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简称“藏”。西藏自治区(藏文: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藏语拼音:Poi Ranggyong Jong,威利转写:Bod rang skyong ljongs),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万人。
西藏北邻新疆,东接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周边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及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
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元朝始,中央政权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管辖。藏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西藏唐宋时期称为“吐蕃”,元明时期称为“乌斯藏”,清代称为“唐古特”、“图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间起称“西藏”至今。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叛乱平定后,中央政府开始对西藏进行全面直接管辖。 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西藏以其雄伟壮观、神奇瑰丽的自然风光闻名。它地域辽阔,地貌壮观、资源丰富。自古以来,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民族文化。
拓展资料:
经济发展:
旧西藏经济十分落后,交通闭塞,没有现代工业,只有牧业和少量农业、手工业。自1959年民主改革后,特别是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不仅建立了现代工业、交通通讯业,原有的农牧业、商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1994年以来,西藏地区生产总值连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洛桑江村在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披露的“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显示,未来五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仍将保持年均两位数增长的态势。
2015年,西藏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4年增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999元。在全区生产总值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为、、。
2017年,西藏实现全区生产总值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6年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增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259元,增长。按年平均美元汇率折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美元。在全区生产总值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为、、,与2016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提高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提高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下降个百分点。
对外贸易:
2017年,西藏进出口总额亿元,比2016年增长。其中:出口总额亿元,下降;进口总额亿元,增长。在进出口贸易中,边境小额贸易亿元,比2016年下降,占。其中:出口总额亿元,下降;进口总额亿元,下降。
2017年,西藏自治区与6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双边贸易。其中: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为最主要的贸易伙伴,与其贸易总额达到亿元,与2016年相比下降,占进出口总额的。除尼泊尔外,与西藏外贸交易居前三位的是法国、比利时和老挝,贸易额分别为亿元、亿元和亿元,比2016年分别增长、倍和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