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多年,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鹰潭地区的特种设备也在快速增长,从10年前的100多台件到2018年3000多台件,基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的工作量日益增大。 特种设备主要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近些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数量日渐增多,由于特种设备危险性大,因此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而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履行安全责任的主体,更加应该重视和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近来年全国发生了多起特种设备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和财务伤亡,例如:2016年 5月12日上午10时15分许,上海奉贤区南奉公路681号一公司发生锅炉爆炸,事故造成1死2伤; 2018年3月24日下午2点40分左右,景德镇市新桥发生下水管道爆燃,事故造成1死5伤; 2014年9月14日17:47,华大电梯事故,当天正是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老生新学期开学第一天。这名男生在教学楼内乘坐电梯,当他跨进电梯时,电梯突然上行,男生当成被夹住。开始男生并未死亡,但在挤压中,男生的内脏受损过度,很快,便以最惨痛的方式告别了这个世界; 2016年2月2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一游乐场“360度大旋转”发生坠亡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 2016年11月1日,浙江台州椒江区三甲街道一加工厂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一辆满载钢板的叉车由于车前身太重尾部翘起,重重地砸在赶来帮忙的一名女工身上,女工当场死亡…… 这一幕幕的惨剧发生,让人唏嘘不已,其中涉及到锅炉、电梯、压力管道、游乐设施、场内车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情况的发生,是制度不完善?是监管不到位?还是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从上述案例不难发现,这些惨剧的发生大多情况都是因为管理者和操作人员意识不到位,特种设备流程的执行不到位,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每一次的事故发生都会摧毁好几个原本幸福的家庭,让人痛心。 传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已经不适应现有的经济的发展水平,到了它的瓶颈阶段,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对监管模式进行变革,已成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践中势在必行的一项举措。突出表现在,第一,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和企业不断壮大,特种设备的数量急剧增加落后的管理理念,和手段以及滞后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状,第二,不完善的收费制度都严重制约着检验机构的发展,相关人员稀少,队伍建设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第三,基层质监部门尤其是欠发达地区都是中小型企业居多,加上目前中小型企业面临的严重的困难,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如何更好的服务企业发展,而不是将企业管理死亡,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基层执法人员思考的问题。 在我们日常执法当中也经常会发现这样的情况出现,例如在今年的液化气站的例行检查中就存在个别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存在充装超期未检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就检查发现,这些充装单位管理人员参加了管理人员考核,充装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制度上墙,监管部门定期培训,前期工作可谓做的严肃认真,但是经营者解释市场竞争大,我不充装会有别的地方充装,被逼无奈也就同流合污。万幸的万幸是在充装和使用过程中暂时没有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执法人员也立即对这些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再教育。但是经营者对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违法行为屡有发生。 难道一定要发生了特种设备事故,这些经营者才会加强安全意识吗?前面提到的一桩桩事故,都是血的教训,都是导致家破人亡的惨痛教训,难道这样的事情要发生在自己身上才会有更深刻的认识? 我想谁都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谁也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监管区域,但是制度制定的在完善,巡查的力度再大也做不到24小时不间断的盯着特种设备的使用过程,以致特种设备监管战线的同志会开玩笑说:“人努力,天帮忙”,保佑自己监管的区域不要出现特种设备事故。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的监管只能是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监管人员把工作做得再细一点,巡查的再细一点;企业管理人员把安全意识时刻在大脑中警钟长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不让安全隐患有一丝可乘之机。 因此,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是我们每一个基层执法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做好监管工作不仅是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一种负责,更是对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一种有力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在当前的形势下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于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实现维护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和整体需求,另一方面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行专项研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立法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标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体的不安全、不可靠性,遵循法律进行规范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及时处理,并提出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以此来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更具有有效性和前瞻性,达到预防和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的目的,得到社会和民众的理解认可和与支持,有利于执法工作的开展。