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鸦片战争使西方列强打开了中国的大门,1842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英《南京条约》,开放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5处为通商口岸。但西方列强并没有满足其侵略的野心,19世纪50年代,英、法、美等国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扩大侵略利益,向清政府提出修改条约,要求中国全境开放通商、鸦片贸易合法化等。遭到清政府拒绝后,英、法两国便以“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1858年6月、1860年10月英、法等国强迫清政府先后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增开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琼州、天津11处为通商口岸。这样一来,加上第一次鸦片战争开放的5个通商口岸,中国的大部分沿海、沿江地区都被西方列强所染指。按照不平等的《天津条约》的规定,山东地区只开放一个通商口岸——登州(蓬莱)。选定在烟台开埠而放弃登州开埠的是英国驻华公使派驻登州的英国领事马礼逊。1861年年初,英国驻华公使派马礼逊到登州筹办领事馆和开埠事宜,马礼逊从天津由陆路到达德州,后又沿临清、东昌、济宁、曲阜一线深入内地,经过详细考察后认为:内地河流狭窄水浅,大船不能行进,仍在登州沿海选择开埠地点。3月5日,马礼逊行抵济南。7日,与山东巡抚文煜相见,文煜遂派候补知府董步云陪同前往登州。来到登州,经过考察,认为该口岸不适于开放,原因是港口水浅(指当时的登州水城),并且没有船舶避风场所。因为当时的对外贸易活动主要靠船舶,没有适合的自然港口是不能顺利开展贸易的。遂东下来到烟台,选中烟台取代登州。马礼逊选定烟台开埠的原因主要是烟台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良的港湾,适合当时的贸易活动。同年5月清廷批准将通商口岸由登州改为烟台。马礼逊确定烟台为通商口岸后,当即催促候补知府董步云加紧筹办开埠事宜。随后,董步云与登莱青道和登州府协商后,草拟了通商章程,报与清政府三口通商大臣(主管天津、牛庄、烟台通商事务的官员)崇厚。1861年7月(咸丰十一年六月),崇厚派直隶候补知府王启增、候补知府袁文陛、河工候补县丞曲纪官等人到烟台筹办开埠事宜,并向朝廷请旨转敕山东巡抚谭廷襄,要登莱青道道台崇芳等人给予支持。王启增等人经过短暂的筹备,于1861年8月22日(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开关征税。烟台港从此对外开放。烟台港对外开放4个月后,清政府总理衙门大臣奕沂奏请登莱青道移驻烟台,专司中外税务,清廷准奏。登莱青道于1862年3月(同治元年二月)由莱州移驻烟台。登莱青道道台崇芳兼任东海关监督。东海关设立后遇到最大的困难就是对外国商船的征税,原因主要是彼此言语不通。东海关不得不聘任外国人来从事税务工作,开始只是雇用他们充当翻译,后来就让其充任税务官。充任东海关第一任税务司的是英国人汉南,汉南来烟台的时间是1862年冬天。汉南来烟台,标志着烟台海关权和港口管理权的旁落。在此后的80余年里,东海关税务司一职,一直由外国人把持。外国人把持海关在当时的中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上到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下到各通商口岸的海关税务司都由外国人充任。汉南来烟台后办了两件重要的事情。第一件是建立了必要的规章制度。1863年3月17日东海关公布了《烟台口东海关章程》和《船只进口章程》,使烟台港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了港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其主要内容大体是:确定了港界、船舶进出港的必办手续和注意事项;规定港内不准倾倒沙石等。第二件是建立了必要的原始统计。从1863年3月23日这一天起,烟台港开始了贸易活动的统计工作。由于港口的管理逐步走向正规,进出港的船舶数量猛增,港口的贸易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为东海关带来了巨额的税收。据统计,从1863到1867年间,东海关税收白银共达119万余两。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洋员税务司对烟台港所进行的一系列港务管理活动,其目的是为适应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经济侵略的需要。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在烟台港的贸易活动中获益极大。从烟台港1864年至1867年的各项贸易总额中洋货所占比重的统计中可以看出:1864年洋货进口总额占总进出口总额的27%,到1867年洋货进口总额就上升到51%;而土货出口则直线下降,1864年还占总进出口总额的47%,到1867年则下降到25%。烟台港开放之初,洋货进口的主要品种是:鸦片、棉布、火柴、铁制品、胡椒、糖等。土货出口的主要品种有:豆、豆饼、棉花、枣、咸鱼、粉丝、小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