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方式及评定说明 参赛作品申报分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建议。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文字简洁、逻辑严密、有说服力,能经得起理论上的推敲和实践检验。主要根据学术论文、科技建议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主要从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3、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包括科技发明和技术开发。根据其新颖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六、作品申报(一)申报参赛的作品为2009年7月以来完成的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和国家级竞赛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二)申报的作品分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三)根据参赛作品类别分别填写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申报书、科技发明制作作品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学术论文8000字左右,社会调查报告15000字左右。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赛作品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