.7%样本企业有过资金紧张的情况,其中53%的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的时间在2003年,27%的企业出现在2002年,12%的企业出现在2001年,8%的企业出现在2000年以前。这些企业之所以有一半以上在2003年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微观层面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的投资扩张与企业外部的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货款被拖欠等因素所致,而从宏观层面来看,在2003年中央银行加大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力度,防止银行信贷规模过度增长的宏观背景下企业的资金链条尤为吃紧。当企业出现资金紧张情况时,样本企业均主要采取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缓解资金困难(占比62%)。如果取得银行贷款较为困难,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从而形成资金需求缺口,就会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极为突出和集中。此时,民间借贷成为银行贷款的一种补充机制。调查显示,当资金紧张时,23%的样本企业会采取向内部职工、亲友及其他企业等借款的方式筹集资金。正规金融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是民间借贷行为始终存在的一个基本原因。金融机构“看客下菜”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普遍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金融制度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竞争加剧,各商业银行市场份额变化较大。中小企业贷款满意度较高,但商业银行的服务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业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随着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不断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营销服务,拓展市场,市场份额进一步发生变化。37%的样本企业开始到2家以上的银行申请贷款。根据向各银行要求资金支持的企业户数及占比进行分析发现,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市场领域中,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份额不断增强,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分秋色,各占半壁江山(参见图2)。其中工商银行的市场份额下降最多,为10个百分点,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却增加了8个百分点的市场占有率。金融机构审批贷款多以企业提供资产抵押、特别是不动产抵押为首要条件,但审批条件逐步趋于多元化。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得到批准,最主要的原因是提供了资产(不动产)抵押,占比42%;其次是因为提供了有效担保,占比24%,其中企业担保占18%,担保公司担保占6%;由于企业信誉良好、产品市场前景好等原因获得贷款占比30%。这说明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仍以不动产抵押融资方式为主,但在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方面也有了较多的尝试。分析贷款被否决的原因,同样也可以得到以上的结论。在申请贷款被否决的主要原因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提供资产抵押(占比27%),其次是由于企业的融资规模过大,再次是没有提供担保以及银行对企业所处的行业现状不满意,上述这四大原因基本各占1/4(参见图3)。企业所获贷款占抵押资产净值的比重约为55%。商业银行普遍重视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情况良好。金融机构应进一步督促中小企业加强资金与财务管理。在不能偿还贷款的原因中,由于企业间相互拖欠造成的占比40%,原材料涨价、成本增加以及管理不善、管理费用上升造成的占比30%。信用担保的尴尬1.担保机构在企业融资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截至2003年9月末,五个样板地区平均有76%的样本企业至今没有和任何担保机构建立过信用担保关系;而在获得信用担保的样本企业中,担保贷款余额仅占到全部贷款余额的6%,担保机构基本上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其原因如下:(1)各地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及业务开展情况不均衡。在北京,信用担保机构较多,服务较好,有92%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都与信用担保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而在西安等其他四个样板地区,信用担保机构,特别是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担保手续繁琐,反担保措施并不比银行的贷款条件优惠、灵活,企业还要额外增加担保费的负担,因此在这些地区80%—90%的中小企业都未曾向信用担保机构提出过申请。(2)信用担保机构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入管理,对于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功能职责等认识不清。在东莞、温州、台州等地商业性担保机构成立较多,其以盈利为目的,担保费率过高,令中小企业望而却步。(3)东莞、温州、台州等地民间资金相对富裕,民间融资手续简便、利率相对较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信用担保市场的发展。(4)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的服务意识和市场营销有待加强。在与担保机构建立关系的样本企业中,企业主动寻找、联络担保机构的占63%,通过地方政府牵线搭桥等方式的占29%,而通过担保机构的主动宣传和营销建立关系的仅占8%。2.担保贷款的满意度较高,但企业获得信用担保的条件较为严格,与银行贷款条件基本相当。按信用担保的金额计,中小企业获得信用担保的满意度为92.6%;企业获得担保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自身具有较高的反担保能力,并多以资产抵质押、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和第三方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措施(参见图4)。3.中介服务机构应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调查显示,自企业提出担保申请到获得审批,一般需要2个月的时间,62%的样本企业认为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例如抵质押手续等比较繁琐,延长了担保审批的时间。4.担保收费基本合理,保后管理比较认真,代偿率较低。在样本企业获得的信用担保中,平均评审费率0.6%,平均担保费率1.94%,总计费率2.53%,在国家财政部规定的当期贷款利率的50%以内。大多数的保后管理都由担保机构与放贷银行共同进行,保后管理的主要措施是企业报送财务报表以及到企业走访。2.3%的样本企业发生过担保代偿,而发生代偿的主要原因是本企业销售收入无法如期到账。该怎么输送“粮草”相对于大企业,中小企业更具有灵活性和进取心,是创新的源泉,在经济中更具竞争性。只有保护竞争,才能保持资本的高效率,才能鼓励创新;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1.政府的职责不是创造财富,而是集中稀缺的公共资源,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一个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的大环境。(1)建立与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环境。A.目前只有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全国性法规《中小企业促进法》,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这种法律框架不能根本解决中小企业整体重要性与个体弱势的矛盾。建议全国人大成立中小企业委员会,专门负责有关中小企业的配套法规体系的建设。B.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担保交易法律制度。修改完善《担保法》,引入动产抵押担保制度,扩大动产担保物范围,允许应收账款和存货作为担保物,允许在普通债权上设立担保,引入浮动担保制度,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建立全国统一的公示性动产担保权登记制度,低成本、高效率地保护动产担保权人以及信贷交易各方的利益,增强信贷人放贷积极性,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健康有序地进行。C.重新审视、检讨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关于高利贷的界定等有碍于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的规定等,通过修改、修订及撤销加以完善;进一步完善会计、统计及税收制度,使之健全、连续、稳定而透明,并且有利于促进融资工具的创新;培育值得信赖的外部独立审计中介服务体系。(2)加强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建立一套有别于大中企业的中小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个人消费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据世界银行专家的有关研究认为,良好的社会征信系统能促使贷款成本降低二十个百分点。(3)建议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部级单位,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相对独立于政府,有效行使其权限,并授权其监督其他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4)健全中小企业商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产品选择、管理咨询、财务分析、融资需求、人员流动等提供全方位的商业化服务;改革政府采购制度,出台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的实施细则,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改革银行组织结构,加速利率市场化改革,强化银行业竞争,促使大银行逐步关注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1)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了解掌握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监管体系,增设中小企业监管部门,实行不同于大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在合法与合理的范围内鼓励商业银行调整战略,根据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2)完善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改变目前以行政区域划分总分行关系的组织模式,以价值链为核心,按不同客户对象进行划分,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机构,实现银行结构扁平化,使商业银行的服务更加贴近中小企业。(3)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额信贷机构,打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垄断的银行业格局,促使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调整市场定位,增加金融市场的竞争压力,强化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改善。(4)建立银企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较好地解决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企业实行较好的监控。(5)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分系统,广泛收集企业各类信息,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综合全面地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3.构建以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为核心,包括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在内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1)成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在完成政府任务和目标的前提下,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最大化。政策性银行的稳健发展是有效实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一目的的前提条件。(2)加快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立法进程,认定信用担保机构的性质,确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部门,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开展、信息共享、税收优惠、风险控制、危机救助、市场退出等事项,有效防范行业风险,使之真正为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建立全国性再担保机构,对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民营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支持,降低地方各类担保机构的风险,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健康有序发展。(3)促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租赁、典当等非银行融资工具和市场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渠道的融资服务。4.中小企业应苦练内功,把产品做到精、细、专、深,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自身从外部获得融资支持的能力。仅仅凭借外界的扶持,并不能真正使中小企业长大变强,中小企业必须苦练内功,找准市场定位,增强自身积累能力和取得融资的能力。(本报对原报告有删减)再思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支柱。日本认为没有中小企业就没有日本的繁荣,而美国则把其视为“美国的脊梁”。中小企业在活跃市场、增进效率、创造就业、增加收入等方面作用非常。但融资困难曾使许多中小企业与发展良机擦肩而过,资金匮乏成为困扰其发展的重要掣肘。几乎全世界的中小企业,都普遍患有资金“饥渴”症,而中国的中小企业更是概莫能外。中小企业自身的高风险,申贷的高门槛,银行审贷的高成本以及民营企业身份潜在的政治风险等因素,再加上中小企业贷款时间紧、频率高、金额小、手续繁和管理成本高等特点,造成中国银行业厚此薄彼,对中小企业惜贷有加。惯性思维让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棒子打在银行身上,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市场各方都要尽显神通。政府要营造利于改善企业融资状况、提高竞争力的大环境;银行要加速利率市场化、关注中小企业、强化银行业竞争;市场要构建以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为核心,包括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在内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中小企业更应苦练内功,增强自身从外部获得融资支持的能力。“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在悄然变化。10月27日,发改委马凯主任在〃第一届东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投资高层研讨会〃上表示,中国政府对此正积极采取措施。当天,财政部有关部门表示,三年前就已经酝酿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相关方案已经完成。11月23日,中国银监会召开小企业贷款业务情况座谈会,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市场机制。是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召开了新产品发布会,正式推出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产品。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调研、现场访问、座谈等方式获得的信息,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见微知著,落叶之秋。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小企业距离告别融资痛楚的日子不会太远。网络转载,出处忘记 登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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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法律障碍和问题
一、知识产权融资的概述和必要性
知识产权融资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用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出质,向债权人做出担保债权实现,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见于:《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并签订合同,相关本门登记自登记起生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的融资需求大,而信用低,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价值少并且未被充分利用,而银行和中介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传统的负面影响,知识产权的未来使用费的风险大,贬值高成为了其担保的障碍和观念的误区,并且法律的相关漏洞使融资得不到保障。在我国,中小企业拥有的专利占总量的65%,新产品占8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国民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53%。所以知识产权的融资的市场和机会很多。并且加强知识产权的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减少政府的负担,符合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提高整体对外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增强。
二、我国现存知识产权融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不清,权利界定过于笼统
我国虽然有相关的《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的出台,但是对如《担保法》:
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规定过于笼统,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操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并不能完全涵盖。但对于专利、商标、着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完整的规定,质押融资事件中面对复杂问题更无所适从。并且其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并没有包括在内,也没有专门或集合立法,导致很多权利的真空和争议侵权的产生。还有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衔接性较差。如《担保法》第79条对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生效的表述是:“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第227条则规定:“以 注册商标 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从严格的语义角度解读,“设立”与“生效”是两个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相互矛盾,不利于法律的适用。
(二)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的是整个融资担保的核心和关键,知识产权评估的内容包括:所含权利及限制、知识产权的价值、确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否明确和规范三个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的评估水平较低,标准的不统一,形式的不一致,并且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又没有使用不同类型的评估,使得评估并不科学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大。
(三)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不成熟
由于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主要是它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而知识产权本身的变现的难度大,风险和贬值的可能性高,而公开的市场交易规则不规范,其融资成本高。并且专利的时效性使得很多专利可能濒临浪费和报销,而且没有市场的交易的统一规范,是知识产权的交易秩序十分混乱,风险上升。还有就是知识产权难以转化,或转化条件高,例如专利权很可能依靠大的机器和设备进行,使得成果转化的效率很低。
(四)知识产权融资的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内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使得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了解和信息甚少,自身的信用等级很低,很多的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而又缺乏相关的调查和咨询,双方的沟通和联系并不紧密。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会提高融资的门槛和费用,并且对于其的流动性和用途进行细致而有限定性规定,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混乱
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程序十分复杂,难度极大,有数十个部门进行监管,而且权力过大,费用过高,有些担保重复,而有些担保没有,不允许“未来财产”和“数量浮动的财产”作为担保物,使得登记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并且不同的知识产权种类,如专利和商标进行双重的质押,其流程和所经和部门就更难以操作。加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着作权因交易而移转或设定质权时,因缺乏公示机制。使情况更加复杂。
(六)知识产权的担保形式单一
对于专利的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实用性来说,专利的质押不利于整个专利的使用和专利的升级,其的价值被大大限制,而且,知识产权担保物的担保价值不完全基于担保物的转让,更多地基于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量;知识产权担保价值更接近于抵押价值,而非转让价值。因此,知识产权质押是值得质疑的。
浅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
摘要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倾向于在城市购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因此被荒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空心村”。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有必要将这些隐性流转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之下。本文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目的,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隐性流转 宅基地登记 宅基地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是一项他物权。我国物权方面的立法宗旨正在经历由罗马法“以所有为中心”向日尔曼法“以利用为中心”的转变,物权也由“重归属”向“重利用”方向发展,但与所有权相比,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仍然受到很多限制,在诸多方面需要让步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所有土地实行公有制,在此前提下实现农村宅基地的物尽其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渠道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住房市场将会逐步放开,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积极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十分必要。在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前,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已经事实存在。常见的隐性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赠与、抵押、入股、继承与置换等。隐性流转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大多属于“暗箱操作”,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出现的纠纷会造成流转各方权利受损,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略陈管见。
一、将法律规制关口前移,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如同 足球 场上的球门,若想进球,必须清楚标明球门的位置,物权登记是实现公示公信的必要手段。
(一)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宅基地流转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即宅基地所有权归乡镇集体、村集体或村民小组享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办理登记手续不是取得该用益物权的必要条件,但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但基于我国的历史习惯和农村实情,确权登记工作推行难度大。建议采纳广东、安徽等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 经验 ,只有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手续的才可以流转,并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 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登记应区别对待
隐性流转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变动通常“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房地一体”为原则有条件的转让或继承。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隐性流转终将抛开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新的立法应区别对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间做出恰当的选择。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也值得借鉴,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但对其他形式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未做规定。
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地上附着物一并转移,且受让人与转让人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行为自然可以达到公示公信的效果,宅基地转让得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与继承都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应着重审查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实质要件。由于赠与与继承属于无偿取得,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第三人主张行使对抗权应以支付对价为前提,赠与与继承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享有一般的对抗权。因此赠与与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适用登记生效主义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入股不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立法对上述行为的登记可不予规定。租赁、担保、参股各方当属理性人, 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与认股权证的契约效力足以保障交易安全。相继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可提供合同鉴证业务,强化契约效力。
二、拓宽法律规制视角,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一)建立专门的行政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此项规定在实践中落实困难。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登记机关,多头登记的现象。农民嫌麻烦不愿登记,个别登记机构为谋取利益收取高额登记费用也是造成宅基地登记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各类土地使用权。
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主要原因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问题,土地所有者未能积极维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可发挥村民自治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在自治单位挑选联络员,开展 法律知识 的宣讲普及活动,各乡镇安排专员负责协调工作。通过科学的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人作为管理者的身份与职能。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宅基地流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登记,逐步实现与金融机构、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全方位保障交易安全。
(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土地中介服务机构
借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鉴证、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等服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院长建议建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为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目前重庆、成都、武汉都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但都在研究试点阶段。而且单一行政化运作的土地交易所难以解决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大量现实且专业化的问题,如流转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土地价格评估不专业,交易手续复杂当事人难以应对,流转后土地价金发放比例及 方法 难以确定,交易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缺失等。
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中介机构以居间人身份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各方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城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可以作为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可发掘研究此类业务。在探索分类业务、分项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成立综合性的市场运营机构,如宅基地委托代理机构、宅基地评估公司、宅基地 保险 公司、宅基地投资经营公司等。
三、统一法律规制口径,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然而不少农户可基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等原因获得多处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农户甚至超出标准面积建房,建造新房却不拆除旧房,或未经审批违法占地建房。据调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铁炉街道下辖的刘村,仅375户农户,但宅基地却多达500处,闲置宅基地96处,其中,无房空宅基56处,超过30%的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此类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闲置率有可能进一步攀升。默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只是权宜之计,且隐性流转的不规范会导致宅基地价格降低,损害农民利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要从根本上规制宅基地的隐性流转,应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按照不同的情况,农村宅基地退出可以采用无偿与有偿两种方式。出于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不涉及农民主观意愿,为单方行政行为,适用各地农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此处不再赘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的情形包括:不合规定的“一户多宅”或超出标准建房的;自批准建房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④笔者增加一种情形,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第一种情形下应鼓励村民主动退出,违法占用的宅基地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给予适当补偿,面积超标且超标部分房屋灭失的不在补偿之列。后三种情形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直接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的前提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大多没有相关资金来源。 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为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基数,鼓励村办经济和集体组织成员加入,在土地收益实现的情况下,按照基金份额分配收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都是理性人,若要让其自愿退出原本无偿取得、拥有无期限使用权的宅基地,应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补偿机制,包括制订符合市场行情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探索赔偿金的发放方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除货币化补偿外,广东、重庆、天津等地已经开始试点“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这种以宅基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的方法看似美好,却存在不少现实问题。由于小城镇住宅建设成本较大,这种置换必须成规模、大面积进行,集体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时,少部分村民的利益恐难以保障。迁入小城镇也为日后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不便,在以传统粗放型耕作为主的农村,“宅基地换房”模式难以推广。
一个发达而有效的金融市场不仅可以筹集国家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并能保证资金在各经济部门之间的有效分配。因而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金融市场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占gdp的60%以上,而占用的经济资源只有20%。如何改变资源配置的不平等,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完善金融融资渠道和体系建设是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
(一)在内源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
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小企业在人创业阶段基本上是靠内源融资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这是由于在创业阶段,企业的经营规模尚小,产品沿不成熟,且市场风险较大,因此外源融资作为筹资不仅难度大且融资成本高,于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把内源融资主要通过企业自筹和向关系人借贷两种形式,自筹通常表现为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向职工集资;向关系人借贷。两种方式的利率一般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根据广东民营企业融资调查问卷以及温州的实证研究,截2004年末,企业通过内源融资方式在绝大部份中小企业中处于首位。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以私营企业为例,目前平均每户注册资本才80多万元。在内源融资方面,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陷于非常困难的境地,如不能转向外源融资,别说是进行企业扩张,连维持生产经营都成问题。
[](二)在外资融资的直接融资方面,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来获得资金,从股权融资来看,作为企业发行股票上市的唯一市场,沪深交易所设置了很高的门槛,绝非一般中小企业能问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并要求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连续赢利。因此,平均每户注册资本80多万元的广大中小企业,根本没有资格争取到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的指标。从债券融资看,目前我国企业的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落后与股票市场的发展,大企业都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资金,规模小,信誉等级相对差的中小城市企业就更不用说了。靠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来解决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现实。
(三)在外源融资的间接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有限。
在我国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中,商业银行贷款占绝大部分比重。而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一直存在着种种限制。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8%左右,这与中小企业创造国内生产总值的1/3、工业增加值的2/3,出口创汇的38%和国家财政收入的1/4的比例是极不对称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非中国所独有,而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使得我过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具有不同于别国的一些特点。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进行分析:
(一)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
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中小企业大多是以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单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经营行为短期化,负债多,积累少,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容易遭到市场的淘汰;财务管理和经营化管理不规范。据调查,有80%的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会计报表。有的企业甚至有四本帐(银行、工商、税务、自己)财务信息失真。此外,由于一些中小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多头抵押等情况,因而其资信等级不高。由于银行对其缺乏足够的信心,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银行不愿冒险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二)中小企业版(创业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有限
2004年5月中小企业版在深圳交易所正式启动。建立中小企业版,可以避免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为中小企业创造了直接融资方式,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这种发展向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方案,实际上只能解决部分的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资源禀赋结构的特点都将是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富,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很难象搞科技型企业那样成为高收益、高成长的企业。因此,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案,对这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是没有太大帮助的。
(三)国有银行惜贷严重
国有银行惜贷的原因,可以从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的角度来分析。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确定性,借款人拥有信息优势,贷款人很难收集到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或者收集、鉴定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不仅数量多,规模小、而且单个企业需要资金量少、财务管理透明度差,这就造成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低。此外大多数中小企业处
于竞争性领域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融资风险大,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将可能成为超过其自身承受能力的信贷,而中小企业也不愿按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如此一来,银行的贷款成本和监督成本上升。银行由于缺乏有关中小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不能做出适宜的风险评价。此外,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抵押条件
上的差别,以及银行追求规模效应等原因,大型金融企业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愿意为资金需求小的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四)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
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担保机构600多个,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00多亿元。我国的担保体系是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体、以政府出资为主,民间资本介入很少。政策性担保机构无需自负盈亏,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不符合担保的高风险性,有可能使担保规模过大,使担保变为福利。当银行考虑到一旦出现代偿额过大或集中代偿的情况,担保机构无力代偿时,反尔不愿意向中小企业贷款。此外,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信贷抵押折扣率过高。一般来说,中小企业规模小,可抵押的物品少,但现行的金融对抵押品的折扣率过高,使的许多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信贷资金。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加强中小企业公司的治理建设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还具有明显的家族特色。用人方面任人唯亲,家庭成员占据重要的管理岗位,决策上独断专行。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中小企业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不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导致银行和投资者不愿意向其贷款和投资。
鉴于此,中小企业应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改造,解决家庭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的结构调整,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这样才能提高信用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互助性担保制度
充分认识和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首先,要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由各级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次,成立商业性担保公司。以法人、自然人为主出资,按公司法要求组建,实行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主要目地。第三,建立互助性担保机构。由中小企业自愿组成,联合出资,发挥联保互保作用,不以盈利为目的。互助担保的优势来自民间担保的产权结构、社区性和互助、互督、互保机制。当面另风险时,政策性担保的通常做法是将风险转移给政府。而互助性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最终由会员分担,容易被潜在的被担保者接受,担保审批人于担保申请人相互了解,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危机;互助性担保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互助性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通过互助性担保联系起来,在于银行谈判时能争取到较有利的条件;互助性担保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可以为政府与中小企业沟通创造新的渠道,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为适应今后的发展需要,宜构建以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为基础,以地区和市级,省,国家三级再担保机构为支撑的结构体系。
(三)转变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改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对于进入成熟期的广大中小企业来说,最为关注和期盼的莫过于能够及时获得银行贷款。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无论其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如何,银行信贷融资始终是中小企业的主要来源。
1.调整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强化和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机构。商业银行要打破以企业规模和所有制结构作为贷款的标准的认识误区,除总行外,一级分行和作为基本核算的二级分行也应尽快分离和设置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
2.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套针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应把企业的行业发展,成长预期,管理团队和科技优势作为评估的主要因素,并以量化指标体现出来,再结合财务状况,综合评估此类企业。
3.从政策上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可考虑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区间,对于向中小企业贷款比例较高的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实行诸如冲消坏帐和补贴资金等措施,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4.运用金融创新工具,改善信贷融资能力。很多成长型中小企业具有高风险性,对其信贷融资,显然具有风险。虽说这类企业也会带来高收益,然而这种高收益并不会增加银行信贷的利息收入。如果将收益的一部分变为权益融资,不仅可以给银行获得中小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也降低了信贷的整体风险。
(四)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地方性中小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地方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地方性风险投资公司。现在,我国虽说有五万多家农村信用社和五千多家城市信用社,但其合作性质已经淡化,成为“准国有商业银行”,应在对其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成立商业性中小企业银行,专门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商业性贷款。中小金融机构拥有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务员之家
(五)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这是因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具有其他融资方式所没有的优点:
1.限制条件少,能迅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能使中小企业保持技术及设备的先进性,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责比例、担保条件等限制较少。
2.融资风险少,中小企业有权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设备,掌握设备及时更新的主动权。由于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归还或购买,设备过时的风险就由出租人承担了。中小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无力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只好收回设备。与债务融资下的破产清算相比,融资租赁的财务风险更小。
3.保持中小企业财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过多占用,增强了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与股权融资相比,租赁融资可以避免对股权的稀释。
4.能够产生节税效应。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租赁设备的折旧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的利息和手续费均可从税前扣除,从而使承租人得到了减税的好处。
内容提要:由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给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应对危机,总结事件过程,反思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正文开始>> 内容提要:由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给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应对危机,总结事件过程,反思经验教训,西部金融产业发展应注意信贷过度集中的问题,推进并发挥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鼓励适度消费,建立严格的金融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财政金融的监管和立法,促进和保障金融产业稳健发展。?
关键词:金融危机;西部地区;教训汲取;发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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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风暴,给全球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忧虑,尤其是金融业界更是谈虎色变。那么,这场金融危机究竟是如何引发,西部大开发,发展西部金融业从中应当吸取哪些教训?对此,本文作如下分析和思考。?
一、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及相关问题剖析?
2007年4月,新世纪房贷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美国次级抵押信贷市场风险危机开始,此后伴随着美联储、欧洲、日本等先后几次向金融体系注资救市,以及美联储利率的不断下调,这场以雷曼兄弟倒闭为代表的华尔街风暴,逐步已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这场金融危机的发展过程可划为三个阶段:一是债务危机,即金融机构向大量信用不良以及低收入群体贷款购房,贷款者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引起的问题;二是流动性的危机,即这些金融机构由于债务危机导致的不能够及时产生足够的流动性来应付债权人变现所引发的问题;三是信用危机,即人们对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产生全面怀疑所造成。探究这场金融危机的发生,如果从体制机制及相关财政金融宏观管理决策上分析,与美国债务经济模式和金融机制及金融宏观管理决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美国不劳而获的经济方式——债务经济模式,是一个地道的空壳经济,培育了美国经济增长的大气泡?
众所周知,债务经济模式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各国对美元的需求大增,以及当时的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放弃美元货币供应量的管制,改用利率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货币手段的背景之下。即美国不再需要一般性的实业企业,除食品以外的一般消费品和一般性工业设备外,其他商品都从国际市场购买,并借此向世界输出美元。其他国家为了国际贸易结算顺利进行,不得不持有相当数量的美元储备,并购买美国债券或其他所谓安全的美元资产以保证美元储备保值增值。在这种金融框架下,只要美元国际结算货币的地位不倒,外国政府就永远需要美元储备,美国欠下的债务就永远不必归还,并且通胀或美元贬值会自然蚕食掉利息率。据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美国GDP制造业所占比例不到10%,制造业投资的增长率更少,而服务业在美国GDP中的所占比例高达80%。按美国著名学者安德森·维金的推算,美国每获得1美元的GDP,必须借助5美元以上的新债务。同时随着国际贸易量增加,美元债务随之也会增大。正是这种债务经济模式,既膨胀了美国经济,也为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即一旦消费信贷迅速膨胀引发次债危机,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都会产生急剧下降或增加,进而引发金融危机。?
(二)金融投资激励机制失衡,导致金融过度膨胀?
美国金融投资极度膨胀与金融投资激励机制失衡有极大关系。在债务经济模式下,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家与职业经理人只有把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无限扩大,从中才可获得更多的收益。到2008年中期,美国各类衍生工具的名义金额高达200万亿美元。金融机构杠杆
率高达50~60倍,远远超过几倍、十几倍的正常水平,加剧了自身财务脆弱性?①。而金融家和职业经理人却为其自身利益铤而走险,在证券化分析、系统风险估算甚至毁约概率计算上预测上不断出现失误。这种情形加之华尔街金融家们的不良行径,如各种违规套利,失实的传销手段,导致资产证券化的急剧膨胀。而资产证券化一旦过度,必然加长金融交易链条,金融市场的透明度随之降低,金融风险也会随之被空前放大。?
(三)消费信贷金融监管的缺失?
从Y=C+I+NX可知:美国巨额贸易赤字使净出口NX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为负值。而美国制造业投资增长率不断减小,2006年仅为,投资额仅相当于GDP的,并且金融投资仅能平衡贸易逆差,所以,美国也只有靠增加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仅2007年消费对美国GDP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2%。然而现实是从1971年到2007年,美国民众的绝对收入水平下降,中产阶级人数大幅萎缩,并且失业率不断攀升。为解决这种矛盾,美国政府采取不断鼓励消费信贷的措施。即让原本没有资格借钱的人借钱消费,让原本没有能力买房的人购买住房。而金融监管的缺失,导致金融专家被利益所驱使,经济学家被公司所利用,最后政府监管成为摆设,风险预警能力丧失,这是形成系统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评级机制失信?
美国众多的金融机构贷款出了问题,与金融评级机构严重失信分不开。由于金融机构的失信,使很多问题债券、问题银行长期被评估为“优等”,其中包括美国著名的三大信用评级机构 (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失信的评级机制蒙蔽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大众,也不得不使他们去吞下金融危机这个苦果。?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西部金融产业发展应当汲取的经验和教训?
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都造成了严重影响,对各国的影响尤其是金融业的影响也正在向纵深发展。危机爆发之初,国际投资大亨索罗斯曾预言:“各国能否有效对付本轮金融危机,关键在于各自的政策效力。”面对危机,中国政府出重拳,采取加大投资,刺激消费,给经济“输血”等一系列有效措施。2008、2009两年新增投资4万亿人民币,2009年新增信贷近10万亿人民币。减税降费、贴现降息、家电下乡、汽车补贴,各地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地应对这场危机。正如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面对危机“我们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很快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趋势”?②。目前这场危机似乎已近尾声,但是这场危机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尤其是中央第二个西部大开发规划即将出台,西部大开发将进一步加速,西部金融产业也面临难得的机遇,在此背景下西部金融产业发展应当汲取哪些教训,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一)在宏观经济决策上,必须根据国情区情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安排金融产业的发展比重,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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