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采取的 措施 ,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性别比问题依然严峻,人口比例失衡,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必须在立法、新型生育观、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在全社会摒弃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及其原因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反映的是出生时男婴和女婴数量上的比例关系,即每出生百名女婴对应的出生男婴数量。按照国际上长期观察的结果,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相对稳定,男女性别比例应在102-107之间浮动,此时应被视为出生婴儿性别均衡,也就是一个正常值域。
(一)性别结构现状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由于成功事实了计划生育政策为控制世界人口增长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在生育率不断下降的同时,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差却在迅速上升。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不断的攀升,长期居高不下。尽管有下降趋势,但仍然徘徊在117左右的高位,仍然属于失衡的状况下,这种失衡未来可能会导致未来婚龄女性的短缺,形成婚姻挤压,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并打乱现有的婚姻秩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
(二)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由于多种复杂因素,对男性的性别偏好在当今社会依然有其现实基础。尽管历史上女权运动对此多有批判,但仍然无法彻底改变这些男女不平等的现状。通过对我国人口性别比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计划生育制度的约束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在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生育数量的减少导致生儿子机会的减少,以至于生育观念很难发生根本性转变,想要男孩的父母丢弃女孩,进行产前性别选择和人工流产。
2.制度缺位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
制度缺位是影响出生性别比的主要社会因素。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养老 保险 制度的不完善促使我国城乡居民更多的选择男孩,“养儿防老”,尤其在农村,问题更为突出,农村老人还主要依靠子女赡养。二是部门配合不力,监管缺位。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强调生育数量的控制,忽视了对人口质量和结构的关注,加上对性别选择技术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机构是多部门的,包括卫生部门、妇幼部门、个体行医者和计划生育部门,难以实行统一的监督和检查。三是遗产制度缺位。子女几乎可以完全继承父辈的财产,为了防止家庭财产传给“外姓人”,就必须要有能够继承家族姓氏的儿子。四是“低保”、“两免一补”等普惠政策体现不出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性。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因为孩子少、负担轻,家庭生活一般都比较宽裕,此项政策根本惠及不到他们,这样他们从心理上感到不平衡。五是法律法规存在缺位,威慑力不强。从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缺位现象。
3.经济状况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大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人们更加偏爱男孩。另外,在经济活动中,天灾人祸是经常发生的,这些风险较大的工作多是由男性承担,男性在经济领域中处于支配地位的比例大,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女性的很多劳动被抹杀,劳动成果得不到认可,许多家庭对男孩的 教育 和结婚投入也多于女性。
4. 文化 背景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是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即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同时,还有女孩家庭受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农村一些女孩家庭,受欺受辱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在周围群众中也产生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刺激了其他群众生育男孩的欲望。几千年的“男尊女卑”观念使男性在财产继承、家庭延续、家庭权利结构上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尽管提倡男女平等,同享权利,共尽义务的道理,但人们内心深处却固守宗族观念,视男子为直系亲属,第一继承人一定是儿子,这也表明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带来的影响
(一)婚姻家庭问题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显示,平均每个年龄段的男性比女性多出数万人,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仍然很高,“积累效应”已相当可观。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升高,将导致男性过剩,势必造成婚姻拥挤,形成大量的“光棍”,造成男性择偶困难。在那些没有权、没有钱,而又没有相貌竞争力的男性中,会增加未婚的概率。“婚”或婚姻欺诈现象会层出不穷。男女婚龄的婚龄差增大,“大男小女、大女小男”的状况会日益普遍。
(二)对社会造成的冲击
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不是单纯的人口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腐朽观念的延续和存在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从未来的二十年看,性别比例失衡将给人口再生产带来障碍,造成人口数量萎缩。人口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母亲来实现的,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必然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下降。若干年后,解决不了婚姻的男子可能会在心理上出现急躁、失控行为,必然会出现性犯罪率上升、同性恋进一步增多、性行为严重错乱等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加大。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会重新抬头。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对策性思考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从理论上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性别比失衡,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追求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即统筹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发展,统筹当代人与未来人口的发(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展,是解决我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有效途径。实现性别平等是解决性别比失衡的关键,这里我们从观念、科技、经济、制度四个方面对治理对策进行分析。
(一)在思想观念方面,树立科学生育观,这是治理的首要途径
男性偏好的生育观从深层次上影响着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要想有效治理这种失衡现象,最首要的就是要转变旧有的生育观,树立科学的生育观。
第一,建设新生育文化。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尊重客观规律的生育文化。首先,加强对新生育文化内容和重要性的宣传。其次,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对群众进行教育。再次,综合使用经济的、道德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和力量来保障新生育文化的建设。
第二,消除影响树立新生育观的现实因素。消除现实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首先,要在全社会加强对男女平等的宣传和教育。其次,要利用多种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再次,要在各生活领域消除性别歧视。
(二)在科技方面,严厉打击“两非”,规范医学技术的使用,这是治理的必要途径
首先,加大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和妇女的教育,从思想上防止“两非”行为出现。其次,加强对医药和医务市场的整顿,完善相关法律体制,联合各部门共同管理,共同打击;对胎儿进行性别选择的违法者不仅罚而且入刑。再次,加强地区间的合作,增强打击的力度和效度。第四,要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广大群众对“两非”行为的监督作用,使打击及时有效。
(三)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这是治理的根本途径
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发展。加速社会发展,积极提升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才是治理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的治本之策。在性别比“重灾区”的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好了,不仅能改变人们的生育观,还能改变生育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现阶段,农业产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随着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中的男性依赖就会不断降低,生活中更趋于男女平等,“重生男”的状况也会不断改善。
(四)在制度方面,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这是治理的重要举措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养老体系的建立健全已刻不容缓。如果国家能够在政策上以经济奖励或扶持引导人们,基本满足起利益追求,既通过个人福利的改善达到“养儿防老”的效果,性别失衡现象自然也能部分的得到改善。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地区,当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落实好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奖励政策。目前,国家对农村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每年发放840元扶助奖励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奖励金额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各地政府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奖励额度,制定地方优惠政策,真正发挥好政府在利益导向作用。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充分考虑到独女户家庭的实际困难,从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心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加大建设乡村养老院、敬老院、医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力度。让老百姓真正感到,听党的话不吃亏,生女孩不后悔,从而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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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观念、教育方式,同时也影响相关产业的出现和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总量的变化。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人口与政策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人口与政策相关论文篇一 《人口红利的变化与人口政策研究》 摘 要:本文利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我国历年人口数据来分析阐述我国现阶段的人口结构状况,来推算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总抚养比,同时测算出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每年出生人口数和社会总抚养等人口状况指标,通过测算出的2011-2035年我国的人口状况指标预测出:我国人口红利即将消失。基于我国人口红利即将消失和现行计生政策给我国带来的诸多社会经济问题,本文提出人口生育政策必须调整且迫在眉捷。 关键词:人口结构状况 人口红利 人口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6-0116-04 一、引言 30多年的人口生育政策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人口红利”制造了中国奇迹,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最近30年来,我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奇迹,劳动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随着不断降低的生育率,不断加速的老龄化,我国人口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人口中的老少人口关系已经发生了彻底的逆转,坐享人口红利的时代在不久的将来将一去不复返,我国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文化习俗等都将伴随人口结构转变发生剧烈冲击,将会面临巨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在我们享受“人口红利”丰厚回报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今后可能面对的人口“负债”,我国必须及时调整人口生育政策,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变化。 二、人口红利的内涵 人口红利的概念是由国外经济学家在研究东亚经济奇迹时首先提出的。1998年,联合国人口基金在《世界人口现状(1998)》中正式使用人口红利一词,使人口红利这一概念逐渐为学界认同和使用。美国学者大卫·布鲁姆(David E. Bloom)和杰弗里·威廉姆森(Jeffrey )等在研究人口转变对东亚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时首次提出“demographic gift”,即人口礼物或红利。此后,David E Bloom等明确提出人口转变将产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即“demographic dividend”,指出生育率、死亡率的降低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给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机会窗口 。 国内学者如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研究中指出了“人口红利”期人口年龄结构的一般特征,即“中间大,两头小”,少儿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都比较低,有利于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社会负担相对较轻的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即“人口红利”或“人口机会窗口”。同时,陈友华等学者指出,“人口红利”与“人口负债”是交替出现的,“人口红利”只是一个相对短暂的历史机遇期 。 “人口红利”是在人口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机会窗口”,其实质意义落脚于人口的负担系数,也称抚养系数、抚养比,即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它表明,从整个社会来看,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一般研究中,将50%的人口负担系数作为“人口红利”与“人口负债”的分界线。 。即人口负担系数小于或等于50%称为人口机会窗口期,也可称为人口红利期。人口负担系数即是社会总抚养比,计算公式如下: 少儿人口指0-14岁的人口,老年人口和劳动人口有两种算法: 一是按我国现在执行的退休制度,15-59岁为劳动年龄,则劳动人口为15-59岁的人口,老年人口为60岁及以上人口;二是若退休延至65岁的话,15-64岁为劳动年龄,则劳动人口为15-64岁的人口,老年人口为65岁及以上人口。按劳动年龄的两种算法可以算出两种抚养比,即社会总抚养比(一)和社会总抚养比(二)。 三、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和人口红利分析 1.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 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变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高速增长期,1949~1970年;快速放缓期,1971~1978年;平稳波动期,1979~1990年;稳步放缓期,1991~2010年。 高速增长期。建国初期,在“人多力量大”、“伟大母亲”和“多生多光荣”等鼓励多生多育 口号 的号召下,我国人口出现高速增长,从1949年的54167万人增至1970年的82992万人,年均增加人口数2620万人,年均增长‰。虽然这个阶段死亡率由于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的不断提高而迅速下降,但由于超高的出生率带动了我国人口的高自然增长率。 快速放缓期。70年代初,我国人口专家马寅初预测:未来我国人口将暴增,我国将承受巨大的人口压力。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提倡“只生一个好”,我国人口出生率开始快速下降,从1970年的‰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年均回落个千分点;虽然死亡率这个阶段趋于平稳,但随着出生率的快速下降,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也随之迅速下降,从1970年的‰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年均回落个千分点。 平稳波动期。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后,我国更加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迅速下降,死亡率趋于稳定,但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前我国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已经进入生育年龄,所以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呈现平稳波动状态。 稳步放缓期。从1991年起,我国出生率开始呈稳步下降态势;人口死亡率在1991~2003年间继续维持稳定,但从2004年开始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高而逐步回升;人口自然增长率随着出生率的稳步回落和死亡率的回升呈逐年稳步下降。 2.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红利状况 随着实行计划生育前我国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1949~1978年间)逐渐进入劳动年龄,我国劳动人口数不断增加,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随着我国计生政策的不断深化,我国的育龄妇女生育率和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我国的少儿人口数也随之迅速减少,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呈迅速下降;随着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也不断提高,老年人口数随之不断增加,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呈稳步提高。在劳动人口数不断增加和少儿人口数迅速减少的双重作用下,我国的少儿抚养比迅速下降,虽然我国老年抚养比也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稳步提高而不断提高,但抵不过我国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故我国社会总抚养比还是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也呈迅速下降趋势。 若退休年龄延至65岁来算(即国际惯用算法,也是我国六普以前的算法)。从表2可以看出:在1953年,我国社会总抚养比高达,其中少儿抚养比高达;到1964年,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提高,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迅速提高,高达;到1982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后少儿抚养比的迅速回落,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迅速回落,为;之后随着少儿抚养比的稳步回落,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稳步回落,到1990年已经降为,刚好低于50%的临界值;到2010年六普时,我国社会总抚养已降为,远远低于50%的临界值。以上分析说明:若按退休年龄延至65岁来算,199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期,到201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高峰期。 若以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来算(2010年六普起新的算法)。劳动年龄按15~59岁来算,从表3可以看出:2000年五普时,我国少儿抚养比为,老年抚养比为,社会总抚养比为,比值刚好等于50%。2010年,我国少儿抚养比为,比五普时下降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为,比五普时提高了个百分点;社会总抚养比为,比五普时下降个百分点,社会总抚养比为,比50%的临界值低个百分点。以上分析说明:若按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来算,则2000年我国刚进入人口红利期,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下降,到201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高峰期。 四、未来我国人口红利的预测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我国现阶段获得巨大的“人口红利”,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红利”的对立面是“负债”,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和不断降低的出生率催生了我国“人口红利”的耗尽,以下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我国建国后历年1%人口抽样数据对我国未来的“人口红利”进行预测。 ~2035年我国人口状况的预测 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测算。从图1可以看出近十年我国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呈有序波动,波动较为平稳,在2000~2010年10年间,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从2000年的‰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年均下降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的‰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年均下降个千分点。根据2000~201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波动情况,我们可以推测2011~203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也将延续2000~2010年的波动规律,从而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推算出的2011~203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情况表(表1)可以看出:到2028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将降为负数,即我国人口总量开始停止增长(见表1)。 人口总量及每年出生人口的推算。从表1中2011-2035年的自然增长率和出生率及2010年六普时我国人口总量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的人口总量和每年出生人口数(见表2)。 2. 2011~2035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推算 0~64岁人口死亡率的预测 从表1可以看出:从1978~2005年27年间,我国死亡率波动较为平稳,基本保持在‰左右波动,但从2005年开始呈逐年上升态势,主要是由于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引起的,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1953年的缓慢提升到1990年的,而后迅速提升至2000年的,到2010年已经高达,按照联合国的定义,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所以可以推断2005~2010年我国人口死亡率逐年上升是由于老年人口的死亡率不断提高引起的,而0~64岁人口的死亡率仍然较为稳定,从而可以假设2011~2035年我国0~64岁人口的死亡率将保持2010年六普的水平。 0~64岁人口数的推算 第一步根据2010年六普时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死亡率可以推算出0-64岁分年龄的人口存活率,推算公式为: 第二步根据表5中的每年出生人口数、2010年六普时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和第一步推算出的0~64岁分年龄的人口存活率来推算2011~2035年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 如2011年推算公式为: 3. 2011~2035年我国人口红利的推算及预测 根据以上推算出的2011-2035年的人口总量、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60岁及以上人口数和65岁及以上人口数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一)和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二),按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从2011年开始逐年上升,到2017年将达到,社会总抚养比即人口负担系数开始大于50%,这将预示着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口红利即将在2017年消失。随后逐年继续提升,到2035年,社会总抚养比将高达,其中老年抚养比将高达,到时我国将肩负着沉重的老年抚养负担。 若我国把退休年龄延至65岁的话,则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从2011年开始逐年上升,到2032年将达到,社会总抚养比即人口负担系数开始大于50%,这将预示着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口红利也将在2032年消退。随后每年以2个以上百分点的速度提升,到2035年,社会总抚养比也将高达,老年抚养比将高达,我国的人口红利也将很快耗尽。 五、计生政策调整迫在眉捷 30多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有效地控制了我国严峻的人口暴增形势,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但随着人口红利的即将消失、超低的生育率和不断加速的老龄化,我国的人口结构已经从拥有大家庭和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年轻型人口类型逐渐转向老龄化结构,再加上现有的计生政策给我国带来了男女比例失调、贫富差距加大和独生子女家庭面临诸多社会问题等,我国的计生政策已经到了必须及时调整的时候,必须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1.我国现行的计生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2.计生政策调整必要性和紧迫性 人口总量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据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测算: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基本上能控制在14亿内,并将在2028年停止增长,随后将逐年下降。 超低的生育率。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育龄妇女生育率为,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人口学上的人口更替水平生育率为,意味着下一代人口相对于上一代不增加也不减少。)。 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为。随后将逐年提高,根据推算:到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将高达,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将高达。按照联合国的定义,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人口红利即将消退。以我国现行的劳动制度,即以15~59岁为劳动年龄来算,我国人口红利将在2017年消失;若把退休年龄延至到65岁的话,则我国人口红利也将在2032年消失。而我国的大部分行业还是处于劳动密集型,距现代化还有一段很长的路。依靠人口结构变化所带来的人口红利消退经验在东亚国家特别是日本的身上也得到了验证。据有关数据显示:在1960年代后期,日本总抚养比稳定在45%左右,这种均势一直持续到1990年代初期,这段时间是日本的辉煌时期。但从1990年代开始,随着年轻劳动人口比重的不断下降和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提高,老年抚养比开始不断攀升,成为日本经济步入长期低迷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有的计生政策已经渐渐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是男女比例日渐失调:现有的计生政策让我国传统的观念承受巨大考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催生了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让我国新生儿的性别比例日渐失调(见表3),将给今后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不安定因素。二是贫富差距加大:现有的计生政策让独生子女拥有较大的财产继承,而农村的二胎特别是越穷越生的子女长大后面临与独生子女较大的经济差距,产生尖锐的社会矛盾。三是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一些社会问题:部分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溺爱,以至于长大后对挫折的承受能力较差,又将肩负沉重的养老负担;随着新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男婚女嫁、传宗接代和姓氏传承等中国传统观念严重困惑着独生子女家庭,也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失独家庭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了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带来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有些机构已做了样本统计:目前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生育需要一个周期。人口结构的变化有其规律,从出生人口变成劳动人口至少需要15年,不能等人口红利已经消退了再来调整计生政策。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指出:“生孩子是一个周期,并不像中国缺少粮食就可以从国外进口一样,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并不是通过国际劳工就能解决的。”我国人口生育政策是时候进行必要的调整了,必须及时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六、计生政策调整的几点建议 1.首先建议马上放开单独家庭的二胎政策 婚姻不象买卖商品那么简单,无法也不能提前设定条件,所以双独家庭比重相当低,其实更多的是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虽然我国已经放开了双独家庭的二胎政策,杜绝了“四二一”家庭的出现,但我们不能忽视了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他们面临的社会问题也不容小视:独生子女方家庭父母的养老问题、中国人传统的姓氏传承和回谁家过年过节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单独婚姻家庭。建议马上放开一方为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尽可能缓解现有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 2.其次建议有条件地放开其他家庭的二胎政策 到2017年,放开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但要适当加大生育间隔期,以缓解由此带来的人口增长。选择在我国人口红利开始发生转折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又适当地加大生育间隔期,有利于进一步缓解我国即将到来的人口结构变化,也不会带来人口总量的剧增。因为全面的二胎政策基本上接近人口世代更替水平,对人口总量不会太大影响。 3.再次建议全国实行统一的计生政策 对现有的计生政策进行微调,采取不分地域、不分户籍在全国实行统一的计生政策,既能更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也有利于提高人口总体素质和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因为从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来,其实真正全面实行严格一胎化政策的只有城市户籍人口,而我国城市户籍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很小,2010年六普时仅为,而占总人口比重高达的大部分人口实行二胎化甚至更多胎,甚至越穷越生,最后影响孩子的户籍上报和教育,很多失学儿童特别是失学女童大都出于多胎生育家庭。而且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除户籍以外其他几乎与城市没什么区别,实施城乡无差别的人口计生政策更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4.最后建议严格执行和落实婚育政策 相关部门应制定严密的措施,确保婚育政策落实到位,不但能有效地把我国的人口总量控制在预期范围内,还能够彰显公平。当前的婚育政策很多基层落实不到位,还存在较严重的早婚早育和多胎生育。据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15-64岁的育龄妇女中:存活子女数达3个及以上的占了,其中存活子女数为3个的占了,存活子女数为4个的占了,存活子女数达5个及以上的占了;在–间一年内有生育的育龄妇女中:按生育孩次算,其中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的占了,按育龄妇女年龄分,其中15-19岁的育龄妇女占了。 参考文献 [1]王颖,佟健,蒋正华.人口红利、经济增长与人口政策[J].人口研究,2010,34(5):28-34. [2]范凯.人口红利、作为经济增长的关健变量-以中国的人口红利及其兑现为例[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9,(5). [3]范凯.人口红利、作为经济增长的关健变量-以中国的人口红利及其兑现为例[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9,(5).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人口与政策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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